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教宗文獻論婚姻與家庭》,156-184頁
台北:安道社會學社,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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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一年十月二九日,教宗庇護十二世接見義國公教產科醫生協會全國大會出席代表,并發表這篇演講。這篇演講,根據教宗本人的話,可說是婚姻道德的大全。他曾針對這篇演講說:「最近,為使人得窺全豹起見,吾人不獨駁斥了種種破壞婚姻道德的錯誤見解,而且由積極方面,揭櫫了婚姻道德的意義、任務、重要,及其對夫妻與子女和整個家庭的幸福,對社會、國家、教會的安定與繁榮,所有價值」(致家庭陣線講詞,7)
可愛的女兒們:
1靜寂而晦暗的母胎,是天主給來自父母的種籽,賦與不死不滅的靈魂的處所。謹慎注意母胎的動態,照料臨產的母親,準備使嬰兒平安出生,看!這是妳們的職業及其美麗和偉大的祕密所在!
2通過父母、本性和天主的奇妙合作,一個按著天主肖像和模樣造成的(創,一,二六——二七)新的人,將要出生在世界上。誰念想及此,能不重視妳們供獻於這項工程的寶貴協助,而給予公允的評價呢?英勇的瑪加伯母親曾對自己的兒子們說:「我不知道你們怎樣由我腹內出現;并不是我給了你們靈魂與生命,亦并不是我構成了你們每個人的身體,乃是宇宙的創造者形成了人的初生……」(加下,七,二二)。
3為此,誰要接近那將要產生新生命的母胎而對它有所行動,必須了解天主所願意維持的秩序,及為維持這秩序需要遵行的律令。當然,這�堜珨〞澈艄O,并非無靈之物亦必須依循的純物理和生理的定律,而是需要人們以自由意志遵循并負擔其後果的倫理法。
4此秩序,由造物主無上的智慧所建立,并指向造物主所願意達成的宗旨;此秩序,統制著人的外行,并命令人,在內心�堨H其自由意志,依循其律令行事。此秩序包括人所當行者及所當戒者。為產生新生命,需要使產生新生命的許多因,連接起來。這連接的工作,本性交由人們負責。開放活力,是人的工作;發展與完成,是本性的事。當人們進行了自己那一份工作,推動了生命的可奇的發展後,人們的任務就在於虔敬地尊重它的發展,斷不應中止本性的工程,或阻礙自然的發展。(1)
5於是,本性及人們的工作,已清楚劃定。妳們的職業訓練及經驗,使妳們對何者為本性的工作,何者為人們的工作,以及二者所應遵循的法則與規律,當然具有清晰的認識;同時妳們的良心,由理智及信德之光所照耀的良心,在天主所建立的教會的權威指導之下,亦告訴妳們,人的行為到何種限度是合法的,到何種限度是禁止的。
6根據這些原則,吾人現在有意向妳們陳述,與妳們職業有關的若干項宗徒工作。原來,任何為天主所贊許的職業,都負有相應的使命。天主要人各在其職業範圍內,實現造物主的思想與旨意,并協助他人了解上主計劃的公平和聖善,以及人們遵行此計劃所將獲致的好處。
7妳們職業�堛漫v徒工作,首先是以妳們的人格來實行的。
8為什麼人們邀請妳們?是因為他們深信妳們精於妳們的技能,了解母親和嬰兒的需要,知道二者所能遭遇的危險,并熟悉避免或戰勝危險的手段。人們期待妳們的建議和幫助。當然,這些建議和幫助不是絕對的,而是局限於人的知識與能力範圍之內,局限於現代科學的進步,以及妳們在這方面所有的實際經驗的。
9人們所以有所期待於妳們,是因為信任妳們。而這種信任心,尤其是有關人格的。妳們的人格應能感召人們的信任。使人們的信任不致落空,這不獨應是妳們的熱望,而且亦是妳們職業和使命的需求,因而亦是妳們良心上的責任。故在妳們的專門知識上應當精益求精。
10妳們的職業技能是妳們宗徒事業的需求及方式。如果妳們的職業技能不夠水準,則在和妳們職業所關聯的宗教及倫理問題上,怎能使人相信妳們的話語呢?相反的,如果妳們知道利用妳們優秀的職業技能使人們折服,則妳們在倫理與宗教問題上所發表的高見,必會使人另眼看待。妳們以妳們的成就爭取到人們的好評以後,自然會使邀請妳們者心悅誠服,確信:出於至誠而又忠實履行的公教信仰,不唯無礙於職業價值,而且是職業價值的保障和動力。他們將清楚地看出,妳們的良心在執行任務時對天主負責;看出妳們由信仰�堥�得更堅強的動力,以實行,如果需要的話,更大的供獻。同時,由於穩固的信德,妳們會堅決反對一切不合理智和違反道德的企圖;不論這些企圖出自何方,妳們會鎮靜地、大無畏地、不屈不撓地說個「不」字。
