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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82)p151-167
   

神修輔導活動中的三個重要環節       

 

 

Alice McDowell Pempel 著

胡國楨 譯


    從事神修輔導活動的雙方,無論是導師 (director) 或導生 (seeker),都是真正蒙受天主特別恩寵眷顧的人。很少會有什麼活動,會比參與神修輔導活動更能令人感到滿足的。因為在神修輔導活動進行中,每個參與者都必須跟另一個人緊緊密切地結合,一起在各種來自人及天主的基本生活動力中奮鬥。


    神修輔導最主要的功能,在於幫助導生與天主建立起最深厚、最穩固的關係,進而度一個完全超脫、自由的生活,既能發揮自我個性,又懷有滿腔的愛火。這真是一個既嚴肅又複雜的活動:必須設法除去導生曾經有過的心靈創傷,改正其思想行為上的虛幻狂妄,並且還應化解他對某些人、地、事、物或神修方法的過分依賴才行。同時,活動的過程還能鼓舞並培育導生度深沉的祈禱生活,進而找到他最深層的自我,發現天主在他身上的聖意。


    或許神修輔導的某些效果與心理治療相同;但二者的活動過程卻是不同的。簡單的說,神修輔導的目的遠超過心理治療,是要發掘事實的「最深」層面——天主恩寵滿盈的境況。進行神修輔導活動的先決條件,是導生不能有已病入膏肓的神經衰弱或精神錯亂 (這些心理上的疾病,都應先行治療,再從事神修輔導活動);如此,不必進到太深的心理層面,就可完全達到神修輔導的目的了。接受神修輔導的導生,一定會比接受心理治療 (調整) 的患者收穫更豐厚,因為成功的神修輔導能夠導引導生開始度天主的生命。這結果會使一切與他接觸的人,在某方面被他改變了而不自知。換句話說,心理治療的目的是使患者在心靈上有所調整和整合;而神修輔導卻在啟發導生與天主間的心靈契合,獲得超脫的自由,或達到類似的狀態 (無論你用什麼辭彙——傳統的或時髦的——稱呼它)。總之,神修輔導和心理治療的不同點,是在把活動的中心放在建立導生與天主之間的親密關係上。

    雖然在神修輔導的活動中,最重要的是導生與天主間的關係,但如願使這輔導活動真正產生效果,下述的兩重關係也應相當強勁才行:首先,導師自己必須與天主有深度的密切關係;其次,導師與導生之間應該建立好一層生動活潑且相互信任的神修情誼關係。只有當這三重關係都強而有力時,神修輔導活動的進行才會順利而有效果。


    作者撰寫本文的目的,是願仔細分析這三重關係間各種錯綜複雜的情況,並設法釐清神修輔導整個過程裡可能遇到的各種動力;如此就可向有志在神修輔導活動中扮演導師角色的先生女士們,提供一些重要的參考指南。1.


導師與天主間的關係
    在一個成功的神修輔導活動中,導師與天主間的親密關係是不可缺少的要素。當然,豐富的心理病學知識和熟練的神修輔導技巧也是重要的;但若導師缺乏上述與天主間的基本親密關係,雖然有這些知識和技巧,也不可能得到什麼良好的效果。在以下的分析說明中,我們可以發現在神修輔導活動中,有很多的方面是需要靠導師與天主之間的這層親密關係——或稱導師對天主的依賴之情——而產生實效的,其重要性可想而知。


    首先,為了要了解導生的體驗,導師需要有這一與天主間的親密關係。很顯然,導師必須經常不斷地體驗到影響自己神修生活的各種動力,如此才能深切體會導生每個時刻的神修狀況。導師的神修體驗應包括深入了解各個偉大神修作家的作品精髓,以及深入透視到自己所處神修傳承裡的關鍵性思想特徵。要達到這個境界,導師必須已超越只以單純理智來探求知識的範圍,而能從生活的體驗中尋得超理性的知識和智慧。聖十字若望很清楚地看到了,一位缺乏神修體驗的導師所會造成的危險,他引用福音 (瑪十五14) 來說明這情形:「若是瞎子領瞎子,兩人都要掉到坑裡。」2.

