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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8)p169-181
   

耶 穌 的 比 喻



房 志 榮

 


前言:本演講的範圍及講法
按照這次研習會的安排,須在一小時內,對耶穌三年的宣講有所交代,因此,不得不縮小範圍。所用的方法是介紹耶穌宣講的中心訊息:天主國的來臨,以及祂講天國來臨的一種特殊方式:比喻。耶穌的宣講不限於口頭或言教,而在於他全部的生命:身教。耶穌言教的方式也並不限於比喻,還有許多其他方式,如真福、與敵對者爭辯、與朋友會話、與當權者講理等等。但我們這裡只談耶穌的一種言教:比喻,而且只能涉及比喻中很小的一部份。因此,分三步來談:(一)耶穌宣講中心訊息「天國臨近」何義?(二)耶穌如何用比喻講「天國」?(三)用比喻講天國所啟示的天主、基督及救援。

(一) 「天主的國」何指?「天國已臨近」何義?(1)
「天主的國」是耶穌所宣講的「福音」,或中心訊息,這是全部新約所作證的。「天主的國已近」這一思想,見於Q的傳統、馬爾谷的傳統、瑪竇的獨有資料、路加的獨有資料、若望的傳統,新約書信也有旁證 (2)
「時期已滿,天主的國臨近了,你們悔改信從福音吧」(谷一15),「從那時起,耶穌開始宣講說:你們悔改吧!因為天國臨近了」(瑪四17)。若翰洗者也和耶穌一樣,宣講「你們悔改吧!因為天國臨近了」(瑪三2),這兩個「天國」是否相同?基本上當然指同一天國,但耶穌宣講的天國,遠遠超過若翰的「天國」,以致耶穌的所作所為,引起若翰的驚訝、激動,甚至懷疑 (瑪十一2~4)。撮要說來,若翰所講的天國來臨,是指天主的審判;耶穌所講的天國來臨,則指天主的愛及對罪人的憐憫。
耶穌只說「天國臨近了」,從未說明天國是什麼,祂假定聽眾已知道天國是什麼,而且在等待著它,不過當時的人對天國有數種不同的懂法:(1)法利塞人以為天國是托拉(法律)的滿全;(2)熱誠黨以為那是以武力爭取的政治勝利,及由此所建立的神權政體;(3)默示派以為那是新時代或新天新地的來臨。耶穌的天國不限於上述任何一種,而是開放的。
歷史中對天國也有過許多不同的解釋:(1)比較古老的天主教神學,以為教會就是天國在人間、在歷史中的實現;(2)受康德影響的基督教自由派神學,以為天國是最高精神價值,或完整的自由;(3)上世紀末、本世紀初的神學,揭露了耶穌訊息的末世意義:耶穌所講的並非一更好的世界,而是一全新的世界。但這些神學家看到這全新的世界,不可能在現世實現,便又回到天國的倫理性的瞭解中;(4)今日的各種政治神學,以為耶穌的天國訊息,是政治性、社會性的理想,只有人人平等、友愛、自由時才得實現。上述種種解釋,和耶穌所講的天國原意都不完全符合。
那麼,耶穌所講的天國究竟指什麼?指救恩的實現,指末世的shalom (平安),指民族間的和平,人與人及整個宇宙的和平。保祿稱之為天主的正義,若望稱為生命。所以,耶穌所講的「天國臨近」,是指人類所渴望的平安、自由、正義及生命。對這種天國來臨的正確懂法,須以聖經為根據(3)
按照聖經中的一般說法,人本身得不到平安、正義、自由及生命,因為事實證明,生命不斷受威脅,自由受壓制,正義被踐踏。這種悽慘境況越陷越深,使人像掉入泥淖,僅靠己力無以自拔。這種阻礙個人及全人類自由抉擇的惡勢力,聖經稱之為魔鬼。聖經中關於魔鬼所說的種種,固然有很多神話因素及民間傳說,但它的核心,卻是全人類共有的一種原始體驗,即有些受造物能變成人的仇敵,他們在人作抉擇以前,已限定人的自由,因此人總不能完全看穿,更不能克服這種惡勢力。世界的分裂,人間的紛爭,以及許許多多的悽慘境遇,都由此而生。
人類陷入絕境,才能體會必須有一個新的開始!誰能作此開始呢?只有生命及歷史的主宰天主,能發動這新的開始。「天主的國」就是指這新的事實,它從來沒有發生過,是人所不能想像,不能推論出來的,更不是人所能實現的。只有天主能發動。天主的國最後就是天主自己。天主得其位而作主宰,人便回歸人的本位而得平安,世界也得救恩。這就是「天主的國」的意義(4)
「時期已滿,天主的國臨近了」(谷一15)。舊約一千多年的等待,現在滿期了,但是耶穌對「天國臨近」作兩種說法;有時說今日已經來臨,有時卻說還要等待,還要祈求天國的來臨:「……願的國來臨……」(瑪六10;路十一2)這又如何解釋呢?
