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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4)p9-15
   

實踐部分:聖經與生活

聖經與家庭生活

 

各位神長、各位同道:
今天我要向各位報告的題目是:「聖經與家庭生活」。
本人對於聖經可以說是毫無研究,同時在家庭生活方面,也沒有什麼特別值得跟各位報告的。因此僅就一個天主教教友的身份,將「聖經對我家庭生活」的影響,提出一些個人的經驗,請各位指教﹗
我們的信仰告訴我們:天主對整個人類的救恩計劃,是人類在基督內,答覆天主愛的召叫中實現完成。天主用不同的方式召叫人類,召叫一些人從事社會工作,召叫另外一些人從事教育工作,召叫一些人過奉獻的獨身生活,卻又召叫更多的人過家庭的生活;因此,以天主愛的方法,善度家庭生活的人,也正是人類答覆天主愛的召叫的一種方式。所以,構成家庭基礎的婚姻生活也是神聖的,是滿全天主聖意的。保祿宗徒在給厄弗所地方教會的書信中,給當地的教友論婚姻說:「這奧秘真是偉大﹗但我是指基督和教會說的。」(弗五32)因此婚姻生活不只是相愛的男女二人的結合,更象徵著基督與教會的結合。但是儘管婚姻是多麼的神聖,在家庭生活中,仍然有他困難的一面,下面是我在有困難的家庭生活中,怎樣藉著這本天書 — 聖經的精神和教訓,去解決困難的一些經驗:
當我們做丈夫的在婚配聖事的彌撒中,聽到了厄弗所書信(弗五22—24)中的:「你們作妻子的應當服從自己的丈夫,如同服從主一樣,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他又是這身體的救主,教會怎樣服從基督,做妻子的也應怎樣事事服從丈夫。」正竊竊私喜的時候,做妻子的可能心裡正埋怨著:「豈有此理﹗因為保祿宗徒是男的,所以他重男輕女,在幫男人說話。」在我剛結婚的前幾年,這個思想一直強烈的佔據在我的心中,因此我常向妻子表示「頭」的權威,發號施令,並且還用聖經的話壓制自己可憐的妻子。她是一個虔誠的教友,她不敢反對天主的聖言,因此雖然心中不服,不甘,但是也不敢公然的反對聖經;可是人的忍耐終究是有限度的,日子久了,她也會反唇相譏的說:「書信中不是也說:『你們做丈夫的應該愛妻子,如同基督愛了教會,並為她捨棄了自己。』(弗五25)的話嗎﹖因為你沒有為我『捨棄自己』,所以我也沒有義務服從你。」二人便常常會在這樣的境況相持不下。
其實這些都是無謂的爭執,因為在創世紀、聖詠、雅歌、歐瑟亞先知書,或在新經中,我們更了解到,婚配聖事真是愛的盟約。男女雙方、共同在基督內,完全的,毫無保留的,終生不渝的相互贈與。在婚姻聖事中,互為聖事的施行人,將基督帶給對方,所以婚姻生活是人真實的與基督相遇,是愛的結合,是一種彼此奉獻的行為,在這種二人被祝聖,且帶給人天主的臨在,實現基督與教會的結合與建立家庭教會的聖事生活中,假如大家還斤斤計較,男女平等、(或女男平等)的問題時,那這種婚姻的本身就是一個大問題了。在了解了厄弗所書信第五章的真正精神後,我們的家庭中,再也沒有前面的問題和困擾了。我們彼此更體貼、更相愛,更懂得唯有完全的奉獻才是婚姻生活的真諦。可能有人會問:那麼現在你們的家庭中誰做頭呢﹖我們可以答覆說:「二個人都不是頭,基督才是我們家的頭。」
