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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6)p405-429
   

耶穌的教學(續完)



宋稚青

 


第三節 智力的訓練
智力生活
耶穌訓練門徒們的智力。
智力生活在真理內,一遇無知與錯誤就衰敗了;如在低能或白痴的人身上,智力即無存在的餘地。教育的功用能對低能與白痴不能產生任何效率。但要注意,這兩種狀態與遲鈍不可混為一談,遲鈍尚有求知的可能。對於認識真理,克服無知,改正錯誤,教育的力量是必要的,這點福音切實地注意到了。
智力面對真理可分為幾個等級,由最低升到最高級,拾級而登,達於完善而後止。第一級是對真福茫然無知,這本來不可稱為認識的等級,因為與真理毫無關連,僅為一種消極的心靈狀態而已。其次是智力處於矛盾的兩個事物之間,既不能肯定又不能否定,雙方理由平分秋色,不能側重任何一方,我們稱之為疑惑。第三,假如判斷力在上述情形中,有所偏倚,有倒向一方的傾向,這時的智力雖然仍是猶豫不定,卻不同於單純的疑惑了,而形成另一狀態即推測或猜測。第四,智力更進一步接近真理。這時判斷下了決定,接受一面,而排除與它矛盾的另一面,可是對接受的一面尚未有十足的把握,稍存錯誤之慮,而對排除的一面所持的理由又不能完全推翻,這稱為意見或臆說。第五,如果對某事物認識的確實無誤,恰如其份,即算對該事物有真的知識。
人的理智自然追求真理,不過究竟何時才確實獲得真理,往往不易確定。假如一個人建立了一個思想體系,他自以為理由充足,確實無誤,並且認為把與它矛盾的理論駁倒,這時,他的知識是否是真實的呢?我們答道:可能是真實的,如果客觀的真實性確是這樣,如果事實上的確沒有人提出有力的反證。但是為揭穿錯誤,或預防不受錯誤迷惑,最好有一位傑出的導師,為人指破迷津,不受錯誤和假學說的迷惑。耶穌便是這樣的導師,祂為了使祂的門徒不陷於錯誤,要他們預為防範:
「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欺騙你們,因為要有許多人假冒我的名字來說:我就是默西亞,並要騙去許多人」(瑪二四4~5);「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看那!默西亞在這裡!』或說:『在那裡!』你們不要相信……」如果有人對你們說:『看哪!他在曠野』,你們不要出來;或說:『看哪!在內室』,你們也不要相信。」(瑪二四23,26)
這種預防策略,也有避免「無知」的作用。當然為取締「無知」,最好的方法便是提供給健全的教訓,這類的教訓在福音中極為豐富,其中有的是堅定已有的真理,大多數則為啟發新的真理。
耶穌在啟發真理的時候,採取了不同的方式。有時激發感覺官能和想像力,把真理寓於譬喻和象徵內,這在前面已經敘述。有時他闡述真理,不用譬解,而單純地訴之於理智。例如:「若是人們稱家主為貝耳則步(魔王),對他的家人更該怎樣呢?」(瑪一○25)。有時僅用他「老師」的資格,一言為斷:「我告訴你們,有比聖殿更大的一位在此。」(瑪一二6)
全新的真理
耶穌向世人傳報了許多全新的真理,其中有的是指導生活的原則,有的是顯示祂的天主性。
「凡在人前承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前也必承認他;但誰若在人前否認我,我在天上的父前也否認他。」(瑪一○32~33)。「誰若給這些小孩子的一個一杯涼水喝,因為他是門徒,我實在告訴你們,他絕喪失不了他的報酬。」(瑪一○42)。「我父將一切交給了我,除了父外,沒有人認識子;除了子外和子所願意啟示的人外,也沒有人認識父。」(瑪一一27)
這是指導人度超自然、超現實的生活,透過暫生瞻仰來生。以暫生比照來生:暫生承認耶穌,永生耶穌也承認他;暫生的行為表面雖然沒有什麼價值,但是如果以超性動機去做,就有永久的價值:為了某人是耶穌的門徒,給他一杯涼水,必要受到酬報。
聖若望福音的目的專為證明耶穌的天主性而寫,故此這項證明極其豐富,是取之不盡,汲之不竭的泉源。為了領會這項真理,當採取類比作用,就是以信仰為出發點。信仰好像一把鑰匙,當你用它打開真理的寶庫時,你必會發現裡面所含的真理,琳瑯滿目,美不勝收。換言之,你一旦以信德承認了這些真理,你就能證明所有從此獲得的結論是順理成章,非常邏輯的。是的,以信德獲得的真理超乎理智,或在理解的範圍之外,但是並非違反理智,也不與理解的真理互相矛盾。並且在你著手研究時,可以利用理智的自然能力、去考察可信的動機,一俟了解動機,一俟動機征服了你的理智,你便認為有接受這類真理的必要,縱然你對這類真理毫不了解。我們從不同程度自然科學知識做一個譬喻,假定我對於太空飛行的理論和技藝茫然無知,有一位太空科學家為我講解,縱然他講解的非常清楚,可是因為我的這類科學知識太貧乏了,故對他講的一切話完全不了解。試問我如有十足可靠的證據,確知和我講話的人真是一位太空科學家,如果因為我不懂,便說他胡言亂語嗎?一定不能。對這位太空科學家所有講解的評論,不能憑依我理解的程度,而當借重那證明他是科學家的證據。
