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神學論集
(1974)p99-107
   

聖經作者的真實性(新約)

 

昨天房神父討論過古經的作者問題。今天談論的對象是新經作者的問題。教會的傳統似乎早已解決了這個問題。它認為福音是瑪竇、瑪爾谷、路加和若望的著作。宗徒大事錄也出於路加的手筆,而默示錄是若望寫的。有關新經所包括的二十一封書信,其中十七封在開端提及作者的名字如保祿(十三封),伯多錄(兩封),雅各伯和猶達(各一封)。其它的四封書信是無名字的。其中三封傳授認為是若望宗徒寫的,第四封,所謂的希伯來書信,被列入了保祿的書信集。
這古老的傳授當然有其分量而不可輕易撇開。
可是,因為作者問題基本是文學上的問題而與信德或著作的默感無關,所以有關它的傳授與有關其他古代文件的作者的傳授沒有兩樣。因此它也是歷史和文學批判的對象。
事實上,在歷史和文學批判學漸發展而完成其方法和工具的最近兩個世紀,學者們對聖經的作者問題重新加以追問及評價。因問題的錯綜複雜與時間的有限,我們今天要作的且只能作的,是報告式的,給大家介紹現在聖經學,特別天主教學者見解和這些意見所根據的主要理由。我們首先要談論是新經的中心部分,就是以耶穌言行為其內容的四部福音:瑪竇、瑪爾谷,路加、若望。
福音本身都不揭露其作者的名字。
以上的標名是在第二世紀才加上的,大約為分辨已聯合在一起的四部福音。它們表示當時教會的意見。現在的聖經學者有關這意見加以什麼評價﹖
1. 有關瑪竇福音:這部福音是否是瑪竇宗徒寫的﹖這意見的最早的證人是小亞細亞的巴比亞(Papias )主教。他在第二世紀的首三十年中所著「主語的解釋」Logion Kyriokon exegesis )中有這樣一句話:「瑪竇以希伯來語(亞蘭語﹖)編輯過主的言論(ta logia) ……」公元一百八十年左右依來內(Lrenaeus)主教表示同樣的意見,不過代替「主的言論」他寫了「福音」。二者和以後的教父都以為我們的福音便是瑪竇著作的希臘譯本。
現在的學者一般否認這意見。他們根據福音的分析認為它原來是用希臘文寫的,絲毫的譯文色彩都找不到。並且作者所用的資料的最大部分也是希臘語的,就是瑪爾谷福音和特別注重耶穌言論的另一部資料。這是他們從三部對觀福音(即瑪、谷、路)互相的比較所獲得的結論。因此本福音不能夠是巴比亞所提及的著作的譯本。並且瑪竇,身為目擊人十二位宗徒中之一位,在寫福音的時候這樣大量地利用其他人的資料是不甚可能的事。
為什麼早期教會把這部福音歸於瑪竇宗徒,則難以知道,除非我們接受部分學者所主張的可能意見,就是作者所用的那另一部資料、原來是巴比亞所提及的言論集的希臘譯文。真的福音作者是誰,無法知道。根據本福音的分析只可以說:他是一位習慣說希臘語,而大約有經師知識的猶太族教友。
2. 有關瑪爾谷福音:這部福音的作者問題比較簡單,從以上所提及的巴比亞主教以來,陪伴過保祿和伯多祿的瑪爾谷被認為是福音的作者。
現在大多數學者──其中全部的天主教學者──仍然接受意見,認為正確。他們以為如果無歷史根據,那就難懂,為什麼傳授指定未曾作過耶穌的門徒,而且在初期教會無多大名聲的瑪爾谷為福音的作者,而不揀選一位作過耶穌生活的目擊證人、且在教會內有權威的宗徒(這正是幾個偽經作者所作的,為的使他們所編輯的「福音」更容易得到教會的認可, 譬如有稱為伯多祿,斐理伯、多默等宗徒的偽福音)。本福音卻沒有與這意見衝突的地方。相反,福音中若干敘述的細節似乎暗示這些資料是直接來自一位目擊證人,而使我們不禁想到伯多祿,和瑪爾谷與伯多祿所有的密切的關係。
3. 有關路加福音:導源於第二世紀後半葉的教會傳授,指定陪伴保祿在部份傳教行程上的醫生路加為第三部福音和宗徒大事錄的作者。
這兩部書是出於同一個人的手筆,是一般的學者所承認的。可是部分的學者否認作者是路加。他們所提出的理由中主要的有二:一:宗徒大事錄的保祿神學與保祿書信不相合:二:宗徒大事錄第十五章有關耶路撒冷會議的描寫和保祿在迦拉達書信第二章所寫的有所出入。
作保祿伴侶的路加不可能犯這樣的錯誤。
但是因傳授一律地指定在教會內未曾扮演過重要角色的醫生及外邦教友路加(見哥四10…14)為作者,而在福音和大事錄內也有適合這傳授的暗示(見以下附註),所以大多數的學者仍舊以路加為福音和宗徒大事錄的作者。他們並且認為反對這意見的學者所提及的難處,都能夠在以路加為作者的範圍以內獲得相當的解釋。
附註:按哥四10─14路加是外邦教友,也是一位醫生,所以是受希臘文化薰陶的知識份子。
這也是福音和宗徒大事錄所暗示的。
(1)其他的福音都不及這兩部著作的希臘語水準。
