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近年來,聖神的風吹進了教會中,聖神同禱運動在不少地區興起,也促使教會對聖神更加注意,這次的神學講習會提供我們一個機會,關於聖神在整個教會生活中的重要性,作一個全盤的反省。確是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
在教會的傳統中,稱聖神是教會的靈魂,稱祂是賦與生命者,而禮儀行為是教會生命的主要表現與活動之一。那麼聖神在禮儀中終究佔有什麼地位,或執行什麼角色呢?這是我們要探討的問題。
在進入正題之前,我們要先對禮儀的基本概念有一個正確的認識,這將有助於我們對於聖神與禮儀之密切關係的了解。
禮儀是什麼?在一般禮儀課本中,找不到一個簡明而適當的定義。因為禮儀的內容極為豐富,所以,只能以描述的方式說明禮儀的要義。
「天主中保」通諭中 (第五二一條) 關於禮儀是什麼的問題,這樣描述說:「神聖的禮儀是救主以教會之首的名義對父所行的公開敬禮,也是信友團體 (教會) 向其創始者所行的敬禮。簡言之,是基督整個奧體 —— 頭與肢體 —— 所行的敬禮。」
在這個定義中,指出禮儀的主要對象是天主父;也指出禮儀的集體性:基督的整個奧體;最後指出基督在禮儀中的角色:祂是中保,是教會之首;透過祂,教會的天父致以最高的敬禮。
梵二大公會議的禮儀憲章 (第七條) 採用了這定義中的主要成份,更詳細地描述禮儀的主要意義說:
「禮儀應視為耶穌基督司祭職務的施行;在禮儀中,人的聖化藉著五官所能覺察的標記而顯示出來,而且按每種記號所本有的方式而實現;另一方面,在禮儀中,是耶穌基督的奧體,包括首腦及其肢體,實行完整而公開的敬禮。」
在這個定義中,首先指出:禮儀是天主與人的交往,與教會的交往:我們對天主施行敬禮,我們自身也得到聖化,就是由天主手裡接受聖寵、神恩 (禮儀憲章:33)。這種交往關係,是透過基督大司祭而完成:司祭的職務就是中保的職務。同時這種交往的進行有賴一些外在的標記 (禮節、儀式),因為禮儀是團體性而公開的敬禮。
但是,在這兩個定義中所缺少的,似乎是聖神在這一切禮儀的要素中所佔有的地位,或所執行的角色。
事實上,禮儀憲章雖然是禮儀革新與舉行禮儀的指南,也很少提及聖神與禮儀行為的密切關係。這可能是禮儀憲章的最大缺點。然而,令我們感到欣慰的一點是:在革新的禮儀中 (如彌撒、聖事等新禮),聖神的角色已比在舊禮中明顯得多,這將在稍後指出。
禮儀的範圍:了解了禮儀的要義以後,具體地講,禮儀終究包括些什麼呢?重要的部份有:
(一) 禮儀年:禮儀是在一定週期內、一定的日期 (所謂「禮儀日」:慶節、主日等) 舉行。這一年的週期稱為禮儀年。 (禮儀憲章:102 ~ 111)
(二) 感恩祭 (彌撒):全部禮儀生活的中心。
(三) 聖事禮儀 (及聖儀)。
(四) 禮儀性祈禱 (特別「時辰禮儀」:日課) 等。
由此可見,禮儀的範圍很廣,不可能在一次演講中詳細地探討聖神在每部份禮儀中的角色。關於這問題的研究,早在二十年前,已有人做過,並以書的形式出版 (註:L'Esprit de Dieu dans la sainte Liturgie, Paris 英譯為 The Spirit of God in the Liturgy, by Gaspar Lefebvre O.S.B, 1959)。梵二大公會議後,我手頭只有兩篇文章研討類似的問題 (註:1. Pneumatologie et liturgie, par Th. Strotmann, O.S.B., dans La Liturgie Vatican II, 1967.
