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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80)p51-73
   

在佛學思想背景中重行思考基督神學

 

 

Lynn de Silva


鄭 文 卿 譯

 


緒 論
神學是活的,與我們人在個別環境中之生存情況有關,因此神學不得不與傳統的信仰、信仰的古典表達方式,以及文化的型態等因素發生關係。神學不是一種純知性的活動,僅限於教室內的研究;它乃是產生在文化裡的一種人文活動。它不是理論性的科學,有一種固定的思想構架,可以適用於任何時代和任何地方;它乃是動態的,可移轉的,可以適應變遷的環境。無疑地,在任何神學裡,都有其不變的和綿續的因素,以及其不變的內涵;但神學的形式隨著時代環境的變遷而同遭改變。雖然沒有任何神學,以文化為其唯一來源;但神學的確是在個別的情況下,或個別的歷史背景裡形成的。真正的和活的神學是因「理念」﹙logos﹚與其所賴以表達的文化之間的交互作用而產生的。神學家自己既是文化的一部份,便不能不從其自己的文化背景裡,使用自己文化的語彙來表達。
在與亞洲各信仰的關聯中重寫基督神學的需要,迄今為止一再被強調。我們有一種舶來品的神學,對於我們住在斯里藍卡﹙Sir Lanka﹚的人來說,沒有多大意義,在佛學裡有頗多深入的洞見,能夠對基督徒的思想有所增益;但基督徒總是害怕與佛教有任何瓜葛。相較之下,我們發現佛教不論傳到何處,卻總能與不同的文化相適應。釋迦牟尼自己便曾果敢地從當時的宗教環境裡,接收過來許多名詞、概念、信念和做法。此種例子多不勝舉: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業」﹙karma﹚這個字,及從此字演而來的「輪迴」﹙rebirth﹚概念;釋迦給「輪迴」以一個新的解釋。同樣地,「涅槃」﹙nirvana﹚一詞也是外借而賦予一種新的意義。「五戒」﹙pancasila﹚源自耆那教﹙Jainism﹚,而四「梵住」﹙Brahma Viharas﹚在佛教興起以前好久便已實行了。這種順應的做法,在基督的宗教裡卻未發生過。可是,今天的基督神學家,因著尊重其他宗教及其文化的價值,已經開始在與其他宗教思想的關係中,重行思攷基督學。在這篇文章裡,我們所嘗試的是要在小乘佛教﹙Theravada﹚的思想背景裡,重行思攷基督神學。我們要從小乘佛教的思想背景裡說話,並使用他們所使用的語彙,目的是要在人對圓滿人性的追求之中,把人類精神的資源動員起來。

