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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82)p71-81
   

      

 

 

張 春 申

聖召的意義                                                
    今天一般用語中,甚至教會用語中,「聖召」一詞顯得足夠廣泛。不只司鐸、修女修士是聖召,婚姻生活也是聖召,甚至會士的特殊工作:教育、醫療……稱為聖召中的聖召。那麼根據聖經與神學,聖召應當限定在那些對象上呢?本文將分三部分加以說明。 (一) 聖經脈絡中聖召的意義; (二) 教會形成時期聖召應有的意義; (三) 今天誰是蒙召的人。


(一)  聖經脈絡中聖召的意義
    不論在舊約或新約中,聖召不是一個獨立的名詞,它與另外兩個非常重要的聖經名詞密不可分,那便是「天主的旨意」與「天主的揀選」。天主的旨意,簡言之便是人類的得救。為了實現這個旨意,祂揀選團體與個人;因而祂召叫那些被選者;於是出現了聖召的概念。


    雖然「天主的旨意」這個名詞,今天也用得極濫,但聖經中它指天主的救援計劃。這不是根據自然神學思考的結論,而是天主的啟示。保祿在弗三5 ~ 12中勾劃出天主的旨意具體地在耶穌基督內顯示出來。基本上可以這樣說:「因為祂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並得以認識真理。」(弟前二4)


    為了完成祂的旨意,在已經墮落的人類歷史中,天主揀選了舊約和新約的天主子民,亦即以色列民族與教會。關於以色列民族揀選為完成天主的旨意,可以在這個民族的始祖亞巴郎的事跡中見到。「我要使你成為一個大民族。我必祝福你,使你成名,成為一個福源。我要祝福那祝福你的人,咒罵那咒罵你的人;地上萬民都要因你獲得祝福。」 (創十二2 ~ 3) 由此而論,來自亞郎的民族,被選為地上萬民受到天主祝福的關鍵。後代以色列民族清楚意識到自己的被選。「上主喜愛你們,揀選你們……」 (申七7),「由世界上一切種族中,我只揀選了你們……」(亞三2)。至於新約時代的教會團體,同樣肯定自己的被選,為了宣揚天主的旨意。「至於你們,你們都是特選的種族,王家的司祭,聖潔的國民,屬於主的民族,為叫你們宣揚那由黑暗中召叫你們進入他奇妙之光芒的榮耀。」(伯前二9)

    天主揀選團體為實現自己的旨意,但是為了建立與發展團體,首先祂揀選了一些人物。舊約中天主揀選了亞巴郎、梅瑟、達味……。而新約時代,耶穌自己揀選了十二位宗徒。那些被選的個人,在團體中與團體一起,完成天主救援人類的計劃。


    揀選可說尚是一個屬於意念層次的名詞,至少在聖經脈絡中,揀選實現在召叫時。於是在舊約中,出現了繼續不斷的召叫:天主召叫亞巴郎 (創十二1);召叫梅瑟:「所以你來,我要派你到法郎那裡,率領我的百姓以色列出離埃及。」(出三10);召叫亞毛斯 (亞七15);召叫依撒意亞、耶肋米亞 (依六9;耶一1) ……。那些都是舊約時代有聖召的人。因為他們蒙受召叫,建立、發展……以色列民族。因此,以色列民族也自稱是蒙召的民族。至於在新約時代,耶穌親自召叫了十二宗徒 (谷三13),同祂常在一起,並派遣他們去宣講。宗徒是新約時代有聖召的人,為了宣講天國以及服務教會團體。


    所以在聖經的脈絡中,聖召的意義並不浮泛,而具有確切的內容。天主召叫個人,為了在祂揀選的團體中,實現祂的救人計劃或旨意。再說得清楚一些,以色列民族是蒙召的團體,在它的歷史中,擔負特殊使命的人實際蒙受天主的召叫,他們才是有聖召的人。同樣,教會是蒙召的團體;宗徒是有聖召的人,他們在教會中擔負特殊的使命。

