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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3)p573-598
   

中國傳統對神的敬禮(下)

 

(一)祭祀

(1)祭祀的意義

 (甲)源起

中國的祭祀起源很早。「後漢書」、「祭祀志」說:『祭祀之道,自生民以來則有之矣。豺獺知祭祀,而況人乎。『史記』的『五帝本紀』說:『……諸侯咸尊軒轅為天于,代神農氏,是為皇帝。……而鬼神山川封禪,與為多焉。……帝顓頊高陽者,黃帝之孫……,依鬼神以制義……潔誠以祭祀。……帝嚳辛者,英帝之曾孫也。……曆日月而迎送之,明鬼神而敬事之。……帝堯者……乃命義和、敬順昊天。』這是中國史書對於祭祀源起的述說。

『事物紀原』『禮祭郊祀部,祭祀』引王子原的拾遺記說『庖使鬼神以致群祠,以犧牲登薦百神,則祭祀之始也。』 『黃帝內傳』說:『黃帝始祠天祭地,所以明天道。』這種紀載,不是正史,兩者似有矛盾。

書經虞書『舜典』說:『正月上日,受終於文祖,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肆類於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于群神。』舜帝登極後,祭天、祭六宗和山川群神。史記的封禪書,也以舜帝類於上帝,作為封禪的開始。

在殷虛甲骨文裡,有祀典的證據。雖多為祭祖報宗的祀典,但也證明殷代祭神。用甲骨卜時,卜之日必祭,祭是祭祖妣,以所祭之祖的生日為卜日。所用的犧牲,有牛或羊,或豕或犬。

『禮記』『王制』篇說:『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天子祭天下名山川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諸侯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天下植礿、祫禘、祫嘗、祫蒸。諸侯礿則不禘,禘則不嘗,嘗則不蒸,蒸則不祈。』

祭祀在中國的起源很早,根據中華民族現存的歷史史據,祭祀和中華民族的歷史同時起源,有中華民族的歷史時,就有了祭祀。

 (乙)祭祀的意義

祭字的意義,說文解釋為祭祀,以示,以手持肉。『說文解字詁林』引段注說:『箋曰:榖梁桓八年范注:無牲而祭日薦,薦而加牲曰祭。故又持肉會意。渾言則有牲無牲皆日祭也。』

廣韻說:『祭,至也,察也』 『春秋繁露』 『祭義』篇說:『祭者,祭也,以善逮鬼神之謂也。……祭之為言,際也。』孝經,士章說:『而守祭祀』,疏說:『祭者,際也,人神相接,故日際也。』

祭,解為以手舉肉,解為察,都是『字』的解釋,現在我們要問在意義或內容方面究道代表什麼?

穀梁傳,成,十七年,篇中有言:『祭者,薦其時也,薦其敬也,薦其美也,非享味也。』春秋繁露的『祭義』篇說

『五穀食物之性也,天之所以為賜人也。宗廟上四時之所成,受賜而薦之宗廟,敬之性也。於祭之而宜矣。宗廟之祭,物之厚無上也。奉上豆實,夏上尊實,秋上機實,冬上敦實。豆實,韭也,.春之始所生也;尊實,麷也,夏之所受初也;機實,黍也,秋之所先成也;敦實,稻也,冬之所畢熟也。始生故曰祠,善其司也。夏約故曰礿,貴所初礿也。先成故曰嘗,嘗言甘也。畢熟故曰蒸,蒸言眾也。奉四時所受於天者而上之,為之上祭,貴天賜且尊宗廟也。孔子受君賜,則以祭,況受天賜乎?一年之中,天賜四至,至則上之所以歲四祭也。故若子未嘗不食新,新天賜至,必先薦之,乃取食之,尊天敬宗廟之心也。尊天,美義也;敬宗廟,大禮也:聖人之所謹也。不多,而欲潔清,不貪數,而欲恭敬,君子之祭也,恭親之致其中心之誠,盡敬潔之道,以接至尊,故鬼神享之,享之如此乃可謂之能祭。』

董仲舒以祭為報謝天之所賜,又以天之所賜而獻於祖宗,為尊天敬祖。

對於尊天,董仲舒在春秋繁露「郊義」篇說:

『郊義春秋之法,王者歲一祭天於郊,四祭於宗廟。宗廟因四時之易,郊因於新歲之初,聖人有以起之,其以祭不可不親也。天者,百神之君也,王者之所最尊也。以最尊天之故,故易始歲更紀,即以其初郊。郊必以正月上辛者,以所最尊首一歲之事,每更紀者以郊,郊祭首之,先貴之義,尊天之道也。……

『堯謂舜曰,天之曆數在爾躬,言察身以知天也。今身有子,孰不欲其有子禮也,聖人正名,名不虛生。天子者,則天之子也,以身度天,獨何為不欲其子之有子禮也。今為其天子,而闕然無祭於天,天何必善之!』

董仲舒以皇帝名為天子,對於天應當行子禮。天子郊祭乃為表示敬天尊天的誠心。

『禮記』『祭統』篇說:『祭者,所以追養祭孝也。』『禮記』的『郊特性』篇說:『祭有祈焉,有報焉。有由辟焉。』祈為祈福,報為報謝,由辟用為弭災兵,遠罪疾。

祭字和祀字,甲骨文中皆已有。祭字在甲骨文象手持酒肉,『此字變形至夥,然皆象持酒肉于示前之形』祀者在甲骨文中有時祇有巳字,『祚案,文曰:佳王二祀,佳王五祀,作巳者,與上文同,故知即祀之省矣。』 (17)

