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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81)p217-232
   

梵二大公會議與天主聖神                                                        

 

岳 雲 峰


前言
    我們分離的弟兄們 —— 基督徒往往責怪天主教會忽視了「聖神學」,因為在天主教神學的課目中的確沒有「聖神學」這一門學科,只是在聖三論、恩寵論、教會論等科目中零星地涉及。其中的原故很可能由於聖神在啟示中往往被看成是父與子所共發的一種「恩賜」,而沒有注意到祂的「位格性」;也就是說:聖神在救援的計劃中所扮演的角色和作為不如聖父和聖子那麼獨特和明確。
    孔嘉 (Congar) 卻有另一種解釋:他認為天主教西方教會的神學慣於對所討論的問題先給它下一個定義,也就是對此問題之存在及行動的型態和結構作一界說。這無疑是畫地為牢,一切公式化和法律化,因而沒有完整的「聖神學」。豈不知有關「聖神學」,一方面要認清聖神乃天主性的行動,是賜給那些藉聖言而受造之生命的「神」;另一方面聖神是不可能以人的觀念所能確定的。如果論及祂的位格,這位在天主聖三內由第一位和第二位共發的第三位,與其他二位之關係的性質,亦即屬於聖神之位格的性質,並非因為祂與父及子既結合而又有別就能交代清楚的:我們對聖神只有一個「共發」的觀念以及「神」的意境,這樣並不表示三位之間的分別。聖神的角色在基本上是祂透過「時」與「空」機動地在人身上把基督一次並永遠地為拯救人類所完成的救贖予以實踐和內在化。基督的救贖啟示了父,並建立了聖事等等。聖神則是把這一切在人身上實踐,亦即祂實踐基督的救功。所以不可能建立一種系統性的「聖神學」,而只該從救恩的秩序和歷史去從事聖神學的研究,才能找到聖神之固有和原始的角色。
    在引證了孔嘉神父的觀點之後,再來探討梵二和聖神的關係,我們就不能只是從一種系統的神學觀討論聖神。這意思是說:首先應看聖神是如何地帶動了梵二,促使教會革新,我們才會有充滿了聖神的梵二文獻;換句話說:如果沒有聖神在梵二期間施展祂的神能,我們今天所看到的梵二文件恐怕便不是這麼美好了。
    基督的教會自從分裂以來,天主教便依附著所謂的「最高的領導權」來保衛自己的立場;尤其是改革宗教興起之後,羅馬的教會更是封閉自己,幾乎整個教會捲縮在制度、法律與教權的掩護之下,好似有一道銅牆鐵壁把教會和外界分隔起來,密不透風。別說外來的力量不能化解它,就是教會內也沒有一股張力能突破的,因為聖神被人為的現象所窒息了。
    在這種情勢之下,除非一位教宗有如充滿了聖神的先知而出現,我們的教會還要在「不知有秦漢」的自我陶醉中活下去。梵二之能召開,正是因為這樣的一位先知在人們不知不覺中來到了我們中間。
    一九五八年十月廿八日,天主教的樞密會議選出了一位知名度不太高的七十八歲高齡的隆嘉禮樞機繼承聖伯多祿的寶座,接掌了教宗比約十二世所遺留的空缺,取名「若望廿三世」。這一名字在近代的教會中是非常陌生的,卻不料正是由他來把教會帶進了一個新的境界,創造了教會的新形象,後來被人公認是教會的新五旬節。
    教宗若望廿三世的前兩任教宗比約十一世和比約十二世都曾計劃過召開一次大公會議,並且進行了兩三年的籌備工作,可惜不知因了什麼原故,那兩次的計劃都遭遇了流產的厄運。我們的新教宗被人視為「過渡教宗」,以他老邁的古稀之年被人認為不會有什麼大作為的。豈不知他就是上主的神所臨在的劃時代人物,即位後才三個月,不同任何人商量便宣佈了召開大公會議的計劃。不管別人作任何猜測,這位老人家卻雄心萬丈地排除了一切的困難,終於在一九六二年十月十一日,在全球二千三百多位主教的圍繞之下,揭開了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的序幕,震撼了整個世界,使世人對教會刮目相看,並寄以無限的希望。