11妳們因了品德、學識、經驗得到人們重視後,妳們將看到人們樂於把母親和嬰兒委託妳們照料。亦許在不知不覺中,妳們已經實行著一種深遠的、往往是靜寂無聲的、然而極有效率的宗徒工作。專門技能的素質雖說大有助於爭取人們的信仰,但對人們影響力的大小,格外要看妳們作人和作信友的程度如何。
12其次,妳們的宗徒工作是熱心衛護人的生命價值及其神聖不可侵犯性。
13目前的世界,迫切需要有人以理智、情感和事實來使人們明瞭人的生命的價值。妳們的職業正提供妳們實現這些的機會。因此這便是妳們的責任。簡單的一句話,只要對為父母的說得中肯適時,尤其妳們的品操、作風能以不聲不響地影響他們。妳們應比較其他人們更了解和重視人的生命之為物,及其在健全的理智、良心、社會、教會前,尤其在天主前所有價值。上主創造了世間的一切,全是為了人類。人在做事上,雖然亦應該為社會服務,但在存在上,卻是專為天主而受造的,并非為了任何受造者而受造的。嬰兒即使尚未出生,亦已經是人,正和他的母親同樣是人,并有著是人的同樣的名義。(2)
14凡是人,在母胎�堛瑰成鄍蝷ㄗ狴~,都享有生存權利。這權利既非來自父母,又非來自任何社團與人間權力,乃是直接來自天主的。故任何人,任何人間的權力,任何科學、醫藥、優生、社會、經濟、倫理的需要,都不可能提出有效的法理基礎,來許可人故意地直接殺害無辜者,不拘以之作為直接目的,或作為達成目的的手段,即使這目的并非不許可的。例如:拯救母親的生命,是一個高貴的目的,但如果以直接殺害嬰兒作為達此目的的手段,是不許可的。若干年以前,有人大量地直接毀滅所謂無價值的生命,其中有已出生的,亦有尚未誕生的,這種孽行乃罪無可逭的。這慘劇開始上演時,教會便正式聲明那是違反自然法及神法的;即使出自國家法令,殺害無辜亦是不許可的,雖然這些無辜者,因了生理及心理上的缺陷,對國家一無用處,甚至成為國家的累贅(Decr﹒S﹒Off﹒2 Dec﹒1940;AAS﹒vol﹒32﹐1940﹐pp﹒553-554)。任何無辜者的生命都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任何戕害他的企圖,都是蹂躪一條基本法令,沒有這法令,人的社群生活不可能安全。吾人無庸向妳們特別解釋這條基本法令對妳們的職業所有含義和重要;但千萬別忘記,在任何人為的法律及醫藥需要之上,尚有天主永恆不變的律令存在。(3)
15妳們職業�堛漫v徒使命,促使妳們,將妳們因了信德的恩寵,對人的生命所孕育的認識,重視和尊重,通傳與人們。必要時,要根據上主「毋殺人」的誡命,盡力保護尚未出生的、毫無自衛力的嬰兒的生命。這種工作雖說有時十分重要與急需,但并非妳們使命的最尊高與關係最大的一部份。因為妳們的使命不單是消極的,而且特別是積極的,偏於推動、增強和建設的。
16新生嬰兒呱呱墮地之初,妳們即應將重視、渴慕、喜悅、歡迎嬰兒的情緒,灌輸到父母心靈�堙C「在母胎中形成的嬰兒是天主的恩賜」(詠,一二七,3),天主將這恩賜委託父母照料。聖經怎樣甜美而動人地描繪子女們承歡父母膝下的快怡人心的情形啊!猶如不孕多次是罪人的懲罰;同樣,子女是義人的酬報。請聽,天主在美妙的聖詠�堜珛o表的充滿詩意的語句:「妳妻子在你室內好似一株結實的葡萄樹;你子女圍繞你的几桌,就如阿里瓦樹的嫩枝。看!敬畏上主者,必要這樣蒙受祝福(詠,一二八,三──四)。但對惡人卻這樣寫道:「願你的後代歸於喪亡,當代就使你的名氏泯滅(詠,一○九,一三)。
17嬰兒一誕生,妳們就應如古代羅馬人一樣,將他從速安放到他父親懷�堙C但妳們做這事的精神,應當高出羅馬人。這在羅馬人,乃是父性和父權的肯定,而在妳們,則是對造主的崇敬與知恩的表示,并為請求上主的祝福,乃促使為人父者熱心滿全上主委託於他的責任。聖經記載主人稱讚并獎賞賺取五個元寶的忠僕(瑪,二五,二一),但人的生命高出世間任何財富。一位父親,在替天主守護養育了委託與他的新生命後,又應得到怎樣的稱讚和賞報呢?
