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禮聖部

新訂彌撒聖經選讀程序

一九六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楊恆輝譯

鐸聲 第90期 9~21

台北:鐸聲月刊社,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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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禮聖部訓令

第一章   彌撒聖經選讀程序編纂總論

第二章   聖經選讀說明

第三章   每篇聖經選讀的須知事項

第四章   如何出版各國譯文的聖經選讀

 

敬禮聖部訓令

    為供給信友更豐美地享用天主聖言作神糧,應敞開聖經寶庫,在數年之內,將聖經珍貴部份,給信眾宣讀一遍(51)。禮儀憲章實施委員會,就按禮儀憲章此種宗旨,編纂了彌撒中應用的聖經選讀程序,並蒙教宗保祿六世,於一九六九年四月三十日,以「羅馬彌撒經書」宗座憲令,予以欽准。

    本敬禮部茲特奉教宗命令,將此彌撒聖經選讀程序公佈,並規定由本年(一九六九)十一月三十日將臨期第一主日開始生效。最近禮儀年,應用主日聖經選讀乙冊,常年期平日聖經選讀,則用第二組。

    由於本書僅為每篇讀經的目次,故委託主教團,遵照禮儀憲章實施委員會,於一九六九年一月二十五日論準備各國聖經譯文的訓令,所公佈的準則,將完整的經文用本國語文列出。各國的聖經譯文,或取自已蒙正式批准,並由聖座欽准的本國文聖經譯本,或另行迻譯,但該新譯文,須呈本部核准。

    本訓令的規定,不受任何反對條文的約束。

     敬禮聖部部長  考德樞機

                            步尼尼

                    一九六九年五月二十五日聖神降臨節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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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第一章  彌撒聖經選讀程序編纂總論

        壹、一般原則

    1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多次指出,喜愛聖經,勉力從聖經經文中,更深刻地認識真理,更豐富地汲取自己生活的營養,是使天主子民內在更新的泉源。因此規定「在重整禮儀程序時,要恢復古例,提供更豐富、更多樣、更適合的聖經經文。」(禮儀憲章第三十五條;教廷公報56卷,一九六四年一O九頁)關於彌撒,大公會議簡明地宣示:「為供信友更豐美地享用天主聖言作神糧,應敞開聖經寶庫,在數年之內將聖經珍貴部份,給信眾宣讀一遍」(禮儀憲章第五十一條;教廷公報56卷,一九六四年,一一四頁)

    對大公會議規定的此種原則,不必驚奇。因為在恭讀聖道禮儀中所誦讀以及在講道時所詮解的聖經時,是「天主在給自己的子民說話,闡明救贖和救恩的奧跡,供應精神的食糧;是基督藉自己的話,親臨信友中間。」(羅馬彌撒經書總論33)因此,教會在彌撒中,「不斷從天主聖言和聖體的聖宴上,領受生命之糧,並分施給信友。」(論天主啟示憲章第二十一條;教廷公報58卷,一九六六年,八二七頁)

    2   禮儀憲章實施委員會,編纂這本聖經選讀,使會議的命令現今見諸實行。本選讀提供在主日與慶節,聖人慶期和其他特殊環境應誦讀的經文。

    本聖經選讀編纂的目的,是在信友有責任參與彌撒聖祭的主日和慶節,供應聖經的重要經文,使在場的信友於適當時期內,聆聽天主啟示的聖言珍貴部份。另一組聖經選讀,用於平日,它雖有補充主日與慶節聖經選讀的意味,但與該選讀無關。主日與平日兩種選讀,各自成一體系,彼此各不相屬。

    為聖人慶期、典禮彌撒、任選彌撒,和各種應時彌撒而準備的聖經選讀,亦各有自己的編排法。

        貳、主日與慶節聖經選讀的編纂法

    3   關於主日與慶節的聖經選讀有下列幾點應予注意:

    a每一彌撒有三次讀經,讀經一選自舊約,讀經二選自宗徒經書(即按一年的不同時期,選自書信和默示錄),讀經三選自福音。此種分配法,一方面十足地表現出舊新二約和救恩歷史的一貫性,它的中心是逾越節奧跡所紀念的基督,亦應是教義講授的特別主題之一。另一方面,也與往昔傳統符合,讀經二篇的傳統,連在西方也持守過很久的時期。