    如果這位教宗不是充滿聖神的人,即使召開了梵二大公會議,其成果也不會如此豐盛。因為從法權來論,教宗的最高權力的確可以左右大公會議的一切。我們不能否認許許多多的主教們對梵二的偉大貢獻,但是也有不少的主教們是保守的,眼光短視,心胸狹窄,如果沒有一位充滿聖神的教宗如若望廿三世者,那些急於革新的主教們也難以發揮力量。正因為教宗若望廿三世是充滿了聖神的人,他的心胸廣闊,能接納各方的意見,開創交談的先鋒;有睿智,他不偏向任何一方,僅以教會的好處為念;有愛心和容忍的雅量,多次在大會中所發生的爭吵,「輿論界」評為「革命」,他卻認為這是大會自由的表現,為此而慶欣;有勇氣,敢於承認天主教的過失,謀求基督的教會合一;有善心,他不審斷任何人和事,願意與所有的善心人士,共謀人類的福祉。這一切的一切,實在顯示了他的積極精神,證實了他是充滿聖神的人,為教會開創了善牧、大公、交談、革新、共融、服務的新氣象。
    他為教會開闢了一條新路線,故此繼任他的教宗職位的保祿六世也繼承了他的精神,有人喻為有如厄里叟抓住了厄里亞的披風一樣,即聖神的恩賜。雖然梵二剛剛起步,教宗保祿六世卻毫不猶豫地任勞任怨,完成了先教宗的遺志。尤其值得一書的,教宗保祿六世是第一位教宗在伯多祿之後「衣錦榮歸」,返回基督教會的發源地,親吻耶穌基督足跡所踏過之地。並在那兒與東正教首席宗主教阿特拿哥納斯一世互相擁抱,打破了東西教會分裂千年來的僵局。然後才發揮了基督寬恕的美德,於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七日,梵二大公會議的閉幕前夕,東西教會雙方的首領,同時在羅馬與伊士坦堡兩地,當著雙方的代表,正式公開地宣佈撤消彼此施與對方的「除通功」條款。從此,彼此之間真正地成了在基督內的兄弟教會,在合一的道路上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直到梵二落幕之前,可說輿論對梵二的評價還不確定,怨言不斷地縈繞著聖伯多祿大殿迥盪。等到梵二閉幕之後,各地主教離開羅馬,大家才一致肯定梵二是成功的;當然這並不表示梵二毫無瑕疵,故此尚待會後的繼續努力,展開梵二的新紀元之任務和使命。
    我們還須肯定的一點:雖然二位教宗在聖神內領導梵二有方,但是各位主教們的貢獻亦是不可抹煞的。當然,許多參與其事的神學家、顧問和專家們也都為梵二盡了他們的一份力量;甚至各分離的教會和許許多多的局外人對梵二的反應,也間接地協助了梵二的成功。這就是梵二的一大特色,肯定了聖神的風來自各方,故此顯示出教會是開放的,能把握住聖神的動向,接納祂神奇的功化。我們可以大膽地作一個結論:聖神對梵二的功能是積極的。
在我們看到了聖神在梵二期間的妙功之後,我們就不難從梵二的所有文件中對「聖神學」整理出一個頭緒來。但是,梵二並沒有刻意地研究出一部完整的「聖神學」來,僅是讓聖神的風隨意吹拂,參與大會的主教們只是隨時捕捉而已。故此,梵二的十六個文件都是「在聖神內」開始研究,並「在聖神內」頒佈。有人好奇地數了一下,在各文件中總共有兩百五十二處提到聖神。每一個文件從起草到定稿,都經過了三四次的編輯和很多次的修改,有時要逐句投票表決,直到不同意的主教們都滿意才能定案。因而每一個文件在全體大會表決時,都能獲得二千三百多位主教們之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高票通過。現在僅能粗枝大葉地從以下四點來簡介梵二文件中的「聖神學」,以免疊床架屋之譏:因為往後的講題都會對個別的問題作更深入的解釋。

一、聖神在救恩計劃中的位格性之功能
    的確,本屆大公會議沒有研究出一部完整的天主教的「聖神學」,而且論及聖神的功能時常會給人一種印象:好似只在某些主題中才間接地提到聖神,故此有關聖神的道理都是零星地散佈在不同的文件中。這也難怪,因為梵二的焦點都集中在教會本身的問題上,何況聖神的固有角色就是在教會的時期中才正式地彰顯出來的,那就是五旬節顯然的降臨。既是如此,不正是啟示出聖神的位格性之特徵嗎?
