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學論集主頁 | 鄒保祿 |
 

 

48
神學論集
(1981)p159-178
   

君士坦丁堡第一屆大公會議與天主聖神                                                     

 

鄒保祿


前言
今年,教會將慶祝君士坦丁堡第一屆大公會議一千六百週年紀念。該屆會議,也可說是教會有史以來首次 (也是唯一次) 直接討論有關天主聖神信理的大會。為什麼天主聖神的信理會成為這屆會議討論的重點呢?本文將解釋一下其來龍去脈。

甲:時代背景
    教會初期雖然對天主聖神的信理不很系統化,但對祂的存在是堅信不疑的。這可從四方面來探討:
  1.  聖  經:聖經中雖然沒有很多章節使人們相信天主第三位與父子的相等,但祂的存在是不可否認的。
  2.  異  端:有些教友自以為比教會更了解信理的本意。可惜他們解釋得太極端,為教會所不能接受。教會不得不澄清正確的道理。
  3.  敬  禮:教會不只是一個信仰的團體,更是一個生活的團體。這種生活就是所謂的禮儀生活。「祈禱法則即信仰法則」(Lex orandi, Lex credendi),這種禮儀生活更容易幫助人了解當信的道理。為證實且接受聖神的天主性,可從領洗聖事得到:「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你付洗」。還有就是在初期的光榮頌中,聖神與父子是欽崇的對象。
  4.  教贖學:教會不只注重禮儀生活,同時也強調人類的救贖。救贖的信理在教會內也佔有重要的地位。天主聖神在救贖工程也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就是聖化的工作。
    從這四方面的分析,我們不能否認聖神的天主性。可是事實上,有些人卻抓住漏洞,以似是而非的理由來反對此說。
這漏洞的來源始於亞略異端。在尼塞亞大公會議時代 (三二五年),亞略教派與教會爭執的重點在於耶穌基督的天主性和人性的問題。亞略及其黨徒否認耶穌的天主性。大會力斥此說,且聲明教會的真理。又在信經上附加一句話:「我信聖神」。但從教會初期直到公元三六O年左右,沒有人否認聖神為天主的道理。

