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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2)p589-598
   

抉擇心理學和神修生活


朱蒙泉

 

有時聽到人說,我的意志太薄弱:我做事沒有恆心,或說:現代青年缺少責任心,沒有社會感;或說:現代人在逃避自由,不願負責……。但是,如何使我堅強?如何能有好心?如何使青年有責任心和社會感?如何使現代人感到做自由人的樂趣,並負起生命的責任?抉擇心理學就是為研究這些問題,並謀求這些問題的答案。

一、時代的新危機:逃避自由和抉擇
在這個時代裡,潛伏著一種重大的危機,那就是佛洛姆(E. Fromm)在「逃避自由」一書中,所曾經提到過的:合群和獨立的兩種需要的失調。有時,我們自覺到有能力、權力和自由去決定任何事情,在許多可能性中選擇一種。但是,我們同時也怕在選擇之後,會失去許多可以選擇的機會。我們雖然可以按自己的抉擇去生活,但這樣也會使我與別人隔離起來。舉例來說:你在少年時代,有時不肯順從父母的命令,這時你會覺得自己已經長大了,不再是父母親的附屬品了,我就是我,但是在同時,你也會感到父母親撤銷了對你的保護。再舉個例子:如果你的團體要到某地去烤肉,但你有事情或有理由不能去,或不願意去。因著你所選擇的和別人不一樣,這時,你會感到你和他們隔離了,你會有孤獨的感覺。這種孤獨的滋味實在不好受,所以,下次你再作這種決定時,也就會再三的考慮?不敢做得太決絕。從上面兩個例子可以看出來,團體給人的壓力是多麼大,尤其是當你生活在團體中,而團體要你作一個決定時,你會感到它似乎在施以壓力,剝奪你的自由。

每次作決定的時候,我們覺得把自己孤立起來,但是,我們又希望合群,在這種情形下,我們會感到一種矛盾的心理。依據佛洛姆的看法,我們可能採取三種不同的態度去圖謀解決這種矛盾的心理,可是,三種都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方法。
第一種是以權威自居的態度:認為自己有權力決定自己的事。抱著這種態度的人,雖然肯定了自己的獨立性,但他卻否定了合群性。由此,可以很清楚的看出,這種態度並未解決問題,解決問題並不是肯定一面而否定另一面,要想真正的解決問題,必須兩方面都要兼顧。

第二種態度是消極的破壞主義,一個人為能達到自己的目標,要自由地作決定時,他會感到別人的壓力和外界的阻礙,這時,他便有一種破壞的欲望,想要去制勝或除去這壓力和阻礙,以爭取自由。這是以暴力對付暴力的方式,以得到為所欲為的自由。這是一種反抗性的自由,破壞性的自由。

第三種態度是妥協主義:社會對每一個人都有著期待,為了遷就這期待,我們往往會被這種期待所同化。有時,倒不是別人真的對我們有如此的期待。縱使這是我自己想象出來的,但我還會身不由己的朝著這目標去做。於是,我所作的只是為符合我認為別人在我身上所期待的。在這種情形之下,我雖然在表面上覺得我和別人之間的隔膜消失了,因為別人接受了我,但事實上,我已付出了很高的代價——放棄了自由抉擇。以上三種態度,顯而易見的,並未解決對立的問題──群體性與獨立性的對立,因此,談到抉擇時,不可不同時注意這兩方面。

二、抉擇的要素:動機
抉擇和其他人體的活動不同,譬如鍛煉身體,只要每天作機械式的運動,再加上足夠的營養,身體自然就會結實強壯。但是,抉擇必須要有動機為前導。換句話說,任何抉擇絕不單是意味著你所選擇的某種東西,而且應當看你為什麼選擇這東西。你之所以要作一件事,一定有著它的理由:可能因為這件事是好的,有價值的,有意義的才會使你去選擇它,這理由就是所謂的動機。

那麼,動機究竟是什麼?用普通的話來說,它包含兩種因素:動力和方向。動力就是力量,即吸引我,推動我去做一件事的力量。但是,僅有動力不夠,還需要行動和方向,這方向就是我做這個而不做那個的理由,也就是揀選行為的性質。所以說:動機並不是單純的動,還需要行動的方向,這才稱為動機。簡言之,動機是使人採取行動並決定行動性質的理由。

三、有效動機的特性
林道斯基(J. Lindworsky, S.J.)從一九二O年到一九四O年在科隆大學(University Cologne)和布拉格大學(University of Prague)應用實驗心理學的方法,研究並證實在理性心理學上所討論的現象:人的理性的對象是真,意志的對象是美和善。他發現,人對一連串有意義的數字,比一連串無意義的數字,在學習上較為迅速。譬如:2,4,8,16,32,……遠較4,9,16,25……更容易記憶。理性對於真理和事物間的關係幾乎不能抗拒地接受,並且接受後會感到滿足。

