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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5)p263-277
   

基督的救恩

 

溫保祿講 劉賽眉譯

 

謝博文牧師的演講已經給我們介紹了聖經中有關基督救援工程的信息。在本演講裡,我們將再次講論基督的救恩。因為我們所談論的主題必須以聖經為基礎,所以,我們難免有所重複。但是,我們是從一個特殊的角度來講論此探討不盡的,基督徒以其為信仰中心的主題。我們盡力了解聖經中所用的有關基督救援工程的象徵的正確意義和它的限度。我們也設法盡量了解有關基督救援喜訊極容易被人誤解和歪曲其意義的幾點。因此,我嘗試綜合為以下三點:(1)聖經藉著不同的象徵對基督的救援工程的教導;(2)有關天主我們所相信的;(3)我們所經驗得到的。這是系統神學的任務,而我們相信只有當我們從第一個演講,就是:「人對救恩的渴求」的角度探討基督的救援工程,我們的這一任務才能順利完成。
自從尼塞之後,教會一直宣信:「為了我們人類並為了我們的得救」聖言成了血肉。由此,基督的降生、死亡、和復活只能從祂與人對救恩的渴求的關係上去了解。為此我們問:在第一個演講中所提出的人對救恩的渴求的看法,如何能夠對了解基督宗教的基本信仰有所貢獻?
我們有關人對救恩的渴求的探討不能決定救恩究竟有沒有贈給人的問題,於是,我們更不能談及天主把救恩贈給人的方式。相反,我們在上面的演講中指出了天主對救恩的給予或不給予是完全自由的,而人無能知道他是否能夠得到圓滿的救恩。但在第一個演講中所講解的對於人渴求救恩的看法能夠幫助我們了解基督宗教的中心信息:如果人真的渴求擁有神的生命、復活、以及罪赦作為他圓滿的救恩,並且對得到此圓滿救恩的可能性也渴求一個保證;又如果基督所賦予的救恩是人所渴求的救恩則「使人得到救恩的啟示」必須是了解基督救援工程的基本的思想構架。
「假定信仰不是荒謬的,完全沒有基礎的,和沒有意義的,則在純粹理性和純粹信仰的境況下必定含有一個使我們的信仰和我們的理性和諧一致的思想構架。」1因為我們相信基督是世界的真正救主,而且給人帶來了人所需求的救恩。所以我認為:人對救恩的渴求的看法將供給我們一個了解基督救援工程的思想構架。「使人得到救恩的啟示」(參閱若八、32)的這個構架不但能使我們明白基督救援工程的性質與意義,並能綜合聖經和教會對基督救援工程的教導。

(壹) 人對救恩的渴求與聖經中有關基督救援工程的主要象徵
在聖經中用了不同的象徵來表達基督是世界的救主的信息。每一個象徵都表達了基督救援工程的某一面,故此每一個象徵都有它的正確意義,但也有它的限度。只有在「人對救恩的渴求」的背景中,我們才能了解每一個象徵的意義;換言之,只有當我們牢記人尋求一種顯示天主肯賜給人無限生命、復活、以及罪之赦免的啟示的時候,我們才能夠真正地了解每一個象徵的正確意義和限度。從人渴求救恩的背景看來,我們「解釋早期基督徒對基督的宣講如何可能以耶穌的生命為根據」2 似乎是可能的事。
一、基督的救援工程是「解放」的工程
在歷史上最有影響力的有關基督的救援工程的象徵,要算是釋放奴隸和以贖價來解救囚犯的象徵(見瑪廿28;谷十45)這個象徵曾深深地影響了基督宗教的宗教用語以及神學反省。但是,這個象徵只是為了要表達「解救」這個基本概念才用的,因為在新約中從未有任何地方提過那接受「贖價」者;他既不是天主,也不是魔鬼,或其他任何一個接受了代價而釋放人的人。而且在新約中我們也不能找到天主要求人賠償然後才解救人,或者是討償賠價的思想。救援的工程常常都是天主自動自發的愛的自由行動。
基督和初期教會之所以用「釋放奴隸」的象徵,是為了要指出「釋放」的恩惠的偉大,此「釋放」與「解救」為那些永遠不能靠自己的努力來恢復自己的自由的人,實在是一個料想不到的和白白賞賜的恩惠。
為了要指出基督如何完成祂的解救工程,我們將會簡要地討論聖經中有關基督把人從罪惡中和死亡中解救出來的信息的幾個要點。當我們牢記尋求救恩的人是在尋求啟示,以及當我們認定基督的救援工程是一個啟示的時候,我們才能夠正確地了解這個信息。
(一) 從罪惡中解救
聖經(例如:若八32、36;羅六11、18、22;八2)說基督從罪惡中解救了我們。可是,因為我們的世界和我們的生活都仍然充滿著罪惡,所以我們不能不問:聖經的作者如何解釋基督把人從罪惡中解救出來的救援工程?