    經過這一說明,如果說梵二是積極的和成功的,正是因為「本屆神聖大公會議」,「因天主聖神而集合」(教會1節),並且所有的文件都「在聖神內」而頒佈的。那麼,我們也可以結論說:所有的梵二文件無異就是一部「聖神學」,正是梵二大公會議復興了天主教的「聖神學」。
    首先我願根據梵二的文件提出介紹的,就是聖神在天主的救恩計劃中的角色,也就是屬於聖神本有的位格性之功能;也可以說是作為我們研究梵二文件中之「聖神學」的導論,即我們論「聖神學」的出發點。
    天主的奧蹟除非藉著啟示是無從了解的,而祂的啟示正是透過救援行動在歷史中逐步實踐了才揭示開來,促成人「對於啟示的天主該盡『信德的服從』(參閱羅一5 ,十六26;格後十5 ~ 6)」(啟示5),那麼這啟示的內容究竟是什麼呢?梵二依據聖保祿的思想說:「人類藉成為血肉的聖言基督,在聖神內接近父,並成為參與天主性體的人」(參閱弗二18;伯後一4)  (啟示2節),這不就是救恩的真諦嗎?而且由此簡短的章節給我們透視了聖三的奧蹟,以及聖神在救恩行動中的位格性之功能。
    準此,我們在梵二的文件中找到兩段最美妙的文字,可說是梵二文件中之「聖神學」的綜合。那就是「教會憲章」第四節和「教會傳教工作法令」第四節。由於這兩段文字太長,在此不必節錄。僅將它的內容分述於後:
    (1)  由聖父和聖子共發的聖神在救援工程和歷史中的固有角色。
    (2)  聖神藉著基督的死亡與復活使個人獲得天主義子的身份,並住在信友心裡。
    (3)  聖神集合所有信仰基督的人、結合在聖三內、組合一個神人共融的團體 —— 教會。「團結在共融和服務的精神內,用聖統階級和各種奇能神恩,建設教會」(教會4節)。
    (4)  聖神在教會內發動傳播福音的工作,宣揚天主的聖言。
    (5)  聖神以福音的效能使教會保持青春的活力,直至基督的再來。
當然,還有許多的觀點在這兩段文字內沒有提出來,畢竟這兩段文字只是兩項文件中的部份內容。

二、基督的教會也就是聖神的教會
    本屆大公會議在聖神的推動之下回到啟示的源頭,重新向世人彰顯教會的真相:「基督之光」的聖事 (教會1節);但是基督的奧蹟在教會內的真實,與聖神分不開的,因為基督已經這樣向信祂的人啟示過了:在若望福音的臨別贈言中,耶穌曾多次提到聖神:在祂自己離開現世之後,聖神要來顯揚祂的光榮,使眾人歸向基督,所有天主教之東方禮儀的主教們特別強調基督的巴斯卦奧蹟與聖神的密切關係。如果教會是建立在基督的救援工程上,我們便不能忽視五旬節的奧蹟,故此基督的教會也就是聖神的教會。
     啟示憲章說:「聖經既由聖神寫成,就該遵照同一的聖神去閱讀、去領悟」(12節)。換句話說:如果不是在天主聖神的光照下。我們便無從認識基督的奧蹟,也就沒有信仰可言,因而也不能聚集成一個信仰的團體。教會憲章第十九節便是根據聖經回溯教會的幾個重大的里程:宗徒的召叫 (谷三13 ~ 19;瑪十1 ~ 42;路六13)、立伯多祿為宗徒之長 (若廿一15 ~ 17)、耶穌對宗徒們的教誨並派遣他們往訓萬民 (瑪廿八16 ~20;谷十六15;路廿四45 ~ 48;若廿21 ~ 23),但這一切都是「在聖神的推動下為聽眾所接受的」(教會19節)。復活的主無非是透過聖神在教會內臨在,光榮的主除非透過聖神無法同信祂的人交往;基督的教會就是聖神的恆久行動之所在。教會的一切禮儀,都是藉著聖神的德能,紀念基督戰勝死亡的復活與凱旋 (禮儀6節)。我們可以結論說:在梵二的各文件中,聖神的位格性之行動,乃是光榮之主在教會臨在的證實:從降生成人直到復活,然後便是五旬節,教會的開端。不管是聖言或是聖事,特別是聖體聖事,一方面是基督奧蹟的延續,另一方面也是聖神的行動。如果教會不是聖神的教會,便不是基督的教會了。
