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學論集主頁 | Lynn de Silva 鄭文卿 譯| |
43期 | 神學論集 |
(1980)p5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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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學思想背景中重行思考基督神學
Lynn de Sil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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緒 論 神學是活的,與我們人在個別環境中之生存情況有關,因此神學不得不與傳統的信仰、信仰的古典表達方式,以及文化的型態等因素發生關係。神學不是一種純知性的活動,僅限於教室內的研究;它乃是產生在文化裡的一種人文活動。它不是理論性的科學,有一種固定的思想構架,可以適用於任何時代和任何地方;它乃是動態的,可移轉的,可以適應變遷的環境。無疑地,在任何神學裡,都有其不變的和綿續的因素,以及其不變的內涵;但神學的形式隨著時代環境的變遷而同遭改變。雖然沒有任何神學,以文化為其唯一來源;但神學的確是在個別的情況下,或個別的歷史背景裡形成的。真正的和活的神學是因「理念」﹙logos﹚與其所賴以表達的文化之間的交互作用而產生的。神學家自己既是文化的一部份,便不能不從其自己的文化背景裡,使用自己文化的語彙來表達。 在與亞洲各信仰的關聯中重寫基督神學的需要,迄今為止一再被強調。我們有一種舶來品的神學,對於我們住在斯里藍卡﹙Sir Lanka﹚的人來說,沒有多大意義,在佛學裡有頗多深入的洞見,能夠對基督徒的思想有所增益;但基督徒總是害怕與佛教有任何瓜葛。相較之下,我們發現佛教不論傳到何處,卻總能與不同的文化相適應。釋迦牟尼自己便曾果敢地從當時的宗教環境裡,接收過來許多名詞、概念、信念和做法。此種例子多不勝舉: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業」﹙karma﹚這個字,及從此字演而來的「輪迴」﹙rebirth﹚概念;釋迦給「輪迴」以一個新的解釋。同樣地,「涅槃」﹙nirvana﹚一詞也是外借而賦予一種新的意義。「五戒」﹙pancasila﹚源自耆那教﹙Jainism﹚,而四「梵住」﹙Brahma Viharas﹚在佛教興起以前好久便已實行了。這種順應的做法,在基督的宗教裡卻未發生過。可是,今天的基督神學家,因著尊重其他宗教及其文化的價值,已經開始在與其他宗教思想的關係中,重行思攷基督學。在這篇文章裡,我們所嘗試的是要在小乘佛教﹙Theravada﹚的思想背景裡,重行思攷基督神學。我們要從小乘佛教的思想背景裡說話,並使用他們所使用的語彙,目的是要在人對圓滿人性的追求之中,把人類精神的資源動員起來。 「三相」﹙Tilakkhana﹚和人生困境 佛教係從分析人生情況著手。對於基督神學而言,這也是正確的起點。因為活的神學應從活的,存在性的實際情況開始,而不應從形上的推測開始。釋迦牟尼在診察人生困境時,發現了「三相」,或一切存在物的三個特性。這三個特性是:「無常」﹙anicca﹚,「苦」﹙dukkha﹚,及「無我」﹙anatta﹚。這三個名詞指出時空中一切存在物的基本相或特性。它們乃是存在物的印記,這些印記指出:一切存在物就其整體而言,不過是歷程中的一段變遷﹙無常﹚,在變化的歷程中,沒有永恆性或耐久性﹙無我﹚,因而先天地不能產生任何持久的滿足﹙苦﹚。無常就是不恆久,無我就是無靈魂,或沒有自我,苦代表痛苦的一切型態。苦這一字有深淺不同的種種含義,無法給予準確的定義。也許「存在性的焦慮」﹙exestential anxiety﹚一詞能夠概括「苦」的大部份含義﹙見附註5﹚ 愚見以為在「三相」的分析學裡,我們有一個對人生困境的無所不包的分析,其中人性的,實驗的,和經驗的問題都匯集在一起,包括了人的存在的全面幅度,可以作為本色化基督神學的依據。 應注意者,從「三相」的角度來了解人生困境這一構想,並非源自理論性的興趣,而乃是來自存性的關切。這種關切可從釋迦王子所看到的三個異象中反映出來—這三個異象是:老人、病人、和一具屍體—它們代表內在於一切存在物中的消極性,虛無性,或可朽性。