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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0)p281-284
   

天主子——救世主

 

本書的副標題是「聖經中基督天主性之研究」。顧名思義可知本書足根據聖經來探討基督是神的問題。「基督是神」乃基督宗教的特徵,基督宗教不像印度教、回教、猶太教、及我國古代文獻表達的那樣只相信神的存在;也不像回教之聳崇穆罕默德、只以耶穌為神派遣來的先知,而是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是「出自天主的天主,出自光明的光明,出自真天主的真天主」(見信經)。耶穌問題的焦點乃他是「人而天主」。相信耶穌是「人而天主」,認識他,接受他,把自己奉獻給他便是基督信仰的精華。

本書是五位法國聖經神學家的集體創作,分別討論「舊約中對天主的盼望」,「宗徒時期教會中的基督耶穌」,「對觀福音中基督的天主性」,「聖保祿書信中基督的天主性」,及「聖若望論基督之天主性」。因為每位作者所寫的都是自己所擅長的部份,所以立論都很精闢,使人讀畢,深深感到本書的標題及副標題所標榜的研究目的確實已經達到。這個目的在本書第五、六頁可以見到:「本書的目的是在找出宗徒們認識耶穌的天主性的步驟。它所用的方法是靠耶穌自己所給的暗示和證明,隨著一本本新約中的書及一個個作者,去找出為表達所用名詞的轉變。宗徒們對耶穌的第一個印象:他是一位傑出的經師;其次對它有一種對默西亞的信託;然後體會弛是一個生活奧販;一直到它死而復活後,才接受弛為天主,認識它是在萬物受造前即存在,訑是天主子,天主自己。天主用了奇妙的教育方法,把他們從一個暗示的奧蹟引到對耶穌信仰清楚的認識」。

本書的作者果然都是「專家」,而譯者也知道用「術語」把他們的思想說出,這大概是中譯本的最大特色了。不像有些譯本,未將原作者的思想搞通,更沒有消化,而生吞活剝地將外國東西搬進中國語言的領域;結果不但格格不入,而且簡直是似通非通。本書譯者絕不如此,他自己的確進入了原著的思想氣氛中,受其薰陶濡染,然後努力用中文加以表達。可見翻譯工作,特別是翻譯有關思想的作品,絕非對外語機械式的認識所能奏功,而必須是整個人的介入。以上所引的一段文字告訴我們譯者是否成功,那是與新約有關的一段。如今我們還要不憚其煩地引一段與舊約有關的譯文,讓我們體會,用中文講神學,能講到何種清楚有力的地步:

「這種以人的形式及感覺來描寫天主的文學型式(所謂的擬人法 : Anthropomorphism)直到最近才被詳細研究。聖經講到天主的口、眼、耳、鼻及腳;也講他與人談話,它的忿怒、憐憫,後悔及歡笑。作者採用了這些方法是為了表達雅威是生活的天主這一真理。天主自己毀壞了有關它的抽象形象及觀念,而以一位生活而有位格者來與人面對面地相遇。佑啟示自己時並不以一個思想或崇高的觀念出現,而是以一個朋友或敵人的姿態。這種把天主人性化的描寫貫穿整部聖經,但從未減損天主的精神性。在此處我們可以看出天主的上智,它以一種象徵性的預期,一種沈默的預言,好像計劃給人隱密式地預嘗天主的降孕奧蹟」 (頁十九;最後幾句筆者將譯文略加修正)。

說過本書的積極供獻之後,如今不妨將譯文中的一些缺陷指出,以供譯者及出版社的參考。

頁一、三、十五中的「依撒爾」應依目前天主教及基督教的共同稱謂改為「以色列」。頁六八第七行的 Essens 比較普遍的中譯是「安色尼」人,而非「愛生斯」。頁四第三行,「默啟性的預言中」更好譯為「默示錄一類的預言中」。頁十一兩次提到「位格性」,「位格」已相當抽象,似乎不必再加上「性」字。頁十二第八行「這個」神視向天主移動」應為「神視中所見的東西向天主移動」。

「依作者譯名來說,把Benoit神父譯成「本奴瓦」,似乎欠信欠雅,其姓宜改成「白」,名可另行斟酌。「喜密特」更好譯為「史密特」;布瓦司馬的「司」可以取消,因為法文中,這字不發音。頁四十四第六行:「這種信仰(瑪爾谷福音中的)尚未為保祿的思想所污染」。「污染」兩字欠妥,大概是直譯之故。頁六六至六七,有四段引厄諾克為經的話,但其中兩處作海諾克」。

個別字誤計有下列各處。頁四末第五行「宗徒們卻有」應為「確有」。頁五末三行「表情」及頁八末五行「表現」皆應為「表達」。頁五三第六行「主體」應為「主題」。頁一四三第二行「生為」應為「身為」。無用的標點(頁二六末第二行,共六點)。古經篇名寫錯:頁十一末第三行「包路克」應為「巴路克」;同頁第六行「依:壹·二」之章數為「拾壹」之誤;頁十八第四行「谷:三三·廿」之篇名應為「出」,瑪爾谷福音內沒有第卅三章也。頁一O一中間「依撒意亞第拾伍章」該為「第肆拾伍章」。個別錯字有:頁一,第七行及頁七一末第六行「天子」應為「天主子一;頁一二O第三行「指責」該為「指著」;頁九末第五行elohim之e印成 c ;頁一O四末第四行之引號未關閉,能使某些讀者對引句之長度迷失;頁四十一末第二行:「宗:捌·廿六—四」應為捌·廿六—四O。「依撒意亞外書」之「外」字可以在中譯本中省略。

對於注腳方面,筆者認為既然注腳大部份都注聖經出處,因此凡只有一個出處的注腳,一律可列在原文中,以減少後翻尋找的麻煩。事實上最後兩篇已這樣作了。一四九頁注三的Jean Guillet為Jacques Guillet之誤。

基督教道聲出版社和東南亞神學院協會曾翻譯過許多重要的神學著作,現在我們慶倖看到天主教也有「天主子——救世主」這樣一本信理神學譯書之出版,希望今後尚有更多類似之書譯成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