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保祿六世

眾所周知

一九六七年八月六日

 

沈鼎臣譯

鐸聲月刊 第62 1-3

台北:鐸聲月刊社,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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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眷顧的教宗保祿六世頒發自動詔書

論教區主教得被選任為羅馬教廷聖部部員

 

緒言

眾所周知,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提示了天主教會固有的,且可見的性質,同時,大家也切實明瞭,大公會議意識到教會為能更有效地在人間實踐委託自己的救恩工作,其所用的一切方法和工具,都需適應現時代的環境。

誠然,以不可見的耶穌基督為首的教會,不斷供給不倦的、有益的勤勞,外形的結構已達到了頗高境地,雖然到處遭遇到不少也不輕的困難,但已傳遍了全世界每一個角落。所以,不說別的,單說現今有關教會的問題,即成為一般性的問題,要合理地解決它們,必須具備真正天主教的精神、見解和經驗。

因此,大公會議,在「主教在教會內靈牧職守法令」順利批淮的法規中,投票要求,有幾位主教得被選任為羅馬教廷聖部的部員,尤其教區主教,他們能充份地向教宗報告各地教會的意見、期望和需要(法令第十條)

我們由於上智天主的意願,雖然不稱,但盡著最高司牧的責任,我們也正確明瞭託付給我們的任務之重大,我們認為沒有比逐步推進教會的利益和人靈的救恩更重大的了;此外,我們專心致意於實踐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所制定的法則,所以我們很願意設法,使在主教位可敬的兄弟們,在大公會議中所表示的合理期待和願望,得能實現。

要使羅馬教廷,能有效地實踐由大公會議的法規和願望所產生的新而重大的任務,並在需要日增的環境中,能重視在主教位的兄弟們之見識和明智,我們再三考慮取什麼途徑和方式,使管理全教會行政機構,能日益利用他們的(主教們)明智的意見和合作;我們深信,重要問題,如湊以多數意見,順序而精密地加以討論,則整個天主教的生活將獲得實益,不但能有益於解決教會的重要事件,而且有益於解決現代人類所操心的問題。

一切事物經過深思熟慮,並徵求學識、權威兼備者的意見,可以懇切的祈禱,呼求天主超性的光明以後,我們以自動詔書,制訂公佈以下的各條:

聖部部員權利均等

1 羅馬聖部,除樞機主教以外,亦分配幾位教區主教,他們享有聖部部員的完整權利。

主教部員參與會議

2 這些主教,以部員身份,參與討論重要事件及有關普遍原則的全會。聖部的其他常會,依照慣例召開,參與者為樞機主教,主教部員偶在聖城者也得參與。

聖部全會每年一次

3 為避免因神聖司牧屢次久長的缺席,教區所能發生的困難,(對於此事,請注意教會法典有關主教坐鎮所制定的法規),我們命令聖部的全會,除非遇有特別事故,每年於該部預定的適當時期召開一次。

主教為部員的任命

4 任命主教部員,權屬我們,其步驟如次:各聖部部長樞機造成適當的調查表,向主教團查詢,如有必要,還須調查候選主教對於將任部職的專長;查悉以後。開具名單,我們自由選任。

修會總長得為修會部部員

5 各聖部列入七位教區主教,對於將任部職確有專長者,當較其他主教優先被選;還須相當注意他們所居的地區,是否能多少代表整個教會。

修會聖部的全會,為了這一行政機構的特別任務,將任命十位部員,其中三位當由修道會或聖職修會總會長的名單中選拔,這名單由總會長羅馬聯合會造具,呈繳給部長樞機。

部員任期為五年

6 使聖部常能享用才德兼優的新部員之經驗,他們的任期將以五年為限。

傳信部當遵守的法規

7 有關傳信部的行政與其部員任職的期限,以及其他特殊的規則,當遵守一九六六年八月六日,以自動詔書「聖教會(Ecclesiae Sanctae),由我們所公佈的法規,實踐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的「教友傳教工作法令」、以及即將公佈「論羅馬教廷」的宗座憲章所制定的法規。

公佈詞

在這自動詔書中,由我們所公佈的一切,我們命令全部堅定有效,不受任何相反規定的阻礙。

 

保祿六世

羅馬伯多祿大殿發

一九六七年八月六日 耶穌顯聖容慶日 即宗座位第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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