「三相」﹙Tilakkhana﹚和人生困境
佛教係從分析人生情況著手。對於基督神學而言,這也是正確的起點。因為活的神學應從活的,存在性的實際情況開始,而不應從形上的推測開始。釋迦牟尼在診察人生困境時,發現了「三相」,或一切存在物的三個特性。這三個特性是:「無常」﹙anicca﹚,「苦」﹙dukkha﹚,及「無我」﹙anatta﹚。這三個名詞指出時空中一切存在物的基本相或特性。它們乃是存在物的印記,這些印記指出:一切存在物就其整體而言,不過是歷程中的一段變遷﹙無常﹚,在變化的歷程中,沒有永恆性或耐久性﹙無我﹚,因而先天地不能產生任何持久的滿足﹙苦﹚。無常就是不恆久,無我就是無靈魂,或沒有自我,苦代表痛苦的一切型態。苦這一字有深淺不同的種種含義,無法給予準確的定義。也許「存在性的焦慮」﹙exestential anxiety﹚一詞能夠概括「苦」的大部份含義﹙見附註5﹚
愚見以為在「三相」的分析學裡,我們有一個對人生困境的無所不包的分析,其中人性的,實驗的,和經驗的問題都匯集在一起,包括了人的存在的全面幅度,可以作為本色化基督神學的依據。
應注意者,從「三相」的角度來了解人生困境這一構想,並非源自理論性的興趣,而乃是來自存性的關切。這種關切可從釋迦王子所看到的三個異象中反映出來—這三個異象是:老人、病人、和一具屍體—它們代表內在於一切存在物中的消極性,虛無性,或可朽性。這三個異象相當於前述的三個印記。當他看到每一異象時,他便問:「我也會這樣嗎?」。這是每一個人在默默中所問的問題,或每一個人用不同的方式明白表達出來的問題。釋迦王子還看到了第四個異象—一個寧靜的隱者。從王子看來,這個隱者代表越過有限性存在的一種高超境界。釋迦王子的這種經驗,乃是了解人生困境,並找出其解決辦法的一個範例。
在尼釆所著「拜火教」﹙Zarathnstra﹚一書中,有一章題為「宣講死亡的宣道者」所描寫的和上述的經驗非常相似。他指出人遭遇到可能失去存在的威脅,計有三種方式:「他們遇到一個病人,或一個老人,或一具屍體,立即說:『生命被駁倒了』」(1)。值得重視的是,有名的神學家田立克﹙Paul Tillich﹚曾引用過這個章節,並看出其具有存在性的意義(2)。我們可以把它和現代存在主義之父—祁克果所說的相比較。祁克果指出,認識「凡人皆有死」的人,知道一切存有物的普遍特質,但他必須把這端真理引用到自己身上,並對自己下結論說:「我也必須死」。只有在那時候,個人才感覺到在自己的生命中,必須找出一個目的,一個計劃,和一個歸宿。祁克果的目的是要幫助別人去達到這個結論,並因而各自在自己的存在中,體驗了真理——我們也許可以說,這是無常、苦、和無我的真理——這樣,他們才會為真實無偽的生去尋求一個理論的根據。這也就是釋迦牟尼的目的——幫助人家去了解存在的真正性質,並為真實無妄的生命尋求理論的根據,這個根據能夠把我們從有限的存在中解放出來。
現代存在主義作家係用「焦慮」一詞來描寫人生的困境。田立克描寫焦慮的性質如下:
有關「焦慮」性質的主張是這樣的:
焦慮是一種狀況,處在這種狀況裡,「存有」理會自己有變成「無」的可能性。這個說法可由一短式表之:焦慮乃是對於「無」的存有性領悟。在這個句子裡,「存在性」一詞不是指對於產生焦慮的「無」的抽象知識,而是領悟到「無」乃是自己存有的一部份。它並非對於普遍性「無常」的認識,其至也不是對別人死亡的體驗;而是在產生焦慮的潛在意識中——即意識到自己有一天要死亡——對於人生無常與死亡的印象。焦慮是有限感,即經驗到自己的有限性。這是人之為人的自然焦慮,而且多少也是一切有生命之物的共同焦慮。它是對於「無」的焦慮,知道自己有限性之為有限性(3)
按以上所說,我們能夠從「三相」中了解焦慮是什麼。「焦慮乃是一種狀況」,在這個狀況裡,『存有』知道自己有變成『無』的可能。﹙就是:『無常』﹚的可能性﹚。這種認知是因為『無』是自己『存有』的一部份﹙就是說:人是『無我』的﹚。這種認知乃是『存有性的認知』,因為「焦慮就是有限性,並經驗其為自己的有限。」﹙這就是「苦」的狀況﹚」
若按若翰馬格利﹙John Macquarrice﹚所說:「所謂存在主義,就是有關人的存在,並設法在具體經驗中去了解這種『存在』的哲學,具體經驗則是我們作為存在者的人,大家都有的。」那麼,我們能夠講論佛教的存在主義,正如有些作者所正在作的一樣(4)。一個亞洲的基督神學家,應以佛教的起點為起點,設法「從具體經驗中去了解存在,這種具體經驗,是我們作為存在者的人,大家都有的。」(5)

聖經對於「三相」的了解
人的存在之核心,含有「有」與「無」的兩極性衝突。焦慮之心情,人的生命之有限性和不安性等,乃是橫貫全部聖經的熟悉話題。在聖經裡,沒有對於人生狀況的系統剖解,有如在佛經中所發現者然。聖經作者僅僅講述所經驗的事實,而未加以系統化的解釋,系統化的解釋乃是神學家的事。為在佛教的思想背景裡去建立基督神學,神學家可運用對於「存在」的三相分析,已如上述。
關於「無常」與「苦」應無困難,聖經裡有頗多章節講到人生的短暫,痛苦和焦慮(6)。但是關於「無我」則不無困難。因為靈魂不朽的觀念。深植在基督徒的思想之中。不過,現在業已看出,靈魂這個觀念係從希臘哲學中移植而來。現代對於生物學、心理學、及生理學的研究,一致認為靈魂不朽的道理是不足信的。現代的聖經學家也同意這個看法(7)。例如:卡爾巴特﹙Karl Barth﹚就說:「我們勢必與迄今為止概稱為希臘的靈肉二元觀念相衝突,但是這種靈肉二元觀念不幸地不得不被稱為傳統的基督徒看法……人的這種靈肉二元畫像,竟被稱為基督徒對人的畫像達如此之久,乃是一種重大的不幸。我們應當抗議,這不是基督徒對人的畫像。」(8)
在聖經裡有兩處重要的章節,對於「無常」,「苦」,和「無我」的了解,出現在一起。
第一處是聖詠第九十篇:命世人們仍歸灰土﹙3﹚—人是「無我」。消除他們,使他們有如清晨一覺,又使他們有如剛出生的嫩苗青草……傍晚割去,即形枯槁﹙5﹚——人是「無常」。縱使短短的生命,也充滿著勞苦、煩惱、和憂慮﹙9~10﹚——人生是「苦」(9)
其他章節則在羅馬書八18~25裡。在這一章裡,聖保祿用了三個名詞以描述人生的困境,即「虛妄」﹙mataiotes﹚,「苦楚」﹙pathemata﹚,和「敗壞」﹙phthora﹚。這三個名詞和巴利語的「無常」,「苦」,及「無我」等非常相近。這裡希臘字之有佛學寓意,是非常明顯的。在這一段話裡,有三件事非常突出:﹙a﹚整個造化都是虛妄﹙mataiotes﹚。這是說,萬物都是可毀壞的;其所以可毀壞,是因其不恆久﹙無常anicca﹚。﹙b﹚一切受造物都在產痛中呻吟﹙苦楚pathemata﹚。這就是佛教的「苦」﹙dukkha﹚。﹙c﹚受造物是可毀壞的,會死的。就是這:人是「無我」﹙anatta﹚(10)
總而言之,「三相」強調人的無我性。這個觀念乃是佛教思想的基石。人若要獲得最後的解放,必須認識自己的無我性,並把自己從「我」,「我的」等觀念中解救出來。我們以後要說到,基督宗教的神秘家也強調這一點。這個觀念在基督徒的靈修學裡有很深的意義,我們現在已經把它忘了。
「無我性」是在佛教徒對於「名」「色」的分析裡,被清楚地揭示出來。這種分析法基督神學可以仿效。
按聖經的看法,人是含有心靈﹙psyche﹚,和肉體﹙sarx﹚的心身統一體。這和佛教徒以「名」「色」作為對人的分析非常相似。心靈和「名」一樣,對應於人的心理部份,多少代表心理範圍以內的歷程;肉身則和「色」一樣,對應於生物學家所關心的生理歷程。佛教徒和聖經徒彼此同意,人是由心理和生理的集合體所構成,其中無可資識別的不朽靈魂。

