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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81)p275-282
   

天主聖神與聖經                                                         

 

 

廖上信


聖神與聖經是天主恩愛世人,給予他兒女的兩大賞賜。兩者內外兼顧,相輔相成,以幫助基督徒過著「扎根結果,榮神益人」的信仰生活。既然如此,聖神與聖經在基督徒的信仰生活中具什麼實質的關係?本次演講旨在針對此問題與諸位同思考。本人認為,透過基督徒的信仰生活所看到的聖經與聖神的功能,具有以下三重的關係;這三重關係表現在信仰生活所追求的三方面。

一、從教義上看,聖經與聖神猶如真理與明白之關係:在基督徒信仰生活中惟有聖神的教導能使他們明白聖經的真理。真理是天主口中所發出來的言語 (詩一一九43,約十七17),明白真理是基督徒信仰生活的基礎;藉以抵擋魔鬼 (弗六13 ~ 14),作為燈光 (詩一一九105) 引導他們在黑暗多歧的世途中找著正路,而不至於摸索無定。(詩廿五4、5)
    那麼,基督徒如何才能明白真理呢?先知以賽亞指著聖靈說:「所有的默示你們看如封住的書卷,人將這書卷交給識字的說:『請念吧!』他說:『我不能念,因為是封住了』。」(賽廿九11) 在約翰所看見的異象中也特指聖經為「裡外都寫著字,用七印封嚴的書卷。」(啟五1) 可見,聖經的深奧決不在乎紙面上的字句,而是在乎隱藏於字句裡的精義 (林後三6);但字句裡的精義卻是以七印封嚴的,也就是被聖神完全地封住了。(弗一13)。因此,唯一能打開這書卷,而引導人明白真理的,則除聖神之外無他了。
    主耶穌在世的時候,曾告訴他的門徒說:「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神,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十四26) 他又說:「只等真理的聖神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 (原文作進入) 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十六12、13) 門徒曾從主那裡領受了許多的話,但在聖神還沒有降臨在他們身上之前,凡是主所說的,他們多半不明白;直到五旬節聖神降臨,蒙他的指教,他們才恍然大悟,開始明白那些深奧真理的隱義了。
    天主是神,天主的話也是神 (約四24;六63),若沒有聖神的啟發和教導,絕沒有人能透澈真理的奧秘。(加一11、12,弗三3 ~ 5) 聖神之所以能啟發並教導人明白真理,乃因他是天主自己的神,一切的真理既然都出於天主,天主的神豈不能熟悉天主自己的事嗎?「祇有天主藉著聖神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神參透萬事,就是天主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除了在人裡頭的神,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天主的神,也沒有人知道天主的事。」(林前二10、11) 約翰壹書的作者也用了「恩膏」來描述聖神的作為,他說:「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約壹二27)
    聖神是教師;他教導基督徒明白真理。聖神的啟發和引導並不排除基督徒用心研究或學習的必要。反之,聖神往往藉著人殷勤查考聖經時給予他們領悟的心。使徒行傳提及庇哩亞地方的信徒賢於帖撒羅尼迦的人,因為他們甘心領受這道,且天天查考聖經,為要明白這道。(徒十七10,11) 聖經是一本不易了解的書;它的精義必須不斷地被挖掘。細心研讀聖經終究都得好處,正如教宗大葛利哥里論聖經說:「這是一條大溪水,大象可以游泳,小羊也可有玩水之處。」我們在此不必詳細探討這位教宗似詩如畫的描寫是何意思;我們卻能有把握地說,有許多信徒以膚淺的了解為滿足,不願多下功夫來關注天主深奧的事。我們甚至於可聽見:「祗懂得聖經的人,可說對聖經沒有真正的了解」(one who knows only the Bible does not know the Bible) 之語。這當然指出,倘若我們有意明自聖經的信息,必須下功夫去探究聖經的歷史背景、文化、習俗以及其他的重要因素。或許我們如今已來到教會史上的新時代,不再平白接受傳統的時候,需要我們重新重視查考聖經的重要性。從查考中將得著更多的了解,但我們的研究終究是依靠聖神的帶領,使真理顯明。
    一個意圖研究聖經而沒有聖神的引領或沒有基督信仰的人就是理性主義者,但一個依靠聖神的引領卻不細心究查聖經也不顧又不聽研究者的心得或意見者,就是盲信者。這兩種極端的態度都要不得。聖神的教導固然很重要,但我們不可忘記,一位最受聖神教導的人是一位最樂意聽取聖神如何教導他人的人;他是一位寬大的胸襟樂意領教,並細心加以求證的人。保羅勸勉提摩太說:「你當竭力,在天主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 闡明真理的道是作為天主時代的使者所應有的使命。我們時常需要如同詩人一樣的禱告說:「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詩一一九18) 祇有天主所賜外在啟示的真理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具備聖神所賜內在的亮光,才能使我們真正明白天主的聖言。其實一般容易犯的毛病是,人意圖祇憑著他的理性將天主所啟示的真理作自然的了解。
在蒙受聖神教導的學習過程中,我們看見學習了解聖經的一個好方法就是,完全倒空我們自己的智慧,全然依靠聖神為我們所作的解釋,因為聖神不但是天主真理的啟示者,也是解釋者。這倒空法又是怎麼講?我們也許借用耶穌的話來說就會清楚;耶穌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太十一25) 有一次,有一群查經班的人一同聚集,討論研讀聖經最好的方法,其中有位學者說:「我想研讀聖經最好的方法就是嬰兒法。」的確是。就如當我們將自己的義完全擺下的時候,我們才能獲得上帝的義 (腓三4 ~ 7,羅十3),所以當我們把自己的智慧擺下的時候,我們就要得著上帝的智慧。使徒保羅說:「人不可自欺,你們中間若有人,在這世界自以為有智慧,倒不如變作愚拙,好成為有智慧的。」(林後三18) 倒空必須在填滿之先,所以自我必須先「倒出」,上帝才能被「倒進」。