乙:爭執的起源
    從公元三六O至三七O年間,在東方引起了三個神學的問題:兩個有關天主聖三的信理,另一個則是論及耶穌基督的「位格」(persona) 問題。關於這一點,在此從略。這兩個有關聖三道理的問題是:
  1. 有些神學家承認尼塞亞大公會議所說的「子與父同性體」的信理,但認為聖神並不是猶如天主一樣那麼高超,而只是在受造物的範圍內,是在天使的品位之間。公元三五七 — 八年,聖亞大納削在致「塞拉比翁的信件」中嚴斥此說。可是君士坦丁堡的主教瑪塞道尼卻領導一般人起來抗議,並否認聖神的天主性。他反對的理由有二:一方面是引用聖經中的幾處章節來證明。另外是,按他的解釋,公元三二五年的尼塞亞信經說:「我信聖神」。因沒有加以解釋,也沒有正式宣佈這端道理。這句話似乎奇怪,前後不相連屬。
正統派稱他們為瑪塞多尼派 (Macedonians) 或反聖神派 (Pneumatomachi)。
  2. 名詞上的含糊不清
    希臘文解釋「子與父」的區別是在於「位」(Hypostasis) 這個字。奧理振最先用這字來解釋「父、子和聖神」的區別。但不為安西拉的瑪塞祿 (Marcellus of Ancyra) 和安弟約基的歐大斯 (Eustace of Antioch) 所接受。聖亞大納削在三六O年之前也儘量地避免使用這個字。有些人認為「三位」(Hypostases) 和一體 (essence : ousia) 該分清。
    這名詞在敘利亞的安弟約基城成為爭辯的焦點。首先是在公元三六二年夏,安弟約基城的兩個人為了爭取主教職位而起衝突。
  一:保林諾 (Paulinus) 神父,領導一些尼塞亞信徒,保護且尊敬歐大斯和瑪塞祿的著作。他在三六二年被晉陞為安弟約基主教。
  二:被人們稱為黑馬的梅肋西 (Melelius),早在三六O年即已被選為安弟約基主教。後因他攻擊亞略異端太過份,且又把「三位」與「一體」並論,因此排斥他。
    公元三六二至三年,人們都希望他倆能組成聯合陣線以抗異端。但事實上,二人可說水火不相容。因為保林諾強調父、子及聖神是同一個「位」;但梅肋西主教卻堅持「三位」之說。
    三六二年夏,亞大納削在埃及的亞歷山大城召開了一次會議來澄清這個問題。他認為梅肋西所說的「三位」沒有什麼不妥。亞氏也與保林諾來往,且承認他是安弟約基的合法主教。羅馬方面也隨從亞大納削的看法。
    今將反對聖神為天主的異端敘述如下:
1.   瑪塞道尼派
    在尼各美迪主教死後,瑪塞道尼力爭君堡主教的地位。公元三四二年即位後,大力支持亞略派。公元三六O年為君士坦斯皇帝所貶。隨後他主張聖神非天主的論調。接著又在特拉斯 (Thrace),彼弟尼亞 (Bithynia) 及海肋斯本 (Hellespent) 等地傳揚他的學說,且吸引了不少群眾。傳說他曾騙過黎拜里教宗,但達瑪蘇教宗卻處罰了他。
2.   反對聖神派
    聖亞大納削稱這些人為 Tropici。公元三七三年左右,色巴斯德地方的歐大西 (Eustatius of Sabaste) 為他們的首領。三八O年興盛一時,否認聖神的天主性。但接受與子同性體說,史家蘇格拉底、蘇索門及聖熱羅尼莫等人皆以瑪塞道尼為他們的創始人。
3.   歐諾米 (Eunomius c. 395)
    他是美西亞•塞西谷的主教 (Cyzicus of Moesia)。公元三六O年被祝聖為執事,一年後陞為主教。他的神學觀點是否認子的「生」(generation) 問題,但由父那裡接受創造力,且相似父。聖神是父所造的。公元三八三年曾參加過君堡會議 (非大公會議),後為德奧多削皇帝所貶。
4.   沙白利派 (Sabellians)
其首領是沙白利,為利比亞人,他認為天主啟示給人類有三種方式:父是創造且頒佈十誡者;子是在於救贖人類,而聖神是在於聖化工作。他這種觀念到了三世紀末被稱為「形態說」(Modal Monarchianism):就是說三位不是實際的,而是變態,即天主的變態。

