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七日
中國主教團秘書處譯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文獻》,357-405頁
台北:天主教教務協進會出版社,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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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眾僕之僕、保祿主教,偕同神聖會議之諸位教長,為永久紀念事。
1 司鐸聖秩在教會內的重要,本屆神聖會議已經多次提醒大家(一)。但因此一聖秩,在基督教會的革新工作上,佔有極重要及日益艱巨的位置,極宜詳細加深討論。在此所討論者,適用於所有司鐸,特別適用於服務牧靈工作者,對修會會士,則用於相對他們的部份。原來,司鐸藉著由主教所接受的聖秩和使命,被擢升為基督師傅、司祭、君王的服務人,分享基督的職務,藉以使教會在世間逐步建立為天主的子民、基督的身體、聖神的宮殿。因此,為了使司鐸的職務,在現代幾乎全盤改變了的牧靈及人際環境中,能夠獲得有效的幫助,並妥善照顧他們的生活,本屆神聖會議特闡述並決定下列各點。
附註•緒言
(一)
梵二「禮儀憲章」,宗座公報五六卷(一九六四)九七等頁;「教會憲章」,宗座公報五七卷(一九六五)五頁;「主教在教會內的牧職法令」,以及「司鐸培養法令」。
2 「父所祝聖並派遣到世界上來的」(若:十•36)主耶穌,以他所領受的聖神的傅油(一),使其整個奧體也得分享:所有信徒在基督內都成了聖潔、王道的司祭,通過基督,向天主奉獻神性的祭品,並宣揚那位由黑暗召叫他們,進行其奇妙光輝之中的德能(二)。因此,沒有一個肢體在整個身體的使命上沒有分子,而是每一肢體,都應在其心內尊祟耶穌(三),並以先知之神為耶穌作證(四)。
但是,同一的主,願意使信徒合成一身,其中「每個肢體都有不同的作用」(羅:十二•4),遂在信徒中設置了某些人為職員,使他們在信徒團體內,享有獻祭和赦罪的(五)聖秩權力,並以基督的名義,為人類公開執行司祭的職務。於是,基督派遣了使徒們,一如他自己為父所派遣(六),他再藉使徒們,讓他們的繼承人-主教們(七)分享他的祝聖與派遣,而主教們的職務,按照從屬的等級,交給了司鐸們(八),為使擔任司鐸聖秩者,成為主教聖秩的合作者(十),去執行基督所託付的使徒任務。
司鐸的職務,原是與主教聖秩相連接,因而分享基督親身建設、聖化、治理其奧體的職權。所以,司鐸的司祭職,假定已經領過基督徒入門聖事,而由另一項特殊聖事所授予,使司鐸因聖神的傅油,為特殊神印所標記,並且肖似基督司祭,好能以基督元首的身份行事。
司鐸既然按自己的職位分擔使徒工作,便由天主承受恩寵,使他們在各民族中作耶穌基督的使者,為福音而服務,好使外邦人,經過聖神的祝聖,成為可悅納的祭品(十一)。原來天主的子民,就是藉福音使者的宣揚而號召集合起來,致使所有屬於這子民的人,既由聖神所聖化,也把他們自身奉獻為「生活、聖潔和悅樂天主的祭品」(羅:十二,1)。而且,信徒們的神性祭獻,是藉著司鐸的職務,在與基督惟一中保的祭獻結合之下而完成;就是說,這祭獻是藉司鐸的手,以整個教會的名義,在不流血的聖事方式下而奉獻的,直到主的來臨(十二)。司鐸的職務以此為終向,以此為完結。因為司鐸的工作,由宣講福音開始,由基督的祭獻吸取力量與效能,並導致「整個被救贖的團體,即聖者的集會與群體,由大司鐸奉獻於天主,作為普世的祭獻,這大司祭也曾在受難時,為我們而奉獻了他自己,使我們變成了如此偉大元首的身體」(十三)。
所此,司鐸以職務及生活所追求的目的,乃在基督內促成天主父的光榮。這項光榮即在於人們有意識地、自由地、感激地接納天主在基督內所完成的工程,並在其整個生活中顯揚它。因此,司鐸們無論是在專務祈禱崇拜,或是宣講聖道,或是奉獻感恩祭及施行其他聖事,或是為人作其他服務,就是同時在增加天主的光榮,並幫助人在天主生活中前進。凡此種種,都導源於基督的逾越奧蹟,並將在同一主的光榮來臨時完成,那時他將把王權交還於天主父(十四)。
3 司鐸們既由人類中所選拔,奉派為人類去行有關天主的事,以奉獻供物及贖罪的犧牲(十五),便和其他人如弟兄般生活在一起。天主子、耶穌基督、是天父為人類所派遣的人,也曾這樣居住在我們中間,並甘願在各方面與弟兄們相似,只是沒有罪過(十六)。聖使徒們已經效法了基督,外邦導師、「被甄選為傳天主福音」(羅一1)的聖保祿,也證實他為一切人成為一切,為救一切人(十七)。新約的司鐸,由於其聖召及聖秩,固然在某種形成下,是在天主子民中被挑選出來,但決不是讓他們與這子民或任何人隔絕,而是讓他們完全獻身於天主召叫他們去作的事(十八)。除非他們成為不同於現世生命的見證人與分施者,他們便不能作基督的僕人;但是,如果他們自居於人間的生活與環境之外,也就不能為人們服務(十九)。司鐸的職務本身,就特別要求,不得與此世同化(二十),但同時又要求他們在此世生活在人中間,猶如善牧,認識自己的羊,並設法引導那些尚不屬於這羊群者,使他們也能聽到基督的聲音,而成為一個羊群、一個牧人(二一)。為達成此一目標,極宜借助於人際關係中所珍重的美德,比如:心地良善、誠實、堅毅、恆心、追求正義、高雅的風度等,以及保祿宗徒所推祟的其他美德:「凡是真實的,凡是高尚的,凡是正義的,凡是純潔的,凡是可愛的,凡是榮譽的,無論是美德,無論是稱譽,這一切你們都該思念」(斐四8)(二二)。
附註•第一章
(一)
參閱瑪:三•16;路:四•18;宗:四•27;十•38。
(二)
參閱伯前:二•5及9。
(三)
參閱伯前:三•15。
(四)
參閱默:十九•10;梵•「教會憲章」35。
(五)
特倫多大公會議第二十三期會議第一章及第一條:Denz. 957及961 (1764及1771)。
(六)
參閱若:二十•21;梵二「教會憲章」18。
(七)
參閱梵二「教會憲章」28。
(八)
同上。
(九)
參閱「羅馬主教禮典」祝聖司鐸的頌謝詞。此句已見於Sacramentarium Veronense,
Missale Francorum, Liber Sacramentorum Romanae Ecclesiae et Pontificale Romano-Germanicum。
(十)
參閱梵二「教會憲章」10。
(十一)
參閱羅:十五•16(希臘原文)。
(十二)
參閱格前:十•26。
(十三)
聖奧斯定「論天主之城」十章六節:拉丁教父集四一,二•八四欄。
(十四)
參閱格前:十五•24。
(十五)
參閱希:五•1。
(十六)
參閱希:二•17;四•15。
(十七)
參閱格前:九•19-23(通俗本)。
(十八)
參閱宗:十三•2。
(十九)
「教會所生活的環境,都在鼓勵教會要在神修和倫理的完美上努力探究。教會面臨著其周圍的塵世變化,和影響其實際行動與控制其生活狀況的環境,不能泰然靜坐而無動於衷。教會不能與人類社會脫離,反而必須在人類社會中生活,這是人所共知的。所以教會的子女皆受人類社會的推動,他們吸收這社會的文化,服從這社會的法律,表現這社會的風尚。教會同這社會的接觸,時時發生難題,尤其是今日更是難上加難……。外邦使徒聖保祿對自己同時代的信友如此規勸:「你們與不信之徒,切勿共負一軛:因為正義與邪惡怎能相容?光明與黑暗怎能並存?信者與不信者怎能相交?」(格後:六•14-15)。因此,現今在教會內負有教育和管理之職者,自當提醒公教青年學子時常記得自己優越的地位,和配合此地位而應有的職責,即生活於此世,但不屬於此世,務要依照基督為其門徒向天父所作以下的禱詞而行:「我不求你將他們從世界上撤去,但只求你保護他們脫免邪惡:因他們不屬於世界,就如我不屬於世界一樣」(若十七15-16)。教會願把這禱詞當作自己的禱詞一樣。
(二十)
這樣的生活,固然與世界有別,然而並不意味著與世界完全脫離,更不表示對世界漠不關心,也不表示畏懼,也不表示蔑視。教會與人類有所區別時,並不與之相反,反之,教會與世界正結合無間。」(一九六四年八月六日,保祿六世「祂的教會」通諭44、64、65各節:宗座公報卷五六(一九六四)六二七及六三八頁)。
(二十一)
參閱羅:十二•2。
(二十二)
參閱若:十•14-16。
