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事是天主救人奧蹟的計劃(大公1節)。所謂奧蹟,乃是天主對人的一切計劃,都是出自祂智慧的安排,只是人難以透澈明瞭,除非天主自己啟示給人。「的確,吾主除非將自己的計劃啟示給祂的僕人先知,什麼也不先行」(亞三7)。「只有我是第一位給熙雍預言了那事,也給耶路撒冷一位報喜訊者」(依四十一27)。這無非是證實了天主所行的一切都是在祂的智慧內所計劃了的。
聖事是天主救人的奧蹟有著雙重的意義:一是聖事的本身便是天主救人的恩寵,使人因此聖事而成聖得救;一是聖事是天主救恩可見的標記,因這標記使人深信已獲得救恩。
所以藉此聖事奧蹟引領著人趨向著看不見的天主,並因此聖事使人與天主相遇,那看不見的天主在聖事的標記下成了人肉眼可見的天主了。
聖事也是天主為人的奧蹟:因為天主循乎人的感受需要,把這救恩的奧蹟透過聖事的顯明標記,讓人深信救恩的真實性。
第一節 基督是天主的聖事
壹、 人類尋找天主的聖事
宗教既是神與人的關係,故此循乎人性的構造在尋找與神相遇,必需透過一個具體的現象而使人感受到與神相遇的真實性。
(一) 一切宗教的聖事性
在任何一個宗教裡面都有一種模糊的聖事性。那就是人感受到神的召叫組合成一個恩惠的團體。信男善女們在內心中體驗出一種由神獲得的恩惠,有時還是可見的,雖然是非常主觀的。
這種可見的恩惠在某一種形式下顯示出來,應該是神與人相遇的宗教聖事性;只是在這些宗教裡沒有聖事神學而已。
(二) 以色列就是舊約宗教的聖事
這是說在舊約時代以色列選民就是天主與人相遇以及救援人類的標記(則十六3~9)。
亞巴郎的被召以及他的後裔將成為天主的選民,後來這選民由天主遣使梅瑟救出埃及,渡過紅海,經過曠野而進入福地,並且在西乃山天主同以色列民族訂立盟約,成為天主的子民——未來的教會預像,這時的巴斯卦節為以民便是天主的救恩,只不過是一種尚未全完滿的救恩,誰能說這不是聖事?當然這聖事是未來新約聖事的預像(啟示,15節)。
貳、 基督才是人與天主相遇的首要聖事
這是聖奧斯定的名言,這不只意謂著基督是天主救人的標記。而且是因著基督而完成了救援奧蹟,故此聖事奧蹟先是基督的奧蹟,以其降生奧蹟為基石。
(一) 人與世間的基督相遇是人與天主相遇的真實聖事
基督的隆生,天主性與人性結合在基督的位格內,是天主性的人化,也是人性的天主化。基督的生活顯示祂的人性具有天主性的行動在人性上表現出來。祂人性的愛是天主救世之愛的人性形式。
道取人身的基督因其人性而完成天主預許的救恩,故此基督降生乃是使人在一種人的姿態之下感受到天主的救恩,這便是一種有力的標記。
還有,基督人性的行動就是祂天主性的行動,所以祂的一切行動都有救援的價值,但這種天主性的救援行動是在祂人性外表上顯示出來,這不只是一種標記,而且也是產生聖寵的因由,這便是聖事。
為此聖事是天主所賜與的救恩,透過一種外表可以感受到的現象,使這神恩具體化,有其歷史的可見性。
(二) 基督的行為
基督的行為乃是顯示天主對人的愛情,同時亦是表達人對天主的愛情,這便是宗教與恩賜。
「就如父派遣了我,我也同樣派遣你們。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噓了一口氣說:你們領受聖神罷!你們赦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若廿21~23)。
這是天主的仁愛以及救主的啟示,也就是基督降凡的使命意義。基督向著人類所顯示出的祂的人性之愛,便是表示了天主與人交往之愛:天主救恩的仁慈透過一顆人性的心來向人加以證實,這是一種天主對人的下行行動。