聖保祿 (譬如在羅馬人書第五和第七章中) 有時把「罪」人格化,把罪與奴役其子民的暴虐皇后相比。這種表達罪的方式可稱之為神話性的表達方式;但無論如何,這種方式正確地表達了人對罪及其後果的經驗;若我們真正了解罪的性質及後果,則可知由於罪的緣故人使自己進入一種不可逃避的境況中,因為人不能消滅他過去的行為,所以他也不能逃避罪的後果。人由於他自己的行為把自己囚禁在罪惡當中而無能解救自己,因為「除了天主以外,誰能赦罪呢?」(谷二7) 故此除非人確實得知天主的寬赦,他永遠是「罪的奴隸」。
基督的確把人從罪惡的束縛中釋放出來了,因為在祂的死亡和復活中,人可以看到天主願意寬赦重罪的標記。基督的死亡、苦難、和復活是基督和天主寬恕罪人的明顯標記;祂對待茹達斯、伯多祿罪人、士兵、和仇敵的態度都顯示「祂來到世界不是為審判世界」(若三17),因為「祂受辱罵卻不還罵,祂受虐待卻不報復」(伯前二23)、復活以後,祂又回到曾經擯棄祂的宗徒當中,祂顯現給曾經三次否認他的伯多祿;祂把「因祂的名向萬邦宣講悔改,以得罪之赦免」的使命託給宗徒(見路廿四47;宗二38;卡43),所以基督的死亡和復活的事件是天主願意賜給人罪赦之恩的啟示。在這些事件中顯示「耶穌與天父並沒有捨棄我們」3,因為「從最大的罪惡當中顯示(天主)最大的愛」4
(二) 從死亡中的解救
基督的救援工程把人從死亡中解救出來,是聖經中有關基督的救援信息極其重要的一部分。從死亡中的解救也是禮儀中常常出現的主題。既然基督不把我們從肉身必然的死亡中解救出來,那麼,我們必須問:基督把我們從死亡中解救出來的意義是什麼?如何解救?
當我們了解基督的死亡和復活是一個表徵死亡並非是摧殘生命,而是使人進入永生並回歸在死亡中迎接人的天父懷中的標記時,我們便會明白基督把我們從死亡中解救出來,意謂祂的死亡和復活啟示了死亡不是把人丟入深沉的黑暗中,而是把人帶到賜人生命的天父面前。基督接受死亡的方式以及祂復活的事實都啟示那把我們從死亡的奴役和恐怖中解救出來的真理 (有關天主的愛以及人的死亡的真理)。為此,致希伯來人書第二章十四至十五節不說人是從死亡中被解救出來,卻說人是從死亡的「恐怖」中被解救出來的。在耶穌的生命、死亡、和復活中,天主已經給予了尋求救恩的人所尋求的啟示。對於死亡的問題,天主的啟示是:祂把永遠的生命賜給那些或生或死都是祂的子女的人。不論誰若相信這個啟示,他就不再害怕死亡把人投入虛無和黑暗的深淵中,因而他也不再把生命視為無意義的;如此,他已經從死亡的黑暗中被解救出來,在基督的死亡和復活中,有關人的死亡和人的生命的意義的啟示,把人從死亡窒息人的一切希望的限度中解救出來。
(三) 從一切權勢中解救
以上述的解釋方法為基礎,我們也能了解基督戰勝一切並把人從所有的主權和勢力中解救出來的教導(見哥二15;伯前三22)。當基督徒了解了在基督的死亡和復活中的天主的話之後,死亡為他不再是恐怖的了,凡相信基督的死亡和復活已經啟示了天主願意賜給他們永生的人,不會受到世界上任何權勢的威脅與恐嚇,因為這些勢力僅能以死亡來威脅人,為那些相信基督的人看來,地上的一切權勢只能夠殺害人的肉身,而不能殺害人的靈魂(見瑪十28)。因此藉著基督他們不再怕任何權勢,他們是自由的。
(四) 撮要