我們的知識領域和天主的知識領域距離之遠、絕不是無科學知識的人與科學家之距離所可比擬的。後者僅是同境界(自然界)的程度之分,前者則根本屬於兩個不同的境界(自然界與超自然界)。然而假如天主願意把他本有的知識通傳(啟示)給我們,我們接受這種知識的時候,是以我們的理解為取捨的標準?或是以證明這知識確是天主啟示的證據為標準呢?無疑的是後者,這就是前面說的可信的動機:一俟了解動機,一俟動機征服你的理智,你便認為接受啟示真理的必要。
人有了以信仰獲得的真理作支點,可以演繹出新的結論,可以推論到其他有關的真理,人由此獲得的知識的豐富,是任何真理的方式所不及的。因為這種超自然的真理,若不是耶穌教給人,人永遠不能知道。
以真理糾正錯誤
學習時,不能一蹴而幾,必須按部就班,由淺入深,由簡至繁,逐漸分層學習。任何老師應這樣給學生灌輸知識,耶穌更是如此。他有計劃地準備門徒們,逐漸把真理傳授給他們,逐漸啟發,慢慢深入。他在捨生前夕仍給他的宗徒們說: 「我還有許多事要給你們說,不過,現在你們不能領會。」(若十六12)
面臨假的威脅是預防。以假為真是錯誤,攻擊錯誤要有另一套辦法。耶穌首先提出的辨法是以光明照射錯誤,讓陷於錯誤的人看見,認識哪是真理,他在哪方面對真理誤解了。因為認識真理,辨別真假,猶如物理學科的定理:「自然怕真空」,黑暗怕光明,錯誤怕真實。耶穌為糾正當時法利塞人的錯誤,提出祂正確的主張;祂的主張便是光明,足能震聾發瞶,使人拋棄錯誤,接受真理。茲節錄幾節福音文字,觀察一下耶穌如何以真理糾正錯誤。
糾正關於行善時犯的錯誤:耶穌說:「你們要小心,不可在人前行善工,為叫人看見,若是這樣,你們在天父之前,就沒有報答了。所以,當你行施捨時不可在你面前吹號,如同偽君子在會堂和街上所行的一樣,為了受人的稱讚。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獲得了他們的報酬。當你施捨時,你右手所行的,別叫你的左手知道,這樣你的施捨雖隱而不露,但你的父在暗處看見,必要酬報你。」(瑪六1~4)耶穌的意思並不是禁止公開行善,而是指摘行不由衷,只圖炫耀人前的舉動。耶穌糾正關於祈禱所犯的錯誤說道:「當你們祈禱時,不要如偽君子一樣,他們喜歡在會堂及街頭站著祈禱,為叫人看見。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獲得了他們的報酬。當你祈禱時,進入你的內室,關上門,向你暗中之父祈禱,你的父在暗中看見,必要報答你。」(瑪六4~6)這段話的正確解釋是,耶穌並非禁止公開祈禱,而是在貶斥作祈禱的姿態,以博取熱心之名的偽君子們。
關於祈禱的言語的錯誤,耶穌也糾正道:「你們祈禱時,不要嘮嘮叨叨,如同外邦人一樣;因為他們以為只要多言,便可獲得重允。你不要像他們一樣……你們應當這樣祈禱:
我們的天父:願的名受顯揚,
的國來臨,
的旨意奉行在人間,如同在天上;
今天賞給我們日用的食糧;
寬恕我們的罪過,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
不要讓我們陷入誘惑,
但救我們免於凶惡。」(瑪六7~13)
關於禁食的錯誤,耶穌糾正道:「幾時你們禁食,不要如同偽君子一樣,面帶愁容,為叫人看出他們是在禁食。他們已獲得了酬報。你禁食的時候,要洗臉,不要叫人看出你在禁食。你的天父在暗中看見,必要酬報你。」(瑪六16~18)
偽善是一種錯誤,耶穌以他真理之光揭露這種錯誤的黑暗。提醒人認識這種偽善毫無價值,不能得天主的採納;原來施捨、祈禱、禁食都是敬禮天主的聖潔事工,以取悅天主為目的,依此而行必能蒙受天主降福;反此而行,專以圖人稱讚為目的,把敬主之事用為榮已,豈非大錯特錯?即便獲得「熱心之名」,仍然得不償失,這是多麼愚昧啊!
耶穌也糾正主觀的錯誤。請讀以下這一段福音:
「有一個法利塞人請耶穌吃飯。祂便進了那法利塞人的家中坐席。那時有一個婦女,是城中的罪人。她一聞知耶穌在法利塞人家裡坐席,就帶了一瓶香液來,站在他身後,靠近他的腳就哭開了。她開始用眼淚滴濕了耶穌的腳,用她的頭髮擦乾,又熱切的口親耶穌的腳,以後抹上香液。那請耶穌的法利塞人心裡想:「這個人若是先知,必定知道這個摸祂的是誰,是怎樣的女人:她是一個罪婦呀!」耶穌發言對他說:「西滿,我有一件事要跟你說。」西滿說:「師傅,請說罷!」耶穌說:「有一個債主,他有兩個債戶:一個欠他五百德納,另一個欠他五十,因為他們都無力償還,債主就都寬免了他們,那麼,他們中間誰更愛他呢?」西滿答說:「我想是那多得寬免的。」耶穌對他說:「你判斷的正對。」於是,他轉身對著那婦人,向西滿說:「你看見這個婦人嗎?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她卻用眼淚滴濕了我的腳,並用她的頭髮擦乾;你沒有給我行口親禮,但她自從我進來,就不斷地口親我的腳。故此我告訴你,她的那許多罪都得了赦免:因為她愛的多;但那少得赦免的,愛的也少。」耶穌就對那婦人說:「你的罪赦了!」(路七36~48)
這法利塞人犯了妄斷人的錯誤,耶穌以淺顯的譬喻,輕而易舉地給他揭破了。這正對病根的一擊,只有耶穌能做得到。當然這位法利塞人的錯誤不是惡意的,故此耶穌以溫和的態度對待他,不像對有惡表的錯誤—假善欺人那樣嚴厲。所有老師在矯正人的錯誤時,皆當取法耶穌的這種態度!