這三個異象相當於前述的三個印記。當他看到每一異象時,他便問:「我也會這樣嗎?」。這是每一個人在默默中所問的問題,或每一個人用不同的方式明白表達出來的問題。釋迦王子還看到了第四個異象—一個寧靜的隱者。從王子看來,這個隱者代表越過有限性存在的一種高超境界。釋迦王子的這種經驗,乃是了解人生困境,並找出其解決辦法的一個範例。 在尼釆所著「拜火教」﹙Zarathnstra﹚一書中,有一章題為「宣講死亡的宣道者」所描寫的和上述的經驗非常相似。他指出人遭遇到可能失去存在的威脅,計有三種方式:「他們遇到一個病人,或一個老人,或一具屍體,立即說:『生命被駁倒了』」(1)。值得重視的是,有名的神學家田立克﹙Paul Tillich﹚曾引用過這個章節,並看出其具有存在性的意義(2)。我們可以把它和現代存在主義之父—祁克果所說的相比較。祁克果指出,認識「凡人皆有死」的人,知道一切存有物的普遍特質,但他必須把這端真理引用到自己身上,並對自己下結論說:「我也必須死」。只有在那時候,個人才感覺到在自己的生命中,必須找出一個目的,一個計劃,和一個歸宿。祁克果的目的是要幫助別人去達到這個結論,並因而各自在自己的存在中,體驗了真理——我們也許可以說,這是無常、苦、和無我的真理——這樣,他們才會為真實無偽的生去尋求一個理論的根據。這也就是釋迦牟尼的目的——幫助人家去了解存在的真正性質,並為真實無妄的生命尋求理論的根據,這個根據能夠把我們從有限的存在中解放出來。 現代存在主義作家係用「焦慮」一詞來描寫人生的困境。田立克描寫焦慮的性質如下: 有關「焦慮」性質的主張是這樣的: 焦慮是一種狀況,處在這種狀況裡,「存有」理會自己有變成「無」的可能性。這個說法可由一短式表之:焦慮乃是對於「無」的存有性領悟。在這個句子裡,「存在性」一詞不是指對於產生焦慮的「無」的抽象知識,而是領悟到「無」乃是自己存有的一部份。它並非對於普遍性「無常」的認識,其至也不是對別人死亡的體驗;而是在產生焦慮的潛在意識中——即意識到自己有一天要死亡——對於人生無常與死亡的印象。焦慮是有限感,即經驗到自己的有限性。這是人之為人的自然焦慮,而且多少也是一切有生命之物的共同焦慮。它是對於「無」的焦慮,知道自己有限性之為有限性(3)。 按以上所說,我們能夠從「三相」中了解焦慮是什麼。「焦慮乃是一種狀況」,在這個狀況裡,『存有』知道自己有變成『無』的可能。﹙就是:『無常』﹚的可能性﹚。這種認知是因為『無』是自己『存有』的一部份﹙就是說:人是『無我』的﹚。這種認知乃是『存有性的認知』,因為「焦慮就是有限性,並經驗其為自己的有限。」﹙這就是「苦」的狀況﹚」 若按若翰馬格利﹙John Macquarrice﹚所說:「所謂存在主義,就是有關人的存在,並設法在具體經驗中去了解這種『存在』的哲學,具體經驗則是我們作為存在者的人,大家都有的。」那麼,我們能夠講論佛教的存在主義,正如有些作者所正在作的一樣(4)。一個亞洲的基督神學家,應以佛教的起點為起點,設法「從具體經驗中去了解存在,這種具體經驗,是我們作為存在者的人,大家都有的。」(5) 聖經對於「三相」的了解 人的存在之核心,含有「有」與「無」的兩極性衝突。焦慮之心情,人的生命之有限性和不安性等,乃是橫貫全部聖經的熟悉話題。在聖經裡,沒有對於人生狀況的系統剖解,有如在佛經中所發現者然。聖經作者僅僅講述所經驗的事實,而未加以系統化的解釋,系統化的解釋乃是神學家的事。為在佛教的思想背景裡去建立基督神學,神學家可運用對於「存在」的三相分析,已如上述。 關於「無常」與「苦」應無困難,聖經裡有頗多章節講到人生的短暫,痛苦和焦慮(6)。但是關於「無我」則不無困難。因為靈魂不朽的觀念。深植在基督徒的思想之中。不過,現在業已看出,靈魂這個觀念係從希臘哲學中移植而來。現代對於生物學、心理學、及生理學的研究,一致認為靈魂不朽的道理是不足信的。現代的聖經學家也同意這個看法(7)。例如:卡爾巴特﹙Karl Barth﹚就說:「我們勢必與迄今為止概稱為希臘的靈肉二元觀念相衝突,但是這種靈肉二元觀念不幸地不得不被稱為傳統的基督徒看法……人的這種靈肉二元畫像,竟被稱為基督徒對人的畫像達如此之久,乃是一種重大的不幸。我們應當抗議,這不是基督徒對人的畫像。」(8) 在聖經裡有兩處重要的章節,對於「無常」,「苦」,和「無我」的了解,出現在一起。 第一處是聖詠第九十篇:命世人們仍歸灰土﹙3﹚—人是「無我」。消除他們,使他們有如清晨一覺,又使他們有如剛出生的嫩苗青草……傍晚割去,即形枯槁﹙5﹚——人是「無常」。