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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6)p123-136
   

耶穌的教學

 


宋稚青

 


第一節 教學的目的
學校是師生團體生活的杏園,也是師生各份子之結合的精神氣氛,但尤其是陶冶人,使人更完善為全部目標的團體。
教學的意義
這裡所謂教學(Instruction),有「指導、報告、準備、形成等義,自報告之義,而作業教授之意出焉;自指導及其他等義,而學習輔導,精神活動之形成等義生焉。」 (1)
「教學」一詞,最初見於禮記學記篇的「建國君民,教學為先」及「教學相長」,不過「教學相長」一語,是指教師一面教,一面可以學。宋儒歐陽修所作胡瑗先生墓表:「先生之徒最盛,其在湖州學,弟子來去常數百人,各以其經傳相傳授,其『教學』之法最備,行之數年,東南之士,莫不以仁義禮樂為學。」其中「教學」二字,才是正式指教師教學生學習。」 (2)
保爾森 (F. Paulsen)認為對教導當從兩方面觀察,一是歷史的,把前輩的文化傳遞給後代;一是實質的,發展個人心身的潛能,使之臻於完善境地 (3) 。我們這裡專注重後者,研究耶穌如何教導人,如何助人達到完善的境界。
教學既然發展心身的潛能,當然不是創造,而是教師領導學生奔向目的。受教者,至少在幼年時期,不能完全自動的教導自己(Autoeducation),而必須接受他人協助。所謂自動教育,必須有相當教養的人才能優然為之。
再者在承認超自然的前提下,不可太過強調自然人的能力:「不少人過於推重自然人的能力,以為人以己之力即能完成一切,自抵於完善的境界。」 (4)
教學也可視為教授的行為,也可視為教授的結果,更可視為教導的精神。我們特別著重教學的行為與精神兩方面。準此,教學可定義為:「由成熟人的影響與指導,發展缺少教養的人的能力。」(5)發展能力當然包括智育、德育、體育。
教育觀點的重要性
無論小學、中學、大學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一提學校,總聯想到教與學。
教即是說明一件事物,使學生接納、學習。學是領悟一件人教給他的事務,保存,簡化,實用。教與學要互相為用,兩相配合,才能收到效果。
不過,我們談的是教學,側重教師方面。做教師的應當明瞭教學原則,尤其對人生觀,必須有正確的認識,忠誠的實踐。否則言者諄諄,聽者藐藐,收不到預期的效果。赫味爾說:「對人所抱的觀念,不但是全部哲學的關鍵,而且是整個教育的樞紐。近代與現代的思想家,大教育家為不以人的認識來總攝他的學說,只注重人的某方面,因為人有偏頗的關注,為此組成了他的偏狹的主張。例如斯賓塞 (Spencer) 以人僅為動物;斐希特(Fichte)把人視做一個國家;弗洛依得(Freud) 以情慾左右人;亞得來(Adler) 以人內只有力;笛卡爾(Descartes) 以人思想決定人的存在;斯賓格爾(Spengler) 把人的特徵歸於技能;柏格森(Bergson) 則謂直覺者始為人;叔本華(Schopenhauer) 則稱人唯意志;達爾文(Darwin) 以人在做生存競爭;盧騷(Rousseau) 特重人的感情;華特生(Watson) 則以人的行為皆是反射作用;尼采(Nietzsche) 則主張超人。」 (6)
對人的觀察一有偏見,即對人的訓練產生偏狹的觀點。
耶穌的教育觀
耶穌的教育觀如何呢?我們可從福音中的記述加以探討。耶穌要把人的能力完全發展。 耶穌的教育學目標,是要人成為完人,各方面都完善的人;「完善得如天父一般」。
完善就哲學的意義說,是一種實在性質,它促使事物達成目的。完善第一義是本質的完善,是組成一個事物的基本要素,給與該事物適當能力,以達成它的目的;其次是次要的完善,即促使一切自然能力獲得滿足。