解釋疑惑
智能尋找知識或解決問題的時候,如對問題毫無所知,就要裹足不前,無法進行;如果受偏見之累,或懷有主觀的錯誤,往往走入歧途:當這情形,如遇明師指導,糾正錯誤,難題即可迎刃而解。此外在認識的進程中,還有一種心理狀態,就是思路中途觸礁,發生了疑惑。這時候要怎樣對付呢?辦法很簡單,把疑難向有相關知識和經驗的人提出。耶穌的教導,在解釋疑惑上有卓越的見識。
西加爾婦人在井旁和耶穌談話,逐漸對耶穌加深了認識,當她承認了耶穌是一位先知之後,便提出來她的疑難道:「我看你是個先知,我們的祖先一向在這座山上朝拜天主,你們卻說朝拜的地方應該在耶路撒冷。」(13) 耶穌給她說:「女人,你相信我吧!時候要來到,屆時,你們也不在這座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朝拜父。你們朝拜你們所不認識的,我們朝拜我們所認識的,因為救恩出自猶太人。然而時候要到,而且現在就是,那真的朝拜者以精神誠意朝拜父,因為父所尋找的,正是這樣朝拜他的人。天主是神,為此,凡是朝拜他的,就應該以精神誠意朝拜他。」(若四19~24)
堅定於真理
當人懂得了真理時,便佔有了真理,耶穌即加以堅定。例如山中聖訓時,眾人領受了他的訓言,他便說:「你們歡欣踴躍吧!因為你們天上的報答是豐厚的」(瑪五12);又如法律博士回答耶穌的問話道:「法律的第一條誡命是:你要全心,全靈,全力,愛天主。」耶穌對他說:「你說的好。」
理智免於無知,免於疑惑,免於錯誤之後,即獲得準確的真理,即擁有真理的自由。耶穌說:「你們認識真理,真理就要解放你們。」(若八32)
耶穌所傳授的真理屬於超自然界,來自他自己的認識。他教導的初步以感覺官能作證明,以顯然易明的真理作論據,然後以類比的方式邁進他昭示的真理對象。他所昭示的真理固然本身彰明(14),但其彰明性是對耶穌而言,對生活在現世界的人說,則不是彰明的,換言之,人用自己的自然智能不足以認識它。那麼,耶穌怎樣叫人認識這類真理呢?他先以現世界的事物作類比,來譬解超自然的事物,但他之取信於人,使人承認這類真理,則憑藉他為師的權威。他在傳教時,以奇蹟、以預言、以他超人的智慧建立他的權威,使人因此縱然不明瞭他講的真理,而仍然承認它們是最真實不過的。
真理的準確性,就認識論的觀點看,物理實際比倫理的準確性大,但在人的日常生活裡,倫理的範圍要比物理重要的多了。人無論目不識丁,或學貫中西,擁有倫理真理的數量,遠超過物理的真理。耶穌號召人重視超自然的和倫理的真理,他不斷的作證,廣汎的施展他的權威:「我是真理」。
福音的教育提出一種最快人心的保證,就是我們的理智將達到圓滿的完善境界,在面對面見到天主的時候,將認識全部真理,因此而愉快無窮。
一位大思想家說道:「我相信有智力的幸福。我多次經驗,當我發現我以前不知道的新熲而重要的法則時,我感覺很深的樂趣。不過我的能力有限,身體不支,且時間不敷分配。我相信應當有一個地方,在那裡我們可以滿足這種求知的渴望:能確切無疑的認識全部的真理,並且再也不感疲倦。」(15)

第四節 意志的訓練
人異於禽獸的特有能力為理智與意志。人性假若能實現蘇格拉底的等式主張:知即行;假如能做到王陽明的學說:知行合一;假若一有真知必然產生正確的行為;假若意志必然隨從理智的領導:人就不需多少教育,即可從善如流了。但是大多數學者仍承認理智與意志間的不協調;如果我們反省自己,觀察別人,也能發現不少這種背道而馳的情況。
意志在決定上的功用
關於「知」在行上的分量本身是不充足的,沒有決定行的必然性,我們在討論行動的原則時(參考第三章第三節)已經談過了。我們現在僅就意志的正確發展,觀察一下福音的教育觀點。
意志的行為有三種功用,就是考慮,決定,執行。這三種功用中的執行,是意志交由其他官能去完成,如命令眼去看,命腳行路,命理智去思考等,這一層且置而不論。第一種考慮的功用,由理智主動地工作,以大小不同的準確程度供給意志嗜欲的對象;這時意志的貪慾昇起,加強了或削弱理智的力量。理智方面,如果它供給的對象有被取締的危險,它就提供新的理由動機,進行推理……意志注意某一些對象。當意志決定接受或拒絕一件可欲的對象時,它便自己行動,不為理智所左右,它必然獨自行動,不需要也不容許其他的協助,只以它自己本有的力就應付裕如了。
意志力,就其本質說,在兩種善之間,有任選其一的自由,在善惡之間也有選擇的自由。(16)它能有效地防衛這種高貴的權利,雖然有時也是造成悲劇的原因;它熱烈地執掌它的決定權,毫不放鬆。為什麼呢?因為天主聖言偕同聖父聖神既已把意志造為自由的,當祂降生成人,作人類的導師的時際,也不肯加以限制。不過,耶穌卻能協助意志避免或補救它的偏差。怎樣協助呢?訓練。訓練的方式可分為若干觀點,例如意志指導感官和智力,供給它最純潔的材料。關於意志的行動要注意,當它考慮的時刻,要慎重,不可輕易下決斷。同樣要注意嗜欲(appetite),嗜欲往往伴同智力參加其中,影響意志的抉擇。激情衝力也很強,對意志的干擾應特別加以注意。(17)
