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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4)p251-271
   

聖依納爵神修中的團體辨別神類

 

在這急速變化的時代裡、教會中許多團體為了適應時代的需要、為了維持自身的生存及促進自身的發展,都在努力從事許多冒險的試驗或改革。試驗或改革應是指向著真正的答覆天主的召叫。要想答覆天主的召叫,必須在歷史事件中認出天主向我們所發出的言語。團體辨別神類(Community Discernment以下簡稱C/D)是辨認天主聖意的途徑之一。現在介紹C/D如下:

一、C/D與聖依納爵神修
二、C/D的目的與意義
三、C/D的主體與對象
四、C/D所必備的條件
五、C/D的具體行動
六、C/D過程中的三部曲
七、結論
附錄:
一、有關C/D的幾個特殊問題
二、有關C/D的幾項實際的指示



一、 團體辨別神類與依納爵神修

C/D雖然並未被收集在依納爵的神操書中、但在依納爵神修中卻佔有很重要的地位。C/D是依納爵在耶穌會會規有關「長上」的部份所提到。依納爵辨別神類的來源主要是出自其個人經驗。由於深刻體會到「個人」與「團體」的連帶關係、所以他要求會士應向長上訴心。因為個人與天主之來往如何,實在關係著整個團體的和諧。初期會士都意識到:除了自己的力量之外、在團體內還有一個超越的力量存在、就是那結合團體並領導團體的天主的恩寵。所以他們不只是冷靜的交換意見、而更是在聖神內的結合中、在生活經驗的分享上、在祈禱、反省、交談、獻祭中、真誠地尋求天主的愈大光榮。他們意識到大家都蒙受了同一召喚、在教會負有同一使命;一個會士的工作就是團體的工作、就是整個修會的工作。所以這要求他們彼此分工、互相報告、尤其要求真正的開放於聖神、開放於團體,所以有了向長上訴心之要求、這是耶穌會的團體分辨天主聖意的方式。


在耶穌會憲中描寫了長上在C/D中的角色,指出不只是長上要「辨別神類」,而是整個團體要做分辨。長上的責任是在C/D之後做最後的決定。這C/D的思想在依納爵與創會初期的耶穌會士們共同商議是否發「服從願」的事件上有清楚的表達。1 在依納爵的神修中「辨別神類」分別使用於神操書中的「個人的選擇」、C/D中長上的決定、以及C/D之中。


所以我們可以肯定C/D並非今日民主時代的產物或發明,而是基督徒神修的中心、有聖經基礎,且早已是依納爵神修的內容。不過在很長的時期內這寶藏被掩蓋了,而今日由於人們的注重經驗、感受;重視聖神在每人身上的不同化工,而使C/D再次為人所重視,而到處風靡。



二、團體辨別神類的目的與意義

(1) 目的

(1)使團體藉C/D尋找天主的聖意、達到真正的革新、而能適應時代的要求,貢獻所有力量為教會服務。
(2)使團體成員都能對團體有參與感及責任感。
(3)使成員藉彼此交往而意識到聖神對團體的要求、並了解團體的使命及責任、而實際參與團體的一切活動、達到團體的真正結合。

(2) 意義

(1)辨別神類(Discernment以下簡稱D)

•D不是聖保祿在(格前十二章)所指的種種神恩的辨別;也不是神修學上辨別祈禱等級或辨別思想、感受的隱藏來源。
• D指的是分辨在人身上常駐的聖神,使人認出此時,此地天主具體的旨意;是藉著為信仰所光照的理智尋找真理、是要在日常生活中認出天主的訊息、發現天主存在性的聖言。

(2)團體辨別神領(C/D)