    其次,為了要有效地評判導生的體驗,導師也必須對天主有深厚的依賴之情;如此才能聽任聖神在決定性時刻透過自己說話。導師不能在任何問題上都給予安慰性的回答,也不能在特殊的情況中,只給一般性的「標準答案」。他應該面對聖神開放自己,決意儘可能地在每一個特殊的情況中給予最適當的——而非習慣性的—— 答覆。最正確的話常常是不經思考地,由優秀的導師口中蹦出來的。很多次,有的導生在回憶時想起,自己的導師在某件事上的勸言真是解析透澈、一針見血;可是導師自己卻怎也想不起曾經在這件事情上說過什麼話了。當然,還可找到不少的實例說明讓聖神自由工作的成果。


    假如導師真正地向聖神開放,其作風會每一次都不同。有時可能嚴格的像一個吹毛求疵的監工;有時又會溫柔的像一位和藹可親的保母。這種轉變連導師自己也不容易常常感覺到。一句簡潔有力、陳述事實的話,每每會相當犀利,有如一把寶劍能直接刺透導生的心,攻入他所處情境的核心要塞;雖然如此,導師可能還矇矇然,不知自己的話已發生了很大的效力。


    導師有一個重要的任務,就是該扮演導生模範的角色;因此,他跟天主有親密關係很要緊。理想的目標是,導生因為看到導師的思言行為,而了解到更圓滿地度神修生活究竟所指為何。導師的各項特質——心靈深處的平安喜悅;行為上能隨心所欲;時時充滿活力,表現強而有力的臨在感;做事常有效率等——都能給導生提供參考,成為仰望學習的對象,因而能受激勵,勇敢堅定地走神修旅程。

    導師若對天主有強力的依賴之情,還能使自己成為一個強而有吸引力的「正極力場」(Positive force-field),能強而有效地影響導生。每個人在其神修旅程中,時時都有可能因著不同的理由而「偏離正道」—— 亦即不再以天主為中心了;如此,他在神修上的成長也就因此而停頓,而且還會感覺自己的一切情況都顯得十分凌亂、不和諧,似乎找不到出路的方向。在這種狀況下,只有讓這個人面對一位能完全依賴天主生命的人,才可使他再次地回歸正道。這就好像導生原本是一個振動和諧的彈簧,不知受了什麼外力的影響,突然歪斜了一下,失去了原有的和諧運動;此時,他若想使自己回復成原先的和諧運動,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接近一個與自己原先振動和諧時有相同頻率的「力場」,隨著這力場的影響,自然而然就會逐漸平復了。如此,事實上可說什麼也不必做,只須面對另一位就夠了。當然,還是找得到其他的辦法,可以使這個人回復到天主做他的中心,例如,花一整天的時間來祈禱,常常是十分有效的辦法。但是,對一個剛剛踏上神修旅程的初學者來說,最快速、最直接有效的辦法常是讓他面對導師。顯然,在這情況下導師自己若也心情紊亂而迷失了方向,就不可能給導生什麼幫助了。因此,要使神修輔導活動的過程發生真正效果,導師必須是一條平安、和諧及恩寵的輸送管道才行。


    此外,導師還該有另一個主要作用,就是成為一位「黑夜中的代禱者」(intercessor in the night) 3.,亦即在寂靜的當兒為導生祈禱。是一位很有名的神修導師,他相當鄭重地奉行這個原則,所以他每天要為他所輔導的人祈禱三次 4.。有些導師常常只能利用夜深人靜的時候為他所輔導的人祈禱。做導師的人很可能會在睡夢中突然驚醒,意識到此刻正是該為某一導生祈禱的時刻。局外人也許會懷疑:這樣的祈禱究竟會不會發生效果?但是,這個懷疑是不必要的。有不少實例指出:導生們確實感覺,自己的導師利用祈禱的方法,直接進入了自己的神修生活裡面影響了自己。許多導生的問題及困境,都因導師為他的祈禱而突然解除,而且從此開始進入一段平順豁達的時光。還有實例指出:一個導生正在與困境搏鬥時,突然「感到」一股導師加給自己的能力 ——滿被天主恩佑的能力。所以,只要做導師的人,能與全能且有愛人之心的天主,保持親密的關係,常常為自己所輔導的人祈禱,不論因此而得到的助力是什麼,都會對導生有助益的。更具體的說,這種神修經驗愈深的導師,其祈禱也愈常發生良好的效果。