中國古代有對天,對鬼神的信仰;又信天為至尊,造生人物,賞罰人生;信鬼神掌管日月風雨,治理山川,信父母祖宗為生命之本,他們死後神魂升天;因此為報本,為求福,為免禍,乃向天,向鬼神,向祖宗表示敬重,表示謝恩,乃行祭祀。(17)

祭祀的典禮,是將所賜的恩物,擇最初和最優者獻於天,獻於鬼神和祖宗。中華民族是由游牧生活而進步至農耕生活,游牧生活所受於天賜的物是畜牲,農耕生活所受於天賜的物是百穀;因此,祭祀時所獻的是犧牲,是酒,是豆黍,後來皇帝增獻玉帛。犧牲和祭品,含有以受天賜之物,報謝天地鬼神,上供祖宗。

中華民族的傳統,沒有一種具有組織和教義的宗教,為表示對於天,對於鬼神的信仰和敬禮,乃由皇帝,官吏和家長去行祭。中華民族的祭祀,不是由宗教的司祭,而由國家的行政長官,舉行祭祀的禮儀不是宗教的儀典,而是國家的儀典。『祀,國之大事。』

中華民族的傳統,不以祭祀為宗教祭典,而為國家社會的祭典。但是從祭祀的對象看,則祭天、祭地、祭鬼神的祭祀,含有宗教信仰的意義;因為這種信仰是宗教信仰。現在的中華民國政府沒有這種宗教信仰,便不再舉行祭天地鬼神的祭典。對於先聖先賢和祖宗的祭祀,則沒有宗教的意義;因為紀念先聖先賢和祖宗,是人類社會日常生活中所有的情緒。現在中國社會雖沒有正式的宗教信仰,仍舊每年祭孔子,祭黃陵,祭先烈,祭祖。

 (丙)祭祀的條件

古代祭祀的第一個條件在於『誠』,第二個條件在於『潔』。董仲舒說:『君子之祭也,恭親之致其中心之誠,盡敬潔之道,以接至尊。』 (春秋繁露。祭義)

誠,為祭祀最靈要的條件,孔子說:『祭如在,祭神如神在。』 (論語,八佾)

中庸說:『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體物而不可遺,使天下之人,齊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詩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天微之顯,誠之不可揜如此夫。』 (第十六章)

中庸讚揚鬼神之德,隱微不顯,體物不遺;故祭祀的人,齊以求潔,明以求誠。因為在祭祀時,鬼神的靈氣充滿上下左右,人心的隱密處也被神照明,人便不能不誠。

中庸又說:『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敬其所尊,愛其所親,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治國其如示諸掌乎。』 (第十九章)

祭祀應該有「誠」,因為孝子事死如事生,而且孝是『教之所由也』 (孝經第一篇) ,祭祀之誠,具有宗教的意義。

祭祀時應該有誠,另外還有一種理由,人能至誠,他的精神可以和天地鬼神相接,互相貫通。。中庸說:『唯天至誠,為能經綸天下之大經,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夫焉有所依?肫肫其仁,淵淵其淵,浩浩其天。苟不固聰明聖知達天德者,其孰能知之!』 (第三十二章)至誠者的精神,淵淵浩浩,可以和天地相通。

程明道對於張載的西銘曾說:『學者須先識仁。仁者,渾然與物同體,義理知信,皆仁也。識得此理,以誠敬存之而已。』 (18)

張載說:『不識不知,順帝之則。有思慮知識,則喪其天矣。君子所性,與天地同流異行而已齋矣。』 (19)不識不知為天性之誠,不自作思慮,可以和天地同性。

潔,在祭祀時用齋來表現,『禮記』的『祭義』篇說:『致齋於內,散齋於外。齋之日,思其居處,思其笑語,思其志意,思其所樂,思其所嗜。三日乃見其所為齋者。J注疏說:『致齋,思此五者。散齋七日,不御不樂,不弔。』這是祭祀祖宗先人時的齋,齋和誠,結合一起。齋日,排除外面的事務,清除心內的思想,一心一意專注在所祭祀的先人。『禮記』的『祭義』篇說:『李子將祭祀,必有齋莊之心,以慮事,以具報物,以脩宮室,以治百事。』同一篇裡說:『君子曰:禮樂不可斯須去身。致樂以治心,則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易直子諒之心生,則樂,樂則安,安則久,久則天,天則神;天則不言而信,神則不怒而威,致樂以治心者也。致禮以治躬,則莊敬,莊敬則嚴威。心中斯須不和不樂,而鄙詐之心入之矣。外貌斯須不莊不敬,而慢易之心入之矣,故樂也者,動於內者也,禮也者,動於外者也。樂極和,禮極順,內和而外順,則民瞻其顏色而不與爭也,望其容貌而眾不生慢易焉。故德煇動乎內,而民莫不承聽,理發乎外而眾莫不承順。故曰:致禮樂之道,而天下塞焉,舉而錯之無難矣。』古代祭祀最重禮樂,禮樂以治人的內外,使人的心潔而誠,人的舟體敬而恭。

『大清會典』規定黃帝行祭前的齋禮:

『凡齋戒,大祀三日,中祀二日。南北郊祀,皇帝於大內齋宮,致齋二日,壇內齋宮致齊一日。頒牧群臣誓戒百執事,恭書於版,王公陳設於府第,文武官陳設於公署,各致齋二日,隨壇齋宿一日。饗太廟,祭社稷,皇帝於大內致齋,王公於府第,文武官於公署,各致齋。朝日,夕月,饗前代帝王先師先農,皇帝於大內致齋,王公百官,均於私第致齋。齋戒之日,不理刑名,者。』

