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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3)p.245-258
   

福音資料的來源

 

一、前言

我們這次演講的主題是福音資料的來源及形成的過程;也就是說從宗徒們宣講開始,一直到形成書寫福音的原始資料止,而不是討論現在已經成型的福音。所以,這一講的範圍並不拘囿於狹義的類型批判,由於類型批判只把福音拆成了零碎片段,之後再研究每一小段寫成的經過和背景。現在,我們是要對福音形成的第二個階段或過程作一個連貫性的描述。但是對這過程的研究,只可說是比較合理的推測,因為我們手邊所有的證據,最主要的就僅有四部福音和宗徒大事錄。對於這個過程的歷史,我們沒有一個完整的記載可供參考;其實不要談很完整的歷史記錄,連比較翔實的歷史資料都很缺乏。所以,我們只是根據現在存有的福音和宗徒大事錄,以及一些可信的記載,如約瑟夫所寫的當時猶太人的生活情形,和初期教會其他的記載。研究聖經的學者把它們綜合起來,做了一個最合理的假設,由於探討的人眼光各異,所以不同的說法也相當多,我們的觀點主要是來自一位法國聖經學家Leon Dufour和一位比國聖經學家Lucien Cerfaux研究的結果。

 

二、耶穌的宣講

在耶穌的宣講中,他到底說了些什麼話?行了些什麼事?這是福音形成的第一階段的研究對象。此處我們只需籠統帶過,因為跟我們研究略有關係的,是耶穌宣講時所用的方式:他在不同的時地、對不同的人物、以不同的方式,講了相似的道理,行了類似的奇蹟。一個道理並不是只講一次,也不是一個道理永遠用一樣的講法,即使講了許多次也沒有完全雷同的地方。這項事實是相當重要的。第二,耶穌的許多奇蹟,也不只行了一次。如他多次治好了瞎子;也多次使癱子行走。在安息日治病,福音上的記載也不只一次。這是我們對耶穌的宣講應該有的了解。其次我們也應當明白,雖然耶穌沒有把他的道理弄得刻板無味猶如背書,但是他教導人的時候,卻運用了一般經師所用的方法。在那時,寫作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因為寫書是樣專門的職業,紙很貴,書寫的工具又不好,所以「寫」的風氣並不盛行。不是任何人可以隨便就寫些東西,或是有錢便可買本書的。猶太人的經師是用口傳的方式來訓誨、來傳遞思想和保存傳統。

口傳的方式,不是創始於經師,而可以說是從猶太人的先知文學起開始運用,他們把道理編成一種易唸易記的口訣。耶穌不是以死板的方式宣講,但是在他講了無數次後,慢慢地在宗徒之中,或是在他的指導之下,有一些像口訣似的文句出現之可能性甚大。看我們的福音中,不少段落是有規律、押韻的,有些我們可以說是後期教會的禮儀經文,因此才會有整齊一致的型式。但是有些明顯的不是禮儀中使用的句子,如真福八端,「神貧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哀慟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受安慰。……」很可能是把耶穌基督所講的道理簡化成一個撮要,然後編成一篇易於記誦的短文。這種口訣的方式、到底是在耶穌生前就有的呢,或是死後做成的呢?今日已不可考。然而,即使耶穌用了這個方式,也不足為奇,因為這就是當時經師一般教導子弟的方法。

除了真福八端之外,還有很多例子,如瑪竇福音六:19~21節所言──這是耶穌主要的教訓之一:「你們不要在地上為自己積蓄財寶,因為在地上有蟲蛀,有鏽蝕,在地上也有賊挖洞偷竊」;下面接著是相對的句子:「你們要在天上為自已積蓄財寶,因為那裡沒有蟲蛀,沒有鏽蝕,那裡也沒有賊挖洞偷竊。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必在那裡。」這三節的形式,表示它具有韻律性的組織,很可能在耶穌宣講的過程中已經發展成大概的模式。後來宗徒又把耶穌的教訓整理了一遍,而依照經師的傳統編集成可以背誦的口訣。但是我們不知道它形成的確切時期,反正這是一個當時的經師教授門徒記憶的方式。

關於第一階段說到此為止,我們不去考證那些是耶穌所作的,那一個真是耶穌所講的,因為這是屬於歷史批判的任務。

 

三、宗徒們的作證

門徒們自己開始宣講的時期,我們現在所依據的一個最重要的資料就是宗徒大事錄。按照聖經學家用文學批判的原則來衡量,宗徒大事錄記載了幾件初期教會頗為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在五旬節前後發生的事。

