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學論集主頁 | Robert T. Sears 著    陳寬薇 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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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80)p581-598
   

領受聖神                                

 

Robert T. Sears  著

 陳  寬  薇    譯


梵二大公會議的前後十年間,是一個巨大變動的時期。門戶不僅僅是向「我們這時代的希望、痛苦和焦慮」而開放(現代(1)),同時涉及教會本身的架構和體系:教義、權威、宗座、教會成員、絕無錯誤性以及它對世界的態度等(1)。在這股熱潮中,又再次尋求認同,因為任何機構,如果不能確定自己為什麼存在,自己真正的意義為何,也就不能存在了。但另一方面,我們清楚知道,由於我們對教會機構性的偏狹認識,形成一種僵硬而脆弱的認同,它已難以度過今日的暴風雨。何去何從?
在這對熟悉認識的動搖的同時,過去的半個世紀,尤其是最近這廿年來,我們又看到了聖神的復興,這和以前幾次不同,這次的復興一直在繼續發展中。從一九OO年開始,許多教會熱衷於聖神,到了一九七O年,據統計在美國已有近四百萬的五旬派的信徒。世界其他各地的數字則在一千二百萬和三千五百萬之間(2)。大家都公認「五旬派教會是世界上進展最快的基督徒團體」(3)。紐約聯合神學院(Union Theological Seminary)前任院長Henry Van Dusen稱五旬教派(Pentecostalism)為基督信仰的「第三勢力」,與正統的基督教,天主教並列(4)。過去二十年對聖神的覺醒,也進入各宗派教會,加州聖功會和美國路德教在一九六O年和一九六三年反對「舌音」一事,可讓我們看到那最初的遲疑,但如今對它的開放有增無已。美國天主教的主教們,在一九六九年開始打開心門,但仍附有一項相當謹慎的聲明;之後在一九七O年聯合長老會,一九七四年美國路德教會相繼開放,一九七五年加拿大天主教的主教們,公開的作神學上的承認(5)。教宗保祿六世曾先後在一九七三年的私人接見中,和一九七五年在羅馬舉行的國際神恩大會中,兩次承認此復興運動。一八九七年教宗良十三世感嘆「基督徒對聖神的認識是那麼貧乏」(6);一九五九年若望二十三世在梵二之前,曾祈求一次「新的聖神降臨」。當時很少人能猜測到大公會議以後,究竟會出現何事。
我們如何從這次對聖神的覺醒獲取益處呢?它是在教會再次尋求認同的答案嗎?或者它只是曇花一現,因其特別的現象引起一陣希望,等到凋謝時,卻留給教會更多的迷幻嗎?或者它是一種逃避;從定型的投身逃向社會的變遷;並對教會制度性一面的一種威脅(7)?或者它是向某些有關教會組織和使命的熟悉觀念重要的挑戰,並且是一條走向新的認同的線索?
本文將檢討其中幾項,以便為「迎接聖神」提出一些指示:首先檢討這項運動的目前狀況;其次回溯新約中的基本經驗和忠告;最後發揮更普遍性的聖神神學,以便擷取我們今日對此運動反應所有的含意。
目前的歷史性狀況
我們可以從檢討目前狀況中,嘗試了解聖神運動。當這運動在各教派之間發展時,許多社會學和心理學方面的研究,曾盡力辨認它的原因。Kilian McDonnell最近對這些研究加以分析和評估。他觸及很多人心的潛在問題。所以,報告一些他的結論,應該是有所裨益的(8)