受造物與造物主
佛教與基督宗教係從兩條不同的途徑來認識人的「無我性」。基督宗教以強調造物者天主的偉大與莊嚴為起點,與天主相比,人是微不足道的,脆弱的,離開天主,人就是虛無。佛教則以向內省察,看出人的虛無為起點,然後進而尋求足以超越虛無的境界。也許釋迦牟尼不肯提到神,是因為若假設有賦人以安全感的神,則能夠是認識及了解「無我性」的一個障礙。基督徒的觀點是,與造物者相較,人才了解其自己為受造物—虛無;與萬有之源的天主相較,人什麼都不是。
聖經中造世的道理,是一端有關於造物者的神與受造者的人之間關係的道理。它不是有關萬物如何生成的現象描述。它的主要興趣是在於造物者與受造物之間的關係,而不在於對感官世界作經驗性的描述。聖經中對經驗世界的興趣,是因為它乃是受造物所生存的環境;這個環境的性質,亦為受造物所分享。這顯然是對神的主宰權和受造物的絕對倚賴性所作的宗教性肯定。創世記第一章的造世故事,其目的不在分析人的本質是什麼,或給神的本性下定義;而乃在於指出人的任務,以及人作為一個受造物,與造物主之間的關係。
造物者與受造物之間的關係,以「無中生有」的造世說最能表達其真諦。這種造世說在佛教的思想背景裡有雙重的意義。它暗示一切事的絕對無恆久性﹙無常﹚,端賴造物者用聖言的力量以維持其存在。正因萬物係賴聖言從無中所造生,萬物亦能因神之一言而復歸無有。正因萬物,包括人在內,都是從無中所造生者;所以萬物,包括人在內,都面對著「無」的威脅﹙無我和無常﹚。在另一方面,這種造世也含有神對存在物有絕對主宰權之意。換言之,神是非受造者,人受造者;神是不受限定的﹙asamkhata﹚,人是受限定的﹙samkhata﹚。
在方濟各•撒肋爵﹙Francis de Sales﹚所著「虔敬生活導論」一書裡,其第一篇默想就是關於造世。其中強調人在造物主面前的虛無(11),這是饒有意義的。由此我們看出造世道理的存在性和精神性的意義。

人需要神
我相信聖經對於「三相」的了解,尤其對於「無我」的了解,能夠幫助我們了解「神」這一名詞的意義,我的論點是,假如「無我」是真的,則「神」是必須有的。只有「神」是實有的,「無我」才可說。因為人是「無我」,神才非有不可;正因人是絕對「無我」神才絕對必須有。有限的人,除非有一個無限的實體,別無希望。只有與無限者﹙神﹚連起來看,「無我」的深度才能被充份了解。
主張人有內在於自己的,或源於自己的能力,以超越其有限的存在,無異是否認「無我」的全部意義。假如人能自救,則「無我」之說不能成立。基督徒對「無我」的意義非常認真,否認人有任何形式可賴以自救的能力——不論其為「業」力﹙karmie force﹚,或「識」力﹙vinnana﹚。基督宗教認為「無我」就是全部「無我」。正如卡爾巴所說的:「人若沒有神,什麼都不是;他既非「存有」﹙being﹚,亦非「存在」﹙existence﹚(12)
若要知道上述的話是什麼意思,可引用「雜藏」一書的「優陀那」篇的話來說明:
眾僧人,聽著,有「無生者」﹙ajatam not born﹚,有「無始者」﹙abhutam not become﹚,有「無成者」﹙akatam not made﹚,有「無緣者」﹙asamkhatam not compounded﹚。若「無生者」,「無始者」,「無成者」,「無緣者」均屬子虛烏有,則有生、有始、有成、有為於此世者,勢必無所逃遁。然而,我眾僧人,既然有「無生者」、「無始者」、「無成者」、「無緣者」,則有生、有始、有成、有為此世間者,皆有所逃遁矣。
以上這一段話,對於基督神學有很深的意義。首先,這段話把超越界﹙無生、無始、無成、無緣﹚與變幻界﹙有生、有始、有成、有緣者﹚加以區別。不論其稱超越界為「涅槃」,為「神」;或以變幻界為由「無常」,「苦」,和「無我」等存在性因素所構成,超越與變幻之間的區別涇渭分明。其次,超越界與變幻的、有限的,純人間事物之間,並無共通的尺度。超越界乃是人所嚮往者,而不屬於人生境況之內。第三,變幻之存有捨超越者外,別無希望。關於這一點,在上引佛經的一段話中,有強烈的暗示。它暗示,倘人要從有限的存在中被解放出來,則「有緣者」﹙asamkhata無限的實體﹚是絕對必要的;捨「無限者」之外,「有限者」將無所傍依。換言之,假如人真是「無我」,為免陷入虛無主義的錯誤,「無限者」一類的設定是絕對必要的。捨「無限者」以外,「有限者」所能希冀的,只有全盤毀滅。最後,縱然人是變幻的,他能夠肯定在流轉變遷的事物以外,確有超越實體的存在。這就是為什麼我能抗拒空虛,無意義、無、及死亡的威脅,從而肯定那迫使我去追求存有之滿全境界的我的存在身份、意義、與價值的理由。因為我知道自己的有限性,這個知識迫使我去尋求滿全的境界。佛教徒用「涅槃」,基督徒用「神」來表達滿全的境界,雖然這兩個名詞,其意義並不完全相等。基督徒係在其與神的關係上,尋求滿全的境界。

