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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82)p569-575
   

聖事的結構具有教會性的特徵

岳雲峰

聖事的救恩性本質上乃是那已光榮升天的基督的位格行為,在教會內並透過教會而實現並延續;換句話說,聖事的外在標記之象徵行動無非是教會的真實行動,且有效地具有基督救恩的真實性。
現在,我們若深一層研究聖事的外在標記之象徵行動—即聖事之結構的因素,也應基於它的救恩性,而認清教會在這結構上的行動,故此聖事的結構在本質上具有教會性的特徵。
所謂的禮儀結構乃是教會敬禮行動的因素,常具有雙重的禮儀性:即「行動」和「語言」;也就是士林神學所強調的「材料」(materia) 和「形式」(forma)。有關這一問題可分為三點來論。


(一)  聖事性之禮儀結構的歷史說明

這是一個具有歷史性的神學問題,大致的演變是這樣的:
從中世紀以來,士林神學把「材料」和「形式」看成是構成聖事之外在標記的兩個成因,這是基於聖事之舉行的一種反省:所謂的「材料」,乃是舉行聖事時所用的「物件」(水、油、餅),或是一種可以感受到的「行動」(告解、婚配)。「形式」則是加在聖事行動上的「語言」。
這種論調並不是沒有聖經根據的,因為在聖經中真有這樣的記載:如倒水、覆手、分餅、給病人傅油,同時伴隨著一種祈禱或說詞。
但是,在教父們的時代,他們基於這種聖經的記載論教會的聖事,卻不是如同士林神學那般物理化。教父們的聖事神學思想具有很深的神秘意義。他們認為聖事是由一個人間的和天上的雙重因素所組合,也就是說:這種組合透過一種看得見的禮節表達出一種看不見的滲透;說得更清楚一點,就是在聖事的結構上雖具有「物」和「言」的組合,實際上卻是人間與天上的相遇,例如在聖洗、堅振、聖體聖事內,一種物質體或什麼東西,透過一種看不見的力量而使神體或聖言降入其內。這就是如同聖奧斯定所說:「一句話加在一個物質體上,於是我們有了聖事」。這句話是「信德的宣告」,也就是「信德的語言」,更好說是基督自己在福音中所宣告的語言或喜訊,因著信德在教會內被教會所接受,這樣在聖事行動中透過「信德的語言」而表達出來。無形中,教父們認為「信德的語言」之價值超越物質體。
教父神學的「語言」和「物質體」慢慢為士林神學所採用而演變成「材料」和「形式」。但其發展的趨勢不同於教父的思想:教父們強調這兩種因素的神秘組合,聖事由天上和人間合作而成;而士林神學的思想則不如此,他們所強調的是聖事性外在標記的成因:「語言」和「事物」被看成聖事性之外表記號不可少的組合因素,於是這兩種因素成了他們所謂的「聖事的實質」。
這種趨勢是根據亞理斯多德的「形質論」的哲學思想,亞氏認為在物質體的範疇裡,是由「材料」和「形式」組合成一件事物的實質;於是聖事性的外在標記之實質是由一種未定型的因素—材料,和一個定型的因素—禮儀形式所組合,因了定型的因素而使未定型的材料具體化。這是由胡果開始引用的理論,沒想到漸漸放棄教父思想,而形成了今天所謂的「聖事之實質」;豈不知當時藉用亞氏說法,只是一種例證的協助方法,藉以了解聖事的真相。
從十五世紀以來,這種名稱竟在教會的正式文件裡也沿用了。不過教會卻聲明這種說法只是一種適當的講解,並沒有定斷「聖事的實質」就是由「材料」和「形式」所組合。