(二)  教會形成時期聖召應有的意義
    神學將教會的時期分為新生與形成兩個階段。新生時期的教會,一切尚未定型,正在自我確定的過程之中。它的來自耶穌基督的要素,由於指定的目擊證人 —— 宗徒的臨在與教導,繼續不斷地出現。漸漸地,作為信仰標準的書本寫成,作為表達信仰的禮儀大家在舉行,作為結合信仰團體的基本結構也事實上產生。一般說來,公元一百五十年左右,新生時期結束,教會已經形成。


    形成的教會是生活的團體,來自基督的要素在生活中發展,不過沒有新的教會因素發生,因此它只是繼承來自新生時代的一切。這便是普通所說,天主的啟示已經在最末一位宗徒死後結束;亦即在人類歷史中,此後直到末日來臨再沒有新的啟示了。


    不過新生和形成兩個階段中,耶穌基督建立的教會只有一個。它是天主在救恩中揀選的團體,為了實現祂的旨意。那麼,如果在新生階段,耶穌基督召叫宗徒作為教會的基礎 (弗二20),遣發他們傳播福音 (谷十五15),他們是教會中的蒙召者,是有聖召的人,我們可以問:在形成階段中,誰在教會中蒙召,有聖召呢?教會形成時期,聖召應有什麼意義呢?


    在具體答覆之前,原則上可以說,在教會形成時期,一切繼承宗徒的人是蒙召的,是有聖召的人。形成時期的教會與新生時期的教會是同一教會。前者是後者的延長,或者可以說前者繼承後者。既然在新生的教會中,宗徒是蒙召者,是有聖召的人,那麼在形成的教會中,繼承宗徒的人自然是蒙召者,是有聖召的人了。

(三)  今天誰是蒙召的人
    經過第一部份中聖召的聖經意義之研討,以及第二部份中教會形成時期聖召的意義之確定,在這第三部份中,我們具體地問:今天在教會中誰是蒙召的人?也等於問:今天在教會中誰繼承宗徒?


    自團體而論,首先可說,整個教會是蒙召的。這基本意義,在本文前兩部份都有所肯定。今天的教會應當是伯多祿前書所說的:「特選的種族……為叫你們宣揚那由黑暗中召叫你們進入奇妙之光者的榮耀。」(二9)


    至於在這個蒙召的教會中,究竟誰是繼承宗徒的人呢?由於宗徒跟隨基督,一方面同祂生活在一起,另一方面自祂領受了傳播天國的職務,對於繼承的問題,可以分為兩面討論,雖然生活與職務無法完全劃分為二,但是自教會歷史中演變的事實而論,有分開說明的必要。因此這部份分為兩段:第一段,聖秩聖召繼承宗徒跟隨基督傳播天國的職務;第二段,修會聖召繼承宗徒跟隨基督,接受祂的生活方式。而本文特別注意的是第二段。


第一段  聖秩聖召繼承宗徒跟隨基督傳播天國的職務
    今天在教會中,誰是宗徒傳播天國職務的繼承人?問題能夠衍生得非常複雜,不過實在不是本文研討的對象。我們只須根據梵二大公會議教會憲章20號,這樣肯定說:「因而,神聖大會確認主教們由於天主的安排,繼承了宗徒們的職位,作教會的牧人,聽從他們的,就是聽從基督,拒絕他們的,就是拒絕基督及那位派遺基督者」;「於是,主教們和他們的助手 —— 司鐸及執事 —— 接受了為團體服務的職務……」。

    可見,今天是那些在聖秩聖事中領受職務的人,繼承了宗徒的聖召;具體而論是主教,以及主教的助手:司鐸及執事是蒙召的人。


第二段  修會聖召繼承宗徒跟隨基督接受祂的生活方式
    當我們開始探討修會生活的來源時,我們得承認在耶穌的時代並沒有修會的存在。在祂的公開生活中,並沒有建立任何修會。可是我們從教會的歷史中卻可以看出修會與教會生活有著長遠及非常密切的關係。究竟修會生活是如何產生的呢?由於修會與教會有著密切的關係,在探討修會生活的來源時,我們自然而然會去追溯在耶穌的生命中,在祂的言行中為後代的修會生活所舖的路。因為既然教會是來自天主的團體,我們不能想像修會生活只是人在某個時代中的一種創舉。它即使是時代中的產物,也必然與耶穌基督的生命息息相關。