    有時願使某些輔導行動發生效果,就必須先在導生身上除去某些心理上的壓力或神修上的不當動力。當導師面對這個情況時,想要使自己能保持應有的平衡,也需要對天主的深切的依賴之情。說實在的,導師在這情況中要面對導生,進而與之遇合,需要有相當自信的冒險之心,絕不能使自己也捲入了導生的困擾及其紛擾的情緒之中。因此,導師應相當的了解自己有那些人性上的弱點和欲望,這樣才不會不自知地掉進這些混亂的陷阱之中。對天主的依賴之情,常能在導師面對導生該做冒險之時,幫助他不使自己陷入導生的困境及情緒之中,而採取最適當的步驟。


    每當導生陷入困境或發生情緒紛擾時,導師最有效的作為是扮演「鏡子」的角色,讓受輔導者認清自己在這些情況下究竟成了什麼樣子。如此,導生就能愈來愈清楚地了解自己與他人的關係會受那些動力的影響,進而能有機會改善。


    總之,在神修輔導活動中所有的各方面——了解並評判導生的體驗;做神修生活的模範;成為導生協助中心的「正極力場」;進入導生困境令其改善關係——在在都顯示導師與天主間有堅強的親密關係是必要的。然而,這點常被忽略。導師們每每以為最上等的做法是多花些時間輔導,或接受最大數量的導生。這樣,增多的只是人為行動;相對的,天主的行動就減少了,所以也產生不了什麼真正的效果。如此做,會耗費許多可以拿來獨處祈禱的時間,也就白白失去了許多導師自己與天主間增補親密關係的機會。假如導師發現自己所負的責任已經過重,缺少足夠的時間做深度祈禱和自我神修調整時,即使這只是短短的幾天時間,也應斷然取消約談,多花時間獨處祈禱:這是給予導生的較佳服務。


導師與導生間的關係
    在神修輔導活動過程中還有另外一基本要素,就是導師與導生間的特殊友誼關係。人與人交往的最理想情況是,二人在彼此心靈最深處——天主就住在這裡—— 能夠緊密結合。因此,許多人的努力目標就著重於獲得這種與別人之間產生親密結合上,可是這類的努力卻常常失敗。神修輔導活動就是要給人造成一種氛圍,在這氛圍中能夠真正成功地與另一個人完全結合。這個目的是可能達到的,因為天主對導師和導生雙方都給了豐厚的恩寵神祐,也因為二人所共同注視的焦點主要的在天主自己身上,而非對方身上。


    然而,導師與導生間的關係,並非只是像普通人所認為的,只有友誼關係而已。一般說來,他們二人間彼此分享的,不是外在的環境事物,而更是屬於各人心靈最深處的東西。他們沒有必要常在一起打網球、看電影、吃飯或談談彼此的興趣及嗜好。事實上,儘量避免這些活動,對於二人間產生真正的遇合,可能更有幫助;因為如此,二人便更能清晰明快地把注意力集中在彼此心靈最深處的結合上。不要讓不相干的事物及氣氛擾亂了這份關係;若然,這份關係就會產生更大的效果。

    另外,導師和導生間的關係也不像標準典型的友誼關係。因為在後者關係中,二人應彼此重視對方的需要,而前者卻只著重於滿足一方面的需要——使導生邁向接近天主的旅程。即使在兩位彼此互為導師的情況中,也應把時間劃分清楚,何時該以誰為關懷的核心,不可混淆。


    在某些方面,導師和導生間的關係應超過朋友關係的深度,而更密切的有如親子或師生關係。一般推想而論,若選一位較有智慧、較有經驗,神修基礎也較深厚的導師,對導生來說,更能幫助他解答與天主共度深層生活時的各種問題。但若如此,也可能是一種危險,因為這會很容易使導師和導生間的關係變成「上司與屬下」、或「知者與不知者」同樣的授受關係 5.。這兩種關係會給人造成一個錯誤的印象:以為導師是「資訊」的泉源,理應提供資料給導生;而導生卻只要針對導師所給的問題提出「答案」就是了。若然,導師就被誤會該是一位偉大的教師、醫療師或巫師了。導師當然也應提供自己的看法和協助;但是,只有住在導生心靈深處的天主,才能給他提供真正的答案。導師的主要角色是跟導生一起聆聽天主在說什麼。Thomas Merton關於這點曾說過:「你以為你能教別人默想嗎?你錯了。除了天主之外,沒有人能教別人默想;這是天主自己的事情。你所能做的,最多只是寫些什麼或說些什麼,以便給人提供一些機會去了解天主要他做什麼罷了。」6.