18但妳們的宗徒工作尤其是指向母親的。無疑,本性的聲音已在她心內叮嚀著,并在她心內播種下照拂嬰兒的願望、喜樂、勇氣、愛情和志向。然而,為戰勝各式的怯懦與過慮,本性的聲音需要超性的意識來增強。妳們的職責是以言語、行事影響青年母親,使之領略到嬰兒生命的偉大、美麗和高貴;而這嬰兒正是在她身內孕育、形成、生活,繼由她身內產出,後由她接抱在懷中,并以自身的乳汁去養育的。妳們應讓天主的聖愛對她及對其嬰兒的偉大恩惠輝耀在她目前和心�堙C聖經記載著不少的榜樣,使我們聽到許多位母親懇切祈禱的呼聲,以及經過痛哭流涕和持久的祈禱求得了作母親的恩賜後,由感恩和喜樂的心情中所迸發出的歌聲。至於母親因了原罪關係,分娩時所受的痛苦,亦無非為了加強母子間的連繫。母親所受的痛苦越大,對嬰兒的母愛亦越深。創造母性心靈的天主,曾樸實無華而動人心絃地說過:「婦女分娩時,感到痛苦,因為她的時候來到了;但嬰兒一出生,因了歡樂已忘記了痛苦,因為在世上出生了一個人」(若,一六,二一)。此外,天主聖神藉聖保祿的文筆,進一步刻劃出母性的偉大與喜悅,天主將嬰兒賞賜與母親時,要她同自己合作,俾使祂在母體內播下的新生命的種籽開花;而母親的合作,便成為導引她抵達永久的道路。「女人藉著生育獲救」(弟前,二,一五)。
19理智和信德的協調,保證妳們擁有真理,并使妳們毫無猶疑地繼續妳們尊重和愛護正在出生的生命的宗徒工作。如果妳們在新生嬰兒的搖籃旁實踐這種宗徒工作,將不難做到妳們的良心、神法和自然法,為了母親和嬰兒的好處向妳們指令的一切了。
20吾人無需再向妳們陳述,這種尊重及愛護新生命的宗徒工作,在今天如何需要。妳們自己有過這種經驗。在不少場合�堙A即使只以謹慎的態度,些微表示子女是天主的祝福,已能引起反感甚至譏刺。反之,認為子女是一種煩重的負擔這一類的觀念和言語,倒很時髦。此種見解,多末違反天主的意志,聖經的說法,健全的理智及本性的感覺啊!固然,在某些光景及條件下,父母可以避免生育而不違犯天主的律令,卻萬不能因了這一個例外而顛倒是非,低估作母親的價值,蔑視產育新生命的勇敢而光榮的母性。(4)
21上述一切,總歸於愛護并照顧嬰兒的本性生命。至於新生嬰兒,憑藉聖洗聖事而領受的超性生命,更有理由去愛護與照料。的確,在目前情況之下,要把超性生命通傳於一個尚未能運用理智的嬰兒,別無其它途徑。同時,聖寵的地位在臨終時為救靈魂是絕對必要的;沒有它便不可能獲致超性永福而享見天主。一個愛德,足以使一位成年人獲得天主的寵愛而填補沒有領洗的缺欠;可是這為尚未出生或初生的嬰兒,便此路不通了。愛人的誡命要我們援助他人;而且,他人需要取得的善,和需要避免的惡愈大,同時,又無力自助自救,則我們援助他的責任亦愈迫切愈深重。故不難明白,付洗一個面臨死亡危機,或者必死無疑,而又不能運用理智的嬰兒,是多末重要的事!無疑,這責任首先屬於父母;但在危急到沒有時間可待,來不及邀請司鐸時,付洗的崇高任務,便非妳們莫屬。此時,妳們決不應放棄這種愛德工作,及妳們職業�堛瑪n極性的宗徒事業。基督的聖言,可以是妳們的安慰和鼓勵:「憐憫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將受憐憫(瑪,五,七)。試想,那一種憐憫的工作,比得上憐憫一個剛剛踏進生命之門,而又馬上必須踏過死亡門限的嬰兒,并保送他的靈魂進入光榮幸福的永生的工作!
22再其次,妳們職業�堛漫v徒工作,是協助母親爽快地、慷慨地善盡其母性的任務。
23聖母瑪利亞聆悉天使的喜訊後,立即答道:「我乃主之婢女,願賜成於我,如爾之言」(路,一,三八)。「願賜成於我」這是嚮應母性聖召多末熱誠的一句話!童貞而母瑪利亞,卓絕無倫,超出一切的母親;而其母性又是不折不扣的真正母性。故此在三鐘經�堙A我們念了聖母接受母性聖召的話:「我乃主之婢女……」之後,馬上接著念說:「且天主聖子,降生為人,居吾人間」(若,一,一四)
24人在運用婚姻權利時,就應真心接受母性的任務和使命,這是正確倫理秩序的基本需求。必須如此,婦女才算行走在上主所指定的道路上,才算朝向上主替受造者所指定的宗旨前進,才能藉著履行此種任務,有份於上主的美善、智慧與萬能,猶如天使所說:「妳將懷孕生子」(路,一,三一)。
25助產既是妳們的職業,維持、喚起、激發母性的意識和愛好,便是妳們宗徒工作的迫切對象。
26如果夫妻們已經重視產生新生命的榮譽,并殷切期待嬰兒的出生,則妳們的工作是輕而易舉的;祗要把他們這種內在的情緒加以培養就夠,他們會自然而然地接受并撫養新生命。不幸,事情并不常是是這樣,往往人們不希望甚至害怕嬰兒的來臨。在這情況下,他們怎能爽快地負起自己的責任呢?所以,妳們需要採取更有效的方式。最重要的,是在消極方面,拒絕一切不道德的合作,然後由積極方面,謹慎地消除他們的偏見,消除各式的過慮和怯懦的藉口;同時,在可能範圍內,設法移開使他們難以接受嬰兒的外在環境或障礙。當有人徵求妳們的援助,或咨詢妳們的意見,目的在使嬰兒易於產生,在使嬰兒得到保障并更健全的發育時,妳們可以全力合作,予以協助。然而,多次人們置倫理法令於不顧,竟向妳們請教如何阻止生育,如何戕賊新生命;此時妳們如果曲從這些請求,則是辱沒妳們的智識與技能,成為不道德行為的從犯,并違背妳們的宗徒使命。在這種場合�堙A妳們祗應鎮靜而堅決地說個「不」字,千萬不可違犯天主的誡命,相反自己的良心。因此,妳們的職責要求妳們對天主的法令,具有清晰的認識,從而使這法令受到尊重,并在做事時避免有違這法令的舉措。