    b主日與慶節誦念的聖經經文,所以更豐富和更多樣,乃主日慶節三年為一週期制所使然,故同一經文,僅能在第四年重讀一次。

      每年各用甲乙丙標明,為推算那一年是甲年乙年丙年,按這方法進行:凡用丙字標明的那一年,皆可用三除盡。此週期制,直可從主曆元年開始:主曆元年是甲年,第二年是乙年,第三年是丙年,第六、九、十二……又是丙年。例如一九六八年是丙年,次年即一九六九年是甲年,一九七O年是乙年,一九七一年又是丙年,餘可依此類推。

    c編纂主日與慶節聖經選讀所依據的原則,一是「主題的協調」,一是「半續式的誦讀」。至於此二原則,究竟取用那一個,要看年內各時期及該期禮儀所著重的特色而定。

    幾時新舊二約的內容相類似,即載於新約經文上的道理和事實,或多或少與舊約的道理和事實顯然有關時,在舊約和新約選讀的編輯上,即出現最完美的協調。本選讀中選用的舊約經文,皆與同一彌撒中誦讀的新約經文,尤其福音,有前呼後應之致。

    將臨期、四旬期及復活期各有特色或特點,故在每一彌撒的經文選讀中,採用「主題協調」的編排法。

    常年期主日,因無特色可言,故書信與福音的經文,皆按「半續式的誦讀」編排,但舊約經文則與福音協調。

          平日聖經選讀的編纂法

    4   平日聖經選讀是如此編排的:

    a為四旬期,年曆週期,是根據特殊原則編制的,因為此期的特色是洗禮和補贖。

    b為其他時期的平日福音選讀,每年為一週期,每年週而復始。但在常年期三十四星期的讀經一,則兩年為一週期,亦即每兩年讀一遍,單數年為第一年(如一九六九、一九七一等),雙數年為第二年(如一九七O、一九七二等)

    c至於編輯上是按「主題協調」抑或「半續式誦讀」,則與主日聖經選讀所持原則相同,即視該期有無特色而定。

        肆、聖人慶期聖經選讀

    5   為聖人慶期,提供兩組聖經選讀:

    a一組為聖人慶期、節日和紀念日的專有聖經選讀,尤以為各該聖人從中可找到專有經文者為然。有時,一篇經文雖載於聖人節日的通用聖經選讀內,但因為更適合於該位聖人,遂指明優先採用此經文,而不用其他經文。

    b另一組是聖人的通用聖經選讀,此選讀範圍較為廣泛。在此選讀內,首先載有為各類型聖人(殉道、司牧、童貞)的專有經文,其次載有許多泛論聖德的經文,若許可用通用聖經選讀時,即可從中任選一篇。

    聖人慶期聖經選讀的經文次第,是依照誦念的先後順序,將所有經文排列在一處的;注意到這點,將有助於尋找經文:先是舊約經文,其次是宗徒經文,再其次是伴隨讀經之聖詠和短詩,最後是福音經文。將所有經文排列在一處的目的,是為使行祭者視目前參與祭禮的信眾及牧靈方面的需要,隨意從中選用一篇;另有明文規定者,不在此限。

        伍、典禮彌撒、各種應時彌撒、任選彌撒的聖經選讀

    6   為典禮彌撒、各種應時彌撒、任選彌撒的聖經選讀,是用同一編排法,就是將多篇經文排列在一處,正如聖人通用彌撒聖經選讀一樣,行祭者可以斟酌情形,尤其要看參與信眾及靈牧方面的需要,從中任選一篇經文。

        陸、選擇與排列聖經選讀時採用的其他原則

    7   除聖經選讀本每一部份有其專有的排列原則外,尚有其他一般性的排列原則,茲說明如次:

    a由於聖經所載史事的內在關係,也由於禮儀傳統之故,本書將聖經的幾部經書,保留在一定的時期誦讀。例如:無論按西方傳統(盎博和西班牙)或東方傳統,在復活期誦讀宗徒大事錄。由此可明白顯出教會的整個生活,開始於逾越節的奧跡。同樣,依照西方和東方傳統,在四旬末期及復活期,誦讀若望福音,此福音是高深論述基督奧跡的「生命」福音。