但是在基督的人性行動中也有一種上行的行動,那就是祂的人性對父的愛。正是在這種上下行動中,基督的一切行為不只是為祂自己,而且也為所有的人類都有其救援的價值:在下行的行動中是人因受惠而受聖;在上行的行動中是人敬禮上主,承認天主的存在,這才是宗教。但在這樣的宗教行動中,基督不只是啟示的標記,而祂自己便是敬禮天主者,並且實現了最完美以及最崇高的宗教:也就是一個聖化人類的宗教。
(三) 基督的救援
基督的救援奧蹟不只是在祂的降生,還有祂的死亡,復活與光榮的升天。
這種奧蹟是因基督的降生而實踐,但不只是降生的一剎那,而是在整個的生命中,還有祂的死亡,復活與光榮的升天。因為基督降生的奧蹟只是讓基督成為「天主的僕人」自謙;但是祂的救援工程必須在祂的人性受到舉揚時才能完成,所以祂說:「當我從地上被舉揚起來時,便要吸引眾人來歸向我」(若十二32;斐二9)。
基督的救援工程的完成應具有以下的幾個因素:
(1) 此救援工程由聖父所計劃,由聖子在聖神內完成。
聖保祿說:「基督的血藉著永生的神,已把自己毫無瑕疵的奉獻與天主,他的血豈不更能潔淨我們的良心,除去死亡的行為,好能事奉生活的天主」嗎?(希九14)這無疑是把天主聖三在救援工程內的奧蹟揭示給人了。
(2) 是基督的生活成了祂的人性對天父的計劃所作的答覆,為此「祂聽命而死,死在十字架上」(斐二8)。
(3) 是天主父對甚督的聽命所作的答覆,那就是「天主極其舉揚了祂,賜給了祂一個名字,超越其它所有的名字,致使上天,地上和地下的一切,一聽到耶穌的名子,無不屈膝朝拜;一切唇舌無不明認耶穌基督是主,以光榮天主聖父」(斐二9~11;宗二36)。
(4) 是聖神被受到光榮的主耶穌基督所派遣來到人間完成在人身上的救恩:「且在達到完成之後,為一切服從祂的人,成了永遠救恩的根源」(希五9)。難怪基督在臨別時說:「我去為你們有益,因為我若不去,護慰者便不會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了,就要派遣他到你們這裡來」。(若十六7)這是因為基督升了天,坐在父的右邊,才有了派遣聖神的權力。
三、 聖事的需要
在解釋了基督才是救恩的首要聖事,以及祂的救贖工程是在基督的人性受到舉揚時才能完成之後,那末接著而來的另一問題便是:基督受到舉揚時,亦是祂離開曾居住過很多年的人間之時,若基督的奧蹟是讓人可以看得見天主救人的聖事,那末,在基督離開人間之後怎樣使人看得見基督呢?所以基督是人看得見的天主之救恩聖事,基督必須在受舉揚之後用一看得見的方式使人與受光榮的基督相遇,這就是聖事的需要性。
(一) 人與受舉揚的基督相遇的需要
這是由於我們人類在現世的需要。基督雖然完成了祂的救援工程,但人在現世還未能獲得這救恩的圓滿,只有在基督再來時引領著眾人歸向天主。所以救恩是具有末世性的特質,基督徒在現世常期待著基督的再來:「主,請來吧」(默廿二20)。
為此在這期待的現世中,基督徒不只是生活在一種對於基督的回憶中,而還需要與受光榮的基督在現世作位格的相遇,這種需要便是透過聖事而實現,故此聖事亦是主耶穌在現世的延續。
(二) 人在現世與基督相遇的真實可能性及需要
這應該是聖事的目的,也就是基督在現世延續的終向。
人與人之相遇是在他的肉體上,因為人不是純精神體,當然也不是純物質體,而是具有肉體的精神,在現世生活裡他的一切表現,即使是精神性的表現也是在他的肉體上,透過肉體的工具而表達出來。
現在既然人的得救是在與受舉揚的基督相交往,除非我們能在基督生活的肉體上相遇,我們便無法因祂在天上的不可見性與基督相遇。所以必須由基督以一種具體的可見方式作為媒介使人同受舉揚的基督相遇。