林道斯基又用實驗心理學的方法證實意志的對象是美和善。例如:人見到美麗的花朵和好看的衣服,都會產生美感。美感激發我們的意願,希望去獲得它。當人們見到捨己為人的行為時,莫不嘉許稱道。不但如此,這種英勇的行為,也能激發大家則效。所以,凡是美善的事物和舉動,先天性地對人有著吸引的力量,尤其當這美的事物和善的舉動,與此時此地的我發生關聯時,會更吸引我去仿效。換句話說,若事物和行為的美善為現在的我有價值和意義時,我就會要,就會去做。這價值和意義就是催促我作抉擇的動機。若動機繼續不斷的存留在意識範圍之內,它對我的抉擇就有著持久的作用和影響,抉擇也就能持之以恆。若動機存留在意識的中心,那麼,它的影響自然較存留在意識的邊緣上為強,抉擇也就能持之以堅。所以,常人之所謂恆心和堅定,即包含著兩層意義:(一)是指動機能不斷的發生作用,及存留在意識之中,(二)是指動機有其持久的價值和為具體的我有著特殊和現成的意義。譬如:我天性憂鬱,態度嚴肅,但因時常見到某同學常是笑容可掬,和我的態度形成強烈的對比,於是、我開始感到不安,繼而感到非常舒服。因為在反省之餘,我不僅讚賞他那種愉快的態度,我也喜歡這個人,並願意起而則效,更希望和他一樣地喜樂。因此,快樂、溫和現在對我而言,已成為有價值的態度。一旦肯定並接受了它的價值後,我就自然而然地去學習,使這價值常存留下意識中,而且,時時刻刻地使我由諸內而喜形於色,這樣,便改變了我憂鬱和嚴肅的態度。綜合以上所說的,我們可以這樣結論:認識某事物或某行為的價值之時,幾乎在反省和決定以前,已經產生了立即追求和促使我們採取行動的傾向。故不加思索地,有價值的動機實在是抉擇的先決條件,也是促使我們採取特殊行動的原因。

四、日常抉擇和基本抉擇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每分每秒都在作抉擇。抉擇既成為我們家常便飯,它的重要性似乎變得很是淡漠?譬如兒童揀選可口的東西,成人為生活而辛勞,雖然方式不同,但大家都在選擇,而且是不斷地在選擇。因此,選擇最深的意義倒不是在選這個或那個,而是在選擇這個或那個的同時,我們是選擇自己或抉擇成為自己。這就是所謂的基本抉擇。存在主義者非常重視這基本的存在抉擇,或自我的抉擇(參閱鄭聖沖編著「存在的奧秘」)。自我有其可能的一面和必然的一面,有其時間的一面和永恆的一面,有其肉體的一面和靈性的一面,有其有限的一面和無限的一面。而抉擇的起點是時間和有限,也就是說:一個人接受而且承認:「我」是一個有限的,變化的、特殊的、具體的人,世間沒有第二個人和我一模一樣,這是我微小之處,也是我的獨特之處。我的抉擇和自我的特徵完全相同,所以我的每一抉擇也是有限的、變化的、特殊的和具體的,沒有第二個人的抉擇和我的一模一樣。若我嫌抉擇的有限,而願意保留無限抉擇的可能性,因此,便不想作任何的抉擇,豈不知,就在這當兒,我放棄了自由抉擇的機會,同時也放棄了抉擇成為自己的機會。在不作任何決定的時候,好像是很自由,在抉擇時,好像被限制住了,其實則恰巧相反。因為如果有人永遠保持自己抉擇的可能性,而不作任何的抉擇,那麼,他的自由永遠是空洞的、抽象的和無內容的。因為真正的自由抉擇是具體的、有限的和有內容的,但是,它卻向著必然、永恆、靈性和無限開放著。更好說,每次抉擇就是把矛盾的對立調和起來,並從對立的一極躍進到另一極:在認識、肯定和接受自己的渺小的那一剎那,同時也發現、肯定和接受自己的偉大,在抉擇有限的受造物的身份時,同時也抉擇了創造者,在窺見自己虛無渺小的時候,同時也透視到那所以充實和擴大這虛無渺小的內容。抉擇能將時間和永恆、有限和無限、渺小和偉大協調起來。作抉擇的人常會感到內心的矛盾,但也該把矛盾的心理:憂慮、恐懼和勇氣、希望協調起來,因為他正像馬賽爾所說的:「較低存有,向更高存有發展」。抉擇的時刻是人自我接受的時刻,也是自我超越的時刻。