2. The Holy Spirit in Eucharistic Celebration. by J. D. Crichton, in Pastoral Liturgy, 1975)。
這些著作都指出聖神與禮儀的密切關係。聖神的名字雖然在禮儀經文中出現的次數不多,而這些作者似乎時時處處發現聖神的臨在。我們願從三點將聖神在禮儀中的臨在與角色加以探討。
一、聖神臨在於所有禮儀行為中
二、聖神在舉行禮儀時的具體角色
三、聖神與我們對禮儀的參與。
一、聖神臨在於所有禮儀行為中
甲、聖神與禮儀年的奧跡
禮儀憲章 (102) 關於禮儀年的意義,這樣說:「慈母教會自信有責任,在每年的過程中……以神聖的紀念,慶祝其天上淨配 (基督) 的救世大業……在一年的週期內,展示基督的全部奧跡,從降孕、誕生,直到升天、五旬節日;同時也期待著所渴望的、主的光榮地再度來臨。
教會如此紀念救贖奧跡,給信友開放主的德能與功勞的財富,並且以某種方式使這些奧跡常常活現臨在,而讓信友與這些奧跡親身接觸,並滿獲救恩。」
禮儀憲章的這段話給我們指出禮儀年的主要意義。
1. 禮儀年的三個時間層面
(一) 過去:禮儀年讓我們紀念基督在世時所完成的救世大業,祂的全部奧跡:從降孕誕生直到五旬節。所以,禮儀年度中所有的慶節與季節,主要的紀念對象,是耶穌基督的奧跡;因而沒有特別為敬禮天父,或聖神的慶節。「聖神降臨」原名為五旬節,是紀念基督派遣聖神,以繼續與完成祂的救世工程。因此,不是特別敬禮聖神的節日,譯為「聖神節」也不對。聖人、聖女慶節的建立,是因為他們與基督的奧跡有密切而不可分的關係:他們身為基督的肢體,完全參與了基督的逾越奧跡,得到了基督的救恩。在聖入聖女們身上,我們所紀念的仍然是基督的救世奧跡。
(二) 現在:教會在禮儀年中,不僅紀念救主的救世奧跡,而且也「以某種方式使這些奧跡常常活現臨在」,就是使基督的誕生、受洗、死亡、復活等奧跡重現在人間。所謂「以某種方式」(quodammodo),是指以聖事的方式或藉禮儀行為。例如聖誕節所紀念的不只是基督在兩千年前的誕生,而且,這個慶節透過禮儀行為 (如彌撒聖祭),確實使基督的誕生成為現在的一項事件;所以在禮儀中,我們唱「基督、天主聖言今天誕生了」(參閱聖誕節日課),「今天光明照耀在我們身上,因為救主為我們降生了」(聖誕節黎明彌撒進堂詠)。這樣,我們才能「親身接觸」或把握基督的奧跡,而獲得救恩。
(三) 將來:禮儀年也領導我們指向未來,「使我們期待著所渴望的、主的光榮地再度來臨」。「在人間的禮儀中,我們預嘗那天上的,參與那在聖城耶路撒冷所舉行的禮儀,我們以旅人的身分奔向那裡……」(禮儀憲章8)。
簡言之,禮儀年的主要目的在於使整個救恩史、藉禮儀行為、「活現」於我們現代的人中間,使我們參與、或加入救恩史的過程中,奔向最終的目標:進入天上的耶路撒冷。
2. 聖神在禮儀年週期中的臨在
禮儀憲章 (第6條):「基督派遣充滿聖神的宗徒們,不僅要他們向一切受造物宣講福音,宣報天主聖子以其死亡與復活,從撒殫權下,並從死亡中,把我們解救出來,而移置在天父的王國內;並且要他們以全部禮儀生活所集中的祭獻與聖事,來實行他們宣講的救世工程。於是人們藉洗禮加入基督的逾越奧跡,與基督同死、同葬、一同復活……從此以後,教會迄未放棄聚會、舉行逾越奧跡:就是宣讀『全部經書中關於祂的』一切,舉行感恩禮,在此感恩禮中,祂死亡的勝利與功績重現於目前,同時,藉聖神的德能在基督內感謝天主莫可名言的恩惠,以頌揚祂的光榮。」
這一段話的主要內容:教會藉禮儀行為繼續基督的救世工程:使基督的奧跡,尤其逾越奧跡重現。聖神的名字在這第六條中有兩次出現:「基督派遣充滿聖神的宗徒們」,「充滿聖神」是新約時代的一個新說法,暗示宗徒們 (新生的教會) 享有一種新的存在,聖神化的存在。他們整個的生活 (宣講、傳教、行聖事) 都要與聖神有著密切的關係。「藉聖神的德能在基督內感謝天主」。這說明,宗徒——教會是靠聖神的力量完成其使命。