    雖然如此,還是有人批評「教會憲章」只發揮了以基督為中心的奧蹟。這也難怪,因為聖神的角色的確是與基督的奧蹟分不開的,這不更證明了基督的教會也是聖神的教會之道理嗎?以下還有專家要發揮這一問題,在此不再多贅,僅提出梵二論教會的幾個突出的論點,都是與聖神有關的:
    (1)  「天主子民」補充了「基督妙體」之不足的論點,特別是在論聖統組織之前提出「天主子民」的道理,平衡了聖職人員與信友在救恩內的平等地位;而且拔除了分隔天主教與其他宗教之間的籬笆:包括分離的基督宗教、猶太教、回教以及其他所有宗教。
    (2)  「主教團」的道理更是發揮了普世教會和地方教會的共融與合一;消除了教宗與各地主教在領導權問題上的不平衡;特別是強調聖統職權與聖神的關係,證實了主教們的職權是得自聖事的祝聖,而不是教宗所授與的法權。而且其性質不是統治,乃是為忠於基督之僕人與牧者的精神為信友服務。可惜的是在問題上加了一個「說明」,破壞了共融的美好形象。
    (3)  信友在教會內的神聖地位首次在「教會神學」中佔有一席之地,因為他們也分享基督的司祭、先知、王權之職;當然其職務與聖統的有別,不會有誤解。另外他們在共同信仰上享有「不誤」之恩,以及他們所擁有之聖神的「神恩」,有助於全教會的傳教使命。
    (4)  在聖神內而成立的修會團體,為世人提供了末世的特色,「有助於教會的救世使命」(教會43節)。但是修會並非超教會的組織,而是在教會內並屬於教會權下的團體,必須在聖神的策勵之下,忠於福音精神和原來的目標,卻又要面對時代環境的變遷而革新。
    (5)  教會的傳教工作再不只是某些富裕教會對貧窮教會的施捨,而是整個教會的存在使命。即使是新生的教會在尚不能自足時,也要對那些尚未聽到基督福音的地區,或是比自己還要貧窮的教會予以協助。

三、聖神臨在於所有的基督徒的生命中
    孔嘉神父認為「宗教」一詞是在一種制度和法律之下論人與天主的關係,會使人感到天主高高在上,人只有對祂滿全一切義務之份。「信仰」則是表達人自由地歸向天主的情操,亦即人在聆聽天主啟示有如一種召叫和邀請之後,自由地在答覆時委身於天主,願意作天主所願意的,更好說是執行天主對世界的計劃,可以說是救援史的天主進入人的整個生命內,「信仰」為天主之國要聖化一切,故此除了罪過以外,「俗化」的意義為「信仰」是不存在的。
    既然如此,從得救的神學而論,所謂的「聖化」、「成義」都是天主聖神在個人生命中的功能,因此梵二特別強調成聖是每位基督徒的使命,因為「天主的旨意是要你們成聖」(得前四3)。
