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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4)p89-98
   

聖經作者的真實性(舊約)

 

導言
「聖經」這一稱呼是來自以希臘文化為主流的西方傳統,希臘文的說法是hagiographa,這是公元前二、三世紀希伯來文經典(即今日的舊約部分)、在埃及的大海港亞歷山大里亞城譯成希臘文時才有的。希伯來人原將他們的主要經典用三個字說出:托辣,乃彼煙,格都邊;意即法律,先知,著作。「法律」是指天主的法律(梅瑟五書);「先知」是指歷史書(由蘇到列下)及大小先知書,而先知無非是天主的使者和代言人;最後「著作」指其他諸書。言種次序實在就是天──天人 —— 人的次序。可見聖經內容是由天開始,由人結束,有了天人的合作,才有這部書的出現。
繼承著猶太人的傳統,所有的基督徒都以聖經為一部天書,所不同的在舊約諸書之外,基督徒還加上了新約諸書,新約的這二十七部書都和耶穌基督密切相關,事實上都講耶穌基督的事:祂的在世生活(福音),有關祂的道理(書信),祂的永存性(若望著作)。因新約的耶穌和舊約雅威同樣是天主,所以由耶穌來的新約也是天書,新約舊約合壁才是一塊完整的玉,一部完美的天書 —─ 聖經。
雖然聖經是一部天書,卻沒有一本聖經在封面上標明:「作者天主」。這是為何呢﹖那無非是因為聖經作者這問題不是那麼簡單的。天主是聖經的作者是真實而正確的,也是天主教歷代大公會議(特利騰,梵蒂岡)所肯定,及一切基督徒所堅信的。但另一方面人也是聖經的作者,聖經是很多的人,不同時代的人慢慢寫成的,像舊約的先知書歸於許多先知,新約的福音歸給好幾位聖史那樣。天主和人合寫一部書,還是很不尋常的一件事,也是人類歷史裡絕無僅有的一件事。天主是全部聖經的作者,各時代的人(先知,聖史等)是聖經各部門的不同作者。在這唯一作者天主與多數人的作者之間所發生過的關係,是非常精微,甚至玄妙莫測的。有一門科目名「論靈感」,專門討論這類問題,我們這裡無法深入。本聖經週的第六篇學術演講將要略加介紹。
本次演講所要講的把「天主是聖經的作者」這一問題放下不說 —─ 其實那更是信仰的對象,而專講聖經人一方面的作者 —─ 關於這一問題,近代聖經學研究對古來一貫的傳統看法作了一番新的估價,值得在此稍作交代。在進入正文以前,先有兩個聲明。一、聖經人一方面作者的換人絕不影響聖經的靈感事實。換句話說,以聖經某部分為張三或李四所寫,甚至由多人合編而成,毫不牽涉到該部分常是天主的話這一事實。另一聲明是:本演講只討論舊約聖經人一方面的作者,新約作者留待下一演講討論。

一 以色列民族的傳統
古傳統把聖經作者的問題並不看得怎樣複雜,因為猶太人對著作的個別作者權利似乎不太重視。根據舊約聖經各書來說,有兩種傳統給他們解決了一切有關經書作者的問題:一是權威的建立,一是師徒相承的關係。在以色列民族首先建立起權威的是梅瑟。梅瑟是天主與選民互訂盟約的中人(出廿四),梅瑟向以民頒佈了天主的法律(出廿—廿三),梅瑟為選民制定了崇拜天主的禮儀及器具(出廿五—卅一)。從此梅瑟在以色列民族中享有無上的權威,而以民也就很自然地將五卷包含著他們的神聖法律及他們得救歷史 ──逃出埃及走向福地──的書歸給梅瑟,這樣,聖經的前五部書有了作者,而被稱為梅瑟五書。德國路得派的聖經學家最普遍的一個稱法便是如此:創世紀為梅瑟一書,出谷紀為梅瑟二書……