    下面我們分三部份來講解修會生活的來源。首先我們看傳統神學的解釋,然後進一步研討現代神學的立場,最後我們再提出幾個反省問題。


第一節  傳統神學的解釋
    根據可靠的歷史記載,修會生活起源於第三世紀。這裡我們要問,究竟是何種緣由驅使那些開始度修道生活的人選擇這種生活方式呢?他們在耶穌基督的生命中究竟體驗到什麼呢?傳統神學是這樣解釋的:早期那些選擇到曠野裡去度修道生活的人,無疑的,是在耶穌基督公開生活的言語中領悟到一種勸諭。這種勸諭是針對著修道生活的四大要素,指團體生活、服從、貧窮、貞潔而言。因著這種勸諭產生了修道的生活方式,簡言之,傳統神學認為修道生活的來源基於耶穌基督的勸諭,與祂密切相關連。這樣的解釋,實際上有著一些困難。在這裡我要先做個分析,然後做個評判。

    「勸諭」一詞含有「勸導」之意,亦即勸導人做某一件事為引人走向「完美」。而拒絕此種「勸諭」並不構成罪過,人一樣可以生存得救。但是誰若接受了這種勸諭,他的生活將是更「成全」的,更接近耶穌基督的要求。


    與勸諭相對的一個名詞是「誡命」,誡命意味著命令。指的是天主的命令。面對誡命人必須去遵守,否則不能「得救」。傳統神學指出,在福音中有許多「誡命」,人必須無條件的去遵守才能得救。而其中也有一些僅是「勸諭」,規勸人遵循以尋求完美成全。這些福音的勸諭所包含的就是貧窮、貞潔、服從的生活方式。這是傳統神學的見解。下面我們要探討是否這樣的見解符合今日聖經學的註解。


    關於修道生活的服從愿,傳統神學認為耶穌所說的「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拒絕你們的,就是拒絕我」(路十、十六),指的就是服從的勸諭。而根據今日聖經學家的註解,耶穌所說的這段話事實上是針對宗徒們傳播天國的喜訊而言。誰接受宗徒們傳播的天國喜訊,就是接受耶穌基督所傳播的天國喜訊。而「接受天國的喜訊」與人的得救是有著切身關係的,不能說是一種勸諭。嚴格而論,我們很難在福音的這段話裡找出耶穌對服從勸諭的根基。

    其次,就貞潔愿而論,在福音中牽涉到貞潔問題的是在瑪竇福音第十九章。耶穌談論婚姻不可分離,宗徒們為此感嘆婚姻生活的不易,不如獨身生活得好,耶穌回答他們說:「這話不是人人所能領悟的,只有那些得了恩賜的人才能領悟。因為有些閹人,從母胎生來就是這樣;有些閹人是被人閹的;有些閹人,卻是為了天國而自閹的,能領悟的,就領悟吧!」(瑪十九11~12)。耶穌的這段話是否含有勸諭的成份呢?事實上,祂的話裡並未指出為天國度獨身生活來得更完美。在保祿宗徒書信中我們也能從保祿的話裡證實耶穌並沒有把「貞潔」當做是一種勸諭。他說:「論獨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只就我蒙主的仁慈,作為一個忠信的人說出我的意見」(格前七25)。接裡保祿說出了獨身生活的優點,以及寡婦能守寡是最好的 (格前七40)。從上面的分析,我們也無法斷定在耶穌的言語中含有貞潔的勸諭。否則保祿不可能說沒有主的命令。


最後談到貧窮的勸諭。一般傳統神學所採用的是「富貴少年」的那段福音章節 (瑪十九16~22),描述耶穌勸勉少年若願意獲得成全,須變賣一切,施捨給窮人,然後跟隨祂。


    為能了解這段福音的含義,首先我們須明瞭「成全」這句話在瑪竇福音中的含義。「成全」這兩個字在瑪竇福音中代表的不是「更完美」,而是一個新時代的標記。就是指耶穌基督帶來的「成全」的時代。在這成全的時代中,人必須變賣一切,跟隨耶穌,才能進入「天國」。顯然這裡所指的不是一種「勸諭」,而是一種新時代的要求。


