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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9)p367-380
   

在奉獻的獨身生活中性心理的成長

 

詹德隆 編譯

 


當一個人加入了修會或大修院時,願意開始為天國而度奉獻的獨身生活。一般說來,當他作這個決定的時候,還不是一個完全成熟的人。他可能跟同年齡的人一樣成熟。不過,他仍需要在心理和人格上繼續發展和成長。二十歲和二十五歲時的心理不同。三十、三十五、四十歲又不同。一個二十歲的人跟一個三十歲的人對異性的自然態度、渴望和了解不一樣。因此,為一個願意過獨身生活的人,必須不斷的努力成長,而且需要時常有清楚的標準用來反省自己對異性的態度,使得他的童貞生活常是真實的。
要在獨身生活使自己的性角色、人格和聖召整合,不是很簡單的事。這是一條漫長的道路,其中有甘有苦,如同救恩史一樣。
一個選擇了婚姻生活的人,他對異性會有三種不同的關係,也可以說是三個步驟:
1. 他首先認識一個理想的女孩子 (或白馬王子)。
2. 然後他跟一位女子 (男士),在友誼的基礎上建立一個家庭。
3. 最後他在這位婦女 (男士)身上,認出而且愛慕他孩子的母 (父)親。
這是一般人都會經過的三個步驟,雖然每一個人的經驗有它的特殊點。那麼,作神父、作修女的人,他們的心理也會有這三種不同的需要 (如果沒有永遠停留在追求理想的異性對象上,或連這個需要都沒有意識到)。在這不同的三個階段上,他們的奉獻有不同的要求;他們為天國不但放棄了一個理想的對象,而且也放棄了配偶的愛情,和自己孩子的母 (父)親。在以下的分析中,我們會發現這並不是很容易實現的事。

第一種相遇 我找到了我理想中的女孩子
A 特 點
我發現這個女孩子可以補充我的不足,我跟她最談得來。
在這種經驗中,有很強的認同和投射兩種心理現象。換句話說,我的體會很主觀;我喜愛的不只是對方,而主要的是在對方身上,我喜歡我自己的理想;其中屬於想像的因素很多。
這種經驗會帶來一種喜樂、安慰,可是不可能長久保持。在一段寧靜以後,我一定會有不安的感覺,或混亂的心情。這兩種幾乎相反的感情是戀愛的一個特徵。一個人可以為了天國而拒絕進入這種關係,正如一個大學生也可以為了一些好的理由 (再讀幾年書,幫助家裡的經濟……),而不願意立刻進入這種經驗。當他發現這個經驗好像要開始了,他就注意不讓它發展,不是因為他害怕,而是因為他另有選擇。
這個經驗的另一個特徵是:當事人比較不能真正的注意到對方的反應。因為認同和投射太多。
B 來往的標準
一個屬於天主,為天國而過獨身生活的人,在他與異性來往的時候,除了一般的原則以外,還應該注意什麼?(一般的原則如:對自己的聖召清楚地意識,對神師開放,避免與異性有太長的個別交談……等等)
1. 注意對方的情形,對方的客觀人格,而不願意在對方身上為自己找到某一種依靠、或平衡,或用對方消除自己的孤獨。有時候,一個人正在追求這些,可是自己沒有意識到;因此要對自己很誠實。從這一點也可以看出避靜和神師的重要性。可能對方也一樣的需要依靠、平衡、消除孤獨……如果奉獻者真正地注意對方和他的幸福,當然不會去滿足他的那些需要。
2. 一方面要注意對方,另一方面對他沒有什麼要求:我不要求對方給我什麼 (特別是在感情上,或滿足我心理的需要上)。因此,當奉獻者與異性來往時,不覺得自己對他有什麼權利,他對自己有什麼義務。這個情形與戀愛中的青年大不相同。他們需要學習注意對方的客觀需要,這一點和奉獻者一樣。但是,他們可以有一些感情上的要求;而奉獻者不願意有任何的要求 (表達的、間接表達的,或沒有表達的)。
奉獻者發現自己有些心理的孤獨,或想要異性友誼的依靠等等;這是十分正常的現象。可是,這些也就是他所願意獻給天主的,因此就不去滿足這些需要;在一般情況下,他不會逃避與異性來往,可是他的態度是清楚而明確的。
有時候,奉獻者發現自己面對某一個人時心情會紊亂;這也是一個正常並需要加以注意的現象。如果以正確的態度去面對它,便會帶來更深的奉獻,而不是聖召的消失。
C 祈 禱
在這第一個時期內,祈求的祈禱是很重要的,奉獻者可以向天主祈求祂自己給我們心靈的安慰,作我們的依靠 (在聖詠中這種祈求很多)。我們希望與祂有更深的相遇。如果我們體驗到天主實在能夠安慰我們的心,就比較能夠對異性不作任何要求。可是,我們也會常常意識到天主好像「不在」,好像「走了」。這種經驗如善加利用,也會產生好的效果。
D 效 果
第一個階段可能有幾年的時間,相當於當地社會中,青年人與異性交友到訂婚的期間。在今天來講,它可能從二十到二十八歲,甚至三十歲。奉獻者如果成功地度過,他就學會了人際關係中的體貼。換句話說,他能夠注意到對方真正的需要,不要求任何報酬,不願意使自己變為關係的中心。
到了這個時候,我們不能說人就成熟了。這只是一個階段的結束。當青年男女訂婚了,並不是說他們的愛情達到極點,後來就沒有新的發展、新的挑戰、新的成長。