「人自童年始,即應改正違理的傾向,培養好的習慣,尤其要啟發智力,堅強意志以便統御偏情,而接受完善的基督化教育。」(18)
削弱激情
舊約法律是怕情的法律,新約內,耶穌頒布的法律恰與舊約相反,而是愛的法律。
我們以下要觀察耶穌如何把激情引向正路,使它不危害意志,讓意志自由向善。關於統御激情的各種方法,可參考其他書籍,此處不擬詳加敘述。
創世紀所描述的天使,手執火劍,把守樂園的大門,非常威武可怕。而新約描述的天使,不但不帶劍,一顯現給人,先消除人的怕懼。匝加利亞見了天使,驚慌失措,天使對他說:「不要害怕!」(路一13)聖母瑪利亞聽見問候她的話:「萬福,你充滿了天主的寵愛」,而大顯驚異,天使對她說:「不要害怕!」(路一30)
若翰誕生時,他的父親匝加利亞憶起天主向亞巴郎作的誓言,知道恐怖的時期已經過去了:「恩賜我們,從敵人中被救出來之後,使我們無死無懼,一生在他台前,以正義和聖善事奉他。」(路一74)
耶穌有時只用一句話表示他在跟前,即足夠鎮定人心。「宗徒們看見他在海面上行走,都驚懼起來,祂對他們說:「是我,不要怕!」(若六20)耶穌復活後顯示給宗徒們,他們想是見了鬼神,驚懼萬分,祂對他們說:「你們為什麼恐懼呢?你們心裡什麼存有這樣的思想呢?你們看看我的手,我的卻,真是我;你們摸一摸,要知道:鬼神沒有肉,也沒有骨,而我一如你們見到的,有肉也有骨。」祂說了這話,就把手腳指給他們看(路廿四38~40)。
當宗徒們有合理的怕懼時,耶穌便安慰他們,賜給他們平安:「我留給你們平安,我把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給的平安不同於世俗的平安。你們的心不要亂,也不要氣餒。你們曾聽我給你們說過:我要去並且回到你們這裡。你們若愛我,你們一定喜歡我到那裡去。」(若一四26)祂賜給他們平安,同時也說明消除怕懼的理由。
怕懼是信德之敵,故當努力克除。有一次,會堂長請求耶穌到他家中療愈他的獨生女,走在半途,會堂長的僕人來報信說:「你的女兒已經死了,不必煩勞師傅了。」耶穌聽了,就對他說:「不要怕,只管信,她必得救。」(路八49~50)。
不過,克除怕懼最有效的方法是愛德,聖若望宗徒解釋道:「愛內沒有恐懼,反之,圓滿的愛把恐懼驅逐於外,因為恐懼內含有懲罰;那恐懼的在愛內還不圓滿。」(19)
耶穌有時利用戒懼心,節制人貪虛榮。就此觀點說,戒懼之心有培養的必要。耶穌設譬喻說:「你如被邀赴筵,不要佔上位,因為恐怕有比你地位高的人客人來了,主人要對你說:請把位子讓給這一位;那時你就要含羞去坐末席了。你幾時被請,應去做末席,等那請你的人來給你說:朋友,請上坐罷!你在同席的人面前才有光彩。因為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路一四8~11)
為克制貪虛榮的偏情,耶穌提出了上述的方式,就是懷恐懼受辱的戒心。於此要注意,耶穌無意教人虛偽,以退為進,「先居下位,以便主人推上高位」;他的目的是教人實行謙德。
轉移與昇華
攻打激情的第一方式是轉移對象。這種辦法力量強大,效果頗著。耶穌多次應用,以新的事物變換激情的對象,同時保留激情的衝力。現代心理分析學者也發覺了這種方式,稱之為昇華(sublimation)。我們引證幾項於後。
關於野心的昇華,耶穌要人望天國中的高位。他許諾給貪慕現世權利的宗徒們說:「在重生之日,當人子坐在他光榮的寶座上時,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瑪一九28)
關於貪財的昇華,耶穌許給為他的緣故犧牲財物的人,今生來世皆得厚報:「要獲得百倍的酬報,並且享有常生。」(瑪一九29)
關於人格昇華:耶穌鼓勵人守法,以冀獲得高尚的人格,他說:「誰違犯了這法律中最小的一條,並教人這樣做,他在天國中要是最小的;但誰導守了這些誡命,並這樣教人,他在天國中將是偉大的。」(瑪五19)
以努力昇華怕人恥笑:為了免於被人恥笑,耶穌勸人慎思,明辨,篤行。一有決定,即貫徹始終:「你們當中間誰願意建造一座塔,而不先坐下籌算費用,是否有力完成?免得他奠基以後,竟不能竣工,所以看見的人都要開始譏笑他說: 『這個人開始建造,而不能完成。』」(路一四28~30)
人著手任何行為,必須先有決定,決定是意志最後的行動;任何有意的行為都經過意志明顯的或隱然的決定。為便利意志作決定起見,加強理解力,削弱或轉移激情是很重要的。此外,獎勵與懲罰激勵意志的決定也有相當的效用。
當一個好行為完成之後,理智就認識了這種好行為的價值,因此要求相關的機能重複類似的行為,以便養成習慣。耶穌多次採用這種積極的方式,要他的門徒重複類似的行為:「我以前派遣你們的時候,沒有帶錢囊、口袋,你們缺少了什麼沒有?」(路二二35)這是要門徒們重新激發信賴天主的行為。