    原來,「教會憲章」的第一個草案把「論全德」與「修會生活」放在同一章內,這種編輯法很容易讓人誤認為只有修會生活才代表教會的全德;即使現在還聽得到這種論調,好像修會生活的最大特點就是修全德。現在我們所看到的教會憲章,「論教會內普遍的成聖使命」卻是放在「論修會會士」之前,但又是在論了「聖統組織」和「論信友」之後,正是一種編輯上的巧妙安排,說明所有的基督徒都有成聖的使命。因為「主耶穌給所有的人都派遣了聖神, 從內心激發他們,使們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慕天主」(參閱谷十二30),又使他們彼此相愛,如同基督愛他們一樣 (參閱若十三34;十五12),「隨從基督的人,並非因自己的功勞,而是因天主的聖意及聖寵,為天主所號召,並因主耶穌而歸義,因信仰的洗禮真實地成為天主的子女,參與天主的性體,所以真是聖徒」(教會40節)。
    基於這種理證,我們還該肯定非天主教的基督徒也是如此地受到聖神的聖化,他們也因信仰的洗禮而領受了聖神,被聖神所佔有,分享天主聖三的生命,成為天主的子女。梵二的道理放棄了過去基於某些因素以辨別基督之教會的「正統性」(Authenticitas) 的論調;反而是在各種不同的派別中尋求共同的因素,肯定天主教與其他基督教宗派之間的聯繫,其中之一便是「聖神」,從而也肯定了「在他們中間聖神也用恩寵運行其聖化的德能,並且堅固了他們中的若干人甚至流血致命」(教會15)。這無疑也是天主教同其他信仰基督的宗教交談、甚至合一的基石。其實,為平信徒而言,他們在善意地信仰基督時,雖然不屬於天主教,他們又有何罪?梵二最突出的一點便是教會能克服重重困難,也「在聖神內」頒佈了「信仰自由宣言」,因為「教會承認並提倡信仰自由的原則,與人格尊嚴及天主的啟示相結合,正是教會忠於福音真理,追隨基督和宗徒們的道路」(12節)。
    當然,在此我應補充的一點,並非各宗教之間沒有分別了,或是我們也不必再傳福音了。畢竟「信仰自由」的道理所指的不能強迫他人的信仰良心。何況在同一宣言中也強調說:「天主教為遵從天主的命令:『訓誨萬民』(瑪廿八19),自應盡最大努力『使主的言語順利展開,並得到光榮』(得後三1)。……此外,教友們應以明智對待那些在外邊的人們,『以聖神,以無偽的愛情,以真理的言辭』(格後六6 ~ 7),堅毅不拔地以宗徒的勇力,甚至流血捨生,努力發揚生命的真光」(14節)。
另外還要補充的一點,雖然個人的信仰生活是寶貴的,畢竟信仰的陶養過程是不能與團體分開的,因為「天主的聖意不是讓人們彼此毫無聯繫,個別地得到聖化與救援,而要他們組成一個民族,在真理中認識祂、虔誠地事奉祂」(教會9節)。但是,我們也不能因此而產生宗教歧視,因為「同樣的,聖神在所有基督的門徒中,激起希望與行動,使大家按照基督規定的方式,和平地統一在一牧一棧之內」(教會15節)。

四、人類是在聖神的領導之下藉著基督而歸向父
    雖然梵二所有的文件都是在聖神的領導之下探討許多與教會有關的問題,並且是在「聖神內」頒發了所有的十六項文件;但是,不可能將這一切在短時間內予以發揮,所以我只能提出某幾個重點談談。在這最後的論點中,將包括以下幾點:
(1)  非基督徒得救的問題
    教會的傳統道理說:「教會以外沒有救恩」。即使今天,這樣的道理還是存在的,在教會憲章第十四節中就可以找到類似的說法:「大會謹遵聖經和傳統,強調這一旅途中的教會,為得救是必需的。因為得救的惟一中保和途徑就是基督,祂在自己的身體內,就是在教會內,和我們在一起;祂曾親口明白訓示信德及聖洗的需要 (谷十六;若三5),同時確認了教會的需要,而聖洗則是進入教會之門。所以明知天主藉耶穌基督所創立的天主教為得救必經之路,而不願加入,或不願在教會內堅持到底,便不能得救」。