基本的抉擇是每次抉擇的起點和動機,現在舉例說明這一點。就好像在我們小時候,可能曾經想過要做一位蛋糕師傅,不斷的做蛋糕,不斷的吃蛋糕。從這個現象我們可以發現:我們的希望,實際上並不是只限止在蛋糕上。它表現出來的是一種無限的希求,我如此做是為滿足我無限的意願和希望。有一天,當我發現蛋糕不能滿足我的時候,我就會放棄它,因為我之所以要蛋糕,至少是為了在它內能找到使我滿足的東西,使我向幸福的方向邁進一步。這正如聖保祿所說的:「當我是兒童的時候,說話像兒童,看事像兒童,思想像兒童;一旦長大成人,就把童稚的事拋棄了。」由此可見,我們一切的行為都是藉有限抉擇朝無限的方向走,在選擇中肯定自己的有限,並向無限開放。

每次我們作決定時,一方面雖然把自己侷限於時間與空間之內,但是,另一方面卻正在走向無限與永恆。在決定的一剎那,我把自己縮小了,但同時也深入了,深入在自我、無限及永恆內。當我沒有作決定之前,我無法深入於自我內,所以,我們每當作一個有限的抉擇時,所表現的卻是無限的追尋。每一個抉擇一面表明自己是受造物的身份,另一方面卻以有限的方式來答覆無限的召叫,這樣,在抉擇時,受造的人竟和無限的造物主相遇。同時,我們也會體驗到惶恐和矛盾的心理,好像在打一場殊死戰。因此,可以看出「抉擇」是一件相當嚴重的行為,但是,當你看到這抉擇的意義時,你才會下決心去作,在抉擇中,你是在冒著完全失敗或完全勝利的危險。所以,在這情況中,如果沒有動機,你就會歧途徬徨,卻步不前。但是,一旦你有著一個有意義的動機時,你便會深深的感到它的重要性。這時,你才能在你有限的地位上,向那永遠和無限者作孤注一擲答覆。

五、如何培養責任心和社會感
去年(一九七一)天主教大專同學會指導司鐸在彰化集會,有人指出:協助青年培養責任心和社會感是當前重大的課題。從動機的觀點來看,青年的抉擇有別於兒童的抉擇,青年應以事物的客觀價值,作為取捨的標準,而兒童常以感官的滿足和愉快為取捨的標準。兒童認為一切能滿足我的東西就是好的,能滿足我的人就是好人,但是當他漸漸成長,便開始發現,有價值的事並不一定帶來感官的滿足,但它還是值得追求,有價值的事並不一定對我一人有利,還得顧及家人的利益。所以,建立價值觀,使世物按價值的高下有條不紊的排列,這樣,抉擇才有依據,責任心和社會感也較易培養。為此,心理學家吉諾特(H. G. Ginott)曾說:「唯有在一種有意義的生活和有價值的目標下,才能使青年學得責任心和社會感」。人有著許多需要:生理、心理和精神各方面的,但如果基本的需要不能獲得相當的滿足時,便無法升到更高的一層。沒有人能夠得到完全的滿足,也沒有人會絲毫得不到滿足,完全得到滿足的人和絲毫得不到滿足的人都會靜止安息,不會再作任何抉擇。在既沒有完全得到滿足、又沒有完全不滿足的情形之下,青年人才會具有進取心,這樣,培養責任心和社會感是不會太困難的。

六、抉擇心理學與神修
本文開始時曾指出,逃避自由和抉擇是時代的新危機,因此,生活在新時代又願度神修生活的人們,不能不提高警覺,免得讓這新世俗的精神滲透了我們的生活、思想和態度而不自覺,我們必須深思熟慮,設法協調獨立與合群的需要,融合責任心和社會感於一爐。

在神修生活中,我們繼續不斷地在抉擇,見到有意義的和有價值的動機時,我們便會抉擇。我們所選的固然都應當是美好的,但我們既是有限的人,所以,不是一切美好的都應當選擇。在價值與價值之間發生衝突的時候,必須把一切按價值的高低排列,並按照這次序作為抉擇的標準,為了高的價值放棄低的價值;為不朽的價值放棄可朽的價值。價值愈高,求之愈切,價值愈持久,求之也愈有恆心。

