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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80)p19-24
   

「一個與他相稱的助手」…創二18~24

 

Marie de Merode著


王 敬 弘 譯

 


梅洛德小姐(Marie de Merode)在本文中追溯創造女人﹙創二18~24﹚註釋的歷史。她作了一個評論說:今日大多數的學者以為這個敘述的意義是女人的本性與男人相對應,並是他的滿全。可是,猶太主義對這段聖經的看法相當不同——保祿和許多教父,也追隨同樣的思想。她繼續說:由這項差異看來,這段聖經核心的一句話﹙我要給他造個與他相稱的助手﹚,到現在為止,還沒有受到註釋者認真的注意,這實在很有諷剌性。

一、 雅威典對女人的看法
許多註釋家都注意到,這個敘述與古代女人附屬的地位之間所有的矛盾。梅洛德說:雅威典很小心的把創造和犯罪分開。它並不把女人附屬的地位歸在天主的旨意,而認為它是犯罪的後果。
這敘述的本身並不表示女人不如男人。女人(ishsha)是從男人(ish)取出來的,正如男人是從大地取出一樣。難道這表示人不如從他所由出的大地嗎?女人是從男人的肋骨中取出來的。這種寫法很清楚地是為了預備男人看到女人時要說:「她是我骨中之骨!」這表示男女之間的結合性,女人在男人之後受造;這也並不表示女人較差。人是在動植物之後受造,但是卻是它們的主宰。
最後,女人是為男人而造的;這表示亞當沒有女人,他的自我也不是完整的。梅洛德繼續研究說:實在說來,希伯來文的「助手」(hezer)曾在廿一節舊約中出現;其中十五節是指天主給祂子民的幫助。與這個字同一字根的其他的字也有同樣的情形:在一百二十七次中,有六十七次是指天主的幫助。從上下文來看,hezer一定和kenegdo﹙希臘文是homoios,意即相似﹚連用。 Kenegdo的意思是面對面、伙伴、相符合等。
這段聖經中的一個細節,可能曾被用來反對女人,卻沒有被加以研究:就是亞當給女人取名字。的確,在某些時候取名字就表示一種主宰權;但是在閃族人的思想中,名字也是告訴人事情的本質。知道一件事物的名字就是開始認識這件事物。在這敘述中,其重點並不在取名字的本身;而在相似的名字所代表的人也相似。
雖然,雅威典作者很清楚的區分創造和犯罪,但創三1~7扭轉了創一、二,使女人受到藐視。因此,這些小節也應當是我們註釋工作的一部份。
創三1~7必須要在作者寫全段目的下來看。這全段聖經的目的不是﹙與後期的猶太主義相反﹚使亞當免罪,而把罪責歸於女人。亞當曾嘗試這樣作,卻並沒有給自己帶來任何出路。男人和女人在創造時一體,所以在淪落中也是一體。當亞當吃禁果時,「於是二人的眼立即開了,發覺自己赤身裸體」﹙三7﹚﹙在偽經和經師文學中,厄娃在亞當之前,先體認到自己的罪和赤身裸體;然後再想把亞當捲入自己的罪中﹚。
在雅威典的敘述中,只有蛇被詛咒。﹙在後期的猶太主義中,厄娃也被詛咒。厄娃離開了樂園之後,再次為蛇所引誘。而亞當卻勇敢扡拒絕了二者。在某些傳統中,加音是厄娃和蛇的後代。﹚
梅洛德接著研究了舊約中對創二18~24的回音。例如創一26~31;多八6……等等。她最後下結論說:在舊約本身,我們看不到任何在後期解釋所有的反女性主義。

二、 偽 經
在禧年書中,厄娃先意識到她的罪,用樹葉圍身,然後才去引誘亞當。這種反女性思想,也投射到創二中。厄娃是在亞當後受造的,也在亞當之後被安置在樂園。因此,女人在生了女兒之後所需要的取潔,比生了一個兒子要來的長。
厄諾客的秘密一書中更顯示了愈來愈喜歡把創造和犯罪兩敘述混為一談:
「然後我﹙天主﹚從他身上取了一根肋骨,給他創造了一個妻子;死亡應該經由他的妻子到達他的身上。」﹙三十17﹚
亞當和厄娃的生活一書中也顯示了誤解創造敘述的同樣傾向。雅威典的作者以為女人的附屬地位是罪惡的後果,但是在這本書中,我們卻讀到:「我﹙上主﹚沒有創造你的妻子來命令你,而是要她服從。」這本書也告訴我們說,在離開了樂園之後,厄娃再次為蛇所引誘;亞當卻拒絕並悔改。