    不過,基於梵二的道理,「教會以外沒有救恩」之說只是指的客體性之救恩,那就是人類得救之惟一的途徑乃基督的救援;換句話說:沒有人能夠不藉基督而得救;而這救恩今天在教會內才可以找到,因為這是基督親自以一種可見的方式所建立的團體,也就是「領有基督的聖神,又接受其教會的全部組織,及教會內所設的一切得救的方法」(教會14節) 之團體。
    但是,這種客體性的救恩之功效並非機械式的;得救與否,還得看領受者在生活中是否予以實踐,故此同一的章節也說:「雖然已參加了教會,卻不堅守愛德,身在教內而心在教外的人,仍舊不能得救」(同上)。那麼,我們也可以反過來說,那些不認識基督和教會的人,在實際的生活中發揮了基督徒的愛德,不是成了「身在教外而心在教內」的「無名的基督徒」嗎?正好梵二另一文件可以證明;「因為天主聖子降生成人,在某種程度內,同每人結合在一起。……聖神替所有的人提供參與逾越奧蹟的可能性,雖然其方式只有天主知道」(世界22節)。由此可見「教會以外沒有救恩」並不是指的非基督徒就不能得救;而且人類都是在聖神內得救,非基督徒也能擁有聖神 (宗十47)。「非因自己的過失,尚未認識天主,卻不無天主聖寵而勉力度正直的生活,天主上智也不會使他們缺少得救所必需的助佑」(教會16節)。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教會就不必傳教了,因為教會畢竟是基督尚臨在人間的聖事,所以「傳教法令」也說:「雖然天主有其獨自知道的方法,能夠引導那些非因自己的過失而不認識基督的人,得到為悅樂天主無可或缺的信德 (希十一6),可是宣傳福音仍是教會不可推卸的責任 (參閱格前九16),同時也是神聖的權利」(7節)。
(2)  救恩之宇宙性的特色
    「他們 (基督徒) 在走向天父之國的旅途上,由聖神所領導,並接受向人類宣報福音的使命。因此,教會深深感到自身和人類及其歷史具有密切的聯繫」(世界1節)。
    教會的傳教工作雖然具有宗教性和末世性的特色,但它對自身所立足的世界也不能不關心,因為「在信友看來,世界仍由天主聖愛所造化所保存;雖不幸為罪惡所奴役,卻為戰勝魔鬼的基督,以其苦架及復活所救贖,目的在使它依照天主的的計劃獲致改造而臻於完善」(世界2節)。
    梵二在「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中,基於耶穌基督的降生、生活、死亡與復活等奧蹟同當代的人討論了現時代的許多問題,並表明了教會同世界共命運的態度,願對世界提供它的一切服務。該憲章與教會憲章可說是梵二最美妙的兩項文件,尤其是教會在基督內認清了自己的面貌之後,更能在聖神內積極地去完成對世界所負的責任,彼此休戚相關。因為「在基督復活後,成為擁有上天下地大權的主宰,共透過其聖神,在人心內展開工作,不唯激發人們期望來生幸福,而且同時激發、淨化並增強人們另一豪邁的志願,即設法使人類大家庭的生活,更為適合人性,並使整個大地朝向這宗旨邁進」(世界38節)。
(3)  救恩的末世圓滿
    無可否認的,在教會傳統的得救理論中的確充滿了末世的思想,常常把永生、升天、救靈等說詞掛在口邊;但是也不容否認的另一點是,由於對末世的嚮往而忽略了現世,並且還帶著一些恐懼的心理。當然,在梵二強調教會與世界之關係時,也會令一些人忽視末世。其實,這兩種偏見都是不合梵二精神的。