    William Richards是一位傳教師兼心理學者,在他加深自己的神修生活之後說,他從心理治療的角度上也發現了同一的原則。他說:「我不再把我的工作看成是在給另一個人『做治療』,而更願自己是在陪這個人,與他『相偕共處』。我現在了解治療必須在信賴、愛與接受的氣氛中進行才有效;我現在也深深體會出,我在治療的過程中更是一個輸通的管道,而不是一個強有力的醫療師。我是在一旁檢視成長、稍癒、掙扎、再分裂、更大的整合……等過程的進行,我只是協助這過程逐漸地實現,而不是在這過程中搶功。」7.

    這段話非常準確地道出一位傑出神修導師應具備的態度:導師是天主在導生身上工作的見證人,最好還是天主工作的輸通管道,但絕不是「教師」,也不是「醫療師」。


    過份強調導師與導生間不能有平等關係,會產生的另一個危險,就是在二人彼此分享各自深層神修經驗時,會造成不平衡。這不平衡的現象將影響治療或好轉的完整效能。在這種不平衡的關係中,導生完全地把自己所有的深度經驗、心理矛盾和喜樂裸呈在導師面前,可是導師自己卻對自己的經驗及感受等守口如瓶。如此,不可避免地會導致雙方關係的畸形發展。當然,神修輔導活動的中心焦點是在導生,但導師自己也應該在適當及必要的時機開放自己,表明自己會很高興地願意分享自己的深度經驗。


    Carl Jung同意上述說法,還更進一步強調醫療師應冒險把自己整個地放在病患面前,與他遇合。一切的既有成見都必須在開放的態度下接受挑戰;同樣的,醫療師也應該有開放的態度,接受「自己也有改變可能」的事實,只有如此,醫療效果才會發生。Jung用兩個化學元素的接觸做例子,來說明心理治療的過程,他說:「若產生了反應,兩者之間才會生化學變化 (譯註:在質上有真正的結合)。」8. 醫療師若在基本上有開放的態度,並自認也有弱點,才可能分享自己的一切;同樣地,神修導師若願分享自己也須如此。如前所述,導師應該清楚知道,自己在什麼事物上常有自我中心的欲望和需求,這裡就是陷阱,而且面對這些陷阱時,實實在在地信賴天主。若然,導師就可避免被導生的焦慮及心理困境所迷惑牽制,也可避免屈服在一些強勁的惡勢力權下。導師理應頭腦清晰,沉著鎮定,並以天主為中心,但同時也應承認自己有弱點,並開放地接受自己也有改變的可能。

    導師適時地跟被輔導者分享自己曾有過的經驗、掙扎和看法,還有不少別的好處。這類的分享可使導生更深入地透視何謂神修生活,進而能更清楚地看到前面該走的路徑;也能使導生不致曲解事實,把更大的神修境界視為是一件值得過分光榮的事情;其所以會有這樣的曲解,是因為深度的喜樂與深度的努力常是同時展現的一體兩面。此外,這種分享也能幫忙導生看清:人都是有限度的,都會有失敗的時候,自己的導師也不例外;這一認識可避免讓導生把導師看的太高,以為導師能回答並解決一切問題,而把導師當成了最後的靠山,忘了還有天主存在。導師在受輔導者的面前,顯示出自己曾經有過的掙扎以及曾經面臨的陷阱,還能減輕自己不少的心理負擔,不必背負過重的心理壓力:害怕自己把自己在導生心目中所塑造的形像,是一個受導生過分期盼依賴的「偶像」。


    假如認清了神修輔導的特徵——第一個該關心的是「導生邁向天主的路徑」—— 那麼,對導師及導生雙方來說,檢視輔導過程給導生究竟帶來了多大的效益,就簡便了。相反的,師生雙方也應知道:假如輔導過程確實發生了效力,導師同樣的也自導生處獲得了幫助及慰藉。親自見證天主生命在另一個人身上逐漸展現,確實是一件令人感到欣喜的事。還有,當導師看到導生因發現自己在世界上成了一個新人,可以做一些新的行動而感到興奮時,導師自己也會因此而回憶起自己過去的類似神修成長過程,這個回憶會帶來歡欣和感恩之情。有時,導師自己經驗到「枯竭期」,感到十分孤獨的時候,導生的熱心和喜樂可能正是導師自己神修生活上的綠洲。因此,反過來看,當導師個人感到神枯時,讓導生伴著自己共度這段黑夜時光,對於導師自己在自己生命上仍看出意義和目的是有助益的。