(二十三)
參閱聖玻理加布致斐理伯人書六章一節:「為司鐸的應具有憐憫心,待一切人有慈心,引領迷途者,探望一切病人,不忽略寡婦、孤兒、窮人;但該常思在天主和人面前行善,克制一切忿怒、私心、及不公正的判斷,遠離一切慳吝,不輕信攻擊人的譭謗,明知人人有罪,而不嚴厲責人」(宗徒時代教父集 F. X, Funk 版,第一卷三O三頁)。
服務聖道
4 天主的子民,首先是藉生活天主的聖言而集合起來(一),這正需要特別期待於司鐸之口舌(二)。原來,如非先有信德,任何人不能得救(三),而司鐸們,身為主教的合作者,其首要任務就是向萬民宣講天主的福音(四),以履行主的命令:「你們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傳福音」(谷:十六,15)(五),從而組成、增長天主的子民。以救世的聖言,在非信徒心中激發信德,在信徒心中培養信德,藉著信德,信友團體才能產生、增進,一如保祿宗徒所說:「信仰是由聽聞而來,聽聞是藉著基督的話」(羅:十,17)。因此司鐸對所有的人負有義務,應該把他們在主內所得的福音真理(六),通傳於他人。司鐸們,或者以其在外邦人中所有的良好品行,引領他們光榮天主(七),或者公開講道,向無信仰者宣揚基督的奧蹟,或者教授基督基本教理、講解教會的道理,或者在基督真光之下,探討當代問題,常要記得,不是在講授自己的智慧,而是在講授天主的聖道,並在懇請所有的人悔改、成聖(八)。不過,司鐸的宣講,在當今世界的環境中,往往極為困難,為使聽者能夠感動,不應只以廣泛抽象方式,解說天主的聖道,而應將永恆的福音真理,貼合於實際生活的環境之中。
由此看來,按照聽道者的不同需要,與宣道者的奇恩秉賦,進行宣道工作的方式很多。在非基督徒的地區或人群中,是要以宣講福音,引人走向信仰及得救的聖事(九);在信友團體中,尤其對那些不甚瞭解,或不甚虔信其所參與的信友,要宣講領受聖事的聖道,則是不可缺少的,因為聖事是信德的工作,而信德是由聖道產生並滋養(十)。這對於舉行彌撒時的聖道禮儀,尤其如此:在彌撒中,宣揚基督的聖死與復活、群眾聽了之後的答覆,以及基督 以其聖血成立新約而作的奉獻,都密切連合在一起;同時,信友們又以祈禱和領受聖事,與此奉獻交融在一起(十一)。
5 天主是惟一聖者及聖化者,他曾願意選取一些人作為自己的同伴與助手,謙恭地為聖化工作服務。因此,司鐸們,通過主教的手,由天主所祝聖,以便以特殊名義分享基督的司祭職,在舉行聖禮時作基督的職員,而基督則仍繼續不斷地在禮儀中,藉著聖神,為我們執行他的司祭職(十二)。司鐸們以洗禮引領人加入天主的子民;以懺悔聖事,使罪人與天主及教會和好;以病人傅油聖事,減輕病患的痛苦;尤其以舉行彌撒,以聖事方式奉獻基督的犧牲。在施行每一件聖事時,-一如殉道者聖依納爵對初期教會所證實(十三)-司鐸以多種方式和主教有聖統上的連繫,因而使主教好像親臨於信友的每一集會(十四)
至於其他聖事,以及教會的一切工作和傳教事業,都與聖體互相關聯,並導向聖體(十五)。因為至聖聖體含有教會的全部精神財富(十六),就是基督自己,他是我們的逾越聖事,是生命的食糧,以他經聖神而生活並有活力的肉體,賜給人們生命,他邀請並引導人們,把他們自己、他們的辛勞,以及所有受造之物,和他一起作為奉獻。從此看出來,聖體就是全部福音工作的泉源與頂峰,因為望教者逐漸被引導去參與聖體禮,而信友們既已有洗禮及堅振的記號,則因領聖體而圓滿地加入基督的身體。
所以,聖體宴會就是司鐸所主持的信友團體的中心。因此,司鐸們教導信友,在彌撒聖祭中向天主父奉獻神性的祭品,並一同奉獻自己的生命。司鐸以基督善牧的精神,教導信友以懺悔之情,在告解聖事內,把自己的罪過告知教會,好能日漸歸向於主,思念著他的話:「你們悔改罷,因為天國臨近了」(瑪:四•17)。司鐸還要訓練信友參與聖禮,使能在聖禮中虔誠祈禱;輔導信友,按照每人的恩寵與需要,畢生實踐日趨完善的祈禱精神;還要勸導所有信友,善盡自己本地位的職責,並以適合每人的方式,在實踐福音勸諭的路上前進。此外,司鐸們訓導教友,以詩歌及屬神的歌曲,在心中讚頌上主,並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名,時時、事事,感謝天主父(十七)。
司鐸在舉行聖體時所表示的讚頌與感謝,在誦念日課時,延伸到每天的各時辰,以教會的名義,為託付給自己的全體民眾,甚至整個世界,祈求天主。
舉行並供奉聖體的祈禱聖所,也是信友集會之所,以及敬禮在祭壇上為我們奉獻的天主子、我們的救主,親在之所,以助佑安慰信友,故應保持清潔,適宜於祈禱及神聖典禮(十八)。在此聖所,牧人及信友同被邀請,以感激的心情,答覆基督的恩賜,他通過他的人性,不斷地向自己身體的肢體,灌輸天主的生命(十九)。司鐸們應設法培養禮儀知識與技術,好能藉著禮儀工作,使託付給自己的信友團體,日漸完善地讚頌天主父及子及聖神。
天主子民的領袖
6 司鐸按照其份內的權力,執行基督元首及牧人的職務時,以主教的名義,集合天主的家庭,就像共有一個生命的兄弟團體,並領導著它,藉著基督,在聖神內,走各天主父(二十)。為執行這種職務,一如其他的司鐸工作,授予他們原是為建樹而賜予的神權。(二一)在建樹教會時,司鐸們應該遵照主的榜樣,與眾人友善相處。他們不應按人的好惡(二二),而是按照基督的教理及生活的要求,對待他人,教導勸勉他人,猶如對待親愛的孩子們(二三),如同保祿宗徒所說:「不論順逆,務必堅持,以百般的忍耐和各樣的教訓,去反駁、去斥責、去勸勉」(弟後:四,2)(二四)。
因此之故,司鐸身為信仰的教育者,應該親身或通過他人,在聖神助佑之下,設法領導每位信友,按照福音發展自己的聖召,走向真誠並實踐的愛德,進入基督用以解救我們的自由(二五)。若干典禮儘管堂皇,組織儘管繁榮,如果不能用以教導人獲得基督徒的成熟,將無濟於事(二六)。為達到這種成熟狀態,司鐸們應協助信友,在或大或小的事件上,觀察什麼是事體本身的要求,什麼是天主的聖意。此外,司鐸還要訓練信友,不只為自己生活,而且根據愛德新法律的要求,每人依照其所領受的恩寵,彼此服務(二七),以便每人都以基督精神,在人類社會中,去盡個人的職責。
司鐸固然對一切人都有義務,但應特別照顧貧窮弱小者,主基督曾表示與這些人站在一起(二八),向這些人宣講福音,被視為默西亞工作的徵兆(二九)。司鐸也要特別注意青年人,還有那些夫婦及為人父母者,深望這些人能夠親密地聚在一起,討論如何幫助大家,在多次遭遇困難的環境中,得以更容易、更圓滿地度基督化的生活。司鐸要記得,所有的修士修女,都是主的家庭裡的卓越成員,值得關心他們的神修進步,使整個教會獲得利益。最後,司鐸要極其關心病人及臨終者,看顧他們,在主內堅強他們(三十)。
牧人的工作不僅限於個別地照顧信友,而且還要擴展到培養真正的信友團體。為能確實養成團體精神,則不僅包括地方教會,而應包括普世教會。地方團體不只關心當地的信友,而要滿懷傳教熱火,為全人類預備走向基督的道路。不過,地方教會應特別關照望教者及新教友,訓練他們逐步認識、實踐基督生活。
但是,如果不以舉行聖體大禮為基礎與中心,則基督團體決不會建立起來;因此必須從舉行聖體,作為訓練團體精神的開始(三一)。為使聖體禮儀的舉行,能夠達到虔誠圓滿境界,必須進而去作愛德工作與彼此協助,同時也進行傳教活動,以及其他各種為基督作證的表現。
此外,教會團體以愛德、祈禱、榜樣及苦行,實踐慈母的工作,引人歸向基督。因為這種團體是一個有效的工具,可以為尚未信從的人,指出或預備走到基督及其教會的道路,同時也可以激勵、滋養、強化信友去作精神戰鬥。
不過,在建設基督團體時,司鐸們切勿參與人間的任何主義或黨派,而要以福音的使者、教會的牧者身份,獻身於基督身體的精神發展工作。
司鐸團與主教的關係