人與神之間的關係
雖然人是「無我」,能夠問關於其自己命運的問題,分析其非存有﹙non-being﹚的人性,估量其自己所廁身的流轉變幻世界之價值,並從而超越其自己。他有一種超越感。假如人自知其為「無」,他應當是比「無」更多一點。人因質詢其自己的有限人性,從而超越了他的無我身份。換言之,在人身上有一種超越的品質,使他能超昇在其自己的有限存在之上,從而肯定了「超越界」。可是,這種超越品質,並非人之為人的固有特性,它不能和任何自然的、源於自己的能力的、完全相同。假如人確有此種本性能力,則勢必與我們所堅持的「無我」相衝突,而使無我之說不能成立。假如我們對於「無我」有深度的了解,則我們不能把這種超越品質,作為人的本性,或源於存在本身。
這種超越品質係存在於人與神的關係之中。我們說,人是按神的肖像而受造的,就是這個意思。「肖像」不是指肉體的相似,它是指人與神之間有一種關係存在。為了表明這種關係,新約聖經用「精神」﹙pneuma﹚一詞來表達﹙在希伯來語舊約聖經裡,則用ruach一字表之﹚。這個字有數種不同的意義。與冠詞連用時pneuma係指神之精神;不與冠詞連用時,則指人心中的一種受造的能力使他能與神相共融。人的精神從未被視為在人心中的神之火花。人心中之精神,乃是人性中的普通成份,其本身並不具有神性,因此,它除了能被聖神所激勵以外,和聖神並無什麼瓜葛。人之精神不是一件東西,或一種自立體﹙substance﹚:它乃是靈魂體﹙soul-entity﹚。它乃是人性中的一個層面,使他比由心身所構成的有機體,要更多一點;也使他和動物、植物、手杖、石頭等有所區別,並使他能夠進入與神的關係之中。因此,我們要說,精神乃是人神關係的原理,只有按照這個原理,人才能尋得其真實無偽的「存有」﹙authentic being﹚。
人神關係的原理,可從兩面來看:相互的一面及超越的一面。因為有相互的一面,在團體裡才有個人人格的出現。個人人格的完成,只有與別人相交往時才產生,此外並無其他途徑。離開團體,個人生命便無從實現。在個人與團體的關係中,個人超越自己而達到與他發生關係的別人。在達到別人時,他同時超越了自己。但這是聖神的工作,是聖神抓住了他,把他高舉到超越的境界。聖神就是住在有限中的無限,驅使有限者超越其自己;也是非受造者住在受造物內,緊抓住受造物,招引他走出自我,進入與神及與別人的關係之中。
「無我」﹙anatta﹚與「精神」﹙pnenma﹚是有連帶關係的。人越體認到自己的空虛﹙anattaness﹚,也越體認自己精神上的充實﹙pneuma-ness﹚。把「無我」和「精神」放在一起,會幫助我們了解自我的真正本性。「無我」與「精神」間的相互關係,可從三方面來看,每一面均能增益,加深對其他兩面的了解,並填補彼此之間的差距。
第一面是心與身或名與色的一面。在這一面,「無我」就是棄絕自我﹙atta﹚,或恆久性的我,或靈魂。在否認人有常住體﹙permanent entity﹚這一點上,佛教的主張是獨一無二的。這個主張可以糾正通俗基督徒對自我的錯誤看法。基督神論倘把「無我」的道理吸收進來,則對其自己的神學系統會大有增益。不過,佛教「五蘊」﹙pancakhandha﹚的分析,似乎把人降格為由心身合成的有機體。但是,精神﹙pneuma﹚則指向更高的層面,不能被科學或心理學對有限生命所作的分析,盡其底蘊。精神是代表有限生命的額外部份,這部份才是真實無偽的存有﹙authentic being﹚的構成者,它使得一個人要比一束由心身合成的有機體要高貴一點,或比一個非凡複雜的動物要高貴一點。精神不是一種東西,或與物體相似的自立體;它乃是存有的動力,因其與聖神的關係,把人提升到有限的存在之上。
「無我」與「精神」關係的第二面,是倫理與社會的一面。倫理地說,無我是不執著,特別是對於自我或靈魂的錯誤觀念,不可執著。因為這是一切罪惡之源。因此,斷絕自我一念,廢棄自我這個概念,乃是佛教所最關心的事,也是所有宗教所關心的事。不過佛教在其倫理的規範裡,設法根絕一切足以助長自我氣燄的東西,乃是世無其匹的。可是,從個人的觀點看來,過份強調「不執著」能夠導致孤立和不切實際的社會倫理學。「精神」則肯定人社會性一面。它表明要生存就是和別人發生關係。「一切存在者都是共同存在者」。因此人乃是社會性的負責者。真實無偽的存有,不是單靠自己能夠達到的,而是一種和別人共享的狀態;一種使人與人間彼此發生關係的狀態。愛乃是此種分享生活的基礎,只有愛能夠除去排他的個體性,助長人格的成熟,從而把人們聯結在一起。可是,假如我們不受「不執著」的約束,和忘卻「忘懷自我」的理想境界,我們就會把愛和人際關係變成一種自私的把戲。為此,「無我」,因其強調「不執著」,永遠是抗拒此種危險的守衛;「精神」,因其強調人際關係,則為抗拒個人主義的守衛者。
「無我」與「精神」關係的第二面是超越性的一面。「無我」意為「空虛」境界的實現;完全空虛自我的人,也就是充份實現自我的人。此種自我的實現就是「涅槃」。在「涅槃」的境界裡,自我被完全超越;自我蕩然無存乃是最高的真福境界。佛教強調,此種自我空虛並非自我滅絕。我們如何能了解這個謎?「精神」這個概念,提供給我們一條了解之路。「精神」代表超越自我的能力,代表走出自我,越過自我,喪失自我於與萬有之源相共融中的能力。人越能越過自我,其生命中的精神層面亦越加深,愈接近於一個真人。當超越自己之時,我們不再是獨立自足的人;自我境界永遠因超越而愈加圓滿。「精神」代表「共融」,不是代表「聯合」或「吸收」。其基本原理是,「共融」可分為除去排他的個體性,及成全個性兩面。在圓滿的和諧中,個性會被保留,但這「個性」不是表現在獨立自足的個體性中的那種排他的個性。
「無我」的功用,是在強調人之非自我中心的,或無私的一面;「精神」的功用,則在於強調人之相關的和超越的一面。這樣,「無我」與「精神」的關係式,可以說是概括了人性的本質。它指出人的三度生命:無我,相互關係性,和超越性——即向內的,水平的,和垂真的三度——這三度生命在人追求其圓滿的人性之努力中是極為重要的。

