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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6)p111-122
   

教會禮儀簡史

 


鄒保祿

 


教會禮儀史可分為兩大階段,以特利騰大公會議為轉捩點。其理由是在此會議前東西教會在禮儀方面有相稱的發展。但自此會議後,西方教會以羅馬禮儀為主,採取拉丁文為統一語言,而且直屬羅馬聖部管理,一切均得經羅馬聖部的許可後才能實行。至於東方教會,包含很多種禮儀,但沒有重大的改變,仍然保有其古色古香的傳統。
第二屆梵蒂岡大公會議可能是教會禮儀另一個轉捩點,給教會創另一新紀元。
一:自教會初期至特利騰大公會議時代
甲:第一世紀至第四世紀
禮儀本意是敬禮的行為。教會主要的敬禮是彌撒聖祭。所以一提到禮儀,便與彌撒有關。彌撒聖祭便成為禮儀的中心。
教會初期彌撒的舉行是倣傚猶太人的習慣。包含兩個因素:誦讀古經﹙後來才加入新經﹚和講道。其次便是舉行聖餐。彌撒多在傍晚舉行。
教會初期除了聖經外,沒有其他禮儀書。到了第二世紀,羅馬方面才有雛形的行祭經本。
Didache 書內有敘述舉行聖祭的經文:如祝福麵餅、酒、水和感謝辭。
聖儒斯定寫了兩篇Apologies。第一篇敘述舉行聖洗和聖體的禮節。
聖喜波利多的「宗徒傳統」 (Apostolic Tradition) 是第三世紀初教會最重要的禮儀書,包含舉行彌撒和聖品的經文。又提及聖洗和堅振聖事。這本書影響到埃及和敘利亞等地。
此外,尚有 The Didascalia of the Apostles,來自敘利亞。
乙:第四至第七世紀
第四世紀初禮儀書可分兩大類:第一類是禮儀原文和收集:
1. The Anaphora of Addai and Mari
2. The Strasburg Papyrus.
3. The Apostolic Constitutions.
4. The Testament of Our Lord Jesus Christ.
第二類是以禮儀解釋其倫理教義問題:
1. The Cathechetical Institutions of St. Cyril of Jerusalem (347).
2. The Baptismal Catecheses of St. John Chrysostom (386).
3. The Treaties on The Sacraments and on Mysteies of St. Ambrose (390).
4. The Catechetical Institutions of Theodore of Mopsuetia ﹙428﹚.
在埃及土木斯主教沙拉比爾﹙公元三五O年﹚寫了一本祈禱經文— The Euchology of Serapion of Thmuis,包含行祭主要的結構。沙主教可稱為亞歷山大城希臘禮儀的先鋒:聖馬爾谷或稱聖濟利祿的哥弟克式 (Coltic) 的禮儀即以此為藍本。
四世紀末在安弟約基城有「格來孟禮儀」的出現,基於聖喜波利多的「宗徒傳統」。從這禮儀又產生聖雅各伯禮儀和西敘利亞禮儀。最後又發展成聖巴西略和聖金口若望的禮儀。
聖奧斯定抱怨有些主教用不相稱的人寫禮儀書。因此有些非洲會議,如迦太基﹙三九七﹚和彌來咪﹙四O二﹚會議禁止那些未經會議批准的經書,一切經文必須有了准許後才可使用。
聖盎博羅削在他的「論聖事」和「論奧蹟」中也談及禮儀經文。
到了五和六世紀時,有Lectionaries, Antiphonaries, Libelli 和 Sacramentaries 禮儀書出現。
從第五世紀起,尤其第六和第七世紀時,聖良一世、聖則拉西和聖額我略教宗對羅馬禮儀特別注重,禮儀方面有輝煌的成就。
在東方教會禮儀也有相當的發展。耶路撒冷城的濟利祿、聖金口若望和 Mopsuetia 的戴奧多祿可說是其中柱石。厄德撒的雅各伯 (James of Edessa, 684-688) 為西敘利亞人寫了一本古老的集成。七世紀時伊索雅伯 (Isho-Yab III) 為東敘利亞人也寫了一本禮儀書。
丙:第八至第十二世紀
公元七百八十九年查理曼大帝頒發 Admonito Generalis 敕令,使羅馬禮儀通行帝國各地。這時有Eight-century Gelasian 禮儀書,包含法國禮節和一些經文,傳遍法國一帶。將羅馬禮儀傳入英國者,可歸功於聖奧斯定和他的傳教士。他後來成為第一任坎特布里主教。
Sacramentaries一書不只包括彌撒,更包含有 Antiphonales, Processional Antiphons,內容講解彌撒和教會日曆。同時又有Ordines Romani 出現。這便成了我們今日所用的彌撒的原本。
這時期禮儀的發展是改編和綜合以往的禮儀書。禮儀論文也漸發展於各地。
在東方教會禮儀的發展也很可觀。從安弟約基的 Anaphora 傳到亞歷山大,而成為聖巴西略的 Anaphora 和聖額我略的 Anaphora。又有從拜占庭的 Anaphora 譯為亞美尼亞文。因此在東方翻譯的工作是極重要的。
丁:十三、十四世紀
各種禮儀書藉在這時可說完全編集成了。教宗英諾增爵三世﹙1198-1216﹚的 Ponticical 傳遍各地。禮節師們漸漸又編了一些教廷聖堂的禮節,到了十六世紀時演進成教會禮儀書,後來便成為 Ceremoniale Episcoporum。
方濟各會在傳佈教會禮儀方面,如彌撒、日課和羅馬禮儀,扮演很重要的角色。