第二種相遇 一位年青的婦女是我生活的伴侶
在社會上,有些人沒有辦法離開第一種相遇;他們不結婚或不能建立成功的婚姻。
在奉獻者中,有一個傾向,就是常以第一種相遇的模式去衡量與異性的來往,只要自己沒有戀愛就沒有問題。實際上,當一個人到達某一種心理和神修成熟以後,他與異性來往中的注意點會改變,因此他所需要奉獻給天主的東西也會改變。換句話說,我們的貞德有一些新的要求,天主有一些新的要求。
A 特 點
當一個人訂婚、結婚的時候,他還有第一階段的矛盾感情。可是他的愛情就變成更實際了。他的感情與理智必須合作了。他和配偶以後會常常在一起,要一起住,要一起吃飯。他們的關係就穩定下來,他們的未來也不像以前那麼的不定。有很多人怕作這個決定。這個事實也就證明它實在是一種新階段的開始。
一個人現在更必須接受對方,他不是我,他跟我不一樣。他也不太像我理想中的女人 (男人)。我必須離開自己而先注意他。
在以對方為主的夫妻愛情中,雙方有一些特殊的表現。其中有四種是主要的。
1. 分享秘密:最重要的並不是秘密的內容,而是因著它的作用所建立的特別關係。它使對方在自己的生活上有很特殊的地位。
2. 時間:雙方的相遇是在具體的時間裡發生的。他們覺得要一起在一個地方花比較長的時間是很重要的。
3. 雙方全力地彼此幫助:主動的幫助對方,也接受對方的幫助;兩方面承認自己的有限。
4. 身體的語言:彼此在身體分享上也沒有秘密了,發現對方,也發現他的身體。
B 來往的標準
我們已經看見年輕夫婦的愛不是以欲望為基礎,而是以尊敬和接受為主。每一位也願意作配偶所尊敬、所盡量幫助的對象。這種利他的愛和接受對方具體的愛和幫助,完全合作,是很不容易做到的。它要求一個人能夠克苦,能夠忠貞。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在奉獻的獨身生活裡,如果一個人在心理上和人格的發展到某一程度,原則上,他已經能夠去建立這種訂婚和婚姻關係的話,他應該怎麼樣與異性來往?特別是如何與那些可以當作他婚姻對象的人交往?
一個度奉獻生活的人,他不只放棄建立一些不成熟的異性關係,如純粹的戀愛,他也要願意犧牲我們剛才所描寫的成熟的愛情關係。我們的標準與他們的標準不同。那麼,我們的標準是什麼呢?
奉獻者也需要尊敬對方,可是方式上不同。他的尊敬包括一種絕對的保留。無論對方的態度如何,他對我是希望或失望,我在主內尊敬他,在保留中尊敬他。這種保留的尊敬會使我感到貧困。因為我該犧牲生活中愛情很美的一面。
感到貧困和在絕對的保留中尊敬對方,是我們的標準。有人也許會想:如果是這樣,我是否會因不接受對方的好意,而變得很自私?對,這是一個危險;可見是一個可以克服的危險。有人也會想,我愛人的能力會因此喪失嗎?為天主而作的基本犧牲,其本身不應該使人喪失真實愛人的能力。
我們更詳細地討論我們的標準:
1. 訂婚或結婚關係中尊敬對方的標準,主要地來自對方本身,他的希望,他的等待。在奉獻的獨身生活裡,尊敬對方和尊重自己的標準,主要來自超過對方和自己的天主。對方的希望和等待果然重要,可是不能與天主的召叫相比。對方和我,我們都來順從那超過我們的天主的旨意。
2. 這種絕對的尊敬,使我們感受到貧困。那時,我們會知道一個終身伴侶本來可以給我們帶來非常多,會使我們的人格藉多方面的愛情而發展。我們所犧牲的不只是性愛,也是對彼此不斷的鼓勵和支持。這種犧牲,這種親密來往的犧牲,雖然是一種死亡,並使我們更意識到我們的有限 (因為我們放棄一些本來可以享受到的經驗);可是,它也使我們能夠體驗到另一種無限情深的愛和忠貞。我們可能如聖母一樣的問:「這事怎能成就呢?」(路一34)實際上,我們所接受的孤獨應該幫助我們發現天主的親密。我們生活的指南是天主,不是人。在平常的生活中,我們不大會經驗天主與人如此地對立,可是這時候卻會,而且同時可能會感到別人好像很近,而天主卻好像很遠。在這種時刻,一個人必須重新肯定他原來的選擇,這也可能是一個成長的時刻。
更具體的幾點:
1. 分享秘密:分享秘密本身是好的,也是需要的。不過,在奉獻生活中,有時候有些秘密最好不要分享。這是要表示與異性之間的保留,和我們以上所說的貧窮。因為,分享秘密常有很深感情方面的意義,所以需要注意,不可過份。
2. 分享時間:兩人一起分享時間,也很容易有象徵的意義,無論你談的是一些友誼的事或一些屬於工作方面的事,在這方面,需要了解自己真正的動機。
3. 彼此幫助:我們當然願意彼此幫助、合作。當另一個人求助的時候,或者主動來幫助我的時候,我很願意考慮,可是我不一定答應。這與在婚姻中的關係不同。最後的標準是對天主的奉獻 (對方可能是奉獻者),所以,有時候需要拒絕,實際上不是拒絕某個人。相反的,它是肯定對方奉獻的意義 (如果他是奉獻的人),我幫助他記起他奉獻的價值。我也肯定天主的存在和價值。如果我的要求被拒絕了,或者我幫助另一個人的好意被拒絕了,我也不會見怪。
4. 身體的語言:有時候,我們所講的話,比我們的動作更有意義,更會傳達心目中的感受。可是身體的語言 (如牽手、撫摸……等等)很自然地使情感轉到性愛方面。身體的語言不只是一種言語,它同時把人悄悄地引到快感的領域中。雖然,每個文化中身體的語言不同,可是它基本上的作用是一樣的。
C 祈 禱
這一時期的祈禱可能應以朝拜為主。奉獻者要用時間來與天主交往,使得自己的感情轉到天主方面。要與祂分享自己的秘密,並接受祂的幫助。
D 效 果
這一個階段的效果,是一種貧窮的友誼:自己作別人的好朋友,可是什麼都不要求,也不要給對方什麼。