「基督」一詞的意義
從基督徒看來,那永存的「無生」,「無始」、「無成」和「無限」——即「聖道」﹙Logos﹚,「聖言」﹙Word﹚「聖法」﹙Dharma﹚—係在耶穌基督身上充份顯示出來。基督是先在的﹙pre-existent﹚和永恆臨在的實體——「在亞巴郎以前,我就有了」。在降生的基督身上,有限與無限之間的關係非常獨特,這個道理在致斐理伯書二7~11中,看得最為清楚。在這一段聖經裡,聖保祿說到吾主耶穌的「空虛自己」﹙kenosis﹚。「自空」基督論的深沉意義,可以從「三相」的角度來了解,如果「空虛自己」不被了解為把基督的神性挖空了,而乃是空虛自我,以便愛的神性能被揭露出來。在基督的自我空虛裡,自我的跡全被湮沒——「我」、「我的」等觀念完全沒有了——只有神的終極的,無條件的愛存留著。基於佛教的自我空虛概念之基督徒自我空虛,其基本原理在於,基督否定了自我,然而並不失去自我。降生以後,由於祂和有限的存在相認同,祂否定了自我;但因祂同時又和無限者﹙神﹚相認同,祂並未失去自我。基督之向雙方認同,構成了有限者與無限者之間的關係。這個關係的獨特之處,係在於它乃是有限者與無限者之間的無條件認同。這就是基督自我空虛﹙kenosis﹚的原理。這個原理和佛教的「空」﹙sunyata﹚的理論有相近之處。
基督空虛自己的道理,應當從祂的死亡和復活這一角度來了解。按基督徒的信仰,基督死亡和復活的意義是說,我們也應當無先死於自己,然後方能活在新的生命裡。這端道理的倫理一面,在下面耶穌的話裡表明得很清楚:「誰要跟隨我,就該棄絕自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因為誰要救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但是誰若為我的緣故喪失性命,必要得到性命。」(13)威廉巴克萊﹙William Barclay﹚評論這一段話說:
棄絕自己是說:我不認識自己。這乃是對自己的存在予以忽視。也就是對待自己有如不存在一般。通常我們對待自己,好像自己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物。假若我們要追隨耶穌,我們便必須湮沒自己,忘卻自我的存在(14)
在耶穌的話裡,含有自我否定﹙誰若喪失自己的命﹚和自我超昇兩個原則﹙必要得到性命﹚。這是一切宗教的普遍原則——否定與超昇,或死亡與復活——但各有各的表達方式,真正無偽的生命在於把這個原則在理論上與實踐上都靈活起來,否定與超昇並非基督徒獨有的經驗,這乃是一種普遍的經驗。但在基督徒方面,這種經驗是奠基於耶穌基督的死亡與復活這個事實上。這個事實對於基督徒而言,乃是否定與超昇的原始模型。
「在基督內」及「為我的緣故而喪失自己」就是體驗到否定與超昇,也就是體驗到空虛與充實。只有當我們把自我的充實挖空了,才能把真理的充實填進去,雖然我們能夠在日常生活中,經驗到不同程度的否定與超昇,但只有在漸進的聖化生活中,才能達到成全的境地。

