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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2)p.265-276
   

彌撒禮儀、 意義、 改革與實施

 

一、彌撒禮儀的意義(綱要)

組成禮儀的主要成份為「言語」,這「言語」給我們揭示出彌撒的意義。

甲、言語的奧秘

1.人的言語:啟示、力量、人類交往的工具……

2.天主的言語:

(一)天主的言語是光明

(二)天主的言語是力量

3.基督──天主聖言的具體化

(一)基督是啟示萬邦的光明(路二、31)

(二)基督是生命的泉源

乙、彌撒──聖言奧跡的重演

整個彌撒禮儀是以天主聖言為中心:天主利用人的言語,藉著基督與人交往的奧跡。

1.天主與我們交談

(一)天主向我們講話

(二)我們向天主談話

2.天主與我們交換禮物

(一)天主的恩賜:生命之言、生命之糧;

(二)我們的奉獻:讚頌之祭;基督的體血

二、彌撒禮儀的革新

禮儀的革新是近代教會史上的一件大事,但是不少人對禮儀種種改革的意義還沒有較深的了解,以為敬天的禮儀應該是一成不變的。更有一些人以為教友既早已習慣舊的儀式,何必改來改去呢?關於這種論調,禮儀憲章有確切的答覆(見第21-40條)。在本文中我們不想對每一項新禮去加以研究;只願就整個彌撒禮儀改革的意義,以及演變的法則稍加探討,以使我們對目前禮儀實施方面混亂的情形有所了解。

甲、彌撒禮儀改革的動機

我們己經了解彌撒禮儀所表現和所願達到的目的是天主與人的交往:交談和交換禮物;禮儀革新的動機,就在促進天人這種交往,而交往的主要媒介是「人的言語」,天主利用人的言語向人講話,我們也用我們自己懂的言語向天主講話。因為「人的言語」經過時代的變遷,有時會失去媒介的功能,為人所不易了解,為此,我們日常所用的言語是隨時代而演進的。禮儀方面所用的言語也是如此;雖然天主知曉任何古今所用的語言;但是我們人卻沒有這種能力。禮儀改革的對象正是禮儀中所用的言語,包括各種經文、儀式、動作等標記。目的是為使人了解天主對人的啟示,同時以自己所了解的語言跟天主交談。也就是禮儀憲章(第48 條)所說的:「使教友們不要像一些毫不相干的呆板觀眾,而要他們真實明瞭禮儀和經文,有意識的、熱誠的、主動的參與聖禮,領受天主聖言的教訓與我主聖體的滋養、頌謝天主。」

如以上所述,天主在彌撒禮儀中向人講話,而且是利用人的語言向人講話;那麼祂必然是利用人所能了解的語言,否則就達不到交談的目的。這是教會願使禮儀本地化和現代化的主要理由。假如我們不了解禮儀中所用的語言,我們只有作呆板的觀眾,而不容易直接地與天主進行交談。在禮儀改革以前,由於拉丁文的難解,一些禮節的深奧等等因素,教友們根本不可能有意識的、熱誠的、主動的參與彌撒聖禮,因而消減了參與彌撒所能得到的實效。

近代禮儀改革的主要目的是牧靈方面的,就是說,為了教友心靈的利益:「為使基督民眾更有把握地在聖禮中獲取豐富的聖寵」。在過去幾世紀對禮儀所進行的改革,多是禮規方面的,太強調主禮神父如何應該妥善的舉行禮節,而少注意教友直接參與禮節的問題。在大公會議以前,最好的參與彌撒方式是唱幾支歌,或大家一起念玫瑰經,毫不顧及教友所作的是否跟彌撒禮儀相符合。

近年來禮儀革新的最大成就在喚起人對禮儀的認識,和對禮儀的重視,因為這是教會生活的中心。但是仍有不少人對於這種種改革不容易適應,而希望改革早日完成,不再繼續改革下去。那麼教會在禮儀方面,尤其在彌撒禮儀方面是不是真的應該停止呢?

