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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4)p207-217
   

「現代世界的傳播福音」之討論

 

本文是筆者在嘉義教區的演講記錄,又經自己修改,在此謝謝幾位記錄員。由於原稿是演講體裁,所以有些地方不免重複,但是想來還容易閱讀。至於思想方面,有的出於當代一些神學家,有的是個人的反省;所以可能不完全被接受,因此只能作為一種討論性的文章。


今年在羅馬召開的全球主教大會的主題是「現代世界的傳播福音」。為了使整個教會準備這會議,羅馬籌備大會發出了一項文件,這只是一個討論的基礎,並未解答很多問題;相反地,卻提出了許多問題,交給各地方的主教團討論,以便代表去開會時,能夠反映出該地方教會對「現代世界傳播福音」的反應。這文件的譯文已刊在鐸聲第一二八期。文件分為三部份。第二部份較富神學性,包括三節,第一節是關於傳播福音的神學原則。至於第二、三節,提出了梵二大公會議文獻以及神學觀點,好像給傳播福音帶來的「對立」因素;不過文件自身並沒有解答那些「對立」因素。如在第二節裡提出有些神學家所謂的「無名的信友」,或者「不需要福音的救恩」,在此情形下,我們傳播福音的熱忱是否與之對立,不能協調。第三節也提出,今天許多神學家主張,在當地純正的宗教裡亦能得到救恩;在此思想下,我們的教會的超越性與絕對性,究竟與非基督教亦能得救的說法如何配合。總之,在第二、三節裡,有很多如此「對立」的因素。今天我按照個人的興趣,著重在此文件的第二部份,稍微做一些神學反省與解釋,把文件中看來似乎「對立」的因素做一綜合。這是今天我講本題目的目的。我的演講共分為三段:第一段即傳播福音所假定的「得救的概念」;很顯然的,我們傳播福音常與得救的概念相連,故先提出「得救的概念」。第二段問究竟得救之道為何。第三段,假定了我前面所講的兩部分,然後就此文件中某些對立的因素做一解答。最後提出結論,即實際上我們傳播福音的人,在這樣解答之後,該有如何的態度。

一、傳播福音假定的得救概念
世界上一切的宗教所討論的都是得救的問題,無論是佛教、道教、印度教、回教皆然。我們是基督的宗教,也有我們在信仰中得救的概念。對此概念,我認為可以從兩個方向來講,一是從上到下,一是由下到上。兩個方向,事實上是一個因素。從上而下的解釋,卻是我們所說的文件的第二部分第一節所講的。現在我簡單提出來。從上而下論,我們的得救是來自天主聖三,即天主父、子及聖神。天主把我們人提昇到天主聖三的平面上,分享天主的生命,這基本上便是得救。可是我們的得救不是抽象地分享天主的生命,而是降生成人的主耶穌基督內分享天主的生命。在耶穌基督內的得救是有歷史性的,因此有了整個的救恩史。在耶穌基督以前,人類在準備祂的來臨中得到救恩。在耶穌基督以後,人類是因了他的降生與救贖在他內分享天主的生命。這是得救概念的歷史幅度。分享天主聖三的生命具體是在歷史中間,降生成人的基督內的。不過,我們講論在基督內得救的概念,還要加上一個幅度,因為耶穌基督不只是一個個體,而也是一個奧體,因為在基督內,人要成為一個團體,這團體叫做教會。為此,得救與教會常有密切關係。總之,這個從上到下的得救概念,為我們信仰耶穌的人,是在基督內分享天主聖三的生命。在基督外,人是不能得救的。同時,這個概念上還有一個教會的幅度,即得救的人常常在某一形式下,跟教會有關係,因為耶穌基督在歷史上的延長是教會。故此,由上至下的得救概念,是天主聖三型、基督型和教會型的。這是一般對得救最基本的解釋。


但是,在我們這個時代,尤其為了討論那文件,我想不能不加上由下而上的得救概念的說明。基本上,與從上到下的概念是同一內容,只是觀點不同。從下到上的得救概念,是由具體的人性出發,加以解釋。在基督信仰中,我們知道人類是天主在耶穌基督內創造與救援的,所以人性是以耶穌基督為中心。假如人有任何人性上的進步,或人性上的圓滿,那是在耶穌基督內,是因著耶穌基督降生與救贖的能力,否則是不可能的。人性,不管它是在消極方面,擺脫了罪的勢力,從不自由與不正義中獲得解脫,消除了罪惡,這一切在我們的信仰了解上,都是因了耶穌基督。同樣,假如人在物質文明方面,在精神生活方面有了按照人性的進步,這也是因著耶穌基督。這是我們對基督在人類歷史中的地位的信仰。因此,我們人類,不管個人或團體,不管消極的或積極的,只要人性真實地走向成全、達到圓滿,這常常不是中性的,不是與得救沒有關係的。因為以耶穌基督為中心的宇宙中,人類按照人性的進步,常常是在得救的道上,也在得救上有了它的作用的。這種具體以耶穌基督為中心的宇宙次序中,說明一切人類按照人性的進步常與得救有關的概念,我稱之為自下而上的得救概念。這個從下到上得救概念的解釋,基本上把人性的進步與成全放在耶穌基督內,因此有了基督的幅度,那麼也有了天主聖三的幅度以及教會的幅度,因為基督導致人進入天主聖三的生活,也開啟人在他內的教會生活。


