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學年刊主頁 | 劉賽眉 << 目錄 >> |

 

 

06
神學年刊
(1982)p03-10
 

舊約中天主之言的神學

 

(一)古代近東民族中「言」的概念:

(1)米索不達米亞的神話

從米索不達米亞的神話中,可見到神的話是充滿能力的。當面對神的話時,人無能予以抗拒。此外,神的話亦具有創造的能力,使到萬物存在及賦予生命。神的話又能決定人的命運,只要神的話一出口,人的命運就決定了,不能改變。

在米索不達米亞,神的話的能力與魔術性的言語相似。魔術性的話本身具有一種催迫人的力量,它不僅是一句命令的話,它的能力比一句命令的話更有力,能夠驅除一切障礙直達它所要達到的目標。而神的話亦擁有這樣的性質,它能夠創造出它所表徵的內涵。

(2)埃及的神話

在埃及地方,人們對「話」的信仰,主要是在「名字」上(name)。他們認為,名字所包含的是一個存在的事實。每一件事物皆有其名字。為他們看來,沒有名字的東西是不可理解、不可領會的,因此也不是真實的。

當神呼喚一個名字時,這名字所代表的事物立刻存在。他們又認為,名字是由「心」形成,而他們所認識的心:就是思想的器官,而非感覺的器官;而話就是宣佈那由心所形成的事實 名字。因此,當創造之神呼喚一個名字時,此名字裡面就存在著一個事實。

古經的天主之言的描述,亦受到了近東文化之影響。在創世紀中,天主呼喚了亞當與厄娃的名字,因此,亞當與厄娃亦由天主的話所創造。在依撒意亞先知書中,天主又說:「我叫了你的名字,你在我眼中是寶貴的。」(見 依四十三:1-4)

(二)希伯來人思想中的「言」:

一方面,希伯來人思想中的「言」,與近東神話中的言,其意義有基本的差別。但另一方面,希伯來的思想的確頗受古代近東文化之影響,現且把二者之異同略述,如下:

希伯來人也如同近東的民族一樣,視「言」具有能力,而這種思想是現代文明思想所沒有的。希伯來人之所以相信「話」具有能力並非是出於迷信魔術,而是反映出在未有書寫文字來保存口傳的話的「前文化時期」。(preliterary culture)他們相信話是永久的事實,特別是一些在許諾、盟約、和命令等方式下所表達出來的話。「話」並非一空的概念,而是把人內心所孕育的事實表達出來。

在古經中,話的能力特別是出現在「祝福」及「詛咒」上,尤其是當祝福及詛咒之言是發自人內心深處的時候。說這樣的話的人,往往把自己投入話中,把自己身上的全部力量解放出來。在此,我們可以列舉古經的幾個例子來看看:

(1)希伯來人思想中的「言」:

富依撒格被騙祝福了雅各伯之後,他無法再拾厄撤烏同樣的祝福,故只好給他另一個較遜的祝福。為什麼呢?因為在第一個祝福裡面,依撒格已經把全部祝福的力量投在他所說的話中,傅遞到了雅各伯身上。祝福的力量在雅各伯身上解放出來,有如覆水難收,不能返回依撒格身上;因此,第一個祝福已成為不可挽回的事實,於是只好給另一個祝福厄撤鳥。

(2)雅各伯被拉班所騙 (創廿九:20-27)

雅各伯被其岳丈拉斑所騙,娶了拉斑的長女肋阿為妻。為能再次得到辣黑耳,他只好再服侍拉斑七年,因為在婚約的話中,拉斑的話成了不可挽回的事實,而雅各怕在婚約中的允諾,使得他無法不再服侍拉斑七年。

(3)詛咒的話 (民十七:1-2)

在這段聖經中,米加的母親詛咒過偷她銀子的賊,但後來當她知道銀子是自己的兒子偷去的時候,她已無法收回那已出之詛咒,故立刻給兒子一個祝福,希望力量互相抵消。關於詛咒之言的例子,可以參閱(撤下十二:1-18),以及(戶五:12-31)。

從上面的例子中,可見希伯來思想中的「話」,是充滿動力的;或更好說,是一個動態的事實。這動力與說話的人的意志力有關。「話」亦是一永久的事實,它表達著那說話的人,而且在那人消逝後,這話及其力量仍存在。