27前任教宗庇護十一世於一九三○年十二月三一日頒發了聖潔婚姻通諭,重新鄭重宣佈了婚姻行為的基本法令:「如人在運用婚姻時,故意阻止該行為所有誕育生命的自然效能,便有違反神法和自然法的重罪(聖潔婚姻,57);任何需要和理由,不能使一項本質上不道德的行為,變成道德的和合法的行為。
28這法令今天有效,昨天有效,明天和永遠一樣有效;因為這不是一條單純的人為法令,而是自然法和神法的表現。
29在各種情況下,如果妳們的職業及宗徒使命,需要妳們做出明確的決定,則吾人這番話,應當作為妳們穩健的準繩。
30倘有人不獨企圖破壞個別的婚姻行為,而且觸及生殖器官本身;藉絕育的手術,根本消滅生殖機能。這比了單單對生命缺乏服務精神要嚴重多了。關於這,教會的訓誨,應是妳們在內外行為上,從違取捨的明確指針。直接絕育,意即直接摧毀人的生殖機能,無論作為手段或目的,都嚴重地違反道德,是不許可的。國家無論藉口何種需要,無權准許,更不得命令或強迫無辜者絕育。此項原則,前任教宗護十一世在上述通諭中亦已指出。而且十餘年前,正當絕育手術日趨廣泛地被採用時,教會鑒於時勢的需要,乃公開聲明:任何直接絕育,不論是永久性的或暫時性的,亦不論施之於男性或女性,都是違反自然法的不道德行為,甚至教會亦無權免除。(Decr﹒S﹒Off﹒22
Febr﹒1940;AAS﹒1940﹐p﹐73)。
31妳們要盡力對抗這種惡劣趨勢,并拒絕與之合作。
32目前還有一個重要問題應予解答,即:作母親的義務,與日益流行的利用安全期,是否協調。因為利用安全期似乎明明違反準備作母親的義務。
33人們理應期待妳們對安全期的學說,及其今後可能有的進步,在醫學方面擁有清楚的知識。妳們給人的建議和援助,不應以流俗的見解作基礎,而應根據醫學和生理學專家們的權威而審慎的判斷,和科學的、客觀的結論。在私人談話時,或在嚴肅的刊物上,就這學說的生理和技術觀點,指導已婚的男女,是妳們的而非司鐸們的任務。但力戒做有欠公允和不適宜的宣傳。在這方面,宗徒使命要求妳們,為了作婦女與作信友的身份,認識并衛護利用安全期時,人們所應遵循的倫理法。因為利用安全期屬於倫理範圍,而有關有倫理的一切,則隸屬教會職權。
34首先,應當研究兩種假設。假如利用安全期只是說:夫妻在不孕期內亦可以運用婚姻權利,則是無可非議的。事實上,利用安全期并不阻止亦不妨礙性行為的自然完成,乃其自然效果。利用安全期所以不同於性行為的濫用,就在這一點上。因為濫用性行為,如上所述,乃是將該行為本身,予以破壞。但是,假如利用安全期是說:祗許可在不孕期內舉行房事的話,則必須對夫妻的態度,詳加分析。
35此處又有兩種假設需要研究。假如在結婚時,夫妻的一方或雙方,已蓄意不唯將婚姻權利的運用,并且將婚姻權利本身,限制於安全期內,致使對方在這期間以外,沒有權利要求舉行房事,則他們的婚姻同意本質上可能有缺陷,這缺陷可能使婚姻無效。因為由婚姻契約所產生的婚姻權利,對夫妻雙方,都是永久的、無間斷的、不中止的權利。(5)
36假如限制於安全期內者,不是婚姻權利,祗是婚姻權利的運用,則婚姻的有效性沒有問題。但夫妻的這種作法,究竟是否合乎倫理,那又要看他們長久利用安全期的意向,是否基於倫理上的充份而穩妥的理由。為保證他們的意向正確,合乎倫理,單憑下面的事實是不夠的,即:夫妻不妨害性行為的本質,并且倘經過防範之後,仍然有子女出生,他們仍舊準備撫養教育之。
37理由是:婚姻促使夫妻共度婚姻地位的生活。這地位不單給予夫妻若干權利,還加給他們相應的義務,應完成的積極性義務。此處只可以使用倫理學上的一條普遍原則:如果有著客觀的重大理由,使到該項義務的履行已不適宜,或揆諸情理,已不能再要求人們執行該項義務,而這理由又與當事人的善意無關,人才可以不必履行該項積極性的義務。(6)
38婚姻契約給夫妻以滿足本性自然傾向的權利,并建立一種生活地位──婚姻地位。凡夫妻運用此地位的特有權利者,本性便加給他們繁殖人類的使命。婚姻地位的特質及價值,便是所謂婚姻的好處──子女。個人和社會,民族與國家,連教會亦不例外,按天主釐訂的計劃,皆有賴於多產的婚姻,以維持其存在。故此,誰若接受婚姻地位,不斷享用此地位所特有,并唯在此地位內方為合乎倫理的權利,同時,卻又經常逃避此地位的首要義務,而又缺乏重大的理由,這人便有違反婚姻生活基本意義的罪。
39但,如有醫藥、優生、經濟及社會等重大理由或需要時,可以免除此項積極性的義務,即使是長期的,甚至終身的。由此可知,在上述真實情形下,利用安全期,由倫理觀點上說,可以是合法的。但,如果根據合乎情理的判斷,沒有類似上述個人或外在環境的重大理由,則經常蓄意避免性行為結果,同時又繼續儘情滿足自己的情慾,無疑是錯估了人生價值,而其動機亦必有違道德。
40或者妳們堅持說,在執行職務時,可能遇到相當微妙的情況;既不能要求某些絕對應當戒絕生育的婦女去冒生育的危機,利用安全期又不能給予絕對的保證,或者更因了其它理由,即安全期亦應避免使用。妳們要問,在這情況下,還怎樣談得上為母性服務的宗徒工作?