    神修旅程的路徑可被視為一條螺旋線:會遭遇許多類似而可互相對照的經驗或考驗,而這些經驗及考驗是一次比一次深,一個比一個進入更深層面。舉例來說,就像任何願度神修生活的人,在任何時候都願設法使自己保持心平氣和而中心安穩 (a peaceful centeredness);當他處於這條螺旋線較淺的部位時,要努力使自己在默想靜思的當兒,能保有這心平氣和的狀況;當他神修旅程走得較為深入時,應該要求他能在日常工作中也能保持心平氣和的中心安穩;當他更深入時,在輕微的噪音中能保持;當他再深入時,面對人生危機,如親人死了時,也能保持。常常因天主的恩寵而有「巧合」的情況發生:導師及導生同時在跟同類型的問題奮戰,只是不在同一個深度層面而已;此時,二人各自的努力都能彼此為對方有所幫助。導師透過天主聖神的工程給導生提供幫助的同時,也常給自己同樣的勸言。這真是導師與導生關係中最美妙的一面。


    導生也能因自己的特性而對導師的成長提供貢獻。這些導生特有的特質常是導師生命中所缺、而應加入發展的一些堅強因素或不同角度的人生透視。比如導生可能比較容易與人相處,可能有更好的表達深層情緒的能力,或可能有更整體處理整個自我關係的能力。這些特質都可能幫助導師成為一個更寬容及更整合的人。所以,在每一次會談中,導師都應該捫心自問:天主這次願意透過導生給我傳達些什麼訊息?

強調導師和導生間的彼此分享和相互增益,正是友誼關係中關鍵要素——愛人 —— 的先決因素。若望福音中很鄭重地提出這一輔導原則:「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若十五12),「因為愛是從天主來的,凡是愛人的,都是從天主生的,也能認識天主」(若壹四7)。不必多說,認識天主自然就能完成完整的神修輔導過程。

    把認識天主當做基礎的行動,如此的愛自然可使治癒或神修成長有效地發生。Lawrence Le Shan分析了神修治癒現象之後,發現最深層面的治癒是當「治療者」及「受治癒者」雙方,都努力使彼此最深層的自我存在相合為一時發生的 9.,兩個個體同時進入寬心的鬆弛狀態,並在默禱中達到這種心靈的深度合一。整個過程中並無任何物理能力的轉移;事實上,可能二者都還不需要同在一個房間裡。他們並不思考有關治癒的事,只是彼此在愛中合一了而已。然而,治癒的事實就在這合一的境界中美妙的發生了。


    神修輔導活動的導師與導生關係中最根本的要素就是這個在愛中的結合。不論導師在導生的問題上提供了多麼重要且深入的見解,也不論導師為導生投入了多麼大量的時間,假如二人之間缺少這一份基本的愛,不可能給予對方一點點實質有效的幫助。然而,這份愛並非情感上的愛,而是一種在任何時候都必需有的愛,即便在最看不順眼的人身上也能發生;這份愛能深入心靈最黑暗的角落,使那些尚未察覺或已經忘懷的失意感重新獲得光亮的照明;這份愛會使真理在不計任何代價的情況下展現出來,只因為願意導生能獲得真正的成長。雖然如此,這份愛仍然會使人真誠的接受對方整個的人,包括他的過錯及失意;這份愛也能使人欣賞對方的獨特特質以及對所有事物的特殊看法。導生若體驗到導師的這份無條件的愛,就會開始更圓滿的接受自己,進而體俉出天主終極的愛情。這體悟可給導生帶來勇氣和信賴,促成其改變並成長。


這份無條件的愛,有時會因為一些個人的基本心理衝突而無法產生,但是這時天主的恩寵就再次發生作用了。在這種狀況下,導師常常會因這位導生的緣故而獲得一種人類正常情況下所不能產生的愛的動力,促使他能透視到導生靈魂深處的核心,如同天主自己來檢視這靈魂一般。換句話說,導師能夠透過導生個人人格的缺陷、虛妄的行為及情緒上的紊亂,而看出潛伏在他心靈深處的一些基本善良因素及其蠢蠢欲動的活力。這種深度的透視能把困擾人的一些人格不穩現象、化解於無形,而不加重視了。就像一位母親對她初生嬰孩所有的直覺性的愛一般;跟小嬰孩本身和其偉大的未來夢想比起來,半夜起身餵奶、換髒污的尿布、成天哭鬧不休等煩人的事,都不算什麼了。


