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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0)p587-600
   

第二屆全省牧靈講習會決議案

輔仁大學,一九七○年八月十七至廿二日

 

說明

總決議的意義:

一、由各小組(共二十八組)所分別提示的建議中,綜合組(即牧靈、教育及其他)選出一些建議呈交主席團。

二、由主席團選擇普遍性的,與大眾有關的,個別單位做不到而需要大家共同合作的建議要求大會投票表決。

三、經過全體大會絕大多數通過的建議便是本講習會的總決議。

分組決議:

一、大會內未經絕大多數通過。

二、各分組業已通過。這些決議雖僅經過各小組研究和通過,仍是本講習會的正式決議。

壹、總決議(通過者):「十」贊成者,「一」反對者;投票人數199,過半數100。

一、 a 建議:傳教工作中,經濟問題的協調。(十 116,一 29,通過)

b 理由:在傳教工作中如有經濟不協調的情形,便會影響傳教的效果。

c 計劃:

1)努力於中國教會經濟方面的自給和自立。

2)a 福利工作(如醫療方面)的普遍化,不要僅限於本堂或修會。

b 在教區成立經濟委員會,協調教區經濟。

c 教區成立聯合福利中心,由教區內各堂區和修會合作。

d 主教與會長間協調教區經濟問題,傳教士以兄弟之情互助。

二、 a 建議:以教區為單位,組織研究機構,引導教會人員對佛教、道教、無神論,以及民間心理、生活和信仰獲得更深的認識(十 135,一 16, 通過)。

b 理由:從前我們成見太多,現在當開放自己,多多了解他們。

c 計劃:

1)a 由研究機構組織習俗講習會,如東港舉行過的「佛學講習會」。

b 擴展現有的「宗教徒聯誼會」。

c 舉辦「宗教友誼訪問」,如臺南曾舉行過的。

d 研究教外人的心理反應及狀況。

2)請主教團鼓勵神父修女進行深入「民間信仰」的研究,將由接觸研究所得的結果呈報「研究機構」。

3)鼓勵參加目前已有的宗教組織,如「臺北宗教文化友誼社」。

 

三、

a 建議:成立全臺天主教青年學生輔導者(神父,修女)聯合會及服務中心 (十119,一 26,通過 。)

b 理由:全省從事輔導者之間缺乏連繫及整體計劃。

c 計劃:1)使青年學生輔導者,彼此交換意見,有互相幫助的機會。

2)該中心可供應所需資料及人才,以免財源,時間和人力的浪費。

3)幫助輔導者給予學生神修領導,娛樂及其他活動上的訓練。

4)將此建議呈主教團請求批准,並任命專人負責。

四、

a 建議:我們外籍傳教士奉獻整個生命於中國教會的天主子民,我們主張目前的服務是應用實際方法,一步步使教友在本堂內負起天主給他們的各種責任(十156,一 3,通過)。

b 理由:神學的理由:傳教工作的獨特目標是在教會尚未植根的人民中傳播福音及使教會成長。傳播福音的工作可分二階段:

1)建立教會:使一些人皈依天主而形成當地的教會。

2)歸化工作:當地的教會從事於拯救人靈的工作,益使教會成長至於圓滿。在成立了本堂之後,傳教士建立教會的獨特責任可說已經完成,按照聖保祿的方法,這時中國教會的傳教事業應由本堂教友們來承擔,他們在天主前成為基督救恩的初果,並為自己的同胞祈禱,同時本堂應負起為福音作證及宣揚福音的責任,使基督奧體成長,且應用中國文化背景來解釋福音的喜訊,以使整個教會對它有更深刻的認識。因此,外籍傳教士的責任是支持和鼓勵當地教會的傳教工作,使其成為普世教會共融的見證;並在有足夠的當地聖召以前,貢獻人力。此外教會訓導 當局曾多次召請當地教友在教會中擔任傳教的責任。

c 計劃:

1)發掘本堂領袖人才,予以適當訓練。

2)訓練本堂教友負起教堂內的責任,如禮儀、財務及要理教導各方面。

3)本堂教友負起培養本地聖召責任,

a 教友家庭在本堂中擔任一些工作,以獲得教會工作之經驗,

b 以表樣及宣講培養聖召,與聖召委員會聯絡,宣傳修道生活,並探討設立六品神職之可行性。

c 推行基督化家庭運動,良好家庭是聖召之基礎。

五、a 建議:建立天主教中學教師聯誼會暨中學生聯誼會(十 118,一 7,通過)。

b 理由:

1)在全國人口內中學生約佔五分之二。

2)現在是向學生傳教的黃金時代。

3)基督教以學生團契來作團結學生的方法,並以此發揚他們的精神,收效甚大,我們方可效法,如設立中學生聯誼會。

4)在訓練老師輔導學生中,可同時幫助老師們自己熱心。

c 計劃:

1)由各教區委任一位司鐸負責指導。

2)由各堂區本堂神父調查並成立該堂區學生會。

3)本堂神父可委任適當人選舉辦該會。

4)由本會(總會)印行刊物來提供指導資料,其內容包括:

a 老師交換指導學生經驗。

b 學生感情的交流。

c 報導各分會學生的動態。

六、a 建議:設立「中國社會服務總機構」(十 101,一 28,通過)。其目的為負責計劃、推廣及聯絡各地區之社會服務,希望主教團及臺灣各修會會長聯誼會能大力支持我們的建議,而請求主教團批准。

b 理由: 1)在社會服務方面,需要有系統,有計劃的集中人力、物力來推行工

作。

2)希望通過有系統的社會服務組織,促進修會與修會間,修會與教區間,及教區與教區之間更進一步的合作。

3)我們教會有了中心的組織後,更容易與基督教,本地政府機關及聯合國在臺灣所推行的各項社會工作取得聯絡及合作。

4)社會問題種類繁多,工作範圍亦甚廣泛,有些問題不是一個小地方單

獨能力所能解決的,因為很多社會問題是超越地區的,所以需要設立:「中國社會服務總機構」。

c 事實: 1)目前有些本堂還沒有推行一些該推行的社會服務。

2)現有的一些社會工作不能很順利的發展,各地社會服務彼此間沒有聯繫,故需要有一個有組織的團體來為教會社會服務作全盤的推行計劃。

3)在由農業迅速轉入工業的社會中,我們感覺到由鄉村到城市的青年極需要有一有組織的機構來輔導他們,來為他們服務。

4)事實上在臺淺已有一組織名為:「社會工作暨教友傳教委員會」,然

而三年來沒有大規模地展開社會工作。

d 具體計劃:在現有的組織「社會工作及教友傳教委員會」內建立一個計劃聯絡小組,由他們來協助推行社會工作。

方法:請主教團授權「ISAC」中國天主教社會服務協會「負責從七個教區中各推選兩位對社會服務感興趣、有經驗、有資格領導社會工作的人士來組成這計劃聯絡小組。

最後聲明:為推行社會工作,並不一定需要重新建築社會服務中心,而是希望利用各地教會原有的,可利用之建築物。我們所強調的是組織,是有系統有計劃的在全省推行社會服務。

貳、分組決議(※經全體大會投票而未通過者)

甲、牧靈組:

一、 a 建議:傳教士須加深學習並瞭解中國思想。

b 理由:傳教士唯有更深切的瞭解當地的思想和情形,才能更有效的傳教。

c 計劃:

1)未來的傳教士需有更好的準備,外籍傳教土,儘量在年青時赴傳教區,以更易學習語言;本籍教士在當地受基本訓練,外籍教士儘可能在傳教區讀神學。

2)外籍教士除先學習中國語言口外,需要深研中國思想、文化、習俗。

3)常舉辦中國文化之講習會,成立一學術團體,隨時準備接受邀請,至各教區演講。

4)中國教士藉言談及出版書刊,向外籍教士介紹中國文化和習俗。

5)中國教士亦需更深刻及系統化地學習中國文化。

二、 a 建議:需要再出版一本教理書之輔導手冊。

b 理由:傳教士需要此本手冊,為能更有效地運用「教理新編」。

c 計劃:

1)這手冊需包括要理書內容的適當解釋。

2)包括各方面的有關資料,資料的來源及所引用之經文。

3)教理講授法。

4)實例。

三、

a 建議:按兒童教育心理原則出版兒童要理課本。

b 理由:新編要理的內容,不適合兒童心理及要理班情況。

c 計劃:

1)由專家組織編輯委員會。

2)編輯當根據實驗結果和實際的反應。

3)編排當按學年分配,每學年強調一主題,但也應有一個整體計劃。

4)加添圖解。

※四、

a 建議:禮儀方面的進展(十 90,一 45)。

b 理由:禮儀是一切行動的高峰,生活的中心,而禮儀的功效在於大眾的分享。欲

使大眾有更好的分享,使禮儀成為我們生活的泉源和中心,務需在禮儀上不斷進展。

c 計劃:1)成立禮儀講習班,給予神父與信友禮儀方面的訓練。

2)神父要特別用心準備禮儀及講道之內容。

3)舉行禮儀時除本質之不可變動部份外,禮儀形式應生動,以適應各類對象,使他們充份分享禮儀的益處。

4)神父接受口才和講道之訓練,彌撒中之講道時間應有限制。

5)明年的牧靈講習會將以「禮儀」為主題。

※五、a 建議:組織「修女座談會」(十 52 ,一 72)

b 理由:團體性的聚談有助於神修,合作,發掘問題及謀求其解決。

c 計劃:

1)成立修女座談會之籌備委員會。

2)至少每年開會一次。

3)開會地點按情勢而定。

4)聚會中方可由修女做專題演講。

5)此建議請林會長和溫會長呈交會長聯誼會討論之。

 

※六、

a 建議:為適應時代需要,必須成立常年牧靈講習班(十 44,一 71)。

b 理由:

1)為適應時代及教會的需要,在職的傳教士有學習牧靈方面新問題的必

要。

2)因工作和時間的限制,不能參加地方性的定期講習班者,可參加常年牧靈講習班。

c 計劃:1)成立常年牧靈講習班。

     2)每週或二週上課一次。

     3)不能參加者以函授方式授課。

     4)請求一心通訊接受此函授工作。

     5)函授內容可由牧靈講習班學生投稿。

 

※七、

a 建議:為節省人力、物力、並求教會內的合一與協調,全省教務應有一通盤計劃,

例如出版事業,修院,學校,大眾傳播等設法合併或改善。

b 理由:為節省財力發揮人才,有效的推進教務。

c 計劃:請有關人員相互聯絡協商,透過牧靈常務委員會用投資合股或其他方式來謀求合理的解決。

乙、教育工作組

一、

a 建議:在當地主教領導之下,我們從事高等教育的人員,自願效勞成立一教育工作團體。目前計劃中的工作則為澄清我們從事教育工作者的目的及方法,並促進彼此間的合作及協調,從事實際研究工作(例如:最新教育趨勢,列出優先工作項目,與基督教合作計劃等)

二、

a 建議:在主教團的輔導下,在有需要的教區中成立一學術演講及通訊工作的服務小組。

b 理由:

1)修會聯合牧靈委員會曾在這方面服務,現在我們希望有一個組織繼續之。

2)因有許多個人或團體頭舉辦有關活動(如領袖人才訓練班等),但苦無經驗及時間,故望有一個組織能協助之。

c 計劃:

1)希望主教團能委任一位對此有興趣的神職人員主持,但其成員不必須為神職人員,亦可為教友……等,且服務範圍不限於教區。    

2)若任何修會或團體學辦活動,可請求該小組協助及服務。

三、 a 建議:建立一個以學術性為主的小組織。

b 理由:

1)現今教會對世界的責任應是教會領導著世界的思想。

2)現今世界中影響青年思想的作品甚多,若傳教士對這些無概括的了解,根本無法打入青年中。

3)但因人力有限,不可能每人都做到這些事,於是就要某些人犧牲時間,負起這責任。

4)而且也須在無形中做一些預備福音道路的工作。

5)使教友對信仰有新認識,有良好的內心準備的外教人也容易接受福音。

c 計劃:

1)以直接向學生傳教的人為主。

2)發起組織,提出計劃,有意者自由參加。

3)與輔導人員及從事間接工作的教育工作人員經常交換意見,了解當前學生的問題。

4)注意目前在學生中最流行的作品,編寫文學批評載於各報,且不以教會人員的身分投稿,發給各位同道。

5)為得到對現代文學,哲學…的正確概念,每月請專家主講有關問題。

四、

a 建議:在結束牧靈講確會後應有一組織來推動決議的實踐(包括人、財等,以討論臺灣目前的問題並作具體計劃)。


b 理由:每次牧靈會討論內容大致相同,決議未能推行,實因無一組織推行之。


c 計劃:

1)為此目的組織一團體,並派專人負責。
2)派人研究所有決議的成敗(如教師聯誼會)其原因及其亟須著手的要 點。

3)此組織只須幫助籌備,由有興趣者發起的組織提供建議和服務,如通信等…。

4)組織討論各種方法的訓練班。

丙、醫藥組

一、肺病問題

a 建議:請求主教團要求政府設法醫治初期肺病的患者。

b 事實和理由:

1)政府醫治此類病患者只是到達病情嚴重之情形才醫治。

2)通常此類病患都是貧窮者,而教會的力量又有限,故需政府幫助。

3)普通病院不接受此類病患,故病人常不敢透露病況實情,因此對其他病患者的健康是一種威脅。

4)不但對住院的病人危險,且對其家人體弱或老幼者也是可怕的肺病傳播者。

c 計劃:利用公共關係,請政府宣傳肺病的嚴重性。

二、生育調節問題:

a 建議:請求主教團設法建立一個家庭計劃服務中心,以研究臺灣家庭生育調節問題及宣傳天主教的道理。

b 事實和理由:

1)教會現有兩個服務診所,仍嫌不夠(因社會上的問題很大),且此兩所診所又沒有和社會各界採取合作。

2)一般人智識不夠,對自然調節生育或安全期等事不明瞭,需要有人指導。

c 計劃:

1)諸求主教團向政府請求經濟,人才,與權力的輔助。

2)利用公共關係。

三、自殺問題.

a 建議:請求主教團設法在各大城市設立一個中心,為阻止有自殺傾向者,且能幫助他們解決引起自殺的原因。

b 事實和理由:

1)臺灣近來自殺的比率很高,尤其以青年人為然。

2)馬偕醫院對此服務的收效極為良好,但只此一個服務中心:尚嫌不足。

c 計劃:

1)請每一城市的大醫院負責設立類似的服務中心。

2)此中心團體應用最有才能者組成。

3)請主教能儘量培養及訓練專門人才,以收良好效果。

4)所聘用的人員應對心理學有深刻研究。

丁、大眾傳播組:

一、 a 建議:請求主教團組織一「現代教會歌樂團」出版唱片和歌曲,內容強調倫理道德,不以天主教招牌為號召。


b 理由:

1)迎合社會群眾心理,為現代人服務,為社會謀福利。
2)因生活問題,家庭副業,物質條件而限制人聽道,唱片歌曲可以取代,且收效特大。

c 計劃:可請郭美貞小姐指導合唱團,並利用電視和收音機,以加強群眾對教會的興 趣。

二、

a 建議:大量利用電視傳道,多播出劇本、卡通、廣告等,尤其在星期日。並鼓勵此種寫作人才。

b 理由:現代人上班以外的時間多半花在電視機前,本組深信為福音傳播,這是最強

有力的工具,病人、幼童、老人和交通工作者甚至監獄裡的犯人,都可以利用電視獲得天主的聖寵。

c 具體計劃:由主教團組織「大眾傳播委員會」,負責研究各項問題,方可與基督教攜手合作,並由各教友商討具體方法。

三、

a 建議:統一宗教名詞。

b 理由:便利傳教,促進合一。

c 計劃:由主教團和基督教當局組織一「統一宗教名詞委員會」共同商討處理。

 

四、

a 建議:組織一個講習班,專題講解大眾傳播,訓練神職人員,使能以商人的技巧推廣福音。

b 理由:商人最能應變,熱忱服務,忍耐、謙和、恆心、微笑,客氣,社交態度動人。

c 計劃:請專家演講商業心理,商業技術。

戊、社會工作組:

建議見總決議第六條。

我們承認我們非常需要主教們對我們的工作加以鼓勵和贊許。我們也知道主教在教區內是領袖和協調者,故此,我們希望主教團對此講習會的建議有所指示,這樣更能鼓勵我們一心一意的為中國教會工作。

建議主教團牧靈委員會按照去年和今年牧靈講習會的經驗起草明年牧靈講會的主題、草案,及進行方針,並與司鐸座談會的時、地相配和。

牧靈講習會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