漸進的聖化生活
過去的觀念是,一個人死時,若不是進入天堂的永福,便是被投入地獄的永劫之中;現代的神學家認為這是對聖經象徵說法的曲解。今天神學家們所談的是漸進的聖化生活,從此世開始,綿續到死後。
天堂是生命成果的象徵,人朝向這個象徵而前住,直到他達到目標,這目標就是真福境界——即直接而無可懷疑地面對天主,人之能達到這個目標,是由於能夠克制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即「我」、「我的」等自我中心概念。他必須認識他乃是「無我」。若借用瓜迪尼﹙Romano Guardini﹚的話:「我們應忍受不斷的死亡,新的生命才能誕生」(15)。就是藉著超越自己,我們才能長成與基督相似,變成「有如我們在天之父的成全」。
那麼,正確地解釋,天堂既非神話,亦非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它乃是漸進地生命成果的享受。它的上限是「存有」的滿全,或與天主的圓滿共融。
有些人,其中大部份是誓反教徒,比較喜歡稱「死後的漸進聖化生活」為「居中狀態」;另有一部份人,其中大部份是天主教徒,則稱之為「煉獄」。雖然誓反教徒不喜歡「煉獄」這個概念,誤以為這是純粹受苦的狀態;但現代的人已逐漸認識,若煉獄的意義獲得正確的了解,這個名詞是完全恰當的。因為煉獄係指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裡,我們要把一切以自我為中心的成份煉淨,以便適合於最終的歸宿之地。地獄、天堂和煉獄,並非界限分明的狀;態,它們構成一道連續之流,在這道連續之流裡,我們其至可以從瀕臨完全毀滅的所謂地獄狀態,進入與天主之最密切的結合。因此,地獄也是此種連續之流裡的一個現象,可以不同程度在此世及來世被經驗到。
漸進的聖化生活乃是基督徒取代輪迴理論的替代物。假如「無我」是真的,則不能有自然的生存。從基督徒看來,肯定我們自己的「業力」﹙karmic force﹚或記憶,乃是與「無我」的說法相予盾的。假如「無常」和「無我」是真的,則人死後不能有任何遺留物。按基督徒的看法,只有藉著一種再造的行為,死後生命的延續才有可能。復活的意義即在於此。在「三相」的思想背景裡,復活是最富有意義的。
復活的道理與人有不朽靈魂繼續生存於死後的觀念相予盾。復活係強調人是可朽的事實。即在死亡時,人的生命應完全結束。為此,必須藉著一種新的創造行為,人的生命才能被喚回來。正如庫爾曼﹙Oscar Cullman﹚所說的:「復活是一種積極的斷定:一個真正死去的人,由於神的新的創造行為,他的生又重新被喚回來。這時所發生的是一個創造的奇蹟,因為在這以前也發生過一件事,一件可怕的事:神所塑造的生命被摧毀了。」(16)
因此,我們看出,基督徒對於來生的希望,單獨寄託在神身上,而不是寄託在任何有關人有內在能力,可以繼續生存於死後的理論。在人身上並無任何東西,不論其何等高貴,不帶有嚴格意義的「無常」、「苦」和「無我」等的記號。因此,復活的道理與無我的道理是完全相吻合的。
聖經教訓我們說,人之受造是要與神相共融,但人沒有達到這個理想。人生的目的是要進入與神的完全共融之中,這要靠漸進的聖化生活才能達到。在漸進的聖化生活裡,由渴望與自我利益所構成的自我中心的生命,因認識到與「我」、「我的」等糾?在一起的個體性乃是一個錯誤的觀念,而告終止。這種認識,在某種意義上,可稱為「涅槃」。因此,漸進的聖化生活,是一個自我的「涅槃化」的過程:不斷認識自己的「無我性」及從此而來的真福的真意義。
在基督徒傳統裡,有些東西和佛教之認為有剝奪「我」、「我的」等概念之必要,有非常相似之處。安德希爾﹙Evelyn Underhill﹚於總結了基督徒神祕主義的要點以後,說:
所有神秘家都同意,剝去個人主動及「我」、「我的」等概念,完全斷絕私念,或自我空虛——棄絕自己以便隨從一較高「意志」之指引——乃達到合路生活的無上要件。神秘家為達到神視境界而暫時使心靈虛空的做法,現在應引用之於整個生活。他們說:這時我們通常視之為自我的滿懷意志力的「我態」﹙I-hood﹚,最後被完全吞噬了。這個過程繼續發展,就有新成的東西,取代了「我」的地位,自我變成了天主奧體的一部份;他謙遜地作為這奧體生活中的一份子,身不由己地成為永恆至善者的工具,正如我們的手是我們的工具一樣(17)
在「合路」活裡,雖然「我態」被吞噬了,但這不是說,「我」被吞沒了,而是說,「我」與神相共融,或分享神之生命。共融並非指個體在與神結合時,被吞沒而變成無從辨認;共融乃是分享,這時個人保持其差別性,但不把其排他的個性表達出來。個人在分享神之生命時,完全失去其個體的排他性,但同時在與神的共融中,也發現了真我。人之生存在世間,就是生存在「我—你」關係之中。當最後我與你達到緊密的結合,同時又各保其差異之時,「我—你」關係便達到成全的境界。在共融中,個人身份被保存在和諧之中,並不含有「我」、「我的」等概念於所造成的排他性。最後,我們將變成成熟的人格,再也不是含有排他意義的個體了。我們將在完全的和諧之中,保有我自己的特性。我們倘在世上生活在此種關係之中,我們會被逐漸聖化,直到與神完全共融為止。這種關係就像圓心與圓周之間的關係,圓心只能坐落在圓周內。這裡並無二元論的嫌疑,因為我與你是在內在的結合與保持差別性的情形之下相遇的。