整個禮儀年的奧跡,可視為基督降生成人奧跡的延續,或全部基督救世工程重現的奧跡。正如從前基督在聖母懷中受孕、誕生、受洗……都有聖神的積極干預,同樣,現在禮儀年度整個過程中,聖神也有祂積極的角色:
在禮儀年度中,我們主要是透過聖經——由聖神默啟而成的聖經——而紀念基督的救世奧跡;是透過聖神的能力而使基督的奧跡重現我人面前,進而使我們參與基督的奧跡:「與祂同死、同葬、一同復活……」。最後,是在聖神的領導下,使我們在禮儀年的過程中,懷著確切的希望,期待著基督的再度來臨。
乙、聖神與禮儀行動
禮儀是基督奧體——首與肢體——向天父呈獻的敬禮:包括祭獻、祈禱等。這些都稱為禮儀行為。在向天父獻祭或祈禱時,我們慣常用一些程式——禮儀經文慣用的說法。這些說法指明聖神與禮儀行動的密切關係。
1. 在聖神內 (In Spiritu Sancto)
古時祈禱詞 (尤其doxology) 慣用的一種結束語是:「我們藉著基督,在聖神內,讚美 (父)。」(雍曼 La Liturgie des Premiers . p. 295-297.) 或其他類似的語句。這說明我們的祈禱,是藉著基督——中保——而完成,但也是「在聖神內」。日課總論 (13) 也有類似的說法:「基督在聖神內,透過教會,不但在舉行感恩祭、施行聖事時,而且也以其他方式,特別在舉行日課禮儀時,完成救贖人類、完善地光榮天主的事業。」這裡,明顯地指出「在聖神內」這個辭句與整個禮儀的關係。
那麼,「在聖神內」這一辭句,終究有什麼意義呢?聖巴西略在他的「聖神論」中,解釋若望福音四,24:「……以心神以真理朝拜父」(in spiritu et Veritate) 時,稱聖神是祭獻天父與朝拜天父的聖所 (Locus):這句話中的心神 (Spiritus),按聖人的了解,也是指的聖神,而真理是指的基督」。意思是,除非在聖神內,不能給天主呈獻真實的敬禮。因此,聖神在新約時代,成為我們對天主敬禮的原動力 (Principium)。
「天主中保(548)稱所有禮儀都是在聖神默啟下而產生的,禮儀祈禱也是由同一聖神所啟發 (532)。
這些都說明聖神與禮儀行為的密切關係:祂好比是禮儀的靈魂,主要動力。
2. 「光榮,藉著子、在聖神內,歸於父」 (Gloria Patri, per Filium, in Spiritu Sancto)
這是另一種與以上相類似的讚主詞 (Doxology),或稱「光榮頌」。是原始的光榮頌,後來為了反對阿利安異端 (Arianism) 而改用現行的「光榮歸於父、子及聖神」,後者所強調的是三位的平等;而前者所表達的是天主的救恩計劃:天父把救恩藉著聖子,帶給人類,又恩賜聖神予以完成。同時,也表現出我們對天主的關係:我們之與天主交往是藉著基督,並在聖神內。我們對天主的朝拜與讚頌是在聖神的氛圍中完成。
3. 「聯合聖神」(in unitate Spiritus Sancti):
這是「集禱經」及「感恩經」結束語中的一個短句。很難恰當地譯成中文。原因是這 in unitate 終究有什麼意思。我們通常翻譯為「及與 (父) 同體的聖神」。
雍曼 1. 以為這個unitas 是指「愛的聯繫」,就是聖神自己。這愛的聯繫首先存在於父與子之間,也存在於諸天使及聖人聖女之間,他們與基督一同為王。也就是說,這unitas 也指教會 (天上與地上) 的合一。因此 in unitate Sp. Sancti 的意思是:當我們祈禱、獻祭時,是在聖神愛的團結下 (聖神將我們團結在一起),藉著基督將祈禱與祭獻呈獻於天主父。
但是巴特 2. 反對這種意見;他以為 unitas 指天主三位之間的合一,in unitate Sp. Sancti 就等於 Cum Spiritu Sancto. 因此所強調的是三位平等的關係,也就是祂們的天主性。
羅格 3. 在講感恩經結束語時,也講到這個 unitas。他說,這不是抽象或靜止的合一,而是指聖神所作的合一或團結的活動,祂使我們 (整個教會) 彼此之間,以及我們與天主之間達到團結、相通和交融為一的境界。這結束語中的 in unitate Spiritus Sancti 與感恩經中前部份的「呼求經」(epiclesis) 前後相呼應:藉著聖神,或更好說在聖神內,我們與基督成為一個祭品,並由於聖神的聯繫,使我們藉著基督,在基督內,與基督一起,將祭品奉獻給天主父。
