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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0)p472
   

聖誕的星光

 

基督徒的一生中有三盞明燈照亮他的旅程。第一盞燈由一顆星燃起,就是引領賢士到馬槽旁的那顆星。我們領洗時,耶穌誕生在我們心裡,我們點起了信仰的明燈。信仰生活中能有密佈的疑雲,能有痛苦的黑夜,能有發亮的彗星想遮住信仰之星的光輝,但那一切都要過去,我們只須重複的說「我們見到了他的星」,我們要追隨它,它會領我們到達基督──我們唯一的幸福。

第二盞明燈是在我們初領聖體時燃起的,這是一盞愛情的燈,像聖堂裡的常明燈,用來指點熱愛聖體中的耶穌。這盞燈的確照亮我們的一生,因了這個愛我們生命會發光發亮。這是何等偉大!我們的天主離我們這樣近,我們能日日親近神,向祂傾吐衷曲!白冷小城所發生的事天天在我們中間發生,因為若望在他的福音序言裡所說的是一個永存的事實:「聖言成了血肉,寄居在我們中間」。

第三盞明燈是由未來照到現在,就是基督再度來臨時的那個閃電,「從東方發出,直照到西方」(瑪 24 : 27)。這個閃電燃起我們希望的明燈,使我們為了那個偉大的未來,忍受目前的一切痛苦和急需。希望的燈光給我們帶來活力,將我們由舒適的生活、耽於世樂、昏睡及傭懶中喚醒,促我們不斷醒寤,時時準備,免得主來赴婚宴時,遇到我們兩手空空。這盞希望的明燈一直照耀著我們走向永遠的聖誕節,這就是聖誕前夕彌撒祝文的含義。

在聖誕樹的燈光燭影中,我們應該看出上述的三盞明燈:信德的星,愛德的常明燈,希望的閃電。

採自:Directorium spirituale, Bischof Dr.Rudolf Graber

參閱:Betendes Gottes Volk, Dezember 1970, Nr 84, S.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