導生對導師的愛有時也需要做一些心理不適的克服工作。若對導師不喜歡,第一個反應常是:「換一個導師嘛!」更有甚者,常常有人以為這份愛很容易產生,因為他能夠很快地感受到輔導的效益。但是,這樣產生的愛會是有問題的,因為如此的愛是來自需求和欲望 (屬情緒上的愛:eros),而不是真正的接受和體認對方 (真正無條件的愛:agape),如此的愛常有強求和企圖控制對方的因素在,而不是完全自由的自我交付。十字聖若望注意到:受輔導者常希望輔導他們的人是個受人喜愛的人,能夠跟自己親密交往;因此,這些人看到輔導他們的導師與別人也很熱絡地相處,就會心生嫉妒、煩亂不已 10.。神修路徑的過程,有一部份是在探索如何使自己能由情緒上的愛 (eros) 轉變成真正無條件的愛 (agape)。這轉變過程首先發生在導生與導師之間的關係上,然後逐漸推展到導生所有的人際關係裡。


總之,一次良好的神修輔導活動的關鍵,在於是否有無條件、全心奉獻的愛心。這份愛對師生雙方的成長來說都是必要的因素,應該使它不斷地常留心中。導師不必掛慮自己為導生做了些什麼、應該和導生談些什麼、討論些什麼等問題,只須要為了天主的緣故去愛 —— 愛導生、愛別人 —— 其他的一切,自然而然就隨著而來了。

導生與天主間的關係
神修輔導活動的首要目的是發展導生與天主間的關係。當然,為了這一關係的發展,上述的兩種關係也必須作有效的運作才行,不過導師與導生二者在討論和交往時,都應把主要的焦點放在這一層關係上才是。


常常有人把神修導師的角色,形容成如同助產士、催化劑或恩寵見證人一樣,這個現象很正確地指出導生與天主間的關係,才是最重要的。助產士幫忙使小孩生出,但她自己並非生產過程實際參與的一份子——不論在受孕上、在懷胎上、在分娩上,她都用不上力。同樣的,催化劑是幫忙學反應過程加速的物質,但它本身並不直接使化學反應實現。導師能力的臨在,能使導生在天主內的成長加快,但他並不能直接干涉這成長的過成,因此,導師的作用是當事件發生時他在場,可做一個見證人,但他並沒有直接參與在事件之中。


導師與導生雙方時時把這點銘記心中是很重要的。在適當的時機,導師也應提醒導生,天主或基督自己才是真正的導師,而師生二人會談的主要目的,也只是審視一下在當前狀況中,天主對導生的希望而已。


導生與天主間的獨特關係,應該絕對地受到尊重。導師及導生二人都無法得知導生與天主間的關係最後會變成怎樣,因為每一個人都是以獨特的樣式被召來事奉天主。每個人,一旦與天主結合了,就會成為真正的自我。聖人不需要有劃一的存在樣式或同樣的言行作為,而是能自由地成為他之所以被召、召他者願意他真正成為的一個人,不必顧慮社會對他的指示或期待。因此,導師和導生雙方都不應以先入為主的先天觀念,在天主與導生關係的發展過程中,加入一些人為的努力。當然會有一些因素是不能攙雜在這層關係裡的:聖人一定不會殺人,也不會違犯基本的倫理規範。但是使每一個人成聖的要求卻是完全獨特的,不可能事先預見。因此導師應常有願意退一步的心,以便檢視發展的特殊過程。如果導師給予過多的干預,發展的過程會遭到扭曲,也產生不出什麼成果來。

所以,導師應不斷地問導生這個問題:「天主在當下這個情況裡,召叫你去做什麼?」這個答案不必和他「以為」他應該做什麼相同,這更屬於天主對他個人提出的要求而有的回覆,甚至這答案會與導生以往所受的教育背景完全相反,也說不定。例如,有時導生應該從花大量時間助人的情況中暫停,利用這些時間好好祈禱,以增進他與天主間關係的發展。導生只要能真心誠意地面對自己的良心,而不使自己陷入任何極端不道德的境遇中,就一定能自由地使自己成為任何樣子的一個人,或能自由地去做任何事情。