古代的祭祀按照禮記分為祭天地,祭社稷,祭山川,祭五祀,祭祖先。當時還沒有祭先師先烈的典禮。後代的祭祀逐漸加多。我們在清代的祭典裡可以看到各種的祭祀。

『大清會典』的祭統說:

『凡祭三等:圜丘、方澤、祈穀、雩祀、太廟、社稷為大祀;日、月、前代帝王、先師孔子、先農、先蠶、天神、地祗、太歲為中祀;先醫等廟、賢良、昭忠等經祀為群祀。』

祭祀凡三等,為大祀、中祀、群祀,共十八項祭祀,包括國家的一切祭典。祭典中的祭天的圜丘南郊為最尊,祭地的方澤北郊為次。十八祭典有祭上帝,和神明的祭,有祭祖先的祭,有祭先聖先烈的祭。朝廷把這三類祭典,視為國家的大典,不視為宗教典禮。我們研究中國祭禮何者屬於宗教祭祀,何者屬於社會祭祀,應從所奉祭的對象加以分析。上帝和神靈,由宗教信仰而造成,祭上帝和神靈(日、月、雩、天神地祗、五祀),雖是國家的祭典,但仍是宗教性的祭祀。祖先和先師、先賢(太廟、先農、先蠶、先醫、先師孔子、賢良、昭忠)則是社會敬仰的對象,不是宗教信仰的對象;雖然他們已經逝世,他們的神魂作為祭祀的對象,祭祀仍然是社會敬禮,而不是宗教祭禮。佛教和道教的紀念亡人的道場,為宗教典禮,因為是為亡人的道場,為宗教典禮,因為是為超渡亡魂,完全出於宗教的信仰。儒家的祭祖祭先聖賢,乃是為紀念而不是為超渡,因此在祭典中用饗字。對於天、地神祇則不饗而用祭或祀。

(2)祭祀的祭品

在祭祀大典中,行祭的人奉獻禮品,這些禮品稱為祭品。祭品是人所受於天的恩物,人選來奉獻上天和神靈或祖先,以表報謝,以表孝敬。在祭品中有農產物,有牧產物,有手工品。

牧產物為犧牲、牛、羊、豕、犬。祭典分太牢和少牢。太牢具有三牲,即牛、羊、豕;少牢具有兩牲,即羊豕。但牛犢也稱為持牲,羊也稱為少牢。或是全牲,或是鼎俎。

農產物則分為酒和稻、麥和蔬菜、水果、以尊、爵和篷豆盛著,陳列供案上。

手工器則有玉和帛。

『大清會典』的『祭統』規定:

『凡玉六等,以蒼璧祀天,英琮祭地,黃珪祭社,青珪祭稷,赤壁祀曰白璧祀月。

凡帛七等,郊祀制帛,以祀天地。……展親制帛,以饗宗藩報功,制帛以饗功臣。素帛編於群祀,其色各以類從。

凡牲四等,天地用犢,配位同。從位、日月、用特、餘均太牢。宗朝太牢、西蕪、小牢。社稷、太牢、配位同。日月、神祇、均太牢。月壇配位同。前代帝王、先師、光農、先蠶、太歲、先醫之祀、如之。配位少牢。群祀如之。牛色尚黝。大祀入滌九旬,中祀三旬,群祀一旬。

凡樂四等:九奏以祀天、八奏以祭地,七奏以饗太廟,六奏以祭社櫻,朝日。饗先農如之。六奏以夕月,饗前代帝王、先師、先蠶、祀神祇、太歲、如之。

凡祝版、祀天、青質朱書;祭地、黃質墨書;饗太廟、祭社稜、白質墨書;朝日,赤質朱書;夕月、白質墨書;太歲以下,均白質墨書。

凡祭品:天、地、匏爵;籩、竹絲純裡、髹以漆;豆、登、簠、簋、犧、尊、皆用陶。太廟、玉爵;籩、竹絲書裡;登,用陶、飾以文采;豆與簠簋,皆木、髹漆、飾以玉,鉶,範銅為之,飾以金;春用犧尊、夏用象尊、秋著尊、冬壼尊、大祫山尊、皆範銅為之。社稷、玉爵、配位用陶、日月先農、先蠶、陶爵、豆、登、簠簋、鉶、尊、同。前代帝王、先師:及諸人鬼之祭、豆、登。鉶、簠、簋、尊、爵、皆範銅不飾、錘用竹、俎用木、皆髹以漆。

凡祭物、登、實以大羹;鉶、實以和羹;簠、實以委稷;簋、實以稻梁;籩、實以形鹽、魚、棗、榛、菱、芡、鹿脯、白餅、黑餅、糗餅、粉餈;豆、實以韭菹、醓醢、菁菹、鹿醢、芹菹、免醢、筍菹、魚醢、脾析、豚拍、酏食、糝食。』 (21)

『上帝、蒼璧一、帛十有二、犢一、祭一、簠二、簠二、籩豆各十有二、尊一、爵三、鑪一、鐙六、燔牛一。列聖、均帛一、犢一、登一、簠二、簋二、籩豆各十有二、尊一、爵三、鑪一、鐙四。……』 (22)

