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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6)p475-483
   

聖經中所啟示的聖神



房志榮講 張雪珠錄

 


舊約
舊約對聖神的認識是逐漸明朗的,最初,以色列民族對於天主的神的體驗是藉著風,因為風給巴肋斯坦的牧人與農夫帶來甘霖時雨,該地至今最大的問題仍是水的供應問題,因為掘井不易,所以人們就築了許多蓄水池,將雨水積蓄起來,以備乾旱的日子用。水特別成為他們生存的問題,而這水是風給他們帶來的。因此,以色列人並不把風看做純自然的因素,也不如同許多原始宗教一樣視為一個獨立的鬼神,而把它歸與生命的創造者。比如創世紀一章二節就說:「大地還是混沌空虛,深淵上還是一團黑暗,天主的神在水面上運行。」「神」在希伯來語與「風」、「氣」是同一個字,所以也可以說是「天主的氣在水面上運行」。天主的氣在那裡,後來慢慢才有生命產生。以色列人除了把風歸與生命的創造者外,也把它歸與生命的保存者。天主創造了生命,也是天主保存了這生命。創世紀八章一節記洪水滅世之後,天主要世界上再有生命,就叫風把大地吹乾,以後生命在世界上便再度出現。
以色列人從自然界的現象學得把風歸與生命的創造者和生命的保存者,就是天主。而在以色列民族歷史的描寫裡,雅威,他們的天主也多次用風的形式進入他們的歷史。在埃及爭取自由時,天主以東風和西風吹來了蝗蟲,吃盡了埃及的農作物(出十13, 19)。又以強烈的東風吹乾紅海,使以色列民平安的走過去,而使埃及的追兵全軍覆沒,以色列民就作歌謳唱上主,以詩人的口吻說雅威一噴氣就使浪濤直立如堤,一噓氣就將敵軍覆沒,像鉛沈入深淵(出十五8~10)。在以色列民族歷史的描寫裡,風是天主的氣,他們體驗到天主首先是經過風和氣;天主行動的這一體驗是有代表性的。風不是天主,而是為天主服務的。
舊約對天主的神的體驗,第二步是透過氣息。即人呼吸的氣息。以色列人視氣息是天主賦給人生命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因為氣息實在就是我們的生命的標記,也是有生命的一個條件;誰呼吸,他就有生命;誰斷氣了,他就死了。因此可說氣息就是生命,這樣,以色列人很自然地把生命的氣息也歸與天主,是天主給人生命,也是天主給人氣息。所以舊約說天主用泥土造了人形之後,在他鼻孔內吹了一口氣,他就成了一個活人(創二7)。人的這口氣是從天主那裡來的,也就是說人的生命是天主的創造,人與天主是呼吸著同一口氣。這說法蘊藏著很深的神學思想。天主能夠給人生命,也能夠把人的生命收回,也就是說天主給人氣息,人就有生命:天主收回人氣息,人就要死亡。聖詠作者向天主說:「你若停止他們的呼吸,他們就要死去,就再回到他們所由出的灰土裡去。你一噓氣,萬物造成,你使地面更新復興」(詠一O四29~30)。
舊約對天主的神的體驗由自然界的風進而到人呼吸的氣息;人呼吸多少與風有關,但這風是在生活的人身上,而也歸與天主。風和氣息還只是天主的神的一個工具,天主用風和氣在自然界和生命界裡工作,因此風和氣就是天主的神的力量和祂的能力。這樣在舊約有了風,氣和天主的神。在新約裡,耶穌與尼苛德摩講論新生時,就由風講到神,「風隨意向那裡吹,你聽到風的響聲,卻不知道風從那裡來,往那裡去:凡由聖神而生的就是這樣。」(若三8)但是聖神已不是一個普通的生命,或是一個自然的現象,而是有位格的,人能與之來往。這位格的神以風和氣的樣子對人行動,賦與人生命,為此經過和氣息人能體到天主的神。