•C/D不是群體動力、也不是「坦誠團契」(T. Group)
•C/D是藉著團體中的每一成員在日常交往中的種種感受、意識、傾向……等等來辨別團體的行動是否出自聖神的推動、或來自惡神的吸引。並一起尋找天主的聖意。
•C/D能在團體退省中或集會時舉行。事實上、平日每一成員的彼此交往也往往就是分辨的機會。因為他們能夠在同伴的表情、手勢、意見的交換、對現在及未來的困難的討論、甚至在研讀聖經、團體祈禱、或面對團體共有的問題時、在分享自己的知識及信仰經驗中……看出是否善神在工作。

(3) 團體的商議(Community Deliberation以下簡稱C/Del)

•當一個團體為了與整體有關的問題而集會、願以C/D來尋找「結論」時稱為C/Del。
•C/Del因不同團體所期待的不同結論能採用不同的方式。或是在坦誠、忠信、彼此尊重的氣氛下商談,或是有系統地舉行一長期的集會、但方式儘管不同、時間能有長短、而C/Del卻常要求在最後獲致一個團體共同接受的結論。

(4) C/D與C/Del之區別

•C/D的出發點是人的種種感受、情緒……而D/Del則更偏重於理智的慎思。
•C/D是一個尋求天主聖意的過程、重要的是要幫助人做一個選擇,而不要求做一「決定」。C/Del也是一個尋求天主聖意的過程,但目的卻是在引領我們找到天主聖意之後而做一決定。所以如果D只有建議性質則是C/D,如果D之結果團體有責任按?去實現則是C/Del。在依納爵神修中,C/D與C/Del一直互用、混淆不清。以上是綜合一些專家們研究的結果所給予的區分。由於C/D與C/Del區別實在不大、在下文中將綜合討論之,而以C/D代替C/D與C/Del,不再分開探討。


三、團體辨別神類中的主體與對象

(1) 主體

• 一個真正的團體、但不必是法定團體或有組織有結構的團體,在這團體中應該具備下列因素:

(1)兄弟般的友愛──缺此,則不會有彼此的信任、坦誠、開放、也不會有彼此真正的交往、也就談不到C/D。

(2)共同的旨趣──大家都對所要D的對象感到關心、感到負有責任、感到負有共同使命。

(3)共同尋找的意願及必能找到的信心──團體的每一成員深感自己「內在的貧乏」,承認自己並不掌握全部真理、所以願意共同尋找真理、同時也相信藉C/D必能找到真理。

(4)貢獻己見的能力──團體每一成員有能力懂悟並分辨此C/D之對象、而且團體對此有決定權或能有所建議。


所以做C/D的主體應當是一個有共同目標、使命、願意一起來尋找、也希望一起找到天主旨意,而能決定是否承行的具有兄弟般情誼的團體。


(2) 對象

(1)有關個人的問題

•個人是團體的一份子、個人在D上有困難或需要幫助時、團體應負起協助之責。為此藉C/D、整個團體以祈禱、反省、商談……來幫助個人肯定自己D之結果、或助其發現應有的快擇。
• 有時個人並未求助於團體、而是團體先發現成員所面臨的危機、要求他注意、並由團體自動幫助他D。這情形是稀有的;同時也只有在一彼此真正相愛、信任、開放於聖神的團體中實行才能達到目的、也才能實現團體的好意。

(2)有關團體的問題

•每一成員所關心、感興趣、與團體生活有關,而且尚未決定的問題,已經為權威所決定的事項不是C/D之對象。
.每一成員有能力分辨、決定提供意見者方為C/D的對象、所以必須具有關於D對象之詳細資料或報告。


四、團體辨別神類所必備的條件

(1) 不可缺少的個人條件

(1)信仰與生活的統一──具有依納爵神操中D的經驗、不斷在生活中經驗天主、
生活為信仰所影響、而以尋求並實踐天主聖意為其生命中不可或缺之一環的人。

(2)真正的奉獻精神──常準備接受天主聖意與隨之而來的種種要求、不怕困難、不怕犧牲。

(3)完全的心靈自由(平心)──已先有立場而不願放棄者不適於C/D。所以C/D要求每一成員不為任何因素所束縛;他必需是一具有待命精神的人,隨時等待答覆天主要求、是一真正經驗到自己的貧乏而仍感快慰的人,相信天主將藉別人的神修經驗來幫助他找到天主的旨意;是一準備接受別人之賜與的人,不以自我為滿足;是一渴望尋找主旨並深信必要找到的人……。只有具備這種真正的平心、才能在團體中真正交談、完全開放、不自以為是、不為私利所束縛,而使天主旨意能完全呈現。