(3) 祭禮

歷代的祭祀常有變換,郊祀的大典變換更多。

『洪武元年,二月壬寅朔,中書省李善長等奉敕撰進郊祀議,略曰:王者事天明,事天祭,故冬至報天,夏至報地,所以順陰陽之義也。祭天於南郊之圜丘,祭地於北郊之力澤,所以順陰陽之位也。周禮大司樂:冬日至,禮天神,夏日至,禮地祇。此三代之正禮,而釋經之正說。自秦立四時,以祀白青黃赤四帝,漢高祖復增北時,兼祀黑帝,至誠帝有雍峙,及謂陽五帝,甘泉太乙之祀,而昊天上帝之祭,則未嘗舉行。魏晉以後,宗鄭玄者,以為天有六名,歲凡九祭。宗王肅者,以為天體為一,安得有六?一歲二祭,安得有九?雖因革不同,大抵多參二家之說。自漢武用祠官寬舒議,立后土祠於汾陰脽上,禮如祀天,而後世因於北郊之外,仍祠后土。鄭玄又感於緯書,謂夏至於方丘之上,祭崑崙之祇,七月於泰圻之壇,祭神州之祇。折而為二,後世又因之一歲二祭。元始間,王莽奏罷甘泉泰祠,復長安南北郊,以正月上辛者丁,天子親祀天地於南郊。由漢唐歷千餘年間皆因之。其親祀北郊者,惟魏文帝、周武帝、隋高祖、唐元宗(睿宗)四帝而已。宋元豐中,議罷合祭,紹聖政和間,或分或合。高宗南渡,惟用合祭之禮。元成宗始合祭天地,五方帝。已而立南郊,專祀天。泰定中,又合祭。文宗至順以後,惟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以大明夜明早辰太歲從祀。夏至祀皇地祇於方丘,以五嶽五鎮四瀆從祀。太祖如其議行之,建國丘於鐘山之陽,方丘於鐘山之陰。』 (23)

在郊祀的祭典上,歷代有兩個問題,一是祇祭昊天上帝或祭五天帝;一是南郊北郊分祭,或天地合在南郊同祭。按照三代的祭禮,南郊北郊分祭,祭天祇祭昊天上帝。明清兩代恢復古禮。

歷代祭祀的種類雖多,但是祭祀的典禮有幾項是共同的,這幾項典禮構成祭典的大綱,其餘典禮都屬細節,可多可少,可隆重可簡單。

祭祀的共同典禮:

一、有牲。在祭祀的前一夕,主祭皇帝按祭典的尊卑,或親自或者遣官員視察犧牲和祭品。

二、迎神,孔子曾說:『祭如在,祭神如神在』。祭祀的時候,神要能歆享祭祀,祭祀饞有意義。在祭祀開始有迎神典禮。如大清會典的南郊祭天大典,皇帝就位以後:

『皇帝就拜位立,迺燔柴迎帝(上帝)神,司香官各奉香盤進,司樂官贊舉迎帝神樂,奏始本之章。』 (24)

北郊祭地大典,皇帝就位:

『皇帝就拜位立,迺瘞毛血,迎神,司樂官贊舉迎神樂,奏中平之章。』(25)

凡帛太廟,皇帝就位:

『皇帝就拜位立,迺迎神,司香官各奉香盤進,司樂官贊舉迎神樂,奏貽平之章。』 (26)

現在祭孔大典也有迎神的典禮,其他祭典,如祭皇帝陵,公祭允烈及陣亡將士等禮,不是遵行古禮,而是現代社會所通行的簡單追念禮,便沒有迎神和其他各項祭禮。

三、奠玉饗

迎神以後,主祭上香。上香典禮不是古代的典禮,古代右薰香,置身於爐中薰燃,香氣上升。

上香後,奠玉帛。大清會典的郊祀。

『皇帝行三跪九拜禮,王公百官均隨行禮,司玉帛官各奉篚進,奏景平之章。皇帝陞壇,詩

上帝位前,司玉帛官跪,進篚,皇帝跪,受筐,奠玉帛,興。』 (27)

四、三獻:初獻、亞獻、終獻、獻爵。初獻、奠爵正中、亞獻奠爵於左,終獻奠爵於右。

五、讀祝文、祝文寫在祝版上。初獻後,司祝官至祝案前,奉祝版跪於祝案左,皇帝在讀祝拜位跪,司祝官讀祝文。讀畢,安放上帝位前。

六、賜福胙、三獻畢,由光祿卿兩人就東案奉福胙進至上帝位前,拱舉。皇帝到飲福受胙拜位,跪受福酒爵,授左面的禮官、跪受胙、授禮官。祭畢、皇帝以胙、賜隨祭的王公大臣。

七、送神、望燎。受福胙以後、送神、皇帝和百官均跪、行三跪九拜禮。然後,有司奉祝、奉帛、奉饌、奉香、恭送燎印、置各燎鑪、皇帝出至望燎位、望燎、祭典乃告完成。

上面的各項典禮。除奠玉帛一禮外,在現在的祭孔大典禮都照樣執行,祇把跪拜禮改為鞠躬。

為使讀者對祭祀有一個整體的概念,今將大清會典的郊祭祭天大典抄錄於后:

『皇帝就拜位立,迺燔柴迎帝(上帝)神:司香官各奉香盤運。司樂官贊舉迎帝神樂?奏始平之章。贊引官奏陞壇,恭導皇帝詣第一成上帝位前,司香官跪進香。贊引官奏跪,皇帝跪。奏上香,皇帝上柱香,次三上瓣香。興。以次詣列聖配位前,上香、儀同。贊引官奏復位、皇帝復位。贊引官奏跪、拜、興。

皇帝行三跪九拜禮、王公百官均隨行禮、司玉官帛各奉篚進、奏景平之章、皇帝陞壇、詣上帝位前、司玉官帛跪、進篚、皇帝跪受篚、奠玉帛、興。以次詣列聖配位前、奠帛、儀同。皇帝復位。

