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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6)p221-229
   

地方教會與合一運動

 

房志榮神父

 


導言
在台灣談建設地方教會,不能不想到天主教以外的許多其他教會。根據一九六四年的「中華民國基督教會名錄」,在台灣共有六十五個不同的基督教教派,其中的「教會聚會所」及「真耶穌教會」是很出色的本地教會。即以台灣最大的基督教派、長老會來說,他們的自養及本地化程序也是非常引人注目的。不過本演講所要交代的不是詳述各基督教派的現況(1),也不是報告天主教與各基督教派合作的情形(2),而是要略略說明天主教徒在建設地方教會的同時,對合一運動應該有的基本態度,及必須接受的所謂「大公教育」。我們分三段來講︰合一運動在我國的特色,梵二以來的合一運動,及各合一運動的展望。

一、合一運動在我國地區的特色
1. 沒有東正教的問題。在教會合一運動上,東正教本來佔著很重要的位置。梵二大公會議進行中及以後的保祿六世與阿德納哥拉斯在耶路撒冷、君士坦丁堡,及羅馬的相會曾引起全世界的注意。一九七二年曾出版了一本名為「愛德之書」的文件彙集,蒐集了羅馬與君士坦丁堡之間互相往來的三百種文件,都是那些年的合一運動所留下的珍貴遺跡(2)。去年〈一九七五〉十二月十四日在西斯定小堂的共祭彌撒中,保祿六世自動跪下口親Meliton大主教的腳,使得各地東正教的主教們都相信他們與羅馬教會合一的時日已不會太遠(4)。可見合一運動的初果將會是天主教與東正教的合一。我國大陸的北平、上海,及他處也有過東正教的主教及教會,但在台灣只有極少數的東正教徒,沒有正式的東正教會。對此我們只能加以注意和關懷,不能有多少實際的行動。
2. 我們合一運動的第二特色是,不像歐美各國,僅有天主教及其他基督教派兩大璧壘,有的地方天主教佔優勢〈像法國〉,有的地方基督教佔優勢〈像英國〉,有的地方則兩教勢均力敵〈像美國及德國〉。至於像西班牙,意大利以及南美各國都是傳統的天主教國家,而北歐諸國正相反,一向是基督教國家,因此在這些地區合一並不是一個尖銳的問題。我國在這方面很像印度及日本︰無論天主教或基督教所佔全國人口的百分比很低,因此一談到合一,很自然地就牽涉到與其他非基督宗教之間的交談與溝通。本人去年六月在馬尼拉參加的亞洲耶穌會士第一屆合一研討大會,便會深切地體會到,在亞洲談合一,和在歐、美,及非洲大不相同。亞洲因其種族、文化、宗教傳統、歷史經驗,以及目前問題的眾多和複雜,不能不將合一問題看得與傳揚福音緊緊相連,無法分離。因此在亞洲地區合一運動基本上應該是一個生活的交談。因是生活的,所以不僅是專家,而是一切人,特別是平民,都須參加;所謂生活的,就是不僅是談,還要做,務必藉愛德的成長勝過理念上的爭辯,並以開放的態度分享對天主的經驗,分享祈禱的、及生活的經驗,這樣自然就開闢了與一切宗教之間的交談,而顯出在亞洲談合一的特色(5)
3. 但在我國仍然有狹義的合一運動的可能和需要,那就所有自命為基督徒的人,必須將他們對基督的信仰在生活中表現出來,並產生出互相尊重,互相友愛的佳果。有人認為狹義的合一運動諸問題是由歐美各國移過來,在亞洲的土地不必存(6)。這在某些信理及組織的問題上〈尤其是長老會〉各佔一半。他們都誠摯的信仰基督,但他們不是一家人。甚至有時互相抵消,互相掣肘,阻礙著宣揚福音及為福音作證的工作。
其實合一運動的萌芽主要還是因了教會在傳教活動上所感到的迫切需要。分裂現象最嚴重的各基督教派於本世紀初〈一九一○年〉在愛丁堡開了一次世界傳教大會〈The World Missionary Conference〉,十一年以後又建立了國際傳教協會〈The International Missionary Council〉。此後的一個時期便朝著兩個方向從事具體的研究工作,其一為「生活與工作」〈 Life and Work 〉,其二為「信仰與秩序」 〈Faith and Order〉。一九三八年開始籌備一個世界性的大公組織,而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三年〈即一九四八〉才有「世界教會協會」〈WCC〉在阿姆斯特丹的首次聚會而告成立。這一世界組織的以後發展已為眾所週知。
為了應付亞洲地區的特別需要,一九五九年成立了東亞基督教聯合會〈East Asian Christian Conference: EACC 〉,其中包括由日本至印度所有屬於世界教協會〈WCC〉或國際傳教協會〈IMC〉的國家,後二者〈即WCC及IMC〉已於一九六一年合併為一。台灣的合一運動也是由基督教發起,特別是由一九六○年以來,長老會及聖公會推行甚力,而天主教響應著梵二大公會議的號召,也在積極地反應,並參與各方面的討論及合作(7)。這種合一的推行來日在大陸宣揚福音有重大的後果,以免重蹈大陸淪陷前的覆轍︰各基督教派宣揚著一位分裂了的基督(8)