縱使短短的生命,也充滿著勞苦、煩惱、和憂慮﹙9~10﹚——人生是「苦」(9)。 其他章節則在羅馬書八18~25裡。在這一章裡,聖保祿用了三個名詞以描述人生的困境,即「虛妄」﹙mataiotes﹚,「苦楚」﹙pathemata﹚,和「敗壞」﹙phthora﹚。這三個名詞和巴利語的「無常」,「苦」,及「無我」等非常相近。這裡希臘字之有佛學寓意,是非常明顯的。在這一段話裡,有三件事非常突出:﹙a﹚整個造化都是虛妄﹙mataiotes﹚。這是說,萬物都是可毀壞的;其所以可毀壞,是因其不恆久﹙無常anicca﹚。﹙b﹚一切受造物都在產痛中呻吟﹙苦楚pathemata﹚。這就是佛教的「苦」﹙dukkha﹚。﹙c﹚受造物是可毀壞的,會死的。就是這:人是「無我」﹙anatta﹚(10)。 總而言之,「三相」強調人的無我性。這個觀念乃是佛教思想的基石。人若要獲得最後的解放,必須認識自己的無我性,並把自己從「我」,「我的」等觀念中解救出來。我們以後要說到,基督宗教的神秘家也強調這一點。這個觀念在基督徒的靈修學裡有很深的意義,我們現在已經把它忘了。 「無我性」是在佛教徒對於「名」「色」的分析裡,被清楚地揭示出來。這種分析法基督神學可以仿效。 按聖經的看法,人是含有心靈﹙psyche﹚,和肉體﹙sarx﹚的心身統一體。這和佛教徒以「名」「色」作為對人的分析非常相似。心靈和「名」一樣,對應於人的心理部份,多少代表心理範圍以內的歷程;肉身則和「色」一樣,對應於生物學家所關心的生理歷程。佛教徒和聖經徒彼此同意,人是由心理和生理的集合體所構成,其中無可資識別的不朽靈魂。 受造物與造物主 佛教與基督宗教係從兩條不同的途徑來認識人的「無我性」。基督宗教以強調造物者天主的偉大與莊嚴為起點,與天主相比,人是微不足道的,脆弱的,離開天主,人就是虛無。佛教則以向內省察,看出人的虛無為起點,然後進而尋求足以超越虛無的境界。也許釋迦牟尼不肯提到神,是因為若假設有賦人以安全感的神,則能夠是認識及了解「無我性」的一個障礙。基督徒的觀點是,與造物者相較,人才了解其自己為受造物—虛無;與萬有之源的天主相較,人什麼都不是。 聖經中造世的道理,是一端有關於造物者的神與受造者的人之間關係的道理。它不是有關萬物如何生成的現象描述。它的主要興趣是在於造物者與受造物之間的關係,而不在於對感官世界作經驗性的描述。聖經中對經驗世界的興趣,是因為它乃是受造物所生存的環境;這個環境的性質,亦為受造物所分享。這顯然是對神的主宰權和受造物的絕對倚賴性所作的宗教性肯定。創世記第一章的造世故事,其目的不在分析人的本質是什麼,或給神的本性下定義;而乃在於指出人的任務,以及人作為一個受造物,與造物主之間的關係。 造物者與受造物之間的關係,以「無中生有」的造世說最能表達其真諦。這種造世說在佛教的思想背景裡有雙重的意義。它暗示一切事的絕對無恆久性﹙無常﹚,端賴造物者用聖言的力量以維持其存在。正因萬物係賴聖言從無中所造生,萬物亦能因神之一言而復歸無有。正因萬物,包括人在內,都是從無中所造生者;所以萬物,包括人在內,都面對著「無」的威脅﹙無我和無常﹚。在另一方面,這種造世也含有神對存在物有絕對主宰權之意。換言之,神是非受造者,人受造者;神是不受限定的﹙asamkhata﹚,人是受限定的﹙samkhata﹚。 在方濟各•撒肋爵﹙Francis de Sales﹚所著「虔敬生活導論」一書裡,其第一篇默想就是關於造世。其中強調人在造物主面前的虛無(11),這是饒有意義的。由此我們看出造世道理的存在性和精神性的意義。 人需要神 我相信聖經對於「三相」的了解,尤其對於「無我」的了解,能夠幫助我們了解「神」這一名詞的意義,我的論點是,假如「無我」是真的,則「神」是必須有的。只有「神」是實有的,「無我」才可說。因為人是「無我」,神才非有不可;正因人是絕對「無我」神才絕對必須有。有限的人,除非有一個無限的實體,別無希望。只有與無限者﹙神﹚連起來看,「無我」的深度才能被充份了解。 主張人有內在於自己的,或源於自己的能力,以超越其有限的存在,無異是否認「無我」的全部意義。假如人能自救,則「無我」之說不能成立。基督徒對「無我」的意義非常認真,否認人有任何形式可賴以自救的能力——不論其為「業」力﹙karmie force﹚,或「識」力﹙vinnana﹚。基督宗教認為「無我」就是全部「無我」。正如卡爾巴所說的:「人若沒有神,什麼都不是;他既非「存有」﹙being﹚,亦非「存在」﹙existence﹚(12)。 