7 所有司鐸和主教們共同分享基督的同一司祭職及服務職,至使這同一祝聖及同一使命,要求司鐸們必須與主教聖秩,保持聖統的共融(卅二),這在共同舉行禮儀,表現得最好,也正是司鐸與主教聯合在一起,在行聖體宴會時,明認這種共融(卅三)。所以,主教們為了司鐸們在領聖秩時所受於聖神的恩賜,在教導、聖化、管理天主子民的職務與工作上,把他們視為必要的助手與顧問(卅四)。教會初期的禮儀文獻,已經強調此事,每當司鐸授職時,莊嚴地祈求天主,為之灌輸「恩寵及超見之神,好能以純潔的心,協助、治理民眾」(卅五),宛如在曠野中,梅瑟之神曾傳授給七十位賢達長老(卅六),「梅瑟靠了他們的協助,輕鬆地治理了不可勝數的群眾」(卅七)。為了這種在同一司祭及服務職責上的共融,主教們應以司鐸為弟兄、為朋友(卅八),要盡力關懷他們物質的,尤其是精神的利益。原來,對所屬司鐸的聖德修養,主教們負有極嚴重的責任(卅九),所以應以極大的努力,對司鐸不斷地加以培養(四十)。主教們應甘心聽取司鐸們的意見,而且要參考他們的建議,與他們討論有關教區牧靈工作上的需要,以及有關教區利益的各種事項。為能使這一點收到實效,應該配合現代環境需要(四一),將以法律規定的方式與細則,成立代表司鐸團的司鐸諮議會(四二),以便提供建議,有效地協助主教治理教區。
在司鐸方面,深知主教享有圓滿的聖秩聖事,應該在主教身上尊敬最高牧人基督的權威。因此,司鐸應以真誠的愛德與服從,依附自己的主教(四三)。此種司鐸的服從,浸潤著合作的氣氛,是以分享主教的職務為基礎,而與聖秩聖事及教會的派遣同時授予司鐸的(四四)。
司鐸與主教的連繫,在今日更為需要,因為在現代,由於種種因素,使徒工作不但必需具有多種形式而且必需超越一個堂區或教區的界限。於是,任何司鐸都無法單獨孤立地完成自己的任務,而必須在教會監督者領導之下,與其他司鐸協力合作,始可有成。
司鐸彼此之間的兄弟團結與合作
8 所有司鐸,因授職禮而側身於司鐸聖秩,彼此以聖事性的手足之情,密切團結在一起,尤其是加入一個教區,在本主教領導之下而服務的司鐸,共同形成一個司鐸團。他們所擔負的職責雖有不同,但是同為人類盡行一個司鐸職務。原來所有司鐸都受命共同盡行同一事業:有的人執行堂區或超堂區的工作,有的人從事研究學問或教書生活,甚至有人在教會管轄當局允許之下,親手勞動,參與工人的生活,也有人從事其他使徒工作,或導向傳教的工作。大家都趨向一個目標,就是為建樹基督的身體。這種工作,尤其在我們的時代,需要多種形式及新的適應方法。因此,所有司鐸,不分教區或修會,彼此協助,時常為真理一起工作(四五),是極其重要的事。每一位司鐸都與這司鐸團的其他成員,以使徒愛德、職務及手足的關係,聯合在一起;這在古時即以禮儀表現出來:即參與授秩典禮的司鐸們,與授予聖秩的主教,一同被邀請為新當選者覆手時,以及同心合意,在舉行聖體共祭時,表現得很清楚。所以,每一位司鐸都以愛德、祈禱、各方面的合作關係,與自己的弟兄們連結在一起,並顯示出基督所希望的那種完善的團結一致,為使世界相信子是由父所派遣(四六)。
為此,年長的司鐸要對待年輕的司鐸,真如弟兄,在開始擔任工作時,予以協助,即使彼此相法不同,也要儘量了解他們,並要善意關照他們進行的工作。同樣,年輕司鐸要尊重長者的年齡與經驗,在有關牧靈的事情上,與他們交換意見,並欣然合作。
司鐸們懷著弟兄之情,不要忘記了款待旅客(四七),還要實行慈善及通財之誼(四八),尤要特別關懷患病、受苦、辛勞、孤獨、流亡及受迫害的司鐸弟兄(四九)。也要欣然愉快地共同參加消遣身心的活動,記得吾主對疲倦的宗徒們所作的邀請:「你們來退避到野外,休息一下」(谷:六•31)。此外,為使司鐸們能夠彼此協助發展靈修及知識生活,並促進職務上的合作,以及避免孤獨可以發生的危險,應該鼓勵某種程度的共同生活,或某種團體生活;不過,按照個人或牧靈的不同需要,這可能有多種方式,比如:盡可能居住在一起,或者共同進餐,或者至少屢次或定期地彼此相聚。還要重視並切實鼓勵司鐸們的協會,其會章經教會當局批准,其目的是藉著合宜而且經過考驗的生活規律,並藉著彼此的協助,以促進司鐸在履行職務時能夠聖化自己,同時為所有司鐸們服務。
最後,由於在司鐸職務上的同一共融,司鐸們應深知其對遭遇某種困惑的弟兄,特別負有責任,應及時提供援助,在必要時,予以婉言規勸。至於犯過某種缺失的司鐸,仍應時常以弟兄友愛及寬大為懷相對待,為他們懇切祈求天主,並繼續作他們的真實弟兄與朋友。
司鐸與信友的關係
9 新約的司鐸們,雖然因聖秩聖事的關係,在天主子民中並為天主子民,執行父親及師傅的卓越而必需的職務,但同時與所有基督信徒同為主的門徒,同蒙天主召叫的恩寵,而參與他的王國(五十)。因為,司鐸同所有因聖洗而重生的人,實為弟兄中之弟兄(五一),都是同一基督身體的肢體,共同受命建設此一身體(五二)。
所以,司鐸作領導時,不應該謀求自己的事,而是謀求耶穌基督的事(五三),與在俗信友協力合作,在他們中效法師傅基督的榜樣,他在人間「不是來受服事,而是服事人,並交出自己的生命,為大眾作贖價」(瑪二十28)。司鐸們應該誠心承認並促進在俗信友的地位,以及他們在教會使命中的本有職分,也要尊重對人間事物每人都有權享受的正當自由。要欣然聆聽信友的意見,友愛地考慮他們的期望,承認他們在人類活動的各種領域中,所有的經驗與專長,好能和他們一起辯別時代的徵兆。要考驗神是否出於天主(五四),要在信德意識下,去發掘信友們的各種不同的奇恩,無論是卑微的或是高超的,欣悅地加以辯別,用心加以培養。在天主賜給信友的豐富恩寵中,值得特別注意的,是有不少的人被吸引到高深的神修境界。同樣,要以信任的態度,託付信友某些為教會服務的工作,讓他們有行動的自由與領域;而且在適當時機,可以促請他們自動負責,去進行若干事業(五五)。
最後,司鐸置身於信友中間,是為領導大家團結相愛,「以弟兄之愛彼此相愛,以禮遇彼此爭先」(羅十二10)司鐸們有責任協調不同的思想態度,至使在信友團體中,任何人不感覺自己是外人。司鐸是公益的保護人,以主教的名義加以管理,同時也是真理的英勇維護人,以免信友為各種教義之風所激盪(五六)。司鐸要特別負責照顧那些脫離聖事生活,甚至脫離信仰的人,要如善牧一樣去接近他們。
司鐸要注意大公主義法令的規定(五七),不可忘記那些尚未與我們享受完整的教會共融的弟兄們。
最後,對所有尚未承認基督為其救主的人,司鐸也要看他們是託付給自己的人。
在信友們方面,深知自己對司鐸的責任,應以孝愛之心,對待他們如自己的牧人與父親;同樣,也分擔司鐸所關切的事情,以祈禱、以實行,盡量協助自己的司鐸,使能輕易地克服困難,並能勉盡其職而有豐收(五八)。
司鐸的分配
10 司鐸們在領受聖秩時所得的神恩,不只準備他們去實行一種限定的狹小使命,而是廣大普遍的救人使命,「直達地極」(宗:一,8),因為所有司鐸職務,都是參與基督託付給宗徒的普遍使命。然而,司鐸所參與的基督司祭職,必然指向所有的民族與時代,絕不受血統、國藉或時代的限制,一如在默基瑟德身上,已經奧秘地預示過了(五九)。所以,司鐸們要關心各地方的教會。因而在聖召眾多的教區裡,司鐸們在其本主教或會長准許或要求之下,應該準備到司鐸聖召缺乏的地區、傳教區或工作崗位上,甘心去執行自己的任務。
此外,有關加入及脫離教區的法則,應在保留這項悠久制度的條件下,使能更適應現代牧靈的需要。如果某處有傳教上的需要,則不僅要便利司鐸的適當分配,而且要使各種不同社會組合的特殊牧靈事業,無論是在某一地區、國家或在世界任何地方執行,都能得到方便。為此,設立若干國際修院、成立特殊教區或專為某種人的特區,或其他類似機構,可能是有益的,在其本機構規律下,但不得侵害當地主教的權利,司鐸們可以為了整個教會的利益,去參加或作為永久的成員。
不過,司鐸們不要單獨被派到一個新地方去,尤其對語言風俗不甚了解的地方,而應儘可能,按照基督宗徒的榜樣(六十),至少兩個或三個同去,好能彼此幫助。還要顧慮到他們的精神生活,以及身體心理的健康;如果可能,應按照個人本身的條件,對該項工作的地方及環境,加以準備。同時,前往新地方去的司鐸,最好能夠先熟悉該地方的語言,而且熟悉其人民的心理及社會特性,因為他們既甘願謙虛地去服務,就要與他們深刻地交往,追隨保祿宗徒的榜樣,他曾對自己這樣描述:「我原是自由的,不屬於任何人;但我卻使自己成了眾人的奴僕,為贏得更多的人。對猶太人,我就成為猶太人,為贏得猶太人...」(格前:九,19-20)。
司鐸們應關心司鐸聖召