(4)深度的恃主之情──深信天主必要啟示自己給那些依恃祂的人,為此在C/D過程中遇到困難或危機時才能保有信心、決不失望。


(2) 與團體有關的個人條件

(1)強度的責任感──唯有深感對團體所負責任,才會在C/D中真正的預先準備並全力參與。

(2)對同伴的尊重與信任──相信天主能?也實在的藉同伴對我們說話。這要求我們對他人的看法?正地關心並感到興趣。在C/D中避免有給人壓迫感的小集團存在、要以自己意見左右他人或設法勉?別人接受自己的觀點、都是不尊重別人的表現、也是不相信聖神也在別人身上工作。

(3)接受C/D過程中多元現象的心靈準備──C/D過程中的多元、固然帶來許多危機、但也顯示出聖神行動的多彩多姿。有人無法在多元中進行分辨、因他發現別人有不同的看法時,已經開始不安。這不安能有兩種全然不同的反應;或立即關閉自己、或開始採取攻擊。這都是不成熟的表現。成熟的人在「多元」所產生的危機中,會果敢地、安寧地、決定性地去面對問題;而明白就是藉此多元使得每個人的視野更為寬闊、更為具體、更為充實也更為成全。若一開始就已有一致看法,也就無C/D之必要。



(3) 團體的條件2

(1)一個有共同目標的團體──每一成員均願超越個人的見解、在接受團體的選擇中,找到更深的喜樂與滿足。

(2)成員有信仰經驗也能將此經驗與人分享──因成員分享同一召叫,具同一身份,所以聖神在個人身上的工作也就是在團體內的工作、在分享中成員能更深意識彼此關係的密切。

(3)成員有接受及給予的能力──有人會給、會表達;但不會聽、不會接受、這樣就不會有真正的皈依和改變,因為這是不對聖神開放的表現、故團體內彼此的接受和交付是C/D不可缺的條件。

(4)成員能克服語言表達的困難──這困難不是指方言之不同、而是文化、教育、
智力、生活背景等不同所產生的後果。語言本來就不易完全表達人的心意,所以只有能克服這交流上的困難、在對方的言語中努力去了解、去接受他所要表達的訊息、這時才能有C/D。

…(5)成員渴望並致力於彼此的了解──有了「彼此了解」的渴望、在C/D遇到困難時才會誠懇地、坦白地、弄清彼此的異點、忠信,忍耐地去克服而不放棄努力。

(6)成員能接受人際關係的要求──創造一尋求真理的氣氛、使大家都能自由表達意見或感受、不怕被誤解、被拒絕;都能以「真我」面對團體、而不迷失於多數人的意見之中。

(7)團結的意識──不只是此小團體內的團結、也是與其他更大的團體所應有的團結。一個小團體除非意識到與他有關的大團體之臨在及目標、則無法有C/D。


總之、C/D所需要的就是一個成熟的團體;團體在C/D過程中能遇到個人信仰的、語言表達上的、感情的、衝突的、消極頹喪的……等危機;此團體是否能超越這些危機,正是衡量其是否成熟的最佳標準。


五、團體辨別神類的具體行動

(1) 遠預備

•提出C/D的對象3
•對提出的對象加以仔細說明、使成員對其具有同一的了解、以免因認識不同而產生不必要的困難。

(2) 近預備

•謹慎觀察現實環境的各項因素、透視問題本身正反兩面的理由、如果需要還應徵求對此問題有經驗或有研究的專家們的意見。
•每人將辨別之對象置於天主臺前、以自由的心靈及對聖神開放的態度祈禱、反省所有可能的解決方法,祈求天主光照。