有時耶穌要門生欣賞好行為的高尚。一次宗徒們傳教歸來,很是滿意,因為魔鬼都屈服在他們權下,耶穌對他們說:「你們寧要喜歡的是:你們的名字已經寫在天上了。」(路十20)
人格的培養
總之,善行的目的,不外凡開始的善行就當完成。只有開始,沒有繼續,固然不好,功敗垂成,尤可惋惜。故此每個善行都要完成,由類似善行積累起來的德行亦應養成,並恆行不懈,必如此,意志才算是堅強的,才算是成功的。
「完成」是教育方向的路程,也;是意志行為的終點,完成的才算是成功。為此許多著名的教育家都非常重視意志教育,把意志訓練列為重要的教育訓練,尤其對陶冶人格,意志訓練更是不可或缺的。
陶冶人格不在致力於理解力的發展,也不在感官與其他的機能的單獨訓練,而在遵照意志的正當程序,配合進行。換言之,各種官能皆應為意志服務,聽從意志指導。耶穌規定這種服務的基礎為:「棄絕自己」,聖保祿指出最高的完成目標:「直到基督在你們內形成。」(20)
有的學校特別要求智力的訓練,為達成特定的目的,以智力的成就作為先決條件,規定如欲進入該校,必須具備某種知識水準,否則拒而不收:數學不及格的人,不得進大學。
耶穌的學校內,沒有這種褊頗,沒有一方面或多方面的壟斷性的規定。耶穌看重的是,是整個的人。耶穌強調整個人的和諧發展,倡導完整教育。這種教育在生活上是完美無瑕的,經耶穌身體力行,立下遺範,昭告我人,跟隨祂學習。祂說:「你們跟我學習罷!」「我是道路」,「我,無人能斥責我有罪。」為此,我們該隨從祂,跟祂學習,直到基督在我們內形成,度祂所度的生活,一如聖保祿宗徒說:「我生活,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生活在我內。」(21)
然而首先要棄絕自己,耶穌向眾人宣佈:「誰願意跟隨我,要棄絕自己,每天背負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但誰若為我的緣故喪失自己的性命,這人必要救了性命。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卻喪失了自己,或賠上自己,為他有什麼益處呢?」(路九23~25;谷八34~36)
有一大群人與耶穌同行,耶穌轉身向他們說:「如果誰來就我,而不恨他的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生命,不能做我的門徒。不論誰,若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在我後面走,不能做我的門徒」(路一四25~27)。「你們中不論是誰,若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不能做我的門徒。」(路一四33)。「你們該變賣所有的來施捨,為你們準備好經久不朽的錢囊,在天上備下取用不盡的寶藏;那裡賊不能走近,蠢蟲也不能損壞。因為你們的寶藏在那裡,你們的心也必在那裡。」(路一二33~34)。「天國好像藏在地裡的珍寶,人找到了,就把它藏起來,高興地賣掉他所有的一切,買了那塊地。天國又好像一個尋找美好珍珠的商人,他一找到了一顆寶貴的珍珠,就去賣掉他所有的一切買了它。」(瑪一三44~46)
上面引證的幾段話,都說明一件事,就是人幾時要修德立功,恆心行善,則必須把它和大目標相較,無足重視的、且有礙於大目標的事物皆應拋棄,絕不迴顧,絕不惋惜。「要每日背負自己的十字架」「手扶著犁,而仍往後面看的人,不適於天主的國。」(路九62)
然而若要使這一切行為都達到目的,引導感官,激勵智力為意志服務,仍然不夠,還需要新生命的活力,就是耶穌賦與人的聖寵。耶穌通過聖寵指導整個人的所有行為,陶冶人自然和超自然的品格。

第五節 福音與人性
耶穌基督施教雖以超自然為教育計劃,但並不忽視人性;他的超自然計劃是針對人性而設計的,完全適合人性,我們在第一章已清楚的解釋過:聖寵並不摧毀人性,而是完成人性。
福音對生理的觀點
一提起配合人性的教育,立即想到生理。生理的發展與衛生,在現代的社會環境裡,尤其積極的醫學,即體育頗受重視(22)。這在今日的教會內也普遍地注重,例如教宗比約第十二世說:「你們放心並忠信從事體育吧!天主教思想對此並無異見,而且衷心贊助……天主教重視運動的事實,可以破除他人對我們的誤解。天主教認為體育增加人的精神價值,並且裨益教友生活。」(23)又如第二屆梵蒂岡大公會議於一九六五年二十八日對基督化教育之聲明中說:「吾人必須匡扶兒童及青少年人,藉最進步之心理學及教育技術與科學之助,使其體能、操守及智力得以均衡發展。」(24)
天主教遵照耶穌的旨意,重視身體的發展,但是如果過事重視身體,如果為了身體的發展侵害靈魂的利益,違反人格的尊嚴,則是把靈魂肉身的結合次序破壞了,這是基督化教育所反對的。不得其法的嬌養身體,反傷害身體,嘗見過度照顧身體的人,身體健康反而欠佳。
