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中的聖神

梁雅明

神學年刊 第十九期 一九九八年 1-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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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者在本文中幫助讀者了解聖神與聖穌基督的關係,在耶穌的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也從書信中說明聖神與基督的奧體:教會的一體關係,祂引導和建樹教會。文章的後段更強調了聖神與基督徒的密切交往,以真理之神提昇人成為天主的子女,好能在祂內齊稱天主為:「阿爸」。因此,人要積極面對生活,好能結出仁愛 -喜樂 -平安忍耐等的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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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聖神年談聖神,這是理所當然的。我們對祂的認識實在太少了!

我們現在從新約中提供有關聖神的資料,好讓讀者們直接從天主的啟示中強化對天主第三位的認識和交往,因為是祂要領導我們進入一切真理。

但我們得聲明:這篇東西只是資料的提供(本文原先是今年司鐸學習營中的一次分享),至於深入和整合,則由讀者在聖神和教會領導下去發掘內蘊的全部真理。在談新約中的聖神之前,我們願意先指出新舊約中有關聖神的不同點:

一. 在舊約中,聖神一般來說,是「非位格的」,只指「上主的德能」(創11:2);但在新約中,聖神是「有位格的」:「我要求父,祂要賜給你們一位護慰者,使祂永遠與你們同在」(若14:16)。這裡我們看到三個位格:「我 - 父 - 祂」。

二. 在舊約中,聖神常是獨立地被提及的;但在新約中,每次提及聖神,都同耶穌基督有關。

我們就在這框子裡,談談新約中的聖神。這聖神在新約中又有其他的稱號,如:天主自己兒子的聖神(迦4:6)、耶穌的神(宗16:7)、基督的聖神(伯前1:11)、耶穌基督的聖神(斐1:19)、光榮的神(伯前4:14)、天主的神(伯前4:14)、天主的七神(默3:1; 4:15; 5:6)。

1. 聖神與耶穌基督個體

1.1 聖神與耶穌的童年生活

聖言降生成人時,天使對瑪利亞說:「聖神要臨於妳,至高者的德能要庇蔭妳」(路1:35)。這裡的「臨於」和「庇蔭」,與創1:2的「運行」,有同樣意義。那就是說:耶穌人性的生命來自天主聖神。因此,天使要解若瑟對瑪利亞的疑惑時,直接了當地對他說:「你不要怕娶你的妻子瑪利亞,因為那在她內受生的,是出於聖神」(路1:20)。

既然是聖神將耶穌帶到這世上來,聖神也負起責任給有關人士顯示耶穌的身份。因此依撒伯爾發現表妹是「吾主的母親」(路1:43)和匝加利亞歌頌天主「興起了大能的救主」時(路1:69),路加刻意指出他和她都「充滿了聖神」(路1:41.67)。尤其是當年老的世默盎手抱著嬰孩耶穌而肯定「祂」就是自己一生期待的「上主的受傅者」而自覺死而無憾時(路1:25-32),路加更刻意三次強調聖神的臨在(路1:25.26.27)。

1.2 聖神與耶穌的公開生活

1.2.1 與耶穌的關係

耶穌領受若翰的洗禮踏入公開生活時,對觀福音都記載聖神藉著鴿子的形狀臨在耶穌頭上(瑪3:16;谷1:10;路3:22),若望也有同樣記載,但好像刻意強調聖神的臨在,因為三次重覆「聖神」的字眼:「我看見聖神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你看見聖神降下,停在誰身上,誰就是要以聖神施洗的人」(若1:32-33)。聖神不但參與耶穌公開生活的開幕禮,而且更成為耶穌傳教工作的動力:「以聖神施洗」。因此若望有感而說:「天主所派遣的,講天主的話,因為天主把聖神無限量地賞賜了祂」(若3:34)。值得注意的,是「無限量地」的字眼,因為「天主聖神住在祂內」(瑪12:18)。

從此我們可以說:聖神參與耶穌整個傳教生活,並作耶穌傳教工作的動力。事實上,領洗後,是聖神領耶穌進入曠野(瑪4:1),也是聖神領耶穌前往加里肋亞(路4:14)。同樣,耶穌以聖神的德能(天主的手指)驅魔(路11:20),以聖神施洗(谷1:8;若1:33),也因聖神而歡欣歌頌上主(路10:21)。對聖神在自己生活上的臨在,耶穌也有全面意識(路4:16-21)。這就是日後聖保祿在他的讚歌裡所說的:「受証於聖神」(弟前3:16)。