因此,導師應該尊重天主為導生神修成長所訂下的進度表。常常即使導師根據許多跡象的顯示,認為導生需要前進了,可是導生卻尚未做好繼續前進的準備。連續幾個月的似乎停滯不進,甚或有向後倒退的現象,就可能有基本上的問題了,這時導生似乎應該被允許停止下來,因為他可能真的已走入了導師早已看出的「死巷」中了。這或許就是讓他能再次更完備地去了解他沒有做些什麼的適當時機了。這些錯誤的途徑可以協助他們去研究,怎樣的關係及怎樣的工作情況,只會領人走向挫敗、悲哀和不長進而已。有時候,有人在神修輔導的活動中,會走到這樣的地步:他似乎已正式放棄了他整個的神修生活、祈禱和悔罪淨化心理,過了好多年以後,他又再重新開始繼續他的神修旅程;在這類的神修發展裡,導師不應變得灰心喪志,因為每個人的成長都常在天主偉大的上智和照顧之下。可能更重要的是,導師不只不應該在好像「失敗」時灰心喪志,而且也不應該在「成功」時,自以為有功勞。他只能因為自己在整個過程中,成功地扮演好了催化劑的功能,而感到滿意就是了。

神修輔導活動最完全的實現,是在使導生和天主間的關係能發展到圓滿的極致,如此,人為的輔導可以不再需要了,至少幾乎不再需要了。在起初,導師是需要的,為的是幫忙導生分清何者是天主指示的道路,何者是導生自己想像出來的道路,或是何者是由別的因素而引發出來的道路。換個方向說,導師幫忙分辨何者是較深層自我的意願,何者又是較浮面的心理需求。這個工作較古典的說法就是神類分辨。導生因了導師的幫助,開始經驗性地認識那一種動力或聲音來自深層的自我,亦即天主的意願。換句話說,導師幫助導生增高其聆聽及分辨能力的敏銳度。同樣地,導生應及時地學會,如何不需要看到導師,即可在環境迫使自己墮落之後,立刻就能從自我中心返回天主身上。因此,神修輔導活動是要使一個需要幫助和解釋的萌芽式的天人關係,逐漸發展成一個更直接、而不需要或需要很少中介的更圓滿的天人關係。


從未有人達到絕不再需要別人輔導的境界,但是有導師幫忙下的神修發展,會使需要別人指導的頻率逐漸降低,取而代之的是個人自己就可找到指導的資料及泉源:可能是透過一個神修團體,或是藉閱讀聖經,或是因了那位小孩的一句話,或是經由其他種種的資料泉源。這並不是說最初的神修性指導不可來自這些方式;而只是導生在開始時,或是尚未經過足夠的訓練,或是尚未達到應有的平衡,還不足以有能力正確地解釋這些訊諕的意義。當導生的神修成長到某一程度時,這類的指導方式也就能開始逐漸增加了,他會開始發現天主在某一事情上直接給他一連串的「講話」,這些「教訓」是來自一連串因內在、外在的刺激而產生的新見解——刺激來源包括默想、夢、別人提出的問題或此時偶然讀到的一本雜誌上的文章等等。當導生在某一方面的薰陶足夠了以後,另一方面的神修培育也會自然開始。

導生還會透過他所處的神修傳承的本質,獲得洞視,例如一位基督徒會愈來愈意識到基督臨在於他的生命之中。如此,他就會開始深深地體驗到基督的平安——道教徒可能稱之「無為」;佛教徒可能稱之為「空」或「悟」—— 對於那些尚未完全自由解脫的人,也會開始深深地體驗到基督的苦難;也會開始深深地體驗到當死亡的束縛被克勝、整個宇宙都已蛻變之後的復活的基督的喜樂。這些深入洞視或體驗的內心光亮,絕不是任何外在的指引所能賦給的。


為說明導師面臨導生與天主間的關係時所應採取的態度,用父母親幫助小孩學走路來做比喻最為恰當。最初小孩非常依賴父母給予的指導,但是父母的整個努力焦點卻是集中在如何教會小孩獨自行走,只有這樣,以後他才有會跑、會爬山、會跳舞的可能。正如說的一句很貼切的話:「金科玉律 (Golden Rule) 乃是幫忙那些我們所愛的人遠離我們而去。」11.