耶穌不但講道,供給人精神食糧,而且顧全人的身體,他以奇蹟治愈人的疾病,為了使聽眾不致挨餓,曾顯增餅和增魚的奇蹟,並親手烤魚給宗徒們吃;當宗徒們傳教歸來時,祂叮囑他們去休息。
這些以奇蹟救助人肉體的事,我們不能效法,耶穌也不要我們效法。可是耶穌制定的法律,必不超出人力,是人人能行的,也應該行的,祂所規定的進入天國或被逐出天國之外的條件是:給或不給最小的弟兄衣、食與身體的要需。他在公審判之日,向右邊的人說:「我父所祝福的人,你們來享有為你們準備的幸福吧!……因為我餓了,你們給了我食物,我渴了,你們給了我飲料……」此後,又給左邊的人說:「可咒罵的人,離開我,到永恆的火裡去吧……因為我餓了,你們沒有給我食物,我渴了,你們沒有給我飲料……」(瑪二五34…)
耶穌的教導施於全人,對生理的教育(體育)縱然未顯然明示,至少隱然暗示:祂並不把身體棄置不顧,或視作壞的東西,反之祂照顧人的身體,提出照顧的保證:「你們的頭髮如無天父的准許,一根也不會落下來」;天主照顧人的身體遠勝過照顧在天空悠閒翱翔的飛鳥,遠勝過田間朝開夕萎的小花,天主對這些植物動物照顧的如此周詳縝密,何況對祂的兒女—人類呢!(瑪六25~34)
我們承認,福音對生理方面的教導,遠不如對智力,尤其對倫理方面的多。因為就追求真理與培養道德的立場,身體當為理智與意志服務,它的功能在於協助理智與意志達成目的,修練它,等於修練工具,而工具的完善應以完成目的效率來斷定,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是也。
總之,耶穌的教導完全適合人性,不過不以此為目的,而以發展超自然的生活為目的,祂利用一切自然界的事物發揮超自然的境界,祂把自然界,連人性在內,導向超自然界。祂說:「你們看天空的鳥不播種,不存糧……田間的玉簪不耕織……」是發揮天父的對人的愛;祂引導跟從祂的人注意聽祂的言語,祂用許多譬喻和極美麗的寓言激勵人的想像,祂提醒人的記憶力,助它憶起天主賜給的種種恩惠,回想法律的條文或他的話,祂以全新的真理滋養人的智能,祂解釋疑惑,糾正錯誤,他督導人,要人以正直的意志行動,恆心行善,貫徹始終……這一切的目的不是為訓練人的自然能力,這是訓練感官為能正確觀察,訓練智力為善於理解,訓練意志為能善於決定:僅此而已—耶穌對人的自然能力所做的努力,都歸於一句簡單的話,指導一切行為協力爭取天國。
天助與自助
促成超自然生命發展的有兩件要素,一是人的行動,可稱人的自助,一是天主恩惠的協助,可稱之為天助。這兩件要素有相同的重要性,卻有基本上的分別。
天主在人靈魂的本體上賦與寵愛,在人靈魂的能力上賦與德性與神恩,使靈魂賦有超自然的生命,並能借寵佑產生超自然的行為。人如善與天主合作,當然積功累德,值得嘉獎,但是如抗拒天助,不肯與天主合作,必遭天譴,實在可嘆。耶穌對這等人發出嗟嘆之聲道:「苛辣匝因,你是有禍的!貝特賽達,你;是有禍的!因為在你們那裡所行的異能,如果行在提洛和漆冬,他們早已做補贖了。」(瑪一一21;路一○13)「耶路撒冷,耶路撒冷!你常殘殺先知,用石頭打死那些被派到你這裡來的人,我多少次願意聚集你的子女,有如母雞把幼雛聚集在翅膀底下,但你竟不願意。」(瑪二三37)
耶穌曾用極生動的譬喻描寫善用和妄用天主恩惠的不同遭遇。祂說:「有如一個遠行的人,將僕人們叫來,把他的財產交給他們,按照他們的才能,有的給了五個塔冷通(錢幣名,一個合美金二千一百元),有的給了兩個,有的給了一個,然後動身走了。那領了五個塔冷通的,立刻用來營業,賺了另外五個。同樣,那領了兩個的,也賺了兩個。但是那領了一個的,卻掘了一個坑,把主人的銀子埋藏起來。過了多時,主人來了,便與他們算帳。那領了五個塔冷通的上前來,交上另外五個塔冷通說『主啊!你交給了我五個塔冷通,看,我又賺了五個。』主人對他說:『善良而忠信的僕人!你既在小事上忠信,我必委派你辦許多事,進入你主人的福樂吧!』那領了兩個塔冷通的也上前來說:『主啊,你曾交給我兩個塔冷通,看,我又賺了另外兩個。』主人對他說:『好!善良而忠信的僕人,你既然在小事上忠信,我必要委派你管理許多事,來同你主人的福樂吧!』隨後那領了一個塔冷通的也前來說:『主啊,我原知道你是苛刻的人,在你沒有下種的地方收穫,在你沒有散布的地方聚歛。因為我害怕,所以我把你的塔冷通埋藏在地裡;請看,你的仍還給你。』主人回說:「刁惡而懶惰的僕人!你既然知道我在沒有下種的地方收穫,在沒有散布的地方聚斂,那麼你就該把我的銀子交給錢莊裡的人,待我回來時,就把我的錢連本帶利取回。所以你們把這個塔冷通從他手裡奪過來……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的黑暗中去!」(瑪二五14~40)
從此可知,天主依照人的才能,賜給人恩惠,若人善用,努力工作,就可賺得一倍的利潤,因此而受賞;人若不肯善用,懶於工作,則為浪費天主的恩惠,因此而受罰。
自我教育或教育他人的工作,所能支配的僅是人的行動。至論賦與聖寵,準備靈魂隨從天主默感的工作,人便不能直接過問了,我們只知道,天主賜給的聖寵愈多,人所獲得的助佑愈大。