因為基督的救恩不只是為祂同時的人們,而也是為祂以後的整個人類,故此祂的救恩應在整個的人類歷史中成為現實之恩,也就是說常在人間延續。這樣,人間的一個具體的事物無形中為人成了基督在天上的人性的媒介,這一具體的事物便是聖事,所以聖事是有著基督學與人學的雙重意義。
第二節 教會是天上基督在人間臨在的聖事
基督的奧蹟是屬於天主的救援奧蹟的,為的是把看不見的救恩在人間顯示出來而成為可見的。
現在基督受到舉揚後已不在人間了。所以祂立了聖事讓這救恩成為可見的,也就是天上的基督尚在人間臨在的可見標記。
但這救恩的標記不是在個人身上顯示出來,而是在所有領受了救恩者的團體身上顯示,這便是教會,為此教會是天上基督尚在人間臨在的首要聖事。
(一) 教會是天上的基督臨在的一個標記
基督曾對斐理伯說:「誰看見了我,我看見了父」(若十四9),我們今天可以說:「誰看見了教會,就是看見了基督」。因為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天上基督在人間的顯現,教會的使命是基督使命的延續。基督對祂所選的未來教會的代表──宗徒們說:「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拒絕你們的就是拒絕我;拒絕我的就是拒絕那派遣我的」(路十16)。
(二) 教會是天上的基督在人間臨在的聖事
若是說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教會就不只是基督的一個標記而已,而且╴是基督救恩在人間存留的聖事。
因為教會是得救者所組合成的一個團體,所謂得救者便是那些分享了基督救恩者;雖然是個人,但每一個人都因救恩分享了基督的生命,都結合在基督內成了一個身體,這樣的一個教會團體就是恩寵的可見團體,所以是一個真實的聖事。
這樣,教會不但是基督的身體,而且就是基督。當然這只是指的教會的使命。
(三) 教會是天上的基督在人間行動的聖事
基督的救援使命在人間是由教會來執行。但教會的這種可見的使命由兩方面執行著:一方面是由教會的聖統人員,亦就是宗徒的正式職務;另一方面是由全體信友以教會是天主子民的代表職務。總之,這兩種可見的職務都是教會在人間延續著基督的救援使命。前者是以職務的司祭行動,後者是以他們的聖洗和堅振的職務。
但教會在人世間的這種可見的使命,只是外在的,而內在的看不見的使命卻是由聖神在人心中推動著。
總結本節的論點:教會是天上基督在人間的聖事,我們可從以下教會兩個傳統名稱認清教會在現世與基督以及世人的親密關係。
(1) 教會是基督的淨配:這是聖保祿的道理(弗五25),但這並不只是一種象徵,因為若望的福音記載了基督在十字架上被人刺穿了祂的肋膀(若十九34),流出了血和水,不但是基督愛人的表現,而且也影射著未來的聖事使人聖化並組成天主的子民──教會(若三5;六13;七37~39;宗十七15),這正如創世紀記載厄娃是由亞當的肋骨所造,而使他們成為人間的夫婦(創二21~22),那麼教會從基督的肋膀傷口而受生,不正是因此成為基督的淨配嗎?所以這種稱呼也有其真實性。
(2) 既然教會是基督的淨配,教會應該是世人的母親。因為基督以祂的愛創造了祂的淨配,正是要祂的教會成為多產的淨配,使教會因祂的愛產生更多的新生命,成為天主的子民,這正是教會在人間延續天上基督的救援使命。
但從這兩個不同的稱呼叫我們更進一步地認識了聖事的奧蹟,那就是教會之所以能成為天上基督尚在人間臨在的聖事,還是因為基督立了七件聖事,為的把救恩透過這七件聖事而由聖神在教會內聖化我們,使我們成為得救的民族。也正是我們要在下一節所論到的更狹義的聖事了。
第三節 聖事是世人在教會中與天上的基督相遇