(3) 行動

(1)每人按秩序說出自己在聖神光照下所看到的一切「反面的理由」。但要注意以下各項:

•這些理由應在個人祈禱及反省時預先寫下、為能在述說時簡潔而準確,並為避免一時受別人影響而修改了天主給自己的光照。
•這些理由應當是實際的,對問題有影響的,個人祈禱及反省的果實;所以是客觀的,不是絕對的。
•這時,只客觀地提出理由,而不表白自己是否傾向此方。如此,表達才能更坦白、更誠懇,也能避免情感因素的壓迫或影響,而使理由更豐富,也更成熟。
•此時是理由的提出;使大家在聆聽中分享別人的成果,並冷靜、客觀的去衡量其價值,禁止任何辯論。

(2)每人順序說出自己在聖神光照下所看到的,所有的「正面的理由」4

(3)寫下正反兩面理由的撮要,公佈與團體,作為每人再次祈禱及反省之資料。
•這次的祈禱與反省已與「近預備」不同,因為經過彼此分享後,對問題已有更豐富的資料,較寬闊的看法、更平心的態度。
•此時,在反省中不只要注意理智的光照、也要注意情感的波動。因為藉喜悅或厭惡等自然情感,天主會表示祂的聖意;所以要常問自己的感受如何:是平靜、安寧?或是反抗、偏心?為使自己不只依據理智、也能參考情感的反應來針對問題做一判斷。
•下判斷之前,再次省察自己的心靈狀態;查看是否意向純正?是否穿上基督的心情並具有基督的反應?是否有真正的平心?是否具待命精神?是否真願主旨承行?因為只有具備這些根本態度、才能繼續下面的C/D的行動。

(4)在集會中,每人說出自己是否對此問題已有「個人的判斷」、並說明為何已有判斷、或為何仍未有判斷;同時也要說出是在何種心情下形成的判斷。5
•若大部份的人已形成他們的判斷、C/D之過程才能繼續;否則應該中斷並繼續反省。此時已形成判斷者要以祈禱支援未形成者;但決不可勉強他人形成他們的判斷。
•若有人因心神煩亂及嚴重的神愁而不能形成判斷,他個人完全接受自己的無能,並願分享團體所做分辨的結果,則應坦白告知團體不必等待;因為天主可能不要求他在這次C/D中有所貢獻。

(5)…個人判斷形成後、就要開始選擇,但選擇之前還應注意下列各項:
•避免直接或間接的影響別人或受影響──完全讓聖神領導、避免交換意見。
•培養信德──相信選擇的結果是聖神的果實。
•簡潔地記下自己的選擇(例如:贊成,反對、或棄權)並說明理由。這理由是自己反省、祈禱並向聖神開放的果實,所以應絕對誠懇而坦白地道出,使同伴能看出聖神在每人身上的化工,故不能省略。
•預備接受獲致「共同意見」所能遇到的種種困難。再次提醒成員:不忘以天主聖意為唯一目標、以基督為唯一參考;真正協力尋求此時此地為團體最合宜的意見、總不要太主觀。

(6)每人說出自己的選擇及理由。看大家的選擇是否相同。當然要獲得全體一致同意的共同意見並不簡單。但某種程度下的「共同認可」是不可缺少的,至少大家應該都能在此意見中看出是天主此時此地對此團體的要求而願意接受6

(7)選擇之後、應立即將其奉獻與天主;如果在祈禱中團體每人在內心深度都感到莫大的平安與喜樂,這正表示團體的選擇是正確的,這是天主聖意的保證,一種「內在的保證」。如果大部份的人感到不安、神愁……則團體應重新探討;是否這些不安是來自成員在C/D過程中的不夠忠信?是否整個C/D受自愛、受情感因素的影響而缺乏自己的立場、身份、超性眼光……等,而未向聖神開放?此時團體應重新去體認天主的標記、再次尋求天主旨意。但除此「內在的保證」之外,還有「外在的保證」,就是「權威」的接受。若團體的選擇不為上司所接受也應重新探討7


