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神學論集
(1970)p295-302
   

舊約中神(天主)的觀念

 

甲、 概 論
舊約中天主啟示的重點,不在於對人談論天主是什麼,而在於告訴人,天主在世上,並對人類的所作所為,同時又有啟示的言語來陪伴並解釋這些作為(見梵二、啟示憲章2)。這一天主的啟示是在一個相當長的歷史過程中慢慢實現的。不但一個啟示時期緊接著另一個啟示時期,猶如長江後浪逐前浪,並且在同一時期內也能有幾個不同的傳統和見證並肩而行(參閱耶十八,18所說;司祭的教訓,智者的計謀,先知的言語)。除此以外,以色列在談論天主時,用很多的文學類型,並隨著時代的轉移,常有不同的生活背景,這一切都使他們對天主所說的種種變成多采多姿。因此要想把舊約中所啟示的天主畫成一幅《天主的肖像》,是一件很冒險的事情。無論如何,舊約關於天主所說的種種,仍舊有一個軸心,一切啟示都籍著這個軸心而導向天主本位─這個軸心就是盟約。以盟約的天主為中心,為聯繫,我們能多少有系統地勾畫出舊約中所啟示的天主。這一系統和過去一般信理神學的系統不必雷同,而要盡可能地以舊約的線索和重點為嚮導,刻畫出一個真正聖經神學的《天主論》。


乙、舊約中所啟示的天主諸特性
一、真神唯一或一神論(Monotheism)
以色列不僅是只崇拜一個神,不崇拜別的神(monolatry:一神崇拜),也不僅是崇奉擇一神教(henotheism:自多數神中特選一種而敬奉之,但不否認其他諸神之存在─梁實秋編英漢辭典),而且還堅決肯定,真神只有一個,其他的神根本不存在,因此多神論是不合理的。
以色列自然不是立即達到了這個真神唯一的基本道理,而是逐步發現的。在梅瑟以前,以色列的祖先有很多有關天主的名號,雖然這些名號不必定指不同的神明,而很可能只指一個同樣的天主:厄耳(見拙作《梅瑟五書的寫成─兼論舊約其它諸書》,頁十九─二十四:族長們所敬的神)。梅瑟一來,才明言雅威就是祖先們的天主(出三,13—15),他在那裡,祂要救自己的人民脫離埃及的奴役(出六,5---8)。全部出谷紀所顯示的以色列宗教不能不是一神教,雖然有些地方還不明顯地肯定其它一切神明都是虛無,如出十五。11(參閱同書頁二十四─二十九:對雅威的崇敬)。
以民佔領福地以後,雖然雅威是他們的國神,使分散的各支派緊緊聯合在一齊,但在四鄰的物質文明,宗教觀以及敬禮習俗的多方影響下,以民也慢慢崇敬巴耳,阿斯坦(Astarte),以及腓尼基、亞述、及巴比倫諸神明(民二,11—13,三,7列上十四,22—24十六,31—34—列下廿一,2—7等等)。先知們就是起來反對這種異神崇拜的,如厄利亞(列上十八,21),亞毛斯(一,3—15九,7),歐瑟亞(二,2—5)等。一神論並不是先知們的創造品,但先知們的確使以色列的一神論淨化,他們並清楚地標明,雅威是全世界的主人翁(如依七,18─20八,7—10耶四六—四七,亞一,2—二,3,九,7)。至於把一神論當作一個抽象問題來思考,那是第二依撒意亞開其端的(依四一,1—5。21—29四三,9—13)。
在舊約較晚的書裡,先知們所宣講的一神論得到全盤的勝利,很多聖詠及智慧書裡都頌揚雅威是普世的造物主(如約卅八,詠八,一○四,九三,2,九六,10箴八,23,30)。它的崇高、神聖,以及倫理的要求普遍地被承認(詠四O,7;五O,14-15;五一,17-18,六九,32,九三;九五,3—5;九七)。但仍舊有些地方還是假定其他神明的存在(如申四,19;詠九五,3;九六,4;九七,79)。這是因為以色列四周的邦國仍有很多神明的偶像,代表著那些神明,聖詠所說的,無非是指這些偶像。這一事實也指明,以色列的一神論不是思考的結果,而是在具體的生活裡啟示出來的。放逐後的猶太主義已不再為這個異神存在的問題所困擾,因為他們雖然不否認異神的存在,但已把他們看成低一級的鬼神或魔鬼,絕對不可與雅威相提並論。