1.2.2 耶穌有關聖神的啟示

對觀福音只記載耶穌在四次場合下提及過聖神。祂告訴我們:聖神是天父大方主動賜與的恩惠(路11:13;瑪7:11);祂是我們的發言者,在挑戰和迫害我們信仰的人面前,祂會教我們應說什麼(路12:12),甚至是祂代我們說話(瑪10:20;谷3:11)。但耶穌提醒我們千萬不要犯上褻瀆聖神的罪(路12:10),因為「出言干犯聖神的,在今世和來世,都不得赦」(瑪12:32),必成為「永久罪惡的犯人」(谷3:29)。此外,派遣門徒四出傳福音及給人施洗時,耶穌也提及過聖神:「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瑪28:19)。

若望福音對耶穌有關聖神的啟示,卻有相當詳盡的記錄。在若望福音裡耶穌告訴我們:聖神從永恆就發自聖父(若15:26;參閱默11:11),但在時間裡,卻是祂由父那裡所派遣(若14:15.26; 16:18)。這聖神是有位格的(若14:16),是耶穌自己的接班人(16:12-14);祂是「真理之神」(14:17; 15:26; 16:13),是「護慰者」(14:16.17.26; 15:26; 16:7);這兩個身份,是耶穌所非常強調的。這由三翻四覆的提及,可見一斑。

聖神的使命,對子來說,是為耶穌作証(若15:26)、光榮子(若16:14)和傳遞由子所聽來的一切(若16:13-14)。對門徒來說,是與他們同在(若14:17),叫他們記起耶穌的話(若14:26),引他們進入一切真理(若16:13)。對世界來說,祂雖不被世界所認識(若14:17),但卻要「指証世界關於罪惡、正義和審判所犯的錯誤」(若16:8-11)。

1.2.3 聖神與耶穌的逾越

聖保祿說:「假如基督沒有復活,那麼我們的宣講便是空的,你們的信仰也是空的……如果基督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仰便是假的,你們還是在罪惡中……但是,基督從死者中實在復活了……」(格前15:14.17.20)。

耶穌的復活,為我們來說,是信仰的基礎;但為耶穌來說,可視為祂的「第二次誕生」。就如第一次誕生,由於聖神的「庇蔭」(路1:35),聖言降生成人,取得人性的生命;同樣,耶穌藉聖神獻出了自己以後(希9:14),也是聖神「使耶穌從死者中復活」(羅8:11),也就是說,再得回生命。這就是「再生」。不但如此,而且使祂從死者中復活以後,聖神還使祂「被立為具有大能的天主之子」(羅1:4),升天後,「由父領受了所恩許的聖神」(宗2:33)。由此我們明白為什麼保祿說:「最後的亞當成了使人生活的神」(格前15:45)。

既然成了使人生活的「神」,因此也成了分施聖神的「人」。事實上,復活的基督顯現給門徒時,向他們噓了一口氣,說:「你們領受聖神吧!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存留」(若20:22)。赦免罪惡就是使人一再生活在天主內。就在這事例上,耶穌基督因著聖神,同時使人生活,也同時分施聖神:祂是分施聖神使人生活的「人而天主」!

2. 聖神與基督奧體

教會是耶穌基督的身體(弗1:23),耶穌是頭(哥1:18),我們是肢體(格前12:27),我們與祂結成一個身體(格前12:12-14)。聖神既然給生命與耶穌的個體,祂也同樣是耶穌奧體生命的泉源。

2.1 宗徒大事錄

耶穌升天時曾授命宗徒們走遍普世傳揚福音,可是初期的教會仍是死氣沉沉的一群,沒有生氣。但是,聖神降臨給教會行了一個隆重的開幕禮(2:1-13),更把新的氣息給了教會,使宗徒們先後如出兩人,勇敢大膽地走出晚餐廳宣講被釘死的耶穌基督(2:14-47; 3:11-26等),雖死不辭(4:1-22等)。立時,隱匿在晚餐廳裡的小教會(若20:19),成了一個世界性的信仰團體(宗2:9-11)。