若要知道上述的話是什麼意思,可引用「雜藏」一書的「優陀那」篇的話來說明: 眾僧人,聽著,有「無生者」﹙ajatam not born﹚,有「無始者」﹙abhutam not become﹚,有「無成者」﹙akatam not made﹚,有「無緣者」﹙asamkhatam not compounded﹚。若「無生者」,「無始者」,「無成者」,「無緣者」均屬子虛烏有,則有生、有始、有成、有為於此世者,勢必無所逃遁。然而,我眾僧人,既然有「無生者」、「無始者」、「無成者」、「無緣者」,則有生、有始、有成、有為此世間者,皆有所逃遁矣。 以上這一段話,對於基督神學有很深的意義。首先,這段話把超越界﹙無生、無始、無成、無緣﹚與變幻界﹙有生、有始、有成、有緣者﹚加以區別。不論其稱超越界為「涅槃」,為「神」;或以變幻界為由「無常」,「苦」,和「無我」等存在性因素所構成,超越與變幻之間的區別涇渭分明。其次,超越界與變幻的、有限的,純人間事物之間,並無共通的尺度。超越界乃是人所嚮往者,而不屬於人生境況之內。第三,變幻之存有捨超越者外,別無希望。關於這一點,在上引佛經的一段話中,有強烈的暗示。它暗示,倘人要從有限的存在中被解放出來,則「有緣者」﹙asamkhata無限的實體﹚是絕對必要的;捨「無限者」之外,「有限者」將無所傍依。換言之,假如人真是「無我」,為免陷入虛無主義的錯誤,「無限者」一類的設定是絕對必要的。捨「無限者」以外,「有限者」所能希冀的,只有全盤毀滅。最後,縱然人是變幻的,他能夠肯定在流轉變遷的事物以外,確有超越實體的存在。這就是為什麼我能抗拒空虛,無意義、無、及死亡的威脅,從而肯定那迫使我去追求存有之滿全境界的我的存在身份、意義、與價值的理由。因為我知道自己的有限性,這個知識迫使我去尋求滿全的境界。佛教徒用「涅槃」,基督徒用「神」來表達滿全的境界,雖然這兩個名詞,其意義並不完全相等。基督徒係在其與神的關係上,尋求滿全的境界。 人與神之間的關係 雖然人是「無我」,能夠問關於其自己命運的問題,分析其非存有﹙non-being﹚的人性,估量其自己所廁身的流轉變幻世界之價值,並從而超越其自己。他有一種超越感。假如人自知其為「無」,他應當是比「無」更多一點。人因質詢其自己的有限人性,從而超越了他的無我身份。換言之,在人身上有一種超越的品質,使他能超昇在其自己的有限存在之上,從而肯定了「超越界」。可是,這種超越品質,並非人之為人的固有特性,它不能和任何自然的、源於自己的能力的、完全相同。假如人確有此種本性能力,則勢必與我們所堅持的「無我」相衝突,而使無我之說不能成立。假如我們對於「無我」有深度的了解,則我們不能把這種超越品質,作為人的本性,或源於存在本身。 這種超越品質係存在於人與神的關係之中。我們說,人是按神的肖像而受造的,就是這個意思。「肖像」不是指肉體的相似,它是指人與神之間有一種關係存在。為了表明這種關係,新約聖經用「精神」﹙pneuma﹚一詞來表達﹙在希伯來語舊約聖經裡,則用ruach一字表之﹚。這個字有數種不同的意義。與冠詞連用時pneuma係指神之精神;不與冠詞連用時,則指人心中的一種受造的能力使他能與神相共融。人的精神從未被視為在人心中的神之火花。人心中之精神,乃是人性中的普通成份,其本身並不具有神性,因此,它除了能被聖神所激勵以外,和聖神並無什麼瓜葛。人之精神不是一件東西,或一種自立體﹙substance﹚:它乃是靈魂體﹙soul-entity﹚。它乃是人性中的一個層面,使他比由心身所構成的有機體,要更多一點;也使他和動物、植物、手杖、石頭等有所區別,並使他能夠進入與神的關係之中。因此,我們要說,精神乃是人神關係的原理,只有按照這個原理,人才能尋得其真實無偽的「存有」﹙authentic being﹚。 人神關係的原理,可從兩面來看:相互的一面及超越的一面。因為有相互的一面,在團體裡才有個人人格的出現。個人人格的完成,只有與別人相交往時才產生,此外並無其他途徑。離開團體,個人生命便無從實現。在個人與團體的關係中,個人超越自己而達到與他發生關係的別人。在達到別人時,他同時超越了自己。但這是聖神的工作,是聖神抓住了他,把他高舉到超越的境界。聖神就是住在有限中的無限,驅使有限者超越其自己;也是非受造者住在受造物內,緊抓住受造物,招引他走出自我,進入與神及與別人的關係之中。 「無我」﹙anatta﹚與「精神」﹙pnenma﹚是有連帶關係的。人越體認到自己的空虛﹙anattaness﹚,也越體認自己精神上的充實﹙pneuma-ness﹚。把「無我」和「精神」放在一起,會幫助我們了解自我的真正本性。「無我」與「精神」間的相互關係,可從三方面來看,每一面均能增益,加深對其他兩面的了解,並填補彼此之間的差距。 