以宗教社會學為基礎的各方研究,自行組合為兩種理論;解體和貧乏。第一項稱述鄉間的基本主義信仰者,移居城市後變得方向不清;這份方向的迷失,又由於無人際交往的制度性的教會使之擴大。因此,移民們便傾向小型的宗派活動。第二項理論斷言,社會和經濟的貧乏,導致人們與主要由中等階級者支援的教會分離,因此,組成小型宗教團體(9).。兩項理論在註解這運動的早期過程上,都有它們的價值,但我們可說兩者也是同樣的不恰當。首先,其他的研究報告指出,復興的生成其主要原因並非社會的方向迷失,而是朋友的招募(10)。其次,較貧窮的階級他們根本沒有組織任何小型宗派的趨勢,他們保持孤立,對於公開的制度性的宗教表達,做的比生活水準較高的人們更少(11)。此外,最近二十年來,復興運動的成員包括了來自各不同階層的人。而且,那些常參與教會活動和感恩祭對教會表示忠貞的人,也更傾向參與復興運動(112)
心理學方面的研究,也同樣遭遇困難。「舌音」的出現,使外行觀察者提出「情感反常」,「依賴傾向」等理論來解釋,或者簡直以它是「行為模仿」(13)。然而,更進一步心理學上的比較研究發現具有舌音性神恩的人,可能有較混亂的背景,但卻並不比控制組(Controlled groups)來得更混亂,也並不更容易受到暗示的控制(14)。另一項事實是,一些加入團體之前自己就說舌音的人,反駁「依賴」和「行為模仿」的說法(15)。此外,最近十年來,參加此運動的人,來自各種不同教育背景和經濟背景的,實難以稱為「混亂」或「不循慣例」者(16)。社會學和心理學雙方面的無結論探討,指出我們需要一個恰當的神學探討。
新約的引證
人文方面含糊不清的研究,將我們帶回到初期教會對聖神的覺醒,看看它給予我們今日的經驗,帶來什麼光明。
新約的每一篇章上,幾乎都明顯指出初期教會充滿聖神。最傑出的聖神擁有者,就是耶穌本人,因為祂被認為是完成天主末世恩許的創始者(17)。厄則克爾曾預言,到末日,上主會將祂的神傾注在人們心中,使他們遵守祂的法律(則卅六27);岳厄爾(三1)也曾預見上主的神傾注在一切血肉之人身上;那是末日的標記。這一點在路加描述聖神降臨時也沒有遺漏(宗二16 1)。對觀福音都曾記載的耶穌受洗,證實耶穌接受了末世之神的傅油禮,使恩許在他身上完成了。若翰的洗禮,本身也是末世性的:準備迎接帶來聖神及火的洗禮的那一位(瑪三11;路三16),藉此開創了天國(18)。婦女所生的人中、沒有一個比洗者若翰大的,但是「在天國裡最小的,也比他大」(瑪十一11)。當取穌受洗時,聖神降到他身上之際,被視為天主的末世統治的開始。耶穌在聖神內經驗到一種獨特的子性關係(阿爸),於是被「領往」(谷—催)曠野,接受使命前的「淨化」。祂在聖神內擁有醫治的能力(路四16∼21;參依六一∼以後),祂仗賴天主的神驅魔(瑪十二28;路十一20),祂以權威教訓人,祂投身十字架上,並將他的神賦與宗徒(路、宗、若)(19)。現代學者們一般都認為耶穌不能和聖神神學分開來討論,Walter Kasper寫道:「耶穌基督為天主和人之間的中保,在神學上只有視它為『在神聖內』的事件,才能被了解」(20)。他不僅是一個孤立的人,而是天主為了祂的子民、在以色列的歷史命脈中所傅油的一位。
耶穌是這樣的。基督徒也是這樣的,他們與聖神的「傅油」密不可分。保祿書信是從這角度看教會的最早紀錄。保祿在格林多人前書十二章十三節中寫道:「我們眾人,無論猶太人或希臘人,是為奴的或自主的,都因一個聖神受了洗,成為一個身體」。在羅馬人書中(八9),他也聲明:「誰若沒有基督的聖神,就不屬於基督」。我們在聖神內,以義子身份喊道「阿爸,父啊!」(羅八15;迦四6),我們和耶穌之間也經驗到同等親密的關係「耶穌是主」(格前十二3)。這同一聖神將我們和所有信友團結為一,為大家的好處和為了建樹一個身體而在我們身上顯示大能(格前十二)。
路加和保祿一樣地清楚寫出聖神在教會中所扮演的角色,充滿耶穌的一生和促使他工作的聖神(路四18),也被許諾賜給門徒(路二十四49;宗一4∼5);五旬節那天,當他們一起祈禱時聖神被傾注在他們身上(宗2)。在宗徒大事錄中,路加把伯鐸、保祿與耶穌作平行敘述,目的在表現門徒與耶穌進行同樣的工作;同一聖神在這忠誠團結的團體中顯示於「專心聽取宗徒的訓誨,時常團聚、擘餅、祈禱」(宗二42)。