11 我們靈魂的牧者和監督(六一),建立了自已的教會,其意願是他所選擇並用自己的血所取得的民族(六二),直到世界終窮,時常擁有自己的司鐸,以免基督信徒變成好似沒有牧人的羊群(六三)。宗徒們瞭解基督的這個意願,在聖神的引導之下,自認有責任選擇一些「適當的人,也能教訓別人」(弟後:二,2)的職員。這個責任是屬於司鐸使命的本質的,司鐸因此使命而分擔整個教會的關心,使天主子民在此世總不缺少工作人員。但因「船長與乘客……有同舟共濟的命運」(六四),因此全體基督民眾應該明白,自己有責任,以各種方式的合作,以懇切的祈禱,以其所能作到的其他方法(六五),使教會常有其所需要的司鐸,以履行其天賦使命。所以,首先是司鐸們應特別注意,以宣道職務及生活見證,顯示出服務的精神及真正的逾越喜樂,讓信友們看清楚司鐸職務的尊高與需要;如果慎審考慮之後,認為某些青年或成年人,適宜如此重大職務,便要不惜一切努力及困難,準備他們,直到他們在完全的內外自由的條件下,由主教所召叫。為達此目的,辛勤明智的神修指導,是極其有益處的。至於作父母,作教師,以及以任何方式負責教育兒童與青年者,應該如此訓導他們,使他們知道吾主對其羊群的關切,注意教會的需要,慷慨地準備以先知之言,答覆主的召喚:「我在這裡,請派遣我」(依:六,8)。不過,主召叫的這個聲音,決不可如此期待,好像會以不尋常的方式,達於未來司鐸的耳邊。原來,這種召叫,毋寧是由徵兆來領悟、辨別,天主常藉這些徵兆,向明智的信友表示他的旨意。所以,司鐸應細心注意這些徵兆(六六)。
因此,教區性與全國性的聖召事業,要多多借重司鐸們的合作(六七)。要在宣講時、在教授要理時、在刊物上,必須清楚說明當地及普世教會的需要,並要生動地列舉司鐸職務的真義及偉大,在司鐸職務中重大任務攙和著偉大的喜樂,尤其如教父們所說的,可以為基督提供愛情的最大證據(六八)。
附註•第二章
(一) 參閱伯前:一,23;宗:六,7;十二,24。又聖奧斯定闡述聖詠四四篇,23節:「宗徒們宣講了真理之言,產生了教會」:拉丁教父集,三六,五O八欄。
(二) 參閱拉:二,7,弟前:四,11-13;弟後:四,5;鐸:一,9。
(三) 見谷:十六,16。
(四) 參閱格後:十一,7。此處所談的司鐸,乃主教的合作人員,所以凡對主教所說的,也能適用於他們。參閱Statuta Ecclesisae
Antiqua 第三章;Decretum Gratiani C. 6,
D. 88 (ed. Friedberg, I, 307) ; Conc. Trid., Decr., De reform, Sess. V, c. 2, n.
9., 梵二,「教會憲章」25。
(五) 參閱Constitutiores Apost.
II, 27, 7:「主既命我們說:『往訓萬民』,司鐸們應是天主學識的導師……」(ed. F.X. Funk.
Didascalia et Constitutiones Apostolorum I, Paderborn 1905, P. 105).
Sacramentarium Leonianum及其他聖事禮典與主教禮典,祝聖司鐸的頌謝詞:「主,你以此安排,將信仰之師加入你聖子的宗徒們作為侶伴,使其能以這些助手的宣講充滿全世。Liber Ordinum Liturgiae
Mozarabicae, 祝聖司鐸頌謝詞:人民之師,屬下之治理者,應保持公教信仰的秩序,並向眾人宣報真實的救恩(ed. M. Ferotin, Paris
1904, Col. 55).
(六) 參閱迦:二,5。
(七) 參閱伯前:二,12。
(八) 參閱亞歷山教會雅各賓派的祝聖司鐸禮典:「……請你聚集你的子民聆聽教訓之言,宛如養母育養其子女」(H. Denzinger, Ritus
Orientalium, Tom. II, Wurzburg 1863, P. 14)。
(九) 參閱瑪;廿八,19;十六,16;戴都良論聖洗,十四,2(Corpus Christianorum,
Series Latina, I, P. 289);聖亞大納削,Adv. Arianos,二,42(希臘教父集二,六,二三七欄);聖熱羅尼莫釋瑪竇二八,19(拉丁教父集二六,二一八BC欄):「先要教訓萬民,然後將受教者,洗之以水。除非靈魂已接受信德真理,不得使肉身領受聖洗聖事」;聖多瑪斯Expositio primae
Decretalis, I節:「我們的救主遣發門徒宣傳福音時,囑咐他們三點:第一叫他們教訓人信德;第二叫他們以聖事洗淨信仰者……」(ed. Marietti, Opuscula
Theologica, Taurini Romae 1954, 1138)。
(十) 參閱梵二,禮儀憲章35之2。
(十一)
參閱梵二,禮儀憲章33,35,48,52。
(十二)
參閱梵二,禮儀憲章7;比約十二世一九四三年六月廿九日「奧體」通諭:宗座公報卷三十五(一九四三)二三O頁。
(十三)
斯米納聖依納爵殉道,8,1-2(ed. F. X. Funk, p. 282,
6-15);Constitutiones
Apostolorum, VIII, 12, 3 (ed. F. X. Funk, P. 496):VIII, 29 2(P.532).
(十四)
參閱梵二,教會憲章28。
(十五)
聖多瑪斯,Summa Theol. III. q. 73,
a. 3c; 參閱Summa Theol. III; q. 65,
a. 3.
(十六)
參聖多瑪斯,Summa. Theol. III, q.
65, a. 3, ad 1; q. 79, a, l, c, et ad 1.
(十七)
參閱弗:五•19-20。
(十八)
參閱聖熱羅尼莫Epist., 114. 2:「聖爵、祭衣及其他關於敬禮吾主受難之物,因其與吾主聖體和寶血相連接,當以與吾主聖體寶血同樣的尊嚴敬之」(拉丁教父集二二,九三四欄)。梵二,禮儀憲章122-127。
(十九)
參閱一九六五年九月三日保祿六世「信德奧蹟」通諭:「此外,在每天的過程中,教友不要忽略朝拜聖體的善工,聖堂裡供奉聖體,宜按禮儀之規定,選定顯貴的地方,使聖體盡可能的受到光榮。朝拜聖體乃表示感激的標誌,愛情的保證,並對確實在此的吾主耶穌,表示應有的崇拜」。宗座公報卷五七(一九六五)第七七一頁。
(二十)
參閱梵二,教會憲章28。
(二十一)
參閱格後:十,8,十三,10。
(二十二)
參閱迦:一,10。
(二十三)
參閱格前:四,14。
(二十四)
參閱Didascalia, II, 34, 3,
II, 46, 6; II, 47, 1; Constitutiones Apostolorum, II, 47, 1(ed. F. X. Funk,
Didascalia et Constitutiones, I, pp. 116, 142 et 143).
(二十五)
參閱迦:四,3;五,1及13。
(二十六)
參閱聖熱羅尼莫 Epist., 58, 7..「�椈擠鷵ㄤ裗_石,而基督卻死於窮人的身份,這有什麼用呢?」拉丁教父集二二,五八四欄。
(二十七)
參閱伯前:四,10等節。
(二十八)
參閱瑪:廿五,34-45。
(二十九)
參閱路:四,18。
(三十)
亦有其你類似的人,如移民及遊民等,見梵二,論主教牧職法令18。
(三十一)
參閱 Didascalia, II, 59, 1-3
(ed. F. X. Funk, I, p. 170):教訓民眾,勸告他們參加集會,切勿缺席不到。請勸告他們常常聚集,不該以缺席而縮小教會,減少基督身體的肢體……。所以,你們既然是基督的肢體,便不該以不聯合為一,而與教會遠離。你們有基督為元首,依照祂的所許,常與你們同在,不該忽略你們自己,不應讓基督與其肢體脫離,也不應切斷和分散祂的奧體」。Paulus VI, Allocutio di
aggiornamento pastorale:宗座公報卷五五(一九六三)七五O等頁。
(三十二)
參閱梵二,教會憲章28。
(三十三)
參閱Constitutionem
Ecclesiasticam Apostolourum, XVIII:「司鐸是主教的共同分享職任者和共同作戰者」(ed. Th. Schermann, Die allgemeine
Kirchenordnung, I, Paderborn 1914, p. 26);S. Isidorus Hispalensis, Eclesiasticis Officiis, C. VII:拉丁教父集八三,七八七欄。
(三十四)
參閱Didascalia, II, 28, 4
II, 34, 3(ed. F. X. Funk, p. 108 et pp. 109 et 117)。
(三十五)
參閱Const. Apost., VIII, 16,
4參閱Epitome Const. Apost VI
(ed. F. X. Funk, I, p. 522, 13 et II, p. 80, 3-4).