丙:當代神學家們的論點
    由於瑪塞道尼等異端的興起,教會的神學家不得不挺身而出,以衛護正統的道理。我們將這些主要人物以三個地區來解釋:
1.  亞歷山大城派:亞大納削、盲者狄狄默等
    三世紀時,教會有兩大學術中心 —— 埃及和北菲。埃及的亞歷山大城出了兩位名人:格肋孟和奧理振。北菲的迦太基也有戴都良和聖西庇廉。
    亞城是當時羅馬帝國的大都市之一,街道整齊,位於亞菲的交叉點,是宗教、經濟和文化的中心。此城的知識份子很受人尊敬。且研究學術的設備,如圖書館、博物館等,莫不應有盡有。
    教會在此城也有很悠久的歷史。其來源是一位西西里人彭大諾 (Pontano),他在亞城創立了研究基督教義的學校,這學校兼有大學和研究會的性質,教授的科目頗多。
    一連一百五十年,亞城基督教義學校擁有第一流學者擔任講席。其中最著名的是格肋孟。他主要的貢獻是證明教會教義並不低於其他科學,且認為必須用哲學來達到這個目的。
    青出於藍的格肋孟的門徒奧理振,對教會學術有很大的貢獻。格肋孟將希臘哲學啟發信德道理,奧理振更進一步,將希臘哲學思想和聖經文學、教會聖傳連合起來,成為一門特殊的科目 —— 神學。
    四世紀時的亞大納削,是一位偉大的信德保衛者。他在尼塞亞大公會議初露頭角,一鳴驚人,他因駁斥亞略異端而被放逐。
    那時塞拉比翁為特慕斯地方 (Thmuis) 的主教。在亞大納削第三次被放逐時,曾給他寫信說:「亞略派已承認尼塞亞大公會議有關聖子的神性,卻否認聖神的天主性 —— 因他與天使有所不同而已」。
    在答覆塞拉比翁書中,亞大納削衛護聖神的天主性說道:「天父之子是聖子、父之神是聖神……這樣,便成為一個信仰,一個聖三的天主性」。
    聖人稱那些反對者為「聖神的仇敵」,他解釋說:「這些人與亞略派無異,如果他們歪曲了聖神,對聖子也是如此」。
    公元三六二年的亞歷山大城會議也處罰了那些主張聖神為受造物的人。同時更強調聖神與聖父聖子的同性體之說 (consubstantiatio)。
    與亞大納削同時代的狄狄默盲者也寫了「聖神論」 (三八一年),他說:「聖神的性體不是受造物,而是真天主」。
    同時,他又寫了「聖三論」,以針對「反聖神派」,表示一個很堅決的立場。他一面證明子與聖神的天主性,另一方面又答覆了瑪塞道尼派的難題。
2.  卡巴多西亞教父
    在聖亞大納削之後,卡巴多西亞教父 —— 巴西略、額我略•納齊盎和額我略•尼撒繼續攻擊亞略異端。
    他們比亞大納削更進一步探討天主聖三的道理。他們將前人所說的名詞加以調整,強調「三位在一體內」 (Three Persons [hypostases] in one essence [ousia]),也支持安弟約基•梅肋西主教的論調。巴西略更請求亞歷山大城和羅馬承認梅肋西,而非保林諾的學說。當他在三七九年逝世時,一切成了泡影,羅馬的回覆是很傲慢的。
    現在我們介紹三人的主要思想:
一、巴西略
    公元三七五年,在「聖神論」中,巴西略雖沒有真接稱聖神是天主或祂與聖父同體,卻指出聖神的天主性,且與父及子「同受欽崇、同享光榮」。
    在「反歐諾米書」中,他說:「天主聖三,雖父、子、聖神各有各自的特性,卻並不因此而破壞聖三共有的性體」。
    「天主子由父所生,以天主父為自己的起源,而為通往天主父的途徑。所以祂,不拘論次序或論尊貴,都次於天主父而為天主第二位;可是論性體,祂並不處於第二位,因為祂和父共有同一性體;同樣地,天主聖神不拘論次序或論尊貴,雖次於天主子而為天主第三位,可是論性體,卻與天主子亦共同有一個性體」。
    聖巴西略解釋聖神的來源,是從父口中好像吹氣一樣而來。當他放棄「光榮通過子在聖神而歸於父」,而改用「光榮歸於偕同子與聖神的父」時,曾受到人們的批評。但他認為第二句比第一句較為適合,理由是它奠定了三位的區別。「子」與「聖神」應與「父」同受敬禮,因他們是與「父」同一體的。
二、額我略•納齊盎 (三三O — 三八九)
    他對這端道理不很清楚。但在「演講」書中,他證實聖神是天主的一位。祂不像子是「生」的,而是「所發」的。至於發的所以然,我們不得而知。
三、額我略•尼撒 (三三五 — 三九五)
    他是巴西略的弟弟,在這方面的思想,可說步巴西略的後塵。他在「道理演講」書中強調聖三的合一性。
    額我略•尼撒解釋聖神是藉著子而由父所發。即是說直接從子,但間接由父而來。他將父、子及聖神比作三個火把。第一個傳給第二個光,再經第二個給第三個光。由此,額我略不但認為聖神的天主性、同一體和由父所發,更進一步去研究聖神與子的關係。
    總而言之,卡巴多西亞教父對這方面的貢獻很大。他們強調聖神與父和子是不能分離的,且聖神與聖父聖子同受欽崇,同享光榮的。他們設法以「生」和「所發」兩字來解釋聖子和聖神的來源。雖未成功,但已奠定了「所發神學」的基礎。
4.  西方教父
    波阿迭的喜拉利 (Hilary of Poitiers 315-367) 是這時期著名神學家之一。雖然他在這方面的成就沒有卡巴多西亞那麼偉大,但他在很多方面證實了聖神的天主性。
    他的「聖三論」(三五六 ~ 三五九年) 強調聖神的天主性。他也認為聖神從子接受且由父所發。他更暗示聖神是由父與子那裡接受天主性。關於聖神的來源,他不知如何加以解釋。他雖未稱聖神是一個「位」,但將祂排列為第三位。
    與喜拉利同時代的西方著名神學家是米蘭主教聖盎博羅削。他是一位激烈攻擊亞略異端者。
    他曾借用亞大納削和巴西略的思想,來寫他的「聖神論」(三八一年)。他在書中說:「聖神是與父及子同一體的,聖神是一道光、生命、造物主,與父子同樣是主。祂也是永遠的、無限的、全知和全能的。所以聖神是天主」。
盎博羅削對「所發」的信理思想並不一致。有時說聖神是藉子由父所發。有時又說聖神是「父及子所共發的」。雖然他對聖神所講的信理不很確定,但毫無疑惑的,他證實聖神與父及子是同等且永遠的。