二:從特利騰大公會議至第二屆梵蒂岡大公會議
甲:特利騰大公會議﹙一五四五至一五六三年﹚
中世紀末葉禮儀發展的衰退可說來自誓反教的影響和教會本身的腐敗。在召開此會前夕,不少教區和地方性的會議要求修改禮儀和恢復基督應有的精神。因此召開這次會議有兩個主要目的:反抗誓反教,史稱反改革和改革教會內部。
為反抗誓反教,教會設有調查部和禁書部。為改革教會內部,教宗設法提高神職人員的禮儀生活。
此大會議分三大階段:一五四五至一五四八年、一五五一至一五五二年、一五六二至一五六三年。第一階段針對誓反教定了許多當信的道理。第三階段才關注禮儀問題。
一五六二年九月十七日的第二十二會期可說是禮儀維新的開始。解釋彌撒祭獻的真價值和舉行禮節應守的項目。
大會又要求修改日課和彌撒經書,但這要花費很長的時間。很多主教不耐煩地回到他們的本教區,而將這案卷交教宗處理。
會議神長們要求重改禁書部,要理書、彌撒經書和日課。這都在一五六四年元月二十六日比約四世的Benedictus Deus 敕令中核准。
乙:會議後期禮儀的發展
比約四世於一五六五年十二月逝世,繼任的教宗比約五世,是一位很熱誠且聖德非凡的人。他認為教會不需要兵器和軍隊、主要的武器是祈禱、守齌和聖經。
在他的任期內,羅馬日課﹙一五六八年﹚和羅馬彌撒經書修改完畢。在Quod A Nobis 和 Quo Primum Tempore 兩道敕令中他命令:除某些團體有特准外,全球教會該用羅馬彌撒經書舉行聖祭和用羅馬日課。
為了解決禮儀問題,教宗西斯篤五世於一五八七年成立了聖禮部,命該部修改Pontificale Rituale 和 Caeremoniale 禮儀經書。
一五八二年的額我略日曆,是禮儀上的一大改革,全歐洲皆用此曆法,這不得不歸功於額我略十三世。英國到了一七六二年方採用此曆。
格來孟八世才頒佈 Pontificale Romanum (1595)和 Ceremoniale Episcoporum (1600)。一六一四年保祿五世頒佈 Rituale Romanum 。
丙:從十七世紀到比約十世時代
按德國禮儀家克老瑟 (Theodore Klauser)的報導,從聖禮部的成立到比約十世登基為止,三個多世紀中,禮儀方面顯示平靜而無重大改變。這時的禮儀多注重內在的發展——研究禮儀的合法性和推崇聖人的敬禮。
這時代稱為 Era of Rubricists。聖禮部對禮儀規程的解答很多。一八九八年良十三世收集 Decreta Authentica Congregationis Sacrorum Rituum 。對禮儀的解答,最著名的書是加汪第 (Gavanti) 的 Thesaurus Sacrorum Rituum (1628)。
丁:比約十世至若望廿三世時代
比約十世和比約十二世是現代禮儀改革出名的教宗。他們不但注重禮儀經書的修改,更注重實行的方法。
比約十世個人對聖體的敬愛使他想到那些不能領聖體者的損害。他覺得禮儀的舉行與教友日常生活有相當的隔離。他認為問題的本身不在於教友方面,而在於那些照顧且領導他們的神長們。神學家們沒有定斷多次領聖體的條件。在理論上他們都贊成聖體聖事是救贖的方法。然而在實際上他們卻不知如何進行。
因此登基後,比約十世頒佈「勤領聖體」的諭旨﹙一九O五年﹚、解釋多次和每日領聖體是吾主耶穌和教會所期望的,而且適於一切信友。
教宗同時明白天主的愛與父母的愛對孩童們是同樣重要的。為提早領聖體與辦告解、於一九一O年頒佈了「兒童領聖體」諭旨。
除此之外,尚有其他禮儀改草,如一九O三年在Tra Le Sollecitudini 詔書上提倡額我略聖歌和聖樂運動,修改 Graduale Romanum (1907)。又重訂羅馬日課﹙一九一一年﹚。
教宗比約十二世也說明禮儀的重要性﹙見Mytici Coroporis, 1943﹚,又將聖經運用在禮儀書中 (Divino Afflante Spiritu, 1943)。同時又提倡私人敬禮,屢次辦告解、舉行聖體降福、領聖體後的謝主經及念日課等神功 (Mediator Dei, 1947)。
教宗又放寬聖體齋法和薄暮彌撒的舉行。聖體齋法本是規定由子夜起直到次日領聖體前,禁止取用任何食物和飲料。此法始於第四世紀,中世時已普及各地。
比約十二世於一九五三年將空心齋改為,飲料可限於一小時以前。四年後﹙一九五七年﹚,教宗又將守聖體齋的時間縮為三小時:此一時長內禁用硬性食物。一九六四年,保祿六世又將此法縮為一小時前禁食物﹙領聖體前一小時,而非由彌撒開始算起﹚、水和藥品可隨時取用。
聖事是為人,而非人為聖事立的。耶穌說:「人們不把新酒放在舊酒囊裡。」 ﹙瑪九17﹚同樣地用舊法律配給現代人是不相稱的。教宗比約十二很明白這個道理,因此在一九五三年的「主耶穌基督」諭旨中解釋禮儀改革的理由。教會並沒有改變主律、而改變的是教會法律。時代的變遷、社會的環境,個人心理上的發展,以及太空時代的變動,都是禮儀改革主要的原因。
此外,教宗又注重禮節的簡化﹙一九五五年﹚、新訂聖祭的條件﹙一九五七年﹚、許可用本國文唱聖詠﹙一九五八年﹚、至於 Rubrics 的新法、Roman Pontifical 的修訂和為成年人的要理的重整要等到若望廿三世時﹙一九六O、六一、六二年﹚才完成。