事實昭然,耶穌和初期教會,二者都是為天主自己的造化之神所充滿並推動。這聖神就是那末世之神,以各種不同的神恩將大家組合成一個身體。正如James Dunn在他對初期教會皈依研究的結論中所說:「新約基督徒團體的要素,是一種領受聖神的經驗—與聆聽聖言緊緊相連的一項經驗,在領受中顯示了末世性的大能」所表現的(21),最近許多人辯稱教會是「神恩性」的,是天主之神的持續性工程,便不足為奇了(22)
初期的使徒性困難
「有了如此理想的開始,還會需要一次聖神的再興起嗎?」,仔細閱讀新約,便可以看出宗徒大事錄中所描繪的理想教會並非沒有衝突的,這些困擾導致教會走向更強固的制度化。保祿致格林多教會和哥羅森教會的書信,是最先提及衝突困擾的。格林多教會是一個滿渥神恩的團體(格前一7),但卻為派系所分裂(10∼17)。保祿並沒有要壓制那些神恩(格前十四1),但他說得清清楚楚「一條更高超的道路」則是用以建樹教會的愛(十二31;十四12)。這是基督之神的試金石。哥羅森的教友,須要應付另一種困擾:對天使能力的幻想,使得他們和身體之首的基督分離(23)。因此,保祿在給他們的一封信上、提到洗禮時談及結合於基督內,而在其他書信中,他卻將割損和洗禮相對立有如肉性與神靈相對立(斐三3);或是將洗禮和「在神內行動」相連(迦五22)。可見早期教會中,對「神靈經驗」的過份強調,就使團體分化,使它不以基督為核心。
瑪竇福音中也觸及類似的危險,這是寫給一個已經分化的團體的(24)。當時該團體已經不再享受路加在宗徒大事錄中說的「全民的愛戴」了(二47);教會本身也得不到平安(九31)。公元七十年羅馬人摧毀聖殿之舉,真正拆散了猶太人的不同團體,只攻不破法利塞和基督徒團體,但當法利塞團體在一OO年左右,在Jamnia舉行經師會議(Synod of Pharisaic Rabbis),決議完全擉脫任何與基督的牽連後,作基督徒變成一件要付出很高代價的事,「一顆寶貴的珍珠」(瑪十三45∼46)。由於愛心的冷淡(二十四12),形成團體中先知性領袖的分化(十七、二十四11),「假先知」也就成為最初傳福音者的一項重要課題,這些假先知不僅是末世時出現(二十四11、24),此時此地就以「外披羊皮」(七15)之身出現,也就是說躋身基督徒的行列,這批人要憑他們的果實來判斷他們(七16∼20),不是決定於他們說預言的能力,驅逐惡魔或其他驚人偉業,而在於「承行我在天之父的旨意」(七21∼23):也就是公審判一景中所明確顯示的愛德工夫(二十五31∼46)。「神」一詞能被誤解為一種與愛分離的力量,所以,瑪竇(和在他之前的保祿一樣)再次強調這一點。
福音作者對這層危機採取的解危之道,便是告誡人回歸實質:耶穌的話,首批門徒和其繼位人的權威,與團體和好以及向外邦人傳教的一種更具彈性的觀點。
耶穌的話就是教會必須賴以建基的一塊磐石(瑪七、24∼27),它們完成舊法律(五17∼18,二十三2∼3,二十四20),這舊法律仍然有效,但只有按耶穌的意思註解,把愛放在首位(九13,十二7,十八22)。其次,教會的權威,宗徒及其繼位人的束縛和釋放(十六19),確保經過伯鐸這塊磐石及其繼位人,與耶穌的基石相通(十六18∼19)(25)。重新建立耶穌和領導人的權威,再加上彼此的諒解與和好,促使他們有能力跨越團體,走向「萬民」(廿八19),宣報耶穌基督是普世的主。