學者們給了許多不同的解釋:K. Barth用時間與永恆的辯證法:永恆是永遠的現在,沒有過去與現在的區別;R. Bultmann用存在哲學,即對人性的某種了解來解釋:人每時每刻面對著抉擇,因此每時每刻都是人的最後時刻,而人每一時刻都該選擇,是對過去的依戀,或對不能把握的未來開放,天國的末世性,便在於人有個未來。P. Tillich認為天國只是一個象徵,人用它來解答「人類歷史有何意義」這一問題。但任何解釋,若想消除現在與未來間的張力,就與耶穌所說的不相符合。
要正確了解耶穌所說的「現在」和「未來」的天國,必須保持時間和歷史的觀念,但不該用哲學的時間與永恆概念去瞭解,而應接受聖經對時間和歷史的懂法。
聖經對時間和歷史的懂法有兩個特徵:第一:時間不僅是量的容積,不僅是時日的前後順序,無間斷無差別,時間還是一種質的單位,須按其內容予以測量 (失眠之夜與酣睡之夜一樣長嗎?)換言之,要看時間為何而用 (訓三1~8)。我們注意到時間的質及其內容後,便不難了解耶穌所說的既是現在又是未來的天國了,那就是說現在是天國來臨的時間,目前這一刻的特質是:天主的國正在來臨,要請人作抉擇;或說:天國是主宰未來的一股力量,它現在催促人作抉擇,因此它也就在現在活躍,並主宰著現在。「那麼,在耶穌的宣講中,講現在就是講未來,講未來就是講現在。對那些視目前為天主的現在及救恩的時刻的人而言,天主的未來即是救恩,但對那些不接受天主的現在,關閉在自己的過去、現在及未來的夢幻中的人而言,天主的未來則是判決…」。「天主的未來是天主向現在的呼喊,而現在是在天主的未來光照下,作抉擇的時刻」(Bornkamm)(5)
我們按照聖經對時間的懂法,注意它的質和內容,可以解釋耶穌所傳的訊息中,現在和未來兩個幅度的同時存在,但是,耶穌口中的天國,仍是一個將要實現,而尚未實現的事實,耶穌也在等待。結果怎樣呢?實現了?受騙了?要答覆這難題,須注意聖經對時間與歷史的懂法的第二特徵:在等待與來臨之間有一張力,這種張力不僅是新約中的一個問題,也貫穿著舊約的大部份,那就是M. Buber所說的「形成中的歷史」(Gescheheude Geschichte),這歷史不是按照某種計劃進行,而是在天主與人之間的交談和對話中形成。天主的許諾,給人揭開一新的可能,這可能的實現與否,卻在乎人的抉擇,在乎人的信或不信。因此,天國的來臨與人的信仰有關,當人藉信仰承認天主是上主時,在那一刻天國就來臨了。
我們注意到這種歷史的交談特徵後,便可明瞭耶穌所說的「天國臨近了」,是指天主提供的最後一次有決定性的機會,要求人有所抉擇。這項提供是認真的,不是在演戲,但它是指向能自由抉擇的人,它使目前的局勢,成為作末世抉擇的局勢。整體說來,以色列民拒絕了天主提供的機會,但天主並不因此收回祂永遠有效的許諾。天主走另一條路來建立祂的王國:經過耶穌的死亡和復活。

(二) 耶穌如何用比喻講天國的來臨(6)
上面已經提過,比喻是耶穌宣講的一部份。路加記載的比喻,一半以上是他所獨有的,瑪竇福音中的比喻,也幾乎有一半是他獨有的,只有最古老的福音傳統,馬爾谷寫了較少的比喻,這並不是馬爾谷缺乏比喻的資料,而是因為他對比喻不太感興趣,他更關心的是耶穌的出現及其作為,耶穌的訓徒及其生活實踐。
