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若望保祿二世

2001年世界移民日文告

對移民的牧靈關懷是今日達成教會使命的方法


1. 「耶穌基督昨天、今天,直到永遠,常是一樣」 (希十三8)。這句話出自聖保祿宗徒,而且被選做剛剛結束的大禧年的格言。這句話也讓我們想起耶穌…為拯救世人而降生成人的聖言----的使命。教會為了傳播福音而忠於教會的使命,因此持續不斷地接近各個國家的人民,為帶給他們救恩的福音。

在世界移民日的此時,我願藉此一文告,從龐雜的移民和遷徙現象來反省教會的傳教使命。為慶祝今年的世界移民日,我們選了以下的主題:「對移民的牧靈照顧,是今天達成教會使命的途徑」。對於移民的牧靈照顧,是許多牧靈機構所念茲在茲的,因為他們很清楚,無數的問題都是從這裡產生的。他們也對那促使無數男女離鄉背井的各種情況十分瞭解。其實,自願遷徙是一回事,由於意識型態、政治或經濟限制而遷徙則是另外一回事。為不同類型的移民及各處旅行的人設計並實行適當的牧靈照顧時,不可忽視這一點差別。

宗座移民與旅行委員負責向遷徙人士表達教會的關心,此委員會就用前面提到的名詞「移民」(migrant) 來代表人類所有的遷移現象。「移民」這個名詞,首先是指為了追求自由和安全感而到國外的難民和流亡者。然而它也指到國外念書的年輕人,以及為了在別處尋求更好的生活條件而離開自己國家的人。移民的現象仍繼續擴大,對教會的牧靈工作帶來問題及挑戰。梵二大公會議《主教在教會內牧靈職務法令》中就曾呼籲:「有些信友,因著他們生活的情形,未能完全或根本不能享受本堂基本的牧靈照顧,如許多僑民、流亡者、難民等….,教會應格外照顧」(18號)。

在這個複雜的現象中,有無數因素包含在內:推動人類大家庭政治和法律上的合一,是現代的趨勢;文化交流的顯著增加,國與國之間相互依賴,尤其是在經濟上;貿易自由化,尤其是資金的自由化;多國企業的倍增;貧富國家之間的不平衡;通信及交通運輸方式的發展。

2. 這些因素的交互影響,造成了大批人從一地遷移到另一地的現象。儘管遷移的形式和規模各有不同,但遷移成為人類的一個普遍特徵。這使許多人直接間接受到影響。這個影響深遠又複雜的現象,要求我們對已發生的結構的改變,例如經濟和社會生活的全球化,做深入的分析。在同一個法律和社會制度中,各種族、文明和文化的會合,產生了「共存」的問題,急待解決。國家的邊境逐漸消失,地方與地方的距離縮短了,世界各地發生的事件,即使最遙遠的地方都會感受到它的影響。

我們正目睹著思想和生活方式的重大改變,這些改變除了帶來正面的因素外,也一定會呈現模棱兩可的層面。例如,世事短暫無常之感,會使人選擇新的事物,而不利於社會的安定以及明晰的價值體系。人們的心靈更好奇更開放,更敏感,也更願意交談。在這種氣氛下,也許會使人更深入自己的信念,但也可能使人沉迷於膚淺的相對主義。「遷移」往往意味著從原先生長的地方連根拔起,移植到使人有孤獨之感,也讓人默默無聞的地方。這處境會使人排斥新環境,但也可能恰好相反,毫無異議地全盤接受。有時甚至願意被動地經歷現代化,這很容易成為文化及社會疏離的源頭。人類的遷移,表示有無數的機會等著開啟、遇見、聚集;但我們不能忽視一個事實,由於身處不平衡及充滿恐懼的社會,產生封閉的心態,造成個體和集體受到排斥的現象。