(三十六)
參閱戶:十一,16-25。
(三十七)
參閱羅馬主教禮典授鐸品頌謝詞;Constit Apost. VIII, 16,
4 (ed. F. X. Funk, I, p. 522, 16-17).
(三十八)
參閱梵二,教會憲章28。
(三十九)
參閱若望廿三世Sacerdotii Nostri
primordia通諭:宗座公報卷五一(一九五九)五七六頁;聖比約十世Exhortatio ad Clerum:S. Pii X Acta, Vol, IV
(1908), pp. 237 ss.
(四十)
參閱梵二,論主教牧靈職務法令15及16。
(四十一)
參閱教律三九一條,四二三-四二八等條。
(四十二)
殉道聖依納爵致瑪聶西人書六章一節:「我現在向你們勸告,務要與天主契合,在主教、司鐸、六品副祭的領導下,用心進行一切:主教代表天主,司鐸們乃代表宗徒們的元老,六品副祭為我所最親愛的,他們執行著基督耶穌的職任,而基督在萬世之前與天主同在,最後卻顯現於人世。」(見Funk版二三頁10-13):又致Trall. 書三章一節:「同樣的,一切的人應尊敬六品如同基督,尊敬主教如同父的象徵,尊敬司鐸們如同天主子民中的元老和宗徒們的議會;沒有他們,便不能稱作教會」(見同上二四四頁,10-12);聖熱羅尼莫釋依撒意亞先知書II,3,(拉丁教父集二四,六一A欄):「在教會內我們亦有我們的議院,即司鐸的集團。」
(四十三)
參閱教宗保祿六世一九六五年三月一日,在聖西斯丁小堂內,向羅馬各本堂及四旬齋期的講道者的談話:宗座公報五七(一九六五)三二六頁。
(四十四)
參閱Const. Apost., VIII, 47,
39:「司鐸們若沒有主教的同意,什麼也不能履行:因為天主的子民是託付給他的,並由他要交他們靈魂的賬。」(Funk, 577)。
(四十五)
參閱若:三,8。
(四十六)
參閱若:十七,23。
(四十七)
參閱希:十三,1-2。
(四十八)
參閱希:十三,16。
(四十九)
參閱瑪:五,10。
(五十)
參閱得前:二,12;哥:一,13。
(五十一)
參閱瑪:廿三,8;「當我們希望作人們的牧者,父親及師傅時,必須同時作他們的弟兄」保祿六世「祂的教會」通諭:宗座公報卷五八〔一九六四〕六四七頁。
(五十二)
參閱弗:四,7及16;Const, Apost., VIII, 1,
20:「為主教的不該高居六品或司鐸之上,為司鐸的也不應高居民眾之上:因為團體乃是彼此結成的」(ed. F. X. Funk, 1, p.
467) 。
(五十三)
參閱斐:二,21。
(五十四)
參閱若;一四,1。
(五十五)
參閱梵二,教會憲章37。
(五十六)
參閱弗:四,14。
(五十七)
參閱梵二,論大公主義法令:宗座公報卷五七(一九六五)九十等頁。
(五十八)
參閱梵二,教會憲章37。
(五十九)
參閱希:七,3。
(六十)
參閱路:十,1。
(六十一)
參閱伯前:二,25。
(六十二)
參閱宗:二十,28。
(六十三)
參閱瑪:九,36。
(六十四)
羅馬主教禮典,論授予司鐸聖秩禮典。
(六十五)
參閱梵二,司鐸之培養法令2。
(六十六)
天主召喚的聲音,由兩種不同的、奇妙的、趨於共同不同目標的方式發表:一種內心的,屬於聖寵和屬于聖神的,是在人靈深坎,由主由強力的「無聲之聲」所實施的一種內心引力;另一種是外表的,屬於人性的、可感覺的、社會的、法律上的、具體的、是具有資格講道者、宗徒聖統制,聲音、是基督所有意建立的一種必需工具,使天主聖言及命令成為可懂的言語的媒介、此正是聖保祿所教的公教道理:「若沒有宣講員,他們怎能聽到呢?……所以信仰是從聽道來的」(羅:十,14,17)。(一九六五年五月五日教宗保祿六世勸諭:見一九六五年五月六日羅馬觀察報)。
(六十七)
參閱梵二,司鐸之培養法令2。
(六十八)
教父們在解釋基督問伯多祿之言時,即如此教訓人:「你愛我嗎?……你餵養我的羊群」(若廿一17:參閱金口聖若望論司鐸篇,II,1-2(希臘教父集四七-四八,六三三欄);聖額我略Reg. Past. Liber, P. I,
c. 5(拉丁教父集七七,一九a欄)。
司鐸被召叫至聖德境界
12 司鐸因聖秩聖事而與基督司祭相似,作為基督元首的職員、主教聖秩的合作者、以建樹基督整個身體-教會。固然,司鐸一如其他所有信徒,經過洗禮的祝聖,已經接受了偉大召叫與恩寵的記號與禮物,即使在人性弱點之下(一),仍能夠,而且應該追求成全,猶如主所說的:「所以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瑪:五,48)。然而,司鐸更以特殊理由應該獲得成全,因為他們在領受聖秩時,以新的方式為天主所祝聖,成了基督永遠司祭的活工具,以便在今世得以繼續基督的奇妙工程,就是他以天主的神能重整全人類的工程(二二)。因此,每一位司鐸以自己的方式,代表著基督,也享受著特殊的恩寵,使他在為所屬民眾及整個天主子民服務時,即能更有效地步向他所代表的基督的成全,同時也能以基督的聖德,來醫治自己人性的弱點,因為基督成了我們的大司祭,「他是聖善的、無辜我、無玷的、別於罪人的」(希:七,26)
基督是天父所聖化及祝聖的,並派遣到世界上(三),「他為我們捨棄了自己,是為救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淨化我們,使我們成為他的選民,叫我們熱心行善」(鐸:二,14),如此經過苦難而進入自己的光榮(四)。同樣,司鐸由聖神所祝聖,由基督所派遣,在自己身上制死肉體的作為,整個地獻身為人類服務;如此,藉著基督所賜的聖德,得以走向完人的境界(五)。
所以,司鐸們執行著屬神及成義(六)的職務,只要他們順聽基督的聖神養育和領導,便可以在神修生活上得到穩定。因為藉著他們每天的神聖工作,以及他們和主教及其他司鐸在並融之下,所進行的全部職務,就足以使他們邁向成全的生活境界。可是,司鐸的聖德又足使他們極其有效率地執行他們的職務:因為天主的恩寵,固然也可以藉不肖的職員履行救恩的工作,但是以常理來說,天主更願藉助那些順聽聖神推動與領導的人,為了他們與基督的親密結合及聖善的生活,來彰顯自己的奇妙事工,使他們可與聖保祿一樣說:「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迦:二,20)。
因此,本屆神聖會議,為達成教會內部革新,在全球傳播福音,以及對現代世界文談等牧靈目標,竭誠懇勸所有司鐸,務必使用教會所推介的適當方法(七),努力趨赴更大的聖德境界,成為服務全體天主子民的日益有用的工具。
實行司鐸的三種職務需要聖德,也促進聖德
13 司鐸忠誠不懈地,在基督的聖神內執行自己的工作,本來就獲致聖德。
司鐸們是天主聖言的服務者,每天誦讀、傾聽他要教給別人的天主聖言;如果他們努力為自己而接受,則會變成日漸成全的基督門徒,就如保祿宗徒對弟茂德所說的:「你們要注意這些事,全神貫注,為使眾人看出你的進步。應注意你自己和你的訓言,在這些事上要堅持不變,因為你這樣做,才能救你自己,又能救出你的聽眾」(弟前:四,15-16)。司鐸在尋求如何能更適當地為他人傳達其所靜觀的事物時(八),就更深刻地領會到「基督不可測量的豐富」(弗:三,8),及天主的萬般智慧(九)。司鐸知道是天主開啟人心(十),卓越並非出於他們,而是出於天主的德能(十一),就在他們傳授天主聖言之際,深深與基督師傅相聯繫,並由其聖神所引導。天主從創世以來所穩藏的神秘(十二),在基督身上顯示出來了,而司鐸與基督如此共融,實乃參與天主的仁愛。
司鐸是禮儀的職員,尤其在彌撒聖祭中,基督將自己奉獻作犧牲,以聖化人類,而司鐸則以特殊身份,代表基督。所以,務請司鐸效法他們所行的,就是說:舉行主的死亡奧蹟,應當也致死自己身體的缺陷及惡念(十三)。在感恩祭的奧蹟中,正是繼續實行我們得救的工程(十四),這也是司鐸的主要工作,所以切盼司鐸每天舉行,因為,即使信友不能在場,彌撒也是基督及教會的行動(十五)。因此,司鐸既然與基督司祭的行動相結合,就等於每天把自己完全奉獻給天主;司鐸既以基督身體為食糧,就是在心內參與基督作信友食糧的仁愛。同樣,在施行各項聖事時,司鐸都與基督的意向及仁愛相結合。這在施行懺悔聖事時,也特別顯示出來:只要信友合理地要求,司鐸要時常完全準備接受。在誦念日課時,司鐸是參加教會的聲音,教會從不間斷地代表著全人類,和基督一起在祈禱,因為基督「常活著為我們轉求」(希:七,35)