馬爾谷是初期困擾的最後見證人。據他的看法,最大的危險是羅馬人的迫害,而聖神的最終彰顯,便是忠貞不貳的為真道殉身(27)。他所用的標題雖是「天主子耶穌基督的福音」,但在整部書中,他始終堅持只有神的世界(the spirit world)才能辨認耶穌是天主子(28)。雖然耶穌在約旦河受洗時,曾有一句明認身份的話對祂而發:「你是我的愛子」(谷一11);接著有山上的顯容(九2∼8),以及驅魔,以自己的能力治病(三19∼30),祂的默西亞使命仍是隱含的,未被門徒所了解。伯鐸憑天主的恩賜說出了真象(八57),但隨即又顯出他完全懂錯了要點之所在。第一個認清耶穌為天主子的,是十字架旁的百夫長(十五39)。就像Montague所評註的,馬爾谷認為「天主子和其他具有神靈者的區別,是祂與眾不同,祂來是為服事人,直到交出性命作大眾的贖價(十45)。殉道而非奇蹟,才是聖神的試金石」(29)
保祿、瑪竇和馬爾谷所作的這些警惕性的聲明和暗示,都指向一個共同的方向。「神」不只是超然的力量,而是天主的慈愛,流露於耶穌獻身性的服事之愛,組成一個有領導權的團體,尊重過去(法律),同時向未來開放(天主的自由),並且連在死亡中也為天主的愛作證。若望的書信和福音將這些見解作了一個綜合30.。若望第一書告訴信友,由天主所領受的傅油「常存你們內……教訓你們一切」(二27)。「神」不只是「自由」,而是「持續不輟」;是天主住在信友內的徵象(四13)。它的求證在於人是否承認耶穌是天主子(二27,四2、15),是否承認若望(和眾宗徒)的權威(一3,四6),以及是否愛護其他信友,並歸屬團體(四7∼21)。在若望福音中也能找到類似的教導;我們必須由水和聖神再生一次(三4),且和基督共融,也彼此相團結(十五1∼17);這些境界意味著與父的結合為一(十七21)。聖神的最後標記,它的泉源和啟示,是顯示於耶穌十字架死亡所流露的服事之愛(十11,十三34∼35,十九30),在這一點上將為信友帶來迫害,完全和耶穌所遭遇的相同(十五18∼十六4)。祂委身十字架上,淨化了信友們,將他們組合為一個團體,在聖神內接受使命向其他的人廣施寬恕之愛。(二十21∼23)
最終的後果
聖經的見證,清楚斷言教會植根於聖神,同時強調需要分辨真假之神。分辨的準繩是相信耶穌和祂的教誨,服從合法的權威,彼此互愛互助,在世上為天主的愛作證,甚至為此捨身。這些準繩並不是要抹殺神恩:諸如異語、預言、治病以及其他信德工程。保祿預先推崇了這些神恩(格前十四1),若望期望它的持續,「作更大的事業」(若十四12)(30)。教會指望神恩與信者相隨,正如馬爾谷福音的結語所引證的(十六17∼18)。在制度與神恩之間實在毫無分割,因為治理本身就被視為一項神恩(格前十二28;羅十二8),而與領導者相通也是救恩訊息的主要成分。對此情況作了正確的描述:
「福音是一項訊息,不僅讓每人個別加以奉行,而是要求群體、教會也奉行:因此多少總是制度性的。因為不論在哪裡,當人們謀求一個整體生活,一個基督奧體的生活,而不僅僅度個別生活時,就必然產生制度。制度層次的存在,不是為了滿足一些社會性的需要,而是在表達一種訊息,這種訊息要求群體的奉行」(32)
聖經雖然加以肯定,但實際上卻強調了制度,忽略了神恩。人們曾提出幾個原因:蒙丹異端(Montanism)興起,教會對此作了反應;君士坦丁大帝訂基督信仰為國教;教難中止後宗教熱誠普遍冷卻;基督信仰走向獨立發展後,趨向恢復舊約的體制。無論什麼原因,一般而論,教會已經不期望自己帶有治病、異語、預言等神恩了,這些都變成了特殊團體和特選人士的所有物了(如隱修士、修會、聖人)(33)。教會本體則呈現一制度性的形象,頗似耶穌在以色列社會所面對的律法主義,而不是若望所說的「以心神以真理的朝拜」(若四23)。結果,我們今日面對的挑戰,不只是將各項神恩順其正確秩序配置,還得要重新找到它。其中的關鍵便在於如何迎接聖神,並注意避開歷史所揭示的陷阱。
聖神神學
新約提出了適合於它的時代和環境的解決之道,如果我們要為當代引伸其中的涵意,尚需要一套更具連貫性和普遍性的理論。教義演進的實際過程就是這樣的,它對教會的每個歷史點和我們當代,都是同樣必需的。我們需要詢問在已說過的話裡,所包含對聖神的觀點是什麼,以便判別在今日的教會中,如何給予聖神最佳的合作。由於篇幅的限制,只能在此指出一些基本要點。