梅瑟以後在以色列歷史裡享有莫大權威的達味,因為達味將以色列民族引入了一個新階段。他使以色列成了一個健全的王國,創制了政治、宗教、外交、經濟、貿易等制度。他又是一個出色的詩人和音樂家,為崇敬天主制作了樂器,譜出了樂曲,唱出了各種詩歌。最普遍的達味畫像便是一位頭戴王冠的人,左手扶著一具七絃琴,右手彈著琴絃在唱歌奏樂。因此以色列人民將他們的祈禱詞、各類的聖詠歸給達味。聖詠集中的一百五十篇聖詠是由巴比倫放逐回來(公元前第六世紀)才編輯成書的,但以民用詩歌讚美天主,是他們有史以來就開始的傳統。出谷紀十五章為我們保存了以民過紅海以後所唱的感恩歌,民長紀第五章記載著女民長德波辣得勝迦南王息色辣後所作的凱旋歌。達味時代,一切敬禮都已制度化,像王國聖詠(詠二;一 一O…)一類的詩歌,一方面是以色列君王(達味自己)加冕典禮用,另一方面也慶祝天主坐鎮於耶步塞人的古城撒冷,即耶路撒冷,因為是達味將天主在以民間臨在的標記──約櫃──遷入了這座城。可見在用詩歌讚美天主上,達味既集前期傳統的大成,又開了後世禮儀歌樂的先河,這就是猶太人將聖詠給達味的根據或理由。
在以色列歷史裡還有一個盛享權威的人,就是達味的兒子撒羅滿。撒落滿的權威在於他的智慧,猶太傳統一致認為撒落滿的智慧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這是天主垂允他的祈禱而賜給的(列下三12),他的心胸寬大如海灘,睿智超過所有的東方(美索不大米亞)哲人及埃及的智者;他口述箴言三千句,作詩一千O五首;他的植物學知識包括黎巴嫩深山中最高貴的古木香柏樹,到斷垣殘壁中所生出的小草;他的動物學知識囊括地上的走獸,空中的飛鳥,及水中的游魚和爬行動物。這一切都是列王紀下五章9至14節給我們所作的報導。無怪乎各地的學人智者都要到耶路撒冷來聽撒落滿的智慧之言。列下十1─10所載舍巴女王的來訪就是一個顯明的例子。撒落滿既然享有這種智慧的權威和聲譽,因此以色列人民將聖經裡的智慧書都歸於他的名下,箴言,訓道篇,雅歌,智慧篇四部書一向被認為撒落滿的書(至於約伯傳及德訓篇則另有來源)。
除了權威的建立以外,另一個為以色列解決聖經各書作者問題的古傳統是師徒相承的關係。梅瑟、達味、及撒落滿的權威使得五書、聖詠、及智慧書有了原始的作者及歸屬的對象。其餘的舊約諸書,即歷史書和先知書則有先知為其作者及歸屬的對象。先知在他們生活的時代,沒有什麼權威可言,他們都是一些由民間蒙天主召叫的人,出來糾正王朝的許多缺失,向人民講解雅威盟約的內在意義或精神幅度。他們多次是知其不可為而為之,說出國王,司祭、及人民都不愛聽的話。只因他們真是天主的使者和代言人,因此他們所說的話歷久而不衰。相反,每一位重要先知的周圍都有一群弟子,本著老師的精神建起一個學派,形成一個傳統,將老師所傳的真道傳流下去,直至寫成一本書為止。這樣幾乎沒有一本先知書不是在先知過世後才問世的,有的先知書──像依撒意亞──甚至在他死後幾百年才改編補寫完畢。但以色列人並不斤斤計較個別著作者的權利,而將後代一個學派,一個傳統裡的弟子所寫、所編的種種都歸給那位原始的老師──先知。這樣舊約先知書的作者問題也就得以解決。若蘇厄,民長紀,撒慕爾等歷史書也都歸於先知的手筆。