41如果根據妳們穩健及以經驗為基礎的判斷,認為在這情況下,絕對需要避免生育,則建議或勸說人們生育是錯誤和不合情理的。這已不是神學而是醫學問題了,故此是妳們職業以內的事。但在這場合下,人們并不向妳們要求醫學上的答覆,因為那當然是否定的。人們所願望的,是想尋得一種既不至有生育的危險,又可以繼續舉行房事的技術。這�堣S需要妳們執行宗徒使命了。讓人們有所含糊,即在這種進退兩難的情況下,任何防止生育的人為方法,任何直接侵犯新生命及妨害其成長的手術,都是良心上不許可的。唯一可循的途徑,祇有完全戒絕性機能的運用。這�堜p們的宗徒使命要妳們具備清亮而穩健的判斷及沉著而堅定的態度。
42或者有人質問說,這種節慾是不可能的,這種英雄式的理想是不克兌現的。今天妳們隨處都會聽到或者讀到這類遁辭。甚至按照他們的職責和地位應該具有反面的見解者,亦往往持有這種論調。他們尚且提出下列論證:人沒有責任做不可能的事,任何合乎情理的立法者不能擅自利用法律,來強人做不可能的事;長期節慾為已婚的男女既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們便沒有長期節慾的責任,而天主的律令亦不會有命令他們這樣做的意思。
43於是,他們由含有部份真理的前題,引伸出一個錯誤的結論。我們只要把上述論證倒轉過來,便會一目了然。天主不命人做不可能的事;天主既命令不能依照自然方式合房的夫妻節慾,所以在這場合下,節慾是可能的。為肯定這論證,我們可以援引脫利騰大公會議的道理。該會議討論到遵守天主十誡的可能性及重要性時,曾引用聖奧斯定的話說:「天主不命人做不可能的事;天主命你做某事,是要你盡你所能;你做不到的,要你祈求,然後天主要幫忙你做到」(Conc﹒Trid﹒Sess﹒6﹐c﹒11;Denzinger
n﹒804)。
44所以,在執行妳們的職業和實踐宗徒使命時,切勿讓自己被這種「不可能說」所迷惑,影響妳們內心的判斷,和左右妳們外在的行動。千萬別做出任何違反天主誡命并信友良心的事。認為我們這時代的男女不能長期度英雄式生活,是不公平的。今天為了很多理由──由於處在生活鞭策下,或有時處在不義的奴役下──昔日被認為不可能的英雄行為,層見迭出。然則,如果環境需要,為什麼這種英雄式生活,應該停止在情慾和本能的傾向的界限上呢?顯然,誰不肯控制自己,自然做不到;而且,誰若以為單靠本身力量,無須誠摯而持久地籲求天主助佑者,亦祗有可憐地自欺而已。
45這便是妳們為爭取夫妻們替新生命服務,所應做的宗徒工作。妳們別讓他們成為本性盲目衝動的奴隸,而要教他們秉著理智和信德的原則,執行婚姻生活中的權利和任務。
46最後,妳們的宗徒工作是捍衛價值的正當秩序,并人格尊嚴。
47近二十年來,強調人格價值,并強調尊重人格價值的需要的著作,日漸增多。在許多這類著作中,有人肯定性行為亦應替夫妻的人格服務。運用夫妻權利本有而深邃的意義是:肉體的結合是心靈與人格結合的表現和體驗。
48文章、書報、演講,尤其關于所謂「愛的藝術」的作品,都在傳播這種見解,他們勸告并指導新婚夫妻,別為了愚蠢或過度的害羞,或毫無根據的焦慮,而疏忽了創造本性所有傾向的天主,所賦予他們的權利。至于由夫妻圓滿的互相授予,所產生的新生命,他們雖不否認其為夫妻行為的自然成果,卻下肯把它視作夫妻行為的重心,而把它安置在人格價值之外,或至多在人格價值的邊緣上。
49根據這論調,妳們為了胎兒的利益及其平安誕生而獻身,僅有次要價值,并降低至二等地位。
50假如這種相對的評價,祇在于強調夫妻的人格價值多于強調嬰兒的人格價值,嚴格地說,還可以置諸不論。然而他們卻有意把造物主所釐訂的價值和宗旨的秩序嚴重地顛倒過來。我們現在面對著一連串的見解和情趣的宣傳攻勢;這些見解和情趣都直接與公教思想的明確性、深邃性相背忤。故此,此處再度需要妳們的宗徒工作。真的,妳們會獲得母親或妻子們的信任;她們會向妳們請教有關她們最隱晦的願望,和夫妻生活的祕密。但妳們若缺乏正確的認識,缺乏支持妳們所曉得的真理和正義的堅決信念,妳們即使了解自己的使命,又怎能在夫妻行為的評價上使真理與正確的秩序抬頭?
