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及聖經基礎
耶穌基督帶來了天國的喜訊,完成救贖人類的計劃。祂宣講的重點是一份令人喜悅而迫切的邀請:「你們悔改,信從福音吧!」(谷一,15)。聖神降臨節那天,宗徒伯多祿對群眾宣講救贖福音的時候、也同樣強調:「你們所釘死的耶穌,天主卻把他從死亡的痛苦中解救出來,復活了、他已將這位耶穌立為主,立為默西亞」(宗二,24 36 )。群眾問:「諸位兄弟們,那麼我們該做什麼呢?」伯多祿說:「你們悔改吧!你們每人要以耶穌基督的名字受洗,以便赦免你們的罪過,並領受聖神的恩惠」(宗二,38)。
基督倫理的基本問題總是:「我們該怎樣報答天父的無限愛情?這就是他藉著降生成人的天主聖言—耶穌基督,不但告訴過我們,而且不斷提醒我們的愛情」。對於這個問題、主耶穌和伯多祿都沒有列舉出我們應盡的義務和應修的美德。基督徒最根本的生活態度該是:坦然接受福音,滿懷信德地把生命交給主耶穌;因為耶穌基督本身就是天主的言語,天父在他身上並因他才把聖神當作禮物,當作他親自愛我們的保證而賜給了我們。
在我們普通倫理(第一冊)一書中,即根據以上完全以個人為本位的看法,認為基督徒生活中的一切,都應以內心的悔改為依歸,同時這個悔改也就是使周圍環境發生變化的酵母。基督徒的悔改—如我們所見—不僅是一種道義上的責任,或一種美德,更是親身對耶穌基督的徹底皈依,個人與基督的相會,正如我們在聖事中所確信的一樣:它使我們充滿著新的精神,負起生命的使命:「我該怎樣報謝上主賜給我的一切恩佑?」〈詠一一五•12〉。
宗徒大事錄第二章42-47節,敘述第一批信友們,經悔改與信仰耶穌督後所結的果實:「他們專心聽取宗徒的訓誨,時常團聚、擘餅、祈禱。……凡信了的人,常聚在一處。每天成群結隊地前往聖殿,也挨戶擘餅。懷著歡樂和誠實的心一起進食。他們常讚頌天主,也獲了全民眾的愛戴」。
這段栩栩如生的描寫,可以作為發展特別倫理的藍圖,也可以看出這第二本書的結構。本書即依照上段描述中的兩個大方向分為兩部分:
一、與天主同在的生活。
二、兄弟式的團體生活。
與上主同在(信、望、愛和尊敬天主),並非表示把人從人的團體中拉出來,只要他孤獨地個人與天主相會。其實該這麼說:脫離了毫無實質的群眾的人,正在與天主共同的生活中,體驗了救恩大家庭的幸福,兄弟式的團體生活奠基於:對福音有共同的信仰;熱愛一個父親與一個主子耶穌基督;在聖神及同一的期望之下,團結一致;並同聲讚頌三位一體的天主。這些根本的生活態度,很清楚地表現在剛剛引用的宗徒大事錄的經文中。在合乎科學精神的倫理神學裡,這種基督徒生活的根本態度,應佔有特別重要的位置。換句話說,愛的奧秘即最大的愛的誡命,是基督人格的基礎,同時亦是基督大家庭的精神。天主親自對我們的呼喚,以及我們親身對這呼喚的同意,建立起與天主同在的關係及人間兄弟式的團體,人類彼此之間,以及世界真正應負的責任,均起源於對上主救贖呼聲的回答,並始終以此回答為歸宿。
聖經的基本和音
在舊約裡常見到一些很典型的話,例如:「上主這麼說」、「天主的諭旨」、「天主說」等等。這些話是個示例,也是朕兆,預告天父的聖言將親自降生成人。在新約福音裡,最令人喜悅的正是:真理之言,藉著人形在我們當中出現。天父即藉著他鍾愛的兒子,採取人的形態,把祂那永遠拯救苦難的愛語告訴了我們。而天父亦在基督的祭獻犧牲中,從人類獲得了圓滿而喜歡的答覆。基督從死者中復活,天父授與祂右位的寶座,都是為了讓我們相信,基督忠實地完成了祂的任務:祂是天父對我們所發的愛語,同時也代表人類向父親作了孝愛欽崇的答覆,(參看若十五•10)。