馬爾谷記述的比喻雖少,卻說出了耶穌用比喻講道的政策:「天主國的奧義祇賞給你們,但對那些外人,一切都用比喻」(谷四11)。敘述了「種子自長」及「芥子」的比喻後,他又寫道:「若不用比喻,他就不給他們講什麼,但私下卻給自己的門徒解釋一切」(四34)。耶穌對群眾,不用比喻就不講道,而馬爾谷記載的比喻又那樣少,這表示有不少的比喻他沒記下來,幸好除馬爾谷以外,我們尚有其他福音。從路加及瑪竇福音,我們可看出耶穌講比喻的某些特點,其中之一即比喻並不是耶穌的一般宣講方式,而是席間話題,因此,比喻是在較晚的時期,被納入有關耶穌的傳統,它傳述的方式也就很不一致。真正出自耶穌的比喻,其核心的確是席間話題,所以那些比喻裡,常提吃飯的事 (各種不同的宴會),也常提到「主人」和「侍役」或端飯的人。
另一特點即耶穌比喻中,除了三個 (收成豐富要建新倉的守財奴:路十二16~21;窮奢極侈的富豪與拉匝祿:路十六19~31;稅吏及法利塞人的祈禱:路十八9~14)外,其他全是俗化的,就是不直接提到天主,但會聽的人,能從耶穌的話裡聽出天主的救恩。天主行事的作風便是這樣,就像在耶穌身上所表現的種種(7)
若望福音在記述比喻上,與三部對觀福音不同。若望福音中只有十章一至五、十一至十三節善牧的比喻,及十六章廿一節分娩婦女是真實的比喻,其他像葡萄樹與椏枝的說法 (十五1~6),既不是比喻,也不是寓言,那是屬於自我啟示的話語 (就像若望福音中許多「我是」的說法:六35、48、51;八21;九5;十7、9、11、14;十一25;十五1~5)。最後若望十六章廿五節用「比喻」兩字概括耶穌所說過的一切,這裡所用的「比喻」,是指耶穌所說的話,常含有人不能企及的因素,要等逾越奧蹟的光,及聖神的恩賜來臨時,才能揭曉,而耶穌教導的終極總是「父」(8)
在列舉一些比喻加以介紹前,我們先看看近代聖經學界,解釋比喻的大致趨勢。這趨勢首先注重比喻的歷史性,及其結果,由十九世紀末、研究耶穌生活的學者們開創,而以目前的J. Jeremias最有成就。他用各種歷史批判法,相當精確的指出福音中比喻的原意及目的何在。但歷史批判並不解決所有的釋經問題。假定了歷史的準確後,還該注意三件事:一段文字與作者間必有的關聯;文字本身所具有的力量;聽者或讀者所扮演的角色。把握了歷史的確定性後,作者、文字、讀者這三者,在釋經工夫上的確是相互為用的。今日解釋比喻的學者,都朝這方向去做:1比喻的一致性,及其力量來自講比喻者的創見,即祂對世界、人及天主的看法;2比喻本身的形式(暗示或敘述)的確有其內在活力,使聽者如身歷其境而受感應;3聽者或讀者不僅是比喻的解釋者,也被比喻所解釋、所揭穿:他是開放的或關閉的;他的先入之見是什麼。這最後一點,實在包括前面兩點,因為作者、文字都須由讀者來領悟。
有了以上的交代,我們現在可以看看耶穌如何用比喻講天國的來臨。依據前面的敘述,天國是天主的愛和憐憫 (時期已滿,天主的國已經臨近),它要求人以生活來響應 (你們悔改信從福音吧),由此二者看來,天國不是人的功行掙來的,而是天主的恩賜。
(1) 「無用的僕人」(路十七7~10)是針對當時猶太人的神修精神而發的:天主與人之間有一道法律,法律是天主還報人的標準,守法的得賞,犯法的受罰。這比喻的目的是要拆去天人間的這道牆,使人直接與天主作位格的來往。位格往來上,最不喜歡斤斤計較,不愛提及酬勞及賞報,連感謝兩字也不願多提。天國裡沒有嚴格的酬報,只有天主的恩寵。法律只能視為給人恩寵的天主旨意的某種表達,絕對不是最高標準。