丁:第一屆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 (三八一年)
    為解決異端而召開會議是有效的方法。召開大公會議本是教會自身的事。可是在教會初期,召開這類的會議卻由皇帝所控制。這是什麼原因呢?
    其理由是皇帝自認帝國內的各宗教之首 (Pontifex Maximus)。他有全權控制任何宗教。因此產生所謂的「政教合權制」(Cesaropapism),按其意義為「皇帝教宗合一制」。在這種制度之下,皇帝就是教宗,又是帝國之首。所以教會完全受政府的控制,並且成為政府行政的一部門。有一次,君士坦丁大帝對主教們說:「你們是教內的主教,而我是教外的主教」。這雖然給教會帶來很多方便,例如興建教堂、享有特權,但也造成後來政教衝突的遠因。
    皇帝既然是各宗教之首,召集大公會議可說順理成章,以調停本國內的事。所以第一屆尼塞亞大公會議 (三二五年) 就在此情形下召開。
    異端的興亡與皇帝有關。若皇帝加以衛護,它便興起;但若他貶斥時,它便衰亡。
    自從君士坦斯大帝去世後 (三六一年),儒連即位而至凡倫斯時代 (東帝),前後約十七年 (三六一 ~ 三七八年),亞略派得勢。
    在西方與其同為皇帝者凡倫弟尼 (Valentinian Co-emperor 364-375),他死後,其子格來齊央即位 (Gratian 375-383)。
    公元三七八年,東帝凡倫斯因與哥德人交戰而陣亡,西帝格來齊央派他的舅父西班牙大將德奧多削前往東方。德奧多削抵達後,一方面整頓軍隊以抗蠻族入侵;另一方面,為整頓內部的合一問題,以尼塞亞信經為基礎來奠定東方教會的統一。他於三七九年元月十九日即位,即要求人民順從教會正統的信仰。
    因此三八O年秋,他下令將亞略派所封閉的教堂和財物歸還給教會。亞略派主教德莫非祿 (Demophilus) 也被迫離境。
    為了重整君堡的教務,德奧多削皇帝召開一次會議。即後人所稱的第一屆君堡大公會議。
    出席赴會的主教共一百五十位。羅馬方面沒有派代表參加,且西方也沒有人赴會。這是什麼原因呢?理由有二:
  1.   當時的帝國分為兩大部份:德奧多削管理東方,他只請自己範圍內的主教們來赴會。西方是由格來齊央管轄。他沒有請西方的主教們或教宗是理所當然的。按史家德奧多肋 (Theodoret) 的報導,皇帝只召集帝國範圍內的主教們。
  2.   這可能與權利有關。教宗要控制整個帝國內的教會指派主教的權利。但在某些地方,選派主教權為皇帝所控制。因此引起皇帝與教宗的衝突,而其爭權的地方,尤其是希臘和瑪塞多尼亞一帶 (請參閱 Henry Chadwick: The Early Church, Pelican, p. 241)。
    這兩個地方在三七九年之前原屬帝國的西半部,教宗有全權管理。但自德奧多削即位後,卻把這兩地區劃為東帝國所管轄。因此引起教宗的不滿。
        為了保持與這些地方的聯繫,達瑪蘇教宗 (三六六 ~ 三八四) 和他的繼承人採納指派德撒洛尼城主教的新制度,稱他們為宗座代表 (Apostolic vicars)。君堡的宗主教想藉皇帝的勢力來改變西方這種制度,但西方卻能維持這代理區 (Vicariate) 直到八世紀左右。
    德奧多削曾邀請瑪塞道尼派赴會,參加者有三十六位。一百五十位主教們來自埃及和瑪塞道尼亞地區。其中較著名的主教有:
  1.  安弟約基主教梅肋西為大會的主席,三八一年病逝。
  2.  耶路撒冷的濟利祿主教 (三一五 ~ 三八六年),他曾被放逐三次,他的「聖教要理」是一本代表作,解釋教友當信的道理。
  3.  額我略•納齊盎 (見前),繼梅肋西後為大會主席。
  4.  額我略•尼撒 (見前)。
  5.  聖伯多祿•色巴斯特,為巴西略的幼弟。
  6.  依高尼的安非羅其 (Amphilochius of Iconium),曾與卡巴多西亞教父為友,誕生在三四O年左右,三六四年為君堡律師。六年後,隱居在本鄉凱撒利亞。後因巴西略之請,任依高尼地方的主教,他善管理教區,著書攻擊亞略異端。
  7.  達爾蘇的狄奧多祿 (Diodorus of Tarsus) 生於安弟約基,且接受神學教育,因保護教會正統信仰,瓦倫斯將他放逐到亞美尼亞。他在那裡與巴西略相識而結為好友。皇帝崩後,他便回到安弟約基,三七八年被祝聖為達爾蘇主教,參加君堡會議,德奧多削稱他為教會信仰最忠實保護者之一。
  8.  貝來亞的亞該西主教 (Acacius of Beroea),他誕生在三二二年,少年時進入隱修院,聖德非凡。曾與巴西略等為友。公元三七八年被梅肋西祝聖為貝來亞主教。
    安弟約基的梅肋西主教為何會被選為大會的主席呢?
    當德奧多削被格拉齊央選為將軍時,曾夢到梅肋西給他皇冠,不久他果然即位稱帝。所以當他接見時,就認出夢中所見的人,他很熱情的親吻梅肋西主教的眼睛、胸膛、頭和手,而且告訴他夢中的奇景,皇帝也希望他能領導希臘的主教們。可惜不久後,他便去世了。
    繼其位的是額我略•納齊盎,那時他被選為君堡主教。他辭職的原因可能是為了保林諾主教的事,他希望保林諾為安弟約基城主教,以與西方和好,但會議卻自行主張繼承的事,他們選了梅肋西的神父佛拉咪 (Flavian) 為安弟約基主教,又請一位政府官員內大利 (Nectarius) 為君堡主教。額我略不能容忍,加上其他一些原因,便辭職而回鄉里去了 (三八一年六月)。
君堡主教內大利便順理成章地繼額我略後為大會主席。