在聖經中以釋放囚犯和用贖價來解放奴隸的象徵來描寫基督的救援工程。為了能夠正確地了解這象徵的意義,我們必須先了解尋求救恩的人是追求一個天主願意把罪赦和復活賜給人的啟示,而基督的死亡和復活就是保證天主願意給人罪赦和復活的啟示。
二、基督的救援工程是「和好」的工程
在聖經中有時描寫基督的救援工程是使人與天主以及與萬物和好的工程。根據這個象徵,基督消除了兩個仇敵之間的仇恨。 ( 見羅五10f ; 格後五18~20 ; 弗二16f ; 哥一19~22 ) 這個象徵必須十分小心地予以解釋,否則,它可能很容易被誤解而歪曲了天主愛的工程的意義。以下我們將指出這象徵的背景是:「人渴求救恩就是渴求啟示」以及「基督的救援工程乃藉著人所需求的啟示而完成的」。
(一) 天主與人的和好
既然在 (羅五10f) 中曾論到天主與人之間的和好,這意謂在基督死亡以前,在天主與人之間有一種仇恨和隔離的境況存在;如果我們還記得我們在第一個演講中所說的,則我們不難了解這個境況和基督的救援工程的性質。當我們完全察知我們是與一個充滿罪惡 (例如:戰爭、壓迫、和剝削等等) 的世界打成一片,而我們又無能去肯定我們這個「導向死亡的存在」以及我們這個世界究竟是否有意義時,我們人是很難與自己的生命、存在的意義,以及統馭著我們的命運的神秘力量和解協調的,只要天主保持緘默,不對人啟示祂的計劃,人很容易陷入一種對天主──萬有之泉──敵視和隔離的態度中。
基督的血 (哥一20) 和死亡 (羅五10) 如何使人與天主和好?如果對罪和死亡我們要避免一切神話性的看法,我們可以用下面的方法來解釋此聖經中的信息:
一切導致基督死亡以及在基督死亡之後的事件皆啟示了天主對罪人的仁慈與寬恕。在基督的死亡中人類的首領或代表 (譬如:在政治上的比拉多、在宗教上的大司祭、在教會方面的伯多祿和其他宗徒)都曾捨棄或反對過天主子,可是,天主卻沒有向他們報復;相反,祂派遣了基督的宗徒到「耶路撒冷、全猶太、和撒瑪黎雅,並直到地極」向一切人宣講天主的和平與寬恕 (見宗一8) 。在基督的死亡和復活中,天主顯示祂的無限仁慈超越了罪的無限嚴重的惡。同樣地,基督的死亡和復活除去了死亡和痛若的苦難中,殘酷的死亡和痛若打擊了天主的愛子,由此可見痛苦、死亡和失敗並不表示天主拒絕人;而且,基督的復活指出:即使在殘酷的死亡、極度的貧困、和無意義的毀滅中,人仍是在賜給人生命的天主手裡。
總而言之,由於罪惡、死亡、以及生命的意義的含糊不清,人與自己的生命也不能協調,而因此生活在一種與天主──萬有之泉──隔離和為仇的境況中。但天主在祂的兒子的死亡中指出:罪可得赦免,那裡有死亡和痛苦、那裡同時也有天主的愛存在;死亡可以是走向永生之門戶。因此,天主除去了一切憤恨而使人與自己的生命以及與天主和解協調。
(二) 與萬物的和好
在哥羅森書第一章廿節中曾論到天主藉著基督的血使天上和地下的「一切」重歸於好。這段神妙的經文引起不少問題:在這段聖經中保祿是否正式教導了天上權柄的存在?抑或只是教導了有關基督的至高權威?這個「一切」是指物質的宇宙嗎?那麼,它是如何與天主分裂的?它又如何藉基督的死亡與天主重歸於好?在天上的都是好的天使嗎?那麼,既然他們從來不仇恨天主又如何與天主好和呢?在天上的都是魔鬼嗎?難道他們也與天主和好而得救嗎?是否那些惡神因著基督的死亡而彼此休戰?
