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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4)p173-183
   

天主經釋義

 

天主經是耶穌的心聲,是教會世世代代傳誦不絕的禱辭,值得我們細心研讀。
1. 結構
按照神學意義來講,瑪竇把天主經安置在山上講詞最中間的位置,非常適當;而路加(十一2~4)把它安置在一個事件中,從歷史眼光看,或者更為得體,但是,瑪竇更注意理論的結構。
瑪竇的天主經有韻律、有節奏,形式與內容均分為兩部分:以呼求開始,先有對天國的三段祈求:
「願你的名受顯揚,願你的國來臨,願你的旨意奉行」;
第二部份是尋求天國者關於物質和精神的三段祈求:
「求你今天賞給我們日用的食糧,求你寬恕我們的罪過……,不要讓我們陷於誘惑」。瑪竇又一次,用一~三~三,而形成七段的手法。

2. 釋義
A開端的呼求
「我們的天父」(五9a)
表面看來,「我們」代表著祈禱的團體;「天」(在天上)使人記起訓五1的話:「你不要貿然開口,因為天主在天上,你在地上……」;稱「父」是表示兒女對父親的崇敬,以邀得父親的歡心。但是,這一句開端的呼求,還有更深的意義,顯示出新約,尤其是瑪竇的特點。
稱天主為「父」:固然在舊約中已經開始,但是在新約中才顯示其真正的深度。我們此處不擬詳細討論保祿關於「義子地位」的神學(迦四5~7),也不詳論若望所謂「讓那些接受他名字的人,能夠成為天主的子女……他們是由天主生的」(若一12~13),僅在對觀福音中,天主是我們的「父」,已經隨處都有這一豐富的觀念。甚至在山上講詞中,已經不勝枚舉:瑪五9、16、45、48,六1、4、6、8、9、14、15、18、26、32;七11、21……
從這些引證可以看出,舊約與新約之間的區別,在新約中稱天主為「父」,不只表現人對天主的感情流露,而是實質的改變,使受造物逐漸相似天主,而成為新的受造物。這個觀念將由保祿及若望加以更深的發揮;但是,僅就瑪竇的山上講詞已說得很明顯:「成為在天之父的子女」,「像天父一樣成全」(五45、48)。因此,我們向天「父」祈禱時,正體驗到我們為「子女」的新的實質。
「在天上的」:在山上講詞中,幾乎常稱天主為「天主的」或「在天上的」,這與「天」國(五3、10、19、20;七21)是相對照的,意指末世的王國,這王國是在天上,「天」就是「天主的寶座」(五34),信者呼求「天」父,表示其精神在期待完全變化為「子女」,奔向末世的天國。所以,天主經一開始就浸潤在期待末世的氣氛中,也與整篇山上講詞完全協調。
「我們的」:路加沒有這一個字,但是瑪竇特別強調團體的祈禱,(其在「教會講詞」中,將更證明此點),也就是天主的新子民~教會,奔向末世境界的祈禱,故不只是個人的祈禱。


B三項末世祈求
「願你的名受顯揚,
願你的國來臨,
願你的旨意奉行在人間,如同在天上」
。(五9b~10)。
這三項祈求,實際上等於用三種不同的說法祈求天國的來臨。三項祈求,以中間的一項為主旨:僅是因為它在中間的位置,也是因為它直截了當地說出整個福音宣講的本質。因而其他兩項應配合中間的一項來解釋。
「願你的國來臨」:這是天主經的中心,也是山上講詞、甚至是瑪竇福音的中心思想。但這一句的意思,究竟是指末世天國的來臨,還是指指聖教廣揚呢?從初世紀以來,就有不同的解釋,希臘教父們似乎偏向後者,而拉丁教父則傾向前者。我們認為前者並不排斥後者,應以末世天國的解釋較為可取,其理由如下:


a 天主經是教會的祈禱,教會已經存在,並在祈禱,所以不能說:願教會來臨。果真如此,那就應說:願天國發展(廣揚)。


b 末世天國的來臨、基督再來,引領天主的選民進入最後的光榮,是教會初期慣用的典型祈求,比如:默示錄的,也是全部聖經的結束語:「阿門。主耶穌,你來吧!」(默廿二20)。還有格前的結束語:「吾主,來吧!marana tha」(格前十六22)。天主經內不會少了這樣重要的祈求:你的國,來臨吧!