首先,我們要明白宗徒對他們的作證任務已經有一個很清楚的意識。在宗徒大事錄第一章15~26節裡記述的事,是為了選擇一個人代替猶達斯的位置;他們選擇的條件是什麼呢?就是:「由若翰施洗起,直到耶穌從我們中被接去的日子止;這些人中,應當有一個同我們一起作他復活的見證人。」(一:22)所以宗徒的見證是從耶穌的公開生活──若翰施洗起,一直到他被接去升天的日子為止。當然,在作整個見證的中間,並不是每件事情的重要性都是一致的,其中最重要的是耶穌的復活;如果基督沒有復活的話,宗徒無法認出基督是由天主來的,更不能深深體驗出基督的天主性來。所以這個復活的奧蹟等於給耶穌全部生命一線新的光明,否則宗徒們就難以了解耶穌整個公開生活的意義。因此在揀選宗徒的條件中,「同我們一起作他復活的見證人」是個最重要的關鍵。

在宗徒大事錄第二、三、四和十章裡,記載教會初期伯多祿所作的幾次宣講,雖然這些宣講不是一字一字的記錄,可是所用的文字和寫法,經過聖經學家的考證,卻認為是相當古老的;它比福音中的某些資料、寫法及用字時代更早。因此這幾個宣講在聖經學裡有個特殊的名稱,叫做初傳(kerygma)至少目前的聖經學家仍然認為這是相當忠實的記錄。

在初傳中,宗徒們作證的中心思想是什麼呢?我們且看第二章,聖神降臨之後,眾人都譏笑宗徒喝醉了。於是伯多祿起來作證,他說他們並沒有喝醉,這件事情是為應驗岳厄爾先知的預言;接著他把耶穌整個的公開生活作了一個略述;「諸位以色列人!請聽這些話:納匝肋人耶穌是天主用德能、奇蹟和徵兆──即天主藉他在你們中所行的,一如你們所知道的──給你們證明了的人」(二:23)。耶穌死亡的事情發生得並不太久,不過在兩個月之前,這些猶太人應當記憶猶新。而伯多祿對猶太人宣講,最主要的就是講述聖神降臨是應驗了先知的話,基督死而復活了。「他照天主已定的計劃和預知被交付了;你們藉著不法者的手,釘他在十字架上,殺死了他;天主卻解除了他死亡的苦痛,使他復活了,因為他不能受死亡的控制。」(二:23~24)「這位耶穌,天主使他復活了,我們都是他的見證人。」(二:32)由此可知,自宗徒開始傳教,就非常清楚的明白:我們是見證人,我們作的只是一個見證而已,沒有什麼新發明的道理;而聖神,就是耶穌基督死亡復活後一個救恩性的效果。

同樣,在宗徒大事錄第三章,伯多祿治好一個瘸子後又宣講了一篇道理,強調耶穌基督死而復活,所以救恩來臨人間。伯多祿在初期見證的重心都是「死而復活」,而對耶穌公開生活的其他事蹟則講得很少。這是因為他的聽眾多是猶太人的緣故,他們已熟知耶穌的言行。

到了第十章以後,重心便轉變了,在第十章中間,伯多祿第一次給一個外邦人講道,這件事情也是在聖神的引導下完成的。之後,伯多祿就發表了一篇言論為耶穌基督作證,這就是第十章34~43節所述的:「我真正明白了:天主是不看情面的,凡在各民族中,敬畏他而又履行正義的人,都是他所中悅的。他藉耶穌基督──他原是萬民的主──宣講了和平的喜訊,把這道先傳給以色列子民。你們都知道:在若翰宣講洗禮以後,從加里肋亞開始,在全猶太所發生的事:天主怎樣以聖神和德能傅了納匝肋的耶穌,使他巡行各處,施恩行善,治好一切受魔鬼壓制的人,因為天主同他在一起。我們就是他在猶太人地區和耶路撒冷所行一切的見證人。他們卻把他懸在木架上,殺死了。第三天,天主使他復活了,叫他顯現出來,不是給所有的百姓,而是給天主所預簡的見證人,就是給我們這些在他從死者中復活後,與他同食共飲的人。他吩咐我們向百姓講道,指證他就是天主所立的生者與死者的法官。一切先知都為他作證:凡信他的人,賴他的名字都要獲得罪赦。」