(2)學者早已理會到作者對於治好的病人特別注意其病勢,他為指明病症所慣用的醫學術語取代了瑪爾谷所用的通俗名字。他並且改變了谷五26批評醫生們的語氣,而省略了比較嚴厲的兩句話(請對照路八43)。
不錯,這幾點不足證明作者必然是一位醫生,但是在這假設之下它們獲得更自然的解釋。
(3)最值得注意的是以下的一點,就是宗徒大事錄中有以「我們」為主詞的敘述篇(所謂的「我們分段:We Sections」即十六10…17;廿5…廿一18;廿七1…廿八16。
它們顯然是目擊證人的記錄。然則,這些敘述的風格與大事錄其他部分的風格毫無區別。它們並且表露作者的一項特殊心理,即對於所路過的地區、城市甚至所住的房主等細節顯然有興趣。這特殊心理也在著作的其他部分顯露(見J. Dupont , Les sources du Livre des Actes, 1960, p. 150-157)這事實是否暗示同一作者﹖
4.有關若望福音:本福音的作者問題相當複雜。我們只能夠指出主要的幾點。
按教會傳授作者是若望宗徒。最早的證人是生於小亞細亞的依來內主教。
他在他的著作「反對異端」裡寫道:「以後(即瑪竇,瑪爾谷,路加以後)主的門徒若望,斜倚在耶穌懷裡的那一位,在亞細亞的厄弗所也出版了一部福音」Acdv. Haer. III. 1, 1,;公元一八O年左右)。
約在同時所編輯的新經目錄片段,(所謂的穆拉多利(Muratori)片段)和稍後(公元二OO左右)亞力山大里城的主教克來孟(Clemens)也能定若望宗徒為福音的作者。
依來內的證據分量最大,因為他說(在寫給青年時的朋友Florinus 的書信中)他青年的時候認識過保理加布(Polycarp)主教(公元一五六年殉道),而聽過他的有關自己與若望交往的敘述。雖然批判學所發提出的疑問不是無根據的,但它們不足以推翻上面的證據。
附註:依來內的時代有過否認若望是福音作者的團體,可是其人數不多,而且反對的理由不是因什麼歷史性的憑據,而是出於他們的神學觀。
我們進一步地問:福音中是否有關其作者的暗示呢﹖有。
在出版福音當時已與它合併的第廿一章(附錄)指出「耶穌所愛的門徒」為其作者(見廿一24、20)。可是這一位門徒是誰﹖
教會傳授的一貫意見是:他是若望宗徒。任憑部分學者說什麼,這意見所含的可能性還是最大的,理由是:(1)其他的福音和宗徒大事錄關於若望所寫的,合乎本福音關於「耶穌所愛的門徒」所說的。(2)在其他的福音除伯多祿的名字。這是當然的事,因為若望是初期教會重要的人物。依照保祿(迦二部9)他被視為教會的「柱石」之一。但在若望福音內卻從來未提他的名字。這奇怪的事實除非導源於若望自己,否則難以解釋。
直到這裡,問題比較簡單;可是一開始仔細讀福音,就不然了。
一方面,福音所給與讀者的一般印象是,它是出於同一個人的手筆,是前後一致的著作:同樣的字彙、風格、神學觀念;有地理和時間上的連貫語,有在後的章節指點以前章節的習慣。
可是另一方面,仔細的讀者會發現各種前後不符,甚至互相矛盾,重複或後來才插進的章節。
幾個有代表性的例子:
三章31─36節和上文難以接合。
七章3─4節和二章23節及三章2節不相合。
十三章36節與十六章5節互相矛盾。
十八章1等節顯明地原來接續十四章31章節所記載的耶穌的話:「起來,我們從這裡走罷﹗」但是目前的福音在這兩節之間載有滿滿三章耶穌言論,而且在第十六章耶穌大部分重說在第十四章已說過的。這兩章所給予的印象便是,它們原是有關同一事件的兩個平行傳授。
這一切都表示,本福音不是一氣呵成,而是經過了現在已不可能界定清楚的形成過程。
起碼應承認的是,原來的寫作工作以外還有過補充性的編輯工作。這編輯工作是一層或是數層,是作者一人或也有他人參與,學者意見不一。
無論如何,因原著和補充的部分,除第廿一章的資料稍微不同以外,在字彙,風格及神學觀念上完全相同,因此福音的全部資料必須有同一個來源;這來源顯然是原來的福音作者。
這作者是否是若望宗徒﹖
近幾十年來仍有學者──特別天主教學者──認為是若望。可是最近也有天主教學者以為福音的直接作者,就是寫下它的那一位,大約不是若望自己,而是與他有密切的師生關係,且深入他思想的一位門徒。主要的理由是:福音濃密的神學,其特質與深度,假定作者精通當時猶太教內外的宗教思想和觀念;他很有把握地運用它們來表達耶穌的啟示,而成了一位具有創造力的作者。這樣的才能似乎超過出身漁夫的加里肋亞人若望的可能。但是他們認為作者使用的資料的來源和保證人確是若望自己。
接著那個時期的作者觀念,這已容許人稱若望為福音的作者。這樣一來,這學說與傳授並沒有衝突。
所說的資料,除口傳的以外,很可能也包括若望自己漸漸筆錄出來的部分。