    在瑪竇福音第五章,耶穌也曾提到類似的問題:「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你們決進不了天國。」(瑪五17 ~20)。在這裡,耶穌也同時列出了一連串新時代的要求。最後,在第四十八節做了一個總結說:「所以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瑪六48) 成全不是指一般所謂的更加美好,而是天父救恩計劃實現,天國來臨的成全。

    當富少年告訴耶穌他從小就守好誡命時,耶穌告訴他還少一樣,該去變賣一切。當時富少年一聽這話就憂悶的走了,耶穌說富人要進天國實在不容易。指的就是這新時代的要求。人必須答覆這樣的要求才能進入天國,顯然不只所謂「勸諭」。


    這章節裡指的不是「勸諭」的問題,而是進入天國的問題。所以今天神學上的解釋認為,假如要在福音耶穌的言語中分出「勸諭」與「誡命」來實在大成問題。在耶穌的教訓中並沒有提到度貧窮、服從、貞潔的生活是更成全的勸諭。因此,我們可以說傳統神學用來解釋修會生活來源的說法是沒有足夠的聖經根據的。


    具體說來,如果我們想在福音中明顯的分出兩種觀念:一種是為了達到「成全」的「勸諭」;另一種是為了得救的「誡命」不是容易的。在耶穌的宣講中沒有能將人分成兩類:一類只要守好誡命就夠了;另一類卻須遵守「勸諭」。論「誡命」耶穌曾說一切的誡命可歸為兩條:愛天主與愛人。面對著這兩條誡命,沒有人敢說自己已經守得很完美,可以進一步的度「勸諭」的生活了。因為誡命所包含的是愛天主及愛人,這是一個永遠無法滿全的理想。


    總之,用勸諭與誡命相對立來解釋修會生活的來源有許多缺點:第一,沒有人敢自詡已守好愛天主及愛人的誡命。第二,假如福音中真有「勸諭」及「誡命」之分,這無疑是給天主子民分等級,將修道者置於更高層次,這與梵二大公會議第五章的思想不合。

第二節  現代神學的立場
    在這一節裡,我們要以現代神學的立場來探討修會生活的來源。我們的問題是究竟修會生活是如何開始的?而那些開始度修會生活的人與基督又有著何種關係?


    首先我們看,在福音裡耶穌整個的生命是為宣講「天國的來臨」。在祂整個生命中所尋求的就是承行天父的旨意。祂說:「我的食糧就是承行父的旨意」。祂付出所有的能力為宣講天國,承行天父的旨意。這是基督對天父絕對的服從。耶穌在祂的生命中過的是獨身的生活方式,祂沒有家庭妻室兒女的牽掛,祂隨時隨地都能自由的付出自己,這是祂貞潔生活的一面。在耶穌的生活裡也有著貧窮的一面。祂一無保留,將自己的所有完全分享於人。


    在福音中另有一個名稱「跟隨基督」。這個名稱在三部對觀福音裡講得很多。不過,我們得仔細的分析,「跟隨基督」這個名稱其實包括著幾種不同的方式。福音裡記載有一些人他們聽了耶穌的宣講就相信了祂,並且改變了生活態度。這些人可以說是跟隨了基督。他們跟隨基督的方式是在自己的家庭中。在福音中還有另一群人,他們是耶穌很親密的朋友,如伯達尼一家兄妹,尼苛德摩等,他們是那樣的接近耶穌,聽從耶穌,更可以說他們是「跟隨基督」。但是,我們可以明顯的看出他們「跟隨基督」的方式與耶穌自己的生活方式截然不同。事實上,在耶穌的公開生活裡,還有一群人他們以另一種方式跟隨了基督。耶穌實際的召叫了他們跟隨祂。祂對安德肋、伯多祿說:「來,跟隨我,我要使你們成為捕人的漁夫」(瑪四、十九);對雅各伯及若望說:「來,跟隨我」,他們立即放下了網,辭別他們的父親,跟隨了基督 (見瑪四、二十一)。這些人跟隨基督的方式是如同馬爾谷福音第十章所描寫的:為了福音而捨棄了房屋、兄弟、父親、母親、兒女、田地、和一切。他們跟隨基督的方式與他人不同。他們把耶穌的生活方式當做自己的生活方式,與耶穌成為一個團體,如同耶穌離開自己的母親,家人,他們也離開自己的家庭;如同耶穌一無所有,捨棄一切,他們也捨棄了自己的田地,房屋;如同耶穌過的是獨身生活,他們也離開了自己的妻子兒女。他們與耶穌生活在一起共同組成了一個團體,過著一種特殊的生活方式。

    接著,我們要看看究竟在教會歷史中修會生活是如何產生的,它產生的緣由又是什麼?


    在教會歷史中,修會生活起源於第三世紀,第三世紀中有一群基督徒他們嚮往過著與耶穌基督同樣的生活方式,他們放棄一切,到曠野裡去生活,這種生活方式後來繼續在歷史中延續,這就是修會生活的來源。


    在修會生活產生初期,最早的聖人之一就是有名的隱修士 —— 聖安當。從他的傳記裡可以看出他的聖召與我們所講的問題有相互的關聯。他生長在一個富裕的家庭,父母留下許多產業,他將自己的家產分給妹妹及其他親友。有一天在彌撒中他聽到了當天的福音馬爾谷第十章耶穌召叫宗徒跟隨祂的一段話,他毅然下定決心效法宗徒們跟隨基督的方式,到曠野裡去生活。我們可以看出他跟隨基督的動機是為了效法耶穌自己及宗徒們跟隨基督的生活方式。


    為了證實這一點確實可靠,我們要分析一個西文名詞:Apostolic;字義為「宗徒性」。今天這名詞已與Contemplative「默觀性」相對。但是最初在歷史中,並非是那些傳教工作者自稱為「宗徒性」,相反,倒是那些隱修士自稱為「宗徒性」,因為他們深入曠野,為的如同宗徒一般,捨棄一切跟隨基督,他們繼承了宗徒生活中的這一面。「宗徒性」一詞很久保持這個意義,所以以後的隱修團體也自認保持宗徒跟隨基督捨棄一切的生活方式。直到後代的道明會建立,漸漸地「宗徒性」指的傳教。所以今天的傳教修會反而為「宗徒性」,而隱修修會認為是「默觀」者。為此,根據「宗徒性」的演變,也可見出修會生活的來源,乃是為了在教會中保持宗徒跟隨基督的生活方式,這方式具體地包含後代的團體與三愿生活。

第三節  反省問題
    經過上述研討,如果再問:今天誰是蒙召的人,那麼可以加上那些在教會中、繼承宗徒跟隨基督接受祂的生活方式的會士,以及類似的團體。他們在生活方式方面,繼承了宗徒的聖召,是蒙受召叫的人。


    其次,對於「勸諭」一詞,尚得有些說明。如果有人以為修會生活的來源出於耶穌的勸諭;勸諭與誡命相對,那麼我們已經有所批判,認為不能根據聖經成立。不過,由於在教會用語中,稱修會生活為度福音勸諭生活,因此這個名詞似乎仍應保持。一般說來,教會並不參與神學討論;我們可以接受這個名詞,但是所謂福音勸諭僅指跟隨基督的生活方式,並不表示與誡命有任何相對的意義。


(四)  結 論
    本文自聖經與神學,確定今天在教會中誰是蒙召者。我們的結論是那些繼承宗徒,跟隨基督傳播福音,以及採取特殊生活方式的人。更具體而論,是領受聖秩聖事,以及度修會生活或類似性質的團體生活的人。不過他們蒙受召叫不是為了個人,而且為了一個蒙受召叫的教會團體。

    最後,雖然我們區分了宗徒的職務與宗徒的生活方式,兩者事實上不可能完全分清,因此在聖秩聖事中的蒙召者,接受類似宗徒捨棄一切而生活;而修會聖召,一般說來也參與傳教工作。不過作為教會中兩種不同的制度,是應當分別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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