這當然不是講道的原文,但是我們仍然可以看出伯多祿對外邦人宣揚福音的原則,他不只注重死亡和復活,對於耶穌公開的生活也大略的介紹:開始的時候,若翰宣講洗禮,然後耶穌從加里肋亞開始,而後在猶太地區行事:「巡行各處,施恩行善,治好一切受魔鬼壓制的人。」最後來到耶路撒冷,在那兒人們懸掛他在十字架上,殺死了他,到了第三日,他復活了。這樣的地理結構跟對觀福音完全一樣,顯示出對觀福音地理結構的雛型已成。從這裡我們尚可看出來宗徒作證內容的趨向,他們仍尊重舊約,伯多祿也說過:「一切先知都為他作證」(十:43)。同時他們也明白這個救恩是給全世界帶來的。所以在宗徒的初傳中,我們看出當教會初奠基石時,已經逐漸的意識到自己所要作證的內容,而繪出了一個大致的藍圖,雖然這時還沒有立刻為成一本書。

耶穌宣講時使用的是亞拉美語,很可能他一直沒有說過希臘語和希伯來語。當時巴勒斯坦通行的方言是亞拉美語,而我們現有福音的原文,都是用希臘文寫成的。從亞拉美語的宣講如何過渡到希臘語的宣講,是個很有趣味的問題。到底是教會傳到希臘化的世界(即當時的小亞細亞一帶)之後,才慢慢有希臘文的宣講呢,還是在初期教會中已經開始有了希臘文的宣講?這個過渡的階段是否也是在宗徒的監視下完成的?這些問題有各種不同的說法。

其中有一種說法我們不能否認它的合理性:我們從宗徒大事錄第六章可以看出,在耶路撒冷的初期教會中已包容了不少希臘化的猶太人。人數之多,以致於他們中應當選出七位執事來管理眾人愛德的工作──因為宗徒們沒有時間去照管他們。由此可見在初期教會中,已經有了許多希臘化的猶太人參加,那麼這些人,如斯德望,及當時的七個六品,大概都是一方面會說希臘話,一方面又會說亞拉美語的人。甚且這批執事很可能在講道理的時候,就已經逐漸不用亞拉美語而使用希臘語宣講。所以我們不能把形成希臘化傳統的時期說得太晚。

此外由於他們處在猶太人的環境中,所以把亞拉美語的那些口訣等直接翻譯到希臘文,而猶能保存原來的方式及語風。這是希臘文傳統成立的可能性之一,然而真實的情形究竟怎樣,沒有人有確實的資料。

其次我們也要注意初期教會對作證內容的影響。初期教會是個怎樣的團體?教會團體到底對宗徒作證的職務抱有怎樣的意識?在宗徒大事錄二:42節說道:「他們專心聽取宗徒的訓誨,時常團聚,擘餅,祈禱。因為宗徒顯了許多奇蹟異事,每人都懷著敬畏之情。」顯然的,初期教會團體是以宗徒為他們的中心。這個以宗徒為中心的團體為何如此的敬畏宗徒,不只是他們行了奇蹟異事,更因為他們是一批真正為基督作證的人;只有他們才有作證的權威。這一點在五旬節聖神尚未降臨前,揀選瑪弟亞替代猶達斯時他們已經意識到了:這個宗徒小團體是蒙天主召叫的一個特殊的團體,現在缺了一個人,而遞補的人應該與其他十一位有同樣的資格。

事實上,在教會團體裡更具重要性的是宗徒的訓誨,因為他們是一群權威的見證人。不只是一個地方的信徒敬仰他們,其他團體亦復如此。如宗徒大事錄四:32節:「眾信徒都一心一意,凡各人所有的,沒有人說是自己的,而都歸公用。宗徒們以大德能,作證主耶穌的復活,在眾人前大受愛戴」。可見宗徒的作證不僅僅以言語,而且是以天主的德能作證,因此成為團體的中心。

我們再看第六章選立七個執事的事件,便可明白宗徒對他們職務的意識。因為那時信眾日多,宗徒身兼數職,除了宣講外,還要管理教會的事務和愛德的工作,這工作極為不易。於是十二宗徒就召集群眾說:「讓我們放棄天主的聖言,而管理飲食,實在不相宜。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檢定七位有好聲望,且充滿聖神和智慧的人,派他們管這要務。至於我們,我們要專務祈禱,並為真道服役」(六:2~4)所謂為真道服役就是真正的為基督作證而服役,因為他們意識到他們最重要的職責就是祈禱和為真道服役。所以無論宗徒本身或是初期教會,對於宗徒作證的職務和權威都有非常清楚的意識。