得救概念,由上到下,或自下而上講,具體地是同一個得救現實。一面是人走向耶穌基督,走向天主,走向教會;另一面是天主在基督內,提昇人進入自己的生命,也使人合為一個教會團體。但是講完了得救概念,我馬上要加上兩點補充:第一,所謂得救有程度上的深淺,不管個人或團體,在歷史中,得救雖然是來自天主的恩惠,也是我們個人或團體的答覆;個人與團體的答覆有深度的,故得救常有程度上的深淺,在歷史中某一階段,得救性可能濃厚,在另一段可能衰落。第二,在得救的概念上,須分清得救生活的現實、內容與方式、表達。得救的現實、內容,就是天主給的生命具體在耶穌基督內的完成。但是得救生活的內容、現實在人類歷史中是以不同的形式表達的。人類歷史中可分為耶穌基督以前的民族與耶穌基督以後的民族。假如我們相信天主在耶穌基督內的救恩是為整個人類的,得救的內容是整個人類可能得到的,那麼我們應當承認,得救生活的現實與方式具有差別。在基督以前的人,或是在教會內的人,得救的內容只有一個,就是天主聖三在耶穌基督內所給我們的生命。這生命為得救的人,基本上是完全一樣的。可是同一生命的內容是以不同的方式表達的。如果原始民族能夠得救,是他們在自己的生活方式上,度了得救生活的內容。因此,可見得救的內容與方式有了區別。同樣地,在歷史中,以色列民族是天主特選的民族,他們也有了來自亞巴郎、梅瑟及先知宣講的得救生活方式。此外,歷史上也有印度、埃及和巴比倫等古老民族,假使他們也包括在天主的救恩計劃內,那麼他們為得救是度怎樣的一個生活方式呢?當然是在他們自己的文化、宗教形式裡的一個得救的生活方式。雖然基本上都是同一個得救的現實,只是表達得救的方式不同而已。這區分甚至在耶穌基督來臨以後的世代,還是存在著。可能至今尚有些民族未聽過天主聖三、耶穌基督和教會的名稱,但實際上他們度著得救的生活;耶穌基督的降生救贖,提昇他們的生命到聖三的平面上,召叫他們走向教會中的圓滿。但是他們度的這得救的生活,是按照他們自己民族的文化與宗教而表現出來。


可能有人會問,究竟我們在教會內度得救生活的方式與別的民族的文化中的方式,如印度、埃及、中華民族所度的得救生活的方式有何不同?在教會內,生活方式的來源非人的創造,而是來自耶穌基督,來自天主的啟示,他用不能錯誤的啟示告訴我們如何度得救的生活。他確定地給我們救恩,即聖事的生活。他建立一特殊的機構,即教會。在此一切中,能更圓滿,更成全地度得救的生活。我們承認得救生活有不同的方式,但教會在得救的方式上有其特點。這是來自耶穌基督,他給了我們這樣的生活方式。在此生活方式上,天主給了我們一個印證、記號,即在此生活方式中,一定能最好地實現救恩的現實。但並不否認,在教會外,也能有其他的方式度救恩的生活。

二、得救之道
第一段已提出從上到下、從下到上的得救概念,同時我們也分辨了得救生活的內容與得救生活的表達方式。現在我們在第二段中討論得救之道,即天主給人救恩的方法。基本上我們可以分教會性的得救之道與非教會性的得救之道。所謂教會性的得救之道,也便是全球主教會議的文件在第二部份第一節特別提出來的。即教會來自耶穌基督的得救方法。他告訴我們福音宣講的內容,他建立禮儀的行動,因此天主的救恩確定性地臨在著。他創立教會團體使人真實地分享天主的救恩。這就是我們一般所講的傳播福音。這是教會性的得救之道,我們獻身教會的人傳播福音,就是把來自耶穌基督的救恩通傳給人類。