既然我們相信這段神妙的經文為今天二十世紀的基督徒也表達一個重要的信息,所以,我們盡量嘗試去解釋它。相當明顯,聖保祿並未得知基督的死亡是否影響了物質的宇宙與天主之間的關係。他也不知道自從基督死亡之後,精神和魔鬼的世界有何改變。他只是說出人在接受基督的救援以前和以後的經驗。故;我們能夠、也必須在人對救恩的渴求以及信仰對人與萬物的關係的影響的背景中去解釋這段神妙的經文。
(1) 在和好以前的仇恨
人只能夠在無限的「善」中才找到生命的圓滿,然而,這個圓滿的生命既不能在現世找到,也不能靠人的努力獲得。由於人不可能不尋求神的無限生命,為此,人往往把有形的世界、人類的進展、科學、國家、階級、和種族等視為是絕對的價值。於是,這些價值遂成為人所崇拜的「神」。可是,既然人在他內心的深處不能忘記那位真神,所以這些假神就在人心內反對真神,因為世界及其價值欲越殂代庖的要求有真神的屬性和特權,職是之故,天主與宇宙遂變為「仇敵」 (不是在天主與宇宙的本身,而是在人的心中) 。同時,這些價值也變成對人不利,它們向人要求無限的愛,但它們卻不能遵守諾言給予人所必然尋求的和不朽的幸福。於是,這些「神」變為是以偉大的許諾引誘人但最後卻使人失望的「惡魔」。既然這一切被人神化了的價值仍然是有限的,則它們常常互相敵對,因此在這些所謂絕對的「權力」、「榮耀」、「國家」和「民族」等等之間人本身內在地被分裂了!
(2) 藉基督的死亡的和好
基督的死亡和復活如何消滅此種仇恨?如何使天主與世界和好?如何使人與一切權勢,以及使權勢與權勢之間彼此協調?在述說這個真理的時候,我們再次盡力避免用神話性的解釋,如基督與魔鬼和人格化的死亡在陰間打仗等說法。
人之所以把神的榮耀歸於世界,是因為死亡和世界的罪惡使得天主及其意願被掩蓋於黑暗之中。在基督的死亡和復活中,天主顯示了祂的仁慈和祂願意寬恕罪人並賜生命給可朽壞的人的心意;當人接受這個愛的信息,渴望自我圓滿實現的時候,人不再把世界神化,也不再視世界為站在真神之旁與真神競爭的「神」了,那時世界顯出原形:它是受造物,是天主命人統治和生育繁殖遍佈其間的大地家鄉 (見創一28) 。因此這個被人所神化的世界,在基督的死亡和復活的吞示中得到與天主和好;基督的死亡和復活的啟示之光揭開了惡魔的假面具,揭露出世界的一切權勢與價值雖然是真實的,但卻常常是有限的價值,它們該服務於人而不該統馭人。在此啟示之光下,世界的一切仍不失去其價值,但卻不能再擁有任何「絕對」的特性,因而它們彼此之間也不會再有絕對的衝突,也不會猶如敵對的惡魔一樣使人分裂。總之,基督的死亡和復活使「一切」和好,因為它啟示了天主願意賜給人他所尋求的。接受此啟示的人能夠與世界及其價值和諧相處,平安生活,因為這個啟示剝除了世界假神的虛榮而使它變回原來俗化的樣子,並指出世界上沒在任何事物值得受人崇拜的,反而它們都應當為人服務。


三、基督的救援工程是犧牲與祭獻的工程
在新約中,常常把基督的死亡描寫成為犧牲之祭。聖經的作者把基督比喻為羔羊 (見格前五7;若一29、36;伯前一18~19) ,並以亞巴郎的祭獻 (羅八32) ,大司祭的祭獻、 (見希九11~14) 盟約之血、以及上主僕人的死亡(見谷十45) 等等來述說基督的死亡。在這裡,我們不可能去討論這些或其他的經文是否確實把基督的死亡解釋為犧牲與祭獻,並在它們看來基督的死亡又屬於那一種祭獻的問題。事實上,我們也不必去討論這類問題,因為對這些問題我們可以用一個「間接的方法」5來解決:由於聖經提及不同形式的祭獻,又由於舊約的禮儀的嚴肅與十字架死刑的恐怖局面的莫大差別,清楚地顯示出基督的死亡的確不是一個「禮儀的祭獻」。再者,在聖經中證明基督的死亡是天主愛世人的「工程」,而不是天主愛世人的原因 (見格後五18;羅五10;若三16~17) 這一點也不容許我們把基督的死亡視為一個使神轉怒為喜的祭獻。