就彌撒禮整個結構而言,羅格的講法似乎更合理:指出聖神在禮儀中的角色,祂不僅與天父接受我們的頌讚,而且也與教會 (基督及所有肢體) 聯合在一起,向天父呈獻讚頌之祭。同時也符合「彌撒經書總論」(32) 所說:「司祭所念的經文則是在聖神內,經由耶穌基督,祈求天主聖父。」
1. J. A. Jungmann S. J. Public Worship, p.51
2. Dom. Botte, La Maison Dieu, no 23, pp. 49-53
3. A. Roguet, O.P., La Messe d'Aujourd'hui p. 186
二、聖神在舉行禮儀時所執行的具體角色
具體地講,禮儀的主要成份,包括一個舉行禮儀的團體,用專用名詞講,一個「禮儀性的聚會」;也包括祈禱 (通常用法定的禱詞),讀經 (包括舊約、新約的經文),聖祭與聖事等。那麼,聖神在這一切禮儀中,執行什麼角色呢?
1. 聖神與聚會 (參與禮儀的團體)
聚會是古代 (十六世紀前) 為指示禮儀 (Liturgia) 所慣用一個名詞。這說明舉行禮儀最重要的行動就是聚會,聚在一起,舉行慶典。近年來,關於「禮儀聚會」這個題目,有不少研究的文章出現。
彌撒經書總論 (7) 這樣描述此種聚會:「在主的聖筵 —— 彌撒中,天主的子民共聚一堂,由司祭主禮……因此,基督的許諾『那裡有兩三個人因我的名聚在一起,我就在他們中間』,特別是指聖教會的地方聚會而說的。」
禮儀憲章(26)指出,這聚會是天主神聖子民集合在一起的聚會,而且是聖統性的聚會(hierarchical) ,表現出教會的本質,教會的奧跡,因此禮儀聚會是教會的表現。
那麼聖神在這聚會中擔任什麼角色呢?
教會憲章 (12) 稱:「聖神不僅用聖事及教會職務 (ministries) 聖化並領導天主的子民……而且把祂的恩寵『隨其心願,分施給每個人』(格前十二,11),在各級信友中分施特別的恩寵。祂藉這些恩寵使他們能勝任愉快地去進行各種工作或職務,以利教會的革新與擴展」。這幾句話雖是對整個教會說的,但更適於禮儀聚會——天主子民的「地方聚會」:所謂「聖神藉聖事與教會職務聖化並領導天主的子民」,主要是指禮儀的聚會。
因此,聖神在這聚會中的角色是聖化,是領導全體子民;同時祂也分施各種神恩,幫助各級信友盡不同的職務。因此,我們可以說,這禮儀聚會實在是一神恩性的聚會或神恩性的團體 (Charismatic community):在禮儀聚會中不同的職務,表示出聖神在不同的人身上施予的神恩。
彌撒經書總論 (31),稱教會是在聖神內聚會。也說明禮儀聚會與聖神的密切關係。
2. 聖神與祈禱 (包括歌詠)
祈禱是禮儀的主要成份之一。上面已由禮儀經文的結束語句,指出聖神與祈禱的密切關係。現在更具體指出聖神的角色。
日課總論 (8) 說:「祈禱之教會的合一是由聖神所完成……此同一聖神幫助我們的軟弱,並以無可言喻的嘆息為我們轉求。祂以聖子的神的身分向我們噓氣,使我們以義子的身分呼喊:阿爸,父啊!如果沒有聖神的行動,則基督徒不能祈禱。因為祂——聖神——將整個教會團結一起(totam Ecclesiam uniens ),藉著聖子引導它 (教會) 歸向聖父。」
這段話指出聖神的三種主要角色:
(一) 聖神將教會團結在一起,也就是使所有天主子民團結在一起,形成一個祈禱的團體。
(二) 聖神推動我們祈禱。因為我們自身力量不足,沒有聖神的幫助,我們便不能祈禱。是聖神居住在我們心中,代我們轉求。所以,聖保祿勸厄弗所教友說:「你們要充滿聖神,以聖詠、聖詩、以屬神的歌曲彼此唱和,要全心歌詠、讚頌主。」(弗五18)。沒有聖神,我們便不能歌詠、讚頌天主。「啟示聖詠作者的聖神,常賜以恩寵,使善心諷誦聖詠者獲得實益。」(日課總論102)