不過,此外我們也當承認非教會性的得救之道。所謂非教會性的得救之道,一般說來便是在某些地區沒有福音的傳播,沒有聆聽到耶穌基督的地方,沒有教會有形影響的地方,他們在天主計劃中得到救恩的方法。人類的得救常不只是個人的問題,而是常在團體中,因為人是社會性的。在不同民族中,他們的文化與宗教,往往真實地提出來一些按照人性使人成全的方法。譬如對神(不論清楚與否)有某種朝拜、敬禮的態度,以及在精神與倫理生活上走向至善。總之,不同民族的文化與宗教,主要是使團體或個人在人性平面上,消極方面:罪惡消失,罪勢力的降低和不公義與不正道的除掉;樍極方面:使人性在精神與物質上成全。最後實在是要叫人按照真實的人性,在個人與團體方面走向成全圓滿。但是我們在第一段裡已提到,人類不可能在人性的平面上有真實的進步、成全和圓滿,除非它是在耶穌基督內。因此,在各種不同的文化與宗教裡,人性的發展不是中立性的行為,而是在耶穌基督內的生命。雖然他們沒有聽過耶穌基督的名字,他們已是走向天主聖三的生活。雖然他們還沒有聽過教會的名稱,他們已經在度某種教會性的生命。因此,在我們教會性的得救之道以外,還有非教會性的得救之道。天主的救恩,能夠通過不同民族的文化與宗教,達到團體與個人。


非教會性的得救之道,有各種不同的方式可以表達。不但在不同的民族文化與宗教裡,事實上,近代所謂的發展世界以及社會工作等等,在這以耶穌基督為中心的宇宙中,實在也是為了人性的成全,因此與得救不是沒有關係的。由此可見,在我們所說的文件中,對傳播福音的意義有四種解釋。第一、是按照造物主及救世主天主的意旨,以任何一種方式來改造這個世界。第二、按照基督的心意,建起教會的司祭、先知和君王的行動,帶給人類進步。第三、在宣講中將福音帶給世人。第四、限於對非基督徒的初次宣講福音、激發信德。故此文件給了四種不同意義的傳播福音,都是帶給人類救恩的。而在第一個解釋上,不說因著耶穌基督的意願,而是因著創造與救世的天主的意願,可見一般改良世界的工作也能帶給人類救恩,所以也稱為傳播福音。有很多人努力地使世界進步,他們或者明顯地、或者隱暗地按照創造與救世天主的意願,這在人性的平面上使人得到╴實的進步與圓滿。這種進步與圓滿已經是在耶穌基督的影響下了,已經是走向天主聖三的生活了,已經走向教會,所以已經是救恩。


講了教會性的得救之道與非教會性的得救之道之後,就引起一個問題:既然得救有了教會性與非教會性的,則教會性的得救之道究有何特點?教會性的得救之道是來自耶穌基督,他進入人類歷史中啟示我們,故在教會性得救之道上,有了耶穌基督的印證。在宣講福音中不能錯誤地告訴人類得救究竟是什麼;在聖事生活中確定地分施天主聖三的生活;在教會團體中,人真實地最能圓滿的度此生活,找到天主的救恩。教會性的得救之道,有此印證。至於非教會性的得救之道,就不能這樣說了。他們的得救之道,是天主可以通過這文化與宗教使人得救,但他們沒有我們教會來自耶穌基督的印證。其次,這些民族的文化與宗教既然來自一批人,來自團體的經驗,我們應該承認,我們是有罪的人類。許多的宗教與文化有它的真實性與純正性,但還當承認,在許多文化與宗教裡,也攙雜了一些不純正的因素,有的行動表現的不是真正的人性。在人類歷史的文化宗教裡,常有這些因素,因此教會性的與非教會性的得救之道有了這樣大的區別。


最後,這些非教會性的得救之道,追求的生活還是在耶穌基督內,在天主聖三內,走向教會內。他們的救恩現實還是聖三型、教會型和基督型的。為此這許多非教會性的得救之道,在整個的救恩史中,也有等待福音來臨的因素。一切非教會性的得救之道,不是最完滿的或成全的。只有來自耶穌基督的教會性的得救之道,最能叫人更圓滿地度救恩的內容。我們應該講,這些不同的文化民族,在救恩的歷史中間,都是等待著教會性的得救之道來臨。而基督的福音並非來取消它,而是提昇它、淨化它。如此,一切真實的宗教因素中與耶穌基督的得救之道配合。

三、解釋文件中某些「對立」的因素
文件的第二部份的第二、三節、提出一連串好像「對立」的因素。這些因素在文件中沒有綜合,只有供給主教團作為討論。現在我試把第二、三節裡某些因素做一綜合工作。有些因素不能根據我上面的解釋來做綜合。
(一)
今日某些神學家承認「無名的信友」以及「不需要福音的救恩」。在此概念中是否會影響我們教會內傳播福音的熱忱?我認為這樣的對立,可由我上面所講的、我們得救之道可以分為得救之道的現實內容與表達方式來綜合。