聖神道理的核心重點在於祂是天主的神,因此是末世性的。君士坦丁堡首屆大會(公元三八一年)確定聖神與父及子是「同受欽崇的」。聖神不是靠我們的經驗得到定義,相反的,是因祂來自永生的天主而給予我們信仰經驗;這從聖經中視聖神是末世恩許的一點上已經很清楚了。所以任何「新的降臨必須始於天主,而教會則是一個開放而禱告的承受者,而不是將聖神局限在教會內。總之,教會始終是一項「奧蹟」,深藏在天主內,是聖神的居所。(教會1、8)
其次,既然聖神是天主之神,我們是否能在天主內而不只憑經驗、獲取一些對聖神的認識呢?在教義史上,希臘和拉丁傳承就互有差異;不過,目前的演進可能導致兩種觀點的整合。希臘傳承視父是一根榞,為了解說天主行動的一體性,子和聖神喻為「天主的兩隻手」(Irenaeus),在天主的一切創造和救援工程中互助同工(304。正如Walter Kasper所稱:聖神是天主之愛的自由,經過子流向整個受造界,為首的是基督,然後又將全部受造經由基督引回同一根源——父(35)。這個傳承很嚴謹的採納聖經觀點,從開始到結束,從出生到死亡,基督一生與聖神相結合(36)
拉丁傳承的觀點較為教會性,視聖神是父和子之愛的表露,又發自同一根源的父和子。這是比較具團體性的模式:父和子各被視為兩個獨立的原則(principles),聯合在一起,成為他們的愛的共同原則(37)
最近的發展把焦點集中於基督的死亡,視之為完全啟示及「釋放」聖神給我們的事件,這項發展或許可以為這兩個觀點指出整合之路(38)。希臘傳承的超性的外流之愛,和拉丁傳承的團體型態的愛,都在十字架上相會,因為基督的死把聖愛之神遣發給大地,同時將門徒組成一個服役的團體。最近的想法,視父置身在這個自我給予中,父之愛的自由,在祂獻出子死於十字架一事上(若三16)表而出之,子以祂的自願投身作答覆(若十17∼18),祂們相聯的自我給予而發出聖神,啟示聖神為天主本身的自由之愛,不斷將信友與基督之體加深連接,而普及全球(39)。這樣聖經所強調的愛和團體合一,以及聖神對宇宙和自由創造的開放「隨意往哪裡吹拂」(若三8),就都被正視了。聖神即持續天主的和好之愛,逐漸將一切納入基督,使他們回歸於父(格前十五25∼28)。
第三,一項革新的瑪利亞神學,說她是最完整的聖神的具體形象,支持聖神是和好之愛的觀點。如果聖神是天主流向教會普及全世的自給之愛的一聲完整的「是」,那麼,在瑪利亞身上,我們可以看到革新教會的形象,一個完整的「聖神接受者」。就釋經學而論,我們對「歷史性」的瑪利亞知道的確實不多,至少根據Raymond Brown的意見是這樣的(40);不過,我們卻擁有福音所述說的一些有趣的弦外之音,特別在路加和若望兩部書中,它們本身就是神學:一項教會接納基督進入己內的神學(41)。路加將瑪利亞——熙雍之女、和舊約人物匝加利亞互相對比,她和他不同,她在自身內領受了基督,正如教會本身就是聖神的宮殿。她是貧乏的(anawim)但由於聖神的恩賜而說了「是」;縱然在誓守童貞中、她對天主那超過全人類的想像的奇異之道說「是」;對與耶穌分離,並讓他歸向父說「是」(十二齡講道,路二41∼52);最後一聲「是」對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亡和罪人的寬恕而說出。她分擔了這份痛苦,很多人的心歸向它(向教會)開放——天主的普世性寬恕的標記。