司鐸管理、牧養天主的子民,應以基督善牧的仁愛激勵自己,為羊群捨命(十六),準備作最大的犧牲,效法那些現代仍在不惜為羊捨命的模範司鐸。司鐸是信德的教育者,應「懷著大膽的信心,靠著基督的寶血,進入聖殿」(希十19),並「懷著真誠的心,以完備的信德」(希:十,22)去接近天主。司鐸對自己的信友,懷有堅定的希望(十七),為使他們能以自己由天主所受的安慰,去安慰那些在各種困苦中的人(十八)。司鐸管理大家,應培養牧靈者本有的神修工夫,捨棄自己的方便,不求自己的利益,只求大眾的利益,為使他們得救(十九);為使牧靈工作更完善,時常向前求進步,而且在必要時,隨著愛德之神所願意吹到的方向(二十),準備採取新的牧靈方法。
14 在今天的世界,人們有許多應作的事,並有各種困擾的問題,屢次需要急速解決,因而陷於心力分散的危險。司鐸們也因致力於職務上的很多需求而分心,於是困惑地在尋找,如何能夠使外務與內修協調一致。可是,只靠職務活動的純外表的秩序,或只靠實行熱心善工,固然很有用,但都不足達到那種生活的統一性。司鐸們為建立這種統一的生活,要在履行職務時,追隨主基督的榜樣,他即以執行派遣他的那一位的旨意,完成他的工程,作為自己的食糧(二一)。
誠然,基督藉著教會不斷地在世間執行父的旨意,就是藉著教會的職員在工作,所以基督始終是這種協調生活的基礎與泉源。司鐸們與基督結合在一起,去體認天父的旨意,去為託付給自己的羊群獻身(二二),必然獲致生活的協調。司鐸們這樣作基督善牧的替身,就會在這牧靈愛德的執行中,找到司鐸成全的關鍵,獲致生活及行動的協調。此處所謂牧靈的愛德(二三),特別導源於聖體聖祭;因此,這也就是司鐸整個生活的中心與根源,在祭壇上所作的,也要努力貼合於司鐸身上。但是,司鐸如不以祈禱,逐漸深入於基督的奧蹟中,便無法達到此目的。
為使生活的協調得以具體地實現,司鐸應該對所從事的各項工作,考查何者為天主的旨意,就是要考查自己的活動,是否與教會的福音使命的規律相符合。因為忠於基督與忠於教會,是不能分開的。所以,牧靈愛德要求司鐸們的工作,始終要在與主教及其他司鐸弟兄們共融之下進行,以免徒然奔跑(二四)。司鐸們這樣去作,就會在教會使命的統一中,找到自己生活的協調,這樣也才能與主基督結合,並通過他,在聖神內,與天父結合,也必能充滿安慰,滿懷喜樂(二五)。
謙遜與服從
15 在司鐸職務最需要的德行中,必需提出那一種心靈狀態,即時常準備不徇私意,而只尋求派遣他們者的旨意(二六)。因為他們由聖神所選拔,要完成的是天主的工程(二七),超越人類所有的力量與智慧,正是「天主召選了世上懦弱的,為羞辱那堅強的」(格前:一,27)。基督的真正職員,深知自身的弱點,在謙卑中工作,體察什麼是天主所喜悅的(二九),好像為聖神所束縛(三十),在一切的事上由基督的意志所領導,他切願眾人都得救。司鐸在每天的事件中,都能夠發現並實行這個意志,只要他謙遜地為天主託付給他的一切人服務,無論是在盡自己的職務,或是在生活的各種情況中。
因為司鐸的職務,就是教會的職務,除非在整個身體的系統共融中,便不能實行。所以牧靈愛德催促著司鐸們,要在共融中,以服從的精神,奉獻自己的意志,為天主及弟兄們服務;以信德的精神,接受並執行由教宗、本主教,及其他上司所命令或囑咐的事;無論受命作任何事務,甚至是最卑微、最貧窮的,都甘心鞠躬盡瘁(三一)。如此便可以同弟兄們,尤其同天主為其教會所安置的可見的管理人,在職務上,保持、加強統一,並為建樹基督的身體而效力,這身體「藉著各關節的互相輔助」而成長(三二)。這種服從之德,引導天主的兒女走上更成熟的自由;因此,在司鐸履行職務時,如果愛德職務時,如果愛德催促他們,為教會的更大益處,慎重地尋求新的方法,則服從之德的本質,要他們必須以信賴之心,把他們的計劃,以及所屬人民的需要,向治理天主教會的上級負責人,提出報告,聽候他們的裁決。
由於這種謙遜、這種負責與自願的服從,司鐸相似基督,懷有基督耶穌所懷的心情,祂「使自己空虛,取了奴僕的形體...服從至死」(斐:二,7-9),並以其服從,制服並救贖了亞當的悖逆,誠如保祿宗徒所說:「因一人的悖逆,大眾都成了罪人;同樣,因一人的服從,大眾都成了義人」(羅:五,19)。
選擇獨身,當作天主的恩賜
16 為了天國,完全而永久的貞操,為主基督所勸告(三三)歷經各代,直到現在,為不少的基督信徒欣然接受,並持守可嘉,教會特別為司鐸生活視為極其重要。原來這正是牧靈愛德的標記與鼓勵,也是世界上精神繁殖的特殊泉源(三四)。固然獨身制並不是司鐸本質所要求的,這可由初期教會的實例(三五)和東方教會的傳統看得出來。在東方教會,除了一些人和踢主教們因天主的恩寵,持守獨身之外,許多德高望重的司鐸都是結了婚的;可是本屆神聖會議在獎勵司鐸的獨身之際,絕對無意更改這種在東方教會合法存在的不同紀律,並懇切奉勸在婚姻中領受了司鐸職位者,保持自己的聖召,為受付託的羊群慷慨地耗盡自己的生命(三六)。
獨身為司鐸至為適宜,因為司鐸的使命全部貢獻為新的人類服務,就是戰勝死亡的基督,藉自己的聖神,重生於世的人類,其來源「不是由血氣,也不是由男慾,而是由天主生的」(若:一,13)。司鐸藉著為了天國而守的貞潔或獨身(三七),以新的卓越方式獻身於基督,更易專心與祂結合(三八),在祂內,藉著祂,更自由地為天主及人類服務,更有效地為祂的天國並為超性的重生而工作;這樣成為更適當者,在基督內更廣泛地領受為父親的職務。如此在眾人前顯示自己毫無牽掛地獻身於託付給自己的任務,去領導教友許配給一個丈夫(基督),把他們當作童女獻給基督(三九),使人想到天主制定的那種神秘婚姻,在將來必要完全顯示出來,就是教會只有基督為惟一淨配(四十)。司鐸們更是未來世界的活的表記,這一世界藉著信德和愛德且已實現,那時復活起來的子女們已不再嫁娶(四一)。
基於基督奧蹟及其使命的這些理由,獨身制在最初只推薦給司鐸們,後來在拉丁教會內便以法律加諸所有晉升聖秩的人員。本屆神聖會議,為預備升司鐸的人員,再次強調並堅持這項法律。只要那些以聖秩聖事分享基督司祭職者,甚至普世教會,謙遜誠懇地祈求,深信聖神,肯由聖父慨然惠賜此項極其適合新約司鐸的獨身恩寵。本屆神聖會議,並勸諭所有遵照基督芳表,依靠天主聖寵,甘心情願地接受了神聖獨身生活的司鐸們,務必慷慨忠誠地服膺此一生活,並忠實堅持這種身份,深體此項崇高恩寵,係由天父所賜,又為基督公開讚賞(四二),並要切記這恩寵所表示及實踐的偉大奧蹟。這種完美節操,愈發為現代世界許多人視為不可能,司鐸們愈發要更謙遜、更�琱艀a,同教會一起,祈求這項為求者必得的忠貞之恩;同時,司鐸們要利用每人都有的超性的方法,尤不可疏忽教會經驗所證實,在今日世界仍一樣必需的那些神修規律。因此,本屆神聖會議不僅要求司鐸們,而且要求所有信友,重視司鐸獨身的寶貴恩寵,大家懇求天主,經常大量地賜給自己的教會這項恩寵。
對世界及世物的態度──自願貧窮
17 司鐸藉著彼此之間及與他人的友愛弟兄的交往,可以學習尊重人性的價值,並把受造之物看作天主的恩賜。司鐸置身世界,但始終要知道,按吾主師傅的話,他們不屬於這個世界。他們享用世界(四三),好像不享用一樣(四四),他們將進入自由境界,解脫一切紛亂的顧慮,在日常生活中順聽天主的聲音。從這種自由及順命之中,會發展靈性的明辨,找到對世界及世物的正確態度。這種態度為司鐸極其重要,因為教會的使命是在世間進行,而受造之物為人格的發展也是絕對必需的。所以,司鐸應該感激天父為使他們善度生活,所賜予的一切。但應以信德之光,明辨所遇的一切,好能按照天主的聖意去正確使用世物,並拒絕有害於自己使命的一切。
司鐸既以主為其應「分得的產業」,(戶十八20)使用世物的宗旨,必須要遵照主基督的教訓,及教會的規定。