    依撒意亞先知書,尤其第一部份,按傳統是在將臨期誦讀。但此先知書的其他幾篇經文,卻在聖誕期誦讀,若望一書亦在聖誕期誦讀。

    b至論經文之長短,宜守中庸之道,先要區別敘事和論及高深道義的經文;前者必須長點,信友平常也留意聆聽,後者不容拖長。

    為幾種相當長的經文,特備有長式和簡式二種,故可視適當情形,任選一式。此種簡化的工作,曾經煞費周折。印經文時,應將可以省略的節句,用適常的標誌表出。

    c由於靈牧方面的理由,在主日和慶節宜避免誦讀確實比較難懂的聖經經文。此種困難或是由客觀方面來的,因為經文的字義、考訂或注釋等有許多難題,或至少就某種限度說,能被信友認為是難懂的。信友所以認為難懂,或因接受的為好信友應具有的教義訓練不夠,或因為所有靈魂的善牧應具備的聖經知識不足所致。但聖經的精神財富,應給信友敞開,不得隱藏。念來難懂的經文,多次因誦讀同一彌撒內意義相同的其他經文,成了容易懂的。

    d在很多禮儀的傳統上,羅馬禮儀也不例外,往往習慣在聖經選讀上省略數節。但得承認,此種省略不得輕率從事,免得經文的意義或思想及聖經文體,因慘遭割裂而失去原來面目。但本書在謹慎從事,務使本質上真正完整地保存原意的條件下,也遵守了上述省略經句的傳統。否則,有種經文因篇幅過長,無法使誦讀長短適中;有種經文,對信友神益匪淺,甚至有時很大,但因其中含有一兩句,就靈牧觀點言,益處較少,或涉及非常艱深的難題,因而就得將該經文全篇割愛不讀,實在未免有點可惜。

        柒、選擇經文之權力

    8   在本聖經選讀中,有時授權行祭者從兩篇經文中,選用一篇,或由為同一讀經而並列的多篇經文中,選讀一篇。此種作法,在主日、慶節及節日,很少遇到,免得使某一禮儀時期的特色消失,或使一書的半續式誦讀中斷;但在聖人慶期、典禮彌撒、各種應時彌撒和任選彌撒中,卻比較容易授予此權力。

    為使一切按應有步驟進行,須注意下列數點:

    a在有三篇讀經的彌撒中,希望三篇經文全讀。但若主教團為了靈牧方面的理由,許可只讀兩篇,則在讀經一與讀經二兩篇經文中選擇一篇時,應知有所補救,免使此充分訓誨信友救恩奧跡的計劃落空。因此,除非該處另有安排,在讀經一與讀經二中,應先選擇的,是那與福音意義相同的經文,或先選擇那有助於按上述計劃,在某一時期,有系統地傳授教義的經文;或先選擇那不妨礙某部經書半續式誦讀的經文。

    例如:在四旬期提供的,是按照救恩歷史的發展順序,連續誦讀的舊約經文;在常年期主日提供的,是連續誦讀的某書信。這時,人靈的牧者,從兩篇經文中,選擇那有利於以後許多主日,以系統方式,傳授教義的經文。決不宜漫無目標次第,一時選用讀經一,一時選用讀經二,而與以後繼續誦讀的經文,毫無協調與照應。

    b為選擇同一經文而有二式的誦讀,應遵循同樣的靈牧標準。因為往往為同一經文,提供長式和簡式二種。這時,應留意參與彌撒者對有效聆聽長式或簡式經文的能力;應留意善於理解一些較難經文者的能力;應留意願意聆聽較為完備的經文,並願藉講道理對經文加以解釋者的能力。

    幾時授予此種任選許可,每次均加以注明,這可從排印經文的形式與明顯的標誌上看出。

    c幾時授權從已指定的兩篇經文中選擇一篇,則須注意聽眾的益處,看是應採用更容易或更適合在場信眾的經文,抑或應重複或應以此篇代替彼篇經文。同一經文雖為某彌撒所專有,但為其他彌撒,則視靈牧需要,可隨意採用。