猶太人這種對舊約諸書作者的看法,原封未動地被新興的基督信徒接受過來。?然人一方面的作者是張是李並不影響聖經是天主的言語這個基本道理,因此十幾個世紀以來很多少人加以深究。十七世紀末才有人較有系統的研究這個問題,這是我們下一段所要介紹的。

二 老傳統的新估價
十七世紀末李查西蒙首先以批判的態度研究聖經,對聖經的原文考據寫了很多書。一個世紀後,若望.阿斯杜克最初根據天主的不同名號、而在梅瑟五書裡分辨出雅威典及厄羅亨典兩個不同的源流來。以上二人都是天主教的學者。只不過當時天主教會內風氣未開,不能容許對聖經的挑戰,於是這條批判的路為基督教學者大力利用,而創造出輝煌的成果。由十八世紀末開始,經過十九世紀,而到達本世紀的七十年代,基督教學者已下過近二百年的研究工夫,而天主教學者直至本世紀初,特別是由一九四三年以來的,才決心迎頭趕上。關於舊約諸書作者的問題,目前兩教學者所共認者,大致可以撮述如下:
首先是梅瑟五書的作者問題。由於五書內容的繁雜,格調的迴異,所述事件互相隔離時間的久遠,以及前後所述難以歸於一二位作者手筆等等,今天一般的聖經學家都認為不可能將五書的寫作歸給梅瑟一人。連那種較和緩的說法,認為梅瑟寫了五書的核心部分,然後在各時代裡有所改編,有所增補,今天也不為人所接受。那麼目前學者們究竟以為梅瑟五書是誰寫的呢﹖有一種學說企圖答覆這一問題,這學說經過二百多年的考驗,受到各方面的修正,今天為大多數的天主教及基督教學者所接受,那就是「文件學說」。按此學說,梅瑟五書的寫成來自四個不同時代,不同地點,及不同性質的文件:JEDP。第一文件J出自九、十世紀的南國猶大和耶路撒冷,保衛王朝,多以擬人法描述天主(如創二—三)。第二文件E來自八世紀的北國以色列,高抬梅瑟和先知,對天主及倫理特表尊敬,第三文件D來自七世紀前後的南北匯合的潮流,對以民的歷史及其與上主所立盟約的意義作了深刻的反省。最後第四文件P來自司祭圈。他們保留了很古老的禮儀及神學傳統,但他們集大成的編輯工作是在其他文件之後。因此P的作品較格式化(創一),注重年代(創五、十一10─26)、地理(創十),各種法律(肋未紀)。所有的學說都是一個假設,文件學說自然也不例外。只因這一學說解決了很多詮釋學裡的困難,因此才普遍地被人接納。
其次是先知書作者的問題。真是每位先知寫了歸於他們名下的全部先知書嗎﹖自從十九世紀杜木(B.Duhm)的依撒意亞詮釋問世以以來,已很少有學者肯定地答覆這一問題。今日的世界聖經學界已大致公認,依撒意先知書的三大部分:一─卅九;四O─五五;五六─六六事實上是在三個時代寫成,即公元前第八世紀,第六世紀中葉的放逐時間(五八七─五三八),及第六世紀末葉(五三八以後)。因此有第一、第二、及第三依撒意亞之稱。其中只有第一依撒意亞(一─卅九)屬於那位第八世紀的先知(並且非全部三十九章)。至於其他兩部分都是在他死後一百五十年至二百多年間由他的弟子或他所形成的學派先後宣講而後筆之於書的。有很多理由支持這種看法,我們在此無法一一細述。
依撒意亞先知書如此,其他的先知書亦莫不然。至今研究的較多的耶肋米亞,亞毛斯,歐瑟亞,匝加利亞,厄則克耳。這些先知書都經過後世的編纂改寫,而任何新材料依然歸於他們的名下,每位先知有一部書。