3. 教會在做牧靈計畫時,儘量把這些重大問題列入考慮。傳播福音是以人類整體的得救為目的,透過使人得到符合人性尊嚴的生活條件,而獲得真正而有效的釋放。教會在基督內獲得各式各樣的人,這現象催促教會宣揚人的基本人權,並在這人權遭到踐踏時,挺身而出、大聲疾呼。因此教會毫不停止地肯定並維護人類的尊嚴,並強調從這尊嚴衍生出來的不可分離的其他權利。包括下列權利:擁有自己的國家,自由地生活在自己國家,與家人共同生活,能得到有尊嚴的生活所必須有的物品,保存並發展自己的種族、文化和語言傳統,能公開宣講自己的宗教,以及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受到合乎個人尊嚴的對待及承認等。

這些權利的具體行使,是以全世界人類共同福祉為念,而超越了國家主義。移民他國的權利也應該列入考慮,進入另一國家。教會承認每個人都有這權利,有權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條件,而離開自己的國家。當然,在行使此種權利時,必須有所規範,因為如果毫無約束,就可能損及接受移民的國家的公眾利益。在各種利益與個別國家的法律糾纏在一起之前,必須先要有國際法規來規範每一個人的權利,這樣才能避免單方面的決定,傷及最弱勢的人。

關於這方面,我在一九九三年世界移民日的文告中,呼籲大家注意,雖然高度發展的國家並不常能同化遷入的移民,然而我們仍要指出,一個國家不能只以保障自己的繁榮,做為接受移民的標準,卻不考慮由於遭受苦難,而不得不要求友好款待的人。

4. 教會盡力透過牧靈活動,讓移民不致缺乏福音的光明和支持的力量。在時間的流逝中,教會對於離開自己國家的教友,愈來愈關心注意。尤其是在十九世紀末期,大批天主教移民離開歐洲,橫渡大洋。有時他們因為沒有神父,也缺少教會的組織,使信仰遇到危機。由於不懂當地語言,無法受到所移民國家的牧靈照顧,一切只有靠自己。

因此「移民」其實是很不利於個人的信仰,這也引起許多牧人的憂慮,有時候甚至令他們對這方面的牧靈工作感到洩氣。然而到後來,他們很清楚地看到這個現象已無法停止。教會也預見到移民現象會成為向其他國家傳播信仰的有效方式,因而開始引介適當的牧靈活動。教會根據這些年來積聚的經驗,發展出一套為移民的牧靈關懷,並於一九五二年頒佈宗座憲令《離開納匝肋的家》 (Exsul Familia Nazarethana)。此憲令談到移民時,表示應該確使移民能接受到與當地居民同樣的牧靈關懷及協助,所以為保持信友的信仰、幫助信友在信仰上成長的牧靈關懷,也應該能應用在移民教友身上。

後來梵二大公會議也從牧靈的角度,把各種遷移現象,例如移民、難民、流亡者、外籍學生等等歸為一類,定義為「住在自己國家以外,而無法享受正常的牧靈關懷的人」。因為他們不是住在自己國家中,因此需要一位能說他們語言的神父,給他們特別的協助。

我們先考慮的是移民者的信仰會遇到危機,然後更適當的考慮到移民的權利,現在我們要談的則是在牧靈關懷中,應尊重一個人的文化遺產。從這個角度來看,《離開納匝肋的家》憲令中提到的限制,即這種牧靈關懷只幫助到移民的第三代為止,此種限制不再存在,並肯定只要有需要,就一直有接受協助的權利。

事實上,移民並不是堂區中,除了兒童、青年、已婚夫婦、職工、職員等類別之外的另一個類別,因為前面所舉的各個類別,都有同樣的文化和語言。但移民則屬於另一種社群,應該在尊重文化遺產的原則下,接受與他們所來自國家相似的牧靈照顧,需要與他們使用同樣語言的神父,而且是長期性的。對他們必須有穩定、個人性及團體性的人靈關懷,能在信友有緊急需要時伸出援手,一直到他們能融入地方教會,接受堂區裡正常的牧靈照顧。