    若怕某篇經文為某一會眾可能發生困難,或同一經文在最近主日和平日應該再讀時,能遇上述情形。

    d在用平日聖經選讀時,應注意,是否因本星期要舉行的某一慶期,應將該平日誦讀的一兩篇經文予以省略。這時,司鐸看看本星期平日選讀的全部程序,如見應省略的那一兩篇經文不甚重要,就不必再讀;如認為它們對呈現整個主題有所裨益,就用適當方法,將此種省略部份與其他經文聯結一起誦讀。

    e為聖人慶期,若真有專有的經文,就必須誦讀。所謂專有經文,即適合該聖人本人,或適合該彌撒所紀念的奧跡的經文。例如:在聖保祿歸化節和聖女瑪利亞瑪達肋納的紀念日,即有其專有經文。雖是紀念日,也應採用此種經文,以代替平日聖經選讀中的經文。

    有時也提供固有化的經文(lectiones appropriatae),即為表彰聖人的活動或神修生活的特殊方面的經文。在此情形下,此種經文似乎不是非念不可的,除非為了牧靈方面的理由,真有此必要。因為,一般說來,應優先誦讀的,是依循「半續式誦讀」的原則,為每一禮儀時期指定的某部經書。

    此外,尚備有聖人通用聖經選讀,即為各類型聖人(如:殉道、童貞、司牧)專用的或為一般聖人通用的聖經選讀。由於此種選讀中,為同一讀經,備有多篇經文,行祭司鐸,可從中選取一篇更適合聽眾的經文,但是:

    一、在慶節,即在備有三篇讀經的日子,第一篇經文應選自舊約,第二篇選自宗徒經書,第三篇選自福音,除非主教團只規定兩篇讀經。

    二、在節日和紀念日,即在只有兩篇讀經的日子,第一篇經文可選自舊約或宗徒經書,第二篇選自福音。但復活期,按教會傳統的習慣,第一篇經文選自宗徒經書,另一篇,若是可能,選自若望福音。

    f在典禮彌撒、各種應時彌撒和任選彌撒,由於為同一讀經,備有多篇經文,得按上述由聖人通用聖經選讀中選取經文的標準,選用一篇經文。

        捌、伴隨讀經的詩歌

    9   按彌撒經書總論規定的準則(第三十六-四O),每次讀經後都有歌唱。

    詩歌中,聖詠最為重要,聖詠緊隨讀經一之後。照例採用為該讀經一指定的聖詠,除非是聖人通用彌撒、典禮彌撒、各種應時彌撒和任選彌撒。在此等彌撒中,行祭者針對參與者的益處,由同列一處的多篇聖詠中,選用一篇。

    為使信眾容易答唱聖詠,特為年中各時期,並為各種聖人節日,選備了一些聖詠和答應的經文,幾時歌唱,這些經文可代替與讀經相合的經文。

    另一詩歌,是在讀經二以後及福音之前歌唱或誦念的。此種詩歌,有的是為每一彌撒配合福音之意而指定的,有的是由某一時期的公用組或通用聖經選讀中選取的。

    四旬期內,在念福音前的詩句前後,可斟酌情形,從下列或其他類似歡呼詞中選用一個:基督,永受光榮的君王,我們讚美主耶穌,我們讚美光榮瞗C基督,願光榮和讚頌歸於瞗C基督,天主聖言,願光榮歸於瞗C

        玖、編輯本聖經選讀程序之目的

    10  聖經選讀程序之目的,按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的宗旨,特別是靈牧的。為達此目的,不但新程序依據的原則,即下列經文索引,均經過全世界為數甚夥的精通解經、牧靈、講授教義和禮儀等人士通力合作,一再研究和琢磨。本程序便是此團體通力合作的成果。

    希望因著利用此新聖經選讀,在舉行聖祭時給信眾長期誦讀及解釋聖經,使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一再提及的目的,亦即教宗保祿六世用下列語句表示的目的,得以頗著成效地達成:「的確,本程序內的一切聖經選讀如此編排的理由,是為日期益激起信友渴慕天主聖言之情,並使新約子民在聖神領導下,因了渴慕天主聖言,而迫切地走向教會完美的統一。這樣編輯以後,我們也頗具信心地希望司鐸和信友,共同更聖善地準備自己心靈去赴主的聖宴,共同更深刻地默想聖經,每日用天主聖言滋養自己。因為按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的教訓,大家都應以聖經為精神生命的永恆泉源、傳授教義的特別論證、各種神學理論的精髓。」(見教宗保祿六世於一九六九年四月三日頒佈的「羅馬彌撒經書」宗座憲令;教廷公報61卷,一九六九年,二二O-二二一頁)

