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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3)p.207-214
   

從瑪竇福音的編輯要旨看

第一福音書的神學思想

 

福音書為什麼要有四本?四本福音書有許多矛盾和不調和的地方,一本不更簡單嗎?寫福音書的作者為什麼要那麼寫?他的寫作目的是什麼?

根據晚近的研究,福音書所以要如此編排,只有一個理由,那是神學的理由。霍司金(Edwyn Hoskyns)曾說:「新約難解之謎是在神爭學之謎……拿撒勒人耶穌與早期教會的關係是最大的謎。」

我們不同意類型批判(Form Critics)學派的看法,認為教會──信仰的社團──創造了耶穌。豪無疑義地,是耶穌自己手創了教會。可是要了解聖經,我們不能不承認耶穌的言行和他的弟子們對耶穌的反應一樣的重要。我們研究福音書作者的編輯和用字就是為了要更認識耶穌,因為福音書的作者在編排中已在在流露他對耶穌的看法了。

根據許多新約學者所接受的「四部源流說 (Four Document Hypothesis) 」瑪竇的來源有三方面:最主要的是馬爾谷福音,在馬爾谷福音中一共有六六一節,而其中竟然被瑪竇引用了六百節;瑪竇福音一共有一零六八節,因此其餘的四百餘節(從Q──有關教訓的資料──和M瑪竇自己所搜集的資料)就是他的特殊貢獻了。

Q的資料除了為瑪竇福音應用以外,也大量的為路加福音所用,但是路加中的Q是那麼散漫和不規則,顯然瑪竇別有用心的把材料重新組織,而達到他編輯的目的。我們深信這也是瑪竇成為第一本福音書的原因。如果要以地位、身分、和寫作的年代來講,馬爾谷福音絕對是佔第一位,不但在主後六十五年左右已經完成,在很早就知道這本書是伯多祿的傑作,要不然新約正典的第一個原則是宗徒所寫的一關就通不過,馬爾谷根本挨不上宗徒之列。瑪竇福音的所以被選為第一本是因為原始的教會是著重教導的教會,而瑪竇福音是最適合作教導之教科書的一本福音。

 

壹、 猶太人的福音

這是一本猶太作者為猶太人所寫的福音。他一方面企圖把天主的選民以色列的偉大說出來,一方面又希望他的同胞相信福音。

一、耶穌的族譜

瑪一:一~十七對非猶太人讀來是一種重擔,但是對猶太人卻是一種光榮。耶穌的祖先不但能推算到達味,而且可以直溯亞巴郎。如果我們把這個族譜與路加第三章廿三節及以下的族譜來比較,或者直接到舊約中去比照的時候,就會發覺瑪竇福音的族譜遺漏很多。這種遺漏不外乎兩種解釋:一是瑪竇的疏忽,另一可能是瑪竇故意要把這族譜拆成三個階段,每一個剛好是十四代(瑪一:十七)。他不但故意分開來,而且還不厭煩瑣的特別指出其中的意義。猶太人以及當時人喜歡用數字來代表人的姓名是極普通的事。在若望默示錄中就有獸的數目是六六六,一般解經家都認為那是影射尼羅王,因為尼羅王的名字拼起來剛好是六六六。用同一個方法達味的名字則為十四:717= 4+6+4=14;這麼說來,瑪竇一開首就寫出猶太人所欽佩的家世,並且也以猶太「夫子的解經式」來暗示耶穌是達味的子孫──猶太人所盼望已久的默西亞。「達味之子」在一:一及二一:九中明顯的提到。

二、猶太人的王

瑪竇在二:二及二七:三七都提到「猶太人的王」,這二處章節並非為瑪竇所專有,但是只要一比較(參閱谷十五:二六:路二三:三八)就可以知道瑪竇寫得比較賣力,他加強語氣,無非要猶太人知道,天主之應許已經在耶穌身上應驗了。(容後再詳細討論)

三、尋找以色列的亡羊

瑪竇的確記載了「耶穌是默西亞,永生天主之子」 (十六:十六──這一點非常重要── 馬爾谷就沒有「永生天主之子」這字),最後的大使命(瑪二八:十六~二0)還包括了到全世界去傳福音,但是在瑪竇的重點,耶穌的使命是對猶太人的。他在差遣宗徒傳道的時候,曾經很清楚的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黎雅人的城,你們不要進;你們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了的羊那裡去。」(瑪一0:五.六)另一次,耶穌到提洛和漆冬的地方,看見了一個客納罕的婦人,那女人稱耶穌為達味之子,要求他醫治她女兒的病,但是耶穌的回答卻是十分冷淡,他說:「我被派遣,只是為了以色列家失迷的羊。」實際上,在瑪竇福音中,耶穌只醫過兩次非猶太人,(參閱瑪八:五及以下)一處在上面已經討論過,另一次就是醫治百夫長的僕人,而這兩次病人都與耶穌保持一個距離,而沒有親自與他們見面,所以「為了以色列家失迷的羊」這一點是保持到底的。