5. 這些原則已列入現行的教會法規,而教會法規把對移民的牧靈照顧納入了一般的牧靈照顧中。在個別的標準之外,並就移民的的牧靈照顧來說,新法令的特色,是來自梵二大公會議的教會法所得到的靈感。

因此對移民的牧靈照顧就成為一個有組織的活動,專為服務移民教友,但不是以個人為主,而是針對移民團體,給以特別的牧靈照顧。然而按其性質來說,這服務是暫時性的,雖然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中止服務的時間。在堂區來說,這服務的結構,並不是代替性的,而是附加的組織,遲早要與堂區的組織結合。事實上,雖然對移民的牧靈照顧,已經考慮到這個團體有自己的語言和文化,在平日的使徒工作中,這一點是不能忽視的,但並無意以保持和發展這語言和文化做為其宗旨。

6. 由歷史可知,天主教徒遷移到別的國家時,如果在這段時期有人陪伴,不但能保持信仰,也能找到一片沃土,使信仰向下紮根,成為屬於個人的信仰,並能以生活為信仰作證。在這些世紀中,人類的遷移表示教會在世界各地都不斷有傳揚基督福音的管道。今天人類遷徙的狀況有了很大的改變:一方面天主教徒的遷移逐漸減少;另一方面,非基督徒遷移到以天主教徒為多數的國家定居的情形卻逐漸增加。

我在《救主的使命》通諭中,提醒人們注意教會對非基督徒移民的責任,強調由於移民的定居,而產生彼此接觸、文化交流的機會。這些都促使基督徒團體以友好的態度來歡迎、幫助移民,並與他們交談。而先決條件是要深入覺察到天主教教義對非基督宗教的重要性 (參閱梵二文獻《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這樣才能以長期性的關心及尊重的態度,致力於宗教交談,以期相互瞭解、相互充實。我在前面提過的《救主的使命》中寫道:「根據救恩計畫,教會並不認為在宣講基督和致力宗教交談之間有何衝突。反之,在向萬民傳教的背景中,她覺得有需要把兩者連結一起。這兩個要素必須維持它們的密切連系和它們的特色,因此它們不應被混淆、操縱,或被視為是一樣的事,好像它們是可以彼此取代的」 (55號)。

7. 在古老的基督宗教國家中有非基督徒的移民,這是對教會的一項挑戰。這個現象使教會的愛德工作繼續活躍,例如在這些弟兄姊妹找尋工作和住屋時,幫忙他們,給他們溫暖。這個行動與許多傳教士在傳教地區所做的事頗為相像。他們照顧病人、窮人、不識字的人。這是門徒的做法:他答覆有困難的鄰人的期望和需要,雖然門徒的基本使命是宣揚基督和祂的福音。他知道「宣講耶穌」是對別人的第一個愛的行動,在一切愛的表達之上,不論這個表現是多麼寬宏慷慨。「如果不宣講納匝肋的耶穌、天主之子的名字、教訓、生活、許諾、天國及奧跡」,就不是真正的宣傳福音 (《在新世界中傳福音》勸諭,22)。

有時,由於宗教相對主義和冷漠主義愈來愈盛行,很難彰顯出愛德工作的靈修幅度。有些人擔心,以傳福音為目的而做愛德工作,會使人看出他們的意圖,而指責他們想改變別人的信仰。宣揚福音、為愛的福音作證,是向移民傳教使命的締結組織 (參閱《新千年的開始》文告,56)。