迺進俎、皇帝轉立拜位傍、西嚮。有司貯羹於壺,恭執、自壇下陟午階升,諸上帝位列聖位前、各跪、拱舉、興、以羹沃俎者三、皆退、由西階降。皇帝復位,奏咸平之章。

皇帝陞壇,詣上帝位配位前,跪進俎、興、復位。行初獻禮。司爵官各奉爵進、奏壽平之章,舞干戚之舞。皇帝陞壇、詣上帝位前,司爵官跪進爵、皇帝跪、獻爵、奠正中、興、退、就讀祝拜位立。

司祝至祝案前跪,三叩、奉祝版跪案左、樂暫止。皇帝跪、群臣皆跪、司祝讀祝華、奉祝版詣上帝位前、跪安於案、三叩、退、樂作。

皇帝率群臣行三拜禮、興、詣配位前、以次獻爵、儀同。贊禮即引分獻官,由東西階升壇,各詣從位前上香、奠帛、以次獻爵、畢、降階退立原位。樂止、武功之舞退、文舞八佾進、行亞獻禮、奏嘉平三章、舞羽籥之舞。

皇帝陞壇,以次獻爵,奠於左,儀如初獻,復位。行終獻禮,奏永平之章,皇帝陞壇,以次獻爵、奠於右,儀如亞獻,復位。分獻官獻爵,均如初獻。樂止、文德之舞退。

太常官贊賜福胙。光祿卿二人,就東案奉福胙,進至上帝位前,拱舉。皇帝詣飲福受胙,拜位立。侍衛二人進立於左,奉福胙官降立於右,皇帝跪,左右執事官咸跪,右官進福酒,皇帝受爵,拱舉,授左官。進胙受胙亦如之。三拜、興、復位、率群臣行三跪九拜禮、徹饌、奏熙平之章。

有司詣上帝位前,奉蒼璧退,送帝神,奏清平之章,皇帝率群臣行三跪九拜禮。有司奉祝、奉帛、次饌、次香、恭送燎所。

皇帝轉立拜位傍、西嚮、侯祝帛過、復位。從位香帛,均由東西階,奉送至各燎鑪,奏太平之章。祝帛燎半,奏望燎,恭導皇帝由內壝南左門出,至望燎位,望燎。引分獻官各詣左右門外,望燎,奏禮成。』 (28)

(4) 佛教和道教的祭典

佛教和道教雖敬佛,敬菩薩,敬神靈,但沒有正式的祭祀典禮,佛教祇有供奉和道場,道教

祇有醮禱和道場;但是民間的信仰和古代流傳的巫覡相混合,便也興起了一些祭典。

 (甲)佛教的供養和道場

佛教的供奉為敬佛和敬菩薩的典禮。佛和菩薩在佛教裡代表信仰最誠的人,他們已經取得光明。修到了精神生活的最高境界,而不願援助凡人。佛教教徒於佛和菩薩深表尊敬。尊敬心情的表現有塑像、燃燈、有華香、唄讚、有懸幡、伽監舍利、建塔。

塑像和修建廟塔,佛教在中國藝術界造成了一種新的藝術。唐朝的佛像為中國人物畫的全盛時期,畫家如閻立本和吳道子,乃中國繪畫史上的名家,他們的作品稱為神品。

魏晉時期在甘肅敦煌開鑿石窟,雕造佛像,窟內牆壁滿佈壁畫,成為我國藝術界一大特色。

同時又有雲岡巖的造像和龍門石窟的雕像。『造像立寺於南北朝盛極一時,係因國內上下皆尊奉佛教,及在求功德福田所致。故作銘記為造像時所必經之手續。鑿石為龕者,其銘記多在龕之上下左右,或於座下之方告石上。如為大型佛像,則另立碑記之。碑像之銘記多位於佛龕之下,小者皆刻於背,佛龕或佛座之上,凡造像之人,稱佛弟子,正信佛弟子,清信士、清信女等。』 (29)

燃燈、華香、懸幡、為裝飾佛像,為敬禮佛像。在佛像前又有燃香,供花果的供奉。這種供奉有些相似中國傳統祭典的祭品。在有些佛寺裡,在廟會或佛誕和菩薩誕辰也供菜蔬。信徒更把家中所用的肴饌,先在廟裡供奉,以求祝福,然後帶回家中食用。

佛教的隆重典禮為道場。道場本指佛成聖道的處所,即是中印度摩竭陀國尼連禪側,菩提樹下的金剛座。後來凡是證道所,供養佛的處所,也稱為道場。佛教有慈悲道場,水陸道場。在道場除向佛和菩薩供養外,僧尼舉行唸經,燒香禮佛,為亡人祈禱,施主也可參加敬禮。

「釋門正統」說:『又有所謂水陸者,取諸仙致食於流水,鬼致食於淨地之義。亦因武帝(梁)夢一神僧,告曰:六道四生受苦無量,何不作水陸,普濟群靈,諸功德中最為第一。帝問沙門,咸無知者。唯誌公勸帝,廣尋經論,必有所因。於是搜尋貝葉,置法雲殿,早夜披覽,及詳阿難遇面然鬼王,建立平等斛食之意。用製儀文,三年乃成。遂於潤之金山寺修設,帝臨地席,詔祐律師宣文。世涉周隋,茲文不傳,至唐亨中,西京法海寺英禪師,因異人之告,得其科儀,遂再興焉。我朝蘇文忠公軾重述水陸法像贊,今謂之眉山水陸。供養上下八位是也。熙寧中東川楊鍔祖述舊規,又製儀文三卷,行於蜀中,其最為近古。』(30)