再其次是聖詠作者的問題。聖詠集是一部由放逐巴比倫歸國後才編完的祈禱經書,這是今日大家所認可的。大多數學者也承認這是在耶路撒冷第二座聖殿(公元前五一五年落成)裡使用的禮儀書。但對於第一座聖殿,即撒落滿所建的聖殿又怎樣呢﹖這裡學者意見就分歧了。聖詠集那時當然還不存在,但有些學者(如龔格)認為一部分聖詠的確可回溯到達味的時代。如達味登極:詠二;七二;一O一;一一O;達味婚禮:詠廿一;遷移約櫃紀念:詠一三二;出征打仗:詠二O;一四四1─11;勝利後感恩:詠十八。其他的學者?認為很少的聖詠能溯至達味的時代,更談不上達味本人究竟作了多少聖詠了。無論如何,今日已無人再籠統的說,達味是聖詠集的作者,而是按照聖詠的類別找出每首聖詠的生活實況,及它在以後的世代裡所發生過的變遷。
最後是智慧書作者的問題。在舊約裡,關於這一部分的作者問題發生的最晚,至今也研究的最少。近一個多世紀的考古學曾發現了很多近東的智慧文獻,聖經學家至今研究的方向便是將這些近東的智慧著作與聖經中的智慧文學相比,以見其異同。直至最近,方向才有所轉變,就是將舊約中的智慧文學各書,當作天主的話,仔細加以玩味推敲,結果發現前所未見的深度。德國有名的舊約聖經權威 G. von Rad在他死前出的最後一本書,就是朝著這個方向研究以色列的智慧(Weisheit in Israel)。
以上兩種方向研究的結果,一方面肯定了撒落滿的確是以色列民族智慧運動的創始人和推動者,有些智慧文學作品的確可以歸於他的名下,如箴十─廿二16;廿五─廿九。另一方面也發現,其他一些智慧文學作品,如訓道篇、雅歌、智慧篇,只是託撒落滿之名而已,並不真是他的作品。至於這些書的作者究竟是誰,現在已不可考,最多能約略指出每本書著作的時代和地點。其他在本文沒有提及的舊約各書情形也大略如此(如放逐歸國後的艾斯德爾傳,多俾亞傳等)。
與舊約諸書作者有密切關係的一個學說是德國聖經學家瑪丁諾氏所主張的申命派學者或申命紀學派。這和梅瑟五書的作者問題糾纏在一起,所以我們將它分開來在此略予介紹,這樣可以避免與五書問題相混亂。諾氏認為在古以色列,除了代天發言的先知外,還有一批人,尊重天主的盟約,以之為生活法度,並將之作為以民在福地七百年歷史的準繩,這七百多年中,由若蘇厄佔領並分配土地至民長二百多年的分治,由民長而王國,由大一統的國國家而南國對峙,最後由北國的滅於亞述至南國的滅於新巴比倫,都是以申命紀一書裡的盟約標準而裁決:忠於盟約則昌,逆於盟約則亡。因此寫這七百多年歷史的書(蘇、民、撒上下、列上下)便被稱為申命派的歷史,梅瑟五書的最後一部書申命紀視為這部歷史的導論。這部歷史有了一個悲劇的結局,正應驗了申廿八15─68向違約者所預告的詛咒。這樣以色列的基本歷史書之間有了一個連貫,的確好懂的多。

三 認識真實作者有助於對聖經的了解
聖經中天主的話是借用人的話向人說出,要懂清天主的話,就必須懂清聖經中人的話。人的話常受時空條件的限制,而舊約聖經的寫成經過將近一千年的時間,橫跨整個肥沃半月地帶的空間,對這時空的歷史和地理不加鑽研,又如何能懂清在這時空內生活的人所說的話呢﹖研究聖經每部書作者的真實性,就是要把每部書藉著它的真實作者放回它原來的時空內來加以了解。因此所謂的真實作者多次不必是提名喚姓的具體個人,而只須將一部書或一類書的寫作時地大約指出,已能幫助人有更好的了解。