第一面是心與身或名與色的一面。在這一面,「無我」就是棄絕自我﹙atta﹚,或恆久性的我,或靈魂。在否認人有常住體﹙permanent entity﹚這一點上,佛教的主張是獨一無二的。這個主張可以糾正通俗基督徒對自我的錯誤看法。基督神論倘把「無我」的道理吸收進來,則對其自己的神學系統會大有增益。不過,佛教「五蘊」﹙pancakhandha﹚的分析,似乎把人降格為由心身合成的有機體。但是,精神﹙pneuma﹚則指向更高的層面,不能被科學或心理學對有限生命所作的分析,盡其底蘊。精神是代表有限生命的額外部份,這部份才是真實無偽的存有﹙authentic being﹚的構成者,它使得一個人要比一束由心身合成的有機體要高貴一點,或比一個非凡複雜的動物要高貴一點。精神不是一種東西,或與物體相似的自立體;它乃是存有的動力,因其與聖神的關係,把人提升到有限的存在之上。 「無我」與「精神」關係的第二面,是倫理與社會的一面。倫理地說,無我是不執著,特別是對於自我或靈魂的錯誤觀念,不可執著。因為這是一切罪惡之源。因此,斷絕自我一念,廢棄自我這個概念,乃是佛教所最關心的事,也是所有宗教所關心的事。不過佛教在其倫理的規範裡,設法根絕一切足以助長自我氣燄的東西,乃是世無其匹的。可是,從個人的觀點看來,過份強調「不執著」能夠導致孤立和不切實際的社會倫理學。「精神」則肯定人社會性一面。它表明要生存就是和別人發生關係。「一切存在者都是共同存在者」。因此人乃是社會性的負責者。真實無偽的存有,不是單靠自己能夠達到的,而是一種和別人共享的狀態;一種使人與人間彼此發生關係的狀態。愛乃是此種分享生活的基礎,只有愛能夠除去排他的個體性,助長人格的成熟,從而把人們聯結在一起。可是,假如我們不受「不執著」的約束,和忘卻「忘懷自我」的理想境界,我們就會把愛和人際關係變成一種自私的把戲。為此,「無我」,因其強調「不執著」,永遠是抗拒此種危險的守衛;「精神」,因其強調人際關係,則為抗拒個人主義的守衛者。 「無我」與「精神」關係的第二面是超越性的一面。「無我」意為「空虛」境界的實現;完全空虛自我的人,也就是充份實現自我的人。此種自我的實現就是「涅槃」。在「涅槃」的境界裡,自我被完全超越;自我蕩然無存乃是最高的真福境界。佛教強調,此種自我空虛並非自我滅絕。我們如何能了解這個謎?「精神」這個概念,提供給我們一條了解之路。「精神」代表超越自我的能力,代表走出自我,越過自我,喪失自我於與萬有之源相共融中的能力。人越能越過自我,其生命中的精神層面亦越加深,愈接近於一個真人。當超越自己之時,我們不再是獨立自足的人;自我境界永遠因超越而愈加圓滿。「精神」代表「共融」,不是代表「聯合」或「吸收」。其基本原理是,「共融」可分為除去排他的個體性,及成全個性兩面。在圓滿的和諧中,個性會被保留,但這「個性」不是表現在獨立自足的個體性中的那種排他的個性。 「無我」的功用,是在強調人之非自我中心的,或無私的一面;「精神」的功用,則在於強調人之相關的和超越的一面。這樣,「無我」與「精神」的關係式,可以說是概括了人性的本質。它指出人的三度生命:無我,相互關係性,和超越性——即向內的,水平的,和垂真的三度——這三度生命在人追求其圓滿的人性之努力中是極為重要的。 「基督」一詞的意義 從基督徒看來,那永存的「無生」,「無始」、「無成」和「無限」——即「聖道」﹙Logos﹚,「聖言」﹙Word﹚「聖法」﹙Dharma﹚—係在耶穌基督身上充份顯示出來。基督是先在的﹙pre-existent﹚和永恆臨在的實體——「在亞巴郎以前,我就有了」。在降生的基督身上,有限與無限之間的關係非常獨特,這個道理在致斐理伯書二7~11中,看得最為清楚。在這一段聖經裡,聖保祿說到吾主耶穌的「空虛自己」﹙kenosis﹚。「自空」基督論的深沉意義,可以從「三相」的角度來了解,如果「空虛自己」不被了解為把基督的神性挖空了,而乃是空虛自我,以便愛的神性能被揭露出來。在基督的自我空虛裡,自我的跡全被湮沒——「我」、「我的」等觀念完全沒有了——只有神的終極的,無條件的愛存留著。基於佛教的自我空虛概念之基督徒自我空虛,其基本原理在於,基督否定了自我,然而並不失去自我。降生以後,由於祂和有限的存在相認同,祂否定了自我;但因祂同時又和無限者﹙神﹚相認同,祂並未失去自我。基督之向雙方認同,構成了有限者與無限者之間的關係。這個關係的獨特之處,係在於它乃是有限者與無限者之間的無條件認同。這就是基督自我空虛﹙kenosis﹚的原理。這個原理和佛教的「空」﹙sunyata﹚的理論有相近之處。 