我們的研究對象是人,故此拋開其他一切事物,單就人加以解釋。人的完善與從人的目的發掘,人的目的部分可以在今生獲得,但這不是最終目的,人對此也不能完全滿足,此外還有一個目的,是人類最後的目的,使人獲得完全的永不厭倦的滿足,這必須在來生才能實現。
關於耶穌對人的面面觀,我們另有專文報導,這裡不再詳述,但是對人的各方面加以正當的教導,把他們之間能有的從屬關係,先後秩序,都整理完善,予以正常的發展,這是本文研究的指標。
人的完全發展只有一個方向,指導人的發展也必須掌握這個方向:這就是完善,達到人生目的的完善。

第二節 感覺的教育
耶穌的教育固然注意精神,但從來不忽略肉體,注意智能教育,卻也不拋棄感官的陶冶。在耶穌的心目中﹙傳授耶穌付託的真理的天主教會也是如此﹚,人是完全的人,精神肉身結合為一的人,並不把肉體視為罪惡或污穢的事物。
感官的功用
感官是人接觸物質的官能,它的用途特別在於發現事物的美。它和人身體一檥,均為天主的化工,所以就是本身用途講,它們都是好的。
但是感官不過是服務靈魂的工具。為此靈魂乃是感官的主人。可是主人無權屠殺僕人,同樣靈魂不可消滅感官—例如佛教徒將人的感覺官能歸入圓寂,便是毀滅感官的修行法—反之,靈魂當發揮它這僕人的價值,使自己的人生豐富充實,促成人格的美滿進展。
我們藉感官,在物質界內攝取一種娛樂心身的符號,我們稱之為美。
這種符號是天主賦與事物的;天主願意事物除其主要功用外,更饒有取悅我們感官的優點。譬如我們看到落日霞暉,聽到鳥語,聞到花香,自然感覺賞心悅目。 (7)
所以耶穌和祂所建立的教會「不但讓我們在自然界內觀賞天主的化工,而生美感;而且願意我們藉美的感觸,與創造美的大藝術家加深友誼」。
我們打開福音,留心細談一下,便知道基督如何欣賞大自然了。
「基督面對著白茫茫的麥浪凝神,面對玉簪花,讚美它的穿戴勝過大國王撒落滿;看到牡丹紅遍了大地,說它富麗勝於撒落滿的王袍;對於小鳥兒,則說沒有天父的准許,一個也落不到地下;看到母雞,便發揮天主對人的愛,說天主愛人,就如母雞掩護雛雞在雙翼下。
耶穌的比喻,大部採自自然界的景物:自譬為茂盛的葡萄樹;他提到無花果,小芥子,珍珠,小偷,牛,迷失的羊,羔羊,魚,鴿子;這自然界的形形色色皆反映 造物者的耒采。」 (8)
欣賞自然景色,必須應用五官。感官教育非常重要,正當與否,可能影響一生的禍福。善用感官,才能培養出好的智能。因為一切行為的過程皆含有三種步驟,由感官而理智而意志:一件東西必須先經過感官,才能達到理智。哲學之一句名言道:「不經感官,理智便一無所有」 (Nihil est in intellectu, nisi prius fuerit in sensu),例如瞎子不能分辨顏色,聾子不能領會聲音,因為他們沒有眼睛或耳朵;由感官進到理智的事物,理智便對它有一番接觸,產生所謂知覺,領悟,認識等心理狀態,然後才能引起意志的好惡。哲學之名言道:「不知者不貪」 (Nihil volitum quin praecognitm),故欲陶冶人格,不可不注意感官的培養。
觀察,由淺入深
耶穌教導人不忽視人的自然能力,隨時激發人的感官,加以利用,加以訓練。他在講解天主照顧的時候是在田野間,他很生動的利用了自然界的事物,以很吸引人的方式指點人的視覺:
「你們看,看那天空翱翔的飛鳥,」祂手指著飛舞的鳥給聽眾說,「牠們不耕種,不收割,也不在倉裡儲存糧食,而你們的天父卻養活牠們。」 ﹙瑪六27﹚
「你們觀察田野的百合花」,他把視線轉向萬綠叢中的白星點點在微風中搖擺著,聽眾隨著眼看過去,「看它們怎樣生長:它們也不勞動,也不紡織,可是,連撒落滿最大榮華中穿的也沒有它光彩。」 ﹙瑪六29﹚
法利塞人聯合黑落德派,給耶穌設難題,問祂可否給羅馬納稅。耶穌立刻引導他們觀察,並根據他們的觀察提出自己的論據,對他們說:「你們拿一個稅幣給我看」,他們便遞給祂一塊「德納」﹙猶太人納稅需用羅馬的錢幣﹚,耶穌指著錢問道:「這像和名號是誰的?」他們答說:「凱撒的」。耶穌說:「凱撒的應歸凱撒,天主的應歸天主。」 ﹙瑪二二19-21﹚
