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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69)p213-226
   

新約中有關「教會是一個生活的團體」的觀念

 

三、結論:新約中的教會與今日的教會

1. 在耶路撒冷的基督徒團體--教會,當時堅持兩個原則,認為是天主所啟示的:

  1. 福音應該先向以色列宣揚(宗:二•39;三•26;五•31)。
  2. “主的再來”所以延擱,只是為等待以色列全體接受基督(宗三19~29)。

保祿果然照這兩個原則去做, 但是結果以色列人很少接受福音, 倒是外邦人更容易信服,保祿是在厄弗所失敗以后(宗:十九•8),才改變了他的主張:主的再來固然要等以色列歸正,但在以色列歸正以前,外邦人先要歸正(羅十一•25~26; 羅馬書信寫於五六年)。這一改變使保祿成了外邦人的宗徒,他的使命一直伸展到我們今天。

2. 宗徒們在外邦所建立的教會就是天國的降臨下土,教會既是進入天國之門,那麼拒絕教會,就是拒絕天主的國。這個教會與天主的國之間的關係是宗徒大事錄裡所再三提及的(見宗:十四•22;十九•8;廿•25)。

這一層關係在瑪竇福音裡顯得更加清楚,因為瑪竇福音是在路加福音及宗徒大事錄以後寫成,他除了馬爾谷福音及耶穌言論集(Q)以外,還有宗徒教會的經驗可作資料,那些經驗就是耶穌升天後三十年的教會生活。

這樣教會與全世界及全人類的關係在新約的觀點下建立起來;福音是為向全人類傳揚的,而教會所到達的地方人們應該予以接受福音,加入教會。

3. 在初期教會的歷史裡有一個很明顯的事實和原則,就是復活後的主的旨意是:人必須藉著別人方可得救。最好的一個例子是外邦人科爾乃略領洗進人教會。路加在宗十~十一章里加以詳細的敘述,就像他敘述保祿歸化一樣的仔細。科爾乃略雖然在領洗前己接受了聖神(宗:十•44),但仍須從人的手裡領受洗禮。以後藉著聖神降臨而完成(宗十一•16)。現在科而乃略先領受了聖神,那麼還要藉著洗禮而完成。

另一個很明顯的例子是保祿宗徒自己的歸正。他雖然見過復活的基督, 但仍舊需要領教於人。路加曾再三予以描述(宗:九•1~19;廿二 •4~16;廿六•12~18);而關於直接受到基督的啟示,並見到復活的基督一事,保祿在他的書信中確曾明言(迦:一·15-16;格前:九•1;十五•8)。

以此可見,教會內的權力果然是來自復活的基督,但這個權力的執行還是在人的手裡。 這就等於教會確實是一個超性的奧跡,但同時也是一個可見的社團。初期教會如此,今日也如此。

4. 原則己如上述,但初期教會會用什麼方式向外拓展,勸人接受福音呢?這雖是一個實際行動的問題,但它的根子是在神學裡;由希臘文化歸正過來的基督徒於是便建立起他們的初步神學。他們先根據希臘文聖經建立起一種簡單的信證學,以證明耶穌基督是舊約裡先知們的很久以來就預言的默西亞---人類的救星,其次他們建立起一種“名號”的神學。耶穌基督得了“主”(Kyrios)這個名號,因為他就是天主,就是雅威(這個希伯來文字 在希臘文聖經裡譯為(Kyrios)。如此舊約和新約便連成了一氣:舊約裡的天主---雅威,在新約裡成了人---耶穌基督。耶穌在世完成了他的工程以後,又獲得了“主”的名號,顯出他是天主---雅威。

不過耶穌回到天父那裡去,不是單獨的回去,而是帶著他所救贖的人民一同回去。世人要想和耶穌一同回去,要想和耶穌一同受榮,必須先和他一同受苦。受苦受辱固然是達到幸福的路,但最後的原因還是因為受苦受辱是愛情的要求。真正的幸福無非永恆的相愛, 而真愛必須受到苦辱的考驗。 因此初期教會的神學特別注意耶穌是“上主的僕役”(ebed Jahveh) 這個角色, 而建立了服役的神學,及十字架的神學,這在新約各著作裡隨處可見,這為宣揚福音是最好的一條路:基督徒如同基督一樣,是為給人服役,是為在世受苦,這樣才能為人類帶來真幸福,帶來永久的幸福。這與今日的所謂(問發神學 ) ( Theology of development ) 不但不衝突,還相輔相成,因為( 服役 ) 和 ( 受苦 )常是一切開發工作不可或缺的因素,或多或少,也與開發的成果成正比。