神修是漸進的,不可能一蹴而達到高峰,總得按部就班、步步上升,而人的需要也是多方面的,有物質、生理、心理和精神各方面的需要,人之所以能重視精神價值,是因為經驗過其他的價值和重視一切價值。雖然有的價值不是最高的,也不是絕對的,但它們仍有它們的價值,這些低層價值是引向高層價值的指標和橋梁,藉著它們,我們才能止於至善。因此,在神修道路上上味的否認其他的價值,只承認精神的價值,在教育和學習的立場來說,所犯的錯誤,並不亞於一味地否認精神價值。因為否認其他價值的人,雖然似乎在理論上維護精神價值,而實際卻堵塞住一切進入精神領域的通道。同理,人生有滿足和成就才有勇氣和進步。如果假借為使自己或別人謙虛的美名,不予任何滿足,不使有任何成就,結果弄得生活的勇氣和樂趣完全消失,這樣,還談得上什麼神修呢?從事神修教育的導師必須肯定抉擇心理學所發現的事實:有意義動機的發展是由淺而深,由近及遠,由外表而內心,由目前而將來,由現實而理想,由快感而幸福,由有我而無我,這是人成長的過程,也是神修成熟的過程。

我們日常抉擇數以萬計,但都是以基本抉擇為依據和出發點。接受自己的限度,又向著無限者開放。這是基本抉擇的本質,這豈不也是祈禱生活的公式?真正認識並體驗這基本抉擇的人,怎能沒有深度的祈禱生活?受造的人在基本抉擇時和造物主相遇了,用有限的方式答覆無限的邀請。因此,念茲在茲,全神貫注地答復天主的邀請是最重要不過的事。心理健康的最重要一點,是不生活在過去或將來,而是生活在此時此刻,與整個的現實周旋,同時又不以自我為中心,而是以他人為中心。由此可見:基本抉擇、祈禱生活和心理健康彼此間有著很密切的關係。何況此時此刻是聖寵的時刻,放棄了現在,就是放棄了一切,能把握住現在,就是把握住一切。

有許多從事神修生活的人,擁有滿腔的善志,抱著愈顯主榮的宏願,永遠準備著揀選更好的一份,甚至有的永遠在等待著最好的一份。豈不知,時機就在猶豫不決中錯過,光陰也在疑惑中蹉跎過去。他們就像西方哲學家所譏諷的笨牛,站在兩堆草前,希望揀選一堆較大的草堆,走到甲堆前,感到乙堆大,走到乙堆前,感到甲堆大:就這樣在猶豫不決中餓死了。所以,度神修生活的人,在抉擇時固然要分辨清楚,要揀選有意義和有價值的事,但是,如果在兩種情形相持不下,無法肯定孰輕孰重時,這表示雙方價值相等,選擇任何一種都是一樣的。在這種場合之下,堅決的選擇一種,較疑惑不決要遠勝萬倍,即使所選的事並非十全十美,但是,下次便可以改正,這樣可藉此機會獲得經驗,並學習如何作抉擇。如果始終在猶豫不決,非但耗費時間和精力,錯過機會,最後,就連錯誤的經驗都不會有,這樣如何能學習?怎麼能進步?

過去神修導師往往將心靈上的美德和身軀上的習慣混為一談,至少認為二者非常相像,其實不然。譬如打字的習慣由熟練而養成,這就是所謂的熟能生巧,習慣成自然。但是,心靈的美德如愛德,應該用價值去發動。愛德的養成通常是由於人在過去會有過愛德的經驗與滿足,這經驗和滿足使人更容易重視愛德。換句話說,過去的經驗和滿足加深了我們對愛德的重視和偏愛,也發現並堅信愛德的價值和美好,有著這現成的動機,愛德便好像有一觸即發之勢,所以,備藏現成的動機,實在是堅持到底和恆心至終的條件。動機如能久存於意識中,抉擇必定能堅定恆久,德行的培養便可以指日而待。

孤立的價值和單獨的動機所產生的力量不會太大,綜合的價值和多方面的動機的作用便要強烈得多了。短暫的價值和無生命的動機之力量不會太大,但是,永恆、無窮和人格化的價值與理想,必會發生不能抗拒的影響。這種現象說明了具體的表率對人的影響,遠勝過純粹理論的說教,因為人的表率是綜合的和人格化的,而理論的說教卻是片面的和抽象的。這種現象更說明了,為什麼一位降生成人的基督較任何偉大的理想更能激發人向善或聖的心願,正因為他集合了永恆、無限和位格三方面之大成。他又是為全體人類達到人生的目標和幸福的必須且唯一的途徑,勿怪真正認識他的人,會不惜任何犧牲,放棄一切,即使赴湯蹈火亦在所不辭地跟隨他。正如聖伯多祿說的:「主!唯你有永生的話,我們還去投奔誰呢?」


參考書:
Johann Lindworsky. S. J., The Training of the Will, The Bruce Publishing Company, Milwaukee, 1961.
Vincent Herr, S. J., Religions Psychology, Alba House, New York, 1964.
鄭聖沖編著 存在的奧秘 商務一九七二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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