適切的社會倫理學
在亞洲人對圓滿人文之追求中,上述的神學對亞洲社會有什麼貼切的倫理意義?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得先問另一個問題:所謂人文是什麼意思?什麼是人的本性?從以上我們的討論中,我們發現人性有三面,或三度。基督宗教強調「相互性」,「我—你」關係;佛教強調「無私」﹙無我﹚。但兩者所共同強調的,則是「超越性」,超越界是人所嚮往的最後實體。我們說過,這三度乃是平面的、內向的、和垂直的三度。
我們所謂「相互性」是指人際的正當關係。人與人之間應保持正當關係,克服彼此之間的疏離感。相互性也就是「向外性」。俗世的意識也曾強調人的相互性一面。馬克斯﹙Karl Marx﹚說:「人的本質不是存在於個人內的什麼抽象的先天性,事實上,它乃是社會關係的集合體。」(18)馬克斯的社會哲學是基於一種人性論,依此人性論,人是種屬動物﹙species being﹚。馬克斯因係猶太人,其對人的看法,多半從聖經而來。馬丁布柏﹙Martin Buber﹚認為馬克斯之以人生存在彼此關係之中為種屬動物,乃是現代思想界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和別人處在正當關係中的人,也是最關心社會正義和除去足以產生人際隔膜的事物的人。因此,我們可以說馬克斯之欲廢除階級差別,乃是一種精神性的關切。任何出於同情心而設法去除人與人間彼此疏離的行為,不論其由宗教來做,或由世俗人來做,都是精神性的。
有了此種了解,我們便能夠從正當的角度來看道德性。道德不是對於法律的嚴格遵守,而是為著人與人之間彼此的好處,而過的一種負責的生活。道德不是死守沒有彈性的絕對法律。在為著人類社會的共同好處而過的負責生活裡,道德原則是隨著境而順應的。所謂社會主義者就是這個意思。按基督徒的說法,道德原則就是「愛你的近人」。在好心的撒瑪黎雅人的故事強,「近人」乃是一個受害者。今天我們應特別想到,我們的近人為被壓迫與被剝削的受害者。因此,愛我們的近人,就是要同情這些受害者,並用言語和行動去支持他們。
我們所謂無私或無我,是說,我們認識自己的虛無。也就是克制「我」、「我的」等概念,因為這些概念為人際正當關係的障礙。
要和別人保持正當關係,我們必須和自己的內心保持正當關係。因為人與人之間彼此隔離的原因,存在於人自己的內心。聖雅各伯問:「你們中間的衡突和爭吵是從哪強來的呢?是從在你們強面爭戰著的私慾來的?你們要抓要取,得不到,就想殺人;你們野心勃勃,不能滿足就爭就吵。」(19)總之,那是自私或私愛,凡足以增進自私的都應被除去。
保持人際的正當關係,乃態度上的基本改變,心靈上的根本改變,和社會改革的必要條件。革命者與和平締造者都知道這個原理。有名的古巴革命者桂瓦拉﹙Che Guevara﹚深知這個原理,據說他的整個見解受一個基本原則所支配:「不論你把社會改變了多少,不論你把社會重建了多少,除非你創造一個新人,除非你改變了他的態度,一切革命都要以貪婪、私慾、和野心作結束。」(20)沒有一個新的社會,其中沒有新人。「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陳述其成立的目的說:「既然戰爭係自人心中開始,則和平的維護也應從人心中來建構。」
為達到這個目的,私慾及自我利益等以自我為中心的生活,必須藉審慎的自我否定予克服。湯思比﹙Arnold Toynbee﹚知道,自我中心態度的克服乃和平之鑰,他說:
為了真正而永久的和平,我確信一次宗教性的革命是必要的。所謂宗教性,我是指我們應與宇宙背後的精神體相溝通,使我們的意志與祂的意志相協調,以便個人與社會都能克服以自我為中心的態度。我想這是唯一的和平之鑰。但我們現在距離使用這把鑰匙的旅程還非常遙遠,一天這把鑰匙不被啟用,人類能倖存的希望,永遠是可懷疑的(21)
從上述這段話看來,自我中心態度的克服,亦含有超越之意。這是人性的第三度——超越。人的本性就是要超越自己,趨向最後的實體——神。雍格﹙Karl Jung﹚指出,人天生有一超越的心理傾向。新娘眼中的愛情,科學家對於研究的專心,母親對於兒子的關懷,音樂的餘音繞梁,夕陽餘暉的奇觀,星光滿天所給人的遼闊之感,人之無盡的創造慾,不滿于現有的,而要創造新的更高級的東西,虛無的經驗使人認識在既生既成者之外,還有別的東西,以及凡事求有意義等,這些經驗都能帶領我們到達超越者的門限。
即使是無神論者,也有其超越的一面。因為無神論者乃是假「希望」之名,向現實世界所作的抗議。他們所希望者,也就是那尚未獲充份了解者。人傾向於用虔敬、熱望、和崇拜的態度去追求那超越現有的事物,那躲在宇宙後面的精神實體。在馬克斯主義和其他的社會主義的意識態度裡,超越的態度是表現在他們那懷有信心的決策上,而他們的決策則基於對光榮的將來所懷的希望;超越態度產生一種光榮之感。在宗教信仰裡,信心決策所根據的希望,不僅是一個光榮的將來,其至是指向死後的永生。這種超越態度也產生一種光榮之感。但宗教的超越態度所產生的光榮感,則表現在對神的崇拜上。在崇奉「位格神」的宗教裡,超越的態度是表現在對位格神的崇拜上,所謂超越是指有來自這個世界以外的呼喚,使人能夠超昇自己,只有在這個超昇的過程中,人才能發現真實無偽的自我。
超越的品質係存於一切人中,不論他是唯物主義者,馬克斯主義者,印度教徒、佛教督、回教徒、或基督徒。在科學裡有超越的境界;那就是物理世界的無限深度所呈現的奇觀和奧秘。在理性裡也有超越的境界;那就是永遠超越人的心靈所能把捉的某些事物——那不可言說的事物——也就是佛教徒所謂「無記」﹙avyakata﹚。「無記」指向那終極的超越者;日常生活所經驗的超越,是因著那終極的超越者的存在才有意義。即使在無階級差別的社會裡,飽餐之後,仍然不免有一種飢餓之感,一種對於現實世界以外的什麼東西的渴望——對於超越者的渴望。
一般地說,宗教傾向於強調人性的內向一面﹙那些復興的宗教,尤其有此特性﹚,忽略了社會行動;社會主義意識型態則傾向於強調社會行動,而忽略了內省的一面。假如我們了解人性含有「相互性」、「無私性」、和「超越性」三度,也許這個了解會帶領我們到達一種共同的靈修境界,使內省與行動,個人默觀和人與人之間的相互性,超越態度與社會參與等聯結在一起。活的神學應助成這兩面的連結,因為那是實現圓滿人性的最重要的工作。