二、梵二以來的合一運動
1. 梵二大公會議的合一文件︰「大公主義法令」是一個很好的開始。此文件的特點在於整個天主教會態度的改變,同一文件也勸導所有天主教信徒︰在合一運動中首先應該改變的不是別人,而是自己。只有自己真正悔改了,才能希望天主聖神也會照樣改變別人,使大家越走越近而達到合一的目標。正如 W.M. Abbott, S.J.在此文件的導論上所說的︰「此法令的焦點更在於一個旅途中的教會走向基督,而不在於其他教會「走回」天主公教會。在此文件中教會不僅說天主教是真教會,還肯定耶穌藉著祂的神在天主教以外的教會及團體中工作。大公會議肯定,所有領過洗的基督信徒真實地重生、並真實是我們的弟兄,天主的確藉著他們的朝拜聖化他們、拯救他們」(9)
無怪乎大公會議觀察員、有名的基督學者O. Cullmann說︰「此一文件不僅開了大門,並且開闢了新天地。從來沒有一項天主教文件用這種口氣論及非天主教的基督教信徒」(10)。大公會議果敢地替整個天主教會認錯,明言基督徒的分裂是雙方有罪的後果〈1及3號〉,大會是以這種懺悔的精神去從事合一的工作︰大家都應為各按所長建立交談,最重要而不可須臾忘懷的是內心的悔改。當然,此一文件除了是樂觀的,並充滿希望以外,也是踏實的,它警告我們,無智的、冒失的舉動不但無助於合一,反而加以傷害。總之,大公主義文件只是一個開始,應當繼續去做的還很多。正像禮儀憲章引進了本地語言,啟示憲章激發了神[恩運動,都僅是一個開始一檥(11)
2. 除了基本態度外,任何基督徒為了不盲目地從事大公運動,還須受相當的大公教育。「新編信仰之書—基督徒的共同信仰」這本著作可謂應時之作。這本由十九位德國天主教學者及十七位福音教會學者所寫的書,自從一九七三年問世以來,已出七版(12),英文版於一九七五年問世,譯為「共同教理」(13)。今依德文原版略加介紹於后︰
本書除二十多頁註腳不算以外,共有六六○頁,前面四部分是所謂的共同信仰,佔去全書的五四四頁,那四部分是︰一、關於天主的問題;二、在耶穌基督內的天主;三、新人;四、信仰與世界。第五部分、亦即最後一部分,陳述各教會間爭論的問題,佔去本書最後的一一六頁篇幅。那些問題是︰聖經與傳統,聖寵與功行,聖事,婚姻,瑪利亞,教會,不同教派在今日的意義。由這內容簡介上可以看出,這的確是一本推行大公教育的好書。
3. 在各基督教派與天主教之間自然還有不少的歧見存在,這多次是來自歷史經驗、生活背景、甚至感情作用,但多次也表示大家願坦誠相見,並有不犧牲真理的決心。過去的歧見已在漸漸消逝,例如基督教喜歡獨靠信仰,獨靠聖經的獨字 〈sola fides, sola Scriptura, sola gratia, solum Veibum, solus Christus…〉天主教則愛亦靠傳統、亦功行的亦字〈Scriptura et Traditio, gratia et opus, Verbum et sacramentum, Christus et Ecclesia…〉,事實上二者所說是相當接近的,因為前者所要說的是在比較之下,信仰比功行重要,聖經佔第一位…而並不否定功行及傳統的地位。後者將聖經與傳統,聖寵與功行…並提,亦並無意說前後平等。此外關於教會應不斷改革〈semper reformanda〉一點,已為整個天主教會所公認,今在天主教各階層都蕩漾著革新的浪潮。