    本屆大公會議基於啟示的根據,重新揭示了人類對未來之期望的真像,而且充滿了喜氣。「教會憲章第四十八節」很精簡地給了我們相當清楚的交代,特別強調這末世的真實是在聖神內獲得保證,未來的新天新地是確定的。
    復活的基督藉著聖神的活動,末世的時期已經來臨 (格前十11),只是在今世的制度上末世的圓滿尚未實現。故此,我們在這樣的一個微妙的時期裡,尚需藉著聖神懷著希望完成天父在現世所託給我們的使命。同時,聖神「是我們得嗣業的保證」(弗一14)。而且「聖神的恩寵各不相同:祂號召某些人,以其渴慕天堂的善願而作證 (修會生活),並使這種善願常生動地保持於人世間」(世界38節)。
(4)  聖母瑪利亞乃教會末世之圓滿的預像和實證
    梵二期間為了聖母的道理爭論得很激烈:保守的主教們要把聖母的道理作成專輯,即一獨立的文件;另一些主教們為了不刺激分離的基督教,不願把聖母的道理在本屆大公會議中提出來討論。最後通過了折中的途徑,把聖母的道理放在教會憲章內,並且是最後一章,即「論教會之末世圓滿」一章的後面,這無異是顯明地肯定聖母是教會圓滿的預像和實證,因為聖母是得救的人類中第一位和唯一的一位在基督再來之前已復活了。由於她是基督救主的母親,沒有被任何罪所污染,也就是眾信友的母親,教會的典型和模範,故此教宗保祿六世也宣佈了聖母是「教會的母親」。
    在這兒不必作太多的解釋,僅僅提出梵二論聖母在聖神的護佑之下與教會的關係,也就是聖母在教會內的地位。當然,聖母的道理是在基督的奧蹟內獲得理解。正是基於這一奧蹟,梵二還特別發揮了聖母在教會內的奧蹟:聖母「作為亞當的後裔,她也廁身於需要救援者的行列」(教會53節);此外,「依聖盎博的意見,天主的母親因其信德、愛德及與基督完美結合的原因,是教會的典型」(教會63節)。而且她「確為 (基督) 肢體的母親……因為她以愛德的合作,使信友在教會內得以誕生,作為以基督為首的神妙身體的百肢」(教會53節)。
    但是,聖母的這一切美德和殊榮都是在聖神的庇蔭下而完成的,即「靠聖神的能力忠貞地保持完整的信仰、堅固的希望、誠摯的愛情」(教會64節),「因此她被尊為教會最崇高、最卓越的成員,並為教會在信友及愛德上的典型和最卓越的模範,公教會在聖神教導下,以兒女孝愛之忱,尊她為最摯愛的母親」(教會53節)。
雖然當教宗保祿六世宣佈聖母為「教會之母」時曾有某些天主教的主教發出怨言,但是一位聖公會的神學家卻認為這一名銜更能解釋聖母的地位,正好是聖母學革新的神學,能使基督教的弟兄們放棄抵制的態度,同天主教的弟兄們共同地以新約的話歡呼:「萬福瑪利亞」!

結論
    梵二閉幕之後,十五年來,教會的確經歷了某些混亂的險境,無論是來自前進或保守的任何一方,這是一個古老的教會在革新時期中免不了的現象;但是,教會在聖神的推動下的革新,已經逐漸澄清了動盪的局面。教會的全面革新尚待天主的子民繼續把握住聖神的功化;尤其是像我們這樣離羅馬宗座偏遠的地方教會更該努力:一方面忠於與普世教會的共融,另一方面還要適應所在地的文化背景,使基督的福音早日廣傳於我們的同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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