佛教的道場也稱齋會,也稱法會,都是供奉和唄讚,沒有奉獻犧牲的祭典。供奉和唄讚的目的,在超渡亡魂,求福祛災,自建功德。

 (乙)道教的典禮

道教的派別頗多,所有宗教典禮也沒有統一的儀典。通常的祀禱大典為設立醮壇,懸幡誦經。舉行天皇太一,五星列宿祭,以消災度厄。這種祭典採用古代傳統的儀節,有誦經,獻牲,也有祭文。唐朝皇帝和宋真宗徽宗,崇奉道教,詔建宮觀,親自行祭,把中國傳統祭典和教典儀混合在道教裡。

道教也承繼了古代民間所流行的巫覡。巫覡在古代民間的信仰裡,具有使神靈降來和鬼魂出現的能力,能驅魔,能求雨,道教的道士在民間作了巫覡的繼承人。民間有了病人,家人便邀請道士驅鬼。道士杖劍唄咒,驅逐邪魔。

道教所立的關帝廟,馬祖廟,和玉皇國,也常有祭典。問卜獻香為通常的敬禮,遇慶節則祭品雜陳,信眾羅拜。臺灣民間所行拜拜,也為道教祭禮,廟中供奉犧牲和祭品,家中也供列各種肴饌,且供全豬,供畢、大家分食宴享。

(5)罪惡

宗教的祭祀普通包含罪惡的意義,人因罪而獻犧牲,表示悔過,表示贖罪。在中國傳統的祭祀裡,罪惡的意義很輕,但是在佛教和道教的法會道場裡,罪惡的意義則很重。我們在這方面稍為加添研究。

 (甲)罪過的意義(31)

『罪』在經書?,包含三層意義:第一、罪是違反天意,第二、罪是犯法,第三、罪是違反倫理道德。

書經說:

『有良多罪,天命殛之。』

『今商王受,弗敬上天,降災下民,……』(泰誓上)

『獲罪於天,無所禱也。』(論語、八佾)

這些罪在於違反天意。天意即是天命,天命在經書?指上天給人的使命,和上天給人的規律。人遵守上天的規律,實行上天的使命,則是行善;人若不滿足上天的使命,不遵守上天的規律,就是犯罪入惡。

犯法當然有罪,罪由法而定。中國古代的律法,如唐律清律,規定各種罪名,有流罪,有死罪。

在倫理方面,有倫理的規律,倫理的規律稱為禮。孔子曾說:

『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 (論語,顏淵)

禮是代表天理,由聖人按照天理而制定。然而天理也在人心。中庸說:

『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喜怒哀樂之末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 (第一章)

中庸以人性具有天理,人心由情感之發而動時,或跟天理相合,或跟天理不相合,於是便有善惡。在中國的傳統裡,倫理方面的惡常稱為過。

『子曰:人之過也,各於其黨,觀過斯知仁矣。』 (論語、里仁)

『子曰:過而不改,是謂過矣。』 (論語、衛靈公)

孟子則也以過為罪:『長君之過,其罪小;逢君之惡,其罪大。今之夫皆逢君之惡。故曰:今之大夫,今之諸侯之罪人也。』 (告子上)

佛教和道教定有規誡。佛教的誡律中最普通的誡律為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佛教僧尼的誡律則很多,『四分律』說明僧戒有二百五十,尼戒有三百六十四。道教也有誡律,如『洞玄靈寶六齋十直』說:

『道教五戒:一者不得殺生,二者不得嗜酒,三者不得口是心非,四者不得偷盜,五者不得淫色。十善:一念孝順父母,二念忠事君師,三念慈心萬物,四念忍性容非:五念諍諫蠲惡,六念損己救窮,七念放生養物,種諸果林,八念道邊舍井,極樹立橋;九念為人興利除害,教化末悟,十念讀三寶經律,恆香花供養之具。凡人常行五戒十善,恆有天人善神術之,永滅災殃,長臻福祐,唯在堅志。』 (32)

佛道的信徒若違犯誡律,即是犯罪,佛教也稱為造惡業。

儒家傳統所講的罪,祇有違背天命的罪直接開罪上天;其他的倫理罪過和法律罪惡,則不直接開罪上天。『在書經詩經時代,中國古人的倫理觀念和宗教觀念連合在一起,書經和詩經所講的罪,是違背上天的命令。從孟子荀子以後,儒家的倫理以人性和人心為根基,雖然承認人性來自天,但已經不提上天。因此中國儒家講惡講過時,只想到違背良心天理,而不想到是違背上天的命令。中國人作惡時,他們自認對不起良心,對不起父母,也可以想到對不起皇帝,但不想是對不起上天。』 (33)

佛教和道教的罪常不被認為開罪上天,因為他們沒有對於皇天上帝的信仰。佛教的罪乃是自己愚昧造成痛苦的惡業,道教的罪和佛教的罪在意義上相同,道教的誡律乃是採取佛教的戒律而造成。

凡是罪都有刑罰,國家的法律有刑法,按罪定刑。『儒家雖不以罪惡為直接違背天命,但卻相信上天對於罪惡常降以罰。上天的罰為災禍,為疾病,為死亡。佛家更信輪迴的報應。』 (34)輪迴的報應為因果的報應,有因必有果,絕對不能逃避。『猶形影之相須。』 (35)報有三種:現報、生報、後報。現報為現生受報,生報為來生受報,後報為將來第二生或第三生受報。