二、從道德上看,聖經與聖神猶如準則與實踐之關係:聖神幫助基督徒實踐聖經中所標示最崇高完美的道德生活。聖經是天主的公開宣言 (manifesto);闡明天主的聖旨,人行為的準則和理想生活的規範。在聖經裡處處可以看見有關這方面的教訓,例如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所列舉崇高的道德標準 (參看太五 ~ 七) 時,他說:「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 天主也藉著聖保羅的話將他永恆的旨意向我們顯明:「天主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八29,30) 天主的旨意是要每一位他所選召出來的人具有他兒子耶穌基督的模樣;這是聖神的作為,使基督徒能活出基督的樣式來。這是天主所指定最完美的生活表現。聖經顯示,基督徒祇能在被聖神充滿和成聖生活中被塑成基督的形象。

    (一)  被聖神充滿 —— 這是實踐聖經所標示崇高的生活準則所必須具備的條件。「被聖神充滿」就是全然在聖神的統管、引導、治理和主權之下的意思。這是跟隨基督的人正常的情況。其實在基督徒一般的經驗中被聖神充滿並非永恆的狀況。由於生活上的疏忽,不順服或自私的行為,我們時常體會到心靈的軟弱無能。因此,我們在追求至善至美的生活中必須屢次不斷地被聖神充滿,這是初期門徒們所經歷的。這事實蘊含著新的需要和不斷的供應。我們雖然藉著一次的洗成為基督身體的肢體,但需要多次被聖神的充滿。
    有些基督徒持著錯誤的觀念,認為他們所經歷的充滿是具永恆性的,因此他們的疏忽、大意以及無精打采的服事帶給他們困窘的局面。他們應該以使徒彼得的經驗作為借鏡。當五旬節聖神降臨的時候,聚集在耶路撒冷的門徒都被聖神充滿。(徒二4) 彼得帶著聖神的能力,宣講基督,因他所宣講的道一次使三千人受洗歸入主的名下。(徒二41),但這一位被聖神充滿的彼得來到安提阿時,曾因膽怯和裝假的行為被保羅當面責備。(加二11 ~ 14) 這時彼群顯然沒有被聖神充滿。事後當他再度負起使徒的職責時,他又被聖神充滿;他所撰寫的書信顯然在聖神所引領和啟示下所完成的。
    因此,對自己的屬靈情況,我們必須謹慎,不得有過份自信或絕望的態度;我們必須努力,過著儆醒、禱告的生活,否則,肉體的情慾將成為我們被聖神充滿的障礙。
    有些基督徒對被聖神充滿的現象也持著錯誤的觀念,認為被聖神充滿的結果一個人即時變成另一種人,例如變作口才流利,有知名度的宣道者。有些信徒認為正如五旬節現象中所看見的,說方言是被聖神充滿的真標誌;還有些信徒認為唇動,或身體的震動,或出神狂喜的經驗是被聖神充滿的現象。與其說這些現象是被聖神充滿的標誌,不如說,一個人在逆勢似乎敗北的爭鬥中所表現的勇氣;在忍受人惡評、誹謗時所表現的謙和;在微賤的工作中所表現的忠心是得著神力更確實的根據。當一個人被聖神充滿時,他可能不會有卓越的成就;可能沒有贏得大眾的喝采;甚至於可能沒有達到聖人的品格,但他的確獲得了人所可能得著的最高榮譽和尊嚴,亦即認識並越發遵行天主的旨意。