在創世紀第二章24節中讀到:「為此人要離開自己的父親和母親,依附自己的妻子,兩人成為一體。」的時候,我們也確曾有過離開自己父母,另組小家庭的誘惑和打算,但是我們想到了出谷記中(出二十四12 )天主的話:「應孝敬你的父親和母親,好使你在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的地方,延年益壽。」天主的命令不會出爾反爾,自相矛盾的,祂不會讓人在結婚之後就只顧自己的快樂而不顧父母,尤其我是家中的獨生子,父母年事已老,需人照料,更需要享受天倫之樂。我們怎能棄父母於不顧呢﹖再仔細研究聖經的結果,原來「離開父母依附妻子」的意義,是結婚的男女雙方,身心都應該是健全和成熟的,要有獨立判斷和自立謀生的能力,不能再事事仰仗父母,依恃父母,因為「離開父母」的意思主要是讓夫婦們體會到婚姻生活中,彼此的關係是如此的密切,甚至超過父母。並非真的叫你不顧父母,離開父母。所以十多年來,我們仍一直和父母共住在一起,不但如此,我和內人還把每月的收入,全部交給老人家保管和支配,讓老人家感覺到他們在家中的地位,價值和權威,真該感謝天主,十多年來,我們家庭一直非常和諧平安。家庭生活中最困難的婆媳問題在我們家根本就不曾存在。
當我們讀到創世紀第一章(創一 27—29),天主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並祝福他們:「你們要生育繁殖,充滿大地。」和新經中:「不要為生命思慮吃什麼,也不要為身體思慮穿什麼,因為生命貴於食物,身體貴於衣服,你們仰視天空的飛鳥,牠們不播種,也不收穫,也不在糧倉裡屯積食,你們的天父還不是養活牠們,你們不比牠們更貴重嗎﹖」(瑪六25—26、路十二22—24)我們意識到婚姻指向生育,而且生得越多越好,天主會降福子女眾多的家庭,不會讓那些家庭挨餓,受凍。於是我們就勇敢的,毫不猶豫的,在結婚的前六、七年中、連續的生了五個可愛的孩子。但是後來仔細研究創世紀第二章的結果,卻發現天主對人類婚姻的聖意,還有非常豐富的另一面。創世紀第二章(創二7 24)有這樣多釆多姿的生動記載:上主用地上的泥土造成了人,在他鼻孔吹了一口生氣,人就成了有靈的生物。上主在伊甸園的東部做了一個樂園,將他所造的人安置在裡面。天主使地上生了各種好吃的好看的水果樹,而且有山川河流,風景優美之至,但是那人並不快樂,天主看到這種情形,認為人既然「單獨不好,我就要給他造個相稱的助手。」於是就用了泥土造了各種野獸和飛禽。並且都引到人的跟前,看他怎樣認識牠們,並給牠們起名字,但是人看看這個野獸,看看那個飛禽…雖然覺得都各有各的美好和長處,但仍然不是他相稱的助手,於是向天主搖搖頭,又顯出孤獨難過的樣子來。於是仁慈全能的天主,就讓人熟睡,取出了他的肋骨,形成了一個女人,引到人前,人看見了就歡天喜地的說:「這才是我的親骨肉啊﹗」由此可見,婚姻生活中的女人,實在是男人相稱的助手,可以消除男人孤獨,可以補助男人的不足,而女人因為是男人的「親骨肉」,也需要男人的保護、慰藉、愛情。因此婚姻聖事,應不只是限於生育兒女方面,同時也是男女價值的補足。所以即使沒有或不能生育,也不違背天主對婚姻聖事的聖意,因此我們在幾年前,採用了教會許可和推崇的自然調節生育法,一直到現在,我們仍保留在五個孩子的數目上。
關於孩子的教育,起初我深受箴言十三章24節:「不肯使用棍杖的人實是恨自己的兒子,真愛兒子的人必時加懲罰」的影響,一向採取「棒頭出孝子」的做法,孩子錯了該罰就罰,該罵就罵,因此孩子們挨打、挨罵、被罰跪的機會很多。三年前,我家的小女兒,曾經問過她媽媽這麼一句發人深省的話:「媽﹗妳為什麼要嫁給爸爸﹖」當孩子的媽問女兒怎麼會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女兒天真的回答:「要是妳不嫁給爸爸,我們就沒有這麼兇的爸爸了。」自己反省一下,覺得實在有改進的必要,更何況保祿給厄弗所(厄六4 )和哥羅森(哥三21)人的書信中,所說的;「你們作父母的,不要惹你們的子女發怒,免得他們灰心喪志」。所以管教孩子雖然不可放鬆,但也要用合理的,孩子們能接受和了解的方式教育他們,在培養他們自尊的情形下,讓他們感覺到父母是真的愛他們。因此我們的家庭中,現在有了父子交談的場面,假日有郊遊爬山的機會,有父子共同打球遊戲的時候,孩子們的錯誤雖然還有,但是替代打罵是規勸、是疏導、因此家庭的氣氛也就更融洽了。