前面解釋了人與天主相遇是藉著在教會內與基督相遇,現在我們就要更進一步研究這種相遇的實現是藉著七件聖事,這就是由聖神所施與我們的基督之救恩。
教會不只是一個得救的團體,基督臨在的一個標記;而且教會也是一個得救的機構,因為它擁有得救的聖事,也就是藉此聖事使它成為得救的團體,那就是說世人因領了這得救的聖事才能成為教會的成員,與主耶穌結合成為一個──教會。所以聖奧斯定說:「沒有聖事就沒有教會,但沒有教會也就沒有聖事」。由此推之,也可以說沒有聖事也就不能得救。
壹、 是在舉行聖事禮儀時顯示教會的生命
聖事是教會生命的標記,特別是聖體聖事;其實任何聖事都是表現教會本身的生活動態(教會憲章11節)。
(一) 教會因聖事而建立
因聖事「建設基督的身體」(禮儀憲章59節),因為「世人藉聖洗聖事加入教會……他們重生為天主的子女」(教會憲章11節)。
(二) 教會因聖事成為敬禮天主的團體
(禮儀憲章59章):「教友們參與聖體祭──整個基督徒生活的泉源與高峰,就是把天主性的祭品奉獻給天主,同時把自己和這祭品一同奉獻……教友在神聖的宴會上以耶穌聖體為食品,正是天主子民統一性得到實際的表現,因為這件偉大玄奧的聖事,就是統一最好象徵和奇妙的實踐」(教會憲章11節)。
(三) 教會因聖事而擴展
藉著「宣講福音,施行聖事。……如此,基督藉著聖神的功化,繁殖自己的子民」(大公法令2節),比如藉婚姻聖事而產生新的天主子民,以及藉堅振聖事推廣基督的福音宣傳把教會在世界各地建立擴展。
貳、 聖事實現基督在教會內臨在的奧蹟
「藉著以聖體聖事為中心及巔峰的各項聖事的舉行,使救世主基督宛如親在其間」(傳教法令9節)。
(一) 基督的奧蹟在聖事內臨在
這是說基督救援的恩寵在聖事內成了顯而易見的。
(1) 在聖事內基督救援奧蹟有著永久的現實性
所謂的「現實性」乃是說基督在歷史中所行的一切救援工程,常在人世間直至世界末日有如現實的行動。
這種現象在時間裡是不可能的事,因為在時間裡這是一種矛盾的現象,那末怎麼說在聖事內能有這種現象呢?
因為基督的人性行動雖然是在歷史中完成,但祂的人性行動也是祂的天主性行動在人性裡表現出來。由於基督的位格行動是不能把祂的天主性及人性分開的,否則基督便不是基督了。
若是這樣,那未基督的救援工程雖是在人性內完成,但卻也是祂天主性的行動,也正因著基督這種二性一位的結合,使祂的一切行動有了救贖的價值。既是如此,因著祂的天主性行動是超越時間性的,所以祂的救贖工程也是超越歷史的,才能救所有的人。
基督立了聖事便是要讓祂的救贖價值在人世間永存,為的救援全人類,故此聖事便是有著現實的真實性,雖然救恩是在歷史中完成。
(2) 救恩的永恆奧蹟之聖事臨在性
前段說明基督的救恩具有超越歷史的永恆性,現在要解釋這種永恆性如何在聖事內完成為現實的。
在第二節論天上基督能夠以其聖化人靈的奧蹟繼續影響我們,這便是祂的聖寵行動。但這種行動為我們尚未升到天上去的人類是不可見的,為此基督立了教會便是要讓這救恩在教會舉行禮儀時成為可見的。
(3) 在聖事內所呈現出的救援奧蹟與歷史中基督的救援行動是一樣的。
若是今天在教會舉行聖事時顯示了基督救恩的現實性是因為基督是教會的首腦,那末現行的聖事行動與基督的歷史行動也是一樣的。
故此基督在晚餐廳中說過:「你們應行此禮,為紀念我」(路廿二19),但這不只是一種回憶,而實在是重行祂的祭禮。
在舉行聖事時雖然是由司祭主持,但實在是基督自己藉司祭而舉行。所以現行的聖事與基督歷史中的救援行動是一樣的。
(二)
聖事也是基督的天主性對世人的愛之顯示,同時還是祂的人性對天主的敬愛之表現。
這是聖事的另一觀點,就是說,聖事不只是基督行為的可見標記,而也因此聖事看出來是教會的內在聖德以及對天主的敬禮。
(1) 聖事的宗教性