門徒們起了爭端,大家競相辯論他們當中誰最大,由此而引伸到「天國裡誰最大」,這是一個相當重大的,而他們認為很難解決的問題,於是便提出來詢問耶穌。耶穌不肯抽象的答覆這個問題,便叫一個小孩到跟前來,站在他們當中。試設身處地的想一想,這多麼生動,多麼刺激門徒們的視覺,多麼容易引起他們的注意,耶穌在沒有答覆之前,門徒們該多麼感到驚訝啊!耶穌說:「你們若不變得像小孩子,絕不能進天國。所以誰自謙自卑如同這一個小孩,這人就是天國中最大的。」 ﹙瑪一八2-4﹚ 「無論誰因我的名字收留了這樣的一個小孩,就是收留我。」 ﹙瑪一八5谷;九36;路九18﹚
耶穌提出運用感官的限制,不可祗憑外面的表現下判斷。他提醒門徒們注意,對法利塞人假善欺人的外表提高警覺,因為他們是「外披羊皮的豺狼」。 ﹙瑪七15﹚
人的視覺可能為自然界現象所眩惑,海市蜃樓,以假為真,巴爾麥 (Balmes)聲稱,「對此要有尖銳的注意力。」(9)
門徒們自山上俯視耶路撒冷聖殿,頗為驚奇聖殿的壯麗堂皇,不禁向老師讚道:「老師,請看,這是何等的石頭!何等的建築!」 ﹙谷三1;路一5﹚ 耶穌便利用這個機會給他們啟示了一項真理,預言它的毀滅:「你們驚奇這偉大的建築嗎?將來這裡絕沒有一塊石頭留在另一塊石頭上而不被拆毀的。」同時也預告世界末日的情況。
耶穌說這一切時,都是透過感官,揭露隱藏的真理。並且也借用感官領會的現象,譬解他講述的事理。「到了晚上,你們說:天色發紅,必要放晴。早上,天色又紅又黑,你們說,今天必有風雨。你們知道辨別天象,豈不能辨別時期的徵兆,?」 ﹙瑪六2-4﹚又說:「你們看無花果和各種樹木一發芽,你們看見了,就知道夏天已經近了。同樣,你們看見這些事情發生了,也應知道天主的國近了。」﹙路廿一29-30﹚
有的事情,外表可能微不足道,甚至跡近惡劣,這時候,人的感官所領受的,也以外面為憑,向智能作忠實的報導,智能據以下判斷。這是人之常情,門徒們也不例外,無可厚非。但耶穌有洞徹底蘊的慧眼,他會委婉的教導他們,撥開他們心中的雲霧,隨機指破他們的錯誤,引領他們到走上正路。
有一次,耶穌由門徒們陪伴,應邀在伯大尼癩人西滿家赴筵。席間,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貴重的香液,來到耶穌跟前,倒在耶穌的頭上,門徒們看見了,就大為不滿,說道:「為什麼這樣浪費?這香液原可賣許多錢,施捨給窮人。」耶穌立刻出來打圓場,解釋道:「你們為什麼給這個女人難堪呢?她在我身上原來作了一件好事。窮人們常常有,而你們卻不得常有我。她把這香液倒在我身上,原是為安葬我而作的。我實在告訴你們,將來在全世界,這福音無論傳到那裡,必要述說她所做的事,以紀念她。」 ﹙瑪六6-13﹚
耶穌觀察入微,有時不是祗憑生理的眼力,而是從他的神性的能力出發。可是祂有意教導門徒及後世的人,不可僅從事情的外表下斷語,而要多練習善意的推測,並根據做事的動機,做者的社會環境與心理,來辨別事情的價值。請讀下面這一節記述:「耶穌面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向銀庫裡投錢;有好些富人投了很多錢。那時來了一個窮寡婦,投了兩個小錢,等於一文銅錢的四分之一。耶穌便叫過他們的門徒來,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個窮寡婦比所有向銀庫投錢的人都投的多;因為眾人投入都是多餘的,而這寡婦所投的卻是需用之物,把自己所有的生活費都投入了。」 ﹙谷二41-44;路一1-4﹚
