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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8)p455-460
   

「應行此禮,為紀念我」


著 天放譯

 


「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而捨棄的。你們應行此禮,為紀念我。』」這就是路加和保祿關於建立聖體聖事的記載(路二十二19,格前十一25)。但是在保祿的記載中,曾重覆「為紀念我」的命令;就是當耶穌祝聖餅和爵杯時,曾兩次說這樣的話。這個命令的希臘原文是anamnesis,它的意思是「紀念的行動」。從上下文看來,這個雙重紀念的命令可能是來自保祿自己,在原來的禮儀中可能只有在祝聖麵包時,才必須說這句話。但是在瑪竇和馬爾谷有關建立聖體的記載中,卻沒有用這個字。所以我們可以進一步的做一個結論說:這句話即使可能來自耶穌基督自己,也並不一定要在祝聖聖體時必須說的。
從以上的分析看來,這個紀念的命令是解釋禮儀行動意義的一種規矩,所以可說它是個「禮儀規程」(rubrics)。但是這禮儀規程有它的意義,我們將嘗試更精確的加以解釋。


從上下文來解釋
從上下文來看,瑪竇和馬爾谷所記載的耶穌祝聖爵杯的話,是以舊約梅瑟訂立盟約的祭獻為背景的。梅瑟對集合在西乃山下的百姓宣稱:「看哪,這是盟約的血,是上主本著這一切話同你們訂立的約」(出二十四8)。但是在新約的希臘文中,耶穌只很簡單的說:「這是我的血,新約的血」。在這句話中很清楚的指出,耶穌的血決定性地代替了聖殿中祭獻所用的獸血(參看希十9~20)。從此盟約的血就是基督自己的血。在瑪竇和馬爾谷中所記載,耶穌在最後晚餐中所作的很清楚的是一種敬禮的行動,是一個需要常常重覆的禮儀行為。因此在他們的記載中,不需要提到「紀念」的命令。可是路加和保祿的記載,並不把它和梅瑟建立盟約的犧牲相連,而是與依撒意亞中「受苦的僕人」的傳統相連。這個傳統強調「為你們而捨棄」的餅和爵杯上,而不把重點放在血的本身。他們記載耶穌在祝聖這血時,曾說:「這杯是用我為你們流出的血而訂立的新約」,從這記戴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出耶穌的話是指上主僕人個人的犧牲(依五三)。因此,申於這個行為與耶穌基督的關係,需要強調它應該不斷地重覆實行。在瑪竇和馬爾谷的傳統中,其本身就是一個禮儀行為,包括需要重覆的本質。路加、保祿所用的安提約基傳統中,是藉「紀念」的命令而使它向以後的時間延伸,因此這個紀念的命令是使耶穌基督過去的行為能夠繼續不斷地在時間中出現,而表現出它超越時間的幅度。

感恩的行動
「應行此禮……」這個表達的方式,並不僅限於祝聖麵餅,而於更大的感恩行為相關連。在新約的原文中,並不把注意力集中在敬禮因素的改變(即餅酒變為耶穌的體血),而集中在整個的感恩行動。希臘文中的touto並不是一個與麵餅有關的陽性字彙,而是與整個感恩行為有關的中性字。
在擘餅和分食時,需要說感恩的話。按照猶太人的習慣,擘餅禮是一種團體的聚餐。這種風俗被初期的基督徒保存下來,象徵一個完全的感恩祭(宗二42~46)。關於這點,我們可在十二宗徒訓誨錄(Didache)找到回響:
「正如這個被擘的餅,以前曾散佈在山嶺上,而現在被聚集成為一個餅。因此,願你的教會,也從世界各地聚集在你的國度裡」(第九號)。
在這個紀念行動中,我們首先應該了解耶穌(我)和門徒「應行此禮……」的關係。這個關係使兩個行為聯合起來:第一個行為,是耶穌在他受難開始時,團體聚餐中所行的,這個行為也是他將要做的,就是把他自己為了眾人而奉獻為犧牲。另一個是宗徒們按照耶穌過去的事件為模範而做的行為。
當然,門徒的行為並不與耶穌的行為完全是一個。但是由於耶穌基督在這二者之間所建立的關係,使門徒的行為,在表達耶穌行為的作用時,具有意義。我們怎樣能夠了解這一點呢?只有先了解聖經對時間和紀念的看法了。

時間和紀念
時間並不是一個記錄及囊括人類行為空洞的構架。時間是令人振奮的一個現實;在這現實中,人們承先啟後,使生命延續,也使人彼此臨在,組成一個為天主所特別注視的民族。時間是生命投擲到空間中,而這個生命是天主通傳給人的;天主自己的定義就是生命。
時間是永恆用如此的方式展開,以致使「一瞬間」不是兩個其它片刻的中間點,也不是進入一個不確定將來的出發點。對聖經的百姓來說:「一瞬間」就是現在一刻(present moment)的禮物,是天主臨在的標記。聖經的時間,甚至使天主進入祂所不在的處所。
從另一端來看,永恆並不是時間無限制的延長;也不是在時間以後,而是真實的在時間中。人必須在時間中發現永恆的存在,而把時間的深度啟發出來,這是假設人的本性與天主發生關係。沒有天主,人無法生活;沒有永恆,時間也無法延續。
所以天主工作、行動並控制時間流。這不是出自人的發明。天主的工作也有它永恆的幅度,使天主的化工不致被忘懷。天主和人的紀念產生被整合的時間(integrated time)。