六、團體辨別神類過程中的三部曲

任何團體實行C/D時都會經過同意或反對;高興或沮喪、暗淡或光明……等種種過程;這些現象在整個C/D過程中具有特別的價值。

(1) 意見的說出及帶來的緊張
在團體中不免有人會以反抗或強硬的態度來對付與他意見不同者,這種緊張的產生或由於教育陶冶、文化背景、氣質或年齡的不同;或由於自不同角度面對共同問題。當然也可能是由於參加C/D之成員有偏情,例如:嫉妒、暴躁易怒,喜歡攻擊等。團體面對這些現象不必過於驚訝。我們必須承認這些緊張仍有存在的價值,因為聖神經過這些不同意見所產生的緊張局面,要協助我們尋得超越這些困難的方法,而使團體達到和諧。


(2) 淨化的時期
在交談進行中,每人內心會經驗到淨化的迫切需要;感到自己內在的態度必須改進,為能在聆聽他人中認出聖神的聲音;感到需要棄絕自我,為能常保持對真理的開放。所以團體應不斷強調以祈禱配合交談;也不斷強調成員彼此的諒解應該以行動表示出來、不管這行動是明確的或含蓄的。如此,方能在多元的意見中慢慢促成某種程度的同意。同時成員在衝突後之彼此原諒也有助於團體的愛德與團結。雖然不能避免下次還能有不同、有緊張或衝突,但那時將會有力量重新面對困難而淨化之。

(3) 由爭論走向同意
在第一階段中,由於意見不同所產生的緊張,經過淨化時期、大家漸漸彼此承認並接受對方意見;而視其為團體動力的一部份、體認天主創造性之行動實在存在於自己的團體內,團體的團結因此復甦且更為鞏固;而使團體在團結中漸漸由多元走向一元,在不同意見中尋獲共同意見。


所以由不同意見所產生的緊張、經過淨化時期而達到彼此的同意,這三階段實在是C/D不可或缺的三部曲。是由複雜走向單純、由混濁走向純淨,由黑暗走向光明,使整個C/D的樂章走向圓滿。


七、結論

在神操書的研究中;我們發現整個神操的過程實際上就是個人皈依的過程;同樣、在整個C/D過程中,我們也會發現,它實際上就是一個團體的皈依。可以說:是團體利用C/D來尋求天主對此團體的要求、也願意有所答覆。為此、若將個人的皈依與團體的皈依加以比較,我們將發現二者有許多相似之處。在C/D過程中,我們經歷了神操書第一週的「原則與基礎」、團體以對聖神的完全開放與渴望「主旨承行」的態度、首先尋得團體的共同目標(例如:愈顯主榮),這目標要影響這個團體以後的種種活動及選擇;有如「原則與基礎」中之平心態度要統治做神操者以後生活中的其他活動與選擇一樣。在神操書第二週的兩旗默想中,個人面對「自私之愛」與「基督徒愛德」之間的衝突;同樣做C/D的團體也曾面對「團體的利益」與「服侍世人」之間的衝突而必須選擇。在團體的開放於聖神之中,他們要選擇那更合乎福音價值的一切,而不為團體利益?想,快樂地走向真福八端之途,雅威僕人之路;這正好與「三等人」、「謙遜三式」之目的相符合。在C/D中以天主聖意為唯一目標、以耶穌基督為唯一模範、所以團體也將在選擇中不怕艱辛地跟隨基督直到加爾瓦略山上;而且在C/D的過程中,團體實際地也必要因成員的私慾偏情而經歷十字架的苦痛,直到淨化(死亡)的時期過去,以待聖神的果實(復活的喜樂:尋獲天主旨意的快慰)光臨。而天主聖神果實的印證使團體的「啊們」(接受天主旨意)加上了「阿肋路亞」。使團體沉浸於聖愛瞻想之中。由上可見C/D與神操、與依納爵神修都有密切關係,雖然「分辨神類」早已有聖經基礎、早已存在於教會的神修中,但依納爵的偉大貢獻是不可抹殺的事實。切願中國教會團體、特別是修會團體、在這再度重視神操的時期、都能善用學者們藉研究及經驗所提供的豐富資料來革新個人與天主,以及團體與天主的關係、對聖神開放、對時代的信號負責、則天主的國必要早日實現於人間。