乙、彌撒禮儀演變的定律

到目前為止,彌撒經文與禮規,可以說是全部完成了。但是除了彌撒的基本成份和結構外,我們不能說,新的彌撒禮儀已經再沒有改革的餘地。事實上,彌撒禮儀自初世紀到現在,每個世紀都有或大或小的改革;所以在我們現行的彌撒禮儀中仍保留著不同時代的標誌。禮儀既是天主跟人的交往,是一種生活的表現,而不是死者的標誌,變化或進步乃是必然的。但是教會禮儀方面的演變也大致遵循一些規律,並非毫無紀律的發展,研究禮儀的發展史,可以說,禮儀的演變大致受到三種力量的影響。

1. 禮儀的傳統:教會的禮儀並非完全獨立地建築在耶穌施洗、行祭……的命令上,新生的教會在開始時的禮儀,毫無疑問地,受到猶太會堂敬禮的影響。舊約的一些宗教方面的傳統,也由教會流傳了下來,如今日彌撒中的聖道禮儀的結構,祈禱文的開端與結束方式,以及主禮的問候等成份都是取自舊約禮儀中的習慣。

教會自初期一直到現在,在進行禮儀改革時,都顧及到教會的禮儀傳統。每個時代都有不同的成份加入;但骨子裡常保持著禮儀的基本型態(pattern),有一些古禮變為不合時代時,便自然被淘汰,或被新禮所取代,但任何禮儀改革不能將整個傳統一筆勾銷或毀減,而另創立新禮。為此,禮儀憲章說:「為保持優良傳統,而同時開放合法進展的門戶,需先從神學『歷史』及傳教各方面,加以詳細研究」(第23條)。事實上,自教會開創以來,在歷史上有很多種形式的禮儀,但彼此之間都有基本上的相似性。這說明傳統對禮儀的發展有很大的約束力。

2. 環境的適應:教會的禮儀出生於猶太文化,很快傳到當時的羅瑪帝國,神學受到當代思想的影響,禮儀也受到羅瑪和希臘文化的影響。無論在經文或禮節方面都深深受了當時教外風俗、習慣的影響。如經文的簡短、祭衣的款式、節日的規定……。

宗徒們和他們以後的繼位者,分別到各地傳教,於是制定了適合當地文化、禮俗的禮儀,所以最初幾世紀的禮儀,地方色彩都很濃厚。在最初四五世紀中,只是地方主教負責禮儀的舉行,為了針對本地的需要,而編訂合適的禮節,由此而產生了不同形式的禮儀,有所謂西方禮和東方禮,這兩種禮儀傳統中又有不同的分支,代表著不同的教會。

禮儀是教會精神生命的表現,所以面對一個具體的環境:地方和時代的需要,必須加以適應,才能達到禮儀的目的。禮儀的主要成份既是言語、標記,當然這些都必須因時代,地域的不同,而有所改變,才能為當代的人民所了解,使他們獲得益處。所以教會的禮儀,從開始到現在,一直是在演變的過程中。這種過程,按照比較禮儀學的研究,有著以下的趨勢:

(一)第一個階段:(概括地說在十五世紀以前)禮儀在自由發展中,逐漸趨向統一。所謂統一並不是指嚴格地一致化。教會隨著時代的進展,也逐漸在各地展開,教友團體的增長,教堂的設立,都需要有比較固定性的禮儀。於是區域性的主教會議或大城市的主教開始制訂禮儀用的各種經文。這些經文雖然在當時不是整個教會所必須採用的,但是很多地方禮儀卻受到很大的影響。

自由如果不加適當的管制,便有濫用的危險,於是在禮儀中漸漸混入了許多不合乎傳統、不合乎禮儀的精神的成份。於是教會中產生了另一種趨勢:

(二)第二個階段(特利騰大公會議以後):禮儀嚴格地一致化。教會這種措施也是針對當代的需要,但是卻限制了禮儀的自由發展和適應的可能性。因而容易使禮儀成為純表面的儀式:只注重禮規的妥善遵守,而不注重禮儀的內容。所以在這個時期,除了一些禮規的變更之外,教會的禮儀沒有什麼重要的改變。早在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之前,幾位教宗,和許多負責傳教工者早已感到禮儀改革的必要,準備了另一個新紀元的到來:

(三)第三個階段(梵蒂岡大公會議);保持禮儀的基本統一性,而給予適應的自由。這是一種比較適中的趨勢,教會一方面破除了禮儀嚴格一致化的紀律,另一方面增加了禮儀本地化的可能性。我們現在的禮儀正在處於這種階段。

3. 教會的權威:教會當局對禮儀的發展所有的影響是兩方面的:

第一是約束:在教會初期,是各地方的主教負責禮儀,但後來教會傳佈日廣,教會與教會之間難免對一些禮儀問題發生爭執,為避免混亂,和保持教會的統一,實有集中管理的必要,因此有關禮儀的問題,便逐漸屬於教宗的權限,自從特利騰大公會議以後,地方主教的權利變得非常微小。禮儀改革的權利都由聖座保留,堵塞了禮儀地方化的途徑。當然這為當時混亂的情形也許是非常需要的。

第二是指導:教會制訂一些基本原則使禮儀走上合理發展的途徑;第二屆梵蒂岡大公會議為禮儀開放了合法進展的門戶,但是也制定了應遵守的原則──禮儀憲章。其目的是為了確保禮儀的優良傳統,和教會真正和確實的利益。目前正在進行的禮儀改革就是遵照這憲章的指示的原則。在我們這變化迅速的世代,我們需要趕上時代的禮儀,但是應遵守著一定的原則,不能隨心所欲,為所欲為。否則便會出現混亂的情形,加害於整個教會。

丙、新禮彌撒的特點

禮儀憲章曾把彌撒禮儀改革的方向指出,而現在整個彌撒禮儀的改革已經初步完成,另一步則是實施的問題,包括禮儀的本位化問題。我們現在只將新禮彌撒的幾個主要特點指出,以便討論如何實施的問題。

1. 具有高度的伸縮性和適應性:為牧靈方面的需要,主祭有很大的自由,在較大的範圍內,進行適應的工作。首先關於經文方面,有很多經文,如讀經、集禱經、感恩經等是可以按照牧靈需要任選的。整個彌撒中,有很多處,主祭或解釋員可加入自己的勸語、解釋,領導教友參與彌撒。有些經文也可以依照實際需要而自行編寫,如信友禱詞等。

2. 強調教友在彌撒中的角色:彌撒禮儀原是應該由主祭、輔祭、讀經員、唱歌班、教友等共同舉行的,每人有各自應盡的職務。在以前,教友所應盡的職務皆由主祭或輔祭代行,而教友自身只能「觀望」,所以稱為「望彌撒」。新禮彌撒將各種職務劃分的非常清楚;從前一些主祭行的職務,現在可由教友代行,如讀經,分送聖體……。在現在彌撒中,教友們己經習慣執行他們應盡的職責:與主祭應對,朗誦經文,高聲歡呼,歌唱等。

3. 強調天主聖言的重要性:聖道禮儀部份的改革恢復了聖經在彌撒禮儀中原有的位置。聖經宜在讀經臺誦讀,表示聖言獨特的重要性(見彌撒總論272條)。所以每個聖堂通常都應設有讀經臺。

4. 強調彌撒禮儀的團體性:彌撒總論所給的指導性的原則,主要是為領導教友如何主動參加彌撒,使他們表現出來,他們同是天主的民族,特選的子民,他們是與主祭一起奉獻。所以應該避免一切分離與個人主義的形跡(參閱彌撒總論第62條)。

如果我們用一個名詞來描述新禮彌撒的特點,那就是新禮彌撒是以牧靈需要為前提的彌撒,也就是說,所有指導性的原則都是為促成人與天主更密切的交往,使人實在體驗到彌撒中是同天主談話,是同祂交換禮物。並藉此促成天人的合一。