5. 由上述種種可以看出,新約中的教會的確是一個生活的團體,有其內在的活力和組織,有其向外發展的原則和方式。但另一方面,教會也確實隨著外界的需要而更動其非屬於福音本質的因素。由猶太教歸正的基督徒仍舊守他們的梅瑟法律,但由希臘文化歸正的基督徒就不必遵守。同樣在行使各種職權的形式上,以及職員的分配與指定上,在新約裡,直到宗徒時代的結束,還在不斷地更動與進展。

因此要想知道,教會的基本組織和管理方式究竟能有多大的改變和進展,只靠新約中所能知道的宗徒與初期的教會組織尚嫌不夠,而應該繼續研究在以後的各世紀裡教會對自己的意識如何,這就是下一次演講的主要對像。

今日的基督徒,因受著整個人類文明進步的影響,對人的尊嚴以及人的自由意志的至高價值非常重視。另一方面他們對“教會是天主的子民,是一個生活的團體”這個意識急劇加強,因此以往那種過度強調權威觀念己顯得過時,不為人所歡迎,並且實際上也不再有效。教會的治理方式可說也在走向“民主化”的路。

這個趨勢及動向合乎宗徒教會的精神及耶穌的訓導嗎?由以上所講過的種種看來,我們的答覆應該是肯定的。在福音由希伯來文化轉入希臘文化時, 那些人的屬於某時某地的個別文化背景便露出他們的本態:為忠於基督的福音,那些人為的成分不是必要的,可以,並且應該隨時隨地而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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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中的教會及今日的中國教會 ( 討論題材)

  1. 基督的福音經保祿傳開以後,使打破了以色列選民以及外邦民族之間的界限。為中國教會作想,如何打破許多不必要的界限:國與國之間,教區與修會之間,各修會彼此之間,聖職人員與教會教友之間.....?
  2. 福音傳到之地,應為人所接受,將之當做得救的泉源及行事為人的最高準則。 中國各地教會團體及團體份子是否如此尊重福音,並努力按福音精神來生活?如果不然,或太不夠水準,是為了什麼?師資缺乏?教師及訓練(教理, 宣講, 禮儀)的方法久佳?神學貧乏?...如何來補救?
  3. 復活後的主基督所定的“以人救人”的大原則在傳教或宣揚福音的工作上有什麼後果?教士的培養,教友的訓練,社會的建設,所謂直接或間接傳教的問題?
  4. 初期教會慢慢建起她的信證學(Apologetics)及各種神學。應該如何建立一套適合中國的信證學,耶穌名號的神學(君子先 正名, 名不正,則言不順),服役的神學,十字架的神學,希望(或未世論)的神學?
  5. 如何一方面保存教會的內在活力與基本組織(ex ivre divius),另一方面儘量發揮其向外發展的潛能及適應的能力。實行上這就等於如何調協奇恩與制度,君主與民主,自由與服從,信仰與理智,地方教會與中央教會等等---這些不可偏廢而又易於失去平衡的事實上。中國人愛中庸之道,容易趨向平衡。但也有一個危險,就是由中庸步入平庸,結果庸庸碌碌,安于小成。所以我們必須愛思索,多反省,不斷尋求更好的途徑。

 

 

參考書目

Principal articles:

DELLING,Gehard:” Merkmale der Kirche nach dem”, New Testament Studies 13 (1966s) 29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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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LEY,D.M:” Kingdom to Church; The Structural Development of Apostolic Christianity in the New Testament”,Theological Studies 16 (1955)1-29

Secondary articles:

BOURKE,Myles M.:”Reflections on Church Order in the New Testament”, Catholic Biblical Quarterly 30 (1968)493-511.

BOVIS,A :”Le peuple de Dieu et sa mission prophetique”,Vie Spirituelle 117(1967)275-288.

CONGAR,Y.M.J:”L’Eglise,Sacrament universel du salut”,Eglise Vivante 17(1965)339-355.

DEJAIFVE,G:”L’Eglise,A Propos d’un ouvrage recent”(H. Kung : Die Kirche),Nouvelle Revue Theologique 89(1967)1085-95.

GAIDE,G.-BUIT F.M Du:(Des apotres aux pasteurs).Les functions ecclesiales dans l’Eglise primitive.Evangile 64(Pairs 1966,Ligue Catholique de l’Evangile 5-73).

TCHAO,J.:Le CHristianisme devant la Chine de demain”,Eglise Vivante 17(1965)256-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