過去的歧見固然漸漸消逝,但新約歧見仍然存在,甚至繼續滋生,特別是關於教會及聖母瑪利亞的問題。關於教會,特別是教宗的職務,最近仍在討論(14);關於聖母,拉內認為以後大約不會有新的信理〈如諸寵中保〉出現,而整個聖母論會朝著一個新的方向發展(15)。此外,像「教會基本法」的嘗試及一九七三的 「教會奧跡」文件都曾引起大公運動界的敏感、甚至不滿〈註十六〉。這一切都表示,天主教的領導階層,特別是羅馬教廷,在大公運動的推進上,常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三、合一運動的展望
1. 合一運動不是私人的事,也不是一兩個個別教會的事,而常和整個教會牽連塹一起。這裡特別能看清地方教會與普世教會關係。要想推動合一,地方教會必須與普世教會互通聲息,緊密合作,方得有成。在這一點上有兩種相反的態度與教會樂觀而又踏實的態度不合︰怕談合一及認為不值一談。前者是要維護傳統,以希臘及蘇俄的東正教為主,他們怕的是合一運動淪為俗化運動,而使教會只關注現世的事。世界政治局勢果然使這警告有其意義,但與現世脫節而生活於時空之外也不是教會完成使命的途徑。至於認為不值得再談合一的是一些青年激進派他們認合一的障礙已不復存在︰過去的讓它過去好了,道理並不比行動重要,制度問題在今日已不為人重視,教會不應關閉在自己內,卻應共同答覆世界的要求。這顯然是以高大美麗的理想遮掩了事實的真相,因為歷史常有照明作用,不讓人在黑暗中亂闖,道理是生死的關鍵,能支配整個人的生命,最後教會不能不有其制度,因為教會如果願服務世界,必須有它自己的面貌,並日益忠於它自己〈(17)
2. 以合一的態度來談信理的方式,在大公主義法令的第11號有很好的指導原則。我們應愛護真理及其完整,應表達的深刻準確,使對方能懂,最後神學家還該注意,在天主教的訓誨裡,真理能有等級,不是所有的真理都與基督信仰的基礎有同等的關係。梵二「啟示憲章」的書寫過程說明教會以行動實踐了它所提出的原則。一九六二年十月二十二日,大公會議拒絕受理一項文件,即所謂「啟示的兩個源流—聖經與傳授」的教義憲章。比國主教Emile Josef de Smedt代表促進基督徒合一秘書處發言,說該文件與大公精神背道而馳。他解釋道,一個真正的大公文件不僅顧到所言是真是假,還該顧及講解的方式,使得別人能正確地了解。其後教宗若望不允許將被拒的文件交回起草該文件的神學委員會,卻讓神學委員會與合一秘書處共同負責審閱修改該文件。這是攸關重大的一刻,由特利騰大公會議以來的反改革運動可謂在此壽終正寢(18)
3. 基督徒向合一的趨勢是極其清楚並不可遏阻的,所有教會的合而為一似乎已為期不遠。如果將教會史用仟年來算,那麼第一個仟年大體說來是教會統一的時期,第二個仟年,即由一○五四年直至今日,是教會分裂的時期,第三個仟年希望是教會重新合一,並在所有基督徒間有完滿共融的時期,這希望的確有其神學根據,且屬於信、望、愛三德的範疇(19)。以上是天主教的觀點。基督教方面聖公會的Ramsey總主教不久以前曾預言,下個世紀之初天主教與聖公會將會合而為一。當然並不是誰要吞併誰,而是聖公會將會得到羅馬教廷的承認,正像今日東方禮儀的某些教會與聖座合一並共融一樣(20)。在台灣的經驗也指向這個合一,在各宗教座談會中,各教派的基督信徒覺得彼此非常接近。中國人一向愛和諧,講禮讓,因此改變態度,努力了解別人並不難。但中國人在道理上喜歡折中〈如三教合一,如折中主義〉,這一方面就不得不有其限度了。因此「大公教育」,促進對啟示的了解及和基督教派的講解,十分重要。