三、新禮彌撒的實施

彌撒經書、聖經選讀等禮儀書的完成,並不 表示彌撒禮儀革新的成功。它的成功在乎我們依照禮儀憲章、彌撒總論等的指示去忠實地實施。所謂忠實的實施並非指將拉丁文彌撒經文忠實地翻譯成中文,並死板地按照公佈的幾條新禮規去舉行彌撒。在舉行彌撒時,首先應顧及教友牧靈方面的利益,而設法使彌撒能適應具體的環境和需要。正如禮儀憲章第十一條所要求的:「在舉行禮儀時,司牧人員應密切注意,不僅應按禮典使之妥善,且應使教友們有意識的、主動的、實惠的參與聖禮。」

甲、實施新禮彌撒的一些困難

無疑的,新禮彌撒無論就經文或就禮節來說,都有了基本的改革,但是在實施上仍不免產生一些困難。

1. 經文方面的:論到新禮彌撒的經文,無論就質或量來說都有了顯著的改良,但是卻有很多經文,尤其很多祝文(orationes)似乎太超越人的生活,缺少跟實際生活的聯繫;也就是說,這些經文的內容所直接涉及的,多是超本性的真理,而很少直接涉及我們的實際生活。為此,很多次我們在念這些經文的時候,感到空洞。

一個補救的辦法就是翻譯這些經文時,應該就實際需要稍加改編。事實上,依據聖座的指示,所謂的祝文,包括集禱經、獻禮經、領聖體後經等的翻譯是可以比較自由的,不必逐字直譯(參閱 Notitiae, 44, Jan-Feb. 1969, p.6有關翻譯的訓令第24條)。所以在內容方面或在表達方式方面,應就各國思想方式與習尚以及具體需要稍加改編。尤其專為兒童或青年的彌撒。否則我們所作的祈禱,不容易達到與天主交談的目的,因為祈禱所用的話,不是我們現代人所容易了解的話。

2. 禮節方面:整個彌撒禮儀是很多標記(語言、動作、儀式……)的綜合體,這個綜合體仍披著古代禮儀遺留下的色彩。在羅瑪禮儀(我們目前所用的禮儀)與我國傳統的以及現代的文化之間存有一段距離。舉行彌撒時所穿的衣服,所用的祭器,以及所行的種種動作為一個東方人多是陌生的。雖然彌撒的很多儀式都加以簡化,或刪除,但不可否認的,我們目前所舉行的彌撒,除了語言外,仍舊純粹是西方的,為我們也仍舊是古老的。所以所謂新禮彌撤,對我們說來,除了一些新編經文外,似乎也沒有什麼新奇。只有在我們真的將彌撒禮儀本地化、其體化後,才可以說我們有了新禮彌撒。

正是為了以上這兩種困難,在世界各地有所謂地下教會的禮儀;有很多人在作種種實驗,於是有很多種舉行彌撒的方式出現。由此,我們遭遇到一個相關的問題,就是彌撒禮儀「中國化」的問題。

乙、禮儀本位化

禮儀憲章(第37至第40條)說明,教會在禮儀方面無意強加嚴格的一致化,並給予不同地區或民族留下合理發展與適應的餘地。為此,彌撒禮儀的改革雖然聖座方面已經大工告竣,但在傳教區各地尚不能說是全部完成。為使彌撒禮儀適應我們的文化和實際的需要,仍有進行實驗的必要。但是如何具體地進行,這是需要大家共同研究的問題;以下的幾點建議,只是為供有關方面參攷,供大家研究,以求能有助於具體的實驗,使禮儀在本國土地上能合情合理地發展。有關方面應該擬定一個方針,指出一些基本原則,否則便會發生混亂。