耶穌自己的行為力求公開:「我向來公開的對世人講話,我常常在會堂和聖殿內,即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施教,在暗地裡我並沒有講過什麼。」﹙若十八20﹚ 祂教誨門徒及聽眾,要求他們光明磊落,表現得能使人人見了,光榮在天之父。祂說:「建在山上的城,不能隱敝起來」,「人點燈,當放在燈台上,以照耀屋中所有的人。照樣,你們的光應當在人前照耀,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榮你們的在天之父。」 ﹙瑪五14-16﹚
耶穌行奇蹟,有時候當著眾人,以公開證明祂的使命。例如:祂為使法利塞人知道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在他們眼前治癒了癱子。 ﹙瑪九6﹚
祂由觀察而動慈心。例如祂一見到群眾,就對他們動了慈心,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像沒有牧人的羊。於是對門徒說:「莊稼雖多,工人卻少。所以你們應當求莊稼的主人派遣工人,來收祂的莊稼。」 ﹙瑪九36-38﹚
聽與看的重要性
祂答覆問題,往往棌用一種啟發式,讓設問的人親見親聞,自作答覆。例如:監獄中的若翰派遣兩位門徒問耶穌道:「你就是要來的那位嗎?或是我們應該等待另一位呢?」耶穌答覆他們道:「把你們所見所聞的回報若翰:瞎子看見,跛子行走,癱病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領受福音。」 ﹙瑪十一3-5﹚來人也許未懂清這一番話的用意,但當他們據實報告若翰之後,若翰必能指點他們,耶穌已承認自己是要來的那一位救世者了,因為耶穌問他的人看與聽的事實,正可與依撒意亞的預言印證,斷定耶穌為該先知所預言的救世者。
再例如:耶穌最初的門徒安德與若望弟兄兩人表示要跟隨他,問他說:「老師,你住在那裡?」他答道:「你們來看看吧。」 ﹙若一39﹚ 這是耶穌引導人實際觀察,親身體驗。
門徒們及後世的人如果能善用感官,一定能獲致幸福。耶穌說:「你們的眼睛有福,因為看得見。你們的耳朵有福,因為聽得到,的確有許多先知國王想看你們所見到的卻未曾得見,想聽你們所聽到的而沒有聽到。」 ﹙路十23-24﹚ 的確,福音非常重視感官的運用,運用得當,即成為幸福的泉源。
我們以上所引用的各節福音皆是關於視覺的,最後也涉及聽覺,所以如此是因為這兩種感官運用最多,比其他感官更引人注意。本來,聽覺在福音的位置更為重要,因為耶穌教誨人皆以口講述,全部福音可說都是引用耶穌的言語,為領取他的訓言,非側耳恭聽不可。為表明「聽」的重要,天主聖父從天頒發綸音,宣佈道:「這是我鐘愛的兒子,你們要聽從祂。」 ﹙路九35;谷九6-7;瑪七5﹚
看和聽各有深淺不同的程度。浮泛的瞥見和深刻的注視,迥然不同;耳旁風似的聽和側耳靜聽也相差很遠。淺看、淺聽僅能滑進意識,刺激意識的力量弱而不堅;但經注視和諦聽的事物,則由意志所主動,產生有效的後果。然而無論何種看或聽,或任何感官的功能,若不達到認識的階段,則徒勞無功;人的感官若不助人了解、懂悟,則毫無用處。須知感官隸屬於智能,應為智能服務,必如此才算發揮了它們的功能。
譬如同一個有意義的言語,嬰兒聽了,僅為了通入感官的聲音,卻不能供給言語所表達的知識;但當進入成人的耳時,就不大相同了,成人除由感官接受音節外,更能明瞭音節所表的含義,面對福音的綸音,也有類似的情形,在場的人或後世談或聽福音的人,聽是都聽到了,看是都看到了,但是有人能懂得,有人卻不能懂得。耶穌說:「有人看,卻看不見,聽,卻聽不進,也不了解。這正滿全了依撒意亞先知的預言(10):「你們用耳聽,卻不懂得;你們用眼看,卻看不見;因為這百姓的心遲鈍了,耳朵難以聽見。」﹙瑪十三13-15﹚