 
  1. 參閱 Christianity in Taiwan, A Profile. Published and distributed by Overseas Crusades, Inc. P.O. Box 555, Taipei,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Compiled by the Church Growth Society of Taiwan, 1974.
  2. 參閱 MARK FANG, S.J.: Common Christian Witness in Asia: Facts and Outlooks, EAPI, Manila, June 23, 1975. 關於合作翻譯聖經的事情參閱神學論集26頁六0九──六二一:「新約全書現代譯本的來龍去眽」。
  3. 參閱Cardinal L.J. SUENENS: Une Nouvelle Penteote? Desclee De Brouwer 1974, p. 210.
  4. 參閱Sunday Examiner, Hong Kong, Jan. 9th, 1976, p.12
  5. 參閱First Asian Congress of Jesuit Ecumenists. Manila, 18-23 June 1975, p. 10-11: “Final Statement and Recommendations”.
  6. 參閱op. Cit. p. 8-9: Introduction to Final Statement.
  7. 參閱「台灣長老教會百週年歷史」一八六五─一九六五,頁三三二──三三九。
  8. 參閱L. LADANY, S.J. : The Church in China, Yesterday, Today, Tomorrow, Hong kong, July 1975, p. 41.
  9. 參閱 WALTER M. ABBOTT, S.J.: The Documents of Vatican II, With Notes and Comments by Catholic, Protestant, and Orthodox Authorities, New York 1967, p. 338.
  10. 參閱ibid
  11. 參閱op. cit. p. 339
  12. 參閱 J. FEINER und L. VISCHER : Neues Glaubensbuch. Der gemeinsame christliche Glaube. Siebte Auflage, Verlag Herder 1973.
  13. 參閱 The Common Catechism, A Christian Book of Faith, Search Press, London 1975.
  14. 參閱 Avery Dulles, S.J. : “The papacy as an Inner-Catholic Problem”, The Ecumenist 13 (July-August 1975) 65-69.
  15. 參閱 K. RAHNER, S.J.: “Maria und das christliche Bild der Frau”, Stimmen der Zeit 193 (1975) 795-799.
  16. 參閱 Cardinal L.J. Suenens, op. cit. p. 210.
  17. 參閱ibid. p. 211-215
  18. 參閱 Sunday Examiner, hong Kong, Dec. 26, 1975, p.6: “A Decade later; Father Congar's Views on the Council, an Interview of Fr. Congar with the Catholic daily La Croix.”
  19. 參閱 Cardinal L.J. Suenens, op. cit. p. 211.
  20. 參閱 Sunday Examiner, Hong Kong, Oct. 17, 1975, p. 9: “Archbishop Ramsey's Prediction : a union of Anglicanism early in the next century… in the course of an interview in Nashotah, W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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