基督徒的倫理、從根本起就是信仰,並且是會談對話式的1,換句話說,天主向人發出救恩的話:人對這話回答,就是基督徒倫理的開始;所以,全部倫理神學上的思考,都要從天主的聖言出發。天主向我們講什麼話?這話要求我們怎樣回答?這裡只能將解決特別問題的要點,以及聖經裡所要求的大方向指示出來。舊約的一瞥可令我們更清楚的了解,這段愛與欽崇的對話,如何地在新約中實現了。
一、舊約中天主的聖言與人類的回答
天主給以色列民族的啟示,可從兩個同等重要並密切相關的方面看出:一、是解救以民計劃的啟示。這是一個創造以民歷史的盟約,此盟約即為以民歷史主流的中心思想。二、是天主的自我啟示。或者按閃族的說法,是祂聖名的啟示2。天主對人類說話,就是為了要這兩件事—救恩奧秘與他自己天主性的奧秘—一同啟示給人;說得恰當點,是為了讓人類愈來愈明白兩者間的一致關係。對於這項雙重秘密的啟示,以民應該常常感恩與報答。
〈一〉天主的自我啟示
天主把他驚人的奧秘(das mysterium tremendum)按部就班地啟示人們。這個啟示在聖經裡可分為三個閃族的基本概念:天主的聖名(schem)、神聖性(kadosch)與光榮性(kabod)。以民應當比所有的民族更體驗得到上主是多麼地不易明瞭與卓絕,而人類又該如何地絕對獻身於欽崇上主。
關於這方面,我們將在敬主美德一章中,有更詳細的解釋。這裡只想提出對整個倫理神學有決定性的基本方向。
1. 天主聖名是無可言喻的偉大與驚奇。人類本身並沒有權利知道天主聖名。當雅各伯請求上主:「請你告訴我你的名字!」天主說:「為什麼你要問我的名字?」(創三二,30;參看民十三,18)。在一個歷史上偉大的時刻,天主想以令人驚奇的方式替祂的民族有所作為,這時就把自己的名字告訴了梅瑟:「雅威」,「我是自有者」(出三,14—)。這個名字的宣佈,無疑地正式斷言了上主的崇高與超越;也正因為天主是萬物之首,所以他能用絕對的統治與幫助來對以民證實,他是這樣的一位:「祂要恩待的,就恩待」(出三三,19)。天主聖名是極尊嚴的:「你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因為凡妄呼祂名的人,上主決不讓他們免受懲罰」(出二十,7)。
2. 天主是絕對神聖,完全特殊的(kadosch)。祂總以動人心魄的姿態出現(mysterium tremendum )。罪人在神聖的天主面前站立不往(列上六,20)。除非天主恩賜奇跡,否則,凡看見上主的人都不能再活(創三二,31—;出三三,20;民十三22;依六3-6)。只有天主用神聖祭壇之火,親自將我們的脣(我們的思想、心靈與整個生命)潔淨之後,我們才能了解並傳播天主的聖言(依六,6—)。