戊:君堡信經
    這次會議於三八一年五月初開始至到七月底為止,約兩個月左右。議案已失傳,所知的是三八二年另次君堡會議致教宗達瑪蘇的一封信。信中證實尼塞亞的信仰,教長們接受天主聖三的同體和永恆的信理,同時又攻擊沙白利、瑪塞道尼等派的謬論,且澄清教會的信理。
    君堡信經早在公元三六二年的亞歷山大城會議時已存在。內大利被祝聖主教時也念這信經。
    對這信經的作者,學者們有不同的說法。尼塞福祿•加利斯底 (Nicephorus Callisti) 認為是額我略•尼撒所編;但按一四三九年的佛羅稜斯大公會議時,歷史家瑪爾谷•歐吉尼 (Marcus Eugenicus) 卻認為是額我略•納齊盎所撰。
    狄肋蒙 (Tillemont) 又有另一種說法,他認為君堡信經是厄比法尼 (Epiphanius) 所撰,因為在厄氏的著作中 (Ancoratus),他採用類似的信經,而且說這信經已在各處通用,慕道者都必須背誦,該書在公元三七四年左右問世。
    由此得知,這信經在開會前已使用了,所以它並沒有新寫的信經,而只是將已存在的稍微添加字句而已,原文如下:
    「我信唯一的天主、全能聖父、天地萬物,無論有形無形,都是祂所創造的。
    我信唯一的主、耶穌基督,天主的獨生子,在萬世之前為父所生。出自光明的光明、真天主的真天主。由聖父所生,而非祂所造,與聖父同性同體,萬物是藉著祂而造成的:
    祂為了我們人類,並為了我們得救,從天降下,藉聖神由童貞瑪利亞取得肉軀,而成為人。
    祂在般雀•比拉多執政時,被釘在十字架上,受難而被埋葬。按聖經所載,第三天復活了,而且升天,坐在聖父的右邊。
    祂要在光榮中審判生者死者:祂的神國萬世無疆。
    我信聖神,是主及賦予生命者,由聖父所發。
    祂與聖父聖子同受欽崇,同享光榮,祂藉先知們發言。
    我信唯一、至聖、至公、傳自宗徒的教會。
    我承認只有一個聖洗,為赦免罪過。
    我期待死人的復活及來世的生命。阿門」。
聖額我略•納齊盎認為雖然君堡信經比尼塞亞信經對天主聖神的信理有更完整的解釋,卻以尼塞亞的為標準。