(2) 這恩寵的事實,及人與天主的位際來往,在「蕩子回頭」(路十五11~32)比喻中,有進一層的闡明。平時我們只注意比喻中的蕩子,其實那位大哥是比喻中的另一高峰。大哥說的話充分顯出猶太人守法的熱誠,及因守法而得報酬的期待 (十五29),他對那不守法的弟弟非常鄙視,根本不屑於稱他「我的弟弟」,而說:「你這個兒子」(十五30)。父親的答話要打破一切酬報的企圖,並把守法引入位際往來的層次 (十五31),同時十分巧妙地糾正長子:(十五32)「……你這個弟弟……」。
(3) 在社會層次上,瑪竇福音為我們記述了「最後到達的雇工」比喻 (廿1~16),這比喻也是要打破論功行賞的觀念,在天國裡救恩的獲得,不是個人功行的賞報,而是與天主的位際往來和互通有無,不要「為了我對人慷慨,你就嫉妒」(廿15),而應為了天國的緣故樂意服務,不計酬報。
(4) 天國裡天主與人的關係,既如雇主與最後雇工的關係,那麼人與人的關係又怎樣呢?瑪竇給我們留下「狠心的惡僕」比喻 (十八23~35)。一萬塔冷通約合今日二千五百萬美圓,是當時羅馬帝國,一個省份的全年收入。國王將這一大筆債金全數豁免。不料被豁免的僕人,剛一出門就要另一僕人還債。後者苦苦哀求,他不但不豁免那區區少數,還一定要把人押在監裡,直到還清為止。這是瑪竇以比喻寫出耶穌的教訓 (瑪六12,14~15;谷十一25),用反面說法,說出天主經的正面祈求:天主的寬恕走在我們寬恕別人之前,是我們寬恕別人的動機和泉源:這也就是天國來臨所要求於人的悔改。天主的慈愛,已在耶穌與人民的來往上,具體的表現了,這應是嚮往天國者的模範(瑪五43~48平)。
(5) 我們已由路加和瑪竇各選出兩個比喻來討論,現在再看一個他們共有的比喻,「拒絕赴宴的客人」(瑪廿二1~10、11~14;路十四16~24)。這比喻指出人能如何拒絕天國而不進去。天國比作一席盛宴,被邀請者沒有任何推辭的理由,因為首先應尋求天主的國,其他一切自會尾隨而來。但,事實上以色列的領袖們,並未接受耶穌身上所出現的天國,倒是一般平民,雖然沒有法律的功績 (禮服),卻接受了邀請,進入天國。耶穌宣講天國的兩個層面,在此同時出現了:一方面人對天國喜訊,必須毫無保留地投入,否則便會失之交臂;另方面天主的邀請,是給所有的人帶來希望,「稅吏和罪人」都不例外 (國王進來巡視原不屬此比喻,而與塔冷通比喻有關)。
(6) 以色列拒絕天國喜訊的事實,在耶穌生命末期越發清楚,因此「惡園戶」的比喻,三部對觀福音都記載了 (谷十二1~9;瑪廿33~41;路廿一9~16)。三番五次所打發的僕人,是指先知,最後打發去的愛子,當然是耶穌自己。這正是耶穌被處死的預告。
由以上所選的比喻可看出,它們敘述的都是些世俗的事,怎樣發生就怎樣敘述,不對它們的社會幅度,作任何批判,不說好也不說壞,只因它們是眾所週知的事,便用來指點另一項不被人知的事,另一種新的生活方式的可能,即與天國相稱的方式。這另一項事是什麼,耶穌從沒有明說,而讓聽者自行補充,或更好說:讓比喻去填滿自己、充實自己。當然,比喻只是耶穌身教言教中的一小部份,我們必須在祂一生的整個背景中,去解釋祂的比喻。有些比喻能有它自己的生活背景,例如路加十五章一至二節的理由,使耶穌講了尋羊和尋錢的比喻 (十五3~10);又路加七章卅一至卅五節清楚指明比喻的背景。即便我們不能辨認每一比喻的生活背景,不過,耶穌的整個訊息,及祂的生活實踐告訴我們,祂所講的不外是天主提供給我們的救恩,是天國的來臨,及天國所要求的內心悔改 (谷一15)。