三:第二屆梵蒂岡大公會議至現在
甲:第二屆梵蒂岡大公會議時期﹙一九六二至六五年﹚
這會議最主要的改革可說是禮儀的改革。大會第一項文獻便是「禮儀憲章」、頒佈於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四日。這天剛好是特利騰大公會議開幕四百週年紀念。但此會議卻顯示幾個異點:
1. 雖然在特利騰大公會議曾提及敬禮的重要,但從未形成一種正式的禮儀神學。該會議卻達到了這一點﹙見禮儀憲章第五至八節﹚。
2. 特利騰會議的神長們只注重彌撒經書和日課的修改,但未注意其實行的方法。此會議不單修改彌撒經書和日課,更注重其他禮儀和聖樂的發展,尤其對信友的積極參與彌撒和其他聖事很是關心。
3. 在特利騰會議時代,主教們不理會禮儀的改良,而將權柄交給聖禮部﹙一五八七年﹚。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三十日保祿六世的親詔書 Pastorale Munus 卻說明主教的牧權而同時給他們很多權柄,使他們能就此行事﹙禮儀憲章第二十二條﹚。
4. 特利騰會議注重禮儀的統一性,各地方教會和各修會除有特准外,都該遵守羅馬禮儀是惟一無二的禮儀。第二屆梵蒂岡會議卻打破這種觀念,而主張所謂「統一中的多元」。東方禮儀,若得到許可,亦可實行。
5. 特利騰會議的神長們曾要求取消拉丁文行聖事的規定,但大會拒絕此項改革。梵二卻大開門戶。為牧靈的需要,可用本國語舉行聖事﹙禮儀憲章第三十六條﹚。這也是若望二十三世留下的偉大精神。他認為教會應該是至公的,而不該總是羅馬式的。
乙:梵蒂岡會議後期至今﹙一九六五至一九七五年﹚
自第二屆梵蒂岡大公會議閉幕以來,教會內部有了很大的改革,其中以禮儀改革最為顯著。今將禮儀方面的改革分述如下:
1•彌撒方面
一九六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在彌撒中加添了三個正典 (Canon) ,一共有四個正典。第一個是所謂羅馬正典,可用在主日及瞻禮日,尤其是復活節和聖神降臨節,以及宗徒和聖人彌撒。
第二個正典最短,可用在普通日子。這是基於第三世紀﹙二一五年﹚聖喜波利多的「宗徒傳承」。
第三個正典可與第一個輪流使用,適於主日和瞻禮日。第四個正典敘述救贖歷史。來自安弟約基的傳統。
一九六九年四月三日聖部頒發新的彌撒經書。其中有很多改變:如取消彌撒前的聖詠四二篇,彌撒後的最後福音也廢除了。的確,彌撒經書比以前簡單多了。
一九七O年三月二十二日聖部又刊出新讀經集,包括三年輪流為主日與瞻禮日所用的讀經,和兩年週日的讀經。
同年六月,又有新的拉丁文羅馬彌撒經書。這是四百年以來首次全部修訂本。
聖儀部又許可司鐸們在星期六下午舉行主日彌撒,使信友們能在週末盡主日本份﹙一九七O 年元月十日﹚
為唱經彌撒,聖禮部在一九七二年八月二十四日頒發新的法則:Orod of Sung Mass — 包括額我略聖詠,以代替Graduale Romanum。
一九七三年十月二十二日教宗保祿六世批准「兒童彌撒指南」,使兒童們能在孩提時代多接近聖體。