若望的瑪利亞神學,從另一角度談同一事實。他視瑪利亞為「新厄娃」——一個經由耶穌從舊約的期待中轉變為新約信仰的形象——並且和耶穌為伴(42)。加納婚筵的「第一記號」裡(二11),她首先被提出,與耶穌及門徒有所區分,她在期待一個舊約型態的奇跡,但卻被引向更深的信仰,相信耶穌是那位作決定者(二5)。這次的決定是轉入新約的時機,是聖體的記號。最後,她和耶穌以及門徒一同離開(二12)。這起始的預兆,等到她的第二次參與,站在十字架下時兌現了(十九26∼30)。她再次示範了滿懷希望的信仰,堅持不渝,哪怕是面對迫害和十字酷刑。在耶穌的死亡中,她和可愛的門徒領受了祂的神,當若望把她「接到自己家裡」時,表示一個新家庭的建立(43)。Heribert 辯稱,瑪利亞對耶穌贖罪性死亡的最終接受,其中也包括接受自己的死亡,是聖神的最高標記。它釋放瑪利亞,使她化入一種新的在聖神內的團體性關係;後來又釋放門徒,使他們化入團體與傳教(44)。路加和若望兩部書中,瑪利亞既然代表她自己,也代表教會。對耶穌贖罪性的死亡說「是」,便是與聖神合作建立新的信仰家庭,一個不斷和好的團體(廿22∼23)。
迎接聖神
我們的聖神神學導引我們視天主第三位為天主之愛的自由贈予,它使我們在團體中和好,啟發我們將天主的愛普及他人。對聖神的響應,就像瑪利亞一樣,始於一聲對天主之愛所說的「是」,而在死猶不已忠於這份和好中,響應有了最完美的揭示。就這個觀點而言,關於教會在當代與聖神的合作,導引出一些怎樣的指標呢?
第一、我們無須驚訝,聖神表現於制度性結構之外,縱然其最終是歸向團體的。因為聖神正像一陣風,隨意吹拂(若三8),因祂正表達了天主之愛的自由。這是耶穌面對祂那時代的自命不凡的子民的訓導。瑪竇福音中,葡萄園的主人對工人說:「難道不許我拿我所有的財物,作我所願意的事嗎?因為我慷慨,你就嫉妒嗎?最後的將成為最先的,最先的將成為最後的」(廿15∼16)。如果我們真要將世界視為天主施愛的園地,那麼我們需要靠外力突破自己原有的狹小指望。
第二,我們無須驚訝,今日我們在更廣的層面上又看到聖神的作為。初期教會中,限制這些作為的觀念,可說起自奧斯定時代,其聖經的依據是很微弱的。我們可以說這些作為(治病、驅魔、預言等),目的是在團體中服務,以及釋放人使他去服務。馬爾谷福音(45),若望福音中都認為治病是天主之國來到的標記:終極點是一個向普世作證的愛的服役的王國。
第三,承接以上兩項的意思,聖神不是離間性的,或勝利主義者,祂是自我給予的和寬恕容忍的。保祿曾向格林多地區的信友說明這些,他們由於偏激的熱誠而造成分裂。這一點對任何有意向聖神開放的人都是重要的。耶穌之神的記號,被若望綜合為「相親相愛」(十三35),而這股愛的尺碼是耶穌十宇架上的死亡。馬爾谷福音證實殉道是一個最清楚的聖神的標記,如果將它改為一個團體名詞,可以表示至死不渝投效天主的愛的盟約(46)。凡是熟習神恩復興運動的人,都知道將這項真理付諸實行多麼困難。五旬教派的歷史留有分離的痕跡,各宗派教會的革新也是一樣。其中原因不只是「神恩」問題,我們無法不注意到一種勝利主義者(我們是得救者的趨勢,這簡直不能顯示在耶穌身上天主的慈愛。雖然,耶穌被祂的子民置於死地,他仍絕不捨棄他們)。
第四、我在別處也已提過,這種無限制的愛,要求本人自己先經驗到治癒和寬恕(47)。治癒,尤其是內心的治癒,它不是一樣可有可無的附件,而是建設團體和延伸天主慈憫的基要條件。缺乏信任,人便不可能對他人開放,而一個人若帶有來自父母、教會的創傷,或者是在嘗試開放時所經驗到的傷害,便不敢信任。耶穌在十字架上,不顧失敗,排斥和痛苦,對天父之愛的無限制信任,顯示了他的神有這相同的信任,並能治癒創傷——它使人彎曲向內而不是展開向外。
寬恕建基於這份治癒。我們經驗到天主對我們的寬恕性之愛後,便可以放棄我們對別人的苛求,這些要求使大家無法和解。天主之神的創造性,能彌補因為關係中斷所欠缺的愛,並釋放我們,從對傷害者的不寬恕中得到解脫自在。「我們還在為仇敵的時候」天主已愛了我們(羅五10),把隔離祂和我們的裂痕填補了。我們將心靈向祂的治癒開放,進而付出自己,那麼,我們便像保祿一樣,能夠自在地將這與主和好的邀請傳給他人(格後五20∼21)。