紀念和紀念物
我們用紀念的詞彙來形容天主忠實的臨在。在聖經中,人常因他的遺忘而受到威脅,這是值得注意的。只有天主紀念並且也被人呼求請祂紀念。祂曾紀念諾厄(創八1)、亞巴郎(創十六29)、亞納(撒上一19),祂也紀念人(詠八5)、祂的慈善(路一54)、祂的愛(耶二2)。天主在紀念中常常是時間的主宰。祂也不因時間的消逝而損耗。祂紀念人類的行為,使這種行為具有原來所沒有的穩定性。
當一個有信仰的人,向天主奉獻時(肋二2)。司祭要焚燒「紀念物」(azkarah),因此使所奉獻的東西能引起天主的紀念,使奉獻者到達天主的面前。用這樣的方法,人的行為被轉移到天主面前,而獲得一種永恆的價值。由於這種聖經的觀念,約雅敬。耶肋米亞(Joachim Jeremias),在他所著的「耶穌的感恩詞彙」曾建議把anamnesis譯為「應行此禮,為了使天主能記得我。」
雖然他這項建議沒有得到別人的接受,但其中卻含真理的因素。感恩祭是繼續不斷使耶穌奉獻行為呈現在天主面前;人所做的行為的確包含把耶穌過去的行動轉移到天主的境界。按照這種精確的解釋,它實在是一個「紀念禮」。因此慶祝感恩祭是在天主面前保存耶穌基督的紀念,但是一個人的行為(門徒的行為)怎能有如此高的成就呢?

門徒的紀念
「紀念」是天主的一個特性;而人的本性卻是忘記。我們的想像力能夠產生一些幻象,但卻不能夠創造生命。這也就是為什麼天主常提醒人紀念「你當紀念……在曠野中所走的路程……你應記得上主你的天主,因為是祂賜給你得財物的能力……你當紀念不忘……」(申八2、18、九7)。在新約中到處可以找到這樣的忠告。「我還是要提醒你們」(格後一12)。弟茂德也必須提醒他人如此做(格前四17),要他自己如此做(弟後二8)。
人必須奮鬥才能戰勝忘記在時間中的分解作用,我們稱這種奮鬥為「傳統」。相信的人把自己所接受的傳授下去,其內容就是對救恩事件的紀念。因著這些救恩事件,天主的子民就被建立,而同時蒙召,而有分於這救恩事件。
在逾越節的禮儀中,我們也找到與anamnesis相映的詞句:「這一天將是你們的紀念日,當作上主的慶日來慶祝」(出十二14)。猶太人的傳統強調這一點,並訓誨相信的人做些行動有如他自己正在離開埃及(Pesahim十5)。當我們進入聖經的時間,我們就把自己和過去的事件結合,這個過去的事件有如客觀的現實,常常呈現在我們面前,使我們能夠分享。因此,我們可以意識慶節是一個事件;經由這些慶節,我們和天主的行為相結合。anamnesis也正好像逾越節的禮規一樣。耶肋米亞把它解釋為人呼求天主,請他紀念耶穌的救恩事件;但我們的解釋卻和他有些不同。人需要使自己在耶穌基督的紀念中──他的臨在——獲得自我實現。人傾向於忘記耶穌建立聖體的行為,所以他必須奮鬥去克服這種傾向。
感恩祭不是我們向大主豎立的一個紀念碑,而是使過去的一個事件得以實現,在時間中建立起永恆來。我們一定要常常注意到anamnesis主動的一面。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必須避免用「紀念物」這個字。因為它多少代表已經發生作用的一個行為,而不是指一個正在過程中的行為。我們把anamnesis譯為「應行此禮,為紀念我」,無疑地會感到有些不妥,但是它的方向實在是正確的。有些人提出其它的譯法,例如:「應行此禮以引發我的臨在」,或者更簡單的,「當你們呼求我的名時應行此禮」。但是在最後的一種翻譯中,需要人們對名字的意義有更深的了解,它表示天主啟示自己的名字所引起對天主存有深度的一種紀念。
如果把anamnesis譯為「你們應行此禮,因此我可常常對人臨在」,但我們需要對依撒意亞先知書四十九章中上主僕人的召叫命名和使命,有一個更深的了解。就是藉著感恩祭耶穌使自己的臨在輻射到歷史中去。感恩祭是使基督的犧牲不斷地在時間洪流中實現。

紀念的變態
紀念常常退化成為習慣或風俗。猶太人急於要保持自己和天主之言的關係,卻為紀念性行動找到一些代替品:豎立紀念碑使過約旦河的行為永久化(蘇四7);頭上戴著經匣來代替禮儀。其實我們都常必須注意,願意實行天主聖言的人所可能造成的一類的歪曲。帶一個聖牌或是輔彌撒,其本身並不足以使耶穌基督的行動臨在。
最後,如果天主自己不參與其事,那麼紀念也是沒有效果的。是聖神記起耶穌的行為「他必要教訓你們一切,也必要使你們想起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若十四26)。
我們已經看到想把anamnesis用其它的詞句表示出來是多麼的困難;所以還是讓我們注意每天生活中的現實吧。每天早上我們都說太陽昇起,實際上我們確很清楚的知道是地球自己轉向太陽。對耶穌來講這也是相同的!每天我們把自己呈獻在他祭獻的行為中。他的行為原來在時間中發生,但是它具有超越時間的幅度,可以讓我們臨在其中;時間的洪流在不斷而毫無回顧中逝去,我們仍然可以這樣做。
本文譯自, “Do this in memory of me” Theology Digest 26/1 (Spring 1978) 3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