二、天主的超越性
一神論的‘一’字不僅是數目的問題,還應該指出神的超越性。僅指數目的一神教在埃及法老阿庚阿東(公元前一千三百五十年左右)治下也曾有過,他只崇拜一個太陽神。但這個太陽神,以及一切古代東方宗教的神都是內在於宇宙的。相反,雅威雖然與世界及人類保持著不斷的來往,但它的存在與特性永遠超越世間的一切,祂是一個超越的神。這個超越性在不同的觀點下漸漸啟示出來,普通是沿著一條演進的路線。


1•‘祖先們的天主’在以色列傳統裡和‘梅瑟的’天主雅威有不同的名號和特性,它似乎更普遍,更溫和,沒有任何土地,人民,或國度的限制(不像其他一般神明常被視為一種地方神,如列下五章所述)。西乃山顯現的天主,以及日後在耶路撒冷聖殿裡的天主,也就是那個同樣的神,祂的主權沒有任何界限(參閱列上八,27:「看哪!天與天上的天,都容不下你,我所造的殿宇,如何能容下你呢?」)。循此路線,第一位著作先知亞毛斯就明言雅威的主權是超越空間的(亞九,2),而詠一三九,7—12更著意描繪雅威超越空間的特性,以及他的無所不在。雅威既是宇宙的造物者及絕對主宰,那麼在祂和宇宙之間自不會有什麼隔離。天空中巨大的星球不過像幾盞明燈,是祂所造的東西(創一,14-16),世間的列強在祂面前也只不過像一滴水,一粒沙(依四十,15—17)。一切的一切都是祂藉最初的言語所創造的,也就是說,出於祂自由的、本位的造化(創一,1—3,依四二,5,四五,18;詠卅三,6·9;一四八,5等等)。


2.雅威的超越空間有一個對稱的特性,那就是他的超越時間。在古代的各種造世神話中,神的誕生是一個不可或缺的成分,但雅威卻常在那裡,沒有誕生,沒有時間性。它的救世工程是在時間內完成,但祂本身是沒有時間性的。人類歷史一代一代的過去,祖先們的天主常存不衰,每次啟示自己,都是同一的祂(出三,13;依四一,4)。第二依撒意亞用來表達天主超越宇宙和人類的詞句是:祂是第一個,也是最末一個(四一,4;四四,6;四八,12),而智慧聖詠第九十首把天主的永恆完全放在時間之外(2—4節),並在概念上用「不可征服的活力」,「永不變更的生命」等特點加以充實。雅威也會死亡嗎?哈巴谷在一章12節裡清楚地加以否定。雅威本身就是永活的神(見雅各、艾德門;舊約神學,頁卅一一卅六),世世代代的人都藉著這個永活的神發誓(民八,19;撒上十四,39)。它的生命不會減少(人的罪惡侵犯不了它;約七,20),也不會增多(犧牲;依一,11—13;齋戒;匝七,5;義德;約廿二,2;卅五,6—7都不能加給祂什麼恩惠)。