所謂的宗教性就是天主與人的交往。在其它的宗教或舊約的猶太教都有一種祭祀,為了表達天主與人的關係。但那種關係只是代表著外在的形式,故此基督對撒瑪黎雅的婦女說:「到了時候,你們將不在這座山,也不在耶路撒冷朝拜父。你們朝拜你們所不認識的,我們朝拜我們所認識的……天主是神,朝拜祂的人,應當以心神、以真理朝拜祂」(若四21~24)。
我們在舉行聖事時確實是天主與人的真實交往。
(2) 聖事的教會性
聖事不只是個人的得救,而且具有整個教會的團體性,那就是整個教會在聖事中與教會的首腦基督結合在一起祈求著天父的恩寵聖化領聖事者,而且也是在聖事中整個教會的聖德與基督的聖德之結合。
為此,任何一件聖事雖然是個別地舉行,也就是整個教會的行動。
在禮儀革新中不斷地強調聖事的教會性,但也不能因此而取消個別舉行聖事的傳統。如沒有參與者的彌撒。因為即使個別舉行,也是教會的行動。
(3) 聖事的有效性
這是特利騰大公會議強調的一點:聖事本身的功效。
因為我們因聖事與天上的基督結合所產生的效果,實在是因聖神的有效功化。這一點是基督教人所不接受的神學論點。
總結以上諸點,聖事不只是基督行動的臨在標記,而實在具有標記所指示的救恩實效。
三、 聖事同時具有末世的特性,預示基督的再來
聖事雖然是天上的基督在教會內臨在的標記,但因「教會只有在末日的光榮中,才能完美,那就是萬物復興的時候」(宗三21)(教會憲章48節),因為「幾時我們存留於軀體內,我們便與天主遠隔」(格後五6);……我們必須遵從主的勸告,時常警惕,期望在結束了我們現世生命的唯一途程之後(希九27),能與主同赴天宴,並加入受祝福者的行列內(瑪廿五31~46)(教會憲章48節)。
(一) 聖事顯示著教會今世易逝的面目
因為將來在父的愛中不需要聖事了。聖事只是屬於現世的制度。
「我們在教會內因聖事與基督連在一齊,又帶著聖神的印記(聖事的神印),聖神是我們得嗣業的保證(弗一14),於是我們被稱為天主的子女,我們也真是天主的兒女(若一書三1),不過我們尚未與基督一齊出現於光榮內(哥三4),那時我們才能與天主相似,因為我們將要看到天主的本體(若一書三2)。所以,幾時我們存留於軀體內,我們便與天主遠隔(格後五6);我們擁有聖神的初果,卻在內心中歎息(羅,八,廿三),渴望和基督一齊(斐一23)(教會憲章48節)。
(二) 聖事預示未來的新天新地
就如同新約的聖事,藉以滋養教友的生活及傳教工作,而預示新的天地(默廿一1)(教會憲章35節)。
因為我們現世是一個戰鬥的時期,聖事為我們是一種力量,要人恆心作戰,期待未來的遠景。
「因此我們認為現世的苦楚,與將來要顯示在我們身上的光榮,是不可比擬的」(羅八18;弟後二11~12)。我們堅持信德,期待榮福的希望,以及偉大的天主,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光榮的顯現(宗一11;鐸二13),祂將要改變我們卑賤的身體,使它與祂光榮的身體相似(斐三21),祂並要降來,在祂的聖者之中受光榮,在所有信者之中受讚美」(得後一10)(教會憲章48節)。
(三) 聖事準備我們未來的光榮
聖事既只是為現世的生命,但其目的絕不只是為現世,因為救恩的圓滿是末世的光榮,所以聖事為現世的必需性乃是指向末世的圓滿。在現世乃是為預備我們未來的光榮,特別是在聖體聖事彰顯出來。
在若望福音第六章有關聖體的言論裡,基督再三的重複著祂的體和血將是我們獲得永生的必要條件。
聖多瑪斯論這啟示說:「救贖是我們在紀念基督而舉行的聖體祭時給與我們進入光榮的行動;但這光榮的圓滿只在天上才能實踐」。
特利騰大公會議並且說:「聖體聖事是我們未來的光榮以及永福的保證」。
