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學論集主頁 | 房志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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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期 | 神學論集 |
(1972)p479-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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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理著胡簪雲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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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開端有一篇許牧世所寫的導論,將書中精華提綱挈領地指出,在看過全書之後,尤覺這篇導論寫的非常中肯。筆者所以還要寫這篇書評,是要提出一些導論中所未觸及的問題,尤其關於翻譯一方面的,希望對閱讀這本書的人略有幫助。 (一)第一講先伸述「先知訓言的性質」(一∼二三頁) (二)第二講討論先知的政治家身份(二四∼四五頁) (三)第三講的內容是「先知的改革家身份」(四六∼六六頁) 孔子作春秋,以正名的方法來對君王下判斷。如殺害好的君王為弒,但殺不義之君則為殺上謂該殺。「他對於示範的力量,有一種過度的信仰」(五四頁)。不過他對一切人都推行忠恕之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僅是消極的處世原則,還有積極的意義(見五十八頁之解釋)。孔子認為道德經裡所說的「以德報怨」,最後還是為自身若想,這從道德經這句話的上下文中可以看出(五十七頁)。 孟子由孔子得到靈感而有利義之分,又用他的辯才給以具體和有力的發揮。孟子的勇敢,率直,以及對平民的同情心比孔子還要更接近以色列的先知。至於墨子在這方面更非常突出,他的主張勤勞,反對浪費,是為了全民的好處。這種主張好像只是為了利,而與孔孟之說有所衝突,但墨子所說的是大家的福利,而不是自私自利,他自己及門徒都是克苦耐勞,為他人謀福利,而不是自私自利的人。 (四)第四講所論的是「先知與黃金時代」 孔子也有這樣一幅黃金時代的像嗎?他以堯舜的時代為興奮劑,他說如果國家任用他,三年之內他能將國家治好。不過他實現這個意象的方法和先知的不同:孔子以為專靠人的智慧,短期內即可實現,而先知中卻沒有一人以為可藉自己的努力實現那個黃金時代。雖然如此,孔子仍將重點放在人類精神上的更新面,就是必須實行仁、義、誠、信。如何去實行呢?這一點孔子又和先知不同了:他太倚重於模範的力量:「上好禮,則民莫敢不敬,上好義,則民莫敢不服……」,以後孟子,大學,中庸也都是如此。但日後的歷史事實證明,這種種想法和看法更有哲學家的夢想的氣味,而使建基於此的人文主義每每成了空話。 墨子的兼相愛本身就是一種黃金時代的構想,也許不切實際,但他的本意是對的,好的,很像以色列先知所預告的默西亞時代的和平與安樂。有人怪墨子是功利主義者,其實墨子認為利是在黃金時代才得享受,正像以色列先知認為利是在天主的旨意完滿達成時才得享受一樣。墨子的短處並不在於他有這種黃金時代的構想,而在於他所持的兼相愛的根據不夠。他也像孔子一樣,太信任示範的力量:「夫愛人者,人必從而愛之,利人者,人必從而利之」,「……人之就兼相愛交相利也,譬之火之就上,水之就下也」。其實,黃金時代所要求的人類改造的任務,要比這幾句話所說的艱難的多,孔子及墨子似乎都未曾了解這種任務的真正性質和困難。 此外,墨子說兼相愛的責任來自「天志」,所說與以色列的先知非常接近,後者也認為世界和平的日子,就是普遍遵行上主意旨的日子。這一方面,孔子所說也可算是殊途同歸,和平的到來,該是仁義成為政治的基礎,恕的原則被全社會所接受的日子。 (五)第五講是「先知與崇拜」(八九~一一三頁) (六)最後第大講是「先知與上帝」(一一四~一三七頁) 墨子所說的「天」不僅有位格,並且對人類感趣興。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天命,都須以「天志」為生活的原則,就是兼愛所有的人。天賞善罰惡?而墨子由天的懲戒追溯到天的愛。他又以「天志」來反對侵略戰爭,因為人的至善就是天對他的意旨。可見在中國聖賢中墨子最為高超,他對天所說的種種要比孔盂更加充實。但為何墨子失敗了呢?墨子的失敗在於未能使人與天(主)進入直接的關係。他告訴人。「天」愛世人,且願世人互相親愛,但沒有教人去愛「天」,他宣傳「天志」,但沒有教人在崇拜及與天的交往上獲取力且旦來達成這個「天志」。 以色列先知所特別致力的,正是墨子所疏忽的這一點:天主操持著人類歷史的最後控制權,只不是人類歷史的旁觀者,而是歷史舞臺上的一名演員。它固然有控制歷史和大自然的威嚴,但這並不意味著她不可親近—。先知把天主比做人民的父親,母親,甚至丈夫,是多麼大膽,可是同時又是多麼親密。 *** *** *** 以上是對本書的簡單介紹!如今對原著及譯作稍加簡評。作者羅理自己承認,他雖對中國事情有深厚的興味,但他在中國宗教研究方面不像在舊約研究方面算得一個專家(本書正文頁一)。在讀完全書後的印象是作者這幾句話說的非常坦白。在本書英文版(倫敦大學一九五六)的末尾有作者所參考的著作家六十四位,其中大部分是研究聖經的,而研究漢學的作者屈指可數。因此本書關於以色列先知所說的種種易於使人接受,但關於中國先賢所作的論調卻不盡然。這一點譯者胡雲簪也會在括弧中多次指出。如頁三五,三七、九二、一O五、一 O七,一 一二~一 一三。尤其是最後這一處實給孟子伸了一點冤。筆者認為本書的題材還有不少可發揮的地方。最需要的是對國學有深厚修養,而對聖經及西洋文化也不陌生的學者來另作比較,那麼一定會另有發現。 本書由英文譯成中文,作了相當大的努力,成績可觀。像七三頁等處以「亞畏」(天主教近來慣用「雅威」兩字)代替了更正教一慣的譯法「耶和華」是一種果敢的譯筆。不過以整體來說,譯法還太拘泥於原文的語法,使人讀來不像讀中文著作那樣自然,也不像讀英文原著那樣清楚暢快。相信如果加以更多的沉思與消化的工夫,下筆前多注意一點不懂西文的中國讀者如何去懂,也許能使譯文更加本位化。筆者覺得很可惜的是英文原著中的許多注腳一律被取消,尤其那些指出正文所引聖經出處的注腳也都未加理睬,使人不易把握正確的聖經章節,大大減低了中文本的適用價值。英文原著書末還有三個索引:1主題或題材;2近代作者(六十四位);3聖經及中文經典引徵卷數章節。這些索引中文譯本也都沒有列入或加以改編活用。結果就是譯本比原著在學術價值及研究工作中打了一個大折扣,有了中譯本,讀起來還得回到英文原著中去找原來已有,但未列入中譯本的參考資料。為神學院的學生我們能提出這種種要求,但為一般者,許多數目字和陌生的作家名字也許反而是累贅,一定是為了這層理由,譯者才決定捨繁就簡的。因此這本書的譯成中文仍值得中國讀者的感激,而有志於神學本位化的學者也能由本書吸收不少靈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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