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神學論集
(1970)p95-101
   

啟示的神學

 

R.Latourelle, Theologie de la Revelation, Descle, 1963; Theology lf Revelation, Alba House, N. Y. 1966,1967.

聖教會所有的奧蹟和真理都以啟示為基礎。但是,直到一九三0年左右,神學家們並沒有特別研究啟示的特質。第二十世紀初期的拉丁文課本,雖然都以啟示為起點,但它們的方式是信證學的,它們很簡單地下定義說:啟示是「天主作證的話」(「LOCUTIO DEI ATTESTANS」),以後便討論啟示的存在,可能、重要、等幾個問題。近幾十年來的神學更新,使神學家們認為我們必須更徹底地研究啟示的觀念,除了啟示的信證學以外,我們還需要一個啟示的信理學。

為了實現這個願望,這幾年以來,我們還需要一個啟示的信理學的啟示論。

拉徒萊的啟示論,循著普通信理神學的方法,包括一下五個重點:I、啟示之聖經觀念;II、教父之啟示觀念;III、神學家之啟示觀念;IV、教會訓導權之啟示觀念。V、神學之反省。拉徒萊對聖經、教父、訓導權、神學家的闡明不一定常有創造性,但他表達良好、豐富,而又具體。因此這部著作可作為將來十幾年以內探討的物件。拉徒萊自己的反省也很寶貴;除了說明啟示的特質,即啟示與歷史、言語、基督的關係以外,並指出啟示和其他事實的關係:如啟示與創造、信仰、教會、奇蹟、末世等。這種反省雖然次於有關聖經、教父,教會等反省,卻開闢了一條新路線,以啟發更完滿和更深廣的研究。無論怎樣,拉徒萊的「啟示神學」在啟示論的世界裡已成了一部劃時代的作品。

本書內容豐富,條理分明,是一部綜合性的著作。今介紹其中一章:「第二十世紀的啟示神學」,以概其餘。

第二十世紀前半,基本神學是建立在梵蒂岡第一屆大公會及反近代主義的文件上。關於啟示的神學定義也以這些文件的見解為基礎。那時,教會必須對付理智主義和誓反教的企圖,並保護教會關於啟示的觀念。雖然作者們所注重的不同,但他們對於啟示的重要因素都持相同的意見。他們注意啟示行動的超越性,以及啟示物件的信理價值:所啟示的是一個真理的系統。言語的類比說明天主怎樣把他的旨意傳授給人。顯然的,這言語不只是人的言語,而還是給人的一種超性的光照。對這言語的答復不是知識,而是信仰。因此,啟示的言語稱為「誓言」,天主啟示時不但說話,而且還作證來要求信仰的同意。

在這些作者中,Gardeil, Garrigou.Lagrange, Deckmann 三位的貢獻特別大。他們的研究結果包括許多寶貴的因素,但也有不少缺點。以上的作者隨著聖多瑪斯重視先知的啟示,不過他們幾乎完全忽略了基督的啟示。再者,他們對啟示的聖經探討相當躊躇不決,甚至全然沒有。啟示的定義以語言學或教會誤導權的文件為基礎;然後,這些作者趕快討論啟示可能性的問題。他們當時忽略了一個事實:所談的啟示並非任何一個啟示而,是由以色列與基督所來的啟示。他們注意啟示的真理,但是忘記了啟示者和被啟示的天主。關於天主和人的親密來往,他們絲毫未提。