「無名的信友」雖然無教會性的得救生活的表達,可是還能有得救生活的內容。但承認了這一點,並不會消失我們傳播福音的熱忱,因為我們知道,我們傳播福音究竟給的是什麼,它是一個來自耶穌基督得救生活的方式,有了不能錯誤解釋的方式,有了最可靠的聖事形式的救恩,有了最圓滿的團體生活。假如我們知道教會得救的生活方式是這樣的,能這樣豐富的給予;那麼雖然「無名的信友」也能得救,但我認為在教會內,還應充滿傳播福音的熱忱,因為如同耶穌在若望福音中說的:「我來,為叫他們獲得生命,且獲得更豐富的生命」(若十10)。雖然他們有了得救生活的現實,我們還應當充滿了熱忱、把我們得救生活的方式傳給他們,讓他們把得救生活的現實活得更好、更豐富、更有意思。所以我們認為在此沒有「對立」,而是可以綜合的。


(二)
我們傳播福音,是否對於人類的自由有了衝突?我認為這樣的「對立」可由從下到上和從上到下兩種得救概念來解釋。傳播福音是把來自耶穌基督的救恩,把天主聖三的生活通傳給人。這一現實是從上到下給人得救。可是既然從上到下與從下到上的得救是一個現實的兩面,那麼從上到下提昇人的得救,一定也是從下到上的人性的成全與圓滿的得救。人性的成全與圓滿是使人更為自由;因此,傳播福音實在是叫人更成為人。愈是基督徒,愈是人。所以把福音傳給人,其實是給人最大的自由,使人性的自由更是圓滿。


(三)
有人承認非基督的文化有得救的可能,甚至其本身也帶給人救恩,這是否與我們教會內傳播福音的特點有衝突?按照我的想像,如果我們承認教會性的得救之道與非教會性的得救之道的可能,後者亦能分施基督的救恩,雖然它沒有不能錯誤的方法。承認這點與承認教會的特點,與教會的絕對救恩性絲毫沒有衝突。因為教會的得救之道,來自耶穌基督的啟示;非教會性的得救之道是來自各種不同民族的文化,故看不出它的「對立」性。相反地,教會傳播的福音能使各種宗教與文化更為淨化。我們的教會是到每一地區,吸收當地的文化中純正的因素,在基督內成為一體。耶穌針對古經說:「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瑪五17)。其實不只是對以色列民族,對其他任何地方的文化講來,他不是來廢除,而是來成全。我們教會把各地方的民族,如同花瓣一樣,以耶穌基督為中心,形成一朵美麗的花朵。最後,天主是在一切中的一切。


(四)
傳播福音是否在於客觀真理的宣講,或在信友宗教生活的顯示?兩者是否具有某種「對立」?其實在教會內,我們的得救之道所要表達的是得救生活的內容。耶穌啟示的真理不能錯誤地表達出得救的生活。所以當我們傳播福音,或者舉行禮儀時真是要使人經驗到救恩的生活。為此,兩者不該「對立」;真正的困難恐怕是我們傳播福音時所用的語言,常是不被現代人所了解,或者是我們當地教會的生活沒有真實的內容。


(五)
我們傳播福音究竟是使人得救?還是要建立教會?這兩者之間是否有了「對立」?我認為沒有「對立」。因為按上面的解釋,得救的概念能有從上而下和由下而上的兩面。當我們到某地宣傳福音、建立教會,即是使人性在耶穌基督內更圓滿。所以人類得救與教會的建立只是一個得救現實的兩面。這樣我也看不出有何「對立」性。

四、結論
最後,在上面三段比較理論的解釋之後,我願具體地針對在傳播福音的人提出三點結論:
第一、我認為傳播福音的人,在此文件的啟示下,應當充滿了傳播福音的熱忱。雖然我們不否認「無名的信友」與「不需要福音的救恩」,可是我們實在相信耶穌基督帶給我們真實的具有天主印證的得救之道。假如我們意識到,在教會內可能度最完滿豐富的生命,我們應當充滿熱忱,把基督的福音帶給人。因此今天在教會裡,雖然有些言論使人覺得無需傳播福音,其實這是不對的。


第二、傳播福音與中國固有的文化與宗教有關:
A、來自耶穌基督的福音能帶給當地的文化某種淨化。我們都承認東方的倫理道德是多麼高尚,它的宗教生活有很大的價值,可是還能有某些需要淨化的因素,為此教會對當地的文化該是一大貢獻。
B、另一方面,我們要把當地的文化、宗教的純正因素吸收在傳播福音中,「我是來完成,不是來廢除」。


第三、我們傳播福音,對整個人類而論,實在有很大的貢獻。很多人以為我們傳播福音好像是在另外一個世界中,與這個世界沒有關係。事實上,按照上面的解釋,傳播福音建立教會與人類得救是同一現實。我們傳播福音是帶給人真正的幸福與自由。為此我們不須在傳播福音時有任何自卑感,認為對於國家、或社會沒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