基督空虛自己的道理,應當從祂的死亡和復活這一角度來了解。按基督徒的信仰,基督死亡和復活的意義是說,我們也應當無先死於自己,然後方能活在新的生命裡。這端道理的倫理一面,在下面耶穌的話裡表明得很清楚:「誰要跟隨我,就該棄絕自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因為誰要救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但是誰若為我的緣故喪失性命,必要得到性命。」(13)威廉巴克萊﹙William Barclay﹚評論這一段話說: 棄絕自己是說:我不認識自己。這乃是對自己的存在予以忽視。也就是對待自己有如不存在一般。通常我們對待自己,好像自己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物。假若我們要追隨耶穌,我們便必須湮沒自己,忘卻自我的存在(14)。 在耶穌的話裡,含有自我否定﹙誰若喪失自己的命﹚和自我超昇兩個原則﹙必要得到性命﹚。這是一切宗教的普遍原則——否定與超昇,或死亡與復活——但各有各的表達方式,真正無偽的生命在於把這個原則在理論上與實踐上都靈活起來,否定與超昇並非基督徒獨有的經驗,這乃是一種普遍的經驗。但在基督徒方面,這種經驗是奠基於耶穌基督的死亡與復活這個事實上。這個事實對於基督徒而言,乃是否定與超昇的原始模型。 「在基督內」及「為我的緣故而喪失自己」就是體驗到否定與超昇,也就是體驗到空虛與充實。只有當我們把自我的充實挖空了,才能把真理的充實填進去,雖然我們能夠在日常生活中,經驗到不同程度的否定與超昇,但只有在漸進的聖化生活中,才能達到成全的境地。 漸進的聖化生活 過去的觀念是,一個人死時,若不是進入天堂的永福,便是被投入地獄的永劫之中;現代的神學家認為這是對聖經象徵說法的曲解。今天神學家們所談的是漸進的聖化生活,從此世開始,綿續到死後。 天堂是生命成果的象徵,人朝向這個象徵而前住,直到他達到目標,這目標就是真福境界——即直接而無可懷疑地面對天主,人之能達到這個目標,是由於能夠克制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即「我」、「我的」等自我中心概念。他必須認識他乃是「無我」。若借用瓜迪尼﹙Romano Guardini﹚的話:「我們應忍受不斷的死亡,新的生命才能誕生」(15)。就是藉著超越自己,我們才能長成與基督相似,變成「有如我們在天之父的成全」。 那麼,正確地解釋,天堂既非神話,亦非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它乃是漸進地生命成果的享受。它的上限是「存有」的滿全,或與天主的圓滿共融。 有些人,其中大部份是誓反教徒,比較喜歡稱「死後的漸進聖化生活」為「居中狀態」;另有一部份人,其中大部份是天主教徒,則稱之為「煉獄」。雖然誓反教徒不喜歡「煉獄」這個概念,誤以為這是純粹受苦的狀態;但現代的人已逐漸認識,若煉獄的意義獲得正確的了解,這個名詞是完全恰當的。因為煉獄係指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裡,我們要把一切以自我為中心的成份煉淨,以便適合於最終的歸宿之地。地獄、天堂和煉獄,並非界限分明的狀;態,它們構成一道連續之流,在這道連續之流裡,我們其至可以從瀕臨完全毀滅的所謂地獄狀態,進入與天主之最密切的結合。因此,地獄也是此種連續之流裡的一個現象,可以不同程度在此世及來世被經驗到。 漸進的聖化生活乃是基督徒取代輪迴理論的替代物。假如「無我」是真的,則不能有自然的生存。從基督徒看來,肯定我們自己的「業力」﹙karmic force﹚或記憶,乃是與「無我」的說法相予盾的。假如「無常」和「無我」是真的,則人死後不能有任何遺留物。按基督徒的看法,只有藉著一種再造的行為,死後生命的延續才有可能。復活的意義即在於此。在「三相」的思想背景裡,復活是最富有意義的。 復活的道理與人有不朽靈魂繼續生存於死後的觀念相予盾。復活係強調人是可朽的事實。即在死亡時,人的生命應完全結束。為此,必須藉著一種新的創造行為,人的生命才能被喚回來。正如庫爾曼﹙Oscar Cullman﹚所說的:「復活是一種積極的斷定:一個真正死去的人,由於神的新的創造行為,他的生又重新被喚回來。這時所發生的是一個創造的奇蹟,因為在這以前也發生過一件事,一件可怕的事:神所塑造的生命被摧毀了。」