      第二章  聖經選讀說明

    為更進一步明瞭全部聖經選讀如何編纂及其與禮儀年如何配合,茲將本選讀年中各時期加以說明。

        壹、將臨期

    11  一、主日 福音選讀有它的固有特色:第一主日論及世界終窮時主的來臨;第二和第三主日論及洗者若翰;第四主日論及主誕前直接發生的事跡。

    舊約選讀,乃有關默西亞及其時代的預言,特別取自依撒意亞先知書。

    宗徒經書選讀,按本期各特色,提供有關訓勉及傳報喜訊的經文。

    二、平日 提供兩組選讀:從將臨期開始到十二月十六日用第一組,從十七日到二十四日用第二組。

    將臨期前段,按聖經的次序,誦讀依撒意亞先知書,即主日已誦讀過的主要經文,也不例外。本期的福音,是按讀經一的意義而的選的。

    從第二星期星期四,開始誦讀論及若翰的福音;讀經一繼續誦讀依撒意亞書,或誦讀按福音的意義而選的經文。

    聖誕前最後一星期,誦讀瑪竇福音第一章和路加福音第一章論及主誕時發生的事跡。讀經一,是按福音的意義,選自舊約各書經文,其中有極關重要的默西亞預言。

        貳、聖誕期

    12一、慶節、節日和主日 為聖誕節前夕彌撒及其本日三台彌撒,讀經一選自依撒意亞先知書。選用這些經文的理由,乃本於羅馬禮儀傳統,這傳統直到今天仍存在於許多個別禮儀中。其他經文,除兩篇外,均取自羅馬彌撒經書。

    聖誕八日慶期內主日,為聖家節,福音論及耶穌的嬰兒時代,其他經文論及家庭生活。

    聖誕第八日,為聖瑪利亞天主之母節,福音和讀經二論及天主之母童貞聖瑪利亞;福音和讀經一論及立主耶穌聖名,此節今不見於日曆。

    聖誕後第二主日,經文論及降生奧跡。

    主顯節,讀經二論及外邦人蒙召得救。

    主顯節後主日,為主受洗節,所選經文論及此奧跡。

    二、平日 從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繼續誦讀若望一書全部。此書已於十二月二十七日(本聖史若望節)及次日(諸聖嬰孩殉道節)開始誦讀。

    所選福音記述主的出現:十二月二十九及三十日誦讀路加福音論耶穌嬰兒時代的事跡;十二月三十一至元月五日,誦讀若望福音第一章;元月七日至十二日,誦讀三對觀福音論主的主要出現。

        諢B四旬期

    13一、主日   福音選讀,是如此編排的:

    在第一第二主日,如同過去一樣,是根據三對觀福音,誦讀主受魔誘和顯聖容的事跡。

    在以後的三個主日,福音恢復古例:為甲年,福音論及撒瑪黎雅婦人,論及生來的瞎子和拉匝祿;此三篇福音經文,由於對新教友關係重大,也可用於乙年和丙年,尤其是在有望教者的地方。

    但依照許多司牧的願望,為乙年丙年,備有其他經文,即乙年誦讀若望福音,此經文論及基督因十字架和復活將來要大顯光榮;丙年誦讀路加福音,此經文談及悔改。

    舊約選讀論及救恩歷史,這救恩歷史是四旬期教義講授特有的主題之一。每年有一組經文,述及這歷史從開始至預許新約的特別要點;尤其論及亞巴郎(第二主日),和人民出離埃及(第三主日)

    選擇宗徒經書經文,以適合福音和舊約之意為原則,盡可能使三篇經文之間保持適當連繫。

    二、平日 所選福音與舊約經文,彼此互有關係,且涉及四旬期教義講授的各種主題。在可能範圍內,羅馬彌撒經書的大部份選讀皆予保留。至今誦讀的若望福音選讀,其中大部份均無次序,似乎極宜恢復它的適宜次第。因此,從第四星期的星期一起,以半續式誦讀若望福音,此福音的經文與四旬期特點完全吻合。