51婚姻,這出乎人性的制度,按造物主的意旨,實在并不以夫妻人格的成全,而是以生養和教育新生命為其主要和內在宗旨的。婚姻的其它宗旨,縱然亦為本性所需求,但不能與生養并教育新生命這首要宗旨看齊。并且,它們遠不如這首要宗旨高貴,而是本質上附麗于首要宗旨的。這原則為一切婚姻同樣有效,即使全無生育可能的婚姻亦不例外。就如一切眼目無非為了觀看,縱使某些眼目,在不正常的光景下,為了內在和外在的特殊原因,無法達成觀看的目的,仍然是以觀看為其目的的。
52為了剷除一切有傳播謬論危險的,不甚正確或有失偏差的意見,并為使人對婚姻各項宗旨之次第及其相互間的關係避免誤解起見,吾人曾于一九四四年三月十日,對婚姻宗旨的秩序,發表聲明,指出這秩序乃婚姻組織本身所顯示,乃教會傳統道理所訓誨,乃歷代教宗所宣講,其後又正式列入聖教法典內的(C﹒J﹒C﹒an﹒1013)。并且稍後不久,教廷為糾正相反的意見,還頒佈了一項文告,鄭重聲明當時某些作家的意見為不能接受的。他們否認生養和教育子女為婚姻首要宗旨,并主張婚姻的次要宗旨本質上并不附麗于首要宗旨,而是與首要宗旨並駕齊趨及獨立的(S﹒Off﹐Apr﹒1944:AAS﹒VOL﹒36﹐1944﹐P﹒103)。
53然而,吾人是否有意低估或否定婚姻及其運用,對人格價值所產生的優美和正當的一切?一定不。按造物主的規定,是有血有肉,兼有心靈與精神的人,應在婚姻內繁殖新生命,并且應以人的方式,不應如無靈的禽獸似的,來傳生後代;正為了這個目的,上主願意夫妻互相結合。聖經說:「天主按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造了他們一男一女(創,一、二七),并且規定了「人要離開父母,而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這些話,散見于聖經若干處(創,二,二四;瑪,一九,五;弗,五,三一)。
54的確,這一切都是真理,是天主的旨意;但不應與婚姻首要任務,即為新生命服務,脫離關係。不獨夫妻外在的共同生活,而且其人格的充實,其理智和精神的成熟,甚至夫妻愛�堻怳漲b和最深邃的一切,按本性及造物主的意旨,都應為人類的繁衍而服務。圓滿的婚姻生活,其本質在于:父母完全獻身于子女,連堅強而甜蜜的夫妻愛,亦是他們謹慎照顧嬰兒的條件和保證。
55假如將夫妻的同居及性行為僅視作用以傳種的純生物機能,便無異把家庭這聖所變為生物化驗室了。吾人于一九四九年九月二九日致公教醫師國際大會的演講內,曾正式將人工受孕由婚姻領域中放逐出去。性行為本身便是夫妻二人的人格的行為,又是二人同時的、直接的合作;這合作由于當事人的本性及此行為的特質,正是二人互相授予的表現,而這互相授予的結果便是所謂「成為一體」。
56這結合并不單是兩個生殖細胞的結合;細胞的結合是可以用人工進行的,無需夫妻的性行為。而夫妻的性行為,卻因了本性的安排,是兩個人格的合作;夫妻在結婚所交換的權利,便是為了實行這種合作的。
57所以,假使夫妻自結婚伊始,始終不可能依自然方式完成這結合,則他們婚姻契約的對象,本質上便有了缺陷。吾人曾說過:「任何人不得忘記,祗有依照造物主的旨意和律令繁殖新生命,才可以圓滿地實現婚姻的各項宗旨。同時,亦祗有這樣,才適合夫妻肉體與精神的需要,才相稱他們的尊嚴,并使嬰兒得到正常與健全的發展」(致公教醫師講詞,19)。
58故此,如有未婚妻或青年妻子向妳們請教婚姻生活的價值,妳們要對她們說明,姻婚在肉體(感官)并精神上的價值都不容否認,但在價值的梯子上,造物主并沒有將它們放在第一級,而是第二級。
59還有一件易于被人遺忘的事,應加以說明。性行為的一切次要價值,一律附屬于生養和教育新生命的特殊任務。這任務固然高尚尊貴,但并不是圓滿人格本質上不可或無的;好似人若不運用其生殖機能,便會在某種方式或程度內有損于人格。事實上,放棄使用生殖機能──尤其出于更高尚的動機時──并不為害人格及精神價值。耶穌基督談到為天國而自動放棄這權利的人說:「這話并非人人所能領悟的,只有那些得了恩賜的人,才能領悟」(瑪,一九、一一)。
60過分頌揚生殖機能,就如現代屢見不鮮者,縱使在正當和道德的婚姻生活中,亦構成一種錯誤和偏差,而有危險使思想行為脫離正道,從而阻礙并窒息崇高優美的情趣,尤其為缺乏人生經驗和不諳世故的青年人。的確,身心正常而健康的人,誰願意列入人格殘缺者中呢?