天主賜給的德性神恩的發展,有賴於人恆久的努力與合作。
天助由基督從天上掙來,同時樹立榜樣,可資仿效。並且以其福音訓言燭照人的理智,激發意志,以行為實踐直向天主之德與倫理之德。
人的行動包括利用教育的方法,不能只靠自然力量,而必須仰賴天主的聖寵神恩,教宗比約十一世說:「教育兒童的各種方法,凡是只依賴人的自然力量,較易忽略天主所付,為造就信友生活方法的,全是虛假而多錯誤。凡否認或不注意原祖遺留給後代的原罪,或否認聖寵,而只是完全仗恃自然能力的,實在大為背離真理。」(25)
人與天助合作,即為自助。自助之道,在於實踐超自然的生活,發展天賦的超自然生命。今將耶穌關於這方面的訓示簡略介紹一下:
關於信德的發展:「你們的信德如果有芥菜籽大,你給這座山說:移海裡去,它必照遷不誤。」(路一七6)「未見而信的人更是有福。」(若一七6)
關於望德,耶穌要人堅定地依恃天主,說天父照顧人要勝過田間的花卉,超過天空的飛鳥,花既不缺土地與雨露的滋養,鳥既不乏果腹的食物,何況人呢?
愛德更是耶穌諄諄叮囑的:耶穌給門徒們說:「你們要彼此相愛,一如我愛了你們,從而人要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若一三34)。「我來是把火投在地上,我所願意的,就是要它燃燒起來。」(路十二49)
智德的發揚在於事先深思熟慮,耶穌說了建造房子的比喻,智者建造房屋在磐石上,不怕風吹雨打;(瑪七24)智者建造以前,先坐下籌劃費用,是否有力完成?(路一四28);又以作戰為喻:一個國王要去同別的國王交戰,哪有不先坐下衡量一下,能否用一萬人去對抗那領兩萬人來攻擊他的呢?(路一四31)又明白宣佈道:「你們要像蛇一般機警。」(瑪一○16)
提到智德,耶穌要求物各有主,是誰的就歸於誰「天主的歸於天主,凱撒的歸凱撒。」(瑪二二21)
為鼓勵人勇敢,耶穌提出勝利的保證:「你們在世界上要遭大憂患,不過你們儘管放心,我已戰勝了世俗。」(若一六33)
最重要的是實行愛德,愛德天長地久,永不衰敗,愛德是愛天主,並為天主而愛眾人。愛德不在空言,而在實行;愛德包括犧牲;愛德的最高境界是與主契合無間。
自作孽與回頭是岸
拒絕天主的恩惠,不肯與天主合作,妄自作違反道德律的事情,便是犯罪。同樣的罪屢犯不改,即養成惡習,成為毛病。
一個身負重罪的人,所有各種行為,縱然不是罪惡,也不能邀天主寵眷;但一息尚存,還能幡然悔改,重與天主和好,重行升天之路。故此罪人應該早日回頭,求主寬赦。
耶穌以召罪人悔改為祂的使命,把罪人回頭看作最大的喜樂。我們把耶穌關於這事所說的譬喻,所發表的言語摘錄一些,藉以了解耶穌的精神。
「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遺失了其中一隻,而不把那九十九隻丟在荒野,去尋覓那遺失的一隻,直到找著為止呢?一找到了,就歡天喜地的把牠放肩膀上,來到家中,請他的友好及鄰人來,給他們說:你們與我同樂吧!因為我那隻遺失的羊又找到了。我告訴你們:同樣,對於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所有的歡樂,甚於那九十九個無需悔改的義人。」(路一五4~7)
「或者哪個婦女,有十個「達嗎」(錢幣單位,約合工人一天的工資),若遺失了一個「達瑪」,而不點上燈,打掃房屋,細心尋找嗎?一找著了,就請女友和鄰人來說:你們與我同樂吧!因為我失去的那個達瑪又找到了。我告訴你們,對於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主的天使前,也是這樣的歡樂。」(路一五8~10)
「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幼子給父親說:父親請把我應得的家產給我吧!父親就把家產給他們分開了。過了不多幾天,小兒子把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就往遠方去了。他在那裡荒淫度日,耗費了他的資財。當他把所有的都揮霍盡了之後,那地方正發生大荒年,他便開始窮困起來。去投靠一個當地的居民,那人打發他到莊子上去放豬。他恨不能拿豬吃的豆莢來果腹,可是沒有人給他。他反心自問,我父親有多少傭工都口糧足有餘,我在言裡反要餓死。我要起身到我父親那裡去,並且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不配再稱作你的兒子了,把我當作你的一個傭工吧。』他便起身到他父親那裡去了。他離家還遠的時候,他父親就看見了他,便動了憐恤的心,跑上前去,撲到他的脖子上,熱情的親吻他,兒子給父親說:『父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再也不配稱為你的兒子了!』父親卻分咐僕人說:『你們快拿出上好的袍子來給他穿上,把戒指戴在他手上,給他腳上穿上鞋,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應該吃喝歡宴,因為我這個兒子死而復生,失而復得。』他們就歡宴起來。」(路一五11~24)
