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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69)p266
   

今日傳教神學所面臨的難題

 

近年來神學家們對啟示、信仰、救援史,以及合一運動所作的反省,使教會的傳教行動面臨著前所未有的一些問題,下面是值得介紹的幾個:

  1. 既然天主確願人人得救,並用各種不同的方式救人,那麼一個可見的教會還有什麼存在的理由,教會又何必要傳播福音呢?傳教區的迫切需要這裡能受到威脅,而天主啟示的超越性能為個人的誠心善意所取代。這一問題的背後的確藏著主觀及相對論的危險。
  2. 許多非基督宗教在救援史裡究竟有什麼地位?說得更廣泛一點,無宗教信仰的一部分人類,在神學裡有何意義?
  3. 梵二大公會議及“教會傳教工作”法令都強調以聖善生活來作證的傳教方式。那麼傳教神學應將這一概念加以發揮,並明示作證式的傳教比其他的方式更具活力。但另一方面,既然聖德之神在一切的宗教裡活動,為何天主教會的聖德仍有標記的價值?
  4. 如今在俗信友的神學日見發達。怎樣可使這一神學闡明教會服務各民族的行動,以及為協助各民族發展所有的,或所能有的貢獻?
  5. 怎樣按照大公會議的指點,使教會的傳教責任在事實及組織上得到兌現——首先要由主教們做起?
  6. 聖神在教會的傳教使命上有何任務?個人奇恩的問題就和這個聖神的行動有關。
  7. 建立教會到底是什麼一回事?基督信仰的基本因素是什麼?怎樣可使這些因素與“傳教者”的那些民族的文化及思想方式游離分開?皈依基督的新民族怎樣可用他們的哲學和文化來加增對基督信仰的瞭解,並能做到什麼程度?

 

參閱:R. LATOURELLE, S.J. :Theologie Science du Salut. Desclee de Brouwer. Bruges. Paris. 1968,p.165-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