 
  1. 在耶穌會的會憲、早期文獻、神修日記、及依納爵的信件中都清楚載有此事。


  2. 請參看(三)「C/D的主體」所提的四個因素。一個做C/D的團體除具備此四因素外,還另要求七個條件,可見要求不少。


  3. 「對象」所要求條件請參閱(三) C/D的對象。


  4. 此處之作法及注意事項與(1)同。此外;將正反兩面理由分開說出有許多優點。消極地可避免引起辯論;積極地能幫助大家?正聆聽並接受別人所持的理由。因為:按人之常情,當我們的抉擇是「贊成」時,我們不易了解「反對」者之理由。而現在按此方式;我必須先為「反對」者找出理由,找出反對的價值及意義;那時我也就比較容易了解「反對」者的種種觀點,反之亦然。這方式能促進雙方的彼此了解、也就更容易獲得一個共同的意見。當然,有時要承認別人所持與我相反的理由,為我能是痛苦經驗、是自我的死亡,但這將助我由自我的觀點中解放出來、看事更客觀、心靈更自由、並促使自己由成見或自我立場、或情感的束縛中得到解救。


    除分開講出正反理由之方式外,也還能有其他方式,例如分開說出「贊成」之優點及缺點;「反對」之優點及缺點,要看分辨的對象而定。若團體很大也可先分小組說出理由,供大家參考,而後再到大組個別說出。

  5. 這是為分辨此判斷係出自那個選擇的時機。在神操書中,認為選擇有三種時間,可以在三種情形下舉行。(1)天主明白顯示了聖意,所以選擇的人毫無疑惑、也不能疑惑。?體味神慰、神愁的經驗而得到光照。f自己以理智考慮而做選擇。在此三時機中,第二選擇時機不如第一時機之確知天主聖意;所以神操書常叮囑人們以第三時機的理智考慮來證實第二時機的選擇。所以在C/C中應明察自己的感受、若發現自己受情緒影響太深而無法進行分辨時、應坦白明認,並等待適當時機的來臨。


  6. 詳細解釋請參閱附錄(一) C/D中團體的共同意見。


  7. 詳細解釋請參閱附錄(一)長上在C/D中所擔任的角色2?

 

 