在此我要向獻身於此傳教工作的眾多使徒致敬。我也願追憶教會為了滿足移民的期望所做的努力。其中我很樂意提到「國際天主教移民委員會」(International Catholic Migration Commission),此委員會將在二○○一年慶祝成立五十周年。它成立於一九五一年,是當時教廷國務院副國務卿Giovanni Battista Montini蒙席所發起的。這個委員會成立的目的,是為回應那些遷徙流亡者的緊急需要,因為許多生產機器遭戰爭破壞,必須重新製造,而全人類的處境都十分悲慘。由於戰勝者規定了新的政治版圖,使他們不得不遷移。這位日後的教宗保祿六世,在一九五一年六月五日國際天主教移民委員會成立大會上致詞時,強調必須消除阻礙移民的障礙,使失業者有工作機會,流離失所者有棲身之處。他並說,新成立的國際天主教移民委員會的目標,就是基督的目標。這些話完全說明了委員會成立的意義。

當我為了天主所給予的服務而感謝天主時,我希望上述的委員會能履行承諾,對難民和移民付出關心與協助,同時在這些人的情況愈加困難、愈加不確定時,委員會能付以更多的關懷。

8. 今天,向廣大而繁多的移民世界宣揚愛的福音,需要對文化狀況特別關切。對許多人來說,到一個陌生的國家去,表示要遇到許多陌生的生活方式和思考方式,他們會產生不同的反應。各個都市和國家中有愈來愈多的不同種族、不同文化的社群。這對基督徒也是一大挑戰。以平靜的態度來研究這個新的情況,可看出許多值得讚賞的價值觀。天主聖神並不受族群或文化的約束。他透過各種奧秘的方式來啟發人、給人靈感。天主聖神藉著不同的途徑,為每個人帶來救恩,帶來耶穌,即聖言降生成人,「他是世上所有宗教渴望的滿全,因此是他們唯一且是最有權威性的滿全」 (《第三個千年將臨之際》文告,6)。

這樣的研究,一定可以幫助非基督徒移民看到,他自己的宗教情操是他在文化認同中的一大要素,同時也讓他發現基督信仰的價值。為達到這個目的,地方教會與瞭解移民者文化的傳教士合作,是非常重要的事。這表示要在移民團體和他們原來的國家之間建立聯繫,同時讓移民地區的人,瞭解這些移民的文化和宗教背景,以及他們之所以要移民來此的原因。

幫助有移民遷入的團體,不但對移民表示熱誠的歡迎,也能以開放的心胸來與他們會晤、合作、交流,這是非常重要的。此外更要讓他們能接觸到與他們來自同一國家,而來為自己的同胞服務的牧靈人員。如果能為他們成立接待中心,幫助他們為新生活做準備,那對他們是非常有用的。

9. 這種能彼此充實的不同文化及不同宗教之間的交談,有一個先決條件,就是要充滿互信以及尊重信仰自由的氛圍。因此,在許多有待基督之光照亮的區域,其中一個區域就是「自由」,尤其是信仰自由,因為信仰自由有時仍受到限制或約束。信仰自由是其他真自由的前提及保證。我在《救主的使命》中寫道:「信仰自由,不是多數或少數宗教的問題,而是每一個人不可剝奪的權利」 (39號)。

自由是基督信仰中最基本的幅度,因為那不是人類傳統的傳遞,也不是哲學討論的結論,而是天主白白的恩賜,這與人類良心應獲得的尊重相關聯。天主藉著聖神有效地工作;天主才是真正的主角。人是他所使用的工具,對每一個人,天主都指派了一項特別的任務。

福音是為每一個人的。每一個人都有機會分享天國的喜樂,沒有一個人被排除在外。今天教會的使命,是每一個人…不論文化或種族,都有具體的機會遇見基督。我全心希望每一位移民都能得到這樣的機會,我也保證會為此祈禱。

我把那些照顧移民者的奉獻及慷慨的心意,都託付給耶穌的母親瑪利亞、上主謙卑的僕人手中,她的生活也飽受遷移和流亡之苦。在這新的千年,願她引導移民走向耶穌…那是「照亮每個人的真光」 (若一9)。

懷著這樣的心意,我衷心地賜給每一位從事此一重要牧靈工作者特別的宗座降福。

二○○一年二月二日,
發自梵蒂岡
若望保祿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