第三種相遇 我生活的伴侶和我渴望的孩子的母親
在這高一層的相遇中,有一個新的因素出現,就是作父親或作母親的本能;除了對方以外,還有第三者,就是孩子。如果一個度奉獻生活的男人或女人,年紀比較大一點,人格比較成熟,當他發現他對另一個異性的人有一些好感的時候,他在這個人身上所看到的可能不只是生活的伴侶,而是未來孩子的象徵。在上面所講第二種相遇中,我們已經討論過有關「生活伴侶」的事;我們應如何分辨,如何實現對天主完全的奉獻。現在我們要分析的是:作別人的父親或母親的心理渴望和貞德聖願的關係:因為我們一方面犧牲作父親、母親的理想,另一方面我們還是人,還有這種渴望;要怎麼樣奉獻呢?
A 特 點
一個正常四十歲的父親或母親,希望孩子會比他自己成功。父親 (母親)的將來也不在自己身上了,而在他的孩子身上,因此他會完全為孩子工作,願意自己消失,而讓孩子出來、成長。這種心理不是面對孩子時才會產生。在孩子還沒生下來以前,對配偶的愛情也常包括這個因素,就是太太或丈夫象徵未來的小孩。因此,太太對丈夫有一點母親的心,丈夫對太太有一點父親的心。他們也肯為對方消失自己,默默地把自己的力量奉獻出來。這個自然的現象是年紀稍大的神父、修女需要特別注意的。當神父和修女與異性有比較深入的來往時,異性的年紀不一定跟自己一樣大,可能比較年輕,因為這兒的心理需要是找孩子或孩子的象徵。我們現在要看看,在這種情形下,奉獻的精神要求怎樣的犧牲。
1. 分享秘密:在第二種相遇中,分享秘密是雙方面的。在此處,它不一定是雙方面的,因為一位好的父親或母親,不要求任何回報。因此,一個奉獻的人在檢討這方面的時候,他不能說「分享秘密是單方面的,因此沒有問題」。
2. 分享時間:在這種關係中,雙方不需要用許多的時間在一起。兩人很希望能夠常在一起,他們也會把握機會。可是,他們也可以分開。甚至於當他們為了工作或別的理由,不能在一起的時候,會感到一種興奮,因為這個空間方面的距離,只能肯定對方的愛;主要是因為有孩子幫助他們維持彼此的愛。因此,為度奉獻生活的人,與異性分享時間的多少,並不是最重要的標準,因為夫妻可能也只有很少的時間在一起。
3. 彼此幫助:到了這種年齡和心理狀態的時候,彼此幫助的觀念也會改變。一位父親或母親幫助他的孩子,可是他不要求孩子現在就來幫助父母;他也不要求孩子現在就了解父母的好心。父母親會想:二十年以後,他會了解就好了。此外,這種情況會使一些父母更願意為孩子付出自己的力量。如果自己的配偶象徵未來的孩子,他也會這樣無條件地為象徵孩子的人生活、服務、幫助;對方不了解,沒有回報,也沒有關係。所以,度奉獻生活的人也需要注意這一點。
4. 身體語言:到了比較成熟的年紀時,人也會有更多的自我控制能力。這是因為他作父、母的態度,幫助了他學習犧牲和控制自己;而且如果對方代表孩子,他很自然的保持距離。因此,如果兩個奉獻於天主的男女成人中間,沒有採用身體語言,這個還不能夠保證他們完全屬於天主。