聖經中有關基督的死亡的這一象徵,可用以下的方法來解釋:基督在祂的死亡中以最高的方式實現了真正的祭獻所包含的一切因素。祂的死亡是祂對父的一個欽崇的行為:祂自願整個地屈服在天主的聖意之下,並且祂同意祂的死亡和命運的最後失敗,應當成為天主啟示祂願意寬赦重罪,並從死亡中賜給人復活的標記。祂人性的意志同意喪失一切所有,因此,在人的可憐境況中祂整個人成為了天主對人的愛的標記。又因為祂「犧牲」了祂那渴求幸福、成功、被了解、和被接受的人性,而接納了痛苦、死亡、失敗、誤解、和拒絕,藉此祂有分於人所需求的,能夠把生命的意義帶給人的啟示,即在罪惡和死亡中天主仍與我們同在。祂不厭惡我們,也不以憤怒報復我們,反而引領我們相信天主的寬恕、永恆的許諾、以及復活的生命。為此,基督的生命與死亡實在是一個奉獻與犧牲,祂把自己完全投順於天主的聖意之下,犧生自己的幸福就如一個士兵犧牲他的性命;又如一位母親為子女犧牲她的時間和安逸。可是,這犧牲並不是改變義怒的天主的心意,或藉奉獻禮物而取悅天主的救援工程;而是祂在死亡中所完成的奉獻和犧牲是一種拯救我們的工程,因為在基督的死亡和復活中,天主對人說出了那能夠把人從罪惡和死亡的黑暗中解救出來的諾言。

(貳)人對救恩的渴求與基督救援工程的特徵
我們就以「人尋求天主對罪人的愛的啟示」以及「基督的救援工程就是此愛的啟示」為基礎,也能了解救援工程似乎矛盾的特性:
一、救援的事實、與天主和世界的不變的事實
根據第一個演講,人追求救恩時是找尋一個擔保他能得到永生的保證;能得到罪之赦免,以及肉身復活,而因此擔保其「導向死亡的生命」有其永恆意義的保證。依據本演講的第一部分說基督的救援工程即是啟示的工程,按照此種解釋,基督的救援工程並不改變天主或魔鬼對人的態度,基督的死亡並不是使天主息怒而賜給人罪赦的贖價或補償;也不是基督與魔鬼打仗,結果基督戰勝了世界的掌權者,推翻了魔鬼,在人類當中為天主重新取得「主」的地位。雖然,這些以及類似的說法可以在聖經和神學歷史中找到,而且也指出了一些正確的神學所應該反省的因素。但是,這些說法和象徵只是一種表達的「形式」而已,它們能夠也必須與所表達的「內容」分開,它們僅為表明:藉著基督的死亡和復活、人與天主、與世界、以及與萬物的關係已經轉好。一切的改變都是在人這方面的,當天主啟示的話進入人心中並改變人的生命時,人與天主以及與萬物的關係立即有所改變;故此,雖然基督並不消除世界上的痛苦與死亡,也不解答我們人生所有的問題,但祂實在是世界的真正救主。祂之所以是世界的救主!因為那些接受了天主的啟示的人已經從罪惡和死亡的黑暗中被解救出來了。為相信此啟示的人,一切都有了改變,因為基督的死亡和復活的啟示已經解答了人「唯一重要」的問題,即我將何往?送我到此朝向死亡的世界中來的那一位的計劃是什麼?當人開始相信那被釘死而又復活起來的納匝助人耶穌對此問題所給與的答案:「父愛你們」 (若十六26) 的時候,一切事物都從內部有所改變。當人相信:祂愛你,甚至當你三次否認祂時;祂愛你,甚至當你高呼:「我的天主、我的天主為何捨棄我」時;當人不但在快樂時,而且也在痛苦時敢因基督之名而放心大膽地說:「阿爸!父啊!」的時候,一切事物都會因著人與天主的友好關係,而由充滿死亡和罪惡的深沉黑暗境況改變為充滿永生希望的光明境況。
我們關於基督救援工程的這個解釋完全配合信徒們的經驗,就如出於真愛的一句話能夠更新人的生命,也如一句憎恨和詛咒的話能夠摧毀人的生命;同樣,天主在基督身上的啟示雖然不改變事物的外表,但實際上它使內部有所改變。人的生命有意義嗎?是否一切經濟,社會、以及文化的進展都只是一個最後仍歸於虛無的無意義的延續?因為天主在基督身上的啟示已經解答了此人生最大的問題,所以,人即使面對死亡與失敗,他仍能在希望中生活下去。雖然天主啟示的話並不改變事物的外表,但卻使一切事物從內部起了變化。
二、救援工程已完成而又尚未完成的性質
人所尋求的啟示已發生在特定的時間、空間和事件中了,職是之故,我們可以說:基督的救援工程已經完成。可是,這個啟示必須宣揚並被人接受,而且在它能夠使人解脫死亡的奴役而得到自由之前,在它使人與天主和好之前,以及在基督奧體的成員能夠制勝一切權勢之前,它必須先深入人的生命中。由此,我們可以說:基督的救援工程尚未完成。
三、救恩是天主的工程,但要求人的參與