為進一步加強聽與看的程度,使人看而得見,聽而得聞,耶穌再三要求聽眾注意:「要留心你們所聽的」﹙谷四24﹚;「你們都要聽我,且要明白」﹙谷七14﹚;「凡有耳聽得懂的,務要澈悟」 ﹙谷四23;七16;瑪一15﹚。這種深刻的 「聽得懂」,有時在於聽的人的意志,如果他願意便聽得懂,否則便聽不懂,「如果你不願意懂……」但也有時不是人人能懂,「只有那些得了恩賜的人才能領悟」 ﹙瑪九11﹚。無論如何,耶穌常以言語,以事實刺激視聽,讓視聽給澈悟鋪路。我們可以結論說:耶穌以教誨通過視聽,才進入心靈。
至論味覺、嗅覺、觸覺,耶穌未提倡運用,雖然有時候間接涉及。例如耶穌說宗徒們是地上的鹽,鹽若不鹹了,如何恢復它的滋味呢?﹙瑪五13﹚ 辨別滋味的感官是味覺。在復活拉匝祿之前,將要揭開墳墓的時候,瑪爾大上前去攔阻,向耶穌說:「主!已經臭了,因為已死了四天了。」耶穌對他說:「我不是告訴過你:如果你信,你就會見到天主的光榮嗎?」 ﹙若 一39-40﹚臭味是嗅覺的對象。關於觸覺,也有一段記述:多默不信耶穌復活,聲言非親手摸到不信。「我除非把手指伸到祂的釘孔內,把手探入祂的肋旁,我絕不相信。」八天以後,耶穌顯現給門徒們,對多默說:「把你的指尖伸到這裡來,看看我的手!伸過手來,探入我肋旁!不要做無信心的人,卻要做有信心的人。」多默回答他說:「我的主,我的天主!」耶穌對他說:「因為你看見了才相信,那些沒有見而相信的才是有福的。」﹙若一25-29﹚ 我們對耶穌的話稍加注意,耶穌不說多默觸摸他才相信,而是說他看見了才相信,前言後語好像不相呼應,其實這其間並沒有衝突,各種感官可以彼此協調,互相為用,正如前文耶穌說:「把你的指尖伸到這裡來,看看我的手!」嚴格地,手不會看的,但是伸手指的時候,沒有闔上眼的必要,眼正應與手配合著工作呢!希伯來書說:「我們應當以極大的努力觀察聽到的事情。」 ﹙希二1﹚難道看到的事情就不觀察了嗎?
總之,感官本身無什麼重要,重要的是它能幫助人修成全,光榮天主。
感官的危險
正當運用感官,固然有利人格的發展,但是感官究竟是工具,不當把它當作目的,只求感官的滿足,而不顧心靈的受益或受害。
就感官本身說,它是乖戾輕浮的,如任其放肆無忌,則超於縱酒,貪虛榮,放僻邪侈,無所不為。為此我們如願自制,不失自主,必須留心感官,控制它的行動,有時取消一切合法的享受,使它們聽從理智的指導。人若妄用感官,便有陷於重罪的危險。耶穌說:「凡注視婦女,有意貪戀她的,他已在心裡犯姦淫了。」 ﹙瑪五28﹚ 這充分說明妄用眼睛的危險。
耶穌對於妄用五官,提出嚴重的警告,要人以果斷擺脫它的羈絆。耶穌說:「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剜出它來,扔掉它,因為你喪失一個肢體,比你全身投入地獄,為你更好。」 ﹙瑪五29-30﹚ 耶穌的意思顯然不是說眼睛引人犯罪,便剜下它來,而是說應該果斷的離開引人犯罪的機會。
耶穌說了一個「富人與窮人拉匝祿」的譬喻﹙路六19-30﹚這譬喻描述富人道: 「他身穿紫紅袍和細麻衣,天天奢華的宴樂」。富人的罪惡無非是感官的快樂,他因此受罰,他從火焰中請求拉匝祿以「手指尖蘸點水來潤涼他的舌頭」,也表示他受的感官痛苦重大。我們因此可以斷定,耶穌藉這譬喻警告人勿過度貪享口腹的快樂,勿嬌養身體。路加聖史記述的四禍中之一「你們現今飽飫的是有禍的,因為你們將要哀慟哭泣」 ﹙路六25﹚。耶穌明白宣佈,感官的享受不但危險,而且若以此類快樂成為人生的目的,則是有禍的,該遭詛咒。為此耶穌說: 「你們應當謹慎,免得你們的心為宴飲、沈醉及生活的掛慮所累時,那意想不到的日子要突然臨到你們。」﹙路廿一34﹚
想像與記憶
與外感覺﹙五官﹚緊緊相連,互為表裡的,還有兩種官能,即相像與記憶,士林哲學亦稱之為內感覺。
耶穌講話最喜歡用譬喻、象徵、寓言,這一切都可以說是為刺激聽眾的想像力,把抽象的事務具體化,使聽像發生活潑的印象。