司鐸儘可能借助教友專家,按照事物的性質及教會法律規定,管理真正屬於教會的財產;這些財產的用途,時常要按照教會所以能夠佔有財產的宗旨去實行,就是為敬禮天主的各種設施、為維持教士的足夠生活、為進行傳教事業或慈善事業,尤其是援助貧窮者的事業(四五)。至於在行使某種教會職務時所得的財物,除非有特殊法律規定(四六),司鐸們,還有主教們,首先要用以維持足夠的生活費用,並用以履行份內的職務;如有剩餘,則自願充作教會公用,或慈善事業。所以,切不可以教會職務為營利事業,也不可將職務上的收入,用以擴充私人財產(四七)。因此,司鐸決不要掛心財產(四八),時常躲避各種貪婪,並用心戒絕一切營利行為。
再者,司鐸還被邀請接受自願的貧窮,好能與基督更形相似,更專心於神聖職務。因為,基督本是富有的,為了我們卻變成了貧困的,好使我們因著他的貧困而成為富有的(四九)。宗徒們曾以身作則,證明天主無條件地賜恩於我們,我們也要無條件地付出去(五O),會享受,也會受窮(五一)。而且,某種程度的財物共用制度,就像初期教會時代所自豪的那種財物共融(五二),很可以使人走上牧靈愛德之途;通過這種生活方式,司鐸們可以成功地實踐基督所稱許的貧窮精神。
主的神曾為救主傅油,並派遣他向貧窮人傳報喜訊(五三),司鐸們,還有主教們,由同一聖神所引導,要戒避一切可能引起窮人反感的事,要比基督的其他門徒,更能在自己的事物上,擯棄任何奢華現象。要把自己的住宅,安排得不使任何人卻步,即使較貧窮者也不致於不敢上門求見。
發展靈修生活的方法
18 為使在一切生活情況中,培養與基督結合的精神,司鐸們除了有意識地執行自己的職務以外,享有各種普通的或專用的,新的或舊的方法,那是由聖神在天主子民中不斷激發起來的,也是教會的聖化所屬成員所推荐,甚至有時是命令的(五四)。在一切靈修方法中,最顯卓的就是基督信徒由聖經及聖體雙層餐桌上,得到天主聖言的滋養(五五),無人不知經常參與這兩種工作,具有如何重大的價值。
司鐸是聖事恩寵的職員,藉著實惠地領受聖事,尤其屢次領受懺悔聖事與基督救主、善牧密切結合。這懺悔行為以每日的良心省察作準備,極有助於心靈所需要的悔改,歸向仁慈之父的懷抱。司鐸們在以閱讀聖經所培養的信德光照之下,可以用心覺察天主聖意的徵兆,以及天主的恩寵在各種生活境遇中所作的召喚,這樣必能日益順聽他們在聖神內所受的使命。司鐸們時常可以在童貞聖瑪利亞身上,發現這種順聽天命的絕妙模範,她在聖神引導之下,把自己完全獻身於救贖人類的奧蹟(五六),司鐸們以赤子之心,敬禮孝愛這位永遠大司祭的母親及宗徒們的母后,並作為自己職務的支持者。
為能盡忠於自己的職務,司鐸們應切切記得,在朝拜聖體及個人敬禮聖體時,每天與主基督談話。司鐸們也要樂意參加靈修退省,並重視靈修指導。由各種方法中,尤其公認的默禱方法,以及各種祈禱經文中,司鐸都可以自由選擇,藉以尋找,並向天主祈求那種真正朝拜的精神,使他們與所屬人民,密切給合於新約的中保基督,能夠以天主義子的身份呼號:「阿爸!父啊」(羅:八,15)。
19 在領受聖秩時,主教囑咐司鐸「應該有成熟的學識」,他們的教訓應該是「天主子民的精神良藥」(五七)。聖職人員的知識必須是聖的,因為取自聖的來源,用於聖的目標。所以,聖學知識首先是取自聖經的研讀與默想(五八),並由對教父們、聖師們及有關傳統的其他文獻的研究、而取得豐富的滋養。其次,為能對現代人所激起的問題,給予適當的答覆,司鐸們必須熟悉教會訓導當局,尤其是公會議及羅馬教宗的文獻,他們也要參考卓越及公認有權威的神學作家。
因為我們現代的人文知識及聖學知識,都有新的發展,司鐸必須振奮起來,對自己的神學及人文知識,作應有的、不間斷的進展,始能準備自己和當代人建立有效的交談。
為便利司鐸研究學問,並學習福音及使徒工作的有效方法,要盡一切努力,為他們提供需要的支援,比如:按照當地環境,成立研習班或集會,設立牧靈研究中心,設立圖書館,委託專門人員指導研究工作。主教們,單獨地或聯合在一起,應該計劃一種適當的方式,使其所有司鐸,在規定期間,尤其在晉鐸後的幾年內(五九),得以參加進修班,以便有機會加深他們對牧靈方法及神學的知識,同時也加強靈修生活,並與其他弟兄們交換傳教經驗(六O)。也該用同樣的或其他適當的輔導方法,特意協助新任堂區主任及新加入牧靈工作者,或者被派往另一教區或外國的司鐸。
最後,主教們要留意,使若干司鐸專門獻身於高深的聖學研究,使得總不缺乏訓練聖職人員的合格教員,也能協助其他司鐸及信友獲得需要的知識,並能鼓勵聖學的健全進步,這也是教會絕對需要的。
20 司鐸們在履行其職務時,獻身事奉天主,他們有資格接受公平的報酬,因為「工人自當有他的工資」(路:十,7)(六一),同樣,「主這樣安排了,傳福音的人,應靠福音生活」(格前:九,14)。因此,假如司鐸的公平待遇,未能以其他方式供應,則司鐸既為信友的利益而效勞,信友們就有真正的責任,設法供應司鐸的需要,為度一個相當其地位的足夠生活。主教們應該向信友們強調這個責任,每位主教為自己的教區,或更好多數主教為同一地區,應該設法訂立章程,藉以提供應有的保證,使那些為天主子民服務者,或曾經服務者,度一種相稱的生活。每人應得的待遇,當然要看他們職務的性質,以及時地的環境,但是基本上,在同樣情況中,所有的人應有同樣的待遇,要適合於他們所處的環境,並且要使司鐸不僅能償付那些為他們服務的人,甚至還能作一些濟助貧困的事;原來為窮人服務,教會從最初即非常重視。這種待遇還要顧及到,讓司鐸每年享有一段應得的及足夠的假期;主教們應注意,使司鐸們真能作到。
至論聖職人員所盡的職務,應特別別予以重視。因此,所謂俸祿制度(Beneficium)應予廢止,或者至少要修訂,使俸祿部份,就是由附帶於職務的基金獲取收入的權利,視為次要,而使教會職務在法律上寄予首要地位,從今以後,教會職務一詞,即指任何為靈性目的而行使的固定工作。
為司鐸設立公庫,組織社會保險
21 應記得耶路撒冷初期教會信徒的榜樣,他們「一切都歸公用」(宗:四,32),「照每人所需的分配」(宗:四,35)。這是非常適宜的,至少為某些地區,其司鐸的供養,全部或大部份來自信友的捐獻,由教區的一個機構,收集為此目的而捐獻的財物,由主教在司鐸代表協助之下,加以管理;如果有益,則也可以請善於理財的教友協助。此外,希望儘可能在每一教區或地區,設立財產公庫,使主教可以從中支付教會服務人員的其他需要(維持生活以外的費用),又可以輔助教區的各種急需,同時富有的教區還可以援助貧困的教區,以前者的富裕彌補後者的貧乏(六二)。這個公庫,主要地是由教友的捐獻而構成,不過也應由法律規定的其他來源而獲得。
此外,在司鐸社會保險尚未正式成立的國家,主教團應該設法,針對著教會法律及國家法律,成立教區機構,或聯合機構,或者多數教區成立一個機構,或全國性的機構,以便在主教們監督之下,照顧司鐸們的疾病預防及療養,同時維持患病、殘廢、老弱者應得的生活費用。司鐸們要支持這種機構,在對弟兄們互助互愛的精神感召下,分擔他們的困苦(六三),同時體會到自己,毫無後顧之憂,可以按照慷慨的福音精神,培養貧窮之德,並能全心投身於救人工作。有關當局,應設法使各國的同樣機構,彼此取得聯繫,以便加強力量,並能普及各處。
附註•第三章
(一)參閱格後:十二,9。
(二)參閱比約十一世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二十日Ad Catholici Sacerdotii通諭:宗座公報卷二八(一九三六)第十章。
(三)參閱若:十,36。
(四)參閱路:廿四,26。
(五)參閱弗:四,13。
(六)參閱格後:三,8-9。
(七)在各文獻中可參閱:聖比約十世一九O八年八月四日對神職勸諭:聖比約十世文獻,卷四(一九O八)二三七等頁;比約十一世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二十日Ad Cathoiici Sacerdotii通諭:宗座公報卷二八(一九三六)五等頁;比約十二世一九五O年九月廿三日“Menti Nostrae”勸諭:宗座公報卷四二(一九五O)五六七等頁;若望廿三世一九五九年八月一日Sacerdotii Nostri
primordia勸諭:宗座公報卷五一(一九五九)五四五等頁
(八)參閱聖多瑪斯Summa Theol., II-II, p. 188,a 7.