(三)雅威之言與先知:

當談到天主之言時,一定不可忽略它與天主在歷史中啟示的行動的關係。在巴比倫和埃及等地,當他們的神話談到神用說話來干預人間的事情時,他們從來沒有指出這些事情之間的關聯。換言之,神的話只是進入了一件一件獨立而互不關連的事情上。可是,在希伯來的思想中,神的話卻非如此。天主的話不僅串連個別事件、塑造歷史,而且還推動和引導歷史,它使歷史產生,亦使歷史完成。歷史是由天主的創造之言開始,直到聖言 耶穌基督 成為血肉而完成。天主的話連結了歷史事件而諦造了人類的救恩史,因此,天主的話是既在歷史中又超越歷史。天主是通過歷史來說話,但祂的話卻賦予歷史一層又深又超越的意義。

在古經中,雅威之言的兩大軸心是:先知和法律(即是:口傳的十誡和先知的口諭)。

(1)十誡

十誡是天主的啟示,在十誡的法律中,雅威肯定自己是主。十誡可以說是天主之言以法律的形式出現。在這具有命令性質的話裡,雅威顯示了祂自己的能力,因此,在這些話面前,以色列民不僅服從而且俯首叩拜。

(2)先知之言

在法律的話與先知之言之間有著重要的分別。法律的話具有永久的價值,是為世世代代的以色列民而存在的;但先知的話則是在某一特定的環境中說出來的,當先知的話實現了之後,很可能與後來的世代無關。例如:厄里亞先知宣佈阿哈齊雅王「必定要死」(列下一:1-55)這話只限於阿哈齊雅王身上,當皇帝死去後,亦即是說,當先知的話實現了以後,這話就失去了它的動力性了。又譬如:米該亞先知預言耶路撒冷與聖殿的毀滅(米三:12),這預言直到耶肋米亞時代,對人民仍是一大威脅(耶廿六:17-18),但到了公元前五八七年之後,這預言便沒有動力性了。先知每一次發言的時候,雅威都臨在於先知的話中,且以「判決」和「救援」的方式表達出自己的意願。雅威通過先知對個人所說的話,對一切人類都有警告的作用和楷模之價值。先知領受了雅威的話之後,這天主之言往往首先藉著一些掙扎而在先知身上創造一個新生,使他相稱於成為天主之言的傳達工具。先知接受了雅威的話之後,目的只是為傳遞,所以,先知的功用常常是中介性的,是傳達者或帶訊者。先知很多時都會用一定的格式發言,例如:「雅威這樣說……」。這個格式(Thus saith Yahweh) 一方面是表示先知所說的是雅威的話;另一方面亦用來分開何者是雅威的話,何者是先知自己的話。

(3)先知之言的兩大特色

  1. 當先知代替雅威一發言後,雅威的話便脫離先知而獨立行動。(見依九:7) Edmond Jacob說,先知的話仿如「計時炸彈」,它一旦投入敵營之後,必定要爆炸的,但卻需待以時日,而這些爆炸的事件就是指「歷史事件」。
  2. 先知之言尚有另一特色;當雅威通過先知發言,雅威的話就有了「聖事性」的特色。意謂:這話必產生效果,而且是產生它所表徵的效果。例如:列上十五:29;十六:12;十六:34。列下一:17;七:16;九:26、36;十:17。

雅威的先知性言語,常常帶有「破壞」與「建設」的雙重作用,就如耶肋米亞先知的使命。雅威之言藉先知之口說出以後,的確有摧毀、破壞、建設、及培植的作用。耶肋米亞先知說:雅威之言如火如鎚,能粉碎巖石。(見 耶廿三: 29)先知之言並非常常都立刻實現的,故此,有時這些話造成了很大的威脅,當話一出先知的口而落在人身上後,沒有人知道它什麼時候會實現、會爆發。

(四)雅威之言與歷史

有些聖經神學家告訴我們,雅威之言是整個救恩史的中樞神經及關鍵。翻開整部聖經,也許聖經的編著者本身也沒有發現,他們所編寫的這部救恩史,每一階段都是由天主的話連結而成的。在古經中,第一件發生的事,就是天主用祂的話來創造,從此也就開始了這部人類得救的歷史。