道教的『抱朴子』 『微旨篇』說:『天地有司過之神,墮人所犯輕重,以奪其等,等減則人貧耗、疾病、屢逢憂患。等盡則人死。諸應奪等者,有數百事,不可具論。』

 (乙)罪在祭祀中的意義

中國古代的祭祀,以報恩為宗旨,所奉的犧牲和祭品,也是天所授賜的物件。報恩或報德以外,則為祈福。奉獻祭祀的人,雖是皇帝或官長,但是他們以國家或所轄境內的人民之名義獻祭,不是為私人;他們代替人民向上天或神靈報恩祈福。因此,罪的觀念,通常不進入祭祀的意義以內。在普通一般的宗教祭祀裡,罪的意義很深,祭祀常是為贖罪,常是為求罪赦。在『舊約』所記載猶太人的祭祀裡,以贖罪的全燔祭為最重要。

中國古代的祭祀,南郊北郊,日月星辰以及名山大川神靈的祭祀,都沒有贖罪的意義,常是為報恩,或為祈恩。猶太人的祭祀以犧牲代替人捨生贖罪,因人不能自殺,也不能殺罪人以祭,乃代以牛羊。中國古人獻牛羊犧牲,獻五穀百?,乃是以天所賜之物,奉獻於天或神靈,以表謝意。就是在祭祖的祭典中,也是報恩。『祭者,所以追養繼孝也『(禮記、祭統)。

祇有在人民遭遇天災大難的時候,如逢久旱不雨,官長纔代人民向神靈認罪,請免罪罰,而解民困。在這種祭祀裡,罪惡的意義便進入祭祀的意義裡;但是仍舊沒有以犧牲代人贖罪的思想,犧牲和祭品祇是人民獻給神靈的禮物,表示人民的誠心。

這種認罪免罰的意義,在郊祭的大典裡也沒有。郊祭上天,常為報德求福。而且郊祭舉行的年代,是在國家太平年代;國家有大災或叛亂時,皇帝不敢舉行郊祭。至於封禪大典,更是要在國家富強,人民樂業的時代纔可以舉行。歷代舉行封彈的皇帝很少。

但是佛教的祭典,即醮壇道場或法會,則以贖罪為主,罪惡的意義很深。

佛教雖然也舉行為國家祈福的水陸道場;然而普通的法會道場乃是為超渡亡魂。佛教很信仰業報,一個人死後,通常都因惡業墜入地獄,等候受完了罪罰,再輪迴人世。法會道場便是為亡魂贖罪,使得早脫地獄苦刑,好能重生為人。

孟蘭盆會為佛教的大典。盂蘭盆為梵語ullambana的譯語,意義為供佛以救亡魂倒懸之苦。『佛弟子目連尊者,見其母墮餓鬼道,受倒懸之苦。問救於佛,佛教於每年七月十五日,以百種供物供三寶,請其威,得救亡世之父母,因起此法會。』 (36)

『當日,調百味之飲食及百種之器具,供養安居告終之眾僧也。供祖先之亡靈及施於餓鬼,非本意也。雲棲之正訛集曰:世人以七月十五日,施鬼神食,為盂蘭盆大齋之會,此訛也。蘭盆緣起目連,謂七月十五日,眾僧解夏自恣,九旬參禪,多得道者,此日修供,其福百倍。非施鬼神食。施食自緣起阿難,不限七月十五日』(37)

佛教的祭典本是供養和誦經的法會,供養和誦經乃為禮讚諸佛菩薩,為讚頌的祭典,雖不用犧牲,然有供品。佛教禮讚祭典的用意則為求佛菩薩,救援有災的亡魂和生人。禮讚祭典又有功德,功德可用為贖惡業,消災除禍。

道教的典禮則抄襲佛教典禮,誦經醮場或道場,通常都是為贖罪。罪在道教的信仰裡很深,張道陵為人治病時,要人寫三張悔過喜,一張懸在山上;一張埋在地中;一張沈在水裡:稱為三官手書。道教設壇誦經,或是進廟行香,都是為亡人或生人悔罪求赦,祈福祛禍。雖然道教不信地獄,但是普通信眾也都信佛,邀請僧道,一同為亡魂超渡。

(6)來生

除罪惡的觀念以外,還有一個觀念和祭祀的意義關係很密切:就是來生。

儒家對於來生的態度,以孔子的態度為標準:

『季路閒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敢問死?曰:未知生,焉知死?』(論語、先進)

孔子的態度,不否認鬼神和來生,祇是不願意視之為人生的重要問題,人生的問題在於善度現生,好好待人接物。因此儒家對於後生採取不討論或不知道的態度。儒家的宗教儀,典如祈禱、如祭祀,完全沒有來生的觀念,祇是為現生求福。儒家的福樂和災禍都是現生的事情,毫不牽連到來生。

『五福:一曰壽、二曰富、三曰康寧、四曰修好德、五曰考終命。六極:一曰凶短折、二曰疾、三曰憂、四曰貧、五曰惡、六曰弱。』 (書經、洪範)

五福六極,代表儒家的人生價值,不關係來生。這種價值論完全建立在現生的觀點上,和天主教的福音所有的價值觀相反。瑪竇福音第五章第三節到第十六節所講八端真福,建立在來生的觀點上,以貧為福,以哀為福,以溫良為福,以心浮為福,以為義而受迫害為福,以好義為福,以平和為福,以慈悲為福。雖然洪範也以好德和康寧為福,但仍以現世的享受為福。基督福音的真福則以來生的幸福為真福。

儒家雖不講來生,在宗教儀典中不提及來生,但是祭祖的敬典則不能不涉及來生。儒家有魂魄的問題。孔子說: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論語、八佾)

『於穆清廟,肅雝顯相,潛潛多士,秉文之德,對越在天,駿奔走在廟。不顯不承,無射於人斯』(周頌、清廟)