(九)參閱弗:三,9-10。
(一O) 參閱宗:十六,14。
(一一) 參閱格後:四,7。
(一二) 參閱弗:三,9。
(一三) 參閱羅馬主教禮典「論司鐸聖職授予禮」。
(一四) 參閱羅馬彌撒經書聖神降臨後第九主日獻禮經。
(一五) 參閱保祿六世一九六五年九月三日「信德的奧蹟」通諭:「的確每臺彌撒雖由一位司鐸私自舉行,並不是一件個別的私事,卻是基督和教會的行動;教會在其所奉獻的聖祭中,正學習把自己奉獻出來作為大眾的祭獻,並為整個世界的得救,而應用十字架聖祭唯一的和無限的救贖神力。既然每臺彌撒不僅為幾個人的得救,卻是為整個世界的得救而舉行……為此,我們以慈父的關懷懇切地勸告在主內充當我們的喜悅和榮冠的司鐸們,請他們每日熱心和相稱地舉行彌撒」。見宗座公報卷五七(一九六五),七六一-七六二頁。又參閱梵二「禮儀憲章」26及27。
(一六) 參閱若:十,11。
(一七) 參閱格後:一,7。
(一八) 參閱格後:一,4。
(一九) 參閱格前:十,33。
(二十) 參閱若:三,8。
(二一) 參閱若:四,34。
(二二) 參閱若:一三,16。
(二三) 「牧養主的羊群,應是愛的職責」,見聖奧斯定論若望福音,一二三,五:拉丁教父集三五,一九六七欄。
(二四) 參閱羅:十二,2。
(二五) 參閱迦:二,2。
(二六) 參閱格後:七,4。
(二七) 參閱若:四,34;五,30;六,38。
(二八) 參閱宗:十三,2。
(二九) 參閱弗:五,10。
(三O) 參閱宗:廿,22。
(三一) 參閱格後:十二,15。
(三二) 參閱弗:四,11-16。
(三三) 參閱瑪:十九,12。
(三四) 參閱梵二「教會憲章」42。
(三五) 參閱弟前:三,2-5;二一,6。
(三六) 參閱比約十一世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二十日Ad Catholici Sacerdtii通諭:宗座公報卷二八(一九三六)二八頁。
(三七) 參閱瑪:十九,12。
(三八) 參閱格前:七,32-34。
(三九) 參閱格後:十一,2。
(四O) 參閱梵二「教會憲章」42及44;「論修會生活革新法令」12。
(四一) 參閱路:十,35-36;比約十一世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二十日Ad Catholici Sacerdotii 通諭八頁:宗座公報卷二八(一九三六)二四-二八頁;比約十二世一九五四年三月二十五日。Sacra Virginitas 通諭;宗座公報卷四六(一九五四)一六九-一七二頁。
(四二) 參閱瑪:十九,11。
(四三) 參閱若:十七,14-16。
(四四) 參閱格前:七,31。
(四五) Conc. Antioch., Can.125: Mansi 2, 1328; Decretum
Gratiani, c. 23, C. 12, q. 1 (ed. Friedberg I, pp. 684-685)。
(四六) 此事特指東方禮教會所通行的法律與習慣。
(四七) Corc. Paris., a 829, can. 15: M. G. H., Sect.
III, Concilia, t. 2, Pars. 6,622; Conc. Trid., Sessio XXV, de reform., Cap. 1.
(四八) 參閱詠:六十二,11(通俗本六一)。
(四九) 參閱格後:八,9。
(五O) 參閱宗:八,18-25。
(五一) 參閱斐:四,12。
(五二) 參閱宗:二,42-47。
(五三) 參閱路:四,18。
(五四) 參閱教律一二五等條。
(五五) 參閱梵二「修會生活的革新法令」6;「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21。
(五六) 參閱梵二「教會憲章」65。
(五七) 羅馬主教禮典「論司鐸聖秩授予禮」。
(五八)
參閱梵二「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25。
(五九) 此一實習班不同於晉鐸後即應完成的牧靈實習,而為「司鐸培養法令」22所論 者。
(六O) 參閱梵二「論主教在教會內的牧靈法令」16。
(六一) 參閱瑪:十,10;格前:九,7;弟前:五,18。
(六二) 參閱格後:八,14。
(六三) 參閱斐:四,14。
22 本屆神聖會議,注意到司鐸生活的愉快,但也不能忽視司鐸們在現代生活環境中所遭遇的困難。深知社會、經濟狀況,以及人類生活方式,有了多大的變化,人類所認為的價值等級,有了多大的差別,因而教會的職員,甚至一般信友,覺得自己好像被世界看作外人,他們在困惑地尋求,以何種適宜的方法和言語,來和世界交談。信德所遭遇的新阻礙,徒勞而表面上一無所獲,孤獨的辛酸考驗,都足以使司鐸陷於灰心喪志的危險中。
不過,託付給教會牧人們去愛護與服務的這個世界,也正是天主曾經眷愛,竟至將其獨生子賜給了它(一)。的確,這個世界為許多罪惡所糾纏,但它也有很大的富源,它給教會提供活石(二),因著聖神,一同被建築成為天主的住所(三)。這同一聖神,一方面督促教會開闢新途徑,去走近現代世界;另一方面,祂也提示、培養司鐸職務對時代的適應。
司鐸們要記得,他們在進行工作時絕不孤單,他們是靠著天主的全能;他們相信基督,是基督召叫了他們分擔他的司祭職,要全心信賴獻身於自己的職務,深知全能天主要增強他們的愛德(四)。司鐸們也不要忘記,其他司鐸弟兄,甚至全世界的信友,都和他們在一起。因為所有司鐸,都在通力合作,執行天主的救援計劃,就是從創世以來隱藏在天主內的基督奧蹟(五)。這要逐步實現,由於各種職務的配合,以建樹基督的身體,直到其成熟年齡。這一切,因為是與基督一同隱藏在天主內(六),特別以信德始能體會。天主子民的嚮導們,必須靠信德行走,以忠信的亞巴郎為模範,他以信德「聽命往他要承受為產業的地方去了;他出走時,還不知道要到那裡去」(希:十一,8)。的確,天主奧蹟的管理員,很相似在田間播種的人,就如主曾說過:「黑夜白天,或睡或起,那種子發芽、生長,它卻不知道」(谷:四,27)。至論主耶穌所說:「你們不要怕!我已戰勝了世界」(若:十六,33),祂並沒有用這句話,許給祂的教會在今世獲得全盤勝利。但神聖會議仍然感到欣慰,因為種在地裡的福音種子,現在在許多地方,於主的聖神領導下,正在結出果實。這聖神充滿世界,在司鐸和信友的心裡,激起了真正的傳教精神。對這一切,神聖會議熱誠地致謝全世界的司鐸們:「天主有能力,按照他在我們身上所發揮的德能,成就一切,遠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願他在教會內,並在基督耶穌內,獲享光榮」(弗:三,20-21)。
附註•結論
(一)參閱若:三,16。
(二)參閱伯前:二,5。
(三)參閱弗:二,22。
(四)參閱羅馬主教禮典「論司鐸聖秩授予禮」。
(五)參閱弗:三,9。
(六)參閱哥:三,3。
本法令內所載全部與各節,均為神聖公會議教長們所贊同。我們以基督所賦予的宗座權力,偕同可敬的教長們,在聖神內,予以批准、審訂、制定,並為天主的光榮,特將會議所規定者,明令公佈。
公教會主教 保祿
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七日頒於羅馬聖伯鐸大殿
(以下為教長們的簽署)
校對:陳家裕、馮美儀
網頁製作:聖神修院神哲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