教會藉聖神的降臨向世界大開中門後,聖神就成了教會的最高領導者和有力的支柱。祂充滿了要服務教會的執事的心靈(6:3.10; 7:55),藉宗徒們的覆手堅固剛領洗的信友(8:15-17; 19:1-6),叫斐理伯開導厄提約丕雅的太監(8:29),認可保祿的回頭(7:19),訓示伯多祿向外教人開放(10:19),也降到外教人身上,誘導他們信仰耶穌(10:44-47; 11:15-16),認可巴爾納伯(11:24)和阿加波先知(宗11:28),給保祿禁止(16:6-7)或指示傳教的路線(13:3.4.9; 20:22-23),決定宗徒會議的議案(15:28),選立教會牧者(20:28),鼓勵教會的發展(9:31),在信仰考驗中支持殉道者(6:10)……。

2.2 保祿書信

保祿提及聖神的經句不少,大致可綜合為兩點,就是(1)聖神是教會合一的基礎,因為談及聖神時,除了羅8:2; 9:1;格前7:40關乎他個人外,都是指向團體,指向「我們」(格前12:13)、「你們」(格後3:3;迦3:3)「你們眾人」(格後13:13)或所有人「凡……」(羅8:14)。因此他非常強調彼此的合一:「所以我……懇求你們……凡事要謙遜、溫和、忍耐,在愛德中彼此擔待,盡力以和平的聯繫,保持心神的合一,因為只有一個身體和一個聖神,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希望一樣;只有一個主、一個信德、一個洗禮;只有一個天主和眾人之父……」(弗4:1-6)。

但同時(2)聖神也是教會多元化的基礎,因為「神恩雖有區別,卻是同一聖神所賜……這一切都是這唯一和同一的聖神所行的,隨祂的心願,個別分配與人」(格前12:4.11)。但「多元化」的危機就是混亂和自我膨脹。因此保祿也定下些必要須遵守的原則,就是:神恩人人都有(弗4:7),因此必須尊重自己及他人身上的神恩,不可消滅它(得前5:19),因為聖神是神恩多元化的主幹(格前12:4-6),但神恩的使用必須是「為人的好處」(格前12:7),對教會有所建樹(格前14:1-12.17.26;參閱弗4:7-16)。要有效地到達這神聖目的「建樹教會」,必須有教會合法權威的認同、指導和派遣。只有如此,教會才能在聖神內進到天主父面前(弗2:18),成為天主的住所(弗2:22)。

保祿自己就是個很好的榜樣:他雖獲得了極大的神恩,由仇教者變成耶穌基督「揀選的器皿」(宗9:15),可是他並沒有因此自把自為,卻先求得教會權威的認同和派遣,才放膽傳揚福音(迦2:1.2.9)。這就是充滿神恩的保祿的成功秘訣。

2.3 其他書卷

若望的其他著作相當強調「聖神是真理」(若一5:6)。他以相當形像化的字眼稱聖神為「傅油」(若一2:27)。油有滲透、滋潤、防腐、治療、發熱、溫暖等作用。這正好是「聖神是護慰者」形像化的表達。可是若望卻特別強調真理那一面。他說:「至於你們,你們由祂所領受的傅油,常存在你們內,你們就不需要誰教訓你們,而是有祂的傅油教訓你們。這傅油是真實的,決不虛假。所以,這傅油怎樣教訓你們,你們就怎樣存留在祂內」(若一2:27)。經文中所說的「祂」,就是那「聖者」(若一2:20;參閱格後1:22)。因此聖神的特別使命就是「教訓」教會,祂是「預言之神」(默19:10;參閱伯後1:21),即「代言之神」(參閱若16:14-15),祂要「作証」(若一5:6),為真理(=耶穌)作証(默19:10)。這聖神是非常富有的,祂是「天主的七神」(默3:1; 4:5; 5:6; 1:4)。因此教會必須「聽聖神向各教會說的話」(默2:7.11.17.29; 3:6.13. 22)。值得注意的是默示錄一連七次反覆這同一句說話,可見「聽聖神的話」的重要性。(這句話也叫我們看見保祿所強調的同一思想,即在同一聖神領導下,教會是至一的,卻同時是多元化的:整個教會或地區教會得聽聖神向「各」教會說的話)。聖神不但在現世教導教會,祂更領導教會邁向永生,因為,正如初期教會與聖母一起熱切祈禱,期待聖神降臨(宗1:13-14);同樣,聖神也與教會一起熱切期待耶穌基督的再來:「你來吧!」(默22:17)。可見聖神實在是教會的最高領導人,必須聽從祂。正因如此,若望鄭重提醒我們要明智:「不要凡神就信,但要考驗那些神是否出於天主,因為有許多假先知來到了世界上」(若一4:1),更給我們提供分辨「真理的神」和「欺詐的神」的原則(若一4:2-6)。