先知們的宣講在舊約的思想進展上常常是更進一步,對於神則完全集中在天主身上,這神是一個位格,因為祂是天主的一剖份。神的行動,按照先知們的說法就是雅威自己的行動。先知說得很清楚:神就是天主的能力。人對於神的體驗,在以色列民族最初是神魂超拔(撒上十5~10);但是很快地,那些有名的大先知,諸如依撒意亞、耶肋米亞、厄則克耳等,都勝過了這一階段,而注重人內心的變化。在人內心所發生的影響才是最重要的,那些離奇古怪的神魂超拔的現象是可有可無的。天主的神將來要給人一顆新的心,不是鐵石的心,而是一顆血肉的心(則十一19),因這新的心人要自由的去愛天主和別人。這神是要引人達到生命,引人去實行天主的旨意,按照天主的旨意去生活。這先知預言將來在新約裡要有的現象。我國孔、孟言論,在倫理道德方面闡述得非常崇高,如果真正做到,便可成聖成賢;但是就是缺乏那股策動的力量;不僅中國文化裡這樣,舊約裡也有這情形。聖保祿說,法律已過去了,因為法律只叫我們認識罪,而沒有力量叫我們行善避惡;必須等到新約時代,基督的神才給我們這力量,以實行聖神在我們內向我們所要求的。新約的這種種,舊約的先知已經預言了,這神將來是內在的力量,叫人愛天主,使人有力量度天主義子的生活。這神又是改變一切,完成一切的一個許諾,聖神降臨日聖伯多祿向那些驚訝不已的群眾說,不要奇怪,這是岳厄爾先知的預言實現了,他曾說:到末日,天主要把祂的神傾注在所有血肉的人身上,「你們的兒子和女兒都要說預言,青年人要見異像,老年人要看到夢境」(宗二14~18)。最後,這聖神是日後要來的那位默西亞王給人們帶來的禮物(依四二1~3;六一1~2),這預言後來在耶穌身上應驗了(瑪十二18;路四18)。
從上面的介紹,可以看出來,在舊約的啟示裡,怎樣一步步的由外面自然界現象的風,有生命的氣息,到有位格的神。這個神最初叫人有神靈超拔等特殊的現象,經過先知的宣講之後,則轉而注意神人內心引起的變化。的確,人心改變之後,世界的現象也要隨之而改變,最難的事莫過於改變人心,我們體驗到,物質文明的提高並不太難,但要普遍推廣公德心就不太容易;比方在交通方面,臺灣已由家家有自行車到了戶戶有機車;但要人人都能遵守交通規則,則非一年半載所可達成。
 
新約
關於聖神的信念,新約如同舊約,是漸進的。它在形成清楚的道理以前,先是在教會團體裡基督徒共同體驗到的一個生活的事實,由這一生活的事實逐漸演變成道理。
在神學界,聖神學是一門很遲的學問。在第三、四世紀時基督論已相當發達,最初的幾屆大公會議,也都在討論聖三論和基督論的問題;但是關於聖神,一直到現在還沒有一部很好的論著,這是什麼原故?因為事實上聖神對於我們就好像是空氣一樣,除非快要不能呼吸了,才會覺得空氣的存在。而聖神就是基督徒所呼吸的氣,是基督徒生活上不可或缺的一個自然現象,就像關於空氣,人沒有多少的了解,對於聖神我們也還沒有做深入的研究。
教會體驗到聖神,因為教會是基督徒的團體,基督就是舊約所期待的那位默西亞,依撒意亞先知所預言的上主的僕人,天主的神要降臨於這上主僕人身上(依四二1;瑪十二18)。耶穌受洗時,聖神果真臨到他身上(谷一10~11)。這樣耶穌用這神的力量行奇蹟並做其他天主計劃中的事,以證明天主的國已經來到這世界上(路十一20;瑪十二28)。耶穌也以聖神給人付洗(谷一8),並把聖神和聖神的能力賦給他的門徒,使得他們能給別人宣講福音和付洗(瑪廿八18~20)。聖神降臨日,宗徒們按耶穌的預言領受了聖神,並以聖神賜給的能力向人宣講福音和付洗(宗二)。因了這付洗也就把聖神給了這世界,萬國萬民都要接受到這聖神,基督徒領受聖神完全按照天主的計劃,聖神在教會裡首先是一生活經驗,後來才慢慢變成道理,這一經驗是從耶穌出發,經過宗徒們,而到每一個信仰耶穌的人身上。