(三) 聖神教導我們怎樣祈禱。「因為我們不知道如何祈求才對,聖神就親自以無可言喻的嘆息,代我們轉求」(羅八,26),在我們心中,教導我們說:「阿爸,父啊!」(15)。「天主中保」通諭 (532) 說:「禮儀祈禱,即便是新編的,也是同一聖神所默啟的。」
3. 聖神與讀經 (聖道禮儀)
宣讀聖經是禮儀的主要成份之一。「天父藉著聖神慈愛地與自己的子女們相會和交談。」(啟示憲章21)「聖經是天主默感的,並且一勞永逸地用文字寫下來,恆久不變地通傳天主的言語,並使聖神的聲音藉先知及宗徒們的言語發聲。」(同上)
聖經是天主的話,啟示憲章又稱之為「聖神的聲音」:聖經「是藉聖神的默感而寫成的」,因此,也可以說是「聖神的話」(啟示11)。
耶穌從前講道,宣講救恩的喜訊時,是「因聖神的能力而發言」(路四,14,16~21)。現在,在禮儀聚會中,恭讀聖經時,仍是「基督親自發言」(禮儀憲章7)。聖神仍然臨在祂身上,也臨於讀經員身上,因為在禮儀中,我們都與耶穌成為一體,只是每個肢體,按照聖神的恩賜,執行不同的任務 (參閱格前十四,26~31;及羅十二 6~8)。
因此,在禮儀中,宣讀聖經時,是天主藉祂的聖言與我們接近,與我們交談;這聖言是由基督,藉著人的言語,並「在聖神內」(由聖神所啟發,默感……) 通傳給我們。
另一方面,也是聖神光照我們的理智,使我們了解;激起我們的信德,使我接受聖言;也是聖神推動我們,藉祈禱、歌詠與天主進行交談。
4. 聖神與感恩祭 (聖祭禮儀)
彌撒,尤其是聖祭禮儀部份,是一切禮儀的中心,聖神在這一部份的角色本應特別顯著。但是很久以來,東方教會常指責我們的彌撒忽視了聖神的角色。
傳統上,感恩經,一如其他司祭的禱詞,都是三位一體性的,也就是說:藉著基督。在聖神內,向父獻祭。但是在我們用過一千多年的第一式感恩經中,除了結束經(doxology)外,就找不到聖神的名字。所以,無從知道聖神的具體角色。三式新感恩經中,補足了這項缺點。
(一) 呼求經 (Epiclesis) 問題
彌撒經書總論 (55) 指出感恩經的主要結構或主要成份:感謝、歡呼、呼求經 (Epiclesis)、基督建立聖體的敘述 (成聖體聖血經)、紀念 (Anamnesis)、奉獻、求恩、聖三頌 (感恩經結束:Doxology)。
其中的呼求經,東方教會認為與成聖體聖血經文是幾乎同樣重要的。在彌撒中呼求經通常有兩端:第一端,在成聖體以前,第二端在其後。
呼求經的主要內容是:呼求天主 (父) 派遣聖神,充滿、降福、聖化所呈獻的祭品 (餅、酒),使成為基督的聖體聖血 (第一端);並使參與聖祭的人獲得神益,因聖神合而為一,成為永恆的祭品 (第二端)。
東方教會就是指責我們的第一式感恩經缺少如此明顯的呼求經,指出聖神的重要角色。他們以為這段呼求天主派遣聖神的經文在舉行聖祭時佔有主要角色:這因信德而聚會的團體、祈求天主派遣聖神來革新聚在一起的天主的子民,更新舉行感恩祭的職員,將餅、酒轉變為基督的體、血,同時使基督整個奧跡臨在,因此不僅是變餅、酒為祂的體、血。東方教會將整個感恩經——由頌謝詞開始至聖三頌——視為一個完整而和諧的行動 (Actio)。在整個感恩經中,可以看出,聖神是使基督臨在的「主要原因」,而建立聖體的敘述(成聖體、聖血經文)只是工具性的原因(causa instrumentalis)。因此,我們對整個感恩經應特別尊重,而不僅是特別強調成聖體聖血經文的重要。
在西方教會,源自中世紀士林派的傳統,將「祝聖的效力」完全繫於「成聖體、成聖血經文」上。因此,從中世紀以來,修院和教友的禮儀教育都過份強調「成聖體聖血」時刻的重要,而似乎輕視其他經文與禮節。時至今日,仍可看到有些神父念成聖體聖血經文時那樣「緩慢」、鄭重、謹慎,甚至緊張;然而念其他經文時,卻好似漫不經心,或好似乘飛快車一般。
梵二大公會議禮儀革新,在改正一些可彌補的缺失,尤其將聖神的角色、明顯地表達在感恩祭的經文中。第一式 (舊羅馬Canon)感恩經,雖保留原狀,但可省略各端經文的結尾語「因我們的主基督。阿們。」如此,至少可以顯示出,整個感恩經是一個整體、一個行動 (Actio)—— 聖神的行動。