1. 了解彌撒禮儀中適應的可能性:禮儀憲章(見第37至40條)曾給予各國主教團很大的權力,以進行禮儀本位化的工作。在已公佈的新禮彌撒中仍有很廣大的適應的餘地。具體的,如經文方面,能在翻譯時,就原意稍加發揮,以求現代化;如需要,可編寫新的經文。在已出版的新禮彌撒中,如有數式經文任人選擇時,也可編寫其他的經文。(參閱Notitiae 48, Sept. –Oct., 1969, p. 333-334)因此,我們可以編寫集禱經、獻禮經……以及頌謝詞,甚至感恩經等。禮節方面也有適應的餘地,行禮時所應遵守的禮規,很多適於西方,為東方人卻是陌生的;所用的祭服,祭台等用具也都是西方的。這些禮節中次要的成份,往往阻礙我們跟天主的交往,理當作進一步的適應(見禮儀憲章第40條)。實際上,除了彌撒的基本結構與成份外,主教團都有權力作合理的適應。

2. 設立一個特殊研究機構:教會為進行禮儀改革,動員了很多學者,專家和人靈的牧者等,同時也花了不少時間,才有今日的成果;要進行禮儀本位化的工作,也不能馬虎從事,需要先從神學、歷史、及傳教各方面加以詳細研究,又應該攷慮禮儀的構造及其所含的總原則,並參攷近來修改禮儀及多處所得特准而收到的經驗;總之,除非為了教會的真正的、確實的利益,不得革新」(禮儀憲章第23條)。主教團似乎應該先促進這種研究的工作,才能作有效的適應。

3. 指定實驗的處所:為防止不必要的混亂,最好每教區指定一個堂區作為新禮儀示範的堂區,經過相當時期,研究教友和其他有關人士對實驗的反應,而再決定是否可在全地區推行新禮(參閱禮儀憲章第40條第二節)。

4. 認清主祭個人所享的權利:雖然禮儀憲章規定,禮儀的改革屬於聖座的權限,在固定的範圍內,也屬於地區的主教團,為此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增減或改變禮儀的部份(見第20條第3節)。但新的禮規也給予主祭的司鐸若干適應具體需要的權力。到現在已出版的婚禮、葬禮、兒童洗禮等都清楚地將主禮適應具體需要的特殊權力指出,甚至有時也可以自己編寫適宜的經文。主祭這種適應的權力可分為兩方面:

(1)彌撒經文的選擇:新禮彌撒中準備了很多供主祭任選的彌撒和彌撒中所用的經文。為能適應參禮教友的稟賦、需要、與心靈的準備等,主祭對彌撒的讀經、禱詞、歌詠等可作合適的選擇(見彌撒總論第七章)。

(2)彌撒禮節的適應:彌撒總論指出一項原則:應該以教會所提供的基本要素和方式,適應人們和地區的情況,好使信友更能主動地,且完備地參與聖禮,以更能獲得精神上的效益(見第5條)。所以任何適應的工作都是以教友的利益為前提。新禮彌撒的禮規大多數是指導性的,為了民眾的利益有時可稍加適應。彌撒總論(第11條)也指出一切具體的情形,給予主祭適應的權利:主祭在典禮中,以聚會主禮者的名義,可依照禮規所指定的,提示些勸語、前引、結論等……,也可在彌撒開始前,向教友簡短地介紹本日彌撒;在讀經前,介紹聖道禮儀;在頌謝詞前,介紹感恩經;在禮成前,給予最後的勸言。」其他可以斟酌情形而適應的儀式,請參閱彌撒總論,和彌撒經書。教會現代所制訂的禮規,除了有關一些基本的儀式外,並不是命我們「死板地遵守」,而是要我們「明智地應用」。所以新的禮規中出現了舊禮規中所不常見的一些字句,如:「可用相似的話」,「斟酌情形需要,可以省去」,「或者用另一式」……這些詞句都是在給主禮者指出適應的可能性或機會。主禮者知道利用才好。

結論

由以上所講,我想我們可以知道對目前各地仍在進行的試驗採取什麼態度;我們生活在一個大變動的世代,一切都在急遽地變化,禮儀方面,除了基本成份外,須要趕上時代,須要成為現代人的「言語」,能夠跟現代人的交談,能夠進入現代人的生活;但是在變動之中,我們不可迷失了方向,不可放棄原則,這樣才不致發生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