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庇護十二世

閱讀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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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國際出版協會十四屆大會講詞

一九五六年六月十一日

 

韓山城編譯

《近代教宗文獻論社會傳播工具》,105-112

台北:安道社會學社,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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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詞大意

這篇短小的講詞居然將有關讀者及出版界應予恪遵的主要規則仕部包括無遺。不獨對兒童、青年乃至成人在閱讀方面所有應予力行力戒的種種,有著清楚而恰當的訓示,對不良讀物的為害人心亦做了義正辭嚴的聲討及動人的描繪。雖說直接對出版界的指示只限於末後兩節,但其分別對各年齡的讀者所做警告,亦等於對出版界的訓令。只要出版界肯將這篇講詞的內容奉為行事的圭臬,則不獨可能一掃出版界的烏煙瘴氣,亦可能提供廣大讀者以「永久有效及充份的精神食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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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詞正文

  引言 講詞主旨

    1 列位先生!你們在國際出版協會十四屆大會將告閉幕時來拜會吾人;吾人有意利用這機會向貴會致候,并再度陳述教會如何關注刊物問題。 

圖書扮演的角色

  2 教會本身便是唯一寶書的監護者與詮釋者。這寶書便是敘述天主如何愛人的聖經。歷代曾經出版了多少直接間接解釋并發揮聖經意義的奇偉著作!對這點,你們不僅無人不知,而且你們中就有許多位曾對這全球性的聖經學工作做了寶貴的貢獻!但一般來說,凡引人接近真善、美著,凡引人接近慈厚的造物主開放給人類天才使之自由馳騁的廣大領域者,教會經常認定他們是堪受金頌揚者;而出版良好刊物者在這項輝煌任務上則擔任著不凡的角色。j

法律應制裁無恥作品

    3 吾人曾非常注意你們的綱目表對貽害人們的黃色刊物所做報告。吾人深知,這點已介入你們出版業及法律領域中。這類無恥作品既是一種違法的營業,故應釐訂有效而普遍的法律條文,建立一道堤壩,以抵制其氾濫。吾人相信,你們對吾人熱切希望實現這政策的理由樂意有所明瞭。 

教會關懷圖書的理由

    4 這些理由皆出源於書本的關係及其左右人心的力量。

    5 書籍較諸雕刻、繪畫等更為明白而易於為人領悟;書籍在現代文明中構成傳達思想的主要媒介。 

尤應注意兒童及青年讀物

    6 在入校就讀前,嬰兒翻閱圖片,而圖片給予他的印象往往畢生不忘。故人對嬰兒接受的最初影響寄以極大的關心,是不無理由的。而圖書對兒童的影響力則不能說不大。但願天主恩賜他們明朗的雙目看到美好的圖片,恩賜他們的幻想及記憶,得為美妙的故事所培育而無傷於其天真!與其提供他們荒唐的虛妄故事,何不替他們由號稱為人類寶庫和不朽詩章的聖經內詮解并闡述若干美妙事蹟?

  7 開始就讀的兒童便由課本取得營養。對出版這類課本人們曾動用了極大的美術、科學等天才。兒童而自幼擁有在編輯、印刷及解釋三方面全部良好的讀物者,真正幸福!但這類課本必須顧及真理;真理應時時處處受到尊重!同時亦應尊重兒童嫩弱的良心及其理解力,并一依人無不知的下列格言行事:「兒童最應受人尊重」(Jivénal, Saires 14,47)

  8 及至學生開始攻讀全部著作時,仍不得讓他們一無選擇和指導而閱讀一切;因為他們尚未充份成熟。k 

成年人亦應謹慎將事

  9 成人亦不得以為可以閱讀一切。即使對閱讀某些書籍,信德并不強迫他們事先取得教會許可,但自然法則禁止他們,除非有相當重大的理由,不得閱讀某些作品惡意描繪的邪惡情節。顧客多次置身於書攤前,猶如置身於任何貨攤前。你們只憑書名、書套上的評語、集名、作者之名甚至出版社之名而冒然加以選購。固然,感謝天主,有些出版社只限於出版真正保證可靠的書本,但一般讀者則不清楚作者的存心。作者如欲討好或眩惑人們,他有的是巧妙手法,使讀者不常能及時辨認、判斷并掌握其用心所在。人們不得以「讀者有權自由選擇」一語自行原諒!作者與讀者往往并不處在勢均力敵的情形下,尤其作者如果是不可靠的話。某些書籍真如麻醉劑然,法律可以師出有名地制定嚴厲的處分,以事預防。這些書籍給予讀者的危險刺激,往往將人的高級官能予以霧塞,甚至全部癱瘓,使之經常處於錯亂與失常狀態中,從而造成一種無可抑制的癖好,而這癖好又多次臻於顛癇境地。l

  10 在醫藥界固然有時許可服食危險性藥物,但只限於有醫生的保證時。對并非人人可以閱讀或對人人都有危險的圖書,人們亦應持守同樣原則。所不同者,是人人生性向惡,故人人在良心上應不斷抵制誘惑并實行自衛。要想了解閱讀對人理智及倫理生活的關係,必須注意觀念和印象在人心靈內所有神秘過程及潛在活動。表面上的健忘可能構成一種幻想。一種觀念及印象一經侵入人心,便如可能起死回生亦可能招致死亡的酵素一樣,永久駐留。這類酵素可能是人們關注精神價值的開端,亦可能成為內心腐蝕及作奸犯科的起點。m 

出版界的責任

    11 尊重讀者,尊重真理及道德二者,使出版人在以左右輿論的現代方法刊行一種可能影響人們心靈的作品時,有嚴重義務,考慮其所負的重大責任。果然,銷路甚廣的書籍并不只是著作的傑作;迎合廣大讀者為人不知或為人知而不為人承認的慾望的刊物,其銷路亦不弱;喪盡天良的奸商可能從中漁利。故注意自身榮譽者應勤加自制!