自從教會受到迫害──斯德望首先蒙難以後,希臘化的猶太人四散逃亡,使教會傳到了撒瑪黎雅。耶路撒冷聽說撒瑪黎雅人接受了天主的聖道,便打發伯多祿和若望往那裡去為他們祈禱,使他們領受聖神,因為聖神還沒有降臨在他們任何人身上。這是宗徒們開始巡行耶路撒冷以外的第一個地區,其中的含義好像是在外面建立的教會,一定需要宗徒權威的認可才行;雖然書上沒有直接明白的記載,但是當時一切言語、行動都必須和宗徒的教訓符合,才算是正統的。為這樣的事,伯多祿和若望也不只出去過一次。由於那時教會的組織還很小,面對的環境也較單純,所以初期的作證都是口頭作證,許多地方可以直接聽到十二位宗徒的訓誨。

在教理方面,教會針對猶太人的宣講,主要是引證舊約來證明耶穌基督是預許的默西亞,對接受這個事實的人,他們就宣講教理,這個教理主要是為「耶穌基督是默西是亞,是主」作證。於是他們就用不同的方式去表達。宗徒們彰揚耶穌的言行,敘述他怎樣應驗了舊約先知之言,把耶穌生平的事蹟深植於人的心底。耶穌是默西亞是主,不僅僅是一個空的名號而已,而是他對信仰他的人具有真實的意義。

宗徒們在這方面也是採用教導的方式,耶穌來是為滿全法律,並不是來取消法律的。這句話的意義可能在信仰耶穌的人的生活中,引發了一些問題:我們到底還該不該守齋?該不該祈禱?我們還應該納殿稅嗎?我們應不應該向凱撒納稅?我們中間的相互關係是什麼……於是宗徒們就開始在記憶中找求正確的答案,耶穌曾經如何做,如何回答,以教導當時的人。宗徒起初的宣講有很多是教理式的,在一個具體的環境下面對一群具體的人,宗徒們做了這樣的教導。所以開始時,很可能是由一個人發問;宗徒回憶、思慮之後,給予答案和教誨。

奇蹟在整個的以色列歷史中是個不可忽略的部份。如天主帶領以色列子民離開埃及的奧蹟,是天主以神蹟和奇蹟(Signs and Wonders)來完成的大事。耶穌基督也行了許多有關奇蹟的事,宗徒們的宣講,不可或缺的也提到了在基督身上天主以德能完成的事情。對於耶穌所行的奇蹟,如瑪竇形容他步行海面,之後平息風浪;而平息風浪這件事在教會的觀點下,就足以朝拜他為天主子,所以我們應該承認他是天主子。諸如此類小短而片段的故事便開始產生了。

跟隨宗徒的信徒,除了「專心聽取宗徒的訓誨」之外,他們還擘餅、祈禱。很快的這個小團體就有他們的禮儀生活和祈禱生活了。在這個禮儀及祈禱生活中,他們不能不對他們的信仰生活有所表達:無論是用讚頌的也好,用朝拜的也好,用儀式的也好,都應該把他們的信仰表示出來;這是一種自然的結果。禮儀中最常用的表達方式就是詩歌。猶太人對詩歌有相當深的喜愛,我們可以在很多地方找出這種詩歌體的文章,如若望福音的序言,大概原來就是詩歌:斐理伯書第二章5~11節:「他空虛自已,服從至死,……為此,天主顯揚他……」這一段如就希臘原文分析,也是具有詩歌的形式,可能也是當時禮儀的詩歌。

除了擘餅外,領洗、領受聖神及祝聖執事都是屬於禮儀的一部份,雖然在宗徒大事錄一筆帶過,可是在真實的禮儀中絕不會如此簡單。教會初期的禮儀可能較為簡陋,待教會逐漸成型之後,愈了解禮儀的意義,就愈願意用不同的方式把信仰的內涵藉禮儀表現出來。擘餅成為初期教會禮儀的中心後,逐漸與聖殿的禮儀分離,我們現在所用祝聖聖體、聖血的經文,原來不是在苦難敘述中的,而是取自另一個禮儀。新約中,瑪竇和馬爾谷福音的建立聖體經文,大概是來自耶路撒冷教會的禮儀;路加和保祿,大概是來自安提約基亞教會的禮儀經文。這些禮儀都是產生新約的原始資料之一。