新約關於聖神的描寫循序漸進,隨著信念的發展而逐漸明朗。最初瑪爾谷與瑪竇兩部福音的描寫,他們的描述尚停留在舊約前期的看法,注重聖神帶來的非常事跡與很特別的一些現象;所謂天主的神是能夠使耶穌行奇蹟,而耶穌行的奇蹟及其他超自然的作為是天主實在進入了這世界的保證。至於路加福音和宗徒大事錄,就不限於奇蹟,尚把天主救援計劃的實現歸於聖神的策動。但是真正把聖神的道理講得最清楚的是聖保祿。新約描寫聖神有以下三個階段,瑪爾谷福音和瑪竇福音最初的描寫仍是重要的,因為如同舊約天主的啟示是要彰顯天主的大能,祂遠遠超越人,神的力量能做出人力所不能完成的非凡事跡來,瑪、谷有這種目的。假使\天主是全能、全知,同時又有愛情,那就覺得更可貴、更有價值了。舊約就是慢慢在體會出天主的大能,而到了新約則更進一步也體會天主的愛情。因此,新約關於聖神的描述,一開始時還是保存了種種超自然的現象。
路加福音帶來一個基本的觀點,就是耶穌不只是如同其他的人充滿了聖神,而且他還是聖神的主人,他能夠把這聖神賜給別人。路加的這一基本觀點是很重要的,我們不要把耶穌所有的聖神同別人所有的的混為一談,這聖神是天主第二位聖言與父所共發的。耶穌充滿了聖神不是忽有忽無,而是繼續不斷的有,因為他就是這聖神的主人。不是聖神來驅使或激勵他去做這事或那事,而是耶穌與聖神一起走自己的道路,完成自己的使命。路加福音思想上的這一進展,只要與瑪爾福音和瑪竇福音的有關記錄做一比較,就可看出來;比如路四14:「耶穌因聖神的德能,回到加里肋亞。」谷一12:「聖神立即催他到曠野裡去。」兩個不同表達方式代表兩個不同的階段。初期教會就這樣逐漸形成了這一重要思想,做了天主言語的這個主,天主父已舉揚了他,他是聖神力量的賜予者;基督不僅把聖神當做恩惠賜給人,並且祂自己也在這恩惠賜給人。基督、主同聖神是分不開的。
路加說明基督和聖神的內在關係,基督能把聖神賜與人,但這種種描寫仍是非常的事。每個人都能得到這聖神,但不一定得到。基督徒生活裡很重要的信仰與祈禱,按照路加的敘述不是由聖神發動的。路加非常看重聖神和基督的關係,但是講到聖神與一般基督徒的關係,並不肯定其基本上的重要;換句話說是基督徒的信仰與祈禱,不只是聖神的發動,還是人自由的意志與天主的合作。所以,在路加的觀念中,聖神在基督徒的生活上是一個完成,不是一個基礎。
天主的神是基督徒生活的基礎,是人生活的基礎;這一道理是聖保祿宗徒所闡明的。基督徒的存在完全決定於聖神,假如沒有聖神,那麼無論是基督自己,或者教會甚至人類的歷史和我們每一個人的生活都沒有什麼意義了。這是聖保祿給我們講出的道理,但是聖保祿所講的聖神有什麼意思呢?他沒有給這聖神下一個定義,因此我們只能從他所描寫的聖神的各種行動來說明。聖保祿對聖神有幾個不同的說法,就是天主的神、基督的神、主的神及聖神,說法雖不同,但都指同一聖神。
在聖保祿書信裡,尤其是格林多前後兩封書信中,聖保祿認為每一位基督徒都是充滿聖神的人。這一思想與猶太人所等待的相吻合,因為他們相信,當默西亞來時,天主的神要充滿每一個人的心(岳三1~5)。在格林多前書十二至十四章裡,聖神來臨的結果是,在教會中有人能說智慧的言語、知識的言語,有人有治病的奇恩,有人能行奇蹟,有人能說先知話,有人能辨別神恩,有人能說各種語言,有人能解釋語言(格前十二8~10;參閱格前十二~十四)。這些事情也都是非常的現象,但是從字裡行間我們看出來,聖保祿如同舊約的先知一樣,雖然並非不看重,可是對這些特別的現象並不太注重,且對此有一種保留的態度,叫那些人常要謹慎一點;聖保祿的這一態度,在格前十二31;十四1~12特別顯明,他要信友熱切追求更大的恩賜,祈求多得建立教會的恩賜。聖保祿所特別注重的是,聖神在基督徒的心內教導他喊天主說:「阿爸,父啊!」(羅八15;迦四6)這就是聖保祿已由外在超乎平常的現象轉到聖神對人心的變化。是聖神使猶太人和外邦人接受了十字架的訊息,因為正如聖保祿所講的:「猶太人要求的是神蹟,希臘人尋求的是智慧,而我們所宣講的,卻是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基督:這為猶太人固然是絆腳石,為外邦人是愚妄,但為那些蒙召的,不拘是猶太人或希臘人,基督卻是天主的德能和天主的智慧」(格前一22~24)。是什麼力量使人信服那不容易被接受的道理呢?