儒家信人有魂魄,魂為陽氣之盛,魄為陰氣之盛。人死,魄隨身體,下降於土,化於土中,魂上升於天。

『宰我曰:吾聞鬼神之名,不知其所謂。子曰:氣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與神,教之至也。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之謂鬼。骨肉斃於下,陰為野土。其氣發揭於上,為昭明,焄嵩悽嗆,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 (禮記、祭義)

人死後,魄必消散,這一點沒有問題。問題則在於魂升於天,即禮記所說『氣發揚於上,為昭明』,是否永久存在呢?或過不久,魂也散在天地大氣中呢?儒家對於這個問題沒有明白的答案。祇有王充明明否認鬼神的存在,也否認人魂的常存。朱熹曾說人魂散在天地大氣之中:可是,中國儒家最重祭祖,誰也不敢明說祖宗死後魂不再存在,不然又何必祭祖呢?

儒家不講來生,然而人總有死,死後的問題,不能不使人心不安。尤其中國人重孝,重祭祖,則對於祖先死後的存在問題不能不問,於是佛家傳入中國後,乃乘虛而生,向中國人大談來生,而以來生為中國一般民眾的佛教信仰和宗教生活。

佛教講來生,因為講因緣,人生是因緣所成。人為什麼生呢?是因為自己有『我執』,自己相信自己存在;這種我執,乃由人的無明而來;無明則來自人的惡業。無明祇有佛的光明可以消除,佛的光明則由禪觀而得。人得有佛的光明,使入涅槃,不再轉生。因此,凡是沒有成佛入涅槃的人,在死後都要重新轉生,佛教稱轉生為輪迴。

在一個沒有成佛的凡人去世時,在轉生以前,有五條路可走,稱為五趣:即地獄、畜牲、餓鬼、人、天。

『五趣屬於三界,三界指有情者所住的器世間。分為欲界、色界、無色界。欲界下有地獄,中有人的四洲,上有六欲天。色界則包有梵眾天等十七處的色相最精妙,宮殿樓閣,精緻華麗,因此稱為色界。無色界則沒有地域可言,所以稱為無色,包有空無邊處等四天。

『人在輪迴時,按人的善惡而定趣向。犯了重罪的人,則趣地獄。犯了輕惡的人,則趣傍生或餓鬼。作了上善的人,趣生於天。作了下善的人,投生為人。……』(38)

『但五趣,有說為六趣或六道者……除五趣外,加『阿脩羅』 (或脩羅,或阿索洛)所以然要添加阿脩羅,為的善惡都能有三報。惡分上中下三品,有地獄、餓鬼、畜牲三報。善分上中下三品,便也有三報:上品善有天報,中品善有人報,下品善有阿脩羅報。』(39)

『法苑珠林』自卷第七開始,到卷第十二止,稱為六篇,講解六趣的意義,有述意、有會名、有住處等節目,更有列舉實例,以加說明。

來生在佛教的信仰中意義重大,在佛教的宗教生活中,也有重要的位置。佛教的宗教生活無非為求對來生的解脫,或求亡魂的超脫。

道教對於來生沒有明白的信仰,所信和所求的長生,乃是今生的延壽,不是死後的永生。道士或信者修煉內丹或外丹時,祈求神靈的護祐,類似佛教的求佛菩薩以升天界。但不是為著來生而祈求。民間道教信徒都信佛,以佛教來生信仰為信仰。

 

 

 

 
  1. 朱芳圃,甲骨學商史編,下冊、第九編,頁十四。商務印書館,民二十四年版。
  2. 佛教朝暮課誦,臺北善導寺佛經流遠處。民六一年版。
  3. 雲笈七讖,卷十九,第三十。神仙。
  4. 同上,第三十六,神仙。
  5. 同上,第三十九,神仙。
  6. 同上,第四十,神仙。
  7. 同上,第四十二卷,存思。
  8. 同上。
  9. 同上,第四十一卷,沐浴。
  10. 同上,卷六十五,合丹法。
  11. 同上,卷六十五,祭受法。
  12. 同上,卷四十五,秘要訣法,解穢湯法第六。
  13. 同上。
  14. 傅勤家,中國道教史,商務印書館,民六十一年版,頁一五三。
  15. 說文解字詁林。卷二,頁四六。
  16. 同上,卷二,頁四十七。
  17. 同上,卷二,頁四十八。
  18. 張子全書,卷一,西銘總論。
  19. 張子全書,卷二,正蒙、誠明篇第六。
  20. 大清會典,卷三十六,祭統。
  21. 同上。
  22. 同上,卷三十七,大祀一。
  23. 明會要,卷七,頁九十六——九十七.
  24. 同上,卷三十七。
  25. 同上,卷三十八。
  26. 同上,卷四十。
  27. 同上,卷三十七。
  28. 同上:卷三十七。
  29. 邢福泉,中國佛教藝術思想探原。商務印書館,頁六0。
  30. 丁福保,佛教大辭典,臺北市華嚴蓮社印,頁六九0。
  31. 羅光,中國文化中罪的形態和意義。見牧廬文集。臺北七年第二冊,先知出版社,民六十二年。
  32. 雲芨七籤,卷三十七,齋戒。
  33. 羅光,中國文化中罪的形態和意義,頁七十八。
  34. 同上。
  35. 法苑珠林,卷八十五,受教篇,述意部。
  36. 佛學大辭典,卷上,八書,頁一二三九。
  37. 同上。
  38. 羅光,中國哲學大綱,下冊,頁二三六。
  39. 同上,頁二三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