3.在舊約聖經裡雖然有時把人說成天主的樣子(人是天主的肖像),更多的次數把天主說成人的樣子(擬人法),可是天主與宇宙人類的基本不同,強調的還要更強烈。在不許給雅威造神像的禁令中(出廿,4,申五,8),雅威已顯示自己完全是另一種存在,世間的一切與祂都不相稱,它根本就是不可比擬的(依四十,12—14;四六,5-7)。雖然自然界及人類的生殖能力是造物者雅威的恩賜,但在敬禮雅威時,絕不許可有性的成分或方式,像在其他相信有男神女神的宗教儀式裡一樣。受造界生命的一個基本區分:性別與雅威毫不相干,這在先知們攻擊巴耳神時說的格外清楚。歐瑟亞先知固然把雅威與以色列之間的盟約比做夫婦之間的婚約,然而這一比喻是針對雅威特選以色列民族這一事實而言,並不涉及它超時間,超歷史的特性。雅威的無可比擬特別有一個字用以表達,那就是‘聖’字。聖的意義最初是指地方(參閱創廿八,17;出三,5),但在每一聖地的背後常有一個對天主至大奧秘的體驗,也就是對祂本質的、及倫理的神聖不可侵犯的體驗。「神聖性」在司祭傳統及先知宣講裡是指天主的絕對崇高而言(肋十一,44—45;十九,2廿,26;廿一,8。亞四、2;雅威藉著祂的神聖性發誓;歐十一,8—9;神聖性指明天主的存在及人的存在完全是兩回事)。在依六,3節裡我們讀到色辣芬天使在天主的無限尊威及眩目的光輝中戰兢恐懼。這也就是人在天主的神聖與偉大前所有的感覺,他發現自己是受造物,是不潔的,是罪人(依六,5)。這一情調從此便成了依撒意亞書的主題。
舊約中關於天主超越性的道理固然使雅威宗教典四鄰的宗教大異其趣,但最值得驚奇的,是這個超越性並不阻止雅威內在於宇宙及人類的歷史,而在其間不斷地有所作為。這就是聖經中有許多關於天主的擬人說法的由來。東方人所喜歡的這種圖像說法,在舊約裡用在天主身上,並不涉及他與世隔絕的本身存在,而僅涉及它在人世間的作為,因此不但不與超越性的道理互相徑庭,還假定它的存在,因為如果天主不是超越的,那麼就無所謂擬人與否了。

三、天主的位格
希伯來人沒有用哲學的思考來發展‘精神’或‘神體’的概念。但天主的神性,它的位格,也就是他的自我佔有,及自我用言語表達,都因天主的啟示而很徹底地顯示出來。因此,希伯來人從不會把天主看做一個渾然大物,一個無際無邊的存在,但只是一個中性的,無位格的存在。從一開始,在祖先的歷史中,天主與以色列的相遇就是以說話的、生命的位格的姿態出現。以後經過梅瑟和先知,他更加顯得如此:意志、自由、認識、智慧,都是他所佔有的,並且佔有最高的等級。‘雅威’名字的釋義(我在那裡,我是在那裡的一個)正揭露這位格的一面,而以之為天主性體不可少的因素。如出卅三·19(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或依四六·10(我今明言:我的決議必要常存,我所有的計劃都要實現),這一類的話都清楚地指明這一點。還有天主藉先知所說的無數斷語以‘我’或‘天主自己’說出,無不指示天主的位格。很多擬人的說法也無非是要把這個有位格的天主標明出來。天主的臉(出卅三,14—15,戶六,25—26等),天主的心(創六,6,撒上十三,14;耶三15等),感情的激動(歐十一,8-9;耶卅一,20),感到懊悔(創六,6;撒上十五,11;耶十八,18等)。一個天主的‘孤獨’暫時可藉雅威位格生活的圓滿來補救,來解釋。在舊約啟示的晚期,因了天主智慧(如箴八章),天主言語(如詠一一九,89)以及天主之神(如依六三,10;智一,7)的位格化,天主內在生活的無窮富饒已稍見端倪,但一直要等到新約的啟示才清晰顯露。

四、天主與宇宙及人類的關係
天主既是超越時空的,那麼受時空限制的宇宙和人類自不會與天主發生一種自然的關係。聖經每一頁所顯示的天主與人世的關係,都是天生自由選擇、自行決定的。天主造世是這樣,天主特選一個民族,與之訂立盟約更是這樣。