    由於福音記載撒瑪黎雅婦人、生來的瞎子和拉匝祿的經文,僅在甲年主日誦讀,其他兩年只可隨意誦讀,故已另作安排,俾能於平日誦讀;即在乙年丙年的四旬期第三、四、五星期的星期一之前所列的「隨意彌撒」中,插入這三篇讀經;此隨意彌撒聖經選讀,可於該星期的任何平日誦讀,以代替該日之經文。

        肆、復活期

    14一、主日   直至復活期第三主日,福音經文記述基督復活後的顯現。為使有關主顯現的敘事不致中斷,至今在復活後第二主日誦讀的善牧聖經,現今於復活期第四主日(即復活後第三主日)誦讀。復活期第五、六、七主日,福音取自主在最後晚餐後的訓言與祈禱。

    讀經一,取自宗徒大事錄,以平行漸進方式,三年誦讀一遍。記載初期教會生活,為主作證及其發展等經文,每年都要誦讀。

    讀經二(宗徒經書選讀),甲年念伯多祿前書,乙年念若望一書,丙年念默示錄;這些經文與本期的固有精神──興高采烈的信德,堅決不移的望德──看來極為適合。

    二、平日 讀經一如同主日一樣,取自宗徒大事錄,採半繼續的誦讀式。福音,在復活慶期八日內,誦念有關主顯現的敘事經文,但將對觀福音的結束詞,保留至升天節誦讀。然後以半續式誦讀若望福音,使四旬期業已開始誦讀的此福音得以讀完。現在誦讀的若望福音經文,與復活期的特點相合。在復活期的選讀中,主於晚餐後發表的訓言與禱詞,佔了大部份。

        伍、常年期

    15甲、聖經選讀的編輯與選擇:

    常年期包括上述各期以外的三十三或三十四個星期。常年期開始於一月六日後主日之星期一,一直延至四旬期前星期二;再度開始於聖神降臨主日後星期一,結束於將臨期第一主日前星期六申正經之前。

    聖經選讀為三十四主日及其平日提供所讀聖經。有時常年期只有三十三星期。此外,有的主日或屬於其他時期(主受洗節和聖神降臨節),或為慶節所阻止(如:天主聖三節,耶穌基督普世君王節)

    為正確使用常年期聖經選讀,須遵守下列數則:

    一、耶穌受洗節主日,代替常年期第一主日;因此,第一星期的選讀,開始於一月六日後主日的星期一。

    二、主受洗節後主日,為常年期第二主日。其他主日順序往前推算,直至四旬期開始以前的那一主日。聖灰禮儀星期三以前的平日選讀,在該日前暫時中斷。

    三、聖神降臨主日後,常年期選讀再度開始,程序如下:

    a、若常年期有三十四主日,則取用緊隨四旬期前星期(此星期的經文,在四旬期前,最後一次誦讀)之後的那一星期。例如:若四旬期前星期為常年期第六星期,則聖神降臨主日後之星期一,開始於第七星期的星期一。聖三節代替常年期主日。

    b、若常年期有三十三主日,則略去聖神降臨節後應取之第一星期,以便在年終最後兩星期,誦讀末世論經文。例如:若四旬期前星期為常年期第五星期,則聖神降臨節後星期一,略去第六星期,從第七星期的星期一開始。

    16乙、主日聖經選讀:

    一、福音選讀  常年期第二主日,福音仍本傳統,採用若望福音論加納婚宴和其他兩篇經文,繼主顯節之後,續述主的出現。

    從第三主日起,開始以半續式誦讀對觀福音。如此安排選讀之目的,是為根據主的生平與宣道順序,提供每一福音所固有的道理。

    再者,如此分配,可使每篇福音的意義與禮儀年的進展程序保持協調。因為在主顯節後,誦讀吾主開始宣道,這與以後數主日誦讀的基督受洗和初期出現的事跡,甚為銜接。但在禮儀年終,自然輪到誦讀末世論主題,此主題為最後數主日所固有:因為在記述受難事跡以前的福音經文,多少涉及此主題。

    在第十六主日後,有五篇取自若望福音第六章的經文(生命神糧訓言)插入乙年,這作法極為自然,因為用若望福音的增餅敘述,代替馬爾谷福音的同一記述。在丙年路加福音的半續式誦讀中,將福音引言放在第三主日經文開始之前,可謂適得其所。這引言將作者的意向美妙地表達出來。