以梅瑟五書為例,將之按照JEDP四文件來懂,的確解決了不少五書內重複,觀點不同、倫理準則高低不齊、對王國制度的不調協態度等問題。因為四件來自不同的時代(公元前第十至第六世紀),不同的地區(南國猶大或北國以色列,或北國滅亡後的南北國精神遺產的合一),最後才有放逐歸來後的綜合。這樣懂天主在歷史的進展中逐步地啟示自己,比認梅瑟為五書全部或大部分的作者,好像天主將後代好幾個世紀的事態灌輸給梅瑟,讓他寫成五書,要好懂的多。
再以聖詠集為例,將之按照文學類型的研究分為幾個大類,的確會使人進入每類聖詠的生活實況中,再依此生活實況去了解每首聖詠。今日大家公認的聖詠類型有讚美詩,哀禱聖詠,感恩聖詠,王國聖詠,及訓誨聖詠。同類的聖詠互相照明,共同提供出一個相當完整的該類聖詠的一般結構,按此結構去解釋該類的個別聖詠,就不難有較完整的了解了,至於年代,地點等也能根據內容的暗示及與其他經書的比較加以推測。循此途徑研讀過聖詠集的人,會覺得每首聖詠栩栩如生。得知這些禱詞如何在具體的時空中產生、演變,便更易於用它們來的向天主表達自己的讚美、祈求,或感恩。
至於在本文中未曾提過的舊約晚期的一些經書,在了解舊約的三種基本類別──即法律書、先知書、訓誨書──之後,已沒有多大問題。循著同一條以民歷史及啟示進展的路線,編上下及厄上下是將放逐前的歷史撮要寫出,而將放逐及放逐後的歷史補述。所謂撮要,也不盡然,因為有些事(如禮儀、禮規)比撒、列諸書說的還要仔細,而對先王達味、撒落滿等人的敘述都從積極一面著眼,不提他們的污點。因為在那個受過嚴重考驗而回國重建的時期,人民所需的是振奮人心的好榜樣,不是使人類頹廢的往事。特別是禮儀生活,將是維護他們民族統一及宗教信仰的中心。
同樣,這個時期產生了一些小說類型的書:多俾亞傳,友弟德傳,艾斯德爾傳。這些書的背後能有歷史事實的核心,但它們不是歷史書(像撒、列那樣),也不是真正的傳記,而是一些生活的榜樣,寓訓誨於敘述中,為給那些急需振作的回國人民以生活的借鏡,在這些賢士及巾幗英雄身上,看出自己能在重建田園,重整信仰上作些什麼。
最後在舊約末期還出現了一種新的類型或體裁:默示錄體裁。屬於此一體裁的有依廿四─廿七;卅四─卅五;匝九─十四;最有名的則是達尼爾書。這一體裁的開創者可推厄則克耳先知。他在放逐期中就以這種體裁描述未來的事。回國後,因為人民未能滿足他們所懷的希望,以色列大一統的王國似乎已無實現的可能,於是他們藉默示錄體裁表達自己的期望,將之放在一個更遙遠的未來。離新約越近,這種期待也越熱烈。以民自己也不知所期待的究竟是誰,或是什麼。但冥冥中天主在指揮以民的歷史,及整個人類的歷史。納匝肋人耶穌出生後,才慢慢顯露出來,默示錄體裁的誇大描寫,竟在他身上逐步實現,實現的程度多次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如此按照時空的變換及歷史的進展,循著不同作者,不同趨勢所走的路,我們竟在不知不覺中,由法律書而先知書,而訓誨書,而默示錄作品,逐步地走到了耶穌基督的面前。這就是認識聖經各類書,各部書的真實作者,有助於對聖經的了解的本意。因為全部聖經無非是要領人認識耶穌基督,經過祂而認識天父。舊約是為準備耶穌的路,新約是為闡明耶穌的路。準備的路已於這篇演講約略介紹過,闡明的部分要待下篇演講來作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