(三) 比喻所啟示的天主、基督及救恩
耶穌說「天國近了」,就等於在說「天主近了」,福音中這兩種說法、意義相同。由創世以來,天主就離人很近,現在比喻中 (撒種、和麵做麵包),天主顯得更近了。耶穌又進一層說明所謂天主近了是說天主的愛即將實現,是一種父親對子女的愛 (路十五)。福音中稱天主為父之處不下於一百七十次,而耶穌自己直稱天主為Abba (谷十四36)。比福音更古老的傳統 (迦四6、羅八15),在說希臘語的團體中,還保存著這個阿拉美文字眼,這表示初期信友非常尊重此稱呼,尊重的理由就是因為這字眼一定出自耶穌之口。
這份父愛是極自由的,是傾向於寬恕的,路加將瑪竇五章48節中天父的「成全」說成「仁慈」,就是這個道理。天父的成全,不像希臘哲學所想像的倫理道德的極致,更像易經所說的創造性的生生之德,不僅自己好,還會使別人好。天主的父愛使失去的重新獲得,使死去的再活過來 (路十五24、32)。
耶穌口中的天主,與大部份傳統神學所說的大異其趣。我們從前所學的神學,實際上是將希臘哲學對天主的瞭解,變成自己的,並不是耶穌所講的、天主國臨近了的那位天主。希臘哲學的天主是推論出來的:天主是最後的因,一切存在的統一、意義及延續,都有賴於祂,因此天主是永遠的、不變的、完全自足的。這樣,把天主推論到底,實在是到了底,不能有所變動,不能有新的開始。從這樣的天主身上,不能有生命出現,可見尼采所宣佈的「天主已死」,就是西方形上學講論天主的破產。
耶穌所講的天主,完全是另一回事。耶穌不把天主說成不動的動因,或不變的緣由,卻說祂是生活的天主,是充滿愛心的父親。耶穌的天主是舊約天主的延續,是歷史中的天主,祂不斷發動新的開始,並予以保存,祂是伸向未來的一股力量,不受時間的控制,是時間與未來的主人。這就是自由的定義,那因為自由無非是能自然地由自己開始,並由自己控制未來。這個自由最後就是天主的超越。自由、超越、再與愛相合,便有了忠信、合一、信任、互通。這才是耶穌所啟示的天主。
比喻直接啟示的是天主,但間接的也啟示了基督。Schillebeeckx曾稱基督為「與天主相遇的聖事」,如今在一本新書裡,他也稱耶穌本身就是一個比喻(9)。這一說法的意義是:比喻能幫助我們認識說比喻的人;反之,認識說比喻的人,也能幫助我們了解他的比喻。雖然,我們不能知道每一個比喻的具體背景,但耶穌的生活本身就是一大比喻。將祂的生活和祂的比喻合起來看,就能把握兩者的真實意義。
我們好像也聽到耶穌問我們說:「你們 (聽了這些比喻以後)以為我是誰?」(谷八29;瑪十六15;路九20)。我們在耶穌全部生活的大比喻中,聽祂所說的比喻以後,能答說:「你是默西亞」或救主,因為在耶穌身上,天主的仁慈和救恩,決定性的出現在人間。但每個人還須由自己內心深處去答覆這個問話,不是伯多祿或任何今日的神學家所能代替的。面對耶穌這個「大比喻」,面對祂所講的種種比喻,我們如何將生活與之配合?無非就是甘心接受耶穌所帶來的救恩!