    二、舊約選讀  為了避免每一彌撒各經文間的意義過於懸殊,尤其為表出二約間的一致性,舊約經文是按它對每篇福音的關係而選的。同一彌撒聖經選讀間的此種相關性,可由每篇經文前精選的標題看出。

    在可能範圍內,選用簡短而易懂的經文,但也設法將舊約的許多重要經文放在主日誦讀。舊約經文的分配,雖然沒有按邏輯次序,但必按福音的意義而選舊約。主要目的,是敞開天主聖言寶庫,使所有參與主日聖祭的人,得知整個舊約的主要內容。

    三、書信選讀  書信,是以半續式誦讀保祿和雅各伯的書信(伯多祿與若望書信,則於復活期和聖誕期誦讀)

    由於格林多前書篇幅相當長,內容涉及各種問題,故分配在三年一週期的常年期初期誦讀。將希伯來書分作上下兩篇,上篇在乙年誦讀,下篇在丙年誦讀,如此分配,似乎極為合宜。

    注意:所以只選相當簡短而不太難的經文來讀,是為使信友容易明白。

    本聖經選讀末所列之表二,乃指三年一輪中,常年主日書信的分配情形。

    四、第三十四(即最後)主日的聖經選讀,乃為慶祝達味所預表,備受在苦難凌辱中為人所斥罵,如今在教會內為王,世界終窮時還要再度來臨的基督普世君王。

    丙、平日聖經選讀:

    17一、福音是這樣排列的:先誦讀馬爾谷福音(第一至第九星期),其次瑪竇福音(第十至二十一星期),最後路加福音(第二十二至三十四星期)。瑪爾谷一至十二章全讀,僅第六章中兩篇從略,這兩篇在其他時期平日誦讀。瑪竇和路加福音,其內容如為瑪爾谷福音所缺者,則完全誦讀。至於各福音中頗具固有特色,或在誦讀福音過程中,為易於瞭解整個意義所不可或缺的各篇經文,則重讀二次至三次。路加福音中末世論,在禮儀年終完全誦讀。

    二、讀經一如此排列:根據所讀經書之長短,數星期讀舊約,然後讀新約。

    a由於必須提供每一書信的主要內容,故新約經書的誦讀部份相當廣泛。但關於討論問題的篇章,在靈牧觀點下,為我們現時代益處不多者(例如:論言語之恩、論教會古時的紀律)則予從略。

    b舊約只能選用表達每部經書特質的經文。歷史性的經文,只選用能使人對天主降生前的救恩歷史作一鳥瞰的篇章。過於冗長的記事篇章不選,使誦讀不致太長的經文,有時則予選用。此外,由於智慧書內的某些經文,多次闡明歷史事件的宗教意義,故以序言或結論方式,插入敘述史內。

    在各特殊禮儀時期的平日聖經選讀中,舊約一切經書幾乎全都選用了,僅省略最短的先知書(亞北底亞與索福尼亞),和不大適於誦讀的(集詩)(雅歌)。對於需要長篇誦讀方能明白的教訓人的傳記,則讀多俾亞傳和盧德傳。其他傳記(艾斯德爾傳和友弟德傳)則從略。其中有些篇章,則於其他時期的主日或平日誦讀。

    本聖經選讀末所列之表三,乃指兩年一循環的常年期平日所用新舊二約經書之分配情形。

    c在禮儀年終,誦讀適合此期末世論意義的經書:達尼爾先知書和默示錄。

      第三章  每篇聖經選讀的須知事項

    本書為每篇所選經文,均標明經文節數、標題和「開始」;對這一切,須注意下列各點:

    18甲、經文節數(即章數和節數),常隨拉丁通行本,但當節數有出入時,則附上原文(希伯來文或亞辣拉文和希臘文)的節數。在各國的譯文內,可按照各語文之合格權威者的決定,用拉丁通行本的節數,或隨原文節數。但列入經文中或書額的章節數字,常須準確。

    禮儀書上還須指明所用聖經的題詞,本書則予從略。題詞按下列準則擬定,而此準則可由合格權威者的判定,按各地語言習慣與情形,予以變更:

    一、無論書信或福音,常念「恭讀」,而不念「開始恭讀」或「繼續恭讀」(特殊例子除外)