當我們探討人對救恩的渴求的時候,我們就已經看到了人的得救全賴乎天主的工程;而且聖經也十分有力地強調人的得救全靠天主;另一方面,既然人只能在自己的活動中達到自我的圓滿實現,所以真正救恩不可能是壓抑人的自由和努力的。在聖經中我們也可以找到強調人以他的悔改和愛德、善功來參與天主的工程的經文,尤其是信仰 (見格前十五2;若廿31) ,在人的得救上信仰佔著很重要的地位。這個似乎矛盾的信息,可以在尋求救恩的人是尋求啟示的背景中去了解:如果人是藉著天主的啟示而得救,則相當明顯地人的得救全賴乎天主,因為只有天主能夠揭示祂自己的計劃;但另一方面,信仰實在是人得救的基本條件,因此,信仰不是一個外在附加的條件,而是內在於人的得救過程中的主要部分,因為只有當啟示被人所相信,所接受時,它才是一種真實的啟示;而人接受了真理之後的「工程」,並不是靠自己的努力去獲得救恩,而只是整個人對天主父愛之啟示的答覆。
四、人的救恩與宇宙的救恩
根據基督宗教的基本信仰,基督的生活、死亡、和復活都是「為了我們人類,並為了我們的得救」的,可是,新約告訴我們,基督的救援工程也影響了整個宇宙。依我們看來,「人渴求天主啟示祂願意把人所需求的自我圓滿賜給人」,而「基督的救援工程就是這啟示」這一點,能夠解釋基督救援工程中宇宙性的一面。在此基礎上解釋宇宙的救恩,我們不必說:人的墮落改變了世界的物理定律 (聖多瑪斯認為這個意見毫無意義而擯棄之。見「神學大全」 (卷一96 1,ad2) )。同樣,我們也不必相信基督的救援工程使世界再次變好。對於這個聖經中的信息,我們可以用下面的方法來解釋:天主的愛的言語以及祂贈予人復活和自我圓滿的許諾改變人及其對世界的關係。雖然物質世界的外貌仍然沒有改變,但是為那些已經了解他生存在世界上的意義的人,這個世界已有了不同,有了改變。
五、基督受苦和死亡的「必須」性
新約中的許多經文都論到了基督受苦和死亡的「必須」 (見:苦難的預言和一切把基督的苦難視為是古經預言之實現的經文 (參閱格前十五3) )。對於這個「必須」曾經有許多不同的解釋,譬如說因為人犯了罪,所以魔鬼有權使人變為牠的奴隸;又譬如說:因為人犯了罪,侵犯了天主,所以必須向天主賠償;又或者說:人的罪惡的無限性要求人而天主的耶穌基督替人受苦受死。
在我們看來,這個「必須」並非是一個平息天主的義怒或賠償天主的「必須」,它淵源於人的基本需求中的「必須」。就人是可朽壞的並與充滿罪惡的世界休戚相關的來看,人需要天主在此世界中顯示祂的愛。當人渴求了解他自己這個朝向死亡而又充滿罪惡之謎的存在的意義時,他尋求一句告訴他「甚至在極痛苦和無意義的境況中,我仍與你在一起,我對背叛我的人決不加以憤怒的報復」的愛的言語。只有是那人在這個充滿罪惡和痛苦的世界中能聽取的話,才是人所追求的答案,所以,基督必須死亡與受苦,基督死亡的必須性乃紮根在人的境況以及人的需要中的。
總之,從人切身的渴求以及從人的深層的需要來看,我們能了解一點點基督救恩的偉大,而體驗到福音的不可測量的富饒。 (參閱弗三8)




 
  1. Henri Dumery, quoted in: Henri Bouillard, Blondel and Christianity, trans. by James Mr Somerville (Washington, D.C.: Corpus Books, 1968), p. 203
  2. Wolfhart Pannenberg, Jesus God and Man, trans. by Lewis L. Willins and Duane A. Priebe (Philadelphia: The Westminster Press, 1968), p. 23
  3. A New Catechism: Catholic Faith for Adults, trans. by Kevin Smyth (London: Burns & Oates, and New York: Herder & Herder, 1967), p.282
  4. Ibid.
  5. Karl Rahner, Schriften zur Theologie, vl. IX (Einsiedeln: Benziger Verlag, 1970), p.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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