c 整篇山上講詞,是奔向天國未來的顯示:對╴福的賞報、仁愛的酬勞、虔敬與解脫的最終目標,都是希望能進入「天國」(五20;七21)。瑪竇正有意地把天主經安排在這種氣氛中,所求的天國,自然是末世的天國。
不過,雖說此處所祈求的是末世天國的來臨,並不完全否認此處也有祈求天國在地上發展(聖教廣揚)的意思。原來,福音中也以天國指教會,就是在進行、在形成中的末世天國。梵二也稱教會為「天國在人間的幼芽和開端。教會在逐漸發展,期望天國的最後成功,全力期望與其君王在光榮中結合」(教會憲章5)。所以,此處間接地也祈求教會的發展。
另一個間接的祈求,當然也包括個人(教會的成員)進入末世的天國,一如保祿「渴望求解脫而與基督同在」(斐一23)。
「願你的名受顯揚」:舊譯「願爾名見聖」,一般解釋為:尊敬天主的聖名,並不算錯,但不╴深入。如上文所說,這一句應與「天國來臨」相配合,那就應指:使天主的事業完成,便不只是要求我們個人對天主應有尊敬的態度,或者要我們「以天主的名為聖」,而是求天主(主動者)顯揚他的名,也就是使天國實現。舊約內的一句話,很可以幫助闡明這個意思:「我要使我的大名顯聖……」(則卅六23……),正是天主在默西亞的末世時代,要贖回他的新選民,領它重建王國,使人承認天主是「聖的」。
在這一句內,不明言是誰來使天主的名「受顯揚」,而主要的是天主的工程實現,內含的主詞是天主自己來完成。所以,我們個人尊敬天主的名,不是第一層的主要意思,但並不把這意思排除在外,只是居於次要地位。如此,顯出這一事件的普遍與偉大(末世天國來臨),而不只是我們個人的道德涵養。
「願你的旨意奉行在人間,如同在天上」:一般狹窄的個人主義,只提供了很小範圍的解釋:天主願意我作的事,我必須盡力去作。其實,這一句也是在「實現末世天國」的氣氛裡,主要的第一層意思是「奉行主旨」,至於誰來奉行(中譯的「奉」行,似乎偏重於「人奉行」),是次要的意思。
這是說,首先有一件事情要完成,或者更好說,天主要完成,天主的旨意必須實現,那就是天國要實現。這正是耶穌在山園中所作的祈禱:「我父!如果這杯不能離去,非要我喝不可,就成就你的意願吧!」(瑪廿六42)也正是耶穌曾經隆重聲明的:「我從天降下,不是為執行我的旨意,而是為執行那派遣我來者的旨意。派遣我來者的旨意就是:凡他交給我的,叫我連一個也不失掉,而且在末日還要使他復活」(若六38~39)。同樣,這正是天主拯救普世的計劃,聖保祿稱之為:「從世世代代以來所隱藏的奧秘,而如今卻顯示給他的聖徒。天主願意他們知道,這奧秘為外邦人是有如何豐盛的光榮,這奧秘就是基督在你們中,作了你們得光榮的希望」(哥一26~27)。
當然,這主要的第一層意思並不否認次要的第二層意思:在實現天主救人的計劃時,每一個人都應加入行列,進行天主在他身上所顯示的旨意。
「在人間,如同在天上」:一般的譯文,都把這一句連在「奉行主旨」上,但如上文所說,是天主實行他的旨意,這些譯文或解釋就把原文的意思縮小了很多。但是,這裡不僅是「天上的神聖,地上的人類,都奉行你的旨意」,而這句內所說的「天上」,實在仍與「天」國有關,「天」是天主的寶座、是天國已經實現的地方(境界)。我們祈求天國在人間實現,如同在天上,等於說:願我們所住的世界也加入天上光榮的境界;使世界在基督來臨時,也參與天上王國已有的光榮。從此,天國的完成,呈現出宇宙的廣大氣氛,天上~人間,在永遠的天國實現時,都將融合在天主的生命裡。聖保祿即以末世救恩的實現,視為宇宙性的事件。新約中曾興奮地描述「新天新地」的出現(伯後三13;默廿一1;參閱依六五17)。
因此,「在人間,如同在天上」一句,應該是針對著全部三項末世祈求而言:

願你的名受顯揚  
願你的國來臨 在人間,如同在天上。
願你的旨意奉行  


C. 三項現世的祈求
「求你今天賞給我們日用的食糧;
求你寬恕我們的罪過,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
不要讓我們陷於誘惑,但救我們免於凶惡。」
(六11~13)。