2•七件聖事的新面貌
聖事既然是為人而立,因此教會將禮儀盡量簡化,使人們不但了解和參與,而且更希望分享其效果。
首先,將臨終聖事改名為傳油聖事,使患重病者能領這聖事。新儀式發表於一九七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次年元月十八日刊出。一九七四年元月一日生效。
嬰孩領洗的新儀式於一九六九年三月十九日批准、次年六月一日公佈。一九七二年元月六日又發表成年授洗的儀式。
堅掁聖事的新儀式發表於一九七一年八月十五日,父母可作自己孩童的證人。這證人也可用領洗時的同一人。
一九七O年又刊出新的晉鐸典禮書,一九七二年九月十四日,教宗保祿六世取消小品的晉升典禮。要晉鐸者可由晉陞六品開始。此法於一九七四年生效。
關於婚姻聖事,在第二屆梵蒂岡會議的文獻中多所說明:如「教會在現代世界」憲章論及婚姻的神聖性和當守的法律。其舉行的新儀式於一九六九年三月十九日批准,一九六九年三月十九日批准,次年六月一日生效。
聖體聖事的儀式的改變最顯著。一九七三年七月九日聖事部頒佈「兒童初領聖體和初辦告解」的諭旨。又許可領聖體兼聖血。在一九七三年元月二十日保祿六世又許可在同一日領兩次聖體﹙見Immensac Caritatis﹚。一九七二年六月一日聖部許可其他基督徒領聖體。
懺悔聖事的新禮儀於一九七三年十二月二日頒佈,次年二月七日刊出。敘述舉行這聖事的三個方式:私下告解、公共懺悔和團體告罪及赦罪。
3•其他禮儀的發展
一九六九年五月九日教宗保祿六世宣佈為羅馬禮儀重整日曆,這新日曆於一九七O年元月一日公佈。在這新日曆中以基督奧蹟為中心,廢除不少聖人瞻禮,使日曆簡化。
廢除一些聖人瞻禮的原因有二:首先是有些聖人的存在可疑,因缺乏歷史的證據。其次是有些聖人是地區性的,不能代表整個教會。
一九七一年又有新喪禮的禮彌撒經書。將黑祭衣改為白色,表示死亡不是可怕的。因為基督以死亡戰勝了世界,所以該是光榮凱旋式的。
關於音樂方面的發展,一九六七年三月五日的「禮儀中的音樂訓令」,說明音樂在行聖事中的重要性。此訓令於該年五月四日生效。
一九七一年聖部又許可其他的油代替傳統的橄欖油舉行聖事。
以上便是十年來禮儀方面的改革,教會內部可說是創新。但是在實際方面還要靠主教和神父們的合作來推行。否則仍是紙上談兵。

結 論
教會的禮儀是由簡單演至複雜,由複雜再回至簡單。這的確是個重要的變化。實在說來,教會是在復古而非創新—─恢復基督時代的精神。聖比約十世的「在基督內恢復一切」 ( Restaurare Omnia in Chisto ) 和若望二十三世的「復新」(aggiornamento) 乃基於基督的精神。這兩位偉大的教宗可說是基督主義的恢復者。希望追隨基督者,能盡力聽從耶穌在世的代表,而推崇神聖禮儀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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