當教會傳開之後,引起了護教學的需要。也就是說傳到一個不信耶穌基督的地區,必會遭到許多困難。保祿就作了許多這樣的嘗試,他在雅典講:「你們有一位不認識的神,……」不過他的嘗試都告失敗。由於要對外邦人宣講,護教學是勢所必然的;尤其是在證明耶穌復活上。世界上的各種宗教,連猶太人,雖然天主給過他們啟示,他們仍認為人能復活是件很稀奇的事情,因為沒有人從死者中復活過。所以很多人都攻擊復活。在講論耶穌復活的時候,瑪竇福音所述派兵去看守墳墓的事,就是為了製造出於非教會、為難基督的人那方面的證言,利用這些人作證基督的確復活了。除了外邦人,對於經師和法利塞人的攻擊,他們也要竭力辯護,就像猶太人逐漸不守經師或法利塞人規定他們的法令而遭到指責時,他們便會辯駁道:「耶穌基督當時這樣說過!」「耶穌基督的法律比你們的完全。」等等。

綜合上面所述,我們可以合理地推測各種福音資料出現的經過。由於各種不同的需要,使得宗徒的宣講愈來愈豐富。這正是耶穌所說的:「真理之神要來,引領你們進入一切真理,回憶起我對你們所講的一切。」

 

四、寫作資料的形成

由於教會日趨進步與成熟,它的範圍逐漸擴張,使宗徒無法分身到每一處宣講,也使這個成熟的團體出現了文字的記錄。在這種文字的記錄中,很自然的便會把耶穌相似的教訓歸納在一起。以山中聖訓為例,它不可能是耶穌一次宣講的內容。可能是把耶穌所曾談到的猶太人一向注重的三種苦功.祈禱、施捨、禁食為主題,收錄在一起以教訓眾人。還有其他關於舊約的訓言,「以前你們聽人家怎麼說,我現在對你們又怎麼說」擺在一起。一個成熟的團體中有這樣的事是十分合理的。比喻也是一樣,耶穌基督的比喻,如瑪竇福音第十三章關於天國的比喻,第廿一到廿二章關於末世的比喻,都是日積月累地集在一塊兒的,第廿四到廿五章裡面,基督徒在生活中應有德行的幾個比喻編排在一起,這都是想像得到而且合理的分類。奇蹟的故事、與法利塞人爭辯的故事,也慢慢的聚集在一起。這種小型的集合,大概在初期宣講不久後就形成了。連結新約,舊約的重要人物──若翰洗者的資料,可能在開始就有一段獨特的集合,後來因為編輯的需要將它拆開了。

初期教會中,擘餅的含義很深,跟擘餅頗有關係的奇蹟就是五餅二魚。瑪爾谷福音記載有兩次五餅二魚的奇蹟及其後發生的一些事情,一直到醫治好一個瞎子或啞巴止。這兩段記述在結構上有平行之處:先是有增餅及魚的奇蹟,然後或平息風浪,或步行海面,而接?就治好一個瞎子或聾子。這種相似的結構,可能來自當時已經流傳有關「餅」的訓誨的小卷軸。若望福音和路加福音雖然只記載了一次增餅的奇蹟,其結構也是相同的,因此我們可以推測在那時有關於「餅」的訓誨是無可置疑的。

耶穌的苦難和復活是救恩史上最重要的一環。現代聖經學家研究苦難史的形成是相當早的事情。四個福音都有苦難史,他們的結構以及時間的次序上安排得相當完整;這是四部福音最統一的地方,因此大家都同意苦難史的形成年代較早,所以差異較少。雖然每一位聖史寫作苦難史時都有一點獨特的資料,譬如黑落德的審判,就不是每個人都有的。但是,無可否認這是四部福音最相同的一個片段。

聖經學家還認為苦難史的大綱也不是一下子就擬好的;開始的大綱相當簡單。以馬爾谷福音的苦難史為例:先是山園被捕,而後是宗徒們逃散,再是公議會的審判、定罪,解交給比拉多,最後被釘死、埋葬。這是原始苦難史最基本的內容。後來在這些資料前,再加上一個序幕:公議會陰謀處死耶穌,並且附上他在伯達尼晚宴被敷香液之事來預示他的殯葬,然後就是最後晚餐的聚會。最後晚餐中建立聖體要事的部份,是將擘餅禮儀中紀念聖體的經文鑲嵌到苦難史裡。