1. 天主造了宇宙及宇宙間的一切,並不斷主宰他所造的萬物。在舊約聖經的每一部書裡,這種天主的內在於宇宙和它超越時空的本身崇高,不斷地互相映輝,互相補充。天主既是無時不在,無處不在,而是時時處處都在,並管理著一切,因此一切的存在和事故都以天主為原因。這一方面不必注意真正的原因和許可或同意的區別。所以有自由意志,能自作抉擇的人,也不在此範圍之外。這樣,同樣的一個事實,如心的變硬,一會兒說:‘雅威硬化了法郎的心’(出九,12),一會兒又說:‘法郎硬化了他自己的心’(出九,34),都無不可。至於有關世界上的痛苦與不幸的這個自然神學的問題,為舊約中信仰天主的人,果然是一天比一天嚴重起來,但並沒有人因了這個問題來判決天主(參閱耶十五,19,約卅八—四二)。舊約聖經的每一頁,直接或間接地都在指示人,要把天主當天主看,不可貿然探測天主亭毒一切的奧秘,卻要在光明的一方面稱頌它,在黑暗的一方面接受它(參閱約一,21;二,10)。


2. 天主特別與人往來。在受造物中;天主對人另眼相看的這個事實,已在舊約聖經中的‘原始歷史’(創一至十一章)裡開始揭露出來。按照雅威典(J)的敘述,人是由天主所噓的一口氣而成了‘活物’(創二,7),司祭本(P)說人是天主的肖像(創一,26)。天主把人造成一個能夠與之對談的‘你’,而與之建立一個特殊的關係,這就是‘伊甸樂園’的敘述所要闡明的真諦。在這一對談中,即便人的答覆是一個‘否’字,然而天主的‘是’的承諾,基本上並沒有動搖。創世紀三至十一章所述在原始時期天主有過的判決和恩遇將這一事實逐步披露。最後,在召選亞巴郎及與以色列訂立盟約上,天主對人的眷顧又更進一層地表現出來。這個特選和盟約,表面上好似只涉及某一個別的民族,可是事實上,一開始就是針對整個人類的救援計劃的一部份。在雅威拯救以色列脫離埃及時,他顯示自己是救主,而在給以民頒佈十誡時,這一特徵首先被提出(‘我是雅威,你的天主,我曾將你由埃及、奴役之家,引領出來;出廿,2;申五,6)。天主與人訂立盟約的這番心願,滲透了整個救援史,而在不同的啟示裡漸漸露出它的真實性和崇高:雅威是人民的父親(出四,4—5,歐十一,1;依六四,7;拉二,10等),他同時有嚴父慈母的特性(參閱歐十一,1—3,耶卅一,9;20;依四九,15;六六,13),他是牧人(米四,6;索三,19;耶卅一,10;則卅四;詠廿三),是新郎(歐二,16;耶二,2;則十六,8;依五四,5;雅歌)。盟約的基本法律(十誠,參閱亞五,21,23;歐六,6,依一,14—16,米六,8)指明與天主的合一無非是接受他要與人訂立盟約的意願。在以色列一再地失信爽約之下,雅威預報要有一位新的默西亞救世君王,來做一個經過刷新的天主的民族的首腦(參閱依九、十一章等),甚至要有一個新的盟約建立(耶卅一,31—33)。因了創世及盟約,天主實在已進入了人類的歷史,他還要把這歷史引到一個偉大的結局或收場,這就是神學裡所說的末世論。在舊約的宣講中,這一結局已被視為一個包羅萬象的新的塑造(參閱依六五,17;六六,22所說的新天新地)。那時天主的王國才毫無保留的揭露出來(參閱依廿四,23;五二,7,詠四七,94;九六—九八)。在鐵面無私的審判,及妙不可言的救恩廣布之後,天主將會永遠在這個新建的盟約裡與人團聚(參閱歐二,20—25等)。
本文譯自Bibel-Lesikon, Bensiger Verlag 1968, 613-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