最後,教會在治癒和被寬恕之餘,要揭示天主之神是流溢之愛。聖神的特有標記便是自由自在的愛,不一定要求對方的還愛,而是一種無限制的給予。天主在基督身上打破了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敵對,將仇恨釘死在十字架上(弗二11∼22)。天主之神早就在人間世界行動了,一面開啟信者的眼睛,使他們看到尚未在教會內實現的一些天主的新啟示;同時給予機會,幫助普世找到它的希望的超性根基。聖神引導信者走向希望和創造性之愛,雖然周遭仍是黑暗重重(48)。這種期待上主奇妙化工的信仰再覺醒,是今日的聖神之重生的特別神恩之一。耶穌面對一切矛盾時,仍相信了天主的和好之愛,因此,它為我們是真實的。教會真學會了無條件的相信「對天主來說,沒有不可能的事」(路一37)時,它便真實的繼續基督的工作,因此,世界的再造也就成為可能的了。
聖神將我們從罪的奴役中解救出來(若八32),迎向天主的自由,這自由幫助我們釋放他人,迎接聖神。(若二十22∼23)

本文譯自:

Robert. T. sears,“Receive the Holy Spirit”The Way, (1979) vol. 19, 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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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Cf Avery Dulles, The Resilient Church (New York, 1977).
  2. Cf Vinson Synan, The Holiness-Pentecostal move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Grand Rapids, Mich., 1971), pp. 214-15.
  3. Ibid., P. 223.
  4. Cf Henry P. Van Dusen,‘The Third Force’, in Life (9 June 1958), pp 124-4.
  5. Cf Kilian McDonnell, Charismatic Renewal and the Churches (New York 1976). pp 41-78.
  6. Encyclical Letter, Divinum Illud (4 May 1897).
  7. Dulles, op. cit., pp 14-15表示小團體運動有分化的影響,在神恩復興運動也有同樣的顯示;不過,對教會重新效忠的證據更佔優勢。
  8. McDonnell, ibid.
  9. Ibid., pp 20-31.
  10. Ibid., pp 32.
  11. Ibid., P 33.
  12. Ibid., pp 37-38.
  13. Ibid., pp 79-109. Cutten (1927)及Boisen (1936, 1939, 1945) 提出第一種解釋,Kildahl (1972) 是第二種解釋的主要代表,Felicitas Goodman (University of Chicago, 1972) 為第三種解釋辯護。
  14. Ibid., esp pp 90-93.
  15. Ibid., pp 107-09; 130-8
  16. Ibid., pp 147.
  17. James Dunn, Jesus and the Spirit (Philadelphia, 197) 為此點辯護 (eg. on pp 42-43), as does C. K. Barrett, The Holy Spirit and the Gospel Tradition (London, 1947), esp. pp. 25-45.