61所以,妳們要在妳們的職業範圍內,進行宗徒工作,照耀人們的理智,強調價值的正確秩序,并發動人們依照這秩序而判斷而行動。
62現在,關于運用生殖機能時,應如何衛護人性尊嚴的問題,必須再說幾句,不然,對妳們的宗徒使命所做的討論,便不免有欠圓滿。
63全善全知的天主,立意藉夫妻的合作,來保存并繁殖人類。同時又使夫妻們執行此任務時,肉體心靈感到快樂與幸福。故夫妻求并享用這快感,并沒有過失;他們是在接受造物主的恩惠啊!
64然而,夫妻對這點應知所節制,不得越出合理的限度。在這事上,亦如在飲食上一樣,不可放任感官,毫無約束。正確的規律是:祗有在婚姻內,依照婚姻宗旨的秩序,運用生殖機能才合乎倫理。同樣,祗有在婚姻內,依照上述規律,願望并享受其快感與滿足,才是許可的。但享受應為行為的法律所支配,行為不應為享受的法律所支配。這條合理的準繩不唯有關該行為的本質,而且涉及該行為的光景。因為多次該行為的本質雖已顧全,但在進行該行為的方式上,仍不免于犯罪。(7)
65人類違犯這條律令,乃是古已有之,與原罪同其久遠的事。但在我們這時代,卻有完全忘掉這條基本律令的危險。現在不少人──其中亦有若干公教信友──在言談及寫作上,倡言性行為應當獨立,強調性行為的固有宗旨及價值,使性行為和產育新生命分立。他們妄想重新估價天主欽定的秩序,而另行釐訂新的準繩。他們在遵守性行為的本質以外,不肯在滿足本能的方式上,接受任何約束。于是,盲目順從本性的偏情和衝動。便取代了節制情慾的道德責任。這早晚將損及倫理,腐化良心,辱沒人性尊嚴的!
66假使本性所指向唯一或主要宗旨,在使夫妻愉快而幸福地互相授予,互相佔有,在性行為上儘量滿足其感官,而并非為了鼓勵他們替新生命服務的話,則造物主在構造及制定這行為時,會改用別一種計劃了。但,事實上性行為完全附屬于教養子女的任務;這等于說,性行為應當促成婚姻首要宗旨,因為婚姻應是新生命的泉源。
67不幸,享樂主義的浪潮,�x湧澎湃,波及全球,頗有將人們對整個婚姻生活的思想,願望與行為,捲入漩渦之勢,這為夫妻生活的首要任務,構成莫大的威脅和嚴重的損害。
68此種反公教精神的享樂主義,人們屢次無恥地把它捧為一種學說,設法使人們在舉行性行為之前之後,尋求更強烈的享受,就像婚姻生活的全部倫理,僅僅局限于正當地完成該行為而已;就像其它一切,不論如何,都可以以情感的交流去解釋,都是經由婚姻聖事所祝聖的,在良心及天主面前,都堪受頌揚和酬報似的;至于責成人們對過度的情慾加以約束的人性尊嚴和信友身份,他們卻不予理會。
69莊嚴神聖的公教倫理,決不許可人們漫無限制地滿足其性慾,并一味神往于快樂及享受;亦不許可具有理智的人,在該行為的本質或方式上,為情慾所征服,一至于此。
70有人以為婚姻幸福與性行為的享樂成正比例。相反的,與婚姻幸福成正比例的是夫妻的互相尊重,連在性行為上亦然。他們并非將本性及造物主的賜予認為不道德的而加以拒絕,祗因互相尊重并由此而生出的互相仰慕,乃純正愛情的有力成份,同時亦使這愛情更加甜美。
71故此,在妳們職業範圍內,全力對抗這空虛的、缺乏精神價值的、有辱公教夫妻地位的享樂主義的逆流吧!妳們要給人們指出,滿足這種本能的慾望固然來自本性,并且在合法婚姻內實行滿足這慾望亦是本性所贊許的;但其本身并非宗旨,而是為了替新生命服務的。妳們應將崇拜快樂的情緒從心內放逐出去!又應盡力阻止某類書籍的傳佈,因為作者在這類書籍�堙A借口教導,指引并保證夫妻生活的幸福,不惜將夫妻閫圍間的微妙細節,繪聲繪形地渲染出來。其實,為了夫妻良心的平安,人們所有的常識和本能,再加上幾條簡單明白的公教倫理原則,已綽綽有餘了。至於在某些特殊情況�堙A未婚妻或新婚婦對某種特別節目需要更清楚的指導時,妳們可以慎重地給她們一些合乎自然法與信友健全良心的解釋。
72吾人這些訓示,與馬尼蓋或盎森異端,完全無關,就如某些人,為替自己巧辯,而不惜這樣胡說的。吾人祗意在捍衛信友婚姻的榮譽并保障夫妻的人格尊嚴而已。
73為達成此目的,尤其現代,迫切需要妳們履行妳們職業�堛漫v徒工作。
74現在要結束這篇訓話了。
75妳們的職業,在許多方面,如:談話,做事,及指導人們時,給妳們打開宗徒事業的工作園地。妳們如果認清妳們使命的目標,并熟悉達成此目標的手段,同時又抱有堅定果決,基于深切的宗教信仰,而又為信德和愛德增強的意志,則妳們將勝任愉快地善盡這些宗徒職責。
76吾人呼求求上主賜予妳們光明,安慰與助佑,并從心�媯鼎p們降以宗座遐福,作為豐厚聖寵的保證和徵兆。