在三式新增感恩經中,聖神的行動藉著呼求經充分地表現出來:
第一端呼求經,在第二、三、四式感恩經中均放在成聖體聖血以前,詞句雖稍有不同,但內容卻完全一致,就是求天主派遣聖神,聖化所奉獻的禮品,使成為基督的聖體聖血。這端經文是否是祝聖經文 (consecratory),這是神學家應解答的問題,不過,我們可以肯定,聖神在使餅、酒成為基督的聖體、聖血的過程中,執行著積極的角色:祂是聖化者、更新者。
另一項應注意的事:在念這端經文時,司祭應覆手於祭品上。這覆手禮是源自聖經的傳統動作,神父共祭時,亦不可忽視。
第二端呼求經,則位於成聖體聖血後,內容是,求天主使我們獲得聖體聖事的實效:使我們因聖神合而為一,也就是整個教會的相通與團結;並且藉著聖神使我們也成為生活的祭品。因此,聖神的角色是合一的聖神:使我們藉聖體與基督合一,與天主合一,彼此合一;使整個教會 (天上與地上) 成為一個共融的大家庭。聖神又是更新的聖神:祂使我們領受聖體的人,都更新而成為「永恆」、或「生活」的祭品,獻給天主。因此,在我們祭獻天主時,在我們領聖體時,聖神都有祂積極的角色。
(二) 領聖體禮
如以上對第二端呼求經所述,在我們領聖體時、也是合一之聖神使我們藉聖體合而為一。「領聖體」的拉丁原文是Communio,正是與其他人合一,形成一個團體的意思。因此,在領聖體禮中,雖然再沒有聖神的名字出現,聖神卻仍然在行動。第三式感恩經中第二端呼求經這樣說:「求使我們藉聖子的聖體聖血得到滋養,並充滿祂的聖神,在基督內成為一心一體。」這正是指的「領聖體」。因此在領聖體時,我們也領受聖神,使我們成為天主的宮殿 (參閱格前三,16;弗二,22)。因此,也可以說:哪裡有真正信仰的團體,哪裡有神聖的共融,哪裡就有聖神臨在。
5. 聖神與聖事
聖神與每件聖事的關係非常密切,我們只將每件聖事的重要禮節與經文列出,就可以看到聖神的重要角色。
(一) 聖洗聖事
降福付洗用水經文:
「求降福這水,使簡選而因聖神再生的人們,成為的子民」。
付洗經文:
「OO,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你授洗。」
傅油經文:
「全能的天主……已從罪惡中解救了你,並由水及聖神重生了你……」
這些經文中指出,聖神是「生命的賦與者」:使人重生。
(二) 堅振聖事
覆手經文:
「全能的天主,……求派遣施惠者聖神,……賜給他們智慧和聰敏之神,超見和剛毅之神,明達和孝愛以及敬畏之神……」
傅油經文:
「OO,請藉此印記十,領受天恩聖神。」
這些經文指出,在堅振聖事中,我們所接受的不只是通常所說的聖神七恩,而是聖神自己:祂將帶著祂所有的恩惠降臨到領堅振者的心中:祂的確是「施惠者」聖神。
(三) 告解 (修好) 聖事
新赦罪經:
「天上的慈父,因祂聖子的死亡和復活,使世界與祂和好,又恩賜聖神赦免罪過。願祂藉著教會的服務,寬恕你、賜給你平安。現在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赦免你的罪過。」
這經文指出,聖神在教會內,繼續基督使世界與天主和好的工作,寬赦人的罪過,給人帶來平安。
(四) 聖秩 (神品) 聖事
覆手禮
覆手禮是源自聖經的一個禮儀動作,宗徒時代是藉覆手而賦予聖神 (參閱宗八17 ~ 19;十九6),因此,彌撒、洗禮、堅振、告解等聖事禮中都有覆手禮;在聖秩聖事中,覆手禮是主要的儀式,它與聖事的是否有效密切相關。
祝聖經文
覆手禮後,立刻念祝聖經文,求天主授予聖秩的神職,並賜予聖神特恩。祝聖經文中,為每一聖秩 (執事、司鐸、主教),指出領聖秩者領受的特殊恩惠:
執事:「上主,求 派遣聖神到他身上,使他因聖神七恩而得以強化,忠實執行服務的工作……」
司鐸:「……求在他心中興起 (innova) 聖德之神 (Spiritum sanctitatis),使他接受這項輔佐的職務,在生活中作行為正直的典範……」
主教:「……....在這位被選者身上,傾注禰的能,就是領導之神 (Spiritum principalem)……...