在歷史上發生的一連串事件,都是由雅威的話所引發,由此可見,雅威之言是整個古經歷史每一階段的「交接點」。譬如:創造之言開始了歷史的第一頁;接著又由雅威宣佈洪水氾濫毀滅人類而開始了第二階段(創六、七章);之後,雅威向梅瑟發言,吩咐他帶領以色列民出離埃及,在西乃訂盟,組成新的子民(出三);雅威之言在曠野一步一步地導引以民進入福地(申一:6;二:2;三:1、27-28);在民長紀中,雅威經常發言;雅威之言召叫撤慕耳而結束了民長時期,預備了王國的建立(撒上三);雅威之言宣告撤烏耳正式為王,是為王國時代之肇始(撒上九:17);後來,雅威之言又宣佈廢除撤烏耳而選拔達味(撒上十六:12);最後,亦是由雅威之言宣告王國分裂為二(列上一:31)。也許,我們可以說,雅威之言就是歷史,因為歷史的一切事件無非是實現雅威的言詞。歷史的話是動態的,而且是可以領會的。所謂動態的,即是說,這話必定生效,必會完成它所表徵的內涵;所謂可領會的,是說這話塑造了一個歷史過程,而這過程是可理解、可領悟、甚至是可見的。於是,我們可以說,整個歷史是一個啟示,揭露雅威的意旨;也可以說,由於「話」是一個人的力量在藉言的符號中解放,故此,話是啟示出說話的那個人。既然,雅威之言是在歷史中表達、構成歷史,那麼,如果我們說整個歷史是一個啟示亦並無不可,因為雅威是在歷史中自我啟示。

總言之,雅威之言在歷史中有兩個特點:(1)可領悟、可理解的;(2)充清動力的。雅威的話不但塑造歷史,而且還解釋歷史。在好幾篇聖詠裡面,的確可以見到,「言」是超乎歷史之上、駕馭著歷史的,為此,聖詠的作者在這一點上常表示有極大的安全和信心。(參閱 詠一○五:8-42)。可是,有時雅威在歷史中的行動和許諾,需要人極耐心地等待其實現。

(五)天主之言的位格化:

當論到天主之言的位格化時,不能不談到「言」與「智慧」、以及「言」與「神」的關係。聖經中把言位格化是相當晚期才明朗的思想。位格化的言與智慧和神並列。當天主之言啟示天主自己時(詠一一九:89)、在執行天主的命令時(詠一四七:15;一○七:20;依五十五:11;智十八:14及以下),都表現出其位格化的特色。在古經的訓誨文學或智慧文學中,特別可以見到言的位格化。智慧文學用「言」(dabar) 這個字來指在學校及家庭中施訓誨的智者的教訓;於是,在這文學裡,常常把言與智慧等量齊觀。由於智慧的主人是天主自己,所以智者的話和教訓亦被視為是天主之言的顯示。同時,在箴言篇中,我們發現智者之言具有權威性,他們的話的權威就如同法律之言一樣有權威。(箴十三:13-14;十六:20-22)。

言除了興智慧相連以外,還與「神」有關,特別是在創造中。神是雅成口中的「氣」,而「言」與「氣」是一同由雅威口中發出的,誰聆聽了雅威之言也同時接受到雅威的神(聖神)。但是,神與言有別。神更是一位啟發行動的助手,祂較大的功能是在啟迪行動上。在創造中,神亦是一穗創造的力量(見 創一章),及生命的主要因素(創二:7;詠一○四:30)。除非神臨在於言之中,否則不能有真正的啟示,也沒有真正的答覆,更談不上在言中的天人相遇了。然而,在言中的天人邂逅,必須到了新約耶穌基督這位望言降生後,才能夠圓滿地實現。

結論:

最後,讀者必須注意一點,以色列民比較不強調言的創造功能(在此特別指在大自然中的創造),這點與它的鄰近民族很不相同,以民較強調歷史。他們是從歷史的角度來看世界,視世界為一舞台,歷史不斷地在這舞台上演,直到完成。在這角度下,他們也注意到這個世界及其中的一切都是由天主的話所創造、所支持的,故此,天主口中所發出的言語亦會在大自然.的現象中具體地啟示出來;不尋常的現象:如瑪納(中八:3),尋常的則如風、雪、雨、雷、電……等等,均可成為雅威啟示自己的標記。

 

 

 

 
| 神學年刊主頁 | 劉賽眉 << 目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