三、 亞歷山大城的斐羅
斐羅在他的書中——創世紀問答——對創二21~22加以解釋。他說男人的創造只花了四十天,而女人卻花了一倍的時間。因此,女人在生理、心理和倫理上,只是男人的一半。女人是從男人身體的一部份造成的:這表示她應該服事男人;正好像部份應事奉全體一樣。
厄娃是人性不足﹙感官和其犯罪﹚的象徵。亞當卻象徵著一切理性、精神、倫理的美好。斐羅的反女性主義,並不來自他所用的比喻;而是他對創世紀拘泥字面的解釋。原因﹙反女性主義﹚產生效果﹙女人是人性脆弱的象徵﹚。

四、 經師文學
經師文學中也顯示了同樣的歪曲。最顯明的例子可以在一位經師中的 midrash 找到:
從這本書的開始直到現在﹙創二21﹚沒有一次看到 samek 這個字母:「當厄娃受造時,魔鬼與她一同被造。」
女人遮蓋著頭,因為她做錯了事而感到羞愧。女人比男人哭的多,因為她們曾是死亡的原因。這本 Midrash 把有關亞當肋骨的故事變成女人缺點和過失的目錄。
有些經師文學提到第一個女人的創造:她的名字叫麗莉斯(Lilith),她也是從土中造成的,為了顯示自己在來源上與亞當平等,當亞當給她出命時,她就跑走了。此後天主得到了一個教訓,所以才用亞當的肋骨造了女人。

五、 保祿書信
保祿和他同時代的猶太人一樣,用創造的敘述來證實女人應有的服從。他也和當時的猶太人一樣,對創造和犯罪敘述間的區分無知;而強調厄娃的罪責。他甚至把女人附屬的地位附會到創一26~31中去。「男人當然不該蒙頭,因為他是天主的肖像和光榮,而女人卻是男人的光榮。」﹙格前十一7﹚此處保祿的根據不是罪惡﹙雅威典作者的看法﹚,而是根據創造。因此與原作者的意向相反。
不過,保祿也意識到新的創造比舊的好,就是「在主內」開始的新創造。「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奴隸或自由人,男人或﹙希臘原文為和﹚女人,因為你們眾人在基督耶穌內已成了一體。」﹙迦三28﹚保祿如此寫法,可能是對經師祈禱中一個反擊。在一篇祈禱之中,經師們感謝天主,因為自己不是一個外邦人﹙他們在天主生前是虛無﹚;也不是一個女人﹙她們不能夠滿全誡命﹚。也不是一個無知者﹙這種人不害怕犯罪﹚。

六、 耶 穌
耶穌所開始的新創造,可從瑪十九1~12中看到,男人和女人﹙在離婚的事上﹚站在同樣的立足點;這是天主最初的計劃。這計劃為罪﹙心硬﹚所破壞,可是,在基督內卻得到復原。女人所受的基督的裁判,不再根據她們的角色﹙妻子、母親、家庭主婦﹚,而是根據她們對天主聖言的開放,即她們的信德。這個標準同樣地應用在所有的人身上。

七、 幾點反省
除了在創二、三兩章中以外,猶太及基督信仰對女人的教導很少,都是為了應景而發。後期猶太的作者們,在註釋創造敘述時,都用它來證實某些法律上規定的合理性。他們這樣的作法,把女人的附屬地位附會到創造的敘述中去﹙雅威典的作者卻把它歸於罪﹚。
耶穌好像經師一樣,他對女人的教導也是應景而發的。但是,經師們大半都去保護已存的習俗;耶穌卻設法推翻這些習俗,祂也像雅威典的作者一樣,對這種用法下了一個判斷。
保祿和猶太主義相似,想保護已存的規律。但是在格前十一2~16中,顯示出他所有的困擾。可能表示他體會到在基督的教訓中,包含對當對女人地位的一種審判。
有趣的是:「給他一個相稱的助手」這句話,如果我們不用輕視的眼光來讀,便可看到它的積極意義。但是,當女人的地位日漸低落﹙別是在充軍以後﹚,這句話經常地在沈默中被忽略。基督徒的反女性主義,大半是來自以偏見的眼光閱讀保祿。因為保祿對紀律問題態度,的確是重覆了後期猶太主義的規則。但是在他的書信中,也反映了他對當時女人較低地位的一種反對。耶穌基督自己曾表達了這種反對,並一直追溯到創世紀。



本文譯自:"A Helper fit for him: Gen 2: 18-24," Theology Digest 27: 2( Summer, 1979) 117-119.

原文摘自: Marie de Merode, “Une aide qui lui corresponde” L' de Gen. 2, 18-24 dans les de l’Ancien Testanment, du judaisme et de Nouveau Testament,” Revue de Louvain 8:3(1977) 329-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