重要資料都具備以後,又加上一些目擊的證人的細節,如山園祈禱,二位宗徒陪伴在側。伯多祿進大司祭府,三次背主等。馬爾谷福音記載伯多祿三次背主的資料很可能是從伯多祿自己口中聽到的。山園祈禱卻只有少數的宗徒親眼看到耶穌基督作怎樣的祈禱。這些都是比較晚得的資料;加添上去之後,苦難史遂具備了今日的形式。這個苦難史和耶穌的復活,跟後來形成的奇蹟故事、訓誨故事聯結起來,就是整部的福音了。

復活是個比較特別的傳統,我們現在無法仔細討論,但是可以稍為提提每位聖史相異的地方。路加和若望,他們只記載了在耶路撒冷和附近的顯現,至於瑪竇和馬爾谷則只記載了在加里肋亞的顯現,好像耶穌從來沒有於耶路撒冷顯現一般。這裡面有許多聖經學上的問題,有興趣的話不妨參考黃素蓮所譯「信證學與聖經中的基督」一書。

我們所推測的福音資料形成過程,是否可以在聖經中找到一點依據呢?路加福音第一章就給了我們答覆,序言說:「德敖斐羅鈞座:關於在我們中間所完成的事蹟,已有許多人,依照那些自始親眼見過,並為真道服役的人所傳給我們的,?手編成了記述,我也從起頭仔細查訪了一切,遂立意按?次第給你寫出來。」

這位外邦人的福音作者,所根據的是(1)親眼見過耶穌基督,為他作證的人;(2)這些人是為真道服役,他們並不在一切證據之上,因為他們沒有改變和控制真道的權利,只能為它服役。路加依據目擊者的見證,本?求真的精神訪查了一切,然後才?手編成記述。在他寫成這部福音之前,已經有了書寫的文件。他參考了別的文件而並不是第一位著手編書的人,他的工作只是把過去的人已經完成的一件事,很忠實的,並按照個人的神學次第──非歷史的次第──寫出來。所以至少我們可以從路加福音口中、證明我們推理的過程是相當正確的。

 

五、結論

按今日聖經學家的推想,當時寫出來的片段的福音,起初並沒有被教會視為神聖而不可變動的。舉例來說,巴比亞斯證實瑪竇宗徒曾經用亞拉美文寫了一本耶穌言論集──(它並非現在的瑪竇福音,因為瑪竇福音是用希臘文寫成的而非自亞拉美文翻譯過來的。)聖經學家相當尊重這個歷史的作證,可是它後來卻佚亡了。有些人認為它被翻譯成了各種的希臘文。其中某些譯本被寫瑪竇福音的人引用,有些被寫路加福音的人引用。這種說法是一項假設,不過仍有一點事實根據,就是從前亞拉美文的福音,在初期教會中並非一字不能更改的。我們今日的福音常有些早期竄入的記載,經過聖經學家的批判之後才將它們刪除,而恢復原始的面貌。

另外一點我們應知道的是:當時並不是以書寫為最重要的作證資料,而是以宗徒的見證為最後的權威。所以至少在宗徒生存的時候,口傳的權威是與書寫的資料並行且相互影響的。聖經學家認為我們不能完全從文字學來解決對觀福音的問題,同時也不能完全靠口傳。所以按今日研究的結果,口傳與書寫是並行而且相互影響的。

教會是一個活生生的團體,不斷的有新的聖師出來,有新的表達信仰的方式出現。初期教會的成長與擴展,各地的禮儀生活日趨不同,希臘地區,希臘化的猶太人有他們的方式;外邦人的教會也有表達他們信仰的方式。初期教會在聖神的推動和宗徒的宣講和督導之下,保存了口傳傳統以及書寫的記錄,一直到產生今天這四個福音為止。這是我們對福音資料來源的過程所作的最合理的推測。

 

主要參考書:

Raymond Brown, S.S.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Vol. I, II (New York : Doublelay, 1966, 1970)CXLVI,1208

Bruce Vawter, C.M.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The Jerome Biblical Commentary (New Jersey : Prentice-Hall 1969) pp. 414-466

Lucien Cerfaux, The Four Gospels (Westminster, Newman, 1965) pp. 1-24

Xavier Leon-Dufour, Les evangiles et L’histoire de Jesus (Paris: Seuil, 1963)pp.22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