庚:大公會議定案
    君堡會議規定了一些議案,按希臘注釋家認為有七條。但按小狄尼修和依西多祿的古老譯本,則只有四條。這又如何解釋呢?
    有人說後三條是後人附加的,因在君堡會議中沒有討論過,在其他的蒐集中也沒有此文。今敘述如下:
  1.  「尼塞亞大公會議三百十八位教長的信仰沒有被廢除,而是被保留。每個異端都予於處罰,尤其是歐諾米央、亞略派、沙白利派、瑪塞琳派、佛西央和阿波羅派。」此會議褒貶君堡的瑪西米主教,因他是一阿波羅派。瑪塞琳派是指安西拉的瑪塞祿,他是沙白利派。在三三六年的君堡會議所貶。
2.  「其他教區的主教們不可忽視外地的教堂,這會導致混亂。但是亞歷山大城主教要管理埃及教務。東方主教要管理東方的事。……所以每個教區該按尼塞亞所規定的行事。」
    此條針對亞歷山大城的伯多祿主教,他將瑪西米祝聖為君堡主教,這是僭越權利的問題,故會議責成主教們不可做超出自己範圍的事。
  3.  「君堡主教該居第二位,即在羅馬之後,因君堡是新羅馬。」這是說君堡主教的尊高地位。許多希臘人要求其地位與羅馬平等,而非附屬。
  4.  「瑪西米不是正式主教,因此他所祝聖的人和物都是無效的。」
    此會議斥責他的行為且貶謫他。但達瑪蘇沒有處罰他,這可由他致德撒洛尼主教阿各利 (Acholius) 的兩封信中得知。西方人卻擁護瑪西米,反而貶謫額我略•納齊盎和內大利主教。
  5.  「關於西方人的論調,我們承認安弟約基人所信的:父子及聖神的合一性。」
    這條文並不在三八一年的會議議案內,而是次年的君堡會議所定的。雖然參加這次會議的人不少,卻是不同的會議。
  6.  「不少人想法來困擾教會的神職人員。此會認為,若私下控告某主教,可能會聽從。異教徒不可抱怨主教有關教務的事。我們將異教徒視為從教會分出者,成為教會所罰的人。……如果沒有受罰的人控告主教,會議將他們的怨言呈上給地區主教會議……可呈上教宗。」此條也不來自此會議,而是三八二年的會議。
  7.  「……我們把亞略、瑪塞道尼等與教會不合的學說稱為異端。」
    這條文也不是三八一年的產品。我們可由五世紀中葉,由安弟約基主教瑪弟利 (Martyrius) 的一封信中證實。有人說,是將瑪主教信中的一段插入此會議案。
從上面的七條文中,我們只能從第一條和第五條得知有關天主聖神的信理。它駁斥亞略、瑪塞道尼和沙白利等派的謬論,且正式宣佈教會的立場 —— 天主聖神與父的關係。