 (二)  聖事性禮儀結構內涵
若根據前一點來看,我們可以這樣說:士林神學以「材料」和「形式」的說法去解釋聖事外在標記的象徵行動之結構是可以的,但這種結構絕對不是聖事的實質;而且太物理化的形態尚難彰顯出聖事之救恩性的奧蹟,我們認為這種理論不足以表達出聖事在結構上應具有的教會性之特徵。
兩相比較,我們今天研究聖事神學,還是認為教父思想更為豐富。但是,依據教父思想,我們還是要問:究竟聖事的實質是什麼?其禮儀結構有何意義?
首先我們應澄清幾個問題:按特利騰大公會議的定斷,聖事的實質是不能變的。若是如此,則聖事的外在標記的象徵行動不能是聖事的實質,也就是說,由「材料」和「形式」所組合的禮儀行動不是聖事的實質,因為在歷史中這些行動曾經改變過。這是一個問題。
另一問題,翡冷翠及特利騰兩大公會議又說「材料」和「形式」是屬於聖事的實質的。若是如此,這一問題是否同前一問題之間有了矛盾,即相衡突的地方?
為解答這一困難,我們依舊要把握住那基本的觀念:聖事是基督的救恩行動,是在教會內並透過教會成了現時之恩。現在我們就要問:究竟是在怎樣的條件之下,聖事的外在標記之象徵行動 — 「材料」和「形式」才能成為基督的救恩行動?也就是說:什麼是聖事的內在成因?我們可以很明確地答覆說:一定不是「材料」和「形式」。那麼究竟是什麼呢?我們應說:除非透過教會對基督的信心,不能使聖事性的行動成為基督的救恩;所以聖事在結構上的內在成因乃是「教會的信德」。
但是「教會的信德」是否就是聖事的實質呢?這又不是,因為透過信德只能把聖事的實質在教會的禮儀行動中呈現於外;換句話說:沒有「教會的信德」,聖事就不存在,所以「教會的信德」並不是聖事的實質,而只是成因。
當然,聖事之外在標記的象徵行動既不是聖事的內在成因,更不是聖事的實質了。不過,若沒有聖事的外在行動,我們對聖事的實質更是不能理解,而且聖事也一樣不能存在;所以聖事在其結構上應具有教會性的雙重禮儀—即「行動」和「語言」,也就是所謂的「材料」和「形式」,因為是在這禮儀的象徵行動中,表達出聖事內含的神聖意義—即基督救恩行動在教會內實踐,成為現實之恩,這才是聖事的實質。
由此可見,「禮儀行動和語言」不是聖事的實質,但是由於聖事的實質是不可見的神性行動,故此應說「禮儀行動和語言」本身不是聖事的實質,郤因在結構上是不可少的因素,成了屬於聖事實質的外在標記之象徵行動。
又由於聖事的內在成因是「教會的信德」,其外在的結構因素應具有教會性的特徵,故此以教會的禮儀稱呼這雙重的因素,要比士林神學的「材料」和「形式」更為醒目。


(三)  「禮儀的語言」乃是聖事的確定因素
在士林神學裡把聖事的「材料」看成是不定型的因素,即「材料」本身無確定性;而「形式」則是確定性的因素。若換成雙重的禮儀來說:「禮儀的行動」還不能確定它的聖事性,而是在「禮儀的語言」宣告後才確定了聖事的成立,亦即過去在士林神學裡所強調的有效性。
有關這一問題,因實質上沒有什麼可說;但是理解上我們還可以更深一層去解釋。
聖事的實質是在「雙重的禮儀」之下而呈現於外;但是,「禮儀的語言」在聖事裡郤是超越「禮儀的行動」的。
我們若是承認聖事的內在成因是「教會的信德」,這信德的表達是透過「語言」,故此教父稱呼這「禮儀的語言」為「信德的語言」:因為是透過「禮儀的語言」才能使聖事性的神聖含意明確地表達出來,因而聖事才成立。雖然聖事性的象徵行動具有雙重的教會禮儀,不過原始性和基本性的聖事行動是建立在基督救主的位格性行動上,只有基督才是在一切禮儀行動中的真正司祭;現在是透過「教會的信德」在象徵性的行動中而實現,所以這「教會的信德」成了實現救主所完成之救恩的行動,但是藉著「禮儀的語言」才使救恩在聖事裡形成並表達於外,所以「語言」是聖事的確定因素。
另一方面,在聖事中,教會猶如基督的使者,有效地授與人聖寵和救恩,故此「禮儀的語言」常以教會的口氣說:「我洗你」、「我赦你」、「這是我的身體」等等;雖然「我」的稱呼是指的基督,但現在是在教會內並透過教會而施行。由此可見,「禮儀的語言」在聖事中能實踐基督所完成的救恩,佔著確定性的關鍵地位。說得更清楚一點:在聖事中,是透過「教會之信德的語言」之宣告,天上的基督使人間的一個物件,或是人的一個行動成了祂的救恩行動之聖事性的外在可見標記。在這意義之下,很顯著地證實了「教會的信德」雖是聖事的內在成因,卻是在「禮儀的語言」宣告之下而確定。
為此,基於傳統的神學理論,聖事的外在標記在結構上應具有雙重的禮儀因素,唯有在這樣的結構上呈現出聖事的內涵,亦即看不見的天上基督之救恩行動在現世成了看得見的臨在和延續;但是,「禮儀的語言」卻在這種外在結構上具有優越的地位,並成了確定性的需要,因為透過「語言」使一件超然的東西在自然界裡顯現;也就是說:透過「禮儀的語言」,救恩的真實被啟示並施與給我們,所以「語言」成了一件超然性的真實之臨在的主因,我們不得不承認「禮儀的語言」在聖事的外在結構上具有確定性的地位,同時也具有教會性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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