梵二大公會議則說:「當我們舉行聖體聖祭之時,我們便密切地與天上的教會相連結」(教會憲章50節)。「教會團體藉聖體祭禮不停地偕同基督奔向天父」(傳教法令15節)。「這件愛情的聖事……凱旋的盛筵,以基督為食品,使靈魂充滿聖寵,給我們保證了來世的榮福」(禮儀憲章47節)。
因為聖體聖事使我們結合在基督內,在現世是得救的標記,真的巴斯卦羔羊,把我們從罪惡中救出,走向新生──天主的子女生活;當然在末日也會使我們復活,因為基督已復活了,我們在聖體聖事內參與了祂的死亡與復活,當然在末日也會分享祂的復活光榮。「如果我們藉著同祂相似的死亡,原已與祂結合,也要藉著同祂相似的復活與祂結合。……所以如果我們與基督同死,我們相信也要與祂同生」(羅六5;8)。「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若六54)。
我們可以引用聖多瑪斯的道理作一結論:「(1) 聖事是救恩的來源,那就是基督的苦難奧蹟,任何聖事都與十字架有關,使人獲得十字架的救恩;(2) 聖事亦是救恩的目的,永生的保證;(3) 聖事還建立了基督的王國,催使著基督的再來」。
第四節 聖事的人學意義
在討論了聖事是天上的基督在教會內臨在的奧蹟之後,現在應更進一步地論到聖事與人的關係,這兒不是論聖事是人得救的必然途徑,因為前面數節已討論過,而此地要論到的是聖事所給與領受聖事者的教育意義。
凡領受了聖事的個人雖然都是屬於教會的,但是人終究不是無靈的個體,那末領受聖事的個人因其自身的接受條件不同,也在收效上有不同的表現,這正是另一個證實基督臨在的理由。
但這種臨在的證實具有雙重的意義:一方面是為領受聖事者自己;一方面是為他人。總之,聖事是為人的奧蹟。
(一)聖事的為人意義
曾經說過聖事是為人的,因為人的精神是寄居在肉體內,精神生活也透過感覺而表現出來,為此天主的救恩是看不見的,必須透過一種標記讓人有所感覺。
聖事是為人的奧蹟,那就是基督所立的七件聖事正是人生的整個過程的需要。聖事不該只是生命中的幾個階段,更不只是人對天主應履行的敬禮,這樣便會成為一種形式主義,聖事應該是人整個生命中的旅程以及力量,更好說是聖事生活便是人生存的意義。
還有聖事是保證預備人的永生(若望福音六章),期待基督的再來。
或是有人說,即使不領聖事,天主恩寵也可以使人得救。這話不錯,但任何恩寵都導源於基督的死亡與復活,也就是說導源於聖事。只是在一種特殊的情形下,才有這種可能性,而這完全出於天主的仁慈。
至於為基督徒,在救援的過程中卻是由聖事準備自己走向永生。
(二) 聖事為人的奧蹟需要教育的培養
凡是屬於天主的奧蹟都是含有難以領悟的神聖性,為人是非常抽象的。聖事雖是一種標記,其內蘊的神學意義只有靠信德才能接受。
但信德是天主的恩賜,在接受以前常需經過教育的途徑,這也是天主循乎人性的需要奧蹟。
基督便是這樣的一位教育家,祂為培養弟子們以及聽眾的信德,常用言語與聖蹟作輔導的教育工作:比如與尼苛德摩論聖洗的重生奧蹟(若三1~15);論聖體的奧蹟(若六)等都是如此。
聖事的標記乃是言語和事物,但這不只是指的聖事恩寵施與的方法,而且也有著很深的神學含義。讓人在領聖事時能領悟到基督的臨在,所以聖事也是一種教育的途徑,為的準備領受者的信德。
(三) 聖事為人也是信德的標記
既然聖事同時是一種奧蹟與標記,這種隱晦的雙重意義正需要以信德去接受,故此聖事也是信德的標記。領受聖事者唯有已經獲得了這種信德才能收到實效。
因為聖事要彰顯給人的是透過聖事,天主賦與人的救恩就是天主的生命。
人領受聖事,便是與天主相遇,也就是接受天主的召叫,形成了一種交談。故此領聖事者的必備條件乃是信德。
當基督徒在彌撒禮儀中去領聖體時,聽見主祭說:「請看天主的羔羊……」然後自動地向主祭走去,此時主祭說:「基督聖體」,領受者要答覆:「阿門」,亦就是說:「我信,這是真的!」