耶穌的門徒有許多缺點,但耶穌仍很愛他們。耶穌對於罪人所表示的態度是寬大為懷;好像只有一個例外,就是對偽君子毫不留情,攻擊的不遺餘力,其中的理由也許是因為偽君子不但固執於惡,而且假冒為善,多行惡事,罪無可逭。
耶穌畢竟更垂青善人,此如自幼遵守天主誡命的少年拜訪祂,祂注視他,喜愛他;又如祂更喜愛那位守貞的宗徒若望,若望因此自稱是耶穌喜愛的門徒。

結 論
耶穌的教育是發展,不停的發展,以達於至善。這種發展是均衡的,肉體與靈魂兼顧,自然與超自然並容。人不但有生存在現世的生命,而且有生存在來世的生命,耶穌的教育不可能限於純自然的範圍,必須導向超自然的領域。「基督化教育常應把握一個重點,就是受教育的主體是完整的人,他的靈魂與肉體結合為一,賦有自然能力與超自然能力:這都是正常理智與啟示昭告我們的。」(26)「所謂基督化教育,不僅致力於培養人性,而尤要者在於達成其終極標的,既已領受聖洗,即應逐漸灌輸救贖奧蹟的知識,使能領悟其所受信德恩賜之彌足珍貴,因而更能在行為上、心靈上虔心事主,勤於禮拜,且納其私生活於正義、聖潔、真理之新生軌道中。」(27)


 
  1. 見教育大辭書,教學條,商務民五四年臺版。
  2. 「教學法新論」引用,孫邦正,商務民四二年五頁。
  3. Ruiz Amado, Fapaulsen como pedagogo, Barcelona, 1923.
  4. 教宗比約十一世,「神聖導師」論教育通牒,一九三○年,第4號。
  5. Gottler, System der Padagogik 9a edic. Mnchen, 1950, 26頁。
  6. Hovre, pedogogo y pedagogia del Catolicismo, Madrid 1951 3a p. 403.
  7. 參考「人約昇華」,駱勞德著,多瑪譯,光啟,一九六四年二月再版,四五頁。
  8. 同註五,四六頁。
  9. Balmes: El Criterio, Espasa-Calpe, Madrid 1934, p. 26.
  10. 依六9-10。
  11. 關於「駱駝穿針孔」不應照字面懂,請參考「馬爾谷福音註解」余必著,帆行譯,一九六二,光啟,二四六頁。
  12. Daniel Llorante, Curso de Pedagogia Valladolid 1952 p 129, 136.
  13. 這一段聖經記述耶穌自猶太省返加里肋亞,途經撒瑪黎雅的西加爾城。而撒瑪黎雅人與猶太省人不睦,自建聖殿,從來不去猶太首都耶路撒冷聖殿敬拜,故此發問。
  14. 彰明(Evidence)或稱顯明,是客觀真理的一種重要特徵,真理藉以引人確實無誤的認識它。例如「二加二」兩數目的「和」是極彰明的,必然迫人承認它為「四」。
  15. N. Irala, Eficiencia sin fatiga en el trabajo mental 智能的修養,未稚青譯,光啟一九六四年出版,頁七。
  16. 所謂在善惡之間的選擇,認真的說,仍是在二善之間作選擇。因為沒有人為惡而行惡,為罪而犯罪。所以做惡犯罪,乃是因為該惡與罪在某一方面是一種假善或表面的善,有滿足欲望之可言故也。
  17. 士林哲學分激情為兩種,一為欲情(Concupiscible passions)一為憤情(Irascible passions)。欲情為對有利事物的欲望,共分為六種:愛與恨,願望與逃避,喜與憂;憤情為對求利的困難奮發或退避,共分為五種:希望與絕望,膽壯與恐懼,忿怒。
  18. 見本章註四。為統御淚情可參考「幸福之路」,宋稚青著,光啟,一九六四年四版,亦可參考註十三開列之書籍。
  19. 若一,四18。
  20. 迦四19。
  21. 見註一八,二章二○節。
  22. 見註五,頁四二。又該書第二章天主教對人身體的觀點:從教義,禮儀,倫理等方面發揮得淋漓盡致,可資參考。
  23. 教宗比約十二世一九四五年五月二十日向一萬運動員訓話。
  24. 梵諦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於一九六五年十月二八日發表:「基督化教育」聲明。天主教中國主教團秘書處譯。
  25. 見本章註四。
  26. 見本章註四。
  27. 見本章註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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