    許多時候,被聖神充滿是一種無意識的經驗。曾有一群人來找英國大佈道家司布真先生說:「我們得了被聖神充滿的出神經驗。」司先生問他們說:「何以見得?」他們就對他說:「你難道沒有看見我們的臉發光嗎?」司布真先生回答說:「是呀!但是當摩西從山上下來的時候,他卻不曉得自己臉上發光呢!」(參出卅四29,30) 正是如此,當我們被聖神充滿時,我們很可能不在想著我們自己,看著我們自己,我們的自我在「沉思」上主的恩愛中消失,全神貫注於天主的榮耀。
    說到受聖神充滿的情形,有些人在一瞬間接受這樣的經驗,但大多數的人卻是逐漸地被充滿。在聖保羅的思想中,受聖神充滿的生活也就是完全順著聖神而行的生活。(參弗四25 ~ 31;五18;加五16 ~26) 屬聖神與屬肉體是對立的;被聖神充滿的過程中必須遭遇這兩者的衝突而引起的掙扎。保羅說:「你們當順著聖神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神相爭,聖神與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他接著提及什麼是情慾的事,又說到什麼是聖神所結的果子,最後他再次強調說:「我們若是靠聖神得生,就當靠聖神行事。」(加五16 ~ 26) 因著我們的體貼肉體,聖神在我們身上的「充滿」遭受了攔阻。這種行為無疑是在抵擋聖神的感動和帶領,因而使他在我們心裡擔憂。保羅在以弗所書四章指出,基督徒是脫去舊人、穿上新人的人「這新人是照著天主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愛和聖潔」(24,參西三10)。所以不要偷竊、撒謊、說污穢的話,給魔鬼留地步,以致叫天主的聖神擔憂。保羅說:「不要叫天主的聖神擔憂。」(30) 他更進一步地警告說:「不要銷滅聖神的感動。」(帖前五19) 要謹慎持守聖神的帶領,把握時機為主作見證。
由此可見,作為基督徒,仍舊可能「抵擋」、「擔憂」或「銷滅」天主的聖神在我們身上的作為。惟有被聖神充滿的人隨時樂意遵行聖神的帶領。如果我們是被聖神充滿的人,就讓我們一齊仰望 (將我們的眼睛盯住) 主基督,他是我們信心的創始成終者,以他的意志作為我們生活的準則,以他的榮耀作為我們追求的目標。聖經所標示的完美的生活,祇能在不斷被聖神充滿中活出來。所以這道理的要訣是:「我們不需要更多的聖神,所需要的是叫聖神更多的得著我們。」