四、舊約的引用

新約中引用舊約的章節最多的一本書是瑪竇福音,在開始幾乎每一章都有許多舊約的聖經。在耶穌口中所直接引用的舊約約有三十三次,在這三十餘處舊約中,有七處曾經用兩次,則一共有四十次左右;這還沒有算入在臆測中可能是舊約章節的應用,如果算入的話,至少接近六十次之多。這些舊約聖經的應用無非是要證明耶穌是舊約聖經的滿全。某一些章節是很自然的。例如瑪一:廿二、廿三之貞女懷孕生子,以及名字為厄瑪奴耳是應驗依撒意亞七:十四。另一些章節以今日的目光看來稍嫌勉強,但是在「夫子解經式」中是合情合理的,好像歐瑟亞十一章第一節的應用,「從在埃及時,我就召叫他為我的兒子。」沒有問題的:這段經文是指梅瑟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事,但是瑪竇卻要它解釋作耶穌曾到埃及避難,再從埃及回到聖地。另一些章節似乎大有問題,例如瑪竇廿一:一~七耶穌騎驢進耶路撒冷的史蹟,是應驗匝加利亞九:九。匝加利亞為的是一匹驢,谷十一:一~八,路十九:廿九~卅五都是一匹驢,而瑪竇卻寫成了兩匹。

五、耶穌與法律

猶太人最尊敬的是法律,耶穌的教訓顯然與法律有不能協調之處,好比在瑪竇福音第五章中一共有六次提到:「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我卻對你們說。」這不是直接跟法律衝突嗎?耶穌既然有什麼就說什麼,瑪竇就不得不強調:「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瑪竇更以耶穌的話來保證:「我實在告訴你們:即使天地過去了,一撇一劃也不會從法律上過去。」(瑪五:十七及以下)

六、摹仿梅瑟五經

瑪竇福音中共有五大段教訓:

(1)五、六、七章 山中聖訓

(2)十章──教導宗徒傳教

(3)十三章──天國的比喻

(4)十八章──何謂偉大與寬赦之道

(5)廿四、廿五章──末世言論

這五大段是新的法律。瑪竇深怕讀者沒有獲得他的暗示,於是在近五大段教訓之開始都有一句話引出有一大段的教訓,這五句開場白是相仿的(參?五:二;十:五;十三:三;十八:一;二十四:二),假如開場白使我們驚奇,那麼結論竟是幾乎完全一樣的同一句話:「耶穌講完了這些話。」(參?七:二八;十一:一;十三:五十三;十九:一;廿六:一)

這些話,尤其是山中聖訓,絕對不會一次講完,路加稱這些為「平地的教訓」(思高學會所譯聖經的標題可以斟酌,因為經文中明明說:「耶穌同他們下山,站在一塊平地上,有他的一大群門徒和很多人聽他講道。」而標題卻為「山中聖訓」,此處標題應改為「平地聖訓」,同章四十七節之標題「山中聖訓的結論」也有問題)瑪竇的所以把這些教訓都記載在山上,是因為要與梅瑟在西乃山上的領受誡命遙遙相對。這些教訓是新的法律。

七、用字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馬爾谷與路加所稱的「天主的國」,到了瑪竇都成了「天國」。因為猶太人尊重天主,又怕犯了十誡中的第二誡:「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出一0:七)所以猶太人索性避免「天主」二字而代以「天」字。

 

貳、耶穌是王

在瑪竇所搜集的材料中,要給讀者以一個特別的印象,就是耶穌是王。在下面的討論中,某幾點已經討論,難免有重複之處。

一、族譜 瑪一:一~十七

這一族譜就是「亞巴郎之子,達味之子耶穌基督的族譜。」(一:一)

二、賢士來朝 (二:一~十二)

東方的賢士來朝見聖嬰的時候,所發的問題是「才誕生的猶太人君王在那裡?我們……特來朝拜他。」(二:二)在他們所獻的禮物中有黃金,黃金通常解釋作為未來之王作金冠之用。

三、達味之子

猶太人一直在等待著的默西亞就是「由葉瑟的樹幹將生出一個嫩枝,由它的根上將發出一個幼芽。」(依十一:一)葉瑟是達味的父親,達味又是以色列全盛時代的君王,所以猶太人一直還在等待一位坐在達味寶座上的王。瑪竇福音中至少有九次提到這個稱呼。(瑪一:一;九:廿七;十二:十三;十五:廿二;廿:三十、卅一;廿一:九;廿二:四十二、四十五。)

四、伯多祿之認主(十六:十三~二0)

伯多祿說:「你是默西亞,永生天主之子。」

五、顯聖容之異象(十七:一~八)