(16) 因此,我們看出,基督徒對於來生的希望,單獨寄託在神身上,而不是寄託在任何有關人有內在能力,可以繼續生存於死後的理論。在人身上並無任何東西,不論其何等高貴,不帶有嚴格意義的「無常」、「苦」和「無我」等的記號。因此,復活的道理與無我的道理是完全相吻合的。 聖經教訓我們說,人之受造是要與神相共融,但人沒有達到這個理想。人生的目的是要進入與神的完全共融之中,這要靠漸進的聖化生活才能達到。在漸進的聖化生活裡,由渴望與自我利益所構成的自我中心的生命,因認識到與「我」、「我的」等糾?在一起的個體性乃是一個錯誤的觀念,而告終止。這種認識,在某種意義上,可稱為「涅槃」。因此,漸進的聖化生活,是一個自我的「涅槃化」的過程:不斷認識自己的「無我性」及從此而來的真福的真意義。 在基督徒傳統裡,有些東西和佛教之認為有剝奪「我」、「我的」等概念之必要,有非常相似之處。安德希爾﹙Evelyn Underhill﹚於總結了基督徒神祕主義的要點以後,說: 所有神秘家都同意,剝去個人主動及「我」、「我的」等概念,完全斷絕私念,或自我空虛——棄絕自己以便隨從一較高「意志」之指引——乃達到合路生活的無上要件。神秘家為達到神視境界而暫時使心靈虛空的做法,現在應引用之於整個生活。他們說:這時我們通常視之為自我的滿懷意志力的「我態」﹙I-hood﹚,最後被完全吞噬了。這個過程繼續發展,就有新成的東西,取代了「我」的地位,自我變成了天主奧體的一部份;他謙遜地作為這奧體生活中的一份子,身不由己地成為永恆至善者的工具,正如我們的手是我們的工具一樣(17)。 在「合路」活裡,雖然「我態」被吞噬了,但這不是說,「我」被吞沒了,而是說,「我」與神相共融,或分享神之生命。共融並非指個體在與神結合時,被吞沒而變成無從辨認;共融乃是分享,這時個人保持其差別性,但不把其排他的個性表達出來。個人在分享神之生命時,完全失去其個體的排他性,但同時在與神的共融中,也發現了真我。人之生存在世間,就是生存在「我—你」關係之中。當最後我與你達到緊密的結合,同時又各保其差異之時,「我—你」關係便達到成全的境界。在共融中,個人身份被保存在和諧之中,並不含有「我」、「我的」等概念於所造成的排他性。最後,我們將變成成熟的人格,再也不是含有排他意義的個體了。我們將在完全的和諧之中,保有我自己的特性。我們倘在世上生活在此種關係之中,我們會被逐漸聖化,直到與神完全共融為止。這種關係就像圓心與圓周之間的關係,圓心只能坐落在圓周內。這裡並無二元論的嫌疑,因為我與你是在內在的結合與保持差別性的情形之下相遇的。 適切的社會倫理學 在亞洲人對圓滿人文之追求中,上述的神學對亞洲社會有什麼貼切的倫理意義?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得先問另一個問題:所謂人文是什麼意思?什麼是人的本性?從以上我們的討論中,我們發現人性有三面,或三度。基督宗教強調「相互性」,「我—你」關係;佛教強調「無私」﹙無我﹚。但兩者所共同強調的,則是「超越性」,超越界是人所嚮往的最後實體。我們說過,這三度乃是平面的、內向的、和垂直的三度。 我們所謂「相互性」是指人際的正當關係。人與人之間應保持正當關係,克服彼此之間的疏離感。相互性也就是「向外性」。俗世的意識也曾強調人的相互性一面。馬克斯﹙Karl Marx﹚說:「人的本質不是存在於個人內的什麼抽象的先天性,事實上,它乃是社會關係的集合體。」(18)馬克斯的社會哲學是基於一種人性論,依此人性論,人是種屬動物﹙species being﹚。馬克斯因係猶太人,其對人的看法,多半從聖經而來。馬丁布柏﹙Martin Buber﹚認為馬克斯之以人生存在彼此關係之中為種屬動物,乃是現代思想界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和別人處在正當關係中的人,也是最關心社會正義和除去足以產生人際隔膜的事物的人。因此,我們可以說馬克斯之欲廢除階級差別,乃是一種精神性的關切。任何出於同情心而設法去除人與人間彼此疏離的行為,不論其由宗教來做,或由世俗人來做,都是精神性的。 有了此種了解,我們便能夠從正當的角度來看道德性。道德不是對於法律的嚴格遵守,而是為著人與人之間彼此的好處,而過的一種負責的生活。道德不是死守沒有彈性的絕對法律。在為著人類社會的共同好處而過的負責生活裡,道德原則是隨著境而順應的。所謂社會主義者就是這個意思。按基督徒的說法,道德原則就是「愛你的近人」。在好心的撒瑪黎雅人的故事強,「近人」乃是一個受害者。今天我們應特別想到,我們的近人為被壓迫與被剝削的受害者。