從這些主要經文中可以看出,領受不同聖秩者,不但領受聖神,也由聖神領受不同的神恩:與聖職有關的神恩。是聖神在領聖秩者以後的生活中、幫助他忠實地盡他的職責。
(五) 婚姻聖事
婚姻聖事的目的是祝聖兩人的結合,讓男女二人分享天主三位之間的愛,也分享基督對教會的愛。使二人組成一個愛的團體。所以,婚姻聖事是愛的聖事,是合一的聖事。雖然婚姻聖事主要禮節中,沒有提到聖神的名字,但聖神確實佔有重要的地位,因為,一如以上所述,哪裡有信者的團體,哪裡就有聖神,聖神是「愛的聯繫」,「合一的基礎」。因此,在婚禮隆重祝福詞中,主禮降福新婚夫婦說:「願天主聖神常將祂的聖愛灌注在你們心中!」
(六) 病人傅油
傅油經文
「藉此神聖的傅油,並賴天主的無限仁慈,願天主以聖神的恩寵助祐你,赦免你的罪,拯救你,並減輕你的痛苦。」
這段經文指出,傅油的神效都是來自聖神的恩寵。
由此可見,聖神在每件聖事中都佔有重要的地位,正如聖師聖希道 (St. Isidore of Seville) 所說:「倘若聖事在教會內能產生實效,是因為聖神居住在教會內,以隱密的方式完成聖事的效果。」聖事是教會的活動——生活的表現,而聖神是教會的靈魂,是禮儀活動的原動力。
三、聖神與參與禮儀者
以上在講「聖神與禮儀聚會」時,已提到這個問題。就是聖神臨在於參與禮儀者的聚會中。現在再從實行的觀點來進一步探討參與的問題。
1. 聖神使參與者成為一個神恩性的團體
這裡所謂「神恩」不一定是指的某一個人從聖神所得到的奇特的恩典 (如說異語……),而泛指為建設教會所得到的種種恩典,一如聖保祿在羅馬書信中 (十二,6 ~ 8) 所指出的:服務、教導、勸勉等。
教會憲章 (12) 稱教會為神恩的團體,聖神在教會中把自己的恩寵「隨心所欲,分施給每一個人」。事實上,聖神特別透過禮儀,施給我們每人許多的、不同的神恩。這些神恩,有的是為聖化我們自己,有的是為建設教會。
因此,禮儀的聚會,使所有參與的人,藉著聖神所賜予的種種恩典,真正形成一個神恩的團體。在禮儀中的各種職務 (主禮、輔祭、讀經、講道……)...,實際上,也是聖神的恩賜,我們參與禮儀是在聖神內參與、是靠聖神的推動參與,是靠聖神的能力祈禱:聖保祿說:「除非受聖神感動,沒有人能說:『耶穌是主』的。」(格前十二,3)。
目前教會中對禮儀的舉行有一種通病:就是過份注意純本性的技巧、或外在的舉行方式,以激起教友參與禮儀的興趣,因而忽視了聖神在禮儀中的功能。參與禮儀的興趣,應發自內在的聖神,而非源自某一首美妙動聽的歌曲,或多采多姿的祭臺裝飾。最重要的,是要聖神發揮祂的功能。
2. 聖神使參與者成為一個兄弟姊妹的團體
在神修方面,有個人主義的神修:獨善其身;在參與禮儀方面,也有個人主義:如今仍有神父反對共祭彌撒,反對團體念日課……,也仍有教友參與彌撒時念自己的經……。
參加禮儀者不僅是聚在一起的個體 (一如電影院裡的觀眾),而實在是藉著聖神形成一個團體,彼此相通、共融的團體 (communion):「聖神是主及賦與生命者,是整個教會及每位信徒……在精神的共融中,在分餅及祈禱時 (禮儀),集合、統一的本源」(教會13)。