在顯聖容的時候,伯多祿、雅各伯和若望看到耶穌在中間,兩旁是梅瑟和厄里亞。傳統上,梅瑟代表著舊約中的法律,厄里亞代表?先知。在這異象中,耶穌的權威超過了法律和先知。

六、納稅的問題(二十二:十五~二十二)

在耶穌和一群懷?惡意的黑落德黨人的談話中,顯示出他雖然承認當時羅馬帝國凱撒的政權,但是他的手裡另有天主的權柄。

七、預言未來的光榮和審判(十九:廿三~卅)

耶穌和門徒的談話中,他說:「……人子坐在他光榮的寶座上時,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 (廿八節)

在婚宴的比喻(廿二:一~十四)及公審判的比喻(廿五:卅一~四十六)中,在在顯出耶穌有君王的榮耀和審判的權柄。

八、榮進耶路撒冷(廿一:一~十一)

當耶穌騎在驢背上進耶路撒冷的時候,猶太人即刻就記得匝加利亞所預言的:「看,你的君王來到你這去裡,溫和的騎在一匹驢上,一匹母驢的小驢駒上。」門徒的反應把自已的外衣舖在路上,又把樹上砍下來的樹枝搖動著並舖在路上,都是歡迎君王的排場,尤其教會的傳統相傳,這樹枝是棕樹枝,更有?瑪加伯王朝的意味。我們曾在考古學上發現瑪加伯的錢幣上是用棕樹枝做國徽的。

九、潔淨聖殿(廿一:十二∼十七)

潔淨聖殿固然是天主之子的行動,也是君王權柄的象徵。

十、默西亞為達味之子而又為達味之主的討論(廿二:四十一~四十六)

耶穌告訴法利塞人,默西亞甚至還是達味之主。(參閱聖詠一一0篇)

十一、比拉多前的承認(二十七:十一~十四)

比拉多問耶穌說:「你是猶太人的君王嗎?」耶穌說:「你說的是。」在兵丁的戲弄,給耶穌披上紫紅色的外袍,用荊棘編了一個茨冠,戴在他頭上,拿一根蘆葦放在他的右手中,當作權杖。而最後,戲弄他跪在他面前說:「猶太人的君王,萬歲!」竟然真的給他們說中了。(二十七:二十七~三十)耶穌受釘峙的罪狀牌上所書寫的也是:「這是耶穌,猶太人的君王。」

 

三、以標題來編福音書

瑪竇以標題來編排福音書,一方面是易於教導,另一方面他要把耶穌介紹成為一位師傅。耶穌在瑪竇福音中被稱為師傅還比其它福音書為多,至少有十六次以上,而論到耶穌的有六次以上。教導的動詞也比其它福音書為多,至少有二十次。

耶穌是最偉大的教師,他的教導使群眾驚奇「正像有權威的人,不像他們的經師。」(七:廿八)也正因為耶穌是如此優良的教師,瑪竇就不惜犧牲「時間與空間」呆板的編排而採用標題式了。

一、五大段教訓(已討論)

二、以「三」來排列的

瑪六:一~一八,三種宗徒誇耀的試探──施捨、祈禱、與禁食。耶穌在曠野三次受試探(四:一~十一)。革責瑪尼山園中的三次祈禱(二六:三九~四四)。伯多祿的三次背主(二六:六九~七五)。

三、以「七」來排列的

第十三章中有七個比喻,第二十二章中痛斥經師和法利塞人有七禍。有一些解經家把真福八端解釋為七福,以五:九的「締結和平的人是有福的」,當作最大的福,而「為義受迫害的人」之第八福僅為附帶的。從耶穌第二次預言受難和復活到第三次預言受難和復活之間,剛好是十七章二四節到二0:一六中的七種捨棄。(捨棄特權:一七:二四~二七;捨棄自以為大:一八:一~一四;捨棄自以為是:一八:一五~二0:捨棄權利:一八:二一~二五;捨棄自以為男性的尊嚴:一九:一~一五;捨棄錢財:一九:一六~三0;捨棄俗世的公正:二0:一 ~十六)

 

肆、耶穌與教會

耶穌在世上沒有留下著作或其它事業,他只留下了教會。有一本書稱為「耶穌的本意(The Intention of Jesus)」,這書認為耶穌的本意就是在地面上建立教會。

這麼重要的名詞,在四本福音書上只有瑪竇提到,而亦僅為三次,在兩處機會中提到。所幸其中的一次是在最重要的伯多祿的承認主為默西亞的時候所說。(一六:一六~二0;另一處為一八:一六~一八)

提到瑪竇福音的神學,不能不提「教會」名詞之開始,但是在以聖伯多祿為第一任教宗的大公教會的主內兄姊面前討論瑪竇福音第十六章,無疑是在江邊賣水,就此打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