結論
經過上述三重關係的分析,神修輔導的過程看起來似乎是過分複雜了。一個人在輔導另一個人時,是否可能把上述討論過的所有細節都放在心中?更進一步問:這些觀點彼此間沒有內在的矛盾嗎?導師和導生間的關係要求有深度的緊密結合力量,能使雙方都產生改變;但同時又要求導師只可站在一旁,讓導生和天主間的關係在最少最少的人為干預下發展。還有別的似乎矛盾的地方可以指出。但是為了使神修輔導的效果圓滿,這些看似矛盾的事項需要在彼此有牽制的張力之下做到。只有當這三重關係都真正在運作、且已有互補的功能時,神修輔導活動的效力才真正開始產生。

雖然神修輔導的過程很複雜,但是對導師來說,可以歸結到三條基本性的指南:導師必須 (一) 儘可能對天主有依賴之情; (二) 無條件地愛他的導生; (三) 尊重導生發揮他自己的自由,只站在一旁,讓導生與天主間的關係,能有完全圓滿地發展。第三條指南事實上是第二條的必然延伸,因為無條件的愛需要尊重對方被愛者的自由和自我成長。因此,這三條指南很明顯地與耶穌所給的兩個誡命連在一起:「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第二條與此相似: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一樣。」(瑪廿二36~38) 這誡命看起來很簡單,但做起來卻很困難。不過要是真的做到這兩條「簡單的」誡命,神修輔導活動就真的能完全達到目的了。


 

  1. 本文大部分資料是採自作者本人自己的經驗——包括在當導師及做導生的雙重經驗。作者願特別指出,在描寫神修輔導活動的過程時,自己的導師 John De Socio 神父給了許多深入的洞見,不單使本文增色不少,作者自己也深感獲益良多。作者也願在此向 Chalmers Mac Cormick 及 Hugo Timer二位致謝,他們在本文的寫作中提供了不少意見及批評。
  2. 請參閱:John of the Cross, Ascent of Mount Carmel (Garden City, N. Y.: Image Books, 1958), p. 255.
  3. 這個名詞是Basil Pennington, O.C.S.O.在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五日的一次演講中所用,該演講是針對當前社會情況而發表,講題為「神修之父:基督徒的祈禱良師」。
  4. 請參閱:Douglas V. Steere, Spiritual Counsel and Letters of Baron Friedrich von (New York: Harper & Row, 1964) p. 12.
  5. 有些形式的神修輔導活動相當強調導師與導生之間不可有平等關係。導師有時被感覺是一位令人敬畏、充滿能力的人,正反映出天主的可敬畏和有能力。印度的一種神修傳承,名為Gura的,就是這類神修輔導中的最佳典型;而佛洛伊德的分析學派卻是最不採用此法的典型。基本上,這類神修輔導會很清楚地令導生在其獻身生活上產生依戀之情及傾向自我滿足的欲望,並對充滿能力和權威十足的導師服從。但是,要使他脫離這樣一位導師的掌握,可以想像會是很困難的事。而且,若真要使這個類型的神修輔導活動產生效果,就必須有一位活聖人或下凡的天神 (avatar) 做導師才可;事實上,這樣的人不易找到。
  6. 請參閱:Thomas Merton, New Seeds of Contemplation (New Yorls: New Directions, 1961), p. 271.
  7. 一九七七年二月七日作者的個別約談。
  8. 請參閱:C,G. Jung, “Psychology of the Transference,” The Basic Writtings of C. G. Jung, edited by Violet Staub de Laszlo (New York: Modern Library, 1959). p. 401.
  9. 請參閱:Lawrence LeShan, The Medium, the Mystic, and the Physicist (New York: Viking Press, 1966, 1973, 1974), pp. 106—107.
  10. 請參閱:John of the Cross, Dark Night of the Soul (Garden City, N. Y.: Image Books, 1959), p.41. 中譯本:心靈的黑夜 (黃雪松譯、光啟、民六六年初版) 頁四六。
  11. 請參閱:Steere, 前書 p. 12.
    本文譯自:Alice McDowell Pempel, “The Three Dimensions of Spiritual Direction,” Review for Religious, 40 (1981) 3, pp. 39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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