因此,愛我們的近人,就是要同情這些受害者,並用言語和行動去支持他們。 我們所謂無私或無我,是說,我們認識自己的虛無。也就是克制「我」、「我的」等概念,因為這些概念為人際正當關係的障礙。 要和別人保持正當關係,我們必須和自己的內心保持正當關係。因為人與人之間彼此隔離的原因,存在於人自己的內心。聖雅各伯問:「你們中間的衡突和爭吵是從哪強來的呢?是從在你們強面爭戰著的私慾來的?你們要抓要取,得不到,就想殺人;你們野心勃勃,不能滿足就爭就吵。」(19)總之,那是自私或私愛,凡足以增進自私的都應被除去。 保持人際的正當關係,乃態度上的基本改變,心靈上的根本改變,和社會改革的必要條件。革命者與和平締造者都知道這個原理。有名的古巴革命者桂瓦拉﹙Che Guevara﹚深知這個原理,據說他的整個見解受一個基本原則所支配:「不論你把社會改變了多少,不論你把社會重建了多少,除非你創造一個新人,除非你改變了他的態度,一切革命都要以貪婪、私慾、和野心作結束。」(20)沒有一個新的社會,其中沒有新人。「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陳述其成立的目的說:「既然戰爭係自人心中開始,則和平的維護也應從人心中來建構。」 為達到這個目的,私慾及自我利益等以自我為中心的生活,必須藉審慎的自我否定予克服。湯思比﹙Arnold Toynbee﹚知道,自我中心態度的克服乃和平之鑰,他說: 為了真正而永久的和平,我確信一次宗教性的革命是必要的。所謂宗教性,我是指我們應與宇宙背後的精神體相溝通,使我們的意志與祂的意志相協調,以便個人與社會都能克服以自我為中心的態度。我想這是唯一的和平之鑰。但我們現在距離使用這把鑰匙的旅程還非常遙遠,一天這把鑰匙不被啟用,人類能倖存的希望,永遠是可懷疑的(21)。 從上述這段話看來,自我中心態度的克服,亦含有超越之意。這是人性的第三度——超越。人的本性就是要超越自己,趨向最後的實體——神。雍格﹙Karl Jung﹚指出,人天生有一超越的心理傾向。新娘眼中的愛情,科學家對於研究的專心,母親對於兒子的關懷,音樂的餘音繞梁,夕陽餘暉的奇觀,星光滿天所給人的遼闊之感,人之無盡的創造慾,不滿于現有的,而要創造新的更高級的東西,虛無的經驗使人認識在既生既成者之外,還有別的東西,以及凡事求有意義等,這些經驗都能帶領我們到達超越者的門限。 即使是無神論者,也有其超越的一面。因為無神論者乃是假「希望」之名,向現實世界所作的抗議。他們所希望者,也就是那尚未獲充份了解者。人傾向於用虔敬、熱望、和崇拜的態度去追求那超越現有的事物,那躲在宇宙後面的精神實體。在馬克斯主義和其他的社會主義的意識態度裡,超越的態度是表現在他們那懷有信心的決策上,而他們的決策則基於對光榮的將來所懷的希望;超越態度產生一種光榮之感。在宗教信仰裡,信心決策所根據的希望,不僅是一個光榮的將來,其至是指向死後的永生。這種超越態度也產生一種光榮之感。但宗教的超越態度所產生的光榮感,則表現在對神的崇拜上。在崇奉「位格神」的宗教裡,超越的態度是表現在對位格神的崇拜上,所謂超越是指有來自這個世界以外的呼喚,使人能夠超昇自己,只有在這個超昇的過程中,人才能發現真實無偽的自我。 超越的品質係存於一切人中,不論他是唯物主義者,馬克斯主義者,印度教徒、佛教督、回教徒、或基督徒。在科學裡有超越的境界;那就是物理世界的無限深度所呈現的奇觀和奧秘。在理性裡也有超越的境界;那就是永遠超越人的心靈所能把捉的某些事物——那不可言說的事物——也就是佛教徒所謂「無記」﹙avyakata﹚。「無記」指向那終極的超越者;日常生活所經驗的超越,是因著那終極的超越者的存在才有意義。即使在無階級差別的社會裡,飽餐之後,仍然不免有一種飢餓之感,一種對於現實世界以外的什麼東西的渴望——對於超越者的渴望。 一般地說,宗教傾向於強調人性的內向一面﹙那些復興的宗教,尤其有此特性﹚,忽略了社會行動;社會主義意識型態則傾向於強調社會行動,而忽略了內省的一面。假如我們了解人性含有「相互性」、「無私性」、和「超越性」三度,也許這個了解會帶領我們到達一種共同的靈修境界,使內省與行動,個人默觀和人與人之間的相互性,超越態度與社會參與等聯結在一起。活的神學應助成這兩面的連結,因為那是實現圓滿人性的最重要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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