總之,以上的作者對啟示的觀念,尤其是對信證學的探討方面,實在有不少的貢獻。至於啟示的整個事實,神學家們在最近十幾年來才對之發生興趣,並要更新啟示的信證學。

更新的因素

許多因素造成這種更新的趨勢。

神學家對於信證學者所作的探討不滿,這是更新的起點,前者覺得後者的見解太注重理智,並使基督教成為一個真理的系統,沒有忠信地利用聖經和傳統。

另一方面,誓反教的學者,因他們豐富與高深的研究,也刺激了教會的思想家。目前的誓反教神學家在著作及書評裡常討論啟示的問題。大體上說,他們反對把啟示太客觀化,好像啟示只是某一個關於天主真理的表示。相反,他們特別主張啟示為天主本身的顯現,並為天主和人的親密往來。此外,誓反教的神學家也很注重啟示的歷史性。啟示是跟歷史事件有關的事實。啟示不但在歷史中實現,而且就是歷史。總之,行動、往來,事件,這一切都是誓反教學者所特別注意的。

在教會內,許多活動同樣的啟發了對於啟示神學的興趣。其中最重要的是聖經學及教父學的更新。詮釋學和聖經神學所注重的是:一、以色列的進展和教育;啟示是由黑暗至光明的過程;為了確實的領悟這過程,應當注意第一個主題,如天主、盟約、默西亞、天國、救恩、恩寵等,並不要太快把過程的每一方面連合起來。二、啟示的歷史性:天主只在歷史中,並藉著歷史將他救恩的行動顯示出來。三、啟示是以許多形式和說法,即「文學類型」表達出來的。四、天主計劃的統一和延續,雖然其間不無退步和嘗試的現象。五、天主言語的主要特徵在於它的活力和位元格的關係。

雖然教父學的研究沒有聖經學那麼發達,但是教父們已經對於啟示的神學作了很大的貢獻,是不難知道的。他們特別指出基督由於降生成人成為天主父的啟示者;他們把先知和宗徒們對於啟示的責任與基督的責任對照,同時闡明先知和宗徒如何相同,如何有別。舊新約的同一和區別,啟示的進展,天主的教導,啟示的歷史性與救恩性,這一切都是所要闡明的題目。

一九三六年至一九四0年左右,另外一個思想潮流,所謂的「宣講神學」,也有了它的貢獻。雖然這個神學沒有發表新的啟示觀念,不過它使我們注意幾個啟示的重點 ;啟示的進展或進步;啟示的計劃和工程;啟示的歷史性;啟示是藉著歷史事件而形成的;啟示與基督的關係;基督是啟示者,啟示的中心和物件;天主的言語是親密的話和救世主恩的話。

當宣講神學發展時,神學家也開始討論與之有關的問題:講道的問題。關於這點,信理神學的反省是比較晚的:一九三六年開始,直到最近方充分發展。這神學的廠家猶如宣講神學怎麼樣,主要的注重啟示的歷史性,救恩性;啟示的進展以及基督為啟示的中心。當然,天主言語的效力成為最注意的一點。

同樣,「神學發展」的問題也引起了神學家研究啟示的觀念。為了領悟這發展,首先必須說明啟示是什麼。這個問題,基本上,學者們已闡明清楚;但是他們的說法各有不同。

最後,我們可以提出討論信仰的神學對啟示神學的貢獻。啟示與信仰是有關的事實。為領悟其一,須二者兼顧。在研究信仰的神學家中,Alfaro無疑最努力於闡述信仰和啟示的關聯。猶如啟示是天主向人走的第一步, 同樣信仰就是人向天主走的第一步。Alfaro 啟示是親密的、救恩的、超性的。他也指明信仰在舊新約中有不同的解釋,因為在舊新約中啟示的觀念是在不同的階段。

今日的啟示神學

雖然我們可以承認,啟示的神學在教會內有了比較緩慢的發展,但是我們也不應當誇張這缺點。因為這神學本來已包括在其他神學論裡—如聖三論,降生聖言論,教會論,信仰論等。此外,許多著作和文章也談到啟示;關於天主言語的研究同樣間接的討論啟示。新的啟示神學把那些分散的因素綜合起來,使之成為一體。