3. 聖神與基督肢體

3.1 聖神對教友

3.1.1 天主的恩賜

身為教友,我們是「受聖神祝聖的」一群(伯前1:1)。這聖神是天主給人最好的恩賜(路11:13;參閱瑪7:11)。這是「恩賜」,不是應得的,而是白白施與的。新約雖然也說天父給我們「派遣」祂的聖神(若14:25; 16:7;迦4:6;伯前1:12),但更多用「賜與」的字眼(若14:16;格後1:22; 5:5;迦3:5;得前4:8;若一3:34; 4:13),而且這賜與是慷慨大方的,是「傾注」下來的(宗2:17.18.33;羅5:5;鐸3:6「豐富地傾注」),使人可以擁有(羅8:9;格前7:40),甚至整個人「充滿聖神」(若7:38-39;宗:很多例子),而且由充滿而湧溢(若7:38-39);聖神還居住在人內(羅8:9;格前3:16),使人成為祂的宮殿(格前6:19; 3:16-17)。

3.1.2 生命之神

耶穌個體和基督奧體的生命來自聖神,奧體的肢體也不能例外。事實上,我們是「透過重生和更新的洗禮」(鐸3:5),「由水和聖神」得到新生命(若3:5),成為有份於聖神(希6:4)和天主性體的人(伯後1:4),成為自由人(羅8:2;格後3:17),能懷有成義的希望(迦5:5)。實際上,透過洗禮我們「實在洗淨了、祝聖了、成了義人」(格前6:11),更成為天父的女子(迦4:4),天國的繼承人(迦4:7;羅8:17),因此今世生活在聖神的喜樂中(羅14:17),不斷在靈性生活上長進(弗3:16),來世更獲得勞苦的賞報(默14:13),且得永生(迦6:8)。

3.1.3 真理之神

天主藉聖神給我們啟示一切(格前2:10;若16:13),因為祂認識天主的一切(格前2:11);祂教我們稱天主為「阿爸」(迦4:6;羅6:16),教我們正確地認識基督(格前12:3),在教難時教我們說話(瑪10:20),祂更作我們的「抵押」(格後1:22; 5:5)。

3.2 教友對聖神

3.2.1 消極一面

不可欺騙聖神(宗5:3),不可使聖神憂鬱(弗4:30),不可成「沒有聖神的人」,分黨分派(猶19;參閱格前3:1-3),不可由聖神開始由肉結束(迦3:3;格前2:14)。希伯來書的這段經文,很值得我們細嚼:「那些曾一次被光照,嘗過天上的恩賜,成了有份於聖神,並嘗過天主甘美的言語及未來世代德能的人,如果背棄了正道,再叫他們自新悔改,是不可能的,因為他們親自又把天主子釘在十字架上,公開加以凌辱……如果我們認識真理之後,還故意犯背信的罪,就再沒有另一個贖罪祭了,只有一種等待審判的怕情,和勢將吞滅叛逆者的烈火。誰若廢除梅瑟法律,只要有兩三個証人,他就該死,必不得憐恤。那麼,你們想一想,那踐踏了天主子,拿自己藉以成聖的盟約的血當作了俗物,而又輕視了賜恩寵的聖神的人,應當受怎樣更嚴厲的懲罰啊!……落在永生天主手中,真是可怕!」(希6:4-8, 10:26-29)。

3.2.2 積極一面

要進行出於「神」的心中的割損(羅2:29),擁有耶穌的精神(羅8:9),學習為耶穌吃苦,使聖神安息在我們內(伯前4:14),懷著聖神的喜樂接受真道(得前1:6),在聖神內祈禱(弗6:18;猶20;羅8:26-27),以聖神作利劍(弗6:17),尤其是應隨從聖神的指引而生活(迦5:16-26;羅8:1-17)。如此,才真是天主的子女(羅8:14),使人屬於基督(羅8:9),導人進入生命與平安(羅8:6),藉著住在我們內的聖神而得肉身的復活(羅8:11),擁有聖神的佳果,那就是仁愛、喜樂、平安、忍耐、良善溫和忠信、柔和、節制(迦5:22-23)。這樣,天主也藉著聖神住在我們內(若一3:24),而我們也存留在祂內(若一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