我們家在臺灣的親戚,可以說相當的多,有姐姐全家六口、有舅父母、姨父母、堂兄、表兄等等很多的家庭,其中有環境不好的,甚至還有坐過牢的親戚。聖母去拜訪依撒伯爾、和加納婚宴的教訓,告訴我們,要和親戚同喜樂、同憂患,要主動的幫助親戚們的困難,使他們在你的身上看出基督的愛來。
在我的平輩親戚之中,有一個名聲不好而讓人覺得沒有出息的人,每次他發生了事故或坐了牢,別人都不敢也不願意管他,只有我的父親和我到牢裡去探視他,或幫助他解決問題,有一次,我接到了他從東勢寄來的一封信,說是因為生活陷於困境,準備了卻此生,看了這封信,明明知道他說謊的可能性很大,但也怕因為我們對他的不信任而耽誤了一條人命,那時天正下著大雨,也沒有適當往臺中的火車班次,於是我穿上雨衣,冒著傾盆大雨,騎了摩托車,從新竹家中趕往東勢,找到了他寄信的地址,原來他卻又在前二天搬到豐原去了,我又趕到豐原,好不容易在一家小旅館裡找到了他,替他付了房錢,載他回到新竹家裡,這樣一住,就是四個月,才替他找到了一份糊口的工作,過了不到一年,不料他在外面又胡鬧起來,失了業,尤其麻煩的是這時他還和一個女人同居了,並且生了一個小女孩,眼看著他一家三口頻臨於飢餓的邊緣,要不管他,實在狠不下心,那個時候正好是年關快到了,一天我在聖堂祈禱的時候心裡覺得非常難過,尤其是耶穌在聖經中的教訓,一直在撞擊著我的良心;「不是凡向我說:『主啊﹗主啊﹗』的人能進天國,而是實行我在天之父的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瑪七21)「為你們當中最小的一個這樣做,也就是為我這樣做。」(瑪二十五40)於是我徵求了家人的同意,再一次的寫了一封限時信並寄了路費給他,叫他們全家搬到我們家裡來一起過年,那一年是我有生以來最感到天主臨在,最快樂和平安的一年。現在他們已經有了工作,生活雖然不算富裕,但是起碼他們一家人可以得到溫飽。
我家還有一門遠房的親戚,身居中央民意代表的地位,平日彼此可以說沒有一些來往,幾年前,為了黃豆案,關進了桃園的示範監獄,他做夢也沒有想到我們會到監獄探望他,當我們在 監獄會客室中相見的時候,他的感動各位是可以想見的。由於我們平日與親戚這樣相處,這樣對待他們,因此在十七、八年以前我們全家奉教之後,我們家大部分的親戚,也都先後的領洗奉了教。
說到這裡,好像在我們的家庭生活中、已經是絕無任何的困難存在了,其實不然,我跟內人偶爾仍會有鬥嘴的情形,跟父母相處也會有些不同的意見,子女們也常惹我們生一些小氣,或者我們對子女的態度會讓孩子們感到不滿,但這些小風波,也都在我們參加彌撒中,聽取天主的聖言,利用聖經的家庭祈禱中得到解決,在聖經中,我們學習應該懷著謙遜的心情(瑪六5-8),誠懇的態度(瑪六7),堅強的恆心和信心祈禱(路十八1-8),因為天主是我的父,他願意寬恕我們的過錯,垂聽我們一切的困苦,並且安慰我們,幫助我們解決在家庭生活中的困難,每天晚上的家庭祈禱中,我們除了感謝美天主之外,並且每人將自己的過錯說出,祈求天主和自己得罪的對象原諒,我們也為有特別需要的人祈求,同時為生活周圍中其他所有的困難和麻煩、懇求天主幫助、最後將每天我們所有的一切奉獻給天主,請求天主收納降福。家庭祈禱的時候,有時我們也唸一段聖經,然後根據聖經每人做自己的祈禱,就這樣,我們家庭生活中在有了一些小風波之後,藉著聖經祈禱,風和日麗的時候,很快就又來臨,重歸於天主的平安中。
以上是聖經對我們家庭生活的影響,因為我對聖經沒有什麼研究,相信天主和各位對我懂錯聖經的地方,一定會給予原諒和指教的,最後我願意套用多俾亞的禱詞而更積極的向天主祈禱說:「天主所賞的我都接受了﹗願天主永受讚美﹗」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