教會在祈求天國的來臨,而教會的組成份子是人,在走向天國的旅途上,有精神與物質的問題與需要。天主經的最後三項祈求,便是針對旅途中的天國子民而發的:食糧是物質的需要,寬恕是精神的需要,誘惑(或考驗)是對教會本身而說的:
「求你今天賞給我們日用的食糧」:在如此高尚的祈禱中,突然來了這一句非常「卑賤的」祈求,使歷代許多解經學家都覺得「不好意思」,於是盡量「提高」這一句經文的含義,使之不要太物質化,認為此處所謂食糧,應指聖體,或指天上的末世婚筵,但都太勉強,與上下文不相符合。
本來「日用糧」一詞的原文,頗難翻譯,也可譯作「今天的食糧」、「每天的食糧」、「明天的食糧」或「必需的食糧」,但無論如何,其基本意義不變:祈求必要的食物,別無他意。這其中包括著兩層意思:


a 信賴天主:兒女向父親要求每天的必需,深信不會缺乏;


b 不求多餘:是超脫的表現。
這兩層意思,將在山上講詞的第五部分(瑪六19~34)詳細發揮。因此,天主經的這項祈求(日用糧),一方面與上述敘福中的超脫精神相連接,另一方面對下文中的「信賴」精神,預先作一提要,顯示天主經實在是整個福音精神的撮要,顯示天主經實在是整個福音精神的撮要,同時不要忘記,這項物質的祈求也與我們的全部人生有密切關係。


「求你寬恕我們的罪過,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寬恕是天主慈善的特點,企求天國,不能不要求天主的慈悲,承認我們作受造物的精神貧乏。在前一端祈求中,我們向天主表示我們作受造物的外在(物質)貧乏,在這一端內,提出我們受造物的內在(精神)貧乏。這種需要寬恕的觀念,在前面論真福時,已經提到(瑪五7),在後面還要發揮(六14、15)。不憐憫人,將不能受憐憫,不寬恕人,將不能受寬恕:得不到天主的仁愛,不能進天國。


仁愛的新法律是山上講詞的第三部分,天主經用一句話作了簡單扼要的提示。
說得更明白一點,天主經與山上講詞各部分的關係如下:


a 天主經的前三端祈求,是重提山上講詞的中心部分,即第四部分,特別對「虔敬」而言,天主經也正是這一部分的結論;
b 天主經的第四祈求(日用的食糧),是山上講詞第五部分(瑪六19~34,解脫,信賴天主的照顧)的預示;
c 天主經的第五祈求(寬恕),與山上講詞第三部分(愛人為得天主的愛護)相對照。此外,天主經與真福也有密切關係:
a 天主經的前三端祈求,與每端真福所許的天國是相互連貫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願你的國來臨)。
b 天主經第四祈求(日用的食糧),與真福內所說的貧、苦、饑渴的超脫觀念是彼此相關的;
c 天主經第五祈求(寬恕),與真福內所說的憐憫、心淨、和平的態度,是相連貫的;
d 天主經的最後祈求(免於誘惑、凶惡),與真福中所說的受迫害者,是相對照的。
由此看來,以真福為基礎的山上講詞,完全濃縮在天主經內,其中觀念的配合、結構的精密,實在美妙絕倫。
「不要讓我們陷於誘惑,但救我們免於凶惡」:此處所謂「凶惡」,頗難解釋。應指「凶惡的事情」?還是指「惡魔」呢?二者都有可能(中文「凶惡」二字,可指惡事,也可指惡魔),但與瑪十三19:「惡者就來把撒在他心裡的奪去」相比較,近代學者多傾偏向「惡者」的意思,於是這端祈求就變得更協和而有意味:不要讓我們陷於誘惑,但從誘惑者(惡魔)手裡拯救我們。(如此,則中文的「免」字,便不太妥當)。整個的天主經也就更有連貫性,並且前後有顯明的對照:以呼求天父開始,以反對惡魔結束:以祈求天國開始,以消滅惡勢力而結束。
另一個難題,是要知道此處是一項或是兩項祈求?這裡似乎明顯地可以看出,只是在形式上有兩項祈求,在實質上只是一項祈求:前者針對未來的凶惡不要陷於……,後者針對目前已存在的凶惡(從中拯救出來)。
最大的難題還是在於如何解釋「誘惑」二字,這關係著整段祈求的含義。在傳統的倫理神學上,「誘惑」有其確定的意思,是魔鬼引人犯罪;但在此處,我們要研究一下聖經內究竟有什麼意思:
a 在福音中,「誘惑」二字從來沒有倫理學上所說的引人向惡的意思(新約其他部分卻有這種用法,比如:弟前六9……)。
b 在福音中,特指耶穌在曠野受魔鬼的「誘惑」,撒殫是「誘惑者」(瑪四3)。這種誘惑是指「這個世界的權勢」(統治者)與天主子默西亞之間的戰鬥,耶穌受誘惑之後,魔鬼暫時失敗,「就離開了他,再等時機」(路四13),就是等到耶穌受難時,魔鬼將有表面的勝利。
c 福音又以耶穌受難為門徒是「誘惑」(考驗),這也是「黑暗的權勢」、「世界的首領」(路廿二53;若十四30)的作為,擾亂門徒的心,引誘他們不要接納受苦的默西亞,使他們的信德動搖(路廿二31);於是耶穌鼓勵他們:「醒寤祈禱吧!免陷於誘惑」(瑪廿六41) ,等於提醒他們誦念天主經的最後祈求。此處的「誘惑」是由十字架的醜劇而來。
d 最後,教會也有「誘惑」,就是迫害、教難。路加解釋播種的比喻時,說到有些人,「暫時相信,一到試探(誘惑)的時候,就退避了」(路八13),但是瑪竇和瑪爾谷在同一句內,卻用了「迫害」字樣。從此可知,「誘惑」是對教會的集體考驗,初期的教友很明瞭這一點。
按照上述引證與比較,「誘惑」首先是對抗基督救世的工程,次則對抗門徒的信德,然後是對抗教會的工程。
因此,天主經最後的一端祈求,特別要求使教會免陷於「誘惑」,因為天主經是教會的祈禱,痛苦受難的教會,祈求從魔鬼的攻擊中獲得解救,勿使它對基督的信德受到損害。這一祈求必蒙垂允,因為歷史證明,教會雖常受迫害,但信仰卻越堅強。
另一種解釋,以為這端祈求是希望從末日來臨時的災難(最後的考驗)中,被解救出來,因而富有末世意味。這與整篇天主經的末世意思是相符合的。不過教會現在所受的迫害,已經開始末日的痛苦,教會祈求從現在即蒙解救與保全。
對個人而言,天主經的這一最後祈求,自然也呼號天主助佑,以克服個人在信仰的旅途上所遇到的大大小小的困難。信徒的整個生活,也就成了與惡勢力不斷的鬥爭,天主經最後的祈求,就是他的護盾。這裡自然也包括抵抗一般犯罪的(倫理的)誘惑,使信徒不致與基督分離。

結語
研究了天主經的涵義,不能不聯想到耶穌在山園中的祈禱,有三點極其相似:
天主經 山園祈禱
我們的父……, 阿爸!父啊!(谷十四36);
我父!(瑪廿六39);
願你的旨意奉行; 不要隨我的意願,惟照你的意願成就吧 (路廿二42);
你們應這樣祈禱……不要讓我們 你們祈禱吧!免得陷於誘惑(路廿二46及平行福音)。
陷於誘惑
耶穌在受難時受到「試探」(希二18;四15),他是受試探者的象徵;在山園中,耶穌面臨苦難的考驗,為我們留下了熱誠、信賴的祈禱榜樣。耶穌在山上講詞中教給我們的天主經,在受難時以鮮血祝聖,現在仍傳誦在教會中。

附錄:路加所傳的天主經(十一2~4)
路加略提到耶穌傳授天主經時的情形,但時間、地點不甚確定:那是「有一次,耶穌在一個地方祈禱」(十一1)。這件事的歷史意義(究竟何時何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耶穌在祈禱時,教給了門徒祈禱,這其中的神學意義顯示天主經就是耶穌的祈禱,教會繼續著耶穌的祈禱,耶穌繼續在教會中祈禱。
路加的天主經比瑪竇的短;開始的呼求只有「父啊」,第三端祈求全部缺如;在第四祈求中,以「天天」代替瑪竇的「今天」;第五祈求比較明確,以「我們的罪過」,代替「我債」,繼以「因為我們自己也寬恕……」;第六祈求,沒有「但救我們免於凶惡」句。所以路加的天主經只有五個祈求。
這一定不是路加故意縮短了天主經的原文,大概是瑪竇採用了另一種較長的原文,並略加發揮。顯示當初有不盡相同的傳授,後來大家都習慣採用瑪竇所傳的,並且從第二世紀,「宗徒訓言」(八20)已開始如此。
此外,瑪爾谷十一25、26,似乎與瑪六14~15相呼應,解釋天主經內的「寬恕」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