    二、除下列各點有所不同外,書名仍沿用羅馬彌撒經書至今慣用的名稱:

    a兩卷同名書,以「上」、「下」、「前」、「後」來區別,例如:列王紀上、下,瑪加伯上、下,伯多祿前書後書;

    b下列各書的近代通用名稱為:

    以「撒慕爾紀上、下」代替「列王紀一書二書」,

    以「列王紀上、下」代替「列王紀三書四書」,

    以「編年紀上、下」代替「史事補遺一書二書」,

    以「厄斯德拉及乃赫米雅」代替「厄斯德拉上、下」;

    c凡屬智慧的經書,至今所用通名為「智慧書」,分別則稱:約伯傳、箴言、訓道篇(或譯作「科厄肋特」)、雅歌、智慧篇、德訓篇(或譯作「息拉書」)

      d凡在拉丁通行本被列入先知書中的一切經書,概稱「恭讀依撒意亞、耶肋米亞、……先知書」,即被某些人否認為真先知書者亦包括在內;

    e誦讀「哀歌」及「希伯來書」時,不必提及耶肋米亞或保祿,因為近代的學者大都同意耶肋米亞和保祿,並非此二書之作者。

    19乙、為每篇經文,均審慎選出一個標題(通常選自經句中),以表明該篇經文的主題,必要時,須使人由標題看出同一彌撒內各篇經文之間的連繫。

    在各國的譯文內,經文須有標題。至於將本書的標題加以翻譯或另行創作更適合當地民情的標題,則由合格權威者來決定。如認為合宜,還可在此標題上加注數語,使一段經文的大意更為清楚。

    20丙、在經文「開始」時,先念通用的介紹詞:「那時候」,「在那時日」,「弟兄們」,「可愛的」,「上主這樣說」。但若經文本身已充分指出時間或人物,或經文文意不宜另加其他話語時,則予省略。為就合各地語言習慣,此種介紹詞是否應予以變更,或加以取締,可由合格權威者來決定

    在此介紹詞後,開始誦讀經文正文,至於是否增刪幾句話,要看為理解與上下文脫節的經文有無此種必要而定。如經文因來自不相連貫的節句,因而必須有所更動時,則加以適當的說明。

    21丁、誦讀完畢,為使信眾容易答應和歡呼,須標出由讀經員誦念的下列語句:「以上是天主的聖訓」,或當地慣用的其他類似語句。

      第四章  如何出版各國譯文的聖經選讀

    22除上述尤其1820條業已論及的各點外,為出版各國譯文的聖經選讀,還須遵守下列準則:

    所有出版的聖經選讀須有序文,以解釋聖經選讀的構造和目的,至少應印有本「前言」的第一章。

    23由於聖經選讀的頁數過多,勢必分成多冊出版,關於這點,並無明文規定。

    可按古老習慣,出版一冊福音選讀,一冊書信選讀,即舊約與宗徒經書選讀。

    更好將主日聖經選讀與平日聖經選讀分別出版。主日聖經選讀可包括由聖人慶期選讀中擇取的適用經文。主日聖經選讀可按三年一週期,適當地分冊出版,為每一年連續供應一切經文。

    如發現其他良好辦法,可隨意採用。

    24在讀經後,尤其在誦念彌撒中的讀經後,常可繼以詩歌。詩歌可專印一本。在印詩歌時,要分開詩節。

    幾時經文選自不同地方,在排印時,要分明表出經文的此種結構。遇到選自不同地方的經文,雖非詩體,亦分行而印,為更容易誦讀或歡呼,尤其為不甚精通的讀經員,

    所選經文若有長式和簡式時,為容易誦讀,須分開印。如認為分開印不大適宜,須設法使二式前後分明,總之,以使人能準確誦讀為原則。

    所有聖經選讀本,宜有類似本書三四三至四二六頁之聖經索引。

    25  關於如何進行翻譯各國聖經選讀及伴隨讀經的詩歌一事,所用原則,見禮儀憲章實施委員會於一九六九年一月二十五日「論準備各國的聖經譯文」所給的指示。各國主教團主席及禮儀委員會須注意發表於消息雜誌(Notitiae)第五卷(一九六九年)六十九頁有關「臨時」準備的禮儀經文譯文之聲明:即使為禮儀之用而臨時批准的各國譯文,亦應呈送聖敬禮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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