  22 為亡羊補牢計,應進行積極性工作!吾人欣悉這類聖善而良好的工作的工作曾獲致優越成績。出版人可以利用取自社會、理智及精神生活的資料,刊行這類或彼類叢書而廣事擴展於現代,以形成一支排列在各圖書館及各書店櫥窗內的隊伍。這隊伍是一支和平軍,是對抗唯利是圖而不惜蹂躪人性尊嚴者的隊伍,是專為服務人類的隊伍。出版人的最大創造力,無疑在於發現公眾人士對真、善、美的渴求如何迫切;在於發掘并鼓勵可以滿足人心這種深切願望的人才;最後,在於以最具吸引力的方式提供讀者以極其可靠而又永久有效和充份的精神食糧。吾人希望這亦是你們的理念。由於吾人深信你們的職業所有重大關係,故吾人呼求全能天主大力幫助你們實現這理念。茲特給在場的你們全體,給你們的家屬和親人頒賜宗座祝福。n

 

詞小註

j一切美術作品如:雕刻、繪畫、戲劇、電影、電視、音樂、圖書等如能以宏揚并詮解「敘述天主如何愛人的聖經」為職志,當然是最好不過的;然而不必時常并直接以此為目標。「凡引人接近真、善、美者,凡引人接近慈厚的造物主開放給人類天才,使之自由馳騁的廣大領域者」,意即所有萬事萬物無不在某種程度內反映天主的真、善、美,只要不是天主通過自然法、神法和正當的人為法所禁止的「知善惡樹」,都可以成為美術的合法題材和內容。不過,誠如5節所說:「書籍較諸雕刻、繪畫等更為明白而易於為人領悟」,尤其所發揮的思想與情節比較高深和複雜時。故教宗說:「出版良好讀物者,在這輝煌任務上擔任著不凡的角色」。

k請參閱「兒童教育」講詞!(見近代教宗文獻論婦女問題)

l「對閱讀某些書籍信德并不強迫他們......」,是說:教會為保障信友於危險的閱讀,曾將許多書籍列入禁書目錄。信友而欲閱讀這些書籍,必須「事先取得教會許可」。但這并非說,凡未為教會列入禁書目錄的書籍都可以自由閱讀。因為除教會的制定法或人為法外,還有自然法存在。「自然法禁止人們,除非有相當重大的理由,不得閱讀某些作品惡意描繪的邪惡情節」。因為自然法要人行善戒惡;凡引人違反良心的警告而行事的閱讀,都為自然法禁止。故教宗訓令人們在選購書籍時,不得如選購其它貨品然,冒然從事。其它貨品普通皆無害於人,而少數危險毒品如教宗所說「麻醉劑」者,則已為國家法律所禁止銷售,故人們可以放心購置。但書籍則大不其然。政府之疏於照應人們的精神健康,乃人無不知的不幸事實,故人們不得「置身於書攤前猶如置身於任何貨攤前」;不得「只憑書名、書套上的評語、集名、作者之名甚至只憑出版社之名而冒然加以選購」。而出版人亦「不得以『讀者有權自由選擇』一語而自行原諒;因為作者與讀者往往并不處在勢均力敵的情形下」,意即作者的知識水平往往遠勝讀者萬倍,猶如成人之於兒童;兒童而為成人所騙,即使出自兒童的自由同意,法律亦不能予以容忍。何況某些書籍真如麻醉劑然......往往將人的高級官能予以霧塞......」呢!

m老實說,人們的健忘未嘗不是天主的恩賜。假使人們記憶力過強,則不良印象和邪惡思想之貽害人心將不知伊於胡底?不過,人們不得靠了健忘而任意閱讀!因為「表面上的健忘可能構成一個幻想」。經驗告訴我們,不應遺忘的事多次忘得一乾二淨;而應當遺忘的事反而深入人心,揮之不去。故「人們生性向惡」,「觀念及印象在人心靈內所有潛在的活動過程構成一個秘密等」,是我們必須置諸目前的事實。

n上節所標榜的「尊重讀者和尊重真理及道德」乃是出版界應予恪遵的至低限度的消極任務;而本節內所宣佈者,乃是他們的積極使命。出版界應刊行大批的良好圖書,以形成一支對抗蹂躪人性尊嚴的不良圖書和平軍。但為達成這目標,出版界必須意識到公眾人士對真、善、美的渴求何等迫切。這是最重要的一點;否則所謂羅致可以發揮真、善、美的人才,和提供讀者以「永久有效而充份的精神食糧」等,便不免等於癡人說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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