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岡聖職部

致各主教團公函

論司鐸的常備教育

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四日

 

沈鼎臣譯

鐸聲    90    5~8

台北:鐸聲月刊社,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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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司鐸的常備教育

    聖職部致各主教團函,根據一九六八年十月十八日全體大會的決定,論司鐸尤其是青年聖職員的職員的常備教育:加強靈修訓練,精研教會學科,實習傳教方法。因為現代的文化與神學都有新的進步,司鐸該奮發,以求在神道及人道的學問上,恰當地、不息地充實自己,準備自己與現代人士進行交換知識,解決現代人士所困惑的疑難,領導現代人士棄暗投明,歸依基督的懷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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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職部的責任

靈修是常備教育的基礎

教育青年司鐸的困難

靈修基於活潑的信德

負責教育司鐸者的人選

有關司鐸教育的建議

結論

   聖職部的責任

    1、為聖職人員謀求更切實的教育方法,使他們能在學識及傳教的方法上充實自己,是一九六七年八月十五日,「治理教會」憲章所賦與本部的責任。

    2、本部為明瞭全世界對聖職人員常備教育,所發生的真正難題,及所獲得的嘗試成績,曾經給各主教團寄發過一組問題表式。

   靈修是常備教育的基礎

    3、教會的革新,大部份繫乎司鐸的職任,因此也繫乎司鐸的教育,尤其繫乎受職起初幾年的連續訓練。大公會議的「司鐸之培養法令」要求主教團,為完成司鐸的培養,制訂更適當的辦法。

    4、三項培養的要點:靈修生活、神哲學科及傳教方法,應該互相緊密聯繫,切實支持,雖然靈修生活是其他二者的基礎。

    5、從知識觀點來說,司鐸的教育須要尊重嚴格的紀律,尤其與靈修生活和傳教活動,應有密切的聯繫。此外,應注意新神學、新傳教學的發展,尤其應注意教會的教導權威所指示的正確決斷。傳教的經驗當以安全的教義為基礎。

    6、教育的題材不是出於個人的私意,不是隨著時代的好惡,也不是根據神學的某一特別學派來決定。如果常要合乎司鐸的欲望,則選擇神學教育的教育的科目將不能有確定的標準。

   教育青年司鐸的困難

    7、目前在教育青年司鐸上,會遇到極大的困難。現在的時代什麼問題都須付諸討論,連信德的真理也不例外。因此對於教義的純正失去信心,將約束教友及司鐸生活的節操也加諸討論。這種做法不但趨向,而且顯著地尋求「世俗化」的途徑。一旦失了教義遺產的掌握,便無法抵抗那滲透整個現代社會生活的自然主義和唯物主義之侵襲。

    8、青年司鐸為保守信德,往往感覺困難。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蓄意反對,在「世俗化」的態度下,辯駁信德的真理;佢絕當局的聲明,把「服從」也列為論題;另方面是對於實驗科學日益增強的狂熱,而神學家往往從中引出反對信德的結論。最後,還該指出影響司鐸生活的社會之激烈變化。

   靈修基於活潑的信德

    9、靈修生活需要信德,由信德而生,由信德支持,與信德俱長。另一方面,靈修生活加強信德,並保證以正確神學的觀點,去思想、去推究、去判斷,而且使人易於接受教會當局所提示的教義。

    依照天主的訓示,信德真理的教導權屬於教宗,及與教宗互通的主教,卻不屬於教友或司鐸。凡教導當局所提示的教義,應該沒有例外,不得推諉,忠實地予以接受;不然,一切教義將成為空虛而無價值。

    每位司鐸在聖瞻禮五──建定聖體大禮,即使沒有參與祝聖聖油彌撒,也該重發獻身於基督,善盡其鐸職,尤其是謹守司鐸獨身,及服從主教或修會會長的誓願。

   神學基於聖經及教父

    10、神學教育在一切以前,應根據聖經、教父和哲學的正確遺教,來斷定、解釋由教會的教導權所提示的教義。還須以同樣方式,解釋、保衛有關教會的治理和教導權的教義。同時,也該注意那些激起反對聖道,爭論不休的現代問題,設法予以真正合於基督精神的答辯。