附錄


一、 有關C/D的幾個特殊問題

──修會長上在C/D中所擔任的角色──

  1. 他能夠是集會的主席,也能夠只是參與的一員:
    (1)當他是主席時、應在團體創造一個易於交換意見的氣氛、使大家按次序發言、中斷C/D過程中的過份緊張、幫助大家忍耐不可避免之衝突,並避免直線交談。但主席更好不是長上自己,因為如此成員才有更多的自由敢於發表自己所受的光照。
    (2)當他只是參與的一員時、在開始C/D時要特別提醒團體注意問題的重心、使團體清楚知道能做決定的限度、總不預先表示自己的傾向;而要如同別人一樣舉手發言、並接受別人對他的言論上或實行職權的方式上能有的疑難。
  2. 他要在C/D中做最後的決定、或批准團體所做的最後的選擇。在這方面有多種主張、略述於下:
    (1)團體將「最後的決定」託付於長上:因為他們信任長上的明智,認為長上參加了C/D,對團體的內在生活及外在行動都很敏感;而且團體內也有一些屬於Foro interno「職責的秘密」為長上所不能透露、團體所無法考慮的;所以長上擔任「決定」的角色最為合適。當然、這要求長上在「做決定」時應保持對團體趨向的忠信、如果他在天主臺前發現將做的決定與團體的趨向完全相反;則應深思熟慮,反省、祈禱、經過一較長時期再做決定。
    (2)由團體做選擇而呈請長上批准:以長上的批准作為C/D是否順從聖神指引的「外在保證」。只有長上或高級長上接受時,才表示這做C/D的團體已為更大團體所接納。當然長上應是在服從聖神領導下而決定是否接受。這是否「接受」也能有不同的表示方式:
    ──在正常狀況下,長上既然參與了C/D的整個過程,他的想法與團體相同;所以團體的選擇已經是「決定」,因長上已肯定此選擇。
    ──當長上之選擇與團體不同時,此時團體的選擇只是一個「意見」,因為缺乏「外在的保證」。
    (3)有些學者認為長上的職責有兩個幅度:
    ─內在的:組織團體
    ─外在的:派遣各項傳教工作
     在傳教工作上、不論是關於個人的或團體的;長上可以直接決定。因為基督藉服從而完成祂的救贖工程、今天會士要繼續基督的使命也應藉服從。基督派遣門徒傳教、所以在修會內的傳教工作也含有「被遣」的因素,而在修會組織中的派遣者是長上。至於內在組織方面,長上的任務是促進團體的結合。如果一個團體在C/D中已彼此相屬、彼此團結,長上不能不承認這已經存在的團結,也就沒有另下「決定」的必要。除非在C/D中達不到選擇上的「一致同意」,長上才必須為了團體的和諧及團結負起「決定」的任務。


──C/D中團體的共同意見──
如認為在C/D的過程中很快就會獲得一致贊同的一個選擇(共同意見),便是一個幻想。如果認為達不到一致贊同是由於缺乏C/D的技巧、更是錯誤。當然我們應儘可能地渴望在C/D過程中能由多元而達到一個團結、一個可能獲得的真正的共同意見;但這決不是個人努力的成果,而是聖神的恩賜。所以一致贊成的選擇並非C/D所不可缺少的,而是在C/D中團體的希望與目標。有時能達到某一程度的大致同意已應當承認是聖神的成果,這大致同意已表示出天主此時此地對此團體的要求。
在C/D中,無論如何不可在兩種意見的對立中結束。常要求達到一種團體一致認可的意見,不論它是直接由多元中達到的一致的意見、或在保留多元中、間接一致承認的意見。
在C/D中若有人為了意見不同而避免坦白交談時、是阻擋?實的問題產生,若有人對那些不同意見給予間接的阻擋、是阻擋聖神藉此能給團體帶來的啟示;所以當我們假裝對於那些「隱藏意見」的無知時、我們無法實行真正的C/D,無法得到真正的「一致同意」。


──修會團體在C/D中的限度──
1. 外在的限度
修會團體應承認有些對象不在他們分辨的範圍內;也不必奇怪有時C/D的結果並不為長上所接受。但團體也不應因此限度而失望。因為C/D不只是長上詢問意見的方式、也不只是屬下藉以表達自己看法的機會;而更是整個團體要藉C/D來實現修會的理想;使長上與屬下共同致力於尋求主旨。所以是每一份子在C/D中共同負責、按自己能力貢獻力量幫助修會邁向成全。
2. 內在的限度
在團體內可能會有一部分人給人壓迫感,使個性較軟弱者不敢發言;也可能由於過去在團體性事業的合作上所曾經歷的痛苦經驗、使大家對這方面的難題不能平心商議;也能是團體缺乏交談的準備;或對於C/D的對象缺乏認識等。這一切也使C/D受到限制。雖然我們都感到實行C/D的無能,但聖神的臨在、以及人在天主前的謙遜、將會協助我們超越種種人性的弱點與困難、使我們提前獲得聖神所預許的果實,即愛德、快樂、和平、勇毅、堅忍、服務、良善和信任。