※ ※ ※


四部福音以外,新經最重要的部分是保祿書信。這不但是因它們在新經中所占有的篇幅,更是因它們所含有的神學成分,書信共有十三封。它們的開端都指定保祿為寫信人。從第十九世紀初批判學才提出某些書信(即弟前、弟後、鐸、得、厄、斐、哥)的真實性問題,隨之所謂的杜賓根學派(Tubinger Schule)只承認羅、格前、格後和迦為真正的保祿書信。這極端的消極態度已是過去的事。現在的批判學者一般地承認羅、格前、格後、迦、斐、得前和費七封書信是保祿所寫的。有關其餘的六封,即得後、哥、厄和所謂的牧函(弟前、弟後、鐸),他們或懷疑或否認它們的真實性。
大多數的天主教會學者仍舊保持全部書信的真實性。他們以為有關以上六封書信所提起的難處,在接受它們為保祿書信的範圍以內可以獲得合理的解釋。
可是,最近在天主教內也有傾向另一意見的聖經學者,他們以為這六封書信不是保祿自己,而更可能在他的書信或傳授的影響下的作者所寫的。這可能性為不同的書信有不同的程度。譬如W.G.Kummel .是一位不保守的基督教學者,在他一九六七年出版的新經導論(Feine- Behm-Kummel Eiuleitung in das Neue Testament , 15, Auflage)裡,經過仔細的考慮後,仍接受得後和哥兩信真實性,但同時否認保祿是厄、弟前、弟後和鐸四封書信的作者。
事實上,有關厄弗所書信的問題比較重大,而最棘手的卻是三封牧函的作者問題,有關這四封書信,我們起碼應該承認,作者問題還沒有獲得最後的解答。
有關所謂的希伯來書信,作者問題算是決定了,它不是保祿書信。主要的一個理由是:它的希臘文(按照語言學家為全部新經之冠)與保祿的希臘文在字彙和風格上區別太大。對這封書信,最初二百年左右教會內意見不同的。直至第四世紀後半葉,才一般地視為保祿書信而列入他的書信集裡。
這封信在經典中所占的位置──在其他的保祿書信之後,雖然它是神學上最重要而篇幅上最長的一部著作──還反映早期教會的躊躇。作者與保祿可能有的關係(見十三23)不清楚。他引用和解釋古經的方法顯示,他是屬亞力山大里亞的聖經解釋學的一位學者。他是誰,則無法確定。正如奧力掁(Origenes)所說,執筆者究竟是誰,只有天主知道。
有關其餘的七封書信,所謂的公函(The Catholic Epistles )和默示錄,因時間不足,只能略說幾句。
經典裡有標名「若望書信」的三封書(若一實在無書信形式),原來是無名字的(第二和第三書信的作者卻自稱為「長老」。傳授一致將它們和第四福音一樣歸於宗徒若望。
現在大多數學者也認為這三封信與第四部福音有同一作者,或至少──按照部分的學者──作者屬於同一個團體。其餘的四封書信指明作者的名字,即雅各伯,伯多祿及「雅各伯的兄弟猶達」。可是這些作者成了問題。內容的分析似乎暗示實在作者不是他們,而是用他們的名字及權威的其他教會人物。他們的目的是勸導當時的眾教會。至於伯多祿後書,現在一般聖經學者認為不必再懷疑,作者一定不是伯多祿。有關伯多祿前書,部分的學者以為第五章12節所提及的息耳瓦諾〈「我藉忠信的弟兄息耳瓦諾,給你們寫了這封……書信」)是書信的作者。
經典裡最後的一部書是默示錄。作者四次自稱是若望。從第二世紀,他被視為若望宗徒。
最早的證人是公元一百六十年殉道的儒斯定(Iustinus),其證據有分量,因為他從公元一百三十年到一百三十五年居於厄斯所城,而默示錄一章9節報告讀者,作者在與厄弗所相近的帕特摩(Patmos)海島上獲得書中所記錄的啟示。
可是從公元二百五十年左右直到第四世紀的後半葉,東方教會不再承認若望宗徒是其作者。重要的一個理由是,若望福音與默示錄在字彙、風格和神學觀念上的區別。這理由仍然有其分量。因此認為兩本書出於同一人的手筆似乎不可能。可是,因此它們也有不少相同的地方,它們的作者顯然屬於同一團體。如果福音的直接作者不是若望自己而是他的一位門徒(見上文:若望福音),那麼默示錄的作者可能是若望自己。本書許多不合希臘文法而有亞蘭語意味的說法,也合乎這意見。
說了這一切以後,我們不應該忘記的是:聖經最後的作者是天主自己。他藉著以上所提及的我們知道或不知道的作者與我們接觸。
雖然作者和著作是各式各樣,但他(它)們所表達的真理同樣是天主的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