是聖神使我們每人能向天主說:「阿爸,父啊!」,也就是說,是聖神使我們大家以天主兒女的身分向天主祈禱、舉行禮儀。因此,在參與禮儀時,所有的人沒有社會階級之分 (禮儀32),主禮也多次稱呼參禮者為「親愛的兄弟姊妹」。參與禮儀的確是藉著基督、在聖神內所形成的、一個兄弟姊妹的聚會。
在舉行禮儀時,兄弟姊妹之情也應表現出來:要彼此合作、彼此注意,以求禮儀的和諧;舉行禮儀前後,也要表現出,我們同是天主的兒女:要努力彼此認識、彼此問候……。如此做,表示出聖神的確在我們之間,在我們身內發揮祂的能力。
3. 聖神使參與者形成一個上下有序 (hierarchical) 的團體
禮儀聚會雖然是一個兄弟姊妹的團體,但是並非都具有同樣的職責、同樣的神恩。它也是一個有秩序、有組織的團體,它是教會的表現 (manifestatio Ecclesiae)。
教會憲章 (13) 說:「天主的子民是由不同的等級所組成,因為教會的成員,或按職務而言、或按身分及生活方式而言,都有差別」。
在禮儀中,所有參與者也有職務上 (也是神恩上) 的差別。除主禮者外,有輔祭員、讀經員、釋義員、歌詠團團員,以及信友全體 (參閱禮儀29);所以,「每人按照事體的性質和禮規、盡自己的職務,只應作自己的一份,且要作得完美」(禮儀28)。
在禮儀中執行不同的職務,也是表現聖神所賜的神恩。聖保祿說:在教會中,「神恩雖有區別,卻是同一聖神所賜;職分雖有區別,卻是同一位主所賜……聖神顯示在每人身上的雖各有不同,但都是為了大家的好處」(格前十二,4 ~7)。因此,在參與禮儀時,遵守規定的秩序、和不同的職務,就是尊重聖神的恩賜,也是教會本質的表現。
結論
聖神好像是風,很難捉摸,我們整個探討,好像在「捕風捉影」。我以為把聖神比作風很有意義。風跟空氣有關係,其實「聖神」一詞的希伯來文 () 原有氣息的意思,氣息是空氣的移動,而空氣的移動就是風。聖神的風雖難以捉摸,實際上卻是處處都在的。好比空氣,聖神對人的生命是息息相關的。希望這次的研討,讓聖神的風在冰冷無情的人群中,帶來溫暖;在被罪惡窒息的社會裡,帶來新鮮的空氣;也給我們的教會,尤其是禮儀聚會帶來活力。聖神是風,是空氣,只要我們把窗戶 (我們的心門) 打開,祂便會進入。謹以聖保祿給得撒洛尼人的一句話作結束:
「你們該時常喜樂,不斷地祈禱,在一切事上要謝恩,因為這是天主在基督耶穌內對你們所定的旨意,不要熄滅聖神。」(得前五,16 ~ 19)
喜樂是聖神在我們身內臨在的效果 (迦五,22),如果我們在參與禮儀時滿心喜悅,是聖神臨在的憑證;如果感到索然乏味,可能是我們熄滅了聖神。
能虔誠而不斷地祈禱,也是聖神在我們心內的明證;如果對祈禱缺乏興趣,甚至討厭,要檢討是否熄滅了聖神。
能事事不忘感謝天主、讚美天主,也是聖神與我們同在的證據;如果常常抱怨天主、忘記天主的種種恩惠,那一定是在心中熄滅了聖神。
從以上的探討,我們確知、也堅信:聖神臨在於所有禮儀行為中,為了使禮儀發揮它的效能、達到革新的理想,「不要熄滅聖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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