B 標 準
度奉獻生活的成年人怎麼知道他實際已放棄了作人父親或母親的希望:無條件的幫助一個人,不要求回報,不要求他常與他在一起,不用身體語言,都是很健康的態度。它們可說是一個健康父親或母親的態度,而還不是一個守貞願的標準。
在第一種戀愛式的相遇,對神師或一個好朋友的開放是有幫助的,它使自己更為客觀。
在第二種訂婚、結婚式的相遇中,只對一個好朋友講,不一定有幫助,因為這種分享可能會使這個關係更麼強、更肯定。對長上講可能比較妥當。為什麼?因為長上所代表的是公開的團體。訂婚式友誼的傾向是公開的,它會與公開的奉獻生活衝突。所以長上比較容易幫助作一個客觀的判斷。
在第三種相遇中,分辨更不容易。可能需要找一位能了解心靈深處動機的人,才能幫助自己。
在個人的分辨方面,我們可以提出一些原則:
我願意放棄以長期的服務態度主動地換取以我的生命去造出另一個人的幸福。我必須承認我沒有這種能力。從某一方面來看,我是無能的,因為在生理或精神方面,我都不能按照我的肖像來造另一個人。我意識到我不能給另一個人他所要的生命。到了這個地步,天主自己就可以出來造這個人(有時,我可能是天主的工具)。度奉獻獨身生活的人,在自己的心目中已經意識到靠自己不能成為另一個人幸福的泉源了。認識我們的人也應該知道:我們無法造成他們所希望的幸福,我們只能介紹天主給他們。如果我相信只有天主能夠給我幸福,我就應該相信我不能給人幸福。我只能給他們介紹天主。
每一個成熟的男人,希望有一家人依靠他能夠生活,並得到安全、幸福。一位神父,如果他是一位好神父,很可能也會給人帶來安全、喜樂、希望、心理的平安。可是他不願意在別人心目中佔一個中心的地位,因為他知道這應該是救主的地位。可能他會在某些情況佔很重要的地位;可是,他並不願意維持這種情形。同時,他也不需要常常有人這樣地依靠他。我們在這兒所談的是一種心情和態度,而不只是一種理智上的肯定;因為一個人可能會說:「天主是唯一的依靠,唯一的救主。」可是,這只是一個理論。因為實際上,在感情上這個人的主要依靠是另一個異性的朋友。
一位修女可能很守規矩。可是,在心靈的深處,她知道她是或者她很希望她是某一位神父生活的動力。這是她的秘密。這個事實或這個希望,是她自己生活最基本的動力(是在感情方面,而不一定在理論方面)。那時候,她的心理就等於說是作太太或作母親的心理,而不是獨身為天主奉獻的心理。她必須放棄她在別人心目中的中心地位 (實際上或在希望、幻想中),而讓天主自己去佔這個地位。
C 祈 禱
這時期的祈禱是無用的僕人的祈禱,依靠天主能力的祈禱,懺悔的祈禱。
D 效 果
在一段分辨、掙扎和成長的時期之後,使自己成為一個自由的僕人。