在領聖洗時,即使是一個新生的嬰兒,也必須由他的代父母表現了信德之後,教會才給他施以洗禮。
這種信德標記有好幾種意義:
(1) 是信了聖事的內蘊奧蹟,那便是聖事的神聖性:恩寵與天主的行動。
(2) 是信了聖事的效果,那便是領受者同天主的交往與交談。
(3) 聖事的舉行是教會的信德。
「聖事不僅假定已有信德,而且以言語,以事實,滋養,加強並表露信德」(禮儀憲章59節)。
(四) 聖事聖化人靈
所謂的聖化具有兩種不同的意義:一個是聖事乃聖化人靈的恩寵,這是聖化的富源;一個是人因聖事而收到了聖化的實效,這是聖化的果實。
無論從那一個意義看來,教會的聖德都具有這雙重的意義。但教會的聖德不只是它本身的聖德,而且它的聖德也彰顯在每個成員的身上,這正是證實教會是基督在人間臨在的標記。「教會的這種聖德,不斷地表現,也應該表現於聖神在信友中所產生的聖寵果實上」(教會憲章39節)。
(1) 聖事是聖化人靈的富源
「聖事的目的是為聖化人靈」(禮儀憲章59節),所以「管理聖事的正常有效的施行,以聖事聖化信友」(教會憲章26節)。
「教友們,一如所有的基督徒,有權利從聖職善牧手裡充分地領受教會的精神財富,尤其是天主聖道及其聖事的資助」(教會憲章37節)。
「隨從基督的人,並非因自己的功勞,而是因天主的聖意及聖寵(特別是聖事),為天主所號召,並因主耶穌而歸義」(教會憲章40節)。
(2) 人靈的聖化之實效乃聖事的果實
雖然人的成聖要靠天主的助佑,但是領受了這助佑者,也就是領受了聖事者也該「以生活來保存並完成所承受的聖德」(教會憲章40節)。
這種聖事的碩果也就是聖事的有效標記。故此教父時代的拉丁神學家們以「誓愿」稱聖事,就是說領了聖事的人要履行聖事所付給的義務。這正是梵二的道理:「每人必須按照本身的恩賜和職務,毫不猶疑地循著活潑信德的道路前進,信德必會激發望德,藉愛德而工作」(教會憲章41節)。所謂的「按本身的恩賜」便是指的不同的聖事之本身聖寵。
教會憲章論聖德之章第四十一節論聖德相同方法不同便是這種意義。
「所以,聖事和聖儀,藉著吾主受難、死亡與復活奧蹟所湧出的聖寵,聖化善心教友的各種生活遭遇」(禮儀憲章61節)。
這種聖德的表現特別是在宣講福音與服務他人的工作上彰顯出來。「各種聖事,尤其是聖體聖事,傳播和滋養著愛主愛人之德,也就是整個傳教工作的靈魂」(教會憲章33節;傳教法令3節)。
但這種聖化的功效並不只是一種理論,而實際地透過許許多多的聖人聖女們的生活芳表作了最有效的證人,「天主子民的聖德將要結出豐富的果實,這已由教會的歷史上多少聖人的事蹟清楚地證明」(教會憲章40節)。
結論:本節諸論點都是著重在聖事給與人的教育意義,故此我們引用幾節梵二的文獻作結,也可看出來聖事神學在這時代的發展和趨勢。
「聖事不僅賦與聖寵,而且在其實行之際,同時也盡善的準備教友,實惠的領受所賦給的聖寵,適當的敬禮天主,並實行愛德。所以,使教友容易了解聖事的儀式,並勤於領受專為滋養教友生活而設立的聖事,是極重要的事(禮儀憲章59節)。
「為此主教當努力設法使信友因著聖體透徹認識復活奧蹟,使能在基督的愛情統一中成為一體;……使自己管轄的信友同心祈禱,勤領聖事,在聖寵上增長,成為天主的忠誠證人」(主教法令15節)。
「準備他們領受聖事,叮囑他們遵行基督的一切命令,鼓勵他們行愛德,熱心及傳播善工,從而表現他們固不屬於此世,卻是世界的光明,在人間光榮天主」(禮儀憲章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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