    11、堅定的靈修生活與正確的神學知識,能喚起並增強靈牧工作的熱心和活力;能培育愛天主的愛──愛人之愛的基礎;能使司鐸善盡其闡述信德教義的責任,而且常與教會的教導相吻合;能認清在司鐸活動,與直接適合於在俗人的政治及社會活動之間的差別;能善度與鐸品恩寵及應盡職責相吻合的靈牧生活。這些都能使司鐸不忘以後的歲月將為天主、為人類服務而使用,並使他們明瞭,他們能給人類以基督的救恩。而不以單純自然的人道主義。來取代真正愛人的愛德。

   負責教育司鐸者的人選

    12、教育司鐸的負責人,應自與教會同一思想者中選拔之,就是確認他們是忠實的神學家,從他們的神學知識,與司鐸神修之間的密切聯繫,能保證他們善度司鐸生活的毅力。

    他們在職務上應是能解決向他們質詢的問題者,而不是反將掀起並增加疑問者。遐邇馳名的聲譽,在解釋或演述問題中的好高騖遠,棄舊喜新,都不是選拔的標準。有攻擊傳統、攻擊教會的教導和權能的習性者,都不適於教育司鐸的職務。凡與教會有同一思想而不離棄這思想的途徑者;注意現時代的真正價值和它的要求,而在他們的生活和主義上,保持教會的傳統者;努力把現時代的要求和趨勢中的合理部份,設法使之與教會傳統互相協調者;惟有這樣的司鐸才是適當的人選。

    13、最好將這教育責任託付一位司鐸,委之為教務長,或委任至多三位司鐸的教務團。主教必須與他們經常聯絡。教務團的司鐸,在可能範圍內,須受過專門的訓練。

   有關司鐸教育的建議

    14、這教育的組織與實施,完全屬於每位主教或修會會長的權限。但這問題也可由更高機構──例如主教團──來解決。

    15、下列建議的教育方法,是曾經實行試驗的成果,以提供給正在選擇如何編制教育程序的主教。

      I靈牧學年

    16、這一年靈牧學課程,受了鐸品後立即開始,是大公會議的法令所規定的。

    第一年靈牧學的目的:

    a在修院與行使職務之間預備一條易於通行的捷徑;

    b逐步接近靈牧工作的實施;

    c求得人生和鐸品的更形成熟。求得成熟的方法之一,使之習慣於青年司鐸的公共生活。

    17、靈牧學年的實施,或在特別為此目的而設備的機構,或在一個本堂,或在一個靈牧活動的中心。

    學科與實習的時間,必須預先善為分配。

      II三年考試與本堂考試

    18、晉鐸後起初三年的連續考試(法典一三O),以及本堂考試,必須依法實施。

        但主教或主教團能重訂這傳統考試的計劃。

      III充實專門知識的學科

    19、根據「司鐸職任與生活法令」,晉鐸後數年,應給與司鐸攻讀專門學科的機會,「使他們獲得豐富的傳教學和神學的知識,以加強他們的精神生活,並與同道互相交換傳教的經驗」(法令第十九條)

      IV神學的研究科目

    20、希望神學專科大學,為聖職員設置神學研究科(每年一星期或每月一次)。一星期的科目可以函授方式來實施。在晉鐸十年或二十五年以後,上述科目可能成為強制的。

   V司鐸座談會

    21、法典第一三一條所說的教區司鐸座談會,應該適應現時代的環境。同時代同地區的司鐸的座談,有助於培育彼此間的友愛,使彼此交換經驗,以克制因觀點不同所引起的分歧意見。

      VI設立圖書館

    22、希望每教區設立一個圖書館,儲藏著司鐸們為充實神學、靈修學、傳教學知識,所需要參考的有價值的書籍。

      VII適當的假期

    23、為深攻神學學科的司鐸,更宜給與適當的假期。

      VIII其他的設施

    24、設立一個教區的或泛教區的傳教學會,它藉印發講義、評論和演講,推動傳教知識的進步。

    25、它也有助於神學的綜合研究,如同一般在靈修生活上、在傳教事業上、以及在知識訓練上,為幫助司鐸所設立的學會。

     結論

    聖職部意欲與各主教團建立更密切的聯繫,有意搜集並介紹給有興趣於司鐸教育者,一切有關從經驗所得成績的報導。

    主教及主教團如願藹然惠告由他們經驗所得的成績,以及他們的意見和他們的建議,則不勝感激。希望這一公函對於聖職人員常備教育所發起會談,為了公共的益處,為了司鐸的培育,能更熱烈地進行。

                        聖職部部長      特樞機

                秘書 柏類濟

                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四日   發自羅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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