1 所謂「產生新生命的許多因」便是男性體內的精子,女性體內的卵子和教宗在這篇講詞的1節�堜珨〞滿G「給來自父母的種籽賦與不死不滅的靈魂」的天主。但要想使這三個因,達成產生新生命的目的,必須將他們連接起來;否則,在天主安排的秩序下,是不可能有新生命出現的。而這連接的工作,按教宗的話:「本性交由人們負責」。夫妻如果正當地運用其婚姻權利,便等于將上述產育新生命的三個因連接起來,亦便是教宗接著說的:「開放活力」(Forza
viva)和「推動生命的奇妙發展」。至于精子和卵子在輸卵管內遇合而成為合子,合子繼由輸卵管逐漸移動而進入子宮,最後在子宮內逐漸發育而至成熟等,則是本性的工作,與人無干。人在此時應恪守的法令是:「虔敬地尊重它的發展,斷不應中止本性的工程或阻礙自然的發展」。這便是教宗所說的有關生育的倫理法。
2 一切都為人而受造,而人則不為任何受造之物(連天神亦在內)而受造。人的生命的價值就在于:人是直接為天主而受造的。只有天主堪為人的宗旨;天主以外,任何神人與事物,都不配作人的宗旨。雖然在做事上,人亦應該為社會服務,因為這是天主的命令,但卻不為任何人物而存在。清楚地說,為他人做事,則可;為他人而存在,則不可。這是人的生命的價值。在這點上,人人絕對平等,無所謂尊卑高下之別。尚未出生的嬰兒亦不例外。故教宗說:「嬰兒即使尚未出生,亦已經是人,正和他的母親同樣是人,并有著是人的同樣的名義」。
3 希忒肋曾藉口無價值生命一語,殺害了成千累萬的殘疾者,患神經病者等。
4 注意:教宗此處所說:「在某些光景或條件下,父母可以避免生育而不違反天主的律令」一語是指節慾的夫妻,或者有著重大理由時利用安全期的夫妻。人工節育無論何時何地是絕對不許可的。
5 此處應嚴密注意婚姻「權利」和此權利的「運用」所有的區別。聖母聖若瑟的婚姻所以有效,就因為他們雖同意「不運用」婚姻權利,卻并未拒絕互相授受婚姻「權利」。故夫妻如果只同意在安全期外「不運用」婚姻權利,但不把婚姻「權利」本身,限制在安全期內,則他們婚姻的有效性,是不成問題的。倘不幸竟把婚姻「權利」亦嚴格地局限于安全期內,致使對方在安全期外,連要求舉行房事的「權利」亦沒有了,則他們的婚姻可能無效。理由是:「婚姻契約所產生的權利對夫妻雙方都是永久的,無間斷的等」
6 為充份理解這條原則,先須認明「命令」與「禁令」的區別。禁令是禁止人做某事;如果所禁止的事,是本質上不道德的行為,如:使用子宮帽,撒謊等,則這禁令是無時無效的,(Valet
semper et pro semper),意即絕對有效的,不可能免除的。命令是加給人某種積極性義務;如:補還不義之財,或如教宗此處所談的:夫妻應準備接受生育和教養子女的義務,則是有時可以無效的,(Valet
semper﹐sed non pro semper),意即有時可以免除的。但必須具有教宗所說的兩個條件:(一)有著客觀的重大理由;這理由使到該項義務的履行已不適宜,或者揆諸情理,已不再能要求人們執行該項義務,如:夫妻經濟太過拮据,無力贍養更多子女;或母親如再度生育,則其健康或生命,大有問題;或者因了遺傳病關係,所生子女……殘廢或早夭等,亦即教宗在本篇講詞內38節�堜珨﹛G醫藥、優生、經濟、社會等重大理由。(但分娩時所有一般的痛苦,因係生育義務的內在困難,不得作為免除生育義務的充份理由)。(二)「這理由又與當事人的善意無關」;意即上述經濟、優生、醫藥等理由,并非夫妻專門製造,以避免教養子女的任務的。但神學家還提出另一條件,即這些理由,不應是該項義務的內在困難,如上述分娩時的一般的痛苦,是生育子女的內在困難,就如守大齋時的感到飢餓或告罪時感到害羞等,這種理由不能免除人們遵守該項命令的責任。此外,神學家還提出兩個條件,即利用安全期,應由夫妻雙方同意,一方無權勉強對方利用安全期。而且雖然利用安全期乃雙方所同意過的,但如一方在安全期以外不能自制時,則應馬上取消預定的計劃,而恢復正常的性生活,以免一方或雙方陷于罪惡。
7 此處教宗所談的「行為的法律」和「享受的法律」與保祿宗徒所講的「天主的法律」及「罪惡的法律」相似(羅,七、二五)。所謂「行為的法律」便是正確的倫理法,是保祿宗徒所說的促人向善的「天主的法律」;「享受的法律」便是享樂主義以享受為目的而制定的法律,是保祿宗徒所說的趨人就惡的「罪惡的法律」。教宗的意思是說,享受應為天主所定的倫理法即節德所支配,所指揮,人的行為卻不得為罪惡的享樂主義所擬的法律所左右,所奴役。關于這點,請參閱拙著「家庭」一六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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