啟示神學首先注重基督的啟示是一個特別的啟示,不是任何一種啟示,因為它超越人心的想望。為知道啟示是什麼,必須研究聖經。既然聖經不是用科學的方式寫的,那麼為瞭解啟示的事實該藉著現象的探討。這是Niebecher 和 Bulst所用的方法。

在我們中間的基督是啟示的本身;在基督內一切都啟示出來了。這看法代表很多神學家的見解,這些神學家都主張必須將啟示與基督連合。因為天主揀選了聖言的降生為實現啟示,所以「耶蘇基督,成了血肉的聖言……以自己整個的親臨及出現,並以言以行,以標記和奇蹟,特別以死亡及從死者中光榮的復活,藉著派遣來的真理之神,圓滿地成就了啟示……」(參閱天主啟示的教義憲章第四節)。但是,很少證明基督如何以降生的方式來啟示,基督這個人的話怎能包括天主的真理;降生的奧秘也跟人類言語的「類比價值」和啟示的類比的問題有關,而學者差不多不提這個問題。

神學家一致地注重啟示的歷史性。天主藉著以色列的歷史事件和基督的親臨顯示給我們。天主進入了歷史是為了與人交談,他的干預成為一個歷史,即救恩的歷史,而且人類的歷史正因救恩的歷史得到意義。最後,不但在歷史中發生,成為歷史,而且人類的歷史藉著天主的說明成了啟示的工具,啟示是藉著歷史的事件而進展。關於這一點,神學的研究不能繼續前進:啟示和歷史空間有什麼關係?歷史的事件如何啟示天主?歷史的啟示含意何在?尤其是過去的啟示和現代的人類,以色列的歷史和中國人怎樣有關?天主是否、並如何、利用中國的歷史和文化來顯示自己?這一切問題都還沒有闡述清楚。

啟示的親密性是另外一個時常討論的題目,所討論的很豐富。論天主,啟示無非是天主和人的親密往來;天主的「我」和人類的「我」藉啟示互相交談,啟示以位格為主,它在表示任何真理以前,先顯現天主自己:啟示的天主有名號;他「說話」,召叫人,並答復人要求;他表示他的旨意,要求,及內心的生活;他與人類立盟約,並願意與人作朋友;他獻出自己的愛和生命。在基督內,生活的天主就在我們中間,基督講道、教訓、作證。以上是天主的一方面。人一方面,我們聽天主的話,或以信仰或以反對來答復。這樣,啟示了成天人的交談。

關於言語和證據,(「Locutio Dei Attestans」),目前哲學和心理學的作品有不少貢獻。這些作品幫助我們更深刻的領悟啟示為「天主作證的話」(Locutio Dei Attestans)。是的,聖經的啟示是一個言語和證據的現象。在言語的分析上,所闡明的不只是言語位格和交談的方面,還是言語的自由和仁慈的方面;原來言語在它最高超的一面,即當它表明奧秘時,實在是天主最豐富的恩惠。因此,言語的類比不應使天主言語的唯一性暗淡;這話以天主為主動者;這話不但表達天主的旨意,而且它也預言及執行救恩;這話包括兩方面;它是外在真理的宣揚—既是先知的、基督的、宗徒的宣揚;又是內心恩寵的動作—即是聖神在心內的動作。

結論

近來返回聖經和教父的趨勢使啟示的神學面目一新。這神學把啟示的各方面比以前分析得更清楚:啟示是天主的行動,是歷史的事實並歷史本身,是知識和資訊,是天主和人的往來與交談。這神學指明啟示是過程,教育和計劃。這神學注重天主言語的特殊效力,以及天主與人藉這言語所發動往來。至於啟示的真理,這神學除了提出標記、概念、訊息,這些道理如何使人領悟奧秘或奧秘者以外。也很注意啟示的事實,啟示的天主。最後,這神學重視基督為啟示的作者,中心和物件。這一切因素自然並不全是新的,不過,目前的神學家正努力將這些因素貫穿起來,使啟示的信證學成為啟示的信理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