按聖保祿的意見,是聖神給人真正的智慧,接受十字架的訊息,而這一切並非離奇古怪的事情,而是正常的情形下,人內心的變化。所以聖保祿稱聖神的果實是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應有的表現,就是:「仁愛、喜樂、平安、忍耐、良善、溫和、忠信、柔和、節制」(迦五22,23)。聖神所產生的效果,主要的就是基督徒生活中表現出來的這些態度,倒不是能夠呼風喚雨的大本領。這樣,基督徒能把日常生活歸於聖神的化工,這也是基督徒對聖神的領悟新奇與特殊的地方。
聖保祿將基督徒信、望、愛的信仰生活歸功於聖神,這一道理的神學基礎在於聖神與基督的關係。基督已復活了,現在在天主的右邊,我們稱之為主;聖保祿在格後三17說:「主就是那神」。換句話說,在聖保祿的神學裡,復活以後的主就是聖神。聖神無非是這被舉揚的基督身上顯示出來的天主的能力,基督藉著這能力,維持祂與人之間的關係,現在基督就是靠聖神得到祂的信徒;而我們後來的人,既不能像宗徒們一樣耳濡目染到耶穌本人,但是經過聖神的工作,領了洗的我們還是能夠體驗到基督。這樣,主基督就能把祂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贖,超越時間與空間的限制,分施到每一個人身上。這樣,在時間上和空間上都很遙遠的十字架上耶穌的祭獻,在此時此地還是能夠實現。就是因了聖神,基督完成的救贖在每一個人身上能夠實現。格前十二章講聖神與教會,講神恩的來源作用,而愈顯出聖神在教會內的重要;因為大十大會是基督的身體,人因聖神的感動進入教會,在教會中獲得聖神,因聖神體驗到基督,經過基督回到天父那裡。
宣講使人信服,但是感動人心,使人接受道理的是聖神。信服的人,聖神賜給他自由;這是聖保祿多次提及的;基督徒得到擺脫罪惡的自由,不再受死亡的控制(格前十五)。而基督的復活,復活以後稱為神的,就是我們來日獲享光榮的保證(格後一22)。
若望著作對於聖神的闡述也頗值得注意。他曾稱聖神為真理的神,這真理之神要引導宗徒們進入整個真理裡。所謂的真理神,就是繼續在世界上生活的基督,這一點他與聖保祿並無二致。但是聖若望對聖神尚有另外一個稱呼,就是「另一位護慰者」(若十四16);這表示基督也是一位護衛者,他在世界上時,果然是宗徒們最大的安慰,現在在聖體裡也是我們的安慰。而祂還給我們派遣「另一位護衛者」,就是聖神。這「另一位護衛者」如同基督一樣,是天主父那裡來的;是基督回到父那裡之後,派遣來世以代替自己的。聖神被遣來世代替基督,並要永久留在這世界上。耶穌復活以後,向宗徒們說:「看!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瑪廿八20)。基督在教會內的臨在有多種方式,在聖體內的臨在,在聖經裡以天主聖言方式的臨在,經過教會在這世界上臨在,而聖神也是基督日日臨在於教會的一個方式。若七38~39說:「耶穌大聲喊說:『凡信從我的,就如經上說:從他的心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他說這話,是指那信仰他的人將要領受的聖神;聖神還未賜下,因為耶穌還沒有受到光榮。」耶穌復活升天後,聖神就會如活水一樣送到每一信徒的心裡,而領導世界上所有的人跟隨基督一起回到天主父那裡去。我們在教會內要不斷向聖神祈禱,就是為這原故,聖神是天主救援計劃,天主啟示最後的一步。基督以後有聖神,但是這聖神與基督是不能分開的,其實復活以後的基督就是神,祂常在教會內與我們同在。認識聖神就是認識基督;我們體驗到了基督,就是體驗到了天主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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