3. 人不能親眼看見天主,這位不能接近的聖者;但是,天主卻讓人見他那深藏榮耀的反射。天主曾在密雲與光亮的火柱中顯示祂的榮耀(出十三,21)。密雲與火柱,對選民來說,是恩寵的象徵,對他的敵人來說,卻是毀滅的記號(出十四,19-25)。「上主的榮耀在以色列子民眼前,好像出現在山頂上的烈火」(出二四,17)。當天主榮耀經過的時候,梅瑟看到他的背後(出三三,23;三四,6),榮耀的餘光留在梅瑟臉上,非常強烈,連「亞郎和以民都害怕接近他」(出三四,30)。撒羅滿祝聖上主的聖殿時,「上主的榮耀充滿著殿宇。撒羅滿便說:『上主曾決定住在幽暗中』」(列上八,11—)。先知厄則克耳曾見到上主的光榮如何離開聖殿,並從城中升起,又停在城東的山上(則十,18—;十一,22-23)。天主將榮耀顯示給充軍的以民,只為了要他們尊敬他。他將在自己決定的時刻,重新蒞臨耶路撒冷聖殿,以及他願意蒞臨的任何地方,顯示他的榮耀(則四三,1—)。
天主自我啟示的意義,並不祇是敘述天主的偉大。它把隱藏的奧秘生動地顯示出來,而這個奧秘的顯示,使以民充滿神聖的敬畏,並完全屈服,上主曾頒佈以下的規誡:「你要敬畏上主你的天主,只事奉他!不可追隨別的神;因為在你們中間的上主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申六14—;參看:瑪四 10)。西乃約書的第一塊約板與舊約中所有祭祀規則,都得以天主的自我啟示作為背景。
我們生命首要的基礎,是藉著天主自我啟示的光照,尊敬崇拜上主:「為了我你們該成為一個司祭的國家,一個聖潔的民族」(出十九,6)。
〈二〉救恩奧秘的啟示
a. 上主的言與行
救恩奧秘的啟示,是隨著天主的自我啟示平行發展的。上主把祂滿懷慈悲的愛意啟示給以民。以民的得救與否,全看他們是否感恩地同意天主的救恩計劃。
1. 在一個自原祖父母犯罪後,充滿著不幸、苦難與仇恨的世界裡,上主為自己選了一個民族,作為教會的典範。天主在謙讓忍耐之下,先將祂的救恩教育,附合以民那種濃厚塵世色彩的想法。祂一再以救星的身份出現,拯救以民脫離世俗的災難:領以民出埃及,不再當奴隸,過紅海,到達流蜜的地方。祂這些作為,只是預告著一個更令人喜悅的解救,和更大的許諾。
2. 所有惡事中最壞的莫過於得罪天主。也就是從這個罪惡之中,上主要把祂的民族解救出來。祂解救罪惡的工程,即以對以民頒布法律為開端。關於這些法律,保祿曾有一次說過:「愛近人就是法律的滿全」(羅十三,10)。梅瑟法律的第二塊約版規定,人際關係要充滿愛的精神。西乃約書在表面上雖是消極的禁令,但內容及其決定性的大前提,卻完全是積極的,它寫的是:凡因認識上主愛的盟約而合一的人們,彼此交往的規範。在法律及先知們中,愛比權勢重要的觀念,也愈來愈明顯;就是用這個愛,上主要把我們從罪惡中解救出來。
3. 不久,出現了有關末世情形的更大許諾:默西亞神國、普世永久的和平—當然,這個許諾常會被國家的概念縮減了它真正的意義—死亡將再也不能統治人類。「其實天主造了人,原是不死不滅的,使他成為自己本性的肖像」(智二,23)。上主將用獨特的方法,來完成祂原來就定好的計劃:「他忠實的奴僕將受苦又被高舉;當他犧牲了自己的性命,作了贖過祭時,他要看見他的後代延年益壽。上主的旨意也藉他的手得以實現。我正義的奴僕要使多人成義,因為他承擔了他們的罪過」(依五三,10—)。
b. 以民的答覆
凡善良正直的以民,都靠著信德接受了上主救恩的啟示(希十一1)。信德在一方面是接受,在另一面也是回答,毫無保留地把自己交託在上主的慈愛中。
1. 以民靠著信仰的力量,放心地隨著上主救恩的步代前進;並且傳授:不該把命運操縱在自己的手裡。「他們藉著信德征服列國,得到恩許,堵住獅子的口,熄滅烈火的威力,轉弱為強,成為戰爭中的英雄」(希十一,33—)。簡言之,靠著信德,他們肉體上的災難得以解除。