 
  1. Zarathustra, Pt. I Ch. 9.
  2. Courage to Be p. 27.
  3. Secibid. P. 36 for a summary.
  4. Studies in Christian Existentialism pp. 115-16.
  5. 愛德華龔斯描述苦是存在性的焦慮,並接受存在主義者對人類存在困境的診斷與佛教相同。See ThirtyYears of Buddhist Studies p. 210 A.D.P. Kanansuriya在佛教存在主義與現代
    存在主義中,找到許多平行性 See Buddhist Annual, M. D. Cunasena & Co Ltd., Colombo 1967 pp. 75 & 77
  6. 詠一四四3~4;訓二11;格後四18
  7. See Lynn de Silva, Problem of the Self in Buddhism and Christianity Ch. 8.
  8. Church Dogmatics Vol. III Part 2. p. 382.
  9. 在 A Vision For Man, Edited by Samuel Amirtham, pp. 89-90. 有更詳細的解釋。
  10. 關於這段詳解,請參看 Asian Voices in Christian Theology p. 44.
  11. St. Fancis de Sales, Introduction to the Devout Life p. 48 There is a meditation on death too, p. 55.
  12. Church Dogmatics, p. 345.
  13. 瑪十六24~25;路九22~24
  14. Daily Study Bible, The Gospel of St. Luke p. 122.
  15. The Last Thing p. 46.
  16. Immortality of the Soul and Resurrection of the Dead p. 27.
  17. Mysticism pp. 497-98.
  18. Karl Marx, Selections in Feuerbach p. 244.
  19. 雅四1~2a
  20. The Speeches and Writings of Che Guevara, ed. John Gerassi, p. 48.
  21. A. J. Toynbee, Surviving the Future pp. 44-45.
    本文譯自:
    Lynn de Silva, “Rethinking Theology in the Context of Buddhism”, Dialogue, New Series VI (1979)5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