二、 有關C/D的幾項實際的指示

  1. 團體要在C/D上有進步,則應有定期的集會,方式可以常常改變,但常應設法創造自由的、具伸縮性的氣氛,避免太正式。因為只有在自然氣氛下進行的集會才能促進彼此的共融。
  2. 設法在團體中袪除造成陌生的種種因素;使彼此的不認識、不關心等現象消失。在交談中努力由個人的嗜好及工作等事項的分享開始,進而談到個人的種種經驗、與天主的交往、以及天主對自己的要求等。使彼此距離縮短、認識加深,進而尊重他人的生活、信任並重視他人的工作,漸漸達到彼此的完全接受,並深信別人也藉他們的氣質、選擇及種種境遇、在聆聽並答覆天主的種種要求。在交談中常要坦誠、嚴禁任何的好奇心理。
  3. 一個真正的交往是彼此分享經驗;所以必須知道如何聆聽及如何表達。要表達的不僅是個人的意見或作為、而更是出自內心的言語、與個人聖召及在天主內之成長有關的內修上的感受、以及別人為我所具的意義等。要聆聽的也不只是別人口中的言語、而更是言語中所隱含的感受及情感;所以要進到對方的感受中去聆聽、並尊重對方能有的內在秘密。
  4. 在C/D中常需注意區分「聆聽」及「交談」的兩個不同時刻。在聆聽時,只為真正地聆聽、不可打斷也不要答覆人所提出的疑難。在交談時、可以討論或甚至辯論,但目的只是為更了解各個人觀點的特殊處。事實上要確保真正地聆聽並非易事。因為聆聽常需要時間、忍耐、用心、尊重別人……而這些常常正是許多願意做C/D的團體所缺乏的因素。
  5. 設法使團體成為一個祈禱的團體,以團體退省或較長時期的團體祈禱來為C/D做準備。使C/D能在祈禱氣氛下舉行。對於C/D中所遇到的「神枯」(沒有光明、太緊張、太沉悶)不必感到過份驚奇、也不必看得過份嚴重、而要善為利用。此時要製造幽默氣氛、改善外在環境、藉輕鬆的心情增加富情趣的活動、使成員能夠放鬆心情、幫助團體的共融。要盡力避免大家在心神上的疲倦和不安,因為只有在共融氣氛下才能坦誠交往、在祈禱氣氛中舉行的C/D才能達到目的。同時也要選擇合適的時機提出C/D中的中心問題。
  6. 在團體中若有保持緘默者,要研究緘默的原因或此緘默所要表示的意義,不能加以忽略。
  7. 在C/D中要避免閉關自守,孤立的團體閉門造車,會產生許多具體的困難;所以常要向更大的團體尋找「啟示」。小團體的C/D的結果是否符合大團體的理想與目標,這常是衡量其是否按聖神推動而分辨的一個具體原則。
  8. 要尊重長上在C/D中的雙重角色──同伴和權威。長上是此團體與更大團體聯繫的鎖鏈、也是解決那些涉及職務秘密難題的較佳人選;團體應尊重每個人的自由,並謙遜地承認在彼此來往上能有的限度、以及長上在這方面因職責關係而能有的貢獻。
  9. 不要創造一個C/D的標準模式。經驗告訴我們C/D應視團體之不同以及實際進行的情況而有伸縮性。所以C/D的時間能夠是連續一連幾天、也能是週期性的(例如每週一次或二次),但不管方式如何、我們總不能給C/D訂下最後的期限,因為C/D只能在聖神推動下進行,我們不能干涉也無法命令聖神的行動,什麼時候可以獲致「共同意見」並得到證實,就是C/D圓滿結束之時。至於C/D之主持者能是團體內的人,也能是團體外的人,甚至可以沒有主持者。在C/D中可以承認長上的特殊角色、但他也能夠只是參與者。所以方式應按實際的需要而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