2. 藉著信德,「他們執行了正義「(希十一,33)。如達味所說,他們「遵守了誡命,全心隨從了上主,並只行祂視為正義的事」(列上十四,8)堅定的信仰就是戰勝罪惡的開始。
3. 信德提醒「他們渴念一個更美麗的家鄉,即天上的家鄉」(希十一,16)。他們中有許多人「讓自己受酷刑拷打,不願接受釋放,為了一個更大的希望,獲得復活」(希十一,35)。
舊約中正直守法的人,都藉著與天主救恩計劃啟示相符合的信德,把天主的旨意立作自己的志向,信賴天主的恩許、並且完全同意天主啟示的關於人生及倫常的道德理想。
在啟示的光照中,我們又認識了生命的次要基礎:道德生活的狹義解釋,就是信從天主的規律。祂是創造者,也是解救者。祂在盟約中宣布了救恩計劃與許諾。即使在起初有再大的缺陷,也總有一天,默西亞的和平會帶著一切進入圓滿的境界:「正義在上主面前行走,和平將隨著他的腳步」(詠八五,14)。
〈三〉上主自我啟示與救恩計劃的一致性
舊約裡的宗教生活與道德生活並非彼此無關。正如我們所見,在以色列,道德的要求是宗教生活的延續。這種一致的關係,值得我們更進一步去探究。天主為了解救我們,才親自安排了自我啟示,即祂的聖名、神聖性與光榮性的啟示。
1. 雖然上主在啟示祂的聖名時,曾強調他的崇高,但綜合觀之,另一個意思卻更明顯:祂將聖名啟示給我們,原來要我們知道,他就是救恩史進行的負責人。這一點可從下面的事實證明:以民可以而且應該向天主的聖名呼求。「上主對梅瑟說:你要這樣對以色列子民說:雅威,你們祖先的天主、亞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與雅各伯的天主,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這是我的名字,直到永遠;這是我的名號,直到萬世」(出三,15)。雅威的名之所以出現在以民面前,並不是關於這位「自有者」的一種(合理)推想,而是對上主偉大作為的記念,這位上主總是站在以民身旁,願意幫助他們。「雅威,你的天主,祂領你離開埃及」(出二十,2;肋十一,45;申五,6與其他多處)。如此—出於上主的謙卑—祂崇高而超越的聖名,變成了我們救恩的主要旋律。上主將聖名啟示給以色列,除了愛之外,沒有別的理由:「以色列是我的長子」(出四,22)。「當以色列尚在童年時,我就愛了他,並從埃及召回了他」(歐十一,1)。
2. 依撒意亞先知書中,字裡行間充滿著當他受召時,「色辣芬」高呼三聲「聖」的深刻印象。上主無疑地是「以色列的聖者」。但是這個崇高奧秘(mysterium tremendum)的名號,同時就包含了吸引我們的救恩奧秘(mysterium fascinosum)。「你的救主是以色列的聖者」(依四一,14)。「因你的夫君是你的造主,祂的名字是『萬軍的天主』,你的救主是以色列的聖者,祂將稱為『全界的天主』」(依五四,5)。上主至聖者,啟示了祂的神聖性,並藉此祝聖了一個民族,讓人欽崇祂,也為了解救我們。「我是你們的上主,你們該是聖的,因為我是聖的」(肋十一,44—)。上主祝聖了這個卑賤的民族,是出於他慷慨的愛:「你是屬於上主你天主的聖民,祂由地面上所有的民族中、揀選了你作他自己特屬的人民。上主揀選你們,並不是因為你們比其餘的民族強,而是由於上主對你們的愛」(申七,6—)。