這救恩是什麼?耶穌把舊約中許許多多種對救恩的期待,集中在一點上:有分於天主的國,這天國就是生命、就是永生 (谷九43、45,十17;路十八18)。永生並不是對不可捉摸的未來,所懷的想望,所說的好話,而是目前就實現,今生就開始的。耶穌所行的奇蹟異事,指出這一生命的實現,耶穌所說的比喻 (兩個久債人:路七41~43),不同情人的惡僕:瑪十八23~35;蕩子回頭:路十五11~32),更說明了天國的救恩,在於罪債的赦免,在於由之而來的喜樂 (路十五4~10、22~24、31)。總之,救恩在於人體會到被天主所愛,被天主所接受、所肯定,人因此也能接受自己、接受別人,使天主的愛在人間做主宰。既然天主免去我們極大的債務,我們也該饒恕他人的小債 (路十八23~34),寬恕別人是天主寬恕我們的條件 (谷十一25;瑪六12)和尺寸 (谷四24;瑪七2;路六38),心地慈善的人將得救恩 (瑪五7),這救恩已迫近,所以不得延遲,不得推托(路十二58)。
可見救恩的時期就是愛,這愛要求人毫無條件地彼此接受,這種不還擊、不推辭的愛,才能克服世界上的惡 (瑪五39;路六29),才能打破魔鬼怨怨相報的惡性循環,而開始一個新紀元:只以惡人的棄邪歸正為喜樂 (路七36~47;十五11~32;十九1~10),使得天主那超越一切的大愛,成為人互相接納、互相交流的動力。人彼此竭誠相待,同憂同樂,互相關懷。
天國的來臨必將克服魔鬼的惡勢力,這是福音講耶穌驅魔治病所願報導的 (瑪十二28;路十一20)。天國的救恩在放克服破壞性的及反創造的惡勢力,開始一個再創造或新創造,其間有生命、自由、平安、和好及愛。
至於耶穌如何驅魔治病行奇蹟,那將是下一次演講要交代的。

 

 
  1. GUENTER KLEIN: “The Biblical Understanding of ‘The Kingdom of God’”, Interpretation 26 (1972) 387-418.
  2. E. Schillebeeckx: Jesus, Die Geschichte von einem Lebenden Herder 1976 S. 604-605: Q: Lk 6,20 und Mt 5,3; Lk 7,28 und Mt 11, 11; Lk 10,9 und Mt 10,7; Lk 11,20 und Mt 12,28; Lk 13,18.20 und Mt 13,31.33; Lk 13,28 und Mt 8,11; Lk 16,16 und Mt 11,12.
    Mk: 1,15; 4,11; 4,26; 9,1.47; 10,14; 12,34; 14,25; 15,43; usw.
    Mt: 3,2; 4,17; 5,19.20; 19,24; 21,31; 21,43.
    Lk: 4,43; 9,2.11.60.62; 14,15; 16,16; 17,20; 19,11; 22,16.18.
    Joh: 3,3 und 5.
  3. WALTER KASPER: Jesus der Christus, Mainz 21975 S. 83-103 “Die Botschaft Jesu”.
  4. JAMES L. MAYS: “Jesus came Preaching (A Study and Sermon on Mark 1:14-15)” Interpretation 26(1972) 30-41.
  5. G. Bornkamm, Jesus von Nazareth, 85 in Walter Kasper, op. cit. p. 90.
  6. E. SCHILLEBEECKX, op. cit. p. 137-152: “B. Die Praxis des Reiches Gottes. Die Gleichnisse Jesu”.
  7. NORMAN PERRIN: “The Modern Interpretation of the Parables of Jesus and the Problem of Hermeneutics”, Interpretation 25 (1971) 131-148.
  8. O. KNOCH: “Gleichnis”, Bibel-Lexikon, herausgegeben von Herbert Haag, , Benziger Verlag, 21968, 596-602.
  9. E. SCHILLEBEECKX, Op. cit. S. 138, 140 u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