附錄 關於獨身者友誼的一些反省
奉獻的獨身生活確實會在感情方面給人帶來一些不滿足,奉獻者要先面對這個事實,才有希望作良好的安排。
另一方面,度獨身生活的人確實應該是位有感情的人,否則,他會變成一個感情不平衡的人。例如:他只注意守規矩,或例行公事。他也可能會把感情轉到別的方面去;統治別人,完全埋沒於工作中,野心太大,與長上常常發生衝突,把很大的興趣放在一些很次要的事情上 (集郵……等等)。
因此,一個人確實有感情,可是同時他常感覺到他缺少一些什麼。他努力使自己的祈禱生活比較充實。在感覺上他有時會與天主接近。在他的牧靈工作上,他會感覺到快樂。他在實行愛德時,在感情上會覺得喜樂 (至少有時是這樣)。
如果以上的條件都滿全了,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很接受自己的聖召,和聖召在感情生活上的影響,如果他的心理基礎成熟和穩定,他也會知道如何與異性來往和建立友誼的關係。不然,他與異性的友誼,在下列五種情況下,仍然會發生問題:
1. 一個人把感情和性慾兩種傾向分離得太多——為一個成熟的人,某一個程度的喜愛 (tenderness)或感情會導致情慾 (性慾)。因此這人也比較容易提高警覺,他也會想到對方可能也是一樣。可是,有一些人,因為非常需要感情的滿足 (如被愛、被接受),同時知道自己是神父或修女,所以無意中壓抑性慾,而覺得可以繼續發展感情。還有一些人,對性慾本來就有厭惡感,因此更容易壓抑。問題是:不能壓抑時,是否還來得及處理?另一個問題:如果對方比較正常,他會想你真的對他有愛情,因此他會對你有很大的希望,如果斷絕關係,他會不堪忍受 (特別是那些普通教友、非教友……)。
2. 屬於潛意識的同性戀——這人對異性會有過度的友誼,可是沒有性慾,因此他覺得沒有什麼問題。可是對方可能比較正常,因此困難很多。
3. 自己在尋求一個母親 (或父親)——這兒也沒有性慾,可是關係太親密,對方怎麼樣?繼續追求母親,也就是繼續長不大。
4. 對權威有強烈反感的人——特別是男人,很容易找異性。在這種情形下,這人之性角色不夠確定。
5. 深度的自戀傾向——異性朋友是為了滿足別人來崇拜我的需要。有這種傾向的人,無法真正地愛另一個人。
如果有了以上其中一個或幾個傾向的話,與異性友誼很難成功。


本文主要內容取材自:
Albert CHAPELLE, S.J., , Ch. I: “La maturation de la dans le ”, Bruxelles, Institut d' Etudes , 1977, pp. 59-95.
,請參考:
Albert PLE, O.P. “La vie affective de ” in 1969, 217-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