3. 上主光榮的啟示是令人驚喜的。上主帶著自己的榮耀住在以民當中,為了庇佑並傾聽他們,並且最後讓他們見到祂全部的榮耀(依六六,11—)。在舊約內不是常常讓人有個印象,好像上主的榮耀總是配合著救恩計劃嗎?上主正是藉著救恩工程來顯揚自己。正因此,他要人明白,惟獨尊敬崇拜上主,人類才得解救。對於上主賞賜我們的解救,我們只能這樣去完成它:認識並熱愛天主的聖名,崇拜至聖者,並將全部生活從事頌揚上主,作為對天主賜我們見祂榮耀的報答。
所有舊約內上主的自我啟示,都願意教我們一個喜悅的知識:天主是愛。祂的莊嚴就是充滿著慈愛的莊嚴。祂顯揚自己的方法,是用愛的力量將我們吸引到祂身旁。由此我們可以預料,未來圓滿的愛的盟約,將是一個關於天主神聖性的更大啟示。我們神聖的敬畏將不會減少,但一定會更純淨(希十二,18—29)。
面對著上主自我啟示與救恩計劃的美妙配合,只有孝愛欽崇的愛,才是人們最適當的答覆。這個愛,是人類整個宗教與倫理生活的精髓。上主以愛對待人,他對人們期待的第一件事、就是滿懷愛的欽崇。這個欽崇,必須要在所有的道德生活中,以樂意遵守上主的誡命證實出來,對此,C. Spicq曾這麼寫道:
「敬主與虔誠的德行,與愛(der ag`ape)之間有密切的關係,是非常明顯的。愛主之情須從頌揚與工作中表現出來;愛主之情教我們崇拜上主,服侍上主,把自己交給上主,並將上主的旨意作為日常生活及所有德行的原動力、以民的愛上主(agapan),是一個崇拜敬仰的愛,對上主超然崇高的讚頌,而且是終身服務上主的奉獻。還有,對申命記六4—7那段眾所周知的話:「以色列、你聽:雅威是我們的天主,只有他是天主!你當全心、全靈、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我今天昐咐你的這些話:你應牢記在心,並傳給你的子女。不論你住在家裡,或在路上行走,或臥或立,常應講論這些話」。他這樣注釋:「依這段話的意思,敬愛上主是最重要的事;人不必想其他的事,只需談論敬愛上主。它是我們一生中惟一的任務,它之所以如此重要,因為愛包括了信仰,敬主與道德」3。
因為上主對祂子民的愛,是至聖上主賜下來的愛,是上主榮耀的顯示,所以人類的回答,應該從根本起就是完全崇拜敬仰的愛。而真正的愛及崇拜,要用遵守上主誡命與勉力修身來證實。「以色列!現今上主你的天主向你要求什麼?只要求你敬畏上主—敬畏上主即是對祂光榮奧秘的報恩—履行祂的一切道路,愛祂,全心全靈事奉上主你的天主,遵守我今天吩咐你的誡命,好使你能獲得幸福。……你應愛上主,天天遵守祂的訓令、法律和規則」(申十12—;十一,1)。
對上主賜下的愛,以民並沒有一直坦然接受,也沒有完全相信,更沒有把自己無條件地交給上主。因此,他們也沒有全部公正地對待基督。以民並沒有完全達到出自信仰的正義。「以色列人追求使人成義的法律,卻沒有得到這種法律,這是為什麼呢?是因為他們不憑信仰,只憑外在的行為追求」(羅九,31—)。以民需要在心版上銘刻一條新法律,需要一個新精神與一個嶄新的心靈(耶三一,33;則三六,26)。雖然依照上主的旨意,在舊約內的救恩安排實在是正義又神聖的(羅七,12)—這個救恩計劃乃出於上主慷慨的賞賜:為喚醒我們對祂的愛—但是,舊約畢竟只是一個預言的時期,它預言著一個藉著基督對永生之言的完滿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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