辛:皇帝批准會議議案
    這次會議既然是由德奧多削大帝 (三七九 ~ 三九五年) 一手包辦,所以在公元三八一年七月三十日在赫拉克利亞 (Heraclea) 批准會議的一切議案。他說:「一切人都該相信父、子及聖神的信理,並且該與君堡主教內大利、亞歷山大的弟茂德、勞弟塞亞的貝拉齊、達爾斯的德奧多祿、額我略•尼撒等主教合而為一。凡不與他們相配合者,均判為異教徒,且將被驅出教會」。
    尼塞亞大公會議的信經在這次會議中得到圓滿的答覆。這次會議的信條於四五一年初次在迦爾塞頓大公會議出現。迦爾塞頓會議承認它是一次大公會議。
在西方,由於以上所說的原因,沒有立即承認。這要到公元六百年左右,即教宗額我略一世時代 (五九O ~ 六O四年),才承認它為大公會議。「我承認且接受並尊重四個大公會議,如四部福音一樣:即尼塞亞、君士坦丁、厄弗所……迦爾塞頓……這好像建立信理的四塊基石」。

壬:西方教會的反應
    按君堡會議第三條文說:「君堡主教該居第二位。即在羅馬之後,因君堡是新羅馬。」這項條文得罪了兩個地方:
  1.  亞歷山大城:此城一向都是羅馬帝國第二大都市,僅次於羅馬。今被貶為第三大都市,怎能不恨?
  2.  羅  馬  城:雖然羅馬城被認為教會的首席,但這句話卻暗示羅馬的首位是由政府所定斷,為世權所控制,這也是令羅馬不滿之處。
    西方不斷地攻擊君堡會議的第三條文,反對內大利主教的當選,更斥責大會拒絕承認安弟約基主教保林諾的地位。這要到良一世時代 (四四O ~ 四六一年) 才結束此一爭端。
    雖然西方教會沒有人參加此次會議,但在公元三八二年的羅馬會議也處罰了這些異端。其文如下:
  1.  「誰若不說:聖神真實地出自父、一如子出自天主性體而為真天主,該受處罰。」
  2.  「誰若不說:聖神一切都能做,一切都知道,且處處都在,該受處罰。」
  3.  「誰如果說:聖神是受造之物,或由聖子所造成,該受處罰。」
  4.  「誰若不說:萬物,那一切有形與無形的事物,都是父藉著子與聖神而造成的,該受處罰。」
  5.  「誰若不說:父,子及聖神,具有一個神性、權力、尊威、能力,一個光榮、主權,一個王國,具有一個意志與真理,該受處罰。」
  6.  「誰若不說:父、子及聖神,其三位且是平等的,該受處罰。」
  7.  「誰若不說:一切受造之物,該崇拜聖神,一如崇拜聖父與聖子一樣,該受處罰。」
     由此得知,羅馬會議的定案比君堡會議有關聖神信理解釋的更為詳細,更加清楚。
     在這會議中,教會斥責了四個異端:
  甲:亞略異端:否認聖子與聖父同性體。
  乙:沙白利異端:否認天主三位,而承認一位。
  丙:阿莫央異端:否認耶穌的天主性,且說祂生於父,所以是受造物,而不是天主。
  丁:瑪塞道尼異端:否認聖神的天主性和三位一體的道理。
天主聖神的信理經過這兩次的會議,猶如濾水器一般,將信理愈辯愈清楚;這也得歸功於當代的神學家們,沒有他們的耕耘,便沒有今日的收穫。

結論
    教會的聖神信理到此可說告一段落。然而由此信理引起一件使東方教會不滿的事,就是後來在君堡信經中插句「及聖子」所共發的信理,導致東西方教會分裂的主因。但在此從略。
    一千六百年前所定的信理,並不是歷史成陳跡,而是個活潑的信仰。在現在世界中,教會也多次強調天主聖神的臨在。為此也辦了一些活動,如聖神同禱會等。
    在紀念君堡第一屆大公會議一千六百週年之際,我們該飲水思源,回憶一下這屆會議所定的信理,同時也對天主聖神發出一片感謝和愛慕的心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