舉凡當時猶太人熟知的事物,無論有關植物、動物、人事的,都是耶穌引用的資料,以闡明祂的思想。我們前面已經引述過,如飛鳥、玉簪,放在燈檯上的燈;再如建築在石頭上與建築在沙灘上的房子;以新布補舊布;新酒裝入舊皮囊。 ﹙瑪九16;瑪二21;路五36﹚「我派遣你們去,猶如把羊驅入狼群」﹙瑪十16﹚;「你們只洗淨杯盤的外面」 ﹙瑪七8;瑪三25﹚ 等等,福音中到處都是,這些都好像箭一樣射進想像內,使它採取行動,接納耶穌所講的道理。
我們初次談或聽到福音,一定對耶穌的想像力感到驚奇,例如耶穌說:「富人進入天國好難哪!駱駝穿針孔也比富人進入天國容易」 ﹙瑪十九21;谷十25﹚;又如耶穌斥責法利塞人道:「你們把蚊予濾出來,卻把駱駝吞下去」﹙瑪廿二24﹚;再如耶穌警戒人勿挑剔別人,吹毛求疵,勿嚴以待人,寬以待己,說道:「你們不要判斷人……為什麼你只看見你弟兄眼中的木屑,而對自己眼中的大樑竟不理會呢?你怎麼能對你的弟兄說:讓我取出你眼中的木屑吧!而你竟看不見你眼中的大樑呢?偽君子啊!先取出你眼中的大樑來,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如何取出你弟兄眼中木屑。」 ﹙瑪七3-6;路六41-42﹚以上各例及其他類似的語法,自然不可照字面懂,而當視為由想像所渲染的誇大之詞。(11)
耶穌講道所採用的種種誇大說法,在我們後人看來,也許認為耶穌過甚其詞,不切實際。但如曾研究一下演講學,或曾聽過各家的演講,則必然承認這是一種極吸引聽眾的方式。演講人的目的是要聽眾接受他的主張,而這種主張若不和其他事理作比較,不用譬喻,不加生動的描繪,而只是抽象的平舖直敘,絕難收到預期的效果。
關於記憶力,祗要留意閱讀福音的記述,便察覺耶穌如何培養祂門徒的記憶。祂為了使門徒們把祂講的道理或作的事情銘刻在心,往往重提祂講的材料,隨時隨地推動他們反省回憶。例如,有次祂對他們說:「你們不記得五個餅分給五千個人吃,多餘了多少籃子?你們不記得七個餅分給四千人吃,多餘了多少筐子?」 ﹙瑪十七9-10﹚祂往往提醒他們記念天主所賜的日常恩惠:「天主讓太陽出來,光照善人,也光照惡人,落雨為善人也為惡人」 瑪五45﹚ ;有時向他們講述歷史事件,像索多瑪,葛莫拉城的毀滅,羅特的妻子的遭遇 ﹙路十七32﹚,使他們回憶舊約文句:「你們沒有讀過嗎?建築的人所廢棄的石頭,成為屋角的基石」 ﹙瑪廿一42;谷十二10﹚;「你們不曾讀過嗎?天主最初造人,是造了一男一女」 ﹙瑪十九4﹚ ;當祂要修正當時流行的錯誤觀念時,說道:「你們若聽古人說過,你們不可殺人……不可行邪淫……不可發假誓……以眼還眼……愛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 ﹙瑪五21-43﹚ 。祂每說一項,立刻加以修正,殺人固然不可,罵人依然要受處罰;行邪淫是罪,懷邪念也是惡;眼債不可以眼償還,而且要忍受他人的侮辱;愛近人不可廢,恨仇人卻當禁。
耶穌有時重提他們生活的插曲,回想他的教訓中心。例如:「在那時候我派你們去講道,不帶口袋,手杖,鞋子等,你們缺過什麼東西嗎?」他們答道:「沒有」 ﹙路廿二35-36﹚。你們要記住我曾給你們說的那話:沒有僕人大過主人的……」 ﹙若十五20﹚
祂要他們記住祂的話,以備未來印證:「我預先把這些告訴你們,以便將來時候到了,你們想起來我已經預先告訴你們了。」 ﹙若十六4﹚
總之,想像與感官記憶有相似的作用,就是五官接受的印象,外界的實物消失了,而想像與憶尚可保存起來,使之再現,或加以追認,並勾出各種形像,編成新的意象(12)。耶穌充份的培養了門徒們這兩種官能,以他豐富而感人的言詞,領導祂的門徒和聽眾記憶祂和聖經的言語,使之在目前或在未來發生追求真理,嚮往聖善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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