  18. See Barret, op cit., pp. 26-39.
  19. See Dunn, op. cit., chs 2, 3 & 4,他們認為對耶穌的信仰經驗,就是一種對聖神的經驗。
  20. Jesus the Christ (New York, 1976), p 249.
  21. James D. G. Dunn, Baptism in the Holy Spirit (London, 1970), pp 223.
  22. E. g., Hans , “The Charismatic Structure of the Church’, in Concilium 4, pp 41-62.
  23. Cf George T. Montague S. M., The Holy Spirit: Growth of a Biblical Tradition (New York, 1976), pp 218.
  24. Cf Eugene A. s.s.s. and William G. Thompson S.J., “New Testament Communities in Transition: a Study of Matthew and Luke’, in Theological Studies, 37 (December 1976), pp 571-74; also Montague, op. cit., pp 302-10.
  25. See Montague, op. cit., pp 303.
  26. Cf and Thompson, op. cit., esp pp 475-6.
  27. See Montague's interpretation, pp 237-52.
  28. Ibid., pp 247.
  29. Ibid., pp 252.
  30. I bid., pp 333-65在此處並不嘗試肯定若望福音和書信出於一人之手,而視之為同一學派的作品,已足夠了。
  31. Brown以為若望福音中的「更大」是指工作具有「末世的特性」。他們的使命就是「使人分享耶穌的生命(結果實:十五16)」。參看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New York, 1970, vol 2, pp 633.
  32. See his“Mutation Religieuse et Renouvellement ’, in Revue de Louvain, 4 (1973), pp 296-97. Quoted in Suenens, A New Pentecost ? (New York, 1975), pp 27.
  33. Morton Kelsey, in Healing and Christianity (New York, 1973), pp 184-85追溯聖奧斯定對此事的早期意見,他以為如舌音及治癒等特別神恩只是為早期教會,而合一的神恩是為他當時的教會。奧斯定在發現了當時發生的七十次治癒事件之後,改變了他的看法,他的早期意見卻影響了教會的傳承。
  34. Cf J. D. Zizioulas, “The Pneumatological Dimension of the Church’, in Communio, I (1974), pp 142-58, esp pp 143.
  35. Kasper, op. cit., pp 251, 253.
  36. Zizioulas, op. cit., pp 145.
  37. Cf The Second Council of Lyons A. D. 1274)—Denzinger , 850; and the Council of Florence (A. D. 1439) ibid., 1300. 東方和西方對,filioque(與子一同)的爭辯,使人清楚地看出此一區別Cf Edmund J. Fortman, The Triune God (Philadelphia, 1972), pp 93-95, 224-30, 275-83因為這一辯論之重點在於天主與其行動之合一,對天主位格性的自我給予更深的了解,並視之為天主之本性,可能有助使雙方都感到滿足。
  38. 路德對天主父受苦之吊,神學(Paradoxical theology)最近受到許多神學家的注意(見von Balthasar, H. , J. Moltmun, E. , etc)如願知其更深的發展和參考資料,請參看Trinitarian Love as Ground of the Church’, in Theological Studies, 37 (1976), pp 652-79, esp pp 658, note 22.
  39. Ibid., pp 658-60.
  40. Cf R. Brown, “The Meaning of Modern New Testament Studies for an Ecumenical Understanding of Mary’ in Crisis Facing the Church (New York, 1975), pp 84-108.
  41. 「熙雍的女子」是舊約常見的主題 (cf Eph3, 14; Zach. 2, 10, Isaibz II, etc. Maz Thurian, in Mary: Mother of the Lord, Figure of the Church (London, 1963) 用相當的篇幅,註釋路加福音有關經文。
  42. Cf Thurian, op. cit., ch 9,“Mary and the Church’.
  43. Ibid., pp 159-66. Brown在此處基本上同意Thurian之觀點。
  44. Cf H. ,“New Trends in Mariology” in Theology Digest, 24 (1976), pp 286-92.
  45. CfG. Montague, op. cit., pp 248.
  46. CfR. Sears,“Trinitarian Love”對此意見之發揮。
  47. Ibid., pp 668. Also, Robert T. Sears S.J.,“The Ministry of Healing”, in Emmanuel, 84 (1978), pp 234-43, 提供更多有關治癒的參考資料。
  48. Cf Suenens, A New Pentecost ? pp 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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