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學論集主頁 | C. Spicq. O.P.著 簡惠美 節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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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期 | 神學論集 |
(1978)p109-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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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祿的倫理觀:生活在基督內(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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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恩心是倫理生活的啟發。果真如此,基督徒應該怎麼向天主表達知恩心,並在祂面前度一個愛德的生活?聖保祿總括的答案是:在基督內,天主父藉著子構想並完成一切:弗二4~7;羅三24f......。 天主的給予是經過基督,接納也必經過基督,因此信徒的倫理生活是與基督合一,分享祂的一切:格前一30。保祿鑄造了「在基督內」的說法,引用了百六十次之多。他所指的不是在世的基督,而是復活的基督,初期教會描寫之為基督之神:格後三17。其實,信徒從他相信基督的那一刻起便與光榮的基督合一:羅十5~10。 我們應如何懂「在基督內」?這不是時空的問題,而是位際關係:互相臨在,互相交流。兩人相愛的比喻能助人了解這一點,但仍嫌不足,因為這個關係僅停留在倫理 的、甚至隱喻的層次,然而基督與信徒的合一實現於人整個的存有。為解釋這絕無僅有的事實,保祿才發明這新詞彙:「在基督內生存」。一方面避免概念的混淆,另 一方面說明信徒與基督的關係遠超心理上的相識、相愛。信徒像樹枝被接在基督上(羅六5),與基督合而為一:迦三27~28。又像一個肢體,只有連在身體上才有生命(格前六15),同樣,信徒唯獨依賴基督方有恩寵的生命。在基督內全成了新的:格後五17。 在聖洗中,信者與基督同死、同葬、同復活:羅六3~4。從此以後信徒繼續生活在洗禮的恩寵之中,不斷的死於罪惡,活於天主;不斷的除舊佈新,好讓基督的生活彰顯在他們身上:格後四10~11。這樣,死亡與復活的雙重印號便銘刻在信徒的整個生存裡(迦六17)。他在本體所一次獲得的,應在心理及倫理的層次發展,達於至善:羅六5~41;格後五14~15;羅十四7~9。 保祿強調領過洗的人不再屬於他們自己,而是屬於基督的人,是基督的財產,因為他們受洗時已承認:「耶穌是唯一的主」(格前八6);主也曾說過,一僕不能事二主(瑪六24); 最後,保祿當時的習慣的確有販奴於神明,使之得自由的情事,這一樁事的原委是:較早奴隸能把他們以勞力賺得的金錢付給主人,換來自由之身。雖然如此,許多 的主人吞噬了贖金之後,仍保有他們的奴隸。為了避免這樣不幸事件的延續,於是,改為把贖金獻給太陽神,由此神明負責把奴隸贖回,保護他不再陷於惡勢力,可 以自由自在,隨心所欲的過他的餘生。 然而,基督寶血所解救的人與上述情形迴異:太陽神所贖的奴隸,恢復自由之後,「隨心所欲」行事;基督救贖的人反而甘心情願地成為祂的奴隸:格前七22~23。這一「失去自主」是「新人」(弗二15;四24)或「新受造物」(格後五17;迦六15)的最大特徵。信徒不可能是他自己生命的泉源,也不可能是他任何行動的指南。他既生活在基督內,又與基督同生,那麼是生活在他內的基督使他生活:迦二19~20。 這是保祿倫理的核心:倫理生活無非是基督的生活在其弟子身上的延長和開展。信徒的「生活規矩」無非是要與基督的思想行為相吻合,常能更純全地和這完美的模範合一。這是天主明顯的旨意,是世界創造及信友蒙揀選的緣由。天主既將其子立為救援計劃的中心和整個宇宙的頭(弗一10、20、23;二14~22;四15),也只在基督內看並愛被選者。 「師法基督」成了信徒的唯一倫理規則,在任何時代、環境、地點及生命的階段都是如此:哥三9~11。不是要依樣畫葫蘆,將救主所行的照樣做出來,而是應沿用祂的想法和判斷(格前二16),由祂的感受中獲得靈感,仿效祂的德行,特別是祂的愛德,如同祂一樣對父懷有孺子之情。保祿的金科玉律: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斐二5;羅十五5)。 這樣,無論個別的行為怎樣,常要以基督的思想及愛德為尺度來衡量。例如保祿勸告羅馬人或斐城人修謙遜時,他告訴他們:基督並沒有尋求自己的喜悅(羅十五3;斐二5~8)。他鼓勵格城人大方捐獻給耶城的窮人,寫道:「你們知道吾主耶穌的大方。祂本富有,卻為你們變成貧窮的,好使你們因祂的貧窮而致富」(格後八9);你們彼此也該這樣。他發現弗城信友缺乏愛德,便勸他們想想主的榜樣:弗四31~五2;對哥城亦然:哥三12~13。 信徒口出謊言是不可思議的事,因為天主子耶穌基督不是「是」而又「非」,在祂只有一個「是」(格後一17~20)。信徒尊為基督的肢體,應潔身自好。夫妻相處應像基督之與人類(教會),才會有聖善的婚姻(弗五22~32)。 「在主內」或「在基督內」的說法有時可譯為「信徒應有的態度」,即表達基督的想法、愛德及行動方式。保祿稱此「師法基督」為基督之律的完成(迦六2),這是他到處宣講和教導的生活法則(格前四17)。保祿的倫理學實在是基於人本身的存有和他在生活上與基督合一的必然要求。人是怎樣的,就應那樣生活、思想、愛。這樣一步一步地,基督的生活出現在我們身上(格後五10),因為信徒忘我時,便更清晰地顯出其內在的自我:另一個基督。我們只須把保祿的愛德之歌(格前十三4~8)中「愛德」代以「基督」,就可看出這圖像是多麼肖似。 每位受過洗的人都能像保祿一樣:對我說來,生活就是基督(斐一21);不是一連串的行動或境界的總合,而是一個活生生的人、基督、我的主!這種說法源於愛的啟發,也出自保祿的天才,他將古代的一個倫理原則:「由於你是這樣」變成了「由於基督是這樣」。 註: 本文譯自:A Companion to Paul, edited by M.J. Taylor S.J. 1975, To Live in Christ: Reflections on “Pauline Morality”, by Ceslaus Spicq, O.P. pp.141~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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