    (二)  成聖 —— 成聖是另一重要的概念,用以表達聖經所指示完美生活的實踐。聖保羅說:「凡受洗歸入基督的就是披戴基督。」(加三27) 成聖的生活也就是時時不斷地穿上基督的新人生活,不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十三14) 如此致力於成聖生活的人,他們的外表雖然如同一般人一樣漸漸衰敗,但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 (林後四16),因為他們已經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將心志改換一新了。(弗四22,23) 這樣看來,成聖的意義也就是向世界釘死自己 (加六14),把身體當做聖潔的活祭獻給天主,不效法世界,祇求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1,2)
    然而,這成聖的理想並不能憑著我們軟弱的能力所能做到的 (參約十五5)。感謝主,惟有聖神在軟弱中成為我們的幫助者 (約十四16,17);他來了,為要幫助我們 (羅八26),使我們勝過罪的權勢,以便達到成聖生活的目的。因為聖神能賜人從上頭來的能力 (參路廿四49,徒一8),能全然改變人的道德意志;解放人的罪奴意志,使人脫離罪的束縛 (羅八2),又賜人順從天主的肉心,藉以謹守遵行天主的律例、典章。(結卅六26,27)經上說:「藉著聖神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彼前一2);「被聖神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帖後二13);「因著聖神成為聖潔。」(羅十五16) 在成聖的事上,聖神的確是唯一的幫手。
    祇是成聖並不是輕而易舉的事,一個已經領受聖神的人,仍然可能是體貼肉體的人。一個人能否過著成聖的生活,完全取決於他是否願意體貼聖神 (羅八5),順著聖神而行 (加五16),把自己的身體獻上作義的器皿;他若把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皿,罪必在他身上作王,使他順從肉體的私慾,以至於不法,但他若把肢體獻給天主作義的器皿,罪必不能作主,使他能為義所約束,以至成聖。(羅六12 ~ 14,19,20) 保羅說:「靠著聖神治死身體的惡行」(羅八13);「你們當順著聖神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加五16) 這兩句話充分證實了兩件事:其一、凡是受過聖神的人都有任意選擇把肢體獻給天主的自由意志和能力;其二、祇要順著聖神的引導而行,又靠著聖神所賜的能力,必能如願治死情慾而達到成聖的生活。
    基督徒在不斷被聖神充滿,而蒙他引導過著成聖生活的過程中,他逐漸地將他們塑成基督的形象。保羅在以弗所書三章指出,聖神在基督徒身上的工作無不是將基督塑造在他們裡面。(16) 基督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為我們犧牲流血,使我們的罪得赦,為我們承擔了律法的咒詛。在這裡我們看見「替代我們的基督」(Christ for us)。但天主藉著聖神的大能將復活的基督賜予我們,我們就有了「居住我們的基督」(Christ in us)。作了基督徒,我們應該在生活上像基督。「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約壹二6) 但是當我們意圖依靠自己的能力,想學像基督的時候,所嘗到的是令人失望和氣餒的後果;單憑自己的意志力想倣效基督,簡直是荒唐的事。上帝並不向我們要求我們做不到的;他並不要求我們憑自己的能力倣效基督。他提供我們最有效的方法;他提供我們以聖神的能力將基督塑成在我們心裡。我們所必須做的,就是將住在我們心裡的基督活出來。這位使徒又說:「使我們在愛中有根有基」(17) 使我們在愛中扎根成長,這是聖神培育我們的工作。愛是聖潔的總結,律法的成全。(羅十三10) 這愛是我們與天主之關係中最重要的,因為天主是愛,我們生活在愛中;愛是我們生活的領域。「基督住在我們心裡」和「我們在愛中扎根」有密切的關係,因為耶穌基督是天主愛最完美、具體的表現。
聖神作為的高潮是「叫天主一切的充滿,充滿我們」(19),亦即把我們完全帶進天主的豐滿裡。這整個聖神終極的目的反映出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三章十八節的話:「我們眾人既然敝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神變成的。」正常基督徒的生活猶如生活在沉思基督愛的榮耀中,逐漸地被聖神轉變成基督的樣式;這轉變的過程是繼續不斷的進行著,直到「叫上帝一切的充滿,充滿我們。」顯然地,保羅在以弗所書三章裡的禱告,「叫上帝的充滿,充滿我們」尤指在知識、愛心和信心上的全備。上帝的充滿 () 也就是基督的充滿;保羅在以弗所書四章十三節說:「直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上帝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 (或充滿) 基督長成的身量。」

    三、從靈修上看,聖經與聖神猶如戲劇與扮演之關係:聖經是一部戲劇,聖神光照讀者的心,使他們看見在每一故事的插曲中自己所扮演的角色。當我們靈修的時候,我們恭讀聖經,渴慕天主的話語;就如詩人所說:「天主啊!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詩四二1),以飢渴慕義的心情來讀經,盼望所讀的經文對我們有所幫助。倘若成文的聖經經文能在此時此地成為天主活生生的話,則有賴於聖神光照的工作。現在就讓我們從靈修生活的角度來看聖經與聖神所扮演的角色。
    聖經是一部天主拯救的歷史戲劇;在這戲劇中我們看見天主拯救世人的歷史事蹟,也看見他如何努力與他所拯救、揀選的百姓建立和諧正常所謂「約」的關係,來實現他的心願:「我要成為他們的天主,他們要成為我的百姓。」所以以其性質而言,這是一部表達「關係」故事的戲劇。
    雖然「戲劇」一詞未出現於聖經中,用以表達聖經內容的性質,但如果我們以整個聖經來看,它的確是一部歷史劇;它具有一般戲劇的因素和特色。一部戲劇有它的開始,也有它的結束 (從某處開始到某處結束);有各色各樣的人物,不同的事件、情況、時間和故事的插曲等;在故事裡有表達人的希望、恐懼、喜樂、憂傷、野心和悲劇等;甚至於戲劇的情節經過不同的演變,發展到最後的高潮。通常以劇終的高潮來解釋戲劇的意義,因為整個戲劇的開始以及演變的情節皆為這劇終的高潮而舖路的;這是編寫者的手法。聖經也是一部戲劇,有它的開始也有它的結束;從創造到新創造。故事包括各色各樣的人物,不同的歷史情況、時間以及故事的插曲等,充分地表達了人的希望、恐懼、喜樂、憂傷、野心和悲劇等。這部歷史劇的高潮就是耶穌基督的死與復活。從這特殊的角度來了解整個聖經戲劇的意義。這部拯救的歷史劇之特殊性在於天主出現在舞臺上;他不但是這部劇的導演,也是主角。整個戲劇的情節是為導致天主終極目的的實現。

    聖經是一部戲劇,對基督徒的讀經態度具有雙重的含義,亦即讀者的參與感和相遇:
    (一)  參與感 —— 倘若聖經的話語與我們有切身的關係的話,則這關係絕非演員與觀眾之間的關係。每一位基督徒是演員;我們在這最偉大的歷史舞臺上扮演我們的角色,正如保羅說:「我們成了一臺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林前四9) 我們是演員,所以每當我們靈修讀經的時候,必須要有參與感;在故事的情節演變中因聖神的光照認同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例如,當亞當、夏娃墮落的時候,他們如何?當我們恭讀創世記三章的時候,有何參與感?第八節記載:「天起了涼風耶和華天主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天主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天主的面。」躲避天主是人犯罪以後對天主態度的表現;當我們不順服天主,由得我們自主的時候,我們就躲起來,不願見天主的面,我們不願天主在我們的左右,免得覺得很窘,不好意思。你是否曾經覺得驚訝,為何罪對人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它對我們有如此大的吸引力是因為它執行了我們認為人所能擁有最大的權力。當一個人以「小天主」自居來執行這權力時,他當然不喜歡有天主在他的周圍;或說他寧可躲起來,不見天主的面。這是否是你我的情況?我們在生活中是否時而扮演亞當和夏娃所扮演躲避天主的角色?當我們讀經時,聖神的光照使我們看見自己在這故事的插曲中所扮演的角色,使我們反省自己與天主的關係如何;是在和諧或敵對、或陌生的情況下?
    因此,作為基督徒的我們必須認清,我們是這部天主拯救歷史劇的一部份;我們不能與它分離。我們不可將聖經視為過時可放入博物館的古書,它如今仍然與我們有切身的關係;幫助我們,藉著聖神的光照把我們引入明白自己與天主的關係中。
    (二)  相遇 —— 天主不僅是這部偉大歷史劇的導演,也是主角,我們身為這部劇的演員必須在歷史的舞臺上與他相遇。讀經必須要聖神的光照和引領,使經上的話成為天主在此時此地直接對我們所說活生生的話,正如在舞臺上主角明星和配角明星的面對面對話一樣。聖經裡充滿了相遇的見證,例如在出埃及記三章裡記載天主和摩西的相遇。顯然地,摩西的相遇經驗是出自天主自動的作為;天主自動地將自己向人顯明,宣布他的聖旨。就如人的經驗告訴我們,我們不可能認識任何一個人,除非他樂意以他的言語和行動將自己表明出來,所以沒有人能認識天主,除非他樂意將自己啟示於人。啟示並非接受一些有關天主的觀念,而是與他相會;因著聖神的介紹與他進入個別的交談,其相會處就在歷史的具體生活情況中。
    結論地說,聖經與聖神是基督徒信仰生活中的主柱,天主所賜予他兒女的兩大賞賜,以便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聖神是教導者:他開我們的心竅,教我們明白聖經的真理。
    聖神是幫助者:他協